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五杜天翔篇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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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说小爷我为什么使这一计。
我与阿远是拜把子的兄弟,阿远的母亲是我一手医治的,而阿远是那个人的亲叔叔,这份恩情换一个丫鬟,应该绰绰有余吧。
而且我是太医院院首,将来蒋家人若是有个头痛脑热的,只要言语一声,小爷有求必应。
再说说为什么迫不及待。
因为心底那个绰绰影影的身形,似笼上了雾气,蒙上了纱巾,总让我看不分明。
我期盼着清面吹走雾气,掠开纱巾,然后能有那惊鸿一瞥。
哪知我开了口,那个女人不急不慢的喝了一口茶,然后莞尔一笑,说一了句石破天惊的话:“杜公子,不是纳而是娶,我便为莺归作了这个主。不仅如此,我还会照着大户人家的小姐,陪一份丰厚的嫁妆给她。”
此言一出,小爷倒吸一口冷气。
这个四小姐,疯了不成?堂堂杜家长子,手掌太医院,娶个丫鬟当正室,亏她想得出。便是我肯,家里也不会同意。
我幽幽看向蒋欣瑶,目光慢慢变得有些冷意。感觉心底的那个影子不仅没有浮现,反而沉入了水底。
心里有一个声音,轻轻在我耳边道。不过是个女人,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你杜太医,岂可为了一根小草,放弃整片森林,你得看明白,那只是个丫鬟。
小爷我心里一片冷然,世家弟子特有的自尊。令我不以为然的笑了笑:“四小姐说笑了!”
很多年后,当我回忆我的青春往事时,突然发现。自尊这个东西,在重要的人面前,简直一文不值。
小爷我头一回生出的爱恋,就这样无疾而终。
奇怪的是,我没有半分的伤心或者难过,我甚至想找兄弟诉说的**都没有。比着旁人的要死要活,上窜下跳。我平静的如一汪清水,心底连个波纹都没有泛出。
十六他们不放心,怕我失了恋。心里想不明白,特意抽空来安慰我一颗受伤的心。
哪知,我在怡红院左拥右抱已忙得不亦乐乎,全完忘了还有莺归这一回事。
事实上。小爷我早就想明白了。一个丫鬟,不过是做的菜好吃些,容色长得艳丽些,哪里值得小爷我为她牵肠挂肚。
就让她随风去吧,随风去吧!
有人说忘却一断恋情最好的办法,便是得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小爷我充其量,不过是个单相思。所以新恋情要不要开始,显得无关紧要。
最主要的是。小爷我根本没时间开始新的恋情。
**婚,我与小寒伴郎,负责帮新郎挡酒。除了伴郎这一责职外,我们二人还是跑腿加长工,忙得那叫一个屁颠屁颠。
**婚前,做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
他为了彰显自己娶施如眉的诚意,把平王府中几十位如花似玉的姑娘放出了府。小爷我最是怜香惜玉之人,总要为这几十位姑娘找好下家,一颗心才能落下。
很不好意思,有几位绝色的,小爷我把人搬进了杜府,还有几位绝色的,小寒把人送进了施杰老头子的床上,剩下的,十六送了足足的银两,也算是有始有终。
这一晚上,我与小寒简直身为超人,替十六左挡一杯,右挡一杯。好在我们这几个平日里酒量都是好的,还能扛得住。
许是头一回做新郎,十六这厮一激动,还是把自己喝醉了。
十六喝醉了,醉得很诡异,我与小寒一左一右架着他,他死活不肯挪步。
小寒素来冷静,他用低沉的声音,在十六耳边道:“十六,兄弟从来不劝你,但是今天兄弟想劝你一句。二哥,阿远,孰轻疏重,需分得清!你只有站得稳当了,才能护得住他!”
不知为何,我一听表哥这话,心中涌起了伤感,那满眼的红色浸在眼中,半分喜气都没有。我知道,怡园有个人,必是独自一人,对月长叹。
我故作轻松的一叹,笑意浮在脸上道:“十六,好歹是个美人,别辜负了这良辰美景,小爷我叫份量不够,施老头瞧不上,若是份量够的话,这新郎官还轮得到你当?”
十六是个聪明人,我与小寒这话中的深意,他不用多想,也能听出来。
果不其然,他长长打了个酒嗝,挑了挑俊眉,含糊不清道:“送我进去!”
这一日,小寒与我在平王府忙完,总觉得心口有什么东西被堵着,两人洗漱过后,让人重新置了一桌酒菜。
我捏着酒杯道:“要不要把阿远唤来!”
小寒摇摇头:“这个时候,且让他静一静罢。”
“这两人,我瞧着,心里总不是滋味,表哥,你说”
“天翔,你若真心喜欢上一个姑娘,便早点定下来!”
莫名其妙的一句话,令我心头一颤,追问道:“为何?”
小寒掩了眼中的深意,轻轻道:“咱们几个的婚事,只怕”
我不以为然的笑笑:“表哥,我这人你也知道,哪来什么真心喜欢的姑娘,二哥他让我娶哪个,我保证高高兴兴的把人娶回家,连个屁都不会多放!”
小寒一仰脖子,把酒尽数倒尽了嘴里,半天没有再言语。
小爷我此时已有醉意,未曾察觉到他嘴角浮上的一抹苦笑!
宿醉醒来,我扶着微疼的脑袋,嚷嚷着要喝水。
白芷扶起我,喂了我一口温茶,忽然幽幽道:““少爷,昨儿你喝醉了。唤了一个人的名字。”
“谁的?”
“蒋欣瑶!”
似有一道闪电瞬间劈中小爷,劈得我四肢发麻,魂飞魄散。我端起茶盏。狠狠的往地上砸去,怒道:“放屁,放他娘的狗屁,小爷我如何会叫这个名字,你一定是听错了,你给我滚蛋!”
白芷不明白他的主子为什么会暴跳如雷,吓得脑袋一缩。赶紧溜之大吉。
白芷的话让小爷瞬间没了好心情,连太医院都不想去,只奔了平王府。
我打着来探望新郎的旗号。找到了十六。
十六以为我是二哥派来打探她洞房花烛夜的事,对我没有以往的好脸色。
我不管他脸色如何青一块,紫一块,一把扯住他的衣袖道:“十六。你说一个人喝醉了。唤一另个人的名字,这是个啥子状况?”
十六一本正经的思了思道:“以我的经验来看,只有两种状况?”
“哪两种?”我紧张的追问。
“第一种,是仇人。”
“第二种呢?”
“第二种嘛,是爱人!”
爱人?
又一道闪电击中了我的身子,我不仅四肢发麻,连脑袋都开始发麻。
**概见我脸色有些不好看,皱眉道:“谁喝醉了酒。叫了谁的名字,你道是说得清楚些。我好帮你分析分析!唉,天翔,不会是你吧?”
我悚然一惊,惊出一声冷汗,忙遮掩道:“那个那个阿远他做梦都叫你的名字!”
燕十六听了一蹦三尺高。
他勾住我的肩膀,连连追问道:“真的,你说的可是真的?他是怎么唤的,他为什么喝多?是不是我大婚他不愿意了”
我如何能答得上来,只有逃之夭夭。
从平王处回来,小爷我往太医院告了假,直接去了怡红院。
自打莺归拒绝了小爷后,小爷往怡红院去的次数越发的多起来,只恨不能在那扎了根,银子如流水一般的花出去。
小爷我在怡红院还包了两个头牌,长得那个叫美啊,身材那叫一个妙啊,功夫那叫一个好啊,简直让人欲仙欲死。
奇怪的是,灯烛摇曳,挥汗如雨之后,事后觉得,也不过如此,一切索然无味。
那日怡红院新来了个姑娘,很是活色生香,老鸨那个不要脸的老妇人,撺掇着我尝尝鲜。小爷我素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尝鲜便尝鲜。
把人叫来一看,我愣住了神。
那一夜,小爷像吃了蓝色小药丸一般,不曾止歇半刻,最最酣畅淋漓的那一刻,从喉咙里低低吼出一个人的名字。
这人的名字吼出,我一泄如注。
终于。
我在一个女人的身上,明白了对另一个女人的感情。
原来,我杜太医最擅长的不是治病救人,而是——自欺欺人!
我连滚带爬的去了怡园。
阿远还未睡。
他在庭院中支了一张小几,令莺归弄了几个下酒菜,正自斟自饮。
他见我来,鼻子对着我身上嗅了嗅,皱着眉头吩咐下人替我备上一桶水。
我知道他素来爱干净,粗粗洗过之后,穿着他的衣裳便走了出来。
庭院里,莺归穿着一身月牙白的衣裳,弯着腰正替我摆放碗筷。月光柔柔的照在她身上,春风吹拂过她的碎发,她习惯性的往耳边一撂。正是这个不经意的动作,像一道响雷般在我耳边炸响。
我仿佛看到了那个女子轻盈一笑,款款淡淡,明明滟滟,似一笼清光傲杰,似一抹秋水入神,让人移不开眼去。我定定的咧着嘴苦笑。
主仆十年的相依相伴,这丫鬟举手投足之间,已然有了她的影子。原来,我在这丫鬟身上一心追逐的,竟是另一个人的身影。
我——杜天翔——在那一天里
终于彻彻底底的明白。
一直暗藏在自己心底的那个影子——到底是谁!()
ps:感谢书友枫桦正茂的粉红票
感谢米老鼠,午马,enigmayanxi的打赏。
天气寒冷,请书友们多多添衣,保重身子。
昨夜本想多码一章,奈何家中熊孩子数学考砸了,抱着包子伤心痛哭。
孩子到底娇嫩。她若知道,在她以后的岁月中,要经历很多磨难,只怕这一次小小的考砸,也算不了什么!
加油,宝贝!
先说说小爷我为什么使这一计。
我与阿远是拜把子的兄弟,阿远的母亲是我一手医治的,而阿远是那个人的亲叔叔,这份恩情换一个丫鬟,应该绰绰有余吧。
而且我是太医院院首,将来蒋家人若是有个头痛脑热的,只要言语一声,小爷有求必应。
再说说为什么迫不及待。
因为心底那个绰绰影影的身形,似笼上了雾气,蒙上了纱巾,总让我看不分明。
我期盼着清面吹走雾气,掠开纱巾,然后能有那惊鸿一瞥。
哪知我开了口,那个女人不急不慢的喝了一口茶,然后莞尔一笑,说一了句石破天惊的话:“杜公子,不是纳而是娶,我便为莺归作了这个主。不仅如此,我还会照着大户人家的小姐,陪一份丰厚的嫁妆给她。”
此言一出,小爷倒吸一口冷气。
这个四小姐,疯了不成?堂堂杜家长子,手掌太医院,娶个丫鬟当正室,亏她想得出。便是我肯,家里也不会同意。
我幽幽看向蒋欣瑶,目光慢慢变得有些冷意。感觉心底的那个影子不仅没有浮现,反而沉入了水底。
心里有一个声音,轻轻在我耳边道。不过是个女人,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你杜太医,岂可为了一根小草,放弃整片森林,你得看明白,那只是个丫鬟。
小爷我心里一片冷然,世家弟子特有的自尊。令我不以为然的笑了笑:“四小姐说笑了!”
很多年后,当我回忆我的青春往事时,突然发现。自尊这个东西,在重要的人面前,简直一文不值。
小爷我头一回生出的爱恋,就这样无疾而终。
奇怪的是,我没有半分的伤心或者难过,我甚至想找兄弟诉说的**都没有。比着旁人的要死要活,上窜下跳。我平静的如一汪清水,心底连个波纹都没有泛出。
十六他们不放心,怕我失了恋。心里想不明白,特意抽空来安慰我一颗受伤的心。
哪知,我在怡红院左拥右抱已忙得不亦乐乎,全完忘了还有莺归这一回事。
事实上。小爷我早就想明白了。一个丫鬟,不过是做的菜好吃些,容色长得艳丽些,哪里值得小爷我为她牵肠挂肚。
就让她随风去吧,随风去吧!
有人说忘却一断恋情最好的办法,便是得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小爷我充其量,不过是个单相思。所以新恋情要不要开始,显得无关紧要。
最主要的是。小爷我根本没时间开始新的恋情。
**婚,我与小寒伴郎,负责帮新郎挡酒。除了伴郎这一责职外,我们二人还是跑腿加长工,忙得那叫一个屁颠屁颠。
**婚前,做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
他为了彰显自己娶施如眉的诚意,把平王府中几十位如花似玉的姑娘放出了府。小爷我最是怜香惜玉之人,总要为这几十位姑娘找好下家,一颗心才能落下。
很不好意思,有几位绝色的,小爷我把人搬进了杜府,还有几位绝色的,小寒把人送进了施杰老头子的床上,剩下的,十六送了足足的银两,也算是有始有终。
这一晚上,我与小寒简直身为超人,替十六左挡一杯,右挡一杯。好在我们这几个平日里酒量都是好的,还能扛得住。
许是头一回做新郎,十六这厮一激动,还是把自己喝醉了。
十六喝醉了,醉得很诡异,我与小寒一左一右架着他,他死活不肯挪步。
小寒素来冷静,他用低沉的声音,在十六耳边道:“十六,兄弟从来不劝你,但是今天兄弟想劝你一句。二哥,阿远,孰轻疏重,需分得清!你只有站得稳当了,才能护得住他!”
不知为何,我一听表哥这话,心中涌起了伤感,那满眼的红色浸在眼中,半分喜气都没有。我知道,怡园有个人,必是独自一人,对月长叹。
我故作轻松的一叹,笑意浮在脸上道:“十六,好歹是个美人,别辜负了这良辰美景,小爷我叫份量不够,施老头瞧不上,若是份量够的话,这新郎官还轮得到你当?”
十六是个聪明人,我与小寒这话中的深意,他不用多想,也能听出来。
果不其然,他长长打了个酒嗝,挑了挑俊眉,含糊不清道:“送我进去!”
这一日,小寒与我在平王府忙完,总觉得心口有什么东西被堵着,两人洗漱过后,让人重新置了一桌酒菜。
我捏着酒杯道:“要不要把阿远唤来!”
小寒摇摇头:“这个时候,且让他静一静罢。”
“这两人,我瞧着,心里总不是滋味,表哥,你说”
“天翔,你若真心喜欢上一个姑娘,便早点定下来!”
莫名其妙的一句话,令我心头一颤,追问道:“为何?”
小寒掩了眼中的深意,轻轻道:“咱们几个的婚事,只怕”
我不以为然的笑笑:“表哥,我这人你也知道,哪来什么真心喜欢的姑娘,二哥他让我娶哪个,我保证高高兴兴的把人娶回家,连个屁都不会多放!”
小寒一仰脖子,把酒尽数倒尽了嘴里,半天没有再言语。
小爷我此时已有醉意,未曾察觉到他嘴角浮上的一抹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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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芷扶起我,喂了我一口温茶,忽然幽幽道:““少爷,昨儿你喝醉了。唤了一个人的名字。”
“谁的?”
“蒋欣瑶!”
似有一道闪电瞬间劈中小爷,劈得我四肢发麻,魂飞魄散。我端起茶盏。狠狠的往地上砸去,怒道:“放屁,放他娘的狗屁,小爷我如何会叫这个名字,你一定是听错了,你给我滚蛋!”
白芷不明白他的主子为什么会暴跳如雷,吓得脑袋一缩。赶紧溜之大吉。
白芷的话让小爷瞬间没了好心情,连太医院都不想去,只奔了平王府。
我打着来探望新郎的旗号。找到了十六。
十六以为我是二哥派来打探她洞房花烛夜的事,对我没有以往的好脸色。
我不管他脸色如何青一块,紫一块,一把扯住他的衣袖道:“十六。你说一个人喝醉了。唤一另个人的名字,这是个啥子状况?”
十六一本正经的思了思道:“以我的经验来看,只有两种状况?”
“哪两种?”我紧张的追问。
“第一种,是仇人。”
“第二种呢?”
“第二种嘛,是爱人!”
爱人?
又一道闪电击中了我的身子,我不仅四肢发麻,连脑袋都开始发麻。
**概见我脸色有些不好看,皱眉道:“谁喝醉了酒。叫了谁的名字,你道是说得清楚些。我好帮你分析分析!唉,天翔,不会是你吧?”
我悚然一惊,惊出一声冷汗,忙遮掩道:“那个那个阿远他做梦都叫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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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勾住我的肩膀,连连追问道:“真的,你说的可是真的?他是怎么唤的,他为什么喝多?是不是我大婚他不愿意了”
我如何能答得上来,只有逃之夭夭。
从平王处回来,小爷我往太医院告了假,直接去了怡红院。
自打莺归拒绝了小爷后,小爷往怡红院去的次数越发的多起来,只恨不能在那扎了根,银子如流水一般的花出去。
小爷我在怡红院还包了两个头牌,长得那个叫美啊,身材那叫一个妙啊,功夫那叫一个好啊,简直让人欲仙欲死。
奇怪的是,灯烛摇曳,挥汗如雨之后,事后觉得,也不过如此,一切索然无味。
那日怡红院新来了个姑娘,很是活色生香,老鸨那个不要脸的老妇人,撺掇着我尝尝鲜。小爷我素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尝鲜便尝鲜。
把人叫来一看,我愣住了神。
那一夜,小爷像吃了蓝色小药丸一般,不曾止歇半刻,最最酣畅淋漓的那一刻,从喉咙里低低吼出一个人的名字。
这人的名字吼出,我一泄如注。
终于。
我在一个女人的身上,明白了对另一个女人的感情。
原来,我杜太医最擅长的不是治病救人,而是——自欺欺人!
我连滚带爬的去了怡园。
阿远还未睡。
他在庭院中支了一张小几,令莺归弄了几个下酒菜,正自斟自饮。
他见我来,鼻子对着我身上嗅了嗅,皱着眉头吩咐下人替我备上一桶水。
我知道他素来爱干净,粗粗洗过之后,穿着他的衣裳便走了出来。
庭院里,莺归穿着一身月牙白的衣裳,弯着腰正替我摆放碗筷。月光柔柔的照在她身上,春风吹拂过她的碎发,她习惯性的往耳边一撂。正是这个不经意的动作,像一道响雷般在我耳边炸响。
我仿佛看到了那个女子轻盈一笑,款款淡淡,明明滟滟,似一笼清光傲杰,似一抹秋水入神,让人移不开眼去。我定定的咧着嘴苦笑。
主仆十年的相依相伴,这丫鬟举手投足之间,已然有了她的影子。原来,我在这丫鬟身上一心追逐的,竟是另一个人的身影。
我——杜天翔——在那一天里
终于彻彻底底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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