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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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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231-250  231

    有时,嗡嗡在旁边听着,我与老巍一起回忆我们的年轻时代,比如:我们俩第一次去吃麦当劳。

    我记得那时北京的第一家麦当劳刚开业,大家就像疯了似的爱吃,为此排上半天长队也在所不惜,在麦当劳,我与老巍吃着汉堡,一种崇洋媚外的心情不禁油然而生,虽然汉堡并不可口,也不便宜,红茶也有一股烂草味,但是,那时的我们仍觉得无比的享受,我们看着麦当劳的带有异国情调的室内装饰,听着流行的英文歌,顿觉置身国外,我们把最后一根又凉又软的油炸薯条沾着蕃茄汁吃进嘴里,真是感到说不出的来劲,不为别的,只因为那口味是外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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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我们也能回忆更年轻的时候,我们还爱说豪言壮语的时候。

    比如:我们说过,要漫游全国,要拥有一辆自己的汽车等等。

    当这些豪言壮语部分实现的时候,我们也没觉得有多高兴,两下比较,倒是说出豪言壮语时我们似乎更加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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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豪言壮语我还要多说两句。

    很多人都说过豪言壮语,阿基米德就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就可以把地球撬起来。"当然,他也就那么一说。

    就连十分老实、颇具学者风范的弗雷格都说过,他要把数学的基础统一起来,要不是罗素发现了罗素悖论,弗雷格就会以为自己得逞了。

    有意思的是,很多号称干实事儿的人非常讨厌豪言壮语,认为那样说很可怕,事实上,豪言壮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们时常用豪言壮语骗自己,以为自己真有那么大能力,过后出了问题,不怪自己,而怪豪言壮语,使豪言壮语枉担了不少骗子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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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段儿,老巍天天来找我,他下班以后往往去超市买上几块牛排,一长条儿法式面包,以及黄油奶酪,路过嗡嗡团再接上嗡嗡,来到我这里,按响门铃,我便从电脑边站起来,进入厨房,他们俩一起看电视或是大话西游之类的vcd,然后,我做好沙拉、热汤及牛排,我们三人晚上便在一起吃牛排,听歌剧。老巍为此买了一个木乃伊式的专业睡袋,连同一个防潮垫,塞在我的衣柜里,以便自己晚上睡觉用。

    表面看来,我们三人一起恬静地生活着,其实是活在生活的边缘,嗡嗡是生活在不高兴的边缘,老巍是生活在苦闷的边缘,我是生活在崩溃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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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我崩溃的东西不是别的,而是我存在的确定性这件事,讲清这一点,我认为是不可能的,况且,也没有人讲清过这件事,但这件事却分明每时每刻都在搅扰着我,有时简直到了令我魂不附体的地步,我是说,一想到在临死之前,我连一件确定的事都无法知道,我就感到万念俱灰,换言之,我无法证明出存在的确定性,我连自己是否存在过这件事都弄不清,我瞎混个什么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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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存在的确定性,一直是一个让我耿耿于怀的问题,我承认,我一直在生活中荒唐地寻找一个确定的事物,第一次失恋的打击对我来讲完全可以归结为一点――世上没有确定的情感,从此以后,情感对于我不再具有意义,接着,这件事发生在别的事物上,一而再,再而三,通过排除法,我排除了个人信念、道德、宗教等等,现在,除了对逻辑、数学与物理我持保留态度而表现出一般性的关注以外,我对别的事物干脆完全抱着消遣的态度,我不爱与人争执好坏对错,不喜欢讨论有关这个世界的曲直是非,我慢慢相信,世上没有一样确定的东西,也就是说,我可基本断定,这个世界一片混沌。

    我知道,这个问题同样折磨着很多人,诸如老维特根斯坦之类,幸亏他们比我有才智,因此,他们的痛苦也比我更深,也就是说,他们比我还要倒霉,这一点,简直成了我生活的安慰,对我来说,这个安慰如同一个傻瓜发现了比他更聪明的人所获得的安慰一样有效,甚至,竟让我喜上眉梢。

    我翻开海德格尔的书,发现他在以存在为圆心,偏执地跟自己兜圈子,我看到尼采在醉醺醺地谈着自己的悲剧,看到善良的老玻普尔在荒唐透顶地就着人类的进步自说自话,我看到胡塞尔被他发明的现象学弄得晕头转向,心理阴暗,看到康德小心谨慎地一次次出错,看到弗洛伊德的异想天开,柏格森的胡乱冲动,心里真是说不出的高兴,我悲观地同情他们,为他们可怜的思考能力而祈祷,真心希望他们在结束胡说八道以后有个美好的人生,事实上,这些苦行僧身上的苦行精神经常令我肃然起敬,但他们对于这个世界的态度,多数令我的粗俗趣味无法与之相投,我们不是一路人,我认为他们根本没有能力寻找、探索世界的确定性,而是在语言黑暗的迷宫里呼号转徙,因此,我料定这帮傻蛋终归一事无成,因为没有确定的起点,整个行程便属子虚乌有,我惊喜地发现,在他们身后,还跟着数量广大的追随者,不明就里地与他们一起盲人摸象,这让我觉得真是可气可笑――在如此混乱的思想中,我看到这些先人的足迹星星点点,一直向着看不见的高峰奋力攀登,真是一幕令我感动的壮观景象,如同康德在一本科幻书里讲到的星云,虽然想象力足够丰富,但因它不是一个清楚的数学模型,我便无法确认它的可靠性,而令我无法认真对待,只能对那星云的虚幻哑然失笑。是的,在语言之上建立空中楼阁十分容易,但它在逻辑上显然漏洞百出,不值一提,太多的或然性使之几乎没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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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类的精神世界里漫游是件苦差事,这与一个拎着竹篮去打水的人所做的事如出一辙,它意味着,你可能捞上任何东西,什么一只破鞋啦,一条笨鱼啦,就是捞不上水来,你有耐心也罢,无耐心也罢,你高兴也罢,不高兴也罢,反正你就站在水边捞吧,对于这个工作,有些人表现出顽强的斗志与不屈不挠的毅力,真叫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当然,在我眼里,数学家无疑是代表,要不是世上有他们的身影,我还没准儿就真成了一个恨世者,在我写作时,作为参考读物,我有时拿起一行行公式看来看去,学习如何明晰、简洁、准确地表达我的想法,尽管等号的两端看来不过是就同一事物换了一种说法,可至少没有离题,就这么一件事,我就做不到,我离题话太多,对于我来讲,3+2可能等于7,也可能等于30,更可能等于16,只有运气太好时才会等于5,看来,只要写作,就会成为一个骗子,就会干违心的事,时间长了,我也疲沓了,反而对此幸灾乐祸,并对别人的写作同样幸灾乐祸,这真是一个无奈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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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年年底那一段,在嗡嗡睡着的情况下,我在电脑边偷偷写了不少故事,其目的是为自己树立一些榜样,用以自勉,由于世界文学之林中还没有大累神这一文学形象,因此,我决定创作一个,于是想到中国愚公,这是中国的大累神,比起往山上推石头的西西弗斯,他的工作更加困难,因为他可不是要往山上推一块石头,而是干脆要把整座大山搬走,我认定,对于大累神这一称呼,愚公当之无愧,于是我决定,用长篇叙事诗累神颂来表现愚公的经历,并把他塑造成世界第一大累神形象,我放下手头的剧本,开始写诗,为了写作便利,我上街买了10斤幼稚园小孩常玩的橡皮泥,自己捏了愚公家族,加上智叟之流,立在显示器上方及房间各处,当时嗡嗡总去麦当劳吃套餐,每回也能领回一个塑料制成的麦当劳小人,她还学我,就放在电视机上方,那些小人个个造型十分可爱,比起我的累神来,她的小人儿倒像是一群轻松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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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神颂的故事取材于中国的老故事愚公移山,讲的是一个叫愚公的老头儿,住在山里,由于门前被一座大山挡着,出行十分不便,于是决定挖掉这座大山,他把全家人召集在一起开了个会,由于父权制的威严,全家对他的主意欣然同意,于是一家人开始挖山,他的作业工具包括几把很厚的多功能铁铲,既可用于铲土,逢到石头时,还可用来当作铁槌打眼儿,还有几辆作家王小波描写过的单轮手推车,为了让愚公家的经济能够得到平衡,而且也为挖山增加一些动力,我让他们每挖一段时间,就会挖出一些财宝,有金块、有玉石,还有更古的人的墓穴及值钱的陪葬品,这样,他们就不用再抽出人手去种地,而是照中国的规矩,可以用于娶来媳妇多生孩子多添劳力,我没有为他们计算土石方,免得读者觉得我更像一个包工头而不像一个诗人,当然,为了使这一家累神的壮举显得惊心动魄,我不惜运用传统叙事诗的手法,使他们面临很多困境,诸如坏天气、塌方、舍己救人,坏人来登门拜访,打他们一家人的主意这一类事是少不了的,为了让青年男读者满意,我还为愚公的几个男后代设计了几次艳遇,先是林妖、树怪、狐狸精,后来改成山背后镇上的小凤儿之类的姑娘,为了使挖山有一个千年工程的美名,我一共为愚公一家按20岁一代人,设计了50代人,不计诨名、昵称等,光起这帮人的大名儿就用了我三天时间,尽管如此,我刚一开头写,便遇到了一些麻烦,比如,挖山应该从山脚下挖呢,还是从山顶上挖起,总之,由于我相信中国古人具有像现代人一样高的智慧,因此,不能把他们的挖山活动变成一桩蠢行,于是就得加上他们的智力因素,总之,这个故事真费了我不少事,写着写着,我竟五迷三道,进入角色,创作至激动处,我时常拍案而起,跑到正看电视的嗡嗡边上高喊:"愚公就是我!我就是活愚公!我就是中国大累神!"直把嗡嗡惊得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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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长篇叙事诗的提纲刚写完,出现了一个意外的情况,一个台湾电脑游戏商打算转行搞电影,来我家想约我写剧本,看到我的累神颂,被其感动,决定重新投身电脑游戏行业,当然,条件就是我把这个提纲当做游戏脚本卖给他,他打算以此做出一个轰动游戏界的电子游戏,当然,我的诗行他一句也看不上,却要把人物对话改成游戏网虫切口,他*的不叫他*的,叫tmd,**不叫**,叫jb等等,他说这样更符合劳动人民的口语习惯,他在我的电脑边上坐了一会儿,看到我用橡皮泥捏的人物形象竟激动不已,忍不住在第一次见面就偷走了七八个,第二次来干脆明话儿告诉我,这些形象他统统买下,他不停地对我讲一个叫做天堂电影院的电影,对我说:"想想看,一个破电影院倒了都那么多人哭,要是一座装满愚公一家的大山倒了,那游戏玩家得哭成什么样呀!"他甚至决定买下一家眼药水工厂,为他制作的软件专门提供眼药水,他开价10万块,我当然不能答应,但什么能拦得住一个商人呢?他不断提高购买价格,并许诺我种种好条件,最后退到等我3年,打算把我接到美丽的加州,让我把叙事诗写完,与他的游戏一起捆绑销售,我仍不答应,于是他满怀豪情地天天来找我,磨我,对我谈日新月异的图形新技术,并向我灌输一个信念,即互动式游戏下个世纪将取代电影,他不时在我家敲敲打打,让我听听响声,看是否符合挖山时铁铲入土时的动效,尤其到挖到财宝一段,铁铲将发出一声清脆的金属声,最后他已把价格抬高到10万美金外加10%的空股,并且,他成天在我面前快速走动,数次跌倒又爬起,并高声振臂嚎叫:"我就是电脑界的活愚公!活愚公就是我!我就是中国大累神!我不怕累,我要进军世界电脑游戏界!愚公家族的千年血泪史万岁!50代人惊天地泣鬼神的奋斗万岁!我的风靡世界的50回游戏万岁!"

    看到一个活人被一个故事折磨成这副样子,我立刻明白了,拥有这么强艺术感染力的作品一定是垃圾,而且,他的样子令我十分不忍心,便终于把故事出手,当然,钱他暂时没有,我也一个钱没得到,却得了20%的股份,我想我有希望得到愚公想也没想过的一夜暴富,而台湾人呢,他再也不用几个几个地偷我的橡皮泥小人啦,倒是真有魄力,他买来一箱便宜工艺品,把里面的工艺品扔到我那儿,而把我的橡皮泥小人纷纷装进工艺品的包装盒,再装进皮箱,自己像一个大累神似地拎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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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愚公移山,我还要谈上几句题外话。

    刚看这个故事,我其实百思不得其解,因为,很明显,愚公完全可以带着一家人搬到一个前面没有大山的地方去住,这么做,至少经济,不幸的是,愚公却自做聪明地挖起山来,难怪智叟要笑话他,我看智叟不愧为智叟,话里话外还有一重意思就是,你愚公不仅愚昧,还可恶,可恶之处在于,不仅自己一辈子过上无聊的挖山生活,还带动一根筋的全家人都过上了这种生活,更可气的是,儿子挖完了孙子挖,孙子挖完了重孙子挖,子子孙孙,永无宁日,全都得这么混,这样的家庭,估计以后不会有什么出息――读读中国历史,我很可想象后面发生的事件,那就是,愚公死了,死后几个儿子分了家,他的儿子们可以叫做超愚公,因为几个儿子不住同一个地方,于是,这家挖山的土就堆到另一家,直到自己家前面空了,而另一家门前却出现一座大山,于是,那家人当仁不让,照此办理,为了挖山,几家人都拼命生孩子,男的是壮丁,负责挖山,女的做饭,给他们送,中间还出了几个英雄,什么一个人一天可挖10个人的工作量,直至出现类似庄子关于庖丁解牛的神事儿,也就是说,最后,愚公的后代,那些超超愚公或叫后愚公之类,居然熟能生巧,把挖山这种无聊的生活方式当成了一种艺术,几下便挖倒一棵树,几下便把一座山挖到对方门前,至于其中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命运抗争的理想之类的附带产物也会自然应运而生,我这里就懒得说了。

    再一想,不对!不可能!因为提倡这件事的人不可能比我笨,于是,我推测,这个故事之所以被四处传播,一定是出于别的目的。我想来想去,越想越漫无边际,于是只能乱猜一气,众所周知,人要被逼得乱猜一气还真能猜出点什么来,我还真的猜出点什么来――我怀疑,也许这个故事是个阻止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把城市搞乱的计谋,提倡这种精神,就是怕农村人往城市里冲,于是,提提愚公吧,干脆,叫他们挖山不止算了,当然,要想实现这个计谋,首先得敢于想象农民兄弟也许真能笨到那个地步,竟然相信凭他们那点本事真的能够把一个贫穷地方变好,历史证明,这个计谋在户籍制等等手段的配合之下,居然一举成功,在我看,它的成功之处还在于一个生花妙笔,那就是,不仅当时的农村人口无法入城,城里干脆派了一批名为知青的孩子去上山下乡,把农村搞得鸡犬不宁,这样,农村人的后院起火,灭火还来不及,更甭提冲城市了――不幸的是,现在的农民醒过味儿来了,他们挖了5000年的山,现在却搞起了农村包围城市,他们冲进城市,把农村的生活方式带进城市,他们唱着思乡的歌,在城市里生下大量孩子,扎根城市,我看他们不把城市搞成农村就不会踏实。当然,这样也有好处,那就是,消灭城乡差别的**理想也有望实现了。

    我的猜测到此结束,到底愚公移山的故事是个什么路数,我其实一无所知,要是真如我所估计,那么智叟这类人物就不值一提了。

    242

    长篇叙事诗被当做一个电子游戏买走,让我有了一种壮志未遂的感觉,我决定,再次塑造一个中国大累神的形象,这回我决定,从希腊神话里找到一个接近累神的人物加以改造,当然,这个人物最好有一定知名度,而且,与愚公不同,行为要高尚,不能只盯着自己那一家子的事儿,我很快找到了,那便是普罗米修斯,在下面故事中,我试图证明,比起希腊只会傻干蛮干的老普来,中国老普更加机智灵活,更加富于人性,如果希腊老普是个乱吹乱捧出来的假大空英雄的话,那么中国老普倒是一个十分不流俗的反英雄,而且,还有地方特色,我是说,他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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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累神中国普罗米修斯的故事如下:

    中国普罗米修斯是个混混,一天,他与朋友一起饮酒过量,大醉,夸下海口说,他要把天上的火偷到人间来,给人间带来光明。

    第二天,朋友们催着他去办这件事,他一听,吓坏了,拼命推说自己根本没说过那样的话,后来又声称他喝醉后全忘了,但他的朋友们个个不是省油的灯,他们用尽奸计,好说歹说逼着他去,他万般无奈,又是个要面子的人,只好去了,一路上唱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给自己壮胆儿。

    终于,他克服种种困难,盗得了天火,回到人间,一时间被喜爱深夜烤火的人们传为英雄。

    不幸的是,天帝知道了这件事,发现在深更半夜之际,人间仍有星星点点的光亮,因此大怒,把中国普罗米修斯给抓到天上,要把他永远吊在悬崖上,中国老普一听就颓了,但他可不像希腊人那么笨,几秒钟就想到办法对天帝抗争,他当即对天帝说,他有神秘的东方智慧,不应受此惩罚,只须放他回到人间三天,就可向天帝证明他的智慧不应受到惩罚,并且,没准儿还能为天帝立上一个新功。

    天帝想领教一下东方智慧,便放他回到人间,三天后,中国普罗米修斯果真回到天上,他把天帝带到高楼上,往人间一指,说,"现在您看――"天帝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人间忽然变得一片漆黑,再不见一点星火,倒是一阵恶骂之声不断传回天上。

    "那么,根据你的东方智慧呢?你想告诉我什么呢?"天帝问。

    中国普罗米修斯从背后拿出一只手说道:"天帝,您来看,这是什么?"天帝看到他手里竟拿着从他身边盗走的火种!

    中国普罗米修斯淡然一笑,说道:"天帝,东方智慧的意思就是,我意识到,我受了别人的欺骗,犯了错误,但我能及时改正,您看,我已把火种从人间给您偷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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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神话故事写成这样,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很明显,这些榜样尽管有着无穷的力量,却与我风马牛不相及,他们的英雄形象在我眼里尽管十分难得,但却很难有机会照着做,在人世间,累,这个概念,对每个人都有其特殊的表现力,其中特别离奇古怪的,我们叫做神迹,而不太离奇的呢?我们叫它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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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不离奇又不平庸的东西,我也知道,比如:浪漫。

    围墙以其内部的不可知而突出了它的神秘感,我喜欢围墙,它是美的,它具有一种令人动心的形式,它不引人注目,而是似乎遮挡着某些东西,所有的围墙都具有某种浪漫气质,就连监狱的围墙也一样,在我看来,最美的建筑便是一圈围墙,加上里面的植物,最好除了植物,里面再没有建筑,连人也没有,什么也没有。

    那是空虚所烘托出的神秘,夏多布里昂叫它美,浪漫主义者夏多布里昂还认为废墟也很美,废弃的城堡、教堂、墓地是美的,荒芜的土地、田野、森林也是美的,因为那与时光的流逝,与人生的短促无常有着隐秘的联系与呼应,那是时髦的残骸,形式的遗迹,以及被杂草遮掩的时间之路。

    浪漫主义者还相信,最深沉的情感是一种忧伤,一种无法自拔的忧伤,它比怜悯与爱更实在,它不故弄玄虚,它只是令人消沉地枯坐在灯下,对着曾栩栩如生地反映出昨日的明镜,无可奈何地悄声叹息着,如同一支被点燃的红色蜡烛,如同一只茫然的走兽,失神地站立在荒野之中。

    莫泊桑曾见到一个情景,那是他在一个夜晚去探望晚年的福楼拜,只见老福楼拜正在往壁炉的火焰里投掷旧日的情书,莫泊桑坐到福楼拜旁边,一语不发,他看着老福楼拜把一封封年轻时收到的情书扔进炉中,每一封情书都是那些陌生姑娘的一种感情的形式,它也许只存在过一个瞬间,也许是长期地持续在某人心头的一种感觉,总之,情书纷纷化为灰烬,福楼拜始终面无表情,只是在触摸到一封绑着一双缎子鞋的情书时,他犹豫了一下,眼中忽然闪出盈盈的泪光,这双缎子鞋的故事莫泊桑无从得知,情书他也一封没看着,那些女人都是谁他也不知道,他只看见缎子鞋情书也被投进火焰,烧成灰烬,他还能推测出,老福楼拜为此十分伤感,如此而已,莫泊桑被触动了,而此刻老福楼拜仍然不说话,一时间,两位作家不管愿不愿意,都成为了浪漫主义者,因为他们的行动被圈进了浪漫主义的语境。

    还要对浪漫主义做出别的描述吗?我看不必了,众所周知,福楼拜与莫泊桑都不是浪漫主义作家,甚至两人都不喜欢浪漫主义,但是,他们在人世间仍有机会掉进浪漫主义的陷阱,掉进传统的精神状态之中,也就是说,浪漫主义无处不在,遍布世间,它的领地神秘而颓废,以供那些仍然疲倦地四下走动的人前去稍作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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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嗡嗡就曾在那里休息。

    我与嗡嗡曾坐在浪漫主义的石阶上休息,我知道,我们的浪漫很有传统,我从嗡嗡的泪水里看到传统的力量,她拉着我,泣不成声,那是我又一次提出分手的时候,那是99年春节前夕,嗡嗡炒完更回来,脸上画着演出时涂上的浓妆,她还未来得及洗去的浓妆。

    247

    所有听天由命的女人都是可爱的,面对命运,她们不挣扎,不害怕,不抱怨,而是逆来顺受,直至把一切看做不可避免的事物加以对待。这种可爱,有时会焕发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光彩,它的光彩,甚至会盖过那些与命运抗争的人,因为徒劳的抗争与束手就擒相比,后者显然更不具人格,缺少人格的力量,人就表现出物质的状态,那是自然安详的代名词,动物在多数情况下就更多地表现出那种状态,因此显得可爱,当然,这也反衬出那种抗争型的女人是多么地可敬,我指的像女权主义者玛丽-沃尔斯顿克-拉夫特那类的女人,但是,对于男人,一个可敬的女人显然没有一个可爱的女人更有价值。

    至于那些使用什么俏皮、媚态、会讨取娇宠的女人,在我看来,她们的任务是向男人展示人生的假象,让男人在一瞬间认为,有了她们的陪伴,人生似乎还算过得去,但那一瞬过去,男人很快清醒,他知道,自己面对的仍旧是永恒的虚无,而那些女子展现出的假象则会显出惊人的可笑与荒谬。

    248

    嗡嗡仍在哭泣,在哭泣时,她表现出一种顺从的勇气,她一副听天由命的架势,就坐在我旁边抽抽搭搭,小脸儿用手遮住,不使我看见,事实上,我也不愿看见,我只想让这件事就这么完结,让她从我这里离去,而她却不高兴了,因此哭泣。

    我从她身边走开,坐到书房的靠背椅上。

    一会儿,我听到嗡嗡对我说:"我饿了。"于是,我起身来到厨房,为她做饭。

    然后,我们一起吃饭,看电视,我们看到了唱着歌的四大天王,那是四个被钱牵着的滑稽木偶,他们穿着奇怪的服装在舞台上表演。

    我们还一起说话。

    嗡嗡要回云南看妈妈爸爸,她向我讲起她妈妈从小如何地娇惯她,她爸爸如何让她骑在脖子上,带她逛街,她姐姐如何为她洗澡,给她吃东西。

    我呢,我提前祝她春节好。

    然后,我们上床。

    249

    在床上,我不喜欢姑娘跪在前头,我跪在后面这种**姿势,据我观察,这与其他为数众多的哺乳动物极其相似,更何况,我不喜欢跪着这种姿势,我也不喜欢有人在我面前跪下,不管是正对着我,还是背对着我。

    在我年轻时,曾经有一度,我喜欢站着**,认为那样不仅充满漏*点,还方便快捷,而且具有能随时移动的优点。

    当然,我也喜欢趴着**,认为那样十分温柔。

    因此,年轻时,对我来讲,站着**还是趴着**,这是个问题。

    250

    那天夜里,抱着即将分手的嗡嗡,我选择了趴着**。

    因为,我意识到,在她离去后,我会孤独,我希望,在她尚能与我相偎相依之时,我们皮肤的接触面积更大,我希望,我能挨着她,我希望,我们能彼此接近,再接近,更加接近。

    我挨着她,就像一条虫子挨着另一条虫子,我在她身上蠕动,就像一条虫子在另一条虫子身上蠕动,我抚摸她,抚摸了再抚摸,我感到她是一个奇迹,不仅因为她也是一个生命,不仅因为她也能与我说同一种语言,还因为,她像我一样,也被某种她无法抗拒的力量遗弃在世间,遗弃在一片黑暗中,担惊受怕,孤独寂寞,悲伤绝望。

    是的,她是我的奇迹,是我的虫子,她与我一起蠕动,一起呼吸,一起忘记自己。

    是的,她忘记自己,忘记这个世界,她忘记了,她睡去了,她死去了,是的,她现在比睡去还要好,因为没有梦魇的打扰,是的,她比死去要坏,因为**会完结,她将生还,继续被她所无力抗拒的世界所打扰,继续为她的生命而奔忙。

    是的,是的,生命,可恶的奇迹,如影随形的毒药,那是她从未做过的恶梦,也是我无法丢掉的负担。

    是的,我还伏在她身上,我已精疲力尽,我是岩石里的三叶虫,我是水里的鲸鱼,我是白垩纪的怪鸟,我是掉进水里的鹰,我满怀怜悯地感受着我的和她的生命,我想着时间会把这两个生命带入虚无,我们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就像两颗划过空间的粒子那样悄无声息,我想着想着,想了又想,竟真的感到死亡之手从黑夜里的阴影中伸出,轻轻地搭到我们身上。我抱着她,如同抱着所有那些曾与我一起度过漫漫长夜的姑娘,我们的梦在最黑暗的地方会合,我们手拉着手,在死亡的阴影中跳舞,我们彼此的**相互依靠,一起经受衰老的考验,我们畏缩不前,为一个不幸的谜语而害怕,我们未卜先知,预感前途不妙,我们心惊胆战,为人生的一切折磨鞠躬尽瘁,我们死而后已,为我们仍侥幸拥有的**而狂欢不止,

    是的,死亡,是的,死亡,我的虚荣心终于止步不前的地方,我的幻灭的时刻,虽然,在那个黑洞面前,我的好奇心仍想向前,但是,但是,前面早已云散风流,灰飞烟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