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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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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书文再想起这段往事时,已经到了他跟芳笛的定好的第十次之约。

    他回到温泉小陛,内心百感交集,千言万语难以一次说尽。

    因为他们果真履行了每一次约定。

    每一年十一月一日,不论他们人在何地,赖书文与张芳笛一定都会回到这里来相聚。

    而他每次都会想起台北之旅的冒险经过。

    赖书文曾想忘记在他身上发生过的每一件事情,但绝不忘记这件事,因为那是他仅有的纯真岁月。

    现在的赖书文,绝不再是当初的傻小子了,他身形高大体格壮硕,哪怕是两个彪形大汉,就算十个也挡不住他。

    但是当年的他并不想阻止芳笛,甚至可以说,他是故意让舒晴带走芳笛的。

    现在回想年轻时疯狂的冲动,他认为芳笛的眼睛告诉他她想留下来。

    结果怎么回家的,他都忘了,记得足足病了三天才醒来,他一直叫著芳笛的名字,叫了三天。

    醒来时,一切已成定局,他回家了,继续生活,继续上学,继续成为一个平凡的高中生。

    芳笛家里乱成一片,芳笛的父亲还亲自跑到家里来,然而官司还是打输了,舒晴赢得监护权,芳笛真的顺利地离开了小镇。

    由于心里担心芳笛,赖书文曾经一个礼拜无法入眠,就是睡著了,半夜也会被芳笛的尖叫声惊醒,他实在不知如何度过那一年的,直到芳笛主动打电话给他。

    第一次他激动得想号啕大哭一场,因为听见恩念已久的声音。

    书文,我很好,妈妈也对我很好,我现在已经慢慢习惯她双面人的生活态度,我现在转到一所国中继续念书,你也要加油。

    电话这边的大男孩声音已经哽咽了。

    听到芳笛平安无事,书文仿佛灌入一股强大的再生勇气,他不再胡恩乱想,从早到晚拚命读书,因为芳笛在努力,所以他一定要比她更努力才行。

    那段日子里,他曾有过不下百次想冲动跑到台北去找她,但每次都勉强忍了下来,因为现在见面,徒增更多愁怅与感慨,对她一点帮助都没有,他更不愿成为她与舒睛之间的冲突点。

    他只能把思念她的悲苦注入课本上,有朝一日,当他翅膀长成了,当他考上大学以后,他就能够大胆地追求她。

    那年十一月一日,他们首度履行第一次约定,赖书文高三,张芳笛则考上了一所风评不错的高中。

    赖书文提早一天来到小旅馆,景色依旧.连柜台后的欧巴桑都还记得他,令他更加期待芳笛的出现。

    赖书文躺在床上不能入眠,千百个问题顿时萦绕脑海。

    她还好吧是否变了她跟舒晴生活还好吗?她是否能适应新学校的教育方式?到了台北之后,她是不是快乐许多?有没有交到新朋友?是不是还挂念著他?

    他失去自信了,她会来吗?会不会来变成一个问号,他不脑葡定她是否还记得这次约会。

    这一年,大半时间芳笛都在专心准备联考,书文不敢打扰她,偶尔打一通电话给她,也听得出电话里声音相当疲倦。

    考上高中以后,舒晴曾带她到国外绕了一圈,等她回来以后又是繁忙的新学期开始,他们几乎难得碰上一面.令他的满怀热情顿时结冻成冰。

    将近一个月她没有再联络,也许她已经忘记他他不禁问自己,如果这次她没有出现,是否也该忘了她?

    天边的星星他记得芳笛曾经形容过舒晴,然而她自己对他而言,是不是同样也一颗遥远天边的星星,只曾在他十六岁的梦里闪烁过一次?

    书文努力想着她的样子,她那星星一般明亮的眼睛,稚气又顽皮的笑容,娇嗔怒视的表情,还有喂!喂!叫唤他名字的声音,她用力踩著脚踏车,把他衣襟哭湿,他跌人沉旧的梦里。

    徒然,急速敲门声惊醒了他的梦,他张眼一看,天色乍亮。

    他百般不情愿爬起来,不过六点钟,这时候谁会来?谁会来

    冥冥中的喜兆让书文心跳激烈起来。

    当他接触门把时片刻不动,心里想要如何迎接突来的惊喜?时间很短,他却想了千百种方式,可是当他一鼓作气打开大门,只有心脏断成两半的唯一感觉。

    芳笛站在门口。

    是惊奇、讶异、如梦成真,以及无比无比的兴吩岂喜,赖书文的手几乎快将门把捏碎了,他瞪眼结舌、满脸通红地面对她,好半天失去说话的能力。

    她,热情依旧,稚气、甜美、可人模样依旧,她和他同样期待,同样如梦成真,但笑靥却比他灿烂太多,她就象初阳一般光华四射,令人眩目昏乱一时之间,书文惊喜过度变成了石膏像,幸好芳笛替他化解了魔咒。

    她好高兴芳笛兴奋地拉住他的手,书文也是,他既惊又喜,激动无比地拉住芳笛的小手,两人止不住排山倒海的重逢喜悦,像小孩子一样在小房间里又摇又跳,恨不得藉著奔跳动作,把体内多干的精力发泄出来。

    他们跳好久,笑好久,直到山崩地裂宇宙毁灭的情况下,他们才愿意停下来。

    他好累,她好喘,两张脸累得红透了,却还是忍不住想笑。

    她笑着跟他说。

    我还以为我一定比你早到,结果输给你了。

    他也笑着要说。

    因为我跟你想的一样,我想我一定要比你早到。

    两人还是决定用大笑抒放心胸。

    这次芳笛笑声先停,她退一步看书文,他没穿制服,头发很短,穿著简单的便服,她不禁皱紧眉头。

    呵,你还是一样土,喔不,更土了,不过看起来老实可靠,我喜欢。

    他脸红了一下,听到她说喜欢。

    虽然他很久没见到她,但她还是一样没变,若真要说她改变的地方,可能是芳笛变得大胆一些,不过更欣赏她能够自然将心中的感觉说出来。

    接著,她在他面前转一圈,身上的大裙子飞起来,他觉得眼都花了我呢?你觉得我有没有变?

    芳笛变了?

    当时的赖书文只觉得有一点点变化,但绝想不出到底哪里产生变化。

    而十年后的赖书文才能觉悟,芳田就在那一瞬间变成了大人。

    现在虽已过了许多年,他仍能看到那一双荡漾柔情的眼波但是,十七岁的大男孩,只看见一个变得非常美丽的十五岁女孩。

    芳笛美得令他心慌意乱,美得令他神魂颠倒。

    她化了点妆,或许就嘴上擦了一点口红,但那一点点的红,却把她原本就很娇嫩的唇形描绘得更加芬芳,她将头秀发轻拢于耳后,故意突显她瓜子脸蛋的特色,她的皮肤更白了,长睫毛更黑了,他感觉芳笛好像胖了一点,仔细观看才知道是衣服的设计展露她少有丰腴的一面。

    当时她穿著一件鲜菊色紧身上衣,有意无意紧里著她成熟浑圆的胸脯,下半身被一条黑色圆裙缠住,使她原本高挑的身材显得阿娜多姿,而且她特地挑了黑色丝袜将勾称的腿型表露无遗,使赖书文觉得她变得好时髦。

    难怪她叫他老土了,他那过时的t恤还印上三年前买的年号。

    你变得好漂亮。他衷心赞叹。

    幸好她睫毛上的俏皮之色未褪,否则他会觉得自己很轻浮。

    故意特别打扮的,为了让你刮目相看。她巧笑道。

    你确实做到了,我都不敢跟你站在一起了。

    看他痴傻的样子,她笑起来。

    放心,平常我穿得比你还邋遢,女孩子都是这样,只要有人看她,她就会特别的装模作样。

    她自我解嘲的方式的确达到效果,使得赖书文一颗上上下下的心安定下来。

    随即他想到一个问题接著一个又一个,连他都控制不了。

    这么早,你怎么来的?你妈知道吗?她对你好吗?你们过得如伺?

    对他这么多的问题,她以娇嗔戏弄他。

    喂,你一次问这么多,记都记不住了,叫我怎么回答!

    他真相信了,立刻从当中选择他最关心的问题。

    她对你好吗?

    我把她打了一顿。她凶凶地说。

    他吓一跳。

    因为她叫人打你,所以我也要打她。

    他急死了。

    你何必这么做

    骗你的。她说。

    他呆了。

    她笑了,笑得很可爱。

    我就是喜欢看你发傻的样子,真好玩。她收起笑容:谢谢你。

    他又傻了,但她没有笑。

    如果那时你把我拉走,也许我会恨我妈一辈子,但是跟她相处之后,我发觉我也要学习她坚强独立又有点残忍的性格,她告诉我女人要在大都会里出人头地,绝对不能让别人看到较弱的样子,这点,我越来越相信。

    虽然她很骄傲,也看得出认真在生活,但是他竟觉得有点沮丧他没办法想到人的性格会变成怎样,现在他只能努力的念书,抓住离他最近的愿望。

    我妈送我来的,她下午五点会来接我回去。她略显凝重地说。

    他知道,时间很快又会让她消失。

    明年你要考大学了,等你考完以后我再打电话给你,到那时候我们就可以痛痛快快玩一场。

    我知道,我会加油的!这点,他可以大声说。

    她坐在床边,两脚晃著,美丽的脸庞充满悲伤。

    我们真的可以每年见一次面,到死都一样?

    我可以。他大声说,坐到她身边。

    如果我死掉了呢?我是说如果我比你早死.或者很早就死了,你会不会再跟其他人做约定?

    不会。他大声说。

    别那么回答,世事难预料,说不定等你结婚了就懒得理我了。

    不会!他又很大声说。

    她急忙捂住耳朵,因为他就坐在身边而已。

    干嘛那么大声,我又不是聋子。你到底知不知道我的问题?

    知道!他差点又要大声了,不过音量减低下来。

    我会等你他说。

    等我做什么?她俏皮地问他。

    等你

    等你嫁给我!

    赖书文真想大声叫出来他是笨蛋、他是白痴,他为什么就是想不通这个道理?一心想要抓住芳笛的愿望,却在那时候错过机会,徒留伤痕舆悔恨独自承受,现在的他只能用无声呐喊来宣泄愤怒了。

    人为什么非要经过一段惨淡经验才能觉醒?他好恨那时候的他其实就是想与芳笛再立一个约,一份长久契约,不是一年一次之约,而是每天每日相伴相守之约但是他没说出来。

    年轻的他是一个愚笨的呆子,他张著口无法传达心里的讯息,更连脑袋里的思考功能也停止运转,他没有跟她说任何永久誓言,没能为她做什么

    现在,书文才了解她的情意,芳笛不就是一直在试探他吗?从少女的天真无邪,以及成熟大女孩的矜持娇嗔,她一直不断对他解下防卫武装,不断对他发动攻势,他却一点都不明白他像个傻瓜躲在自己的象牙塔里,年少却不敢轻狂。

    他只是想着她,幻想自己爱她多深,对她的回应甚至想都不敢想。他没把握,自怨自怜自甘堕落,毫无自信能抓住天边的星星,甚至连自己都讨厌起来,哪敢奢求妄想呢?他可真是个可怜的傻瓜呀书文不由得苦笑。

    真的就是这样,那时候的他一心只想守住芳笛,只要看到她,守住她,她可能就变成他的了.他从没认真努力过什么。

    还说要保护她呢,他连自己的一点心意都护不了。

    他从没想过跟她结婚,结婚对年轻人来说太可怕了,它就像字典上常翻到的熟悉造词,陌生又遥远。

    但大家知道,结婚是一句永久誓言,是男人女人彼此奉献感情的永久诗句。

    他退却了。

    十七岁的男孩子没有信立下永久的誓言只是没想到他会这么回答,书文每每想起就觉得不可思议。

    太天真了

    等你结了婚,我才会结婚。他大声告诉她。

    芳笛张大眼睛,一脸错愕。

    我说错了吗?

    他紧张地问,一面担心地想,或许她不想结婚,她想抱独身主义?

    她垂下眼皮,失望之情悄然升上。

    你没说错,我只是有点失望。

    为什么,他惊慌地说:我想看到你幸福啊!

    我知道。她瞄他一眼。

    接著芳笛促狭轻笑起来,她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如果我们一起结婚呢?

    这个假设令她兴奋,她开心地说:你娶了我,我嫁给你,那我们不就每天都会见面,那我们还要来这儿赴约吗?

    结婚?

    他涨红睑,从脸红到脚底。

    他知道那是男女之间的长久誓言,他哪有胆子敢提呀,连假设都吓坏了。

    她似乎也了解玩笑过头了,微红著脸急忙撇过睑。

    我是说如果啦,又不是真的。

    他喘一口气,脑子急速运转起来。

    我想,我还是要来,或者跟你一起来,也许那时候我们工作很忙,就可以利用这个时间轻松一下。

    就像度蜜月?

    他的脸又开始燥热起来,一意猛点头。

    但是她变得沉重难过。

    如果我结婚了,工作又很忙,然后决定跟你取消约定那时候你还会来吗?她小声说:听好喔,我的意思就是不想跟你做朋友,我要跟你绝交,连记忆里都不想有你存在,那时候你还是会来吗?

    会。他大声说。

    声音困在小房间里产生的微弱回响,会变得诡异。

    她冷淡地忽视了那声音。

    来这里做什么?她问他。

    想念你。

    他很激动:芳笛,我知道我的嘴很笨,许多感觉没有办法具体表达出来,但是我相信认识你一定会成为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如果真的变成每一年只能想念你一次,我心甘情愿。

    她开心地笑起来。

    心甘情愿?

    心甘情愿!他大声而笃定说。

    她迟疑了一下,然后大方释然。

    我想要的答案你都给我了,谢谢你。

    谢谢?

    如果一声谢谢能换取她真心笑容,他不愿再追究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