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翁少的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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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上的华樱,穿着短袖白衬衫,但是由于他天生一副清纯脱俗的外形,即使是普通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也丝毫不会掩盖住他的风采。他坐在葡萄架下,纤细的手指拿着一只杯子这是他在喝茶时被亚森拍到的。
华樱身上仿佛有种看不见的光晕,一下子就能吸引住人的视线,他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美丽而孤独,周围的景物都会因他的存在而失色,沦为他的陪衬。他是造物主的宠儿,是
梁宇琛从翁岳天口中得知了华樱的事情,开始他也不太感兴趣,他干警察这么多年了,经历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事,要想让这位警司帅哥对某个人某件事产生浓厚的兴趣,那是非常不容易的。可是,在梁宇琛拿到华樱的照片之后,他的想法立刻发生了变化
如此美好的少年,真的是一个智力有问题的人吗?这也未免太让人惋惜了,可是华樱怎么看都不像是傻子,他虽然看着有点瘦弱,却一点都不邋遢,浑身上下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梁宇琛将照片放进电脑里仔细地观察,放大了各个细节的部分,发现华樱其实是一个相当讲究和细腻的人。就连他的手指甲都是修剪得格外妥帖的,他的白衬衣上更是一尘不染如果是智障,怎么解释他一个人居住却能把自身打理得那么好?
可要说他不是智障吧,为什么又会表现出异于常人的单纯,人情世故都不懂也就算了,竟然连他种的葡萄都不是拿来吃的,而是用来陪伴他的梁宇琛越想越糊涂,越是不明白了。
梁宇琛查到的资料也跟翁岳天获得的一样,华樱的背景很干净,就如他的人一样。但就是因为如此,反而让翁岳天心里不解华樱既然很少与外界接触,那么他是怎么认识魏婕的?为什么会卖掉自己家的房子,买下文家的别墅?
如果文家的老宅子不是经过魏婕的手卖出去,翁岳天也不会对华樱产生戒备,正是因为不了解华樱与魏婕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所以才不能掉以轻心。表面上查不出破绽,不代表真的就那么简单,无害。一切都要防患于未然。
“啧啧要怀疑这么一个小朋友,还真是伤脑筋啊。”梁宇琛对着电脑喃喃自语。在梁宇琛眼里,华樱也就是个小孩子,十八岁的男生,长得跟女孩一样秀气,精致,让人打从心底里不愿意去想象他会有隐藏的黑暗面。
梁宇琛这几天都在看这些照片和资料,没发现异常,他已经打算放弃对华樱的怀疑了。
照片的各个部分都被梁宇琛放大了一一仔细查看过了,此刻他的鼠标在漫不经心地移动着
梁宇琛的视线蓦地瞄到华樱袖子上照片上的华樱穿着短袖,露出他白皙的肌肤,可是他左边袖子处的肌肤上有一团暗色的阴影。
原本梁宇琛一直以为那阴影是华樱头顶上的葡萄被太阳光照射所投下来的,但是如果跟他身上其他地方投下的葡萄阴影做对比就会发现,他袖子处的阴影十分浅淡。为什么会这样?照理说,阴影都应该是差不多的颜色深浅才对。
梁宇琛紧紧蹙着眉头,漆黑发亮的眸子里迸射出两道凌厉的光线,凑近了电脑屏幕,将那部分阴影放大,单独提取出画面嗯,有点模糊。
这可难不倒梁宇琛,他再用其他软件为这张图片做了一个“去雾”的效果几秒钟后,阴影那部分就显得清晰了许多。
梁宇琛呆呆地盯着电脑,目光一瞬不瞬,此刻呈现在他眼前的不再是先前模糊的阴影了,而是一个残缺的图案!
梁宇琛猜测,那应该是一个纹身的图案,由于颜色很浅,即使露出一点在袖子外边,也很容易被人忽略,何况这照片还是在葡萄架下边拍的,忽略掉这一点阴影是很自然的事。翁岳天也见过这照片,但由于他在住院,没能像梁宇琛这样把照片放进电脑里一点一点地仔细观察,所以他没有发觉到这点。
可惜华樱的袖子挡住了图案的一部分,不然梁宇琛就能窥见这纹身的全貌。即便是这残缺的一点点,也足以让梁宇琛目瞪口呆了。似乎有点眼熟,可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梁宇琛抓狂了,烦躁地点燃一支烟,一会儿站起来走动走动,一会儿又坐在椅子上对着屏幕苦苦思索结果还是想不起到底是为什么会觉得眼熟。子华是萄。w4em。
梁宇琛就是个执拗的脾气,想不起一件事,他就非要不停地思索,直到想起为止。
嗯把这一张单独截出来的图片放到手机里,随时都能拿出来看,我就不信想不起来!
梁宇琛好像看见了曙光,好奇心是他当警察的职业病,华樱的存在,无疑勾起了梁宇琛的兴趣,他到要看看,这神仙般的少年,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
翁家。
文菁已经三天都没去医院了,不是她不想去,而是她现在是重点保护对象,翁岳天和翁震都不让她时常去医院。
上次文菁做了脐血检查,没有问题,孩子是健康的,大家心里的一块石头都能放下了,现在剩下的就是安心养胎。翁震自然是拿出了长辈的威严,为了文菁和孩子的身体健康,他规定了文菁每个星期只能去医院两次,这已经是最大限度了。
文菁百无聊奈地躺在床上,孤单的感觉占据了她。周围的空气里,慢慢浸透着一种名叫思念的东西,每一次呼吸,都能刺痛她的心肺。
枕头边摆放着翁岳天的照片,成了每天陪伴她入睡的必需品。照片上的他是那么英俊潇洒,优雅尊贵如天神降临,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绝美的容颜动人心魄文菁将照片紧紧贴在自己胸口,如潮水般的思念一波一波地上涌,是爱到极致了才会这样吧,刚刚才通了电话,聊了一个多小时她才依依不舍地挂断了,可还是无法缓解那蚀骨的相思。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很容易在脑子里产生一种魔障,疯狂地想,见不到就会寝食难安,惶惶不可终日。文菁就是这种感觉,说不出为什么,她今天特别的浮躁,坐立不安,无法说服自己安静地等到明天。
翁震让她明天才去医院,可她一个人在家好闷,宝宝上学去了,翁岳天又不在身边,文菁只觉得这样的日子太难熬了。他住院已经有一个多月,她却感觉像过了几百年那么久。每一天都是漫长的煎熬,魂不守舍,心不在焉,仿佛灵魂都被掏空
文菁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才三点多,还够时间给他熬粥。
是的,文菁不想等到明天了,她现在就要去医院大不了被翁震知道后数落她几句,最多明天就不去医院了嘛
这么想着,她已经行动起来。
袁嫂在厨房里洗菜,见文菁进来了,忙不迭地问她是不是肚子饿了想吃东西。
“少奶奶,您胃口真好,这孩子生下来一定是个大胖娃娃!”袁嫂笑眯眯地望着文菁的肚子。
袁嫂很亲切,对待文菁也十分细心周到,而文菁也从来没有将袁嫂当成是佣人看待,两人之间相处得格外融洽。
文菁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滴溜溜一转,拉着袁嫂的胳膊,甜甜地一笑说:“袁嫂,今晚由我送饭去医院吧,我想给岳天熬粥。”
袁嫂一听,果然脸色一变,紧张地摇头:“少奶奶,那可不行,你明天才能去医院,老爷子有吩咐过的”
“袁嫂我的好袁嫂啊,就让我今天去吧,明天我就不去了,好吗?只是改个时间而已嘛,不要紧的,爷爷他不会反对的嘻嘻。”文菁不过也才二十三岁,袁嫂都五十多岁了,在袁嫂心里,文菁就像她的女儿那般,这么对着大人撒娇,那真是招架不住的。
“少奶奶”袁嫂有点为难。
文菁急了,可怜巴巴地皱着小脸,很是憋屈地说:“我好想见他”
袁嫂闻言,心里一酸,想起翁岳天在医院里,这小夫妻俩只能隔三岔五地见一回,还真是很折磨人的事。袁嫂心软了
“少奶奶,一会儿记得要跟老爷子解释一下。”袁嫂忍不住提醒文菁。
“嗯嗯,我会的,谢谢袁嫂!”文菁一个劲地点头,心情陡然间飞扬起来。13839316
五点半。
文菁提着保温桶出现在医院,她没有事先给翁岳天打电话,想给他一个小小的惊喜。
病房门口的保镖见文菁来了,先是一愣,他们也知道文菁应该明天才来的。除了怔忡,保镖们的脸色还有一点不自然,只不过文菁没察觉而已,她只想着快点见到翁岳天。
文菁轻手轻脚地推开病房门,一抹调皮的笑意挂在她粉嫩的脸蛋上,可是,在看见病床上那一幕时,文菁整个人都僵住了一个女人趴在翁岳天的胸口,正哭得稀里哗啦文菁心里又酸又疼,顿时冒出一个念头:好你个翁岳天!这是哪里冒出来的小三!(晚上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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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上的华樱,穿着短袖白衬衫,但是由于他天生一副清纯脱俗的外形,即使是普通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也丝毫不会掩盖住他的风采。他坐在葡萄架下,纤细的手指拿着一只杯子这是他在喝茶时被亚森拍到的。
华樱身上仿佛有种看不见的光晕,一下子就能吸引住人的视线,他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美丽而孤独,周围的景物都会因他的存在而失色,沦为他的陪衬。他是造物主的宠儿,是
梁宇琛从翁岳天口中得知了华樱的事情,开始他也不太感兴趣,他干警察这么多年了,经历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事,要想让这位警司帅哥对某个人某件事产生浓厚的兴趣,那是非常不容易的。可是,在梁宇琛拿到华樱的照片之后,他的想法立刻发生了变化
如此美好的少年,真的是一个智力有问题的人吗?这也未免太让人惋惜了,可是华樱怎么看都不像是傻子,他虽然看着有点瘦弱,却一点都不邋遢,浑身上下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梁宇琛将照片放进电脑里仔细地观察,放大了各个细节的部分,发现华樱其实是一个相当讲究和细腻的人。就连他的手指甲都是修剪得格外妥帖的,他的白衬衣上更是一尘不染如果是智障,怎么解释他一个人居住却能把自身打理得那么好?
可要说他不是智障吧,为什么又会表现出异于常人的单纯,人情世故都不懂也就算了,竟然连他种的葡萄都不是拿来吃的,而是用来陪伴他的梁宇琛越想越糊涂,越是不明白了。
梁宇琛查到的资料也跟翁岳天获得的一样,华樱的背景很干净,就如他的人一样。但就是因为如此,反而让翁岳天心里不解华樱既然很少与外界接触,那么他是怎么认识魏婕的?为什么会卖掉自己家的房子,买下文家的别墅?
如果文家的老宅子不是经过魏婕的手卖出去,翁岳天也不会对华樱产生戒备,正是因为不了解华樱与魏婕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所以才不能掉以轻心。表面上查不出破绽,不代表真的就那么简单,无害。一切都要防患于未然。
“啧啧要怀疑这么一个小朋友,还真是伤脑筋啊。”梁宇琛对着电脑喃喃自语。在梁宇琛眼里,华樱也就是个小孩子,十八岁的男生,长得跟女孩一样秀气,精致,让人打从心底里不愿意去想象他会有隐藏的黑暗面。
梁宇琛这几天都在看这些照片和资料,没发现异常,他已经打算放弃对华樱的怀疑了。
照片的各个部分都被梁宇琛放大了一一仔细查看过了,此刻他的鼠标在漫不经心地移动着
梁宇琛的视线蓦地瞄到华樱袖子上照片上的华樱穿着短袖,露出他白皙的肌肤,可是他左边袖子处的肌肤上有一团暗色的阴影。
原本梁宇琛一直以为那阴影是华樱头顶上的葡萄被太阳光照射所投下来的,但是如果跟他身上其他地方投下的葡萄阴影做对比就会发现,他袖子处的阴影十分浅淡。为什么会这样?照理说,阴影都应该是差不多的颜色深浅才对。
梁宇琛紧紧蹙着眉头,漆黑发亮的眸子里迸射出两道凌厉的光线,凑近了电脑屏幕,将那部分阴影放大,单独提取出画面嗯,有点模糊。
这可难不倒梁宇琛,他再用其他软件为这张图片做了一个“去雾”的效果几秒钟后,阴影那部分就显得清晰了许多。
梁宇琛呆呆地盯着电脑,目光一瞬不瞬,此刻呈现在他眼前的不再是先前模糊的阴影了,而是一个残缺的图案!
梁宇琛猜测,那应该是一个纹身的图案,由于颜色很浅,即使露出一点在袖子外边,也很容易被人忽略,何况这照片还是在葡萄架下边拍的,忽略掉这一点阴影是很自然的事。翁岳天也见过这照片,但由于他在住院,没能像梁宇琛这样把照片放进电脑里一点一点地仔细观察,所以他没有发觉到这点。
可惜华樱的袖子挡住了图案的一部分,不然梁宇琛就能窥见这纹身的全貌。即便是这残缺的一点点,也足以让梁宇琛目瞪口呆了。似乎有点眼熟,可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梁宇琛抓狂了,烦躁地点燃一支烟,一会儿站起来走动走动,一会儿又坐在椅子上对着屏幕苦苦思索结果还是想不起到底是为什么会觉得眼熟。子华是萄。w4em。
梁宇琛就是个执拗的脾气,想不起一件事,他就非要不停地思索,直到想起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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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宇琛好像看见了曙光,好奇心是他当警察的职业病,华樱的存在,无疑勾起了梁宇琛的兴趣,他到要看看,这神仙般的少年,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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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家。
文菁已经三天都没去医院了,不是她不想去,而是她现在是重点保护对象,翁岳天和翁震都不让她时常去医院。
上次文菁做了脐血检查,没有问题,孩子是健康的,大家心里的一块石头都能放下了,现在剩下的就是安心养胎。翁震自然是拿出了长辈的威严,为了文菁和孩子的身体健康,他规定了文菁每个星期只能去医院两次,这已经是最大限度了。
文菁百无聊奈地躺在床上,孤单的感觉占据了她。周围的空气里,慢慢浸透着一种名叫思念的东西,每一次呼吸,都能刺痛她的心肺。
枕头边摆放着翁岳天的照片,成了每天陪伴她入睡的必需品。照片上的他是那么英俊潇洒,优雅尊贵如天神降临,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绝美的容颜动人心魄文菁将照片紧紧贴在自己胸口,如潮水般的思念一波一波地上涌,是爱到极致了才会这样吧,刚刚才通了电话,聊了一个多小时她才依依不舍地挂断了,可还是无法缓解那蚀骨的相思。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很容易在脑子里产生一种魔障,疯狂地想,见不到就会寝食难安,惶惶不可终日。文菁就是这种感觉,说不出为什么,她今天特别的浮躁,坐立不安,无法说服自己安静地等到明天。
翁震让她明天才去医院,可她一个人在家好闷,宝宝上学去了,翁岳天又不在身边,文菁只觉得这样的日子太难熬了。他住院已经有一个多月,她却感觉像过了几百年那么久。每一天都是漫长的煎熬,魂不守舍,心不在焉,仿佛灵魂都被掏空
文菁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才三点多,还够时间给他熬粥。
是的,文菁不想等到明天了,她现在就要去医院大不了被翁震知道后数落她几句,最多明天就不去医院了嘛
这么想着,她已经行动起来。
袁嫂在厨房里洗菜,见文菁进来了,忙不迭地问她是不是肚子饿了想吃东西。
“少奶奶,您胃口真好,这孩子生下来一定是个大胖娃娃!”袁嫂笑眯眯地望着文菁的肚子。
袁嫂很亲切,对待文菁也十分细心周到,而文菁也从来没有将袁嫂当成是佣人看待,两人之间相处得格外融洽。
文菁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滴溜溜一转,拉着袁嫂的胳膊,甜甜地一笑说:“袁嫂,今晚由我送饭去医院吧,我想给岳天熬粥。”
袁嫂一听,果然脸色一变,紧张地摇头:“少奶奶,那可不行,你明天才能去医院,老爷子有吩咐过的”
“袁嫂我的好袁嫂啊,就让我今天去吧,明天我就不去了,好吗?只是改个时间而已嘛,不要紧的,爷爷他不会反对的嘻嘻。”文菁不过也才二十三岁,袁嫂都五十多岁了,在袁嫂心里,文菁就像她的女儿那般,这么对着大人撒娇,那真是招架不住的。
“少奶奶”袁嫂有点为难。
文菁急了,可怜巴巴地皱着小脸,很是憋屈地说:“我好想见他”
袁嫂闻言,心里一酸,想起翁岳天在医院里,这小夫妻俩只能隔三岔五地见一回,还真是很折磨人的事。袁嫂心软了
“少奶奶,一会儿记得要跟老爷子解释一下。”袁嫂忍不住提醒文菁。
“嗯嗯,我会的,谢谢袁嫂!”文菁一个劲地点头,心情陡然间飞扬起来。1383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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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菁提着保温桶出现在医院,她没有事先给翁岳天打电话,想给他一个小小的惊喜。
病房门口的保镖见文菁来了,先是一愣,他们也知道文菁应该明天才来的。除了怔忡,保镖们的脸色还有一点不自然,只不过文菁没察觉而已,她只想着快点见到翁岳天。
文菁轻手轻脚地推开病房门,一抹调皮的笑意挂在她粉嫩的脸蛋上,可是,在看见病床上那一幕时,文菁整个人都僵住了一个女人趴在翁岳天的胸口,正哭得稀里哗啦文菁心里又酸又疼,顿时冒出一个念头:好你个翁岳天!这是哪里冒出来的小三!(晚上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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