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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圣诞夜去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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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里的小人儿没声音了,但是翁岳天能感受到她的失落,心头最柔软的部分因她而疼着。凝视着这张圆乎乎的脸蛋,因为长了不少肉,所以五官轮廓自然比以前要模糊一些,成双下巴了。可是他没有嫌难看,反而觉得有种别样的美,红通通的,粉嫩粉嫩的,白皙细滑的肌肤在柔和灯光下泛着迷人的光泽,尤其是她那两片娇嫩的唇瓣,微微嘟着,像是在邀请他品尝一样

    “我今天回来晚了,你等得急了吧。”翁岳天轻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眸光中流动着宠溺与爱怜。

    文菁很乖巧地点点头:“今天外边很冷,我又怕你是去应酬了会喝很多酒我是想先睡的,可是睡不着,现在你回来了就好,我就能安心睡觉了。”

    翁岳天的心倏然裂开一条缝隙,涌入一缕甜蜜,她的宽容,不止是让他温暖而已,她依旧还是没怪过他一句,不会借此埋怨什么,不会追问他是去见了谁不是因为她太笨,而是因为她对他的信任。她只会关心他,心疼他,舍不得一点点的责备。忽然间,他明白了一件事不仅仅是他在给予她宠爱,她何尝不是在宠着他呢?

    “小东西,告诉我,你有多想我?”他的声音变得格外沙哑,隐忍着,透出一股暧昧。

    “呃很想很想。”文菁有点不好意思看他,似乎是感觉到了什么,他的眼神包含了两团灼人的火焰,难道是

    “我没回家的时候,你难道只是脑子里想吗?有没有什么地方特别特别想我的?”翁岳天语气里有着明显的挑逗意味,加重了“特别”二字,侧过身,温热的大手顺势钻进文菁的睡衣

    “啊”文菁身子一颤,难以抑制的燥热油然而生。

    “你你”文菁的脸绯红,肌肤开始发烫,她就是这么敏感,对他没有抵抗力。

    “你怎么了?”翁岳天明知故问,爱极了她羞涩的神情,怯怯的,像一颗含羞草,即使两人欢爱的次数已经数不清了,她依然会在亲热的时候脸蛋红红,心慌意乱不敢与他对视。

    “你你怎么那么坏,明知道我我”文菁又说不出口了,自从怀孕之后,胸部经常会很涨,这是每个孕妇都会经历的自然过程,而他总是爱不释手那柔软,每每都会让她难以招架地瘫软在他面前。

    他的手有着不可思议的魔力,从她身前的妖娆一直探寻到

    “嗯”文菁压抑地闷哼,小手不由自主地抓住他的胳膊,泛着水泽的大眼睛里渐渐染上迷/幻的色彩,半咬着红唇,说不出的娇艳动人。

    “你想我了不信你看看”他故意将修长的手指凑到她跟前,羞得她直往他怀里蹭太丢人了,他怎么可以这样呢!他手指上那是

    暧昧的气息在不断升温,一声声动人的娇吟,从文菁粉嫩的唇边溢出,比天籁还好听,让人忍不住心颤不知何时,四瓣火热的唇凑在一块儿,互相纠缠,追逐嬉戏,如胶似漆,难舍难分。她的甜美,是浸透到他骨髓里的蛊毒,在什么时候已经上瘾了,一旦被勾起,就难免一番热烈的缠绵。翁岳天和文菁已实践过不少次,如果才能在既不影响到胎儿的情况下又能互相得到最极致的享受。他尽量让自己温柔些,他想让文菁体会到男女之间的愉悦,而文菁在他的刻意挑逗下,早就化成一滩春水,莹白如玉的肌肤焕发着诱人的粉红,醉眼迷离,娇喘连连,她是清晨带露的花瓣,她是任君采撷的相思豆她所有一切的美好,都是上天赐予他最最珍贵的礼物。

    “噢,宝贝你还好吧”他喘着粗气,极力控制着那股想要奔腾的**,沙哑的声音,显示出他的隐忍有多辛苦,时常都是如此,每一次,她都能带给他新鲜的感受,让他在缠绵的开始就差点缴械投降了

    文菁酡红的俏脸,纯真无暇,却又透着一丝小女儿的娇憨,不自觉流露出天然媚态,樱唇轻启,情不自禁地说:“我很好孩子没事不疼嗯我喜欢喜欢你这么疼我爱我”

    文菁第一次大胆地在这种时刻说出如此撩人的话,真正地有感而发他疼惜她,他喜欢和她这样这让她有种自豪感,心爱的男人,他在给予她宠爱的同时也贪恋着她的身体,喜欢与她共赴**。这是每一个女人极度渴望的幸福。

    翁岳天在听见文菁这么说的时候,微微一颤,他当然知道,要从这懵懂的小东西口里听见这种话,那是有多难,无疑的,他被文菁所说的话取悦了。

    耳朵里充满了她柔嫩的呢喃,视线触及到她魅惑的曲线,听觉和视觉上的双重冲击加倍了他的感官

    翁岳天幽深的凤眸越加暗沉,邪魅地勾唇:“宝贝,我会更疼你的”“嗯嗯”他听着细碎的娇吟从文菁火辣辣的喉咙里冒出来,翁岳天咬紧牙关,血液在沸腾,凝视着她此刻动人心魄的美,一股一股的浓情蜜意在涌动,澎湃他感到文菁抓住他胳膊的手越发紧绷,他也到了忍耐的极限一声绵长的娇喘夹杂着男人满足的低吼,两人不约而同地全清投入,抛开连日来的烦恼,抛开杂念,尽情沉醉在这蚀骨的春情里。心在雀跃,在欢呼,绝妙的契合让彼此的灵魂产生出强烈的共鸣!此时此刻的畅快,超过以往任何一次,那令人窒息令人疯魔的美感,幸福感,深深烙印在灵魂深处。这个冬夜里,一室的春花烂漫

    一番极致痴缠之后,文菁懒懒地睡去,小脑袋蹭在他怀里,好像一只得宠的猫咪,甜甜的,乖乖的,憨态可掬,被他吻得微微发肿的红唇发出莹润的光泽,还有她白玉般的颈脖上,胸前的白嫩,还有还有她娇嫩的肌肤上到处都是他留下的浅浅爱痕。

    他的一只大手还在轻轻地抚着文菁的腹部,那里边,有他的孩子这些日子里,已经被文菁同化了,变得和她一样的爱对着那鼓鼓的肚子说话。仿佛手在碰到肚子时,能与里边的胎儿有莫名的联系,特别是在孩子踢她时,他总爱去摸那突起的一团那就是孩子的小手或者小脚在顽皮呢,血脉相连的感觉,难以言喻的奇妙。他渐渐地也对那未出生的孩子产生了浓厚的感情。

    她的呼吸逐渐均匀,轻轻拂过他蜜色的胸膛,心中的悸动还不曾褪去,如果不是顾及到她是孕妇,他一定会再要她一次。难以抑制的柔情如丝如雾般萦绕在他心间,他清晰地听见自己的每一次心跳都在呼唤着她的名字,默默地,确实那样真实。

    灯光下,男人俊美得让人屏息的容颜染上了薄薄一层朦胧的纱,如夜空星子般灿烂的眼眸缓缓闭上,心底,一声低不可闻的叹息:“小东西,我好像真的对你上瘾了就算你是文启华的私生女,我也不会放手小东西,你肯定不知道,我能有今天,是因为多年前与你父亲曾有数面之缘。他如果在天有灵,也会欣慰我今天的决定”他的决定是什么,只有他自己才明白,这些话,全在他心里反复诉说着,一个字都未曾吐露。

    如果文菁想继续隐瞒过去,他就由着她,继续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只要她开心就好这是他的女人,还有他的孩子,怎能够轻易割舍?从何时开始这么深刻地眷恋着,沉迷着,明知道前路或许艰难,但仍然有足够的信心去面对,只因为这舒心安宁的生活,是他渴望了多少年的梦想!曾经的爱人回归了,魏婕的出现,也许让他在那么一刻有过短暂的迷惑和犹豫,可正因为如此,他才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文菁的可贵。

    他在她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丢下她,跑去追魏婕,他说好了要回家吃饭可又没有。他无需任何理由地晚归,而她却不曾怨过,闹过,不曾让他的心在纷扰时更加心烦意乱而是给了他更多的理解和爱。她爱的方式可能在许多人眼里都是愚笨的,但是,诚如一句俗话讲得好: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鞋的人才知道。

    无疑的,文菁的性格,文菁爱的方式,文菁的一切,他都受用。能找到一个既有感情又适合自己的女人,何其幸运?!在思想上经过摇摆之后,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这一夜的旖旎,欢爱的气息伴随着这一对幸福的人儿进入梦乡。原来真的人在欢喜的时候,做梦都会笑。文菁梦见了自己和翁岳天在烛光晚餐,她穿着洁白美丽的婚纱,他穿着尊贵优雅的礼服,将一枚闪闪发亮的戒指戴在她手上这小丫头嘴角溢出可爱的晶莹,开心得流口水了

    梦,之所以美,是因为现实里没有得到。

    三天的时间一晃而过,文集和翁岳天的同居生活还是那么惬意,温馨,在安逸舒适的家庭氛围里度过。

    文菁已经怀孕8个多月了,距离临盆的日子越来越近,她也越发兴奋和紧张。翁岳天在这些日子里,已经被文菁同化了,变得和她一样的爱对着那鼓鼓的肚子说话。文菁没有告诉翁岳天关于她cd的事,打算今晚的圣诞夜,送他围巾的时候将cd一起送给他。

    下午,翁岳天准备要出门了。13345677

    一身银灰色西装,精致的裁剪,勾勒出男人健美的躯体,天神一般冷贵高雅的风姿,眉宇间隐隐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桀骜之气,清冷的眼神,微微上扬的嘴角,彰显出男人骨子里的孤清,深褐色的眼眸里,淡淡的苍然,那是经历过磨砺的成熟男人才会有的魅力,如此绝世风华,只瞧上一眼就会沦陷,这样的他,无端端让文菁心头颤了颤。

    文菁扯了扯嘴角,欲言又止的神情,最后低下头撅着小嘴儿看向自己的脚尖,局促地绞着手指

    翁岳天从镜子里将文菁的脸色都看在眼里太有趣了,她这是为哪般呢?为什么会如此可爱的样子?他被逗乐了,转僧际,眸底流泻出一片浓情缱绻。

    “在想什么?”翁岳天很好奇,他一向喜欢她生动真实的表情,这一回居然没摸透。

    文菁扁扁嘴,有点不好意思地小声嗫嚅道:“你穿得这么帅出门啊好没安全感,你说只是朋友聚会嘛你干嘛干嘛穿这么好看啊其实我觉得吧你穿那一件咖啡色外套更好看嘻嘻”文菁说到这里,自己都忍不住捂着嘴笑。笑得有点贼兮兮的,水灵灵的大眼睛滴溜溜的转,闪过一抹少见的调皮。

    咖啡色外套?翁岳天脑子里在搜索着

    翁岳天眸色一沉,搂着文菁香喷喷的身子,一口就含住她白润的耳垂,低低地在她耳边呢喃:“好啊,你什么时候学会这套了?谁教你的?明明那件衣服我不喜欢,买回来只穿了一次就不想穿了,你竟敢叫我穿那件?你就这么不放心你男人,生怕我被外面的女人勾跑了吗?”

    翁岳天这话是说到点子上了,文菁就是有这么点小小心思都被他看穿。

    “嘿嘿呵呵我是担心你太引人注意嘛,想你穿得普通一点,谁让你没事长那么帅呢,啧啧美男榜第一的男人,我能放心才怪呢。”文菁也不藏着掖着,直接说出她的想法。

    翁岳天就是喜欢她这样,率真,直接,在爱的世界里,人都是自私的,谁都不希望自己爱的人太过惹人注意,原本他就足够招风了,稍微穿得醒目一点就更不得了。文菁明确地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而这让翁岳天不经意地想起从前他和魏婕在一起的时候,魏婕从来不会这么对他说。她只会赞美他如何如何风度翩翩,穿什么衣服最好看,有多么绝世的风采。尽管有时他能看出她眼里的酸意,可她一次也没有亲口说出来

    文菁在他怀里抬起头,小脑袋蹭着他的下巴:“你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翁岳天温婉一笑,低头凝视着她,爱怜地轻轻一刮她的小鼻子:“你呀,如果实在不放心,我可以换那件咖啡色外套,不过你也知道了,我穿什么都差别不大,太帅了,没办法你最好是加倍爱我一些,将我的心,牢牢抓住。”

    这男人自恋起来是相当的皮厚啊!不过他的话也不是没道理,确实,像他这般完美的男人,就算是穿一件地摊货都不会掩盖住他的光华。

    文菁是第一次听翁岳天这么夸自己,不由得瞪大了眸子望着他,视线落在他粉红诱人的薄唇上,禁不住猛地吞口水一下子如同被电到,心里一动,就那么嘟着嘴,双眼冒红心地凑了过来近了,更近了就快要吻上他了!

    咦怎么有障碍物?她的唇就停在距离他一厘米的地方文菁热乎乎的脑子陡然一醒,顺着低头看去呃,一时忘记自己的大肚子,就是这“障碍物”让她不能与他身贴身。文菁尴尬万分,冲着他傻笑,难得她主动亲他

    翁岳天身子一侧,大掌揉进她的发间,在她愕然的眼神里,攫住她香嫩的唇瓣,火热的大舍顺势与她勾缠一番,这醉人的清甜,果然是沁人心脾的蛊毒,想要浅尝即止,却还是再一次升腾起熟悉的渴望。

    “唔唔唔”文菁被他封住唇,又羞又喜,被他吻得七荤八素,脑壳里成了一团浆糊。轻飘飘的,美得像踩在棉花上。

    翁岳天爱极这味道,贪恋地汲取,流连在她唇齿间的芳香。而她亦是深深地迷恋他身上这浓烈的男子气息,他嘴里淡淡的烟草味混合着牙膏的余香,彼此都尝不够,吻不够,这回味悠长的一吻,终于是在文菁快喘不过气的时候,他才依依不舍地放开了。

    鼻尖抵着她的鼻尖,额头抵着她的额头,两人呼吸相闻,不分彼此:“乖乖在家等我回来接你。”

    他温柔的声线动人到极致,像猫儿的爪子在拨弄着她的耳朵,深如宇宙黑洞一般的眼眸里,那熟悉的宠溺,令人目眩神迷。文菁的心都融化在这一刻醉人的柔情中,只剩下满满的爱意起前眼要。

    翁岳天出门去了,他今天需要做的事情不少。原本是没打算去跟谁聚会的,只是想和文菁一起过个简单甜蜜的圣诞节。但是那天在医院,魏婕说她圣诞节那天邀请了一些朋友去家里聚会,顺便也是庆祝一下她能平安归来。那些人多半都是翁岳天和魏婕的旧识。他想要推辞也说不过去,魏婕这次回来后,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不如四年前那般开朗活泼,极为低潮,翁岳天之所以会答应她,无非是看在过去的情份上,希望通过这个聚会,她能重新融入到过去的生活,重新振作起来。只有这样,他才能放心。就算不能成为夫妻,不能再续前缘,就算各自有自己的生活,但不代表他愿意见到她继续消沉下去。哪怕是普通朋友也会希望对方能过得开心快乐,放下思想包袱,投入到暂新的未来。

    对于魏婕,他能做的不多,相比起他对文菁,实际上确实是很少很少,可这已经是他目前认为最适合的选择。在聚会之后,他会回去接文菁,带她去一个浪漫的烛光晚餐,同时,他将会给文菁一个让她踏实安心的许诺,一份她意想不到的惊喜。

    从公寓出来,翁岳天的座驾开往市区的一间顶级珠宝店。

    亚森今天也显得格外高兴,平时不多喜形于色的他,知道翁岳天去珠宝店是为了什么,由衷地感到开心,嘴上虽然没说,心里一直在哼着歌少爷终于开窍了,太好了!文菁真棒,细水长流不可小觑,少爷这块顽石也点头咯!

    翁岳天的到来,使得珠宝店的店长亲自接待,态度异常恭敬,优雅得体的笑容,不是虚假和夸张的,看得出来是真心敬佩并且祝福这个男人翁岳天是年轻一辈中的传奇人物,商场上的成功和他所向披靡的战果,足以让人打心眼儿里折服。

    珠宝店的店长当然认识翁岳天,这么尊贵的顾客,前来挑选钻戒,店长除了热心地推介,自然会真诚地祝福他。

    各种款式的钻戒,让人眼花缭乱,翁岳天目光如炬,一一掠过,在触及到其中一枚钻戒时,他眼底微微泛着波澜,轻轻地点了点头。

    店长眼尖,立刻将那一枚戒指递到他跟前。翁岳天的确很有眼光,这枚戒指是唯一的,款式不可重复,不是限量版,是比限量版更加让人垂涎的绝版。晶莹透亮的钻石嵌在铂金上,散发着冷贵的光芒。

    嗯很好。翁岳天仔细看了看,他不喜欢繁复的款式,钟意这种简约大方的构造她也会喜欢的吧。值得高兴的是,这一枚戒指就好像是专门为文菁打造的一样,翁岳天目测了一下,大小应该会很合适。

    没有去看价格,钱对他来说不是问题。店长太喜欢这样的顾客了,够干脆!

    “谢谢,两百八十八万。”店长的笑意更深了。

    翁岳天眼睛都没眨一下,直接买下了这一枚戒指。

    坐回车上,翁岳天却没有直接去聚会的地方,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办。

    就在他思及此的时候,手机震动了起来。

    翁岳天看见来电显示的号码,不由得勾了勾唇这人真够心急的。

    “喂,翁岳天,你到底来不来啊?七年之约,你不会是怕了吧?”电话那头的人语气颇为不屑,像在嘲笑,还有几分挑衅的意味。

    “我在路上,五分钟后见。”翁岳天说完就挂上电话,目光望向车窗外快到目的地了。与一位故人有“七年之约”那是他曾在国外留学时的同学。七年前,他回国了,而那位同学还留在伦敦。两人当时年少气盛,互不相让,临别时相约七年后再见,看看对方混得好不好。当时,彼此都在内心暗暗较劲,一定要比对方更有出息,不然好没面子啊!

    翁岳天是红三代世家出身,而他那位同学则是刚好相反,是伦敦唐人街黑道头号霸主家族的继承人,只不过在父亲去世之后被排挤了,忍辱退出家族。

    今天可是圣诞啊,翁岳天居然跟人约在了墓园?这约会的地点也实在太有个性了!

    这不是以前他去拜祭魏婕时的墓园,这是另外一处。倚山傍水,看上去风水不错,当然了,这里的价格也相当的不错。

    庄严肃穆的墓园里,沉静,空寂,似乎气温都比外间更低,一踏进这里,人的心情自然地略微低落。拜祭,不仅仅是对死者的尊敬,更是让你心里的哀思有所寄托。

    一格格的牌位,整齐有序地陈列。翁岳天与另外一个穿皮夹克的男人一起,并肩站着,向其中一个牌位上香,鞠躬如若仔细一看,就会发现,那牌位上的名字,赫然竟是——文启华!

    两个大男人的神情均是庄重严肃,眼神里流露出隐痛,还有不加掩饰的恭敬,看来文启华在他们心目中有着相当特殊的地位。

    两人这一本正经的模样,在两人上香鞠躬完毕之后,顿时来了个360度大转变

    “啪”翁岳天点燃一支烟,斜斜依靠在门口的柱子上,神情冷冽地睥睨着对面的男人。

    “啪”穿夹克的男人几乎在同一时间点燃了烟,同样的,依靠在另一侧的柱子上,只不过,这货仰着下巴,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翁岳天,七年前伦敦一别,想不到你小子还真能混得人模人样的,本少爷还等着你回伦敦来求我收留呢。”夹克男开口就不饶人,这嘴,忒的犀利。

    翁岳天冷哼一声,朝他投去一个蔑视的眼神:“你这辈子都别指望了,不过,我到是很期待有一天你们家族再一次内乱。”

    夹克男脸色一变,这事儿是他的软肋,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翁岳天,别再提内乱的事儿,小心少爷我翻脸不认人!”

    “你还是跟当年一样。”翁岳天指的是那人的脾气,还是那么臭。只不过在说到“当年”时,翁岳天眼里浮现出几分缅怀的神色。年少轻狂,血气方刚,初生之犊不怕虎。就这三点,这两个男人在七年前,惊人的相似。

    夹克男也被翁岳天这句话勾起了回忆,想起那一段逝去的大学时光,是人生中永远难忘的记忆,太多的酸甜苦辣,万般滋味。他和翁岳天之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像是互相仇视,又像是惺惺相惜。但绝不是断袖

    夹克男深深地吸了几口烟,眸光看向文启华的牌位,清朗的声音里浸透着几分怅然的意味:“当年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念书,同时遇到了文启华,同时被他所欣赏,他赠给我们各自两个字,说如果能领悟那两个字,就能得到我们心中所想。如今,你认为,你得到了吗?”

    翁岳天手指间的烟灰散落了一地,绝美的面容上,深邃难测的瞳仁里漾出一缕艰涩:“吞噬文启华赠给我的两个字就是吞噬。如果就七年前我的心态和处境而言,我确实算是实现了我的理想。这几年,我的筑云国际,收购了大大小小不少的公司,物质上,我没什么缺的,名利双收。只是”

    “只是你觉得生活反而淡味了,无聊了,而你也迷茫了。筑云这名字是文启华为你取的,你在公司壮大之后,真觉得自己生活在云端吗?”夹克男这话到底是在说翁岳天还是他自己呢

    “我也是和你差不多,当年文启华赠给我的两个字是——杀伐。我悟出这两个字之后,很快就拿回了家族中属于我的一切,现在,我在那边混得挺好,可就是时常怀念从前,你说这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夹克男损人有一套,损自己更是不遗余力。

    翁岳天的胳膊肘碰到怀里的戒指盒,烦乱的情绪奇迹般地缓和下来。嘴角勾出的弧度,是令人艳羡的幸福:“我曾经是有一段时期像你所说的那样,感觉乏味,无聊头顶,孤单迷惘。可是在我遇到一个人之后,一直到现在,我有了方向感,心里踏实多了。”他所指,当然是文菁。

    夹克男狠狠瞪了翁岳天一眼,出言讥讽:“啧啧,瞧瞧多骚包,多无耻啊!一副春心荡漾的猥琐样,你干脆就说你找到结婚对象不就得了?诚心气我呢,明知道我最讨厌女人了!你结婚,我不会去的,我来这里也只是几天时间,今晚就要飞回伦敦了。”

    “嗯,慢走,不送。”翁岳天也不生气,不冷不热地来一句。

    夹克男用力拍上翁岳天的肩膀:“呵,看你穿得这个样子,是要跟你说的那个人一起过圣诞吧?我不需要你送,今天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见,你记得要像前几年那样,每次来给文先生上香的时候,别忘了算我一份!”

    “好。”翁岳天又是简单一个字。

    “走啦,拜拜!”夹克男潇洒地朝翁岳天挥挥手,当真说走就走,头也不回。

    翁岳天凝视着他的背影,不知怎的,莫名其妙地有那么一秒冲动想要叫住他,只是这念头刚一冒起就卡在喉咙了。

    人生就是这么奇怪,明明是两个年少时的对头,这么多年了,就跟一对赌气的情侣一样的,执拗着,不肯承认其实在某个时刻,偶尔,还是会想起对方,并且感激着对方成为自己心目中一直想要战胜的对手。因为知道对方一定会很强,所以自己要更强。就是在这样的心态下,翁岳天和夹克男在最开始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时,才更有动力。谁人没有过年少呢?青春岁月里,也曾将因为执着地想要跟某个人暗里较劲儿,慢慢地不断地完善着,鞭策着自己,这固然是有好胜心在作祟,但终究也成就了你。

    夹克男在走出墓园之后,才停下脚步,缓缓回头望去翁岳天的身影已经不见。

    “老兄,珍重,有缘再见。”夹克男在心里默默念叨这么一句,钻进了一辆加长房车里。他确实是来去匆匆,这一次来是为有重要的事要办,顺便就赴那七年之约。

    七年了,终于见到对方,看起来都混得风生水起,这就足够了。

    这一段时间的耽搁,转眼到了晚上,翁岳天该去魏家了。

    魏婕回归的消息,在上流社会那圈子里传得特快,以前的旧识各怀心思前来参加圣诞聚会。有的成双成对,有的形单影只,但看上去都很快乐,至少表面上是的。

    魏婕和翁岳天以前谈恋爱的时候,在外人眼里是公认的金童玉女,郎才女貌,不知道羡煞了多少痴男怨女呢。

    四年前的海难,魏婕消失,大家都以为她死了,如今安然无恙地归来,于情于理,那些昔日曾在一起吃喝玩乐的男男女女,说什么也是该来探望慰问一番的。

    魏婕没有邀请太多的人,即便是这样,有些人是带了伴来的,放眼看看这厅里,也有不少人呢,年轻朝气,个个都是翩翩衣袂,矜贵非凡,场面很是热闹。

    翁岳天的到来,自然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大家颇有些意外,想不到翁岳天会来,外界不是说他在与魏雅伦退婚之后,已经包养了一个情妇,怎么现在这其中奥妙是怎样,各人都有了猜测。

    魏宅今夜充满了欢歌笑语,热闹又喜庆,圣诞聚会搞得比过年还要隆重,有人戏称这难道是翁岳天和魏婕旧情复燃的欢庆会吗?

    比起这里的气氛,文菁所在的公寓里可就冷清多了。

    满怀着期待的心情,文菁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个精美的心形盒子,上边用彩带扎着一个蝴蝶结,这一看就是小女人的心思了。里面装的是她为翁岳天织的围巾,还有她的cd。

    安静地等待着他的电话,她只记得他说,会回来接她。等待,是一种凄美而甜蜜的情怀,有点酸,有点甜,有点涩当电话响起的时候,你的心就会如小鹿乱撞

    文菁接起电话的时候,粉嘟嘟的小脸上笑得可甜可甜了

    “喂”文菁没有多想,直觉就是他。

    静默了几秒,电话那头竟然传来一个女声:“文菁,知道我是谁吧?今天可是圣诞,你一个人在家,不觉得太寂寞吗?”

    文菁脸色剧变,怎么会是文晓芹!

    文菁心里又惊又怒,气呼呼地说:“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我和你没有什么可说的,你不要再打来!”

    文晓芹早就料到文菁会这么说,忍着火气没有发作,她知道自己必须办成这一件事。文菁已经挂电话了,文晓芹不服气地再次拨通了过去!

    听见文菁接了电话,文晓芹用最快的语速抢着说:“文菁,你别这么大火气,我是一片好心提醒你,你的男人翁岳天,他正在魏家会旧情人呢,你知道谁是他的旧情人吗?呵呵就是魏雅伦的干姐姐,名叫文婕哦,不不不,应该叫魏婕,认了魏雅伦的父亲当干爹之后,改名叫魏婕了。你别不信,魏家的地址是xxxxxx,你随可以马上去看,就知道我没有在说谎了。”

    静静得仿佛全世界都不存在了!文菁拿着电话的手在颤抖,最后实在没有力气握住,电话滑到了沙发上tzor。

    不这不是真的!这怎么可以是真的!上天不会开这么过分的玩笑,一定不会的!文晓芹一定是骗人的!

    为什么要听见文婕的名字,知道她的消息,她是文菁最最不想看见的人!最深的伤口,最可怕的梦魇!

    文菁脸上的血色在瞬间褪去,文晓芹的话,犹如晴天霹雳,在她脑子里扔下无数颗炸弹,将她的狼炸成了粉碎!即使她第一个年念头是抗拒这消息的真实性,但是“文婕”那名字,就是一颗隐藏的毒瘤,是文菁身体里的癌细胞,一旦被刺激,那毒菌就会不受控制地蔓延扩散!

    呵呵,文婕她竟然会当了魏榛的干女儿,连姓氏都改了,她是魏雅伦的干姐姐?她是翁岳天的旧情人?翁岳天此刻正和她一起过圣诞?他不是去朋友的聚会而是和旧情人约会?!

    文菁陡然一下子感到胃里一阵翻腾,恶心想吐!这么多年来,文菁第一次听见了关于姐姐的消息,想不到居然会是如此讽刺,如此地致命!

    文菁全身的力气都流失了,面如死灰般倒在沙发上,握着胸口,那里好痛被人用带着倒刺的刀子狠狠地割着,硬生生挖去一块块血肉,再撒上一把一把的盐

    不不——不!无声的呐喊,血泪混合成的痛楚,让文菁几乎昏厥过去。她的底线,她忍耐的滴答限度是什么,以前她不知道,现在,她清楚了,就是现在,听闻她姐姐正在和她心爱的男人约会!

    文菁的心脏被击垮了,碎了,熔了

    文晓芹的车就停在公寓楼下,她很耐心地等着她很开心,凡是能刺激到文菁的事,她都乐此不疲,有种报复的快感。那个贱种,凭什么能得到翁岳天那种男人?她活该,活该!被气死了才好呢!

    哈哈哈哈文晓芹在狂笑,尖锐刺耳的笑声,显示出这个女人的心理有多变态。

    深浓的夜色里,出现了一个臃肿缓慢的身影,在夜风中,她宛如迎面飘来的一片落叶,哭肿的双眼泪痕未干,她在魏小琴面前倔强着收起眼泪,干哑的声音溢出几个破碎的音节“带我去”

    文菁的脑子完全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文婕”是她的魔障,这魔障加上翁岳天,足以让她彻底崩溃!在这一秒,她不会知道,这一去,差点搭上这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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