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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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好讨厌哦!怎么又在亲了,会害我长不大耶,什么爸妈嘛!起码的道德心好歹也保留一点,这叫一脚在内、一脚在外的我该不该进旬关?
真是太头痛了,每回皆是先由亲嘴开始,接下来老爸的手会不安分的脱掉老妈的衣服,之后不用我这个未成年少女描述了吧?从我十岁那年多出个精子老爸起,这些个限制级画面就不时在我家客厅上演。
谁说我的家庭真可爱来着?还有谁规定有父亲、有母亲组成的家庭才叫幸福美满?我要郑重的提出抗议。
十岁以前只有一个妈妈荼毒我小小的心灵,奴役我尚未成熟的肢体,当时我认了,谁叫她是我任性又跋扈的妈。
本以为是聪明又稳重的靠山,可是
哼!靠人不如靠己,说起我那个爹更加残暴不仁,居然变本加厉的凌虐我,当我是千手观音般地任意使唤,现在还完全无视我受伤的眼正瞧他们这两个正在翻云覆雨的大人,他们太可耻了。
“混蛋于问晴,你想长针眼呀!”
啊!好疼。
一道黑影在眼前一闪一撞,额头吃痛,我再度遭受暗算,老妈该考虑去打棒球,她竟然用老爸的领夹丢我。
“我要离家出走。”我很生气地仰起下巴一哼,但是
“好好好,女儿呀,记得叫衣仲文来煮饭,老爸突然想吃香菇鸡。”反正是不用付费的童工。
“爸,麻烦你穿上内裤好吗?我才十二岁。”已经够了解成熟男人的身体长什么样了,不需要机会教育。
蹦着双颊,我实在很想手刃这对不知廉耻的双亲,老爸根本连遮都不遮的现“宝。”真当我不存在码?
可恶的他们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发春,几乎没有停止过,好让我有天能当当正常的小孩,哦,仔细想想有啦,就是我家那个带把的郑问潮出生后,才有勉强算是平静的一个月。
以民间习俗来讲叫坐月子。
我,于问晴。有生以来最痛恨的一件错事是生来当于弄晴的女儿,今年十二岁,是晴花中学一年级学生,老师眼中的资优生,同学心里的无为小木头。
不爱招摇,不生是非,谦恭有礼,永远带着最平和的微笑,我是真的想让自己变得缈小如沙尘,还故意弄丑自己。
可是,我还是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说来着实气人。
其实也怪不得人,谁叫我某次考试时不小心晃了一下神,不像平日会算计好分数作答,一边打哈欠一边抹眼原地填下看来模糊的考卷,拿下全校第一名,八科都满分。
这还不叫惨,更可怕的事接连发生。
这就可以怪笨蛋衣仲文啦!没事出什么锋头嘛!考试都拿前三名不说,各项会流一身臭汗的运动一样也难不倒他,举凡剑道、柔道、空手道样样不凡,篮球打得顶呱呱,一进初中的第二十月就拿下全国中学生化学实验的首奖,马上成为全校师生的焦点。
若是人长得丑些还可以原谅,偏偏他象吃了千年灵芝似的急速抽高身子,本来不差的五官加上一百七十二公分的身高,马上荣登一群小狼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而我,非常不幸地被他喜欢上,他的眼中只有我而容不下其他人,才害我被全校女生恨,在晴花中学红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上自校长、理事长,下至倒屎收尿的工友伯伯,我于问晴毫无疑问地是一个“人物。”
“小晴晴,老爸的心肝宝贝,待会把垃圾拿出去丢,老爸指甲发炎。”
指指甲发炎!
他真说得出口,这次我铁了心要当跷家少女,让他们后悔个半死,凭我的聪明才智岂会被他们两个不正经的父母难倒!
我要离家出走!
第三十七次,目标还是衣仲文的家。
唉!好讨厌哦!怎么又在亲了,会害我长不大耶,什么爸妈嘛!起码的道德心好歹也保留一点,这叫一脚在内、一脚在外的我该不该进旬关?
真是太头痛了,每回皆是先由亲嘴开始,接下来老爸的手会不安分的脱掉老妈的衣服,之后不用我这个未成年少女描述了吧?从我十岁那年多出个精子老爸起,这些个限制级画面就不时在我家客厅上演。
谁说我的家庭真可爱来着?还有谁规定有父亲、有母亲组成的家庭才叫幸福美满?我要郑重的提出抗议。
十岁以前只有一个妈妈荼毒我小小的心灵,奴役我尚未成熟的肢体,当时我认了,谁叫她是我任性又跋扈的妈。
本以为是聪明又稳重的靠山,可是
哼!靠人不如靠己,说起我那个爹更加残暴不仁,居然变本加厉的凌虐我,当我是千手观音般地任意使唤,现在还完全无视我受伤的眼正瞧他们这两个正在翻云覆雨的大人,他们太可耻了。
“混蛋于问晴,你想长针眼呀!”
啊!好疼。
一道黑影在眼前一闪一撞,额头吃痛,我再度遭受暗算,老妈该考虑去打棒球,她竟然用老爸的领夹丢我。
“我要离家出走。”我很生气地仰起下巴一哼,但是
“好好好,女儿呀,记得叫衣仲文来煮饭,老爸突然想吃香菇鸡。”反正是不用付费的童工。
“爸,麻烦你穿上内裤好吗?我才十二岁。”已经够了解成熟男人的身体长什么样了,不需要机会教育。
蹦着双颊,我实在很想手刃这对不知廉耻的双亲,老爸根本连遮都不遮的现“宝。”真当我不存在码?
可恶的他们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发春,几乎没有停止过,好让我有天能当当正常的小孩,哦,仔细想想有啦,就是我家那个带把的郑问潮出生后,才有勉强算是平静的一个月。
以民间习俗来讲叫坐月子。
我,于问晴。有生以来最痛恨的一件错事是生来当于弄晴的女儿,今年十二岁,是晴花中学一年级学生,老师眼中的资优生,同学心里的无为小木头。
不爱招摇,不生是非,谦恭有礼,永远带着最平和的微笑,我是真的想让自己变得缈小如沙尘,还故意弄丑自己。
可是,我还是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说来着实气人。
其实也怪不得人,谁叫我某次考试时不小心晃了一下神,不像平日会算计好分数作答,一边打哈欠一边抹眼原地填下看来模糊的考卷,拿下全校第一名,八科都满分。
这还不叫惨,更可怕的事接连发生。
这就可以怪笨蛋衣仲文啦!没事出什么锋头嘛!考试都拿前三名不说,各项会流一身臭汗的运动一样也难不倒他,举凡剑道、柔道、空手道样样不凡,篮球打得顶呱呱,一进初中的第二十月就拿下全国中学生化学实验的首奖,马上成为全校师生的焦点。
若是人长得丑些还可以原谅,偏偏他象吃了千年灵芝似的急速抽高身子,本来不差的五官加上一百七十二公分的身高,马上荣登一群小狼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而我,非常不幸地被他喜欢上,他的眼中只有我而容不下其他人,才害我被全校女生恨,在晴花中学红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上自校长、理事长,下至倒屎收尿的工友伯伯,我于问晴毫无疑问地是一个“人物。”
“小晴晴,老爸的心肝宝贝,待会把垃圾拿出去丢,老爸指甲发炎。”
指指甲发炎!
他真说得出口,这次我铁了心要当跷家少女,让他们后悔个半死,凭我的聪明才智岂会被他们两个不正经的父母难倒!
我要离家出走!
第三十七次,目标还是衣仲文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