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芙蓉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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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口送别戴晓楼,转身走进卧龙塘,回家的路上,迎面遇到来四五个年轻人,前边最突出一人正是付先勇。老远就打招呼:“四哥回来啦。”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与两年前相比可谓是大相径庭。
这二年,围绕顾天佑,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自从无偿把股权转让给苏霞珠,卧龙塘的村民们对顾天佑的看法有了很大改观。过去经常发生的无端骚扰少了很多,村上的年轻人对他也不再那般敌视。
从一开始的苦大仇深,到中期的敬而远之,直至如今的礼敬有加,其中的变化有他们背后大人的因素,也有年轻人对暴力的崇拜因素,而最大的原因却是来自方乐儿。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那一天顾天佑残忍的拒绝了方乐儿。而这个霸道倔强的姑娘却并没有知难而退的意思,还放下话来说,想得到的就一定要得到。
女追男隔层纸,男追女隔座山。
顾天佑从来自诩绝非爱江山更爱美人之辈,面对方乐儿的锲而不舍,情到临头,几次都能悬崖勒马,不让自己陷进去。然而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顾天佑毕竟年少,血气方刚,在年轻人最容易犯的错误面前,他的抵抗力也是有极限的。
那一年的九月初,顾天佑忽然接到方乐儿的电话邀约,晚上八点来卧龙潭畔见面,并威胁说不来她就跳潭自杀。顾天佑一开始并没有按时应邀,但后来出于担心,还是去了。结果,赶到的时候正看到方大头的宝贝闺女一脑袋扎进卧龙潭中。
顾天佑一时着急,并未意识到她跳水的时机是如此巧妙。匆匆忙忙飞奔过去跳入水中,却忘了方乐儿是在水边长大的姑娘,而自己在水里却是个半吊子。潭水深不可测,顾天佑这两下子自保都不够看,哪里还有救人的本事,结果就是英雄救美未成,反而灌了一肚子潭水后被美女所救。
顾天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赤身**躺在自家床上,同时身边还躺着个人,身上也没穿什么衣服。
方乐儿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了想要得到的东西从来没有得不到的霸道脾气。顾天佑有自己的打算,她也有她的想法。她的打算就是把木做成舟,把生米煮成熟饭。
这不是西厢记里的崔莺莺倒贴张生,而是女恶霸强行玷污了清白少年的戏码。尽管施害者要比受害者纯洁百倍。
方乐儿说:“不管你认不认账,生米已经煮成熟饭,我已是你的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管今后你要去到哪里,都要带上我,不然我就留下遗书说被你始乱终弃,然后再去自杀。”
这句红果果的威胁起到了作用。如果她说的事情真的发生了,顾天佑毫不怀疑自己就算跑到天边去,方大头也会带上几个儿子追过来跟自己玩命。
顾天佑这次没敢逃之夭夭,而是迟疑着想做最后挣扎:“那种状态下,我大概做不了什么吧,咱俩的关系最多是一锅夹生饭,悬崖勒马还来得及。”
方乐儿忽然一翻身压在天佑身上,魅惑的:“现在呢?”
顾天佑当时是打算继续负隅顽抗的,却被下半身的兄弟给出卖,方乐儿察觉到了他的生理变化,趁机把身子向下几寸,忍着疼痛硬是把夹生饭彻底做成了熟饭。阴阳相交,二位一体,纯真的血流下来的时候,方乐儿痛极喜极,泣不成声。顾天佑也想掩面而泣,却苦于哭不出来。
人是情感动物,尽管大多数时间里受理性的支配,可一旦压抑的情感爆发开来,就会如火山喷发无法自控。
如果不能拒绝,就只好享受。
事后,方乐儿心满意足,依偎在顾天佑怀中。怀抱佳人,顾天佑的心里却是十五桶水七上八下忐忑难安。
“放心吧,这件事我不会对任何人说起的,今天是我上大学第一天报到的日子,家里人都以为我在建邺呢,谁都不知道我偷偷回来的事情。”言外之意,至少今晚不会有人找上门来。
“我担心的不是这个。”
当时飞虎岭上气候将成,顾天佑刚刚把股权转交给苏霞珠,几个方面都在最关键阶段,实在有些担心会因为这件事惹怒方大头而节外生枝。但这些话却不能对方乐儿说,只好温柔的对她胡诌道:“你对我了解的太少,我担心有一天你会后悔今天的选择。”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是因为许佳慧吗?”方乐儿翻了个身,躺在天佑身旁,看着天花板,悠悠道:“她一定很漂亮吧,不然你也不会为了她承担下那样的骂名,真羡慕她呀,可以和你共同拥有那么多美好的记忆。”
她怎么知道许佳慧的?顾天佑先是暗吃一惊,心念电转,想到了两种可能,第一种是通过方大头的嘴巴,仔细想想又不大可能。方大头就算对她说起那件事,也只会告诉闺女顾天佑那小子曾经是个诱奸犯,祸害了恩人家的女儿,不要跟他交往之类的,断不可能说出什么美好记忆来。
“你看了我的日记?”顾天佑想起十六岁以前自己有记日记的习惯,是被苗世凡逼出来的,直到十六岁以后看到一句话:君不密失臣,臣不密**,谋事不密一事无成。这才意识到对自己这种人而言,记日记并非什么好习惯,于是将这个习惯彻底摒弃掉。只是十六岁以前记录过的内容,一来没什么特别需要保密的,二来不舍其中一些记忆,所以才保留下来。
“嗯。”方乐儿轻声道:“对不起,我带你回来的时候偶然发现的,忍不住看了一下。”
“这么说,你已知道我曾经是个诱奸犯?”顾天佑存了一丝侥幸心理自黑道。
方乐儿不满的:“干嘛要这么说自己,你们明明是真心相爱过。”
顾天佑认真的:“我是个坏人,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因为我的确做过一些坏事。”
方乐儿甜笑:“我不在乎,严格来说,我二哥甚至我爸爸都不算什么好人,但我知道他们都是最疼爱我的人,在这个世界里,区分好人坏人本就是件复杂的事情,我只要知道你对我好就够了。”
顾天佑叹道:“你知道他们对我都没什么好印象。”
方乐儿摇头:“才不是呢,我知道我爸很看重你,二哥也常说你是个人才,他们每次说起你的时候总是觉得很可惜。”
看来这姑娘是吃了秤砣来的,顾天佑无奈的:“你呢?你是怎么看我的?”
方乐儿歪头沉思,很可爱的样子:“第一次见你的时候觉得你蛮好看的,家里人都不许我与你接触,我就有些好奇顾伯伯这个私生子有什么特别的,为什么他们都似乎在防着你?”
她停顿了一下,唇角挂起笑意,接着道:“后来发生了那件事之后,我就特想接近你了解你,但你却一天到晚神神秘秘来无影去无踪的,根本不给我机会,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借口找狗第一次来你家,你当时对我不冷不热爱理不理的,虽然把我气的够呛,但总算对你有了一点了解,知道你一个人生活,读了许多书,养了三条狗,自己把自己照顾的非常好,从那时候起我就喜欢上你了。”
“既然那时候就喜欢‘上’我了,那为什么等到现在才把我‘上’了?”顾天佑故意在那个字上加重语气道。
“嗯?”方乐儿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随后才意识到顾天佑言语中的挑逗意味,娇嗔道:“坏死了,明明是你欺负人家好吧。”说着,忽然抿嘴住口,痴痴凝视着天佑的肩头,猛然低头狠狠咬了一口。
“你干嘛?”顾天佑吃痛一惊,看着她唇角挂血,忍痛问道。
“做个记号,告诉别的女人,这个男人是有主儿的人了。”方乐儿手指温柔的在带血的牙印上抚过,“再说,刚才人家已经先流了血,你堂堂男子汉不应该陪陪我吗?”
“我流的东西可比血金贵多了。”
气氛忽然又暧昧起来。
顾天佑还是想先把该说的说清楚。长出了一口气,话锋一转,尽量郑重的:“我不能给你任何承诺。”
“以后的事情谁能说得清呢?”方乐儿歪歪头,似不怎么在意,认真的:“所以我不需要承诺,只要你心里有我就够了。”
顾天佑道:“迟早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到时候你真能舍得爹娘跟我走?”
“当然舍不得。”方乐儿干脆的回答,忽然翻身趴在天佑身上,温柔的:“我也舍不得你,所以要趁现在多跟你在一起,免得日后想你的时候,只记得你穿衣服的样子。”
“你这个迷死人不赔命的小妖精,怎么会如此可爱。”顾天佑将怀中人紧紧搂住,感受着对方温暖柔软的怀抱,叹了口气,道:“算我上辈子欠你的,为了你,我多留一段时间,看看能不能做些事情让方大头放心把他的宝贝交给我。”
“别为了我做任何你不愿意做的事情。”方乐儿的声音因为激动有些颤抖,口不应心道。
顾天佑猛然翻身,将方乐儿压在身下,轻车熟路的将她分开,身子向前一挺,挤进那紧致湿润的所在,看着身下妙人儿黛眉微蹙,脸儿红红,不胜娇羞的样子,坏笑道:“商纣王为了美人江山都丢了,你比苏妲己还漂亮,为了你做什么都值得”
从那天起,方乐儿正式做了顾天佑的女朋友,一晃儿就是两年,保密工作做的再好也有百密一疏的时候,有几次秘密约会被人撞见,消息终于不胫而走,很快整个卧龙塘就都知道了,只瞒着一个方大头。因为没人敢告诉他。
一开始村里的青年有对此不忿的,选了付先勇去找顾天佑说道说道,结果刚好赶上那天远近闻名的杨家哥仨从沛县拉狗回来向顾天佑汇报。当时的阵势十分惊人,十辆大卡车拉着几百条狗,浩浩荡荡停在顾家老宅大门外。付先勇悄悄过来的时候正看见杨家哥仨对顾天佑毕恭毕敬,而顾天佑却勃然大怒,连吼带骂的把杨家哥仨撵走的。
这几年杨家哥四个在秦州一带声名鹊起,老大杨文山,老二杨文凯,老三杨文武,老四杨文艺,并在一起号称三虎一狐,三虎彪悍敢打敢拼坐镇飞虎岭,买卖做的泼天大。一狐头脑聪明,大学毕业后就去了南洋留学,据说搞了个什么网站,赚了大钱。
付先勇在这十里八乡的年轻人当中小小的算个人物,对杨家哥几个的名头早有耳闻,眼见着在秦州地面上名头不比方鸿鹏稍逊的杨文山在顾天佑面前尚且如此恭谨,他又哪里还有勇气再凑过去叫板。当时他只道顾天佑是凭着身手了得,才让杨家哥仨如此服帖的。之后问起顾天佑索性顺水推舟没有否认。
那件事之后,全村青年再无一人敢对顾天佑稍有不敬。
付先勇等人跟顾天佑打过招呼,便向着卧龙塘产业区的方向走去。正是下午上班的时间,村上的年轻人考不上大学的多半都在那边工作。顾天佑来到卧龙塘四年半,亲眼目睹了那片曾经热闹如烈火烹油的地方逐渐走向衰败的过程,如今这片顾宇飞用毕生心血打拼下来的天下,在被人敲骨吸髓了一番后,即将面临倒闭破产改弦易辙的结局。
一路疾行回到家,来到顾宇飞遗照前,燃起三炷香,沉声祷告:“咱们父子之间不谈谁欠了谁的,从今天起,你放不下的我会帮你扛起来,别人欠你的,我会替你收回来。”
ps:一直想发个单章说点什么的,打开页面后又忽然觉得说多少都不足以表达我对你们这份坚守之心的感激。很想为之前一次次的爽约说声抱歉,但我觉得说对不起是最无力的表达,还不如用心完成一部作品来的更真诚。这本书用了很久构思,我以前在左道官途的书评区说过,我的构思能力大概在八十万字左右,再多就会很难保证故事的连续性和布局的合理性。但这次,我有信心打破这个桎梏,因为这次真的构思了太久。所以:四百万,不能再少了。
另外:今晚六点左右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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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二年,围绕顾天佑,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自从无偿把股权转让给苏霞珠,卧龙塘的村民们对顾天佑的看法有了很大改观。过去经常发生的无端骚扰少了很多,村上的年轻人对他也不再那般敌视。
从一开始的苦大仇深,到中期的敬而远之,直至如今的礼敬有加,其中的变化有他们背后大人的因素,也有年轻人对暴力的崇拜因素,而最大的原因却是来自方乐儿。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那一天顾天佑残忍的拒绝了方乐儿。而这个霸道倔强的姑娘却并没有知难而退的意思,还放下话来说,想得到的就一定要得到。
女追男隔层纸,男追女隔座山。
顾天佑从来自诩绝非爱江山更爱美人之辈,面对方乐儿的锲而不舍,情到临头,几次都能悬崖勒马,不让自己陷进去。然而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顾天佑毕竟年少,血气方刚,在年轻人最容易犯的错误面前,他的抵抗力也是有极限的。
那一年的九月初,顾天佑忽然接到方乐儿的电话邀约,晚上八点来卧龙潭畔见面,并威胁说不来她就跳潭自杀。顾天佑一开始并没有按时应邀,但后来出于担心,还是去了。结果,赶到的时候正看到方大头的宝贝闺女一脑袋扎进卧龙潭中。
顾天佑一时着急,并未意识到她跳水的时机是如此巧妙。匆匆忙忙飞奔过去跳入水中,却忘了方乐儿是在水边长大的姑娘,而自己在水里却是个半吊子。潭水深不可测,顾天佑这两下子自保都不够看,哪里还有救人的本事,结果就是英雄救美未成,反而灌了一肚子潭水后被美女所救。
顾天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赤身**躺在自家床上,同时身边还躺着个人,身上也没穿什么衣服。
方乐儿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了想要得到的东西从来没有得不到的霸道脾气。顾天佑有自己的打算,她也有她的想法。她的打算就是把木做成舟,把生米煮成熟饭。
这不是西厢记里的崔莺莺倒贴张生,而是女恶霸强行玷污了清白少年的戏码。尽管施害者要比受害者纯洁百倍。
方乐儿说:“不管你认不认账,生米已经煮成熟饭,我已是你的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管今后你要去到哪里,都要带上我,不然我就留下遗书说被你始乱终弃,然后再去自杀。”
这句红果果的威胁起到了作用。如果她说的事情真的发生了,顾天佑毫不怀疑自己就算跑到天边去,方大头也会带上几个儿子追过来跟自己玩命。
顾天佑这次没敢逃之夭夭,而是迟疑着想做最后挣扎:“那种状态下,我大概做不了什么吧,咱俩的关系最多是一锅夹生饭,悬崖勒马还来得及。”
方乐儿忽然一翻身压在天佑身上,魅惑的:“现在呢?”
顾天佑当时是打算继续负隅顽抗的,却被下半身的兄弟给出卖,方乐儿察觉到了他的生理变化,趁机把身子向下几寸,忍着疼痛硬是把夹生饭彻底做成了熟饭。阴阳相交,二位一体,纯真的血流下来的时候,方乐儿痛极喜极,泣不成声。顾天佑也想掩面而泣,却苦于哭不出来。
人是情感动物,尽管大多数时间里受理性的支配,可一旦压抑的情感爆发开来,就会如火山喷发无法自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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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方乐儿心满意足,依偎在顾天佑怀中。怀抱佳人,顾天佑的心里却是十五桶水七上八下忐忑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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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担心的不是这个。”
当时飞虎岭上气候将成,顾天佑刚刚把股权转交给苏霞珠,几个方面都在最关键阶段,实在有些担心会因为这件事惹怒方大头而节外生枝。但这些话却不能对方乐儿说,只好温柔的对她胡诌道:“你对我了解的太少,我担心有一天你会后悔今天的选择。”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是因为许佳慧吗?”方乐儿翻了个身,躺在天佑身旁,看着天花板,悠悠道:“她一定很漂亮吧,不然你也不会为了她承担下那样的骂名,真羡慕她呀,可以和你共同拥有那么多美好的记忆。”
她怎么知道许佳慧的?顾天佑先是暗吃一惊,心念电转,想到了两种可能,第一种是通过方大头的嘴巴,仔细想想又不大可能。方大头就算对她说起那件事,也只会告诉闺女顾天佑那小子曾经是个诱奸犯,祸害了恩人家的女儿,不要跟他交往之类的,断不可能说出什么美好记忆来。
“你看了我的日记?”顾天佑想起十六岁以前自己有记日记的习惯,是被苗世凡逼出来的,直到十六岁以后看到一句话:君不密失臣,臣不密**,谋事不密一事无成。这才意识到对自己这种人而言,记日记并非什么好习惯,于是将这个习惯彻底摒弃掉。只是十六岁以前记录过的内容,一来没什么特别需要保密的,二来不舍其中一些记忆,所以才保留下来。
“嗯。”方乐儿轻声道:“对不起,我带你回来的时候偶然发现的,忍不住看了一下。”
“这么说,你已知道我曾经是个诱奸犯?”顾天佑存了一丝侥幸心理自黑道。
方乐儿不满的:“干嘛要这么说自己,你们明明是真心相爱过。”
顾天佑认真的:“我是个坏人,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因为我的确做过一些坏事。”
方乐儿甜笑:“我不在乎,严格来说,我二哥甚至我爸爸都不算什么好人,但我知道他们都是最疼爱我的人,在这个世界里,区分好人坏人本就是件复杂的事情,我只要知道你对我好就够了。”
顾天佑叹道:“你知道他们对我都没什么好印象。”
方乐儿摇头:“才不是呢,我知道我爸很看重你,二哥也常说你是个人才,他们每次说起你的时候总是觉得很可惜。”
看来这姑娘是吃了秤砣来的,顾天佑无奈的:“你呢?你是怎么看我的?”
方乐儿歪头沉思,很可爱的样子:“第一次见你的时候觉得你蛮好看的,家里人都不许我与你接触,我就有些好奇顾伯伯这个私生子有什么特别的,为什么他们都似乎在防着你?”
她停顿了一下,唇角挂起笑意,接着道:“后来发生了那件事之后,我就特想接近你了解你,但你却一天到晚神神秘秘来无影去无踪的,根本不给我机会,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借口找狗第一次来你家,你当时对我不冷不热爱理不理的,虽然把我气的够呛,但总算对你有了一点了解,知道你一个人生活,读了许多书,养了三条狗,自己把自己照顾的非常好,从那时候起我就喜欢上你了。”
“既然那时候就喜欢‘上’我了,那为什么等到现在才把我‘上’了?”顾天佑故意在那个字上加重语气道。
“嗯?”方乐儿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随后才意识到顾天佑言语中的挑逗意味,娇嗔道:“坏死了,明明是你欺负人家好吧。”说着,忽然抿嘴住口,痴痴凝视着天佑的肩头,猛然低头狠狠咬了一口。
“你干嘛?”顾天佑吃痛一惊,看着她唇角挂血,忍痛问道。
“做个记号,告诉别的女人,这个男人是有主儿的人了。”方乐儿手指温柔的在带血的牙印上抚过,“再说,刚才人家已经先流了血,你堂堂男子汉不应该陪陪我吗?”
“我流的东西可比血金贵多了。”
气氛忽然又暧昧起来。
顾天佑还是想先把该说的说清楚。长出了一口气,话锋一转,尽量郑重的:“我不能给你任何承诺。”
“以后的事情谁能说得清呢?”方乐儿歪歪头,似不怎么在意,认真的:“所以我不需要承诺,只要你心里有我就够了。”
顾天佑道:“迟早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到时候你真能舍得爹娘跟我走?”
“当然舍不得。”方乐儿干脆的回答,忽然翻身趴在天佑身上,温柔的:“我也舍不得你,所以要趁现在多跟你在一起,免得日后想你的时候,只记得你穿衣服的样子。”
“你这个迷死人不赔命的小妖精,怎么会如此可爱。”顾天佑将怀中人紧紧搂住,感受着对方温暖柔软的怀抱,叹了口气,道:“算我上辈子欠你的,为了你,我多留一段时间,看看能不能做些事情让方大头放心把他的宝贝交给我。”
“别为了我做任何你不愿意做的事情。”方乐儿的声音因为激动有些颤抖,口不应心道。
顾天佑猛然翻身,将方乐儿压在身下,轻车熟路的将她分开,身子向前一挺,挤进那紧致湿润的所在,看着身下妙人儿黛眉微蹙,脸儿红红,不胜娇羞的样子,坏笑道:“商纣王为了美人江山都丢了,你比苏妲己还漂亮,为了你做什么都值得”
从那天起,方乐儿正式做了顾天佑的女朋友,一晃儿就是两年,保密工作做的再好也有百密一疏的时候,有几次秘密约会被人撞见,消息终于不胫而走,很快整个卧龙塘就都知道了,只瞒着一个方大头。因为没人敢告诉他。
一开始村里的青年有对此不忿的,选了付先勇去找顾天佑说道说道,结果刚好赶上那天远近闻名的杨家哥仨从沛县拉狗回来向顾天佑汇报。当时的阵势十分惊人,十辆大卡车拉着几百条狗,浩浩荡荡停在顾家老宅大门外。付先勇悄悄过来的时候正看见杨家哥仨对顾天佑毕恭毕敬,而顾天佑却勃然大怒,连吼带骂的把杨家哥仨撵走的。
这几年杨家哥四个在秦州一带声名鹊起,老大杨文山,老二杨文凯,老三杨文武,老四杨文艺,并在一起号称三虎一狐,三虎彪悍敢打敢拼坐镇飞虎岭,买卖做的泼天大。一狐头脑聪明,大学毕业后就去了南洋留学,据说搞了个什么网站,赚了大钱。
付先勇在这十里八乡的年轻人当中小小的算个人物,对杨家哥几个的名头早有耳闻,眼见着在秦州地面上名头不比方鸿鹏稍逊的杨文山在顾天佑面前尚且如此恭谨,他又哪里还有勇气再凑过去叫板。当时他只道顾天佑是凭着身手了得,才让杨家哥仨如此服帖的。之后问起顾天佑索性顺水推舟没有否认。
那件事之后,全村青年再无一人敢对顾天佑稍有不敬。
付先勇等人跟顾天佑打过招呼,便向着卧龙塘产业区的方向走去。正是下午上班的时间,村上的年轻人考不上大学的多半都在那边工作。顾天佑来到卧龙塘四年半,亲眼目睹了那片曾经热闹如烈火烹油的地方逐渐走向衰败的过程,如今这片顾宇飞用毕生心血打拼下来的天下,在被人敲骨吸髓了一番后,即将面临倒闭破产改弦易辙的结局。
一路疾行回到家,来到顾宇飞遗照前,燃起三炷香,沉声祷告:“咱们父子之间不谈谁欠了谁的,从今天起,你放不下的我会帮你扛起来,别人欠你的,我会替你收回来。”
ps:一直想发个单章说点什么的,打开页面后又忽然觉得说多少都不足以表达我对你们这份坚守之心的感激。很想为之前一次次的爽约说声抱歉,但我觉得说对不起是最无力的表达,还不如用心完成一部作品来的更真诚。这本书用了很久构思,我以前在左道官途的书评区说过,我的构思能力大概在八十万字左右,再多就会很难保证故事的连续性和布局的合理性。但这次,我有信心打破这个桎梏,因为这次真的构思了太久。所以:四百万,不能再少了。
另外:今晚六点左右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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