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行祸天下、史上最强帝后、超凡兵王、清明上河图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亦侠亦妖亦奇情
(代序)
阡陌
于晴的新作又和大家见面了。
读了标题,大家一定感到奇怪“亦侠亦妖亦奇情”
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不是阡陌故意卖关子?
非也。
我为于晴前十五本书写序时曾用“亦真亦幻皆是情”来概括于晴作品的整体风格。如今用这个标题,显然,说明于晴作品的整体风格有所变化。
台湾新近流行一个名词“酷”有“酷哥”、“酷妹”
的提法。以至席绢最新的一部作品干脆就叫做<这个男人有点酷>。我在席绢新书的前言中谈到了<关于这个‘酷’>,席绢和于晴作品的人物选型有很多相似之处提法也相同,为此我转摘一段用以释题。
“酷哥”是现时流行的青春偶像的代名词,这个名词起源自日本的一部电视连续剧<青春无悔>,里面的人物大约有叫木村拓哉、流川枫的,这部电视连续剧放映之后,在台湾青春少年中流行开了这个“酷哥’’的提法。
“酷哥”这个名词显然字典里是没有的。词典里一般把酷字解释为:1.残酷;2.程度很深;3.权;唯一有点牵连的便是这个“极”以我的理解,是极品,极帅,极潇洒之意。而从于晴和席绢书中内容透出来的信息则一是帅,二是有型,帅是外在的形象,型是内在的,又称作气质。她们作品里的“酷哥”是:话较少,表现出一种严肃,冷峻;或者生性严谨、少言少怒。
据我的理解“酷哥”大约是这样一种人物:英俊潇洒(这是青春偶像百年不变的基本要素)、坚毅、果敢的外表;表面少言寡语,热情内含如火,智慧、聪敏合而不露的内在,构成了“酷”其实“酷”的男人早在七八十年代就产生了,并曾经一度风靡过那个时代的许多人,史泰龙主演的人物,(第一滴血>里的那个百战不挠,死里逃生的人物曾是许多青年的偶像,酷得很;演日本电影<追捕>的主要演员高仓健也是很“酷”的,这些人物曾经是阳刚之美的象征,倾倒过许多女性。
然而进入九十年代,这个时代的青年朋友却并不再崇拜那些铁冷的阳刚之美。而是追逐“酷”于晴笔下的“酷哥”与史泰龙、高仓健相比,内在的美是相同的,只是外在的美产生了变异,你看于晴笔下的杨明,强悍得足以战胜任何盗贼“黄金猎人”武艺高强决不是浪得虚名,然而细皮白肉,英俊异常,风流成性,美得居然像女性,这使我想起七十年代流传的一些女性择偶的标准:“形象像演员;体格像运动员;干活像服务员;脾气像保育员。”
我目前还无法理解“酷哥”怎么会变成台湾少女的青春偶像。何以会成为一种流行的思潮。不过大凡能够流行的东西,一般都有它能够流行的理由,有它的生命力,有它存在的价值。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无论从信息高速公路上来,还是通过卫星电视“酷哥”大约是会入侵大陆的,是会深入到少男少女们的心中的。这是一种预言吧!
于晴的这三本书是1995年最后两个月才杀清的,这三部书属于同一类型,<阿宝公主>和<银兔姑娘>相近,而<蝴蝶笨婢>则是妖圣系列中的一部,偏重于神话,写的是天上仙蝶与蓄仙池中的青蛙王子的爱情故事,他们在天上仅一面之缘,下了几界却是生死之恋,这是一种互相排斥又互相吸引的爱恋,充满了浪漫色彩。青蛙王子的化身也是一个涸漆的人物。
<阿宝公主>和<银兔姑娘>、<蝴蝶笨婢>以及之前推出的<金锁姻缘>、<龙的新娘>、<乞儿弄蝶>都是古代题材。这六部作品充分展现了于晴作品的新特色。
<金锁姻缘)、<蝴蝶笨婢>是于晴对新文体的一次尝试,
前者借用有神论者的灵魂学说,让明代的灵魂飘游进二
十世纪,接受到了现代文明以后,又飘回到了明代,作者显然不在宣扬迷信,而是借这种形式,让现代文明与
迸代愚昧进行碰撞,显而易见,这种借代不过是手段,目的在于显示今天人类社会的先进,让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人们热爱今天,热爱生活。
而由于主人翁在两个不同的时代里感同身受的体验带来了故事喜剧性的演进,这种演进是作者人文思想的展现。
<蝴蝶笨婢>则描写了一个在天上、在人间都十分泼辣的“酷妹”鱼翩翩天上蓄仙池的蝴蝶仙子,下凡以后,一露面就不同几响,见色迷迷的商人偷看女人的酥胸,她便一脚踢翻了珍宝摊;就是因为不想应媒约之言的婚事,竟想让丫环把未来男人的命根子阉掉。
这么一个个性十分鲜明的,天上人间都不驯顺的蝴蝶仙子,演出了一场场闹剧,而在这喧闹声中爱却不知不觉让他们沉醉。
乞儿弄蝶与<金锁姻缘及阿宝公主有点连带关系,它们之间有一个人物相互贯串杨明。
以前介绍过乞儿弄蝶,这里有必要再提提,那也是出喜剧,一个乞儿与一个牧场主本来是无干无涉的,然而,由于乞儿架鸯不驯,出身生活底层的她,对世间的一切都有着一种本能的抗拒,尤其激烈地反抗礼教。她死也不洗澡,吃饭用手抓,满口改不掉的脏话。
照例这样一个女人怎么也不会有人喜欢,然而自己也想不明白的牧场主,竟喜欢上了她。这样一个平凡的仅有一点喜剧色彩的故事,于晴把它放在一个十分恐怖的背景下来写,便有声有色7。杀人魔每月要杀一个未婚的女子,吸干她的血,而裴家牧场面对的就是屡抓不获,而且已经渗透进庄院的杀人魔。于晴是很会造势的,她制造出一环扣一环的悬念,使乞儿弄蝶>成了惊险喜居lj。
而到了<阿宝公主>这部书里,杨明则成了主要角色,那个涸漆的“赏金猎人”与刁蛮成性的阿宝演出了一幕幕喜剧,让人忍俊不禁。
借用关于这个“酷”>一文中的结束来结束这个序言:
“像武侠又非武侠;像历史又非历史;像言情又非言情;像传奇又非传奇,正是这么一部部又像又不像的四不像,武侠味很重的爱情,爱情为重的奇情小说,历史味很浓的传奇故事,构成了席绢还有于晴作品的新风格。加上涸漆的男男女女,显得尤为新奇。这是一种全新的创造。相信读者朋友一定会喜欢。”
亦侠亦妖亦奇情
(代序)
阡陌
于晴的新作又和大家见面了。
读了标题,大家一定感到奇怪“亦侠亦妖亦奇情”
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不是阡陌故意卖关子?
非也。
我为于晴前十五本书写序时曾用“亦真亦幻皆是情”来概括于晴作品的整体风格。如今用这个标题,显然,说明于晴作品的整体风格有所变化。
台湾新近流行一个名词“酷”有“酷哥”、“酷妹”
的提法。以至席绢最新的一部作品干脆就叫做<这个男人有点酷>。我在席绢新书的前言中谈到了<关于这个‘酷’>,席绢和于晴作品的人物选型有很多相似之处提法也相同,为此我转摘一段用以释题。
“酷哥”是现时流行的青春偶像的代名词,这个名词起源自日本的一部电视连续剧<青春无悔>,里面的人物大约有叫木村拓哉、流川枫的,这部电视连续剧放映之后,在台湾青春少年中流行开了这个“酷哥’’的提法。
“酷哥”这个名词显然字典里是没有的。词典里一般把酷字解释为:1.残酷;2.程度很深;3.权;唯一有点牵连的便是这个“极”以我的理解,是极品,极帅,极潇洒之意。而从于晴和席绢书中内容透出来的信息则一是帅,二是有型,帅是外在的形象,型是内在的,又称作气质。她们作品里的“酷哥”是:话较少,表现出一种严肃,冷峻;或者生性严谨、少言少怒。
据我的理解“酷哥”大约是这样一种人物:英俊潇洒(这是青春偶像百年不变的基本要素)、坚毅、果敢的外表;表面少言寡语,热情内含如火,智慧、聪敏合而不露的内在,构成了“酷”其实“酷”的男人早在七八十年代就产生了,并曾经一度风靡过那个时代的许多人,史泰龙主演的人物,(第一滴血>里的那个百战不挠,死里逃生的人物曾是许多青年的偶像,酷得很;演日本电影<追捕>的主要演员高仓健也是很“酷”的,这些人物曾经是阳刚之美的象征,倾倒过许多女性。
然而进入九十年代,这个时代的青年朋友却并不再崇拜那些铁冷的阳刚之美。而是追逐“酷”于晴笔下的“酷哥”与史泰龙、高仓健相比,内在的美是相同的,只是外在的美产生了变异,你看于晴笔下的杨明,强悍得足以战胜任何盗贼“黄金猎人”武艺高强决不是浪得虚名,然而细皮白肉,英俊异常,风流成性,美得居然像女性,这使我想起七十年代流传的一些女性择偶的标准:“形象像演员;体格像运动员;干活像服务员;脾气像保育员。”
我目前还无法理解“酷哥”怎么会变成台湾少女的青春偶像。何以会成为一种流行的思潮。不过大凡能够流行的东西,一般都有它能够流行的理由,有它的生命力,有它存在的价值。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无论从信息高速公路上来,还是通过卫星电视“酷哥”大约是会入侵大陆的,是会深入到少男少女们的心中的。这是一种预言吧!
于晴的这三本书是1995年最后两个月才杀清的,这三部书属于同一类型,<阿宝公主>和<银兔姑娘>相近,而<蝴蝶笨婢>则是妖圣系列中的一部,偏重于神话,写的是天上仙蝶与蓄仙池中的青蛙王子的爱情故事,他们在天上仅一面之缘,下了几界却是生死之恋,这是一种互相排斥又互相吸引的爱恋,充满了浪漫色彩。青蛙王子的化身也是一个涸漆的人物。
<阿宝公主>和<银兔姑娘>、<蝴蝶笨婢>以及之前推出的<金锁姻缘>、<龙的新娘>、<乞儿弄蝶>都是古代题材。这六部作品充分展现了于晴作品的新特色。
<金锁姻缘)、<蝴蝶笨婢>是于晴对新文体的一次尝试,
前者借用有神论者的灵魂学说,让明代的灵魂飘游进二
十世纪,接受到了现代文明以后,又飘回到了明代,作者显然不在宣扬迷信,而是借这种形式,让现代文明与
迸代愚昧进行碰撞,显而易见,这种借代不过是手段,目的在于显示今天人类社会的先进,让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人们热爱今天,热爱生活。
而由于主人翁在两个不同的时代里感同身受的体验带来了故事喜剧性的演进,这种演进是作者人文思想的展现。
<蝴蝶笨婢>则描写了一个在天上、在人间都十分泼辣的“酷妹”鱼翩翩天上蓄仙池的蝴蝶仙子,下凡以后,一露面就不同几响,见色迷迷的商人偷看女人的酥胸,她便一脚踢翻了珍宝摊;就是因为不想应媒约之言的婚事,竟想让丫环把未来男人的命根子阉掉。
这么一个个性十分鲜明的,天上人间都不驯顺的蝴蝶仙子,演出了一场场闹剧,而在这喧闹声中爱却不知不觉让他们沉醉。
乞儿弄蝶与<金锁姻缘及阿宝公主有点连带关系,它们之间有一个人物相互贯串杨明。
以前介绍过乞儿弄蝶,这里有必要再提提,那也是出喜剧,一个乞儿与一个牧场主本来是无干无涉的,然而,由于乞儿架鸯不驯,出身生活底层的她,对世间的一切都有着一种本能的抗拒,尤其激烈地反抗礼教。她死也不洗澡,吃饭用手抓,满口改不掉的脏话。
照例这样一个女人怎么也不会有人喜欢,然而自己也想不明白的牧场主,竟喜欢上了她。这样一个平凡的仅有一点喜剧色彩的故事,于晴把它放在一个十分恐怖的背景下来写,便有声有色7。杀人魔每月要杀一个未婚的女子,吸干她的血,而裴家牧场面对的就是屡抓不获,而且已经渗透进庄院的杀人魔。于晴是很会造势的,她制造出一环扣一环的悬念,使乞儿弄蝶>成了惊险喜居lj。
而到了<阿宝公主>这部书里,杨明则成了主要角色,那个涸漆的“赏金猎人”与刁蛮成性的阿宝演出了一幕幕喜剧,让人忍俊不禁。
借用关于这个“酷”>一文中的结束来结束这个序言:
“像武侠又非武侠;像历史又非历史;像言情又非言情;像传奇又非传奇,正是这么一部部又像又不像的四不像,武侠味很重的爱情,爱情为重的奇情小说,历史味很浓的传奇故事,构成了席绢还有于晴作品的新风格。加上涸漆的男男女女,显得尤为新奇。这是一种全新的创造。相信读者朋友一定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