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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毓华长得并不美。

    当然,也不丑;但甭要我用些恶心巴拉的虚伪词句来美化她,写个不是陈毓华的陈毓华。嗯,有些淡淡的火葯味闻到了没?沈曼奴和陈毓华有仇吗?哈哈,看下去就知道了。

    对陈毓华的第一印象,其实挺不错。像沈曼奴这种超级肤浅、崇尚金钱主义、迷恋金玉其外、不排斥败絮其中的人的女人,应不会多看陈毓华那种纯朴、无害的小姐姐一眼。

    可是,当本姑娘这两球不怎么清澈的眼珠子,非常不幸地对上咱们毓华姐姐黑溜溜的深邃瞳眸,便不由自主地向她偎进,拉著她噼哩啪啦地八卦了起来。

    当她实在受不了我们毫无内涵的叽哩呱啦,她总会一副老大姐的姿态,说道:“你们这些小孩子哦”哈,天晓得她听得有多开心!耳壳都自动拉长、扩大一倍以上!

    如果她不爱听,她不会接连好几天在某个固定时段从埔里打电话到台中给曼奴,而且每次哈啦都哈啦了将近一个小时。之后,我甚至得知每天和她固定通话的,不只我一人,还有几个远在台北的作者与编辑请自行想像她一个月的电话费多么的可怕。

    据说她一天只写作两个小时。大家可以知道她出书速度为何那么龟速了。陈毓华,一个过度善待自己的作者;她每天在她舒适的住家裹过著极度优闲的生活,却拖稿拖得编辑每和她通一次电话,便崩溃一次,到最后甚至明言她放弃陈毓华了,从此任陈毓华在艺文界随波逐流吧!

    居然还有这款人!著实是我们这种将编辑奉为大人看待,每日早晚烧香膜拜的作者的敌人!

    她的气质干净、纯粹得让人想亲近她,和她做朋友呃,我还是这么以为,所以很“阿沙力”地答应她,六月十六日一起上台北玩。

    为了这次出游,曼奴在一天一夜之间,写出近两万个字,结束原先预定在六月底才完成的稿子。

    未料此举让陈毓华小姐三番两次假仙地说:“我要向你学习,一天一夜两万个字,好厉害!我要向你学习!”

    啧!跟她说过好几次,那只是一次特例罢了;而且这种话由慢工出细活、坚持稿子完美度的她说来,特讽刺的哪。

    上了台北,曼奴顾著和李洋洋(毓华姐的弟弟,很幽默,外加有点欠扁的男人),以及洛焯斗法,毓华只是保持笑容,未曾插嘴。这让我以为她是个不带刺儿的温柔女子。

    谁知,当曼奴和她同床共枕的第三天唉唉唉,失算哪!是这样子的,曼奴的作息是中午十二点吃第一餐,晚上七点吃第二餐,子夜十二点吃第三餐孰知上台北后,作息全被打乱了,只吃得著两餐当夜,曼奴和毓华聊得正愉快时,曼奴的肚子非常、非常不争气地大叫咕咕哦,天哪,少说曼奴也是个干干净净、身家清白的小姑娘,一世英明就毁在这一刻了

    原想毓华会装作没听到,她却笑得花枝乱颤,床板差点儿被她给震垮了。而那同时,曼奴的肚子持续地叫著,仿佛帮毓华夸张、该死的笑声合音似的!当时,糗毙了!

    猜想得刘这件事瞒不住,我自己先抖出来,省得让人ㄎㄟ!唉。

    回到台中,曼奴想带她到三民商圈逛逛。不过缺了一顶安全帽,考虑了一会儿,她决定以身试法,未带安全帽,俐落地跳上我机车的后座。车子走不到五公尺,遇上红灯停下来,一位心怀不轨的警察哥哥带著暧昧的表情朝我们晃过来,毓华机警地跳车,可惜因为紧张,动作笨拙了一点,不过死无对证,警察哥哥也只好若无其事地走过我们身边。

    这个时候,旁边两个机车骑士笑得好高兴(就像毓华笑我的肚子咕咕叫一样),毓华朝他们扮鬼脸。后来我们怎么办?当然是买顶安全帽!关于安全帽,曼奴又搞出一团糗事呃,让我们装作我什么都没说,忘了吧、算了吧、散了吧!

    晚上,曼奴和毓华到养老乃泷吃日本料理。谈得还算开心时,她突然问:“喂,你什么时候到埔里玩?”我犹豫了一下,说:“真的要去吗?”她居然回答我:“嗯,我是没有很诚心的邀请啦!”瞧瞧,这是什么话嘛!你们说,我还敢说我要去吗?

    后来,她要我帮她写序

    “七月份便要出书了,急著要哦。”

    “什么时候要,给我一个期限。”对我而言,凡事有个明确的日期,比较好办事。

    “就跟你说急著要了嘛!”咦,她大姐的口气竟有些不耐烦。

    “给我一个期限嘛!”这怎么一回事?我帮她写序,为何我比较处于下风?

    “就这一两天啊!”她说。

    哼,瞧瞧,中国人的劣根性呵,总是模棱两可,不把事做个妥善安排;陈毓华,你再这样,就真的随波逐流去吧!“我要一个明确的期限!”我要求。她也没考虑太久“下礼拜一!”“ok!早这样说不就得了?大概要写多少字?”

    “你写得出一千字,我就很偷笑了”她的表情有点不屑,好像让我为她写序,委屈的人是她。

    我挑眉,和她杠上了。“才一千字而已,我要写两万字!”

    她毫不迟疑地瞪著我说:“好!你没写两万字我就砍了你的头!”

    唉唉唉,这种人自称温和、善良,你们相信吗?

    我所认识的陈毓华青音

    和毓华因文字而结缘,实在是最美好、最快乐的事!

    但若因此而要动笔写序恐怕

    唉,不只作者怕写序,连身为作者的好友也怕被邀写序,不过,话说回来,能在如此重量级的书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和文字,何尝不是件光荣的事。

    (毓华,你真是个好友,有荣同享!)

    每个人对自己的生涯都有不同的规划,我知道毓华在预备转战沙场时,徘徊犹豫了许久,最后终于才下定决心投靠希代大众!

    这是希代读者的福音,有如此坚强的阵容加入,当更可丰富罗曼史小说的市场,精采可期!

    其实,毓华的书值得宣传,毓华这个人更是不得不介绍,阿沙力的个性,让人很快的就容易对她掏心掏肺,几乎把整个人都卖给她了。不过,这也是有回报的,一进毓华家,她也是倾尽所有的把她家的东西“销”光,当然也包括她的书。(哈!羡慕我吧,免费的吔!)

    当毓华好友的好处是可以免费的(强调)率先阅读热腾腾的作品,她的作口品完成,我一定是那个掀锅盖、频频看看熟了没有的人,迫不及待啊!

    从毓华的第一本书至今,她的成熟有目共睹,我爱她的作品,也希望大家都爱陈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