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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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先走了之后,我的日子比以前更寂寞,每天把自己晾在日光下,看影子由西向东,不知不觉又是一天。
扳着手指算算,我逃家才不过三个月,但那些富贵奢靡的生活却离我好远。
以前在几个固定的地方来来去去,每个人都会迎上来对我鞠躬哈腰,经过这一段时间后,发觉自己卑微得可怜,没有一个地方需要我,游晃在街上,只不过是芸芸众生之一。
以前还真以为自己比别人高一截呢!我笑自己。
容楷元时常来看我,但也只是站在门口说说话而已;两个人像高中生一样,站在门口说话,说了再见之后,却没有人移动脚步,找个话题重新开始,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过去,才傻笑着挥手道别。不可思议,我居然跟容楷元成了朋友,两个人有商有量。
我对着他诉苦:“离开家之后最怀念的是家里的蜂蜜水,又甜又香,特地从山上农场买下来的,还得问问管家才知道要上哪儿买。”
“我帮你想办法,下次就带来给你。”容楷元一口答应下来。我利用他对我的感情予取予求。
存折当中的储蓄已经少得可怜,我却还不打算向家里求救,只在住屋附近找了一个不用递履历的临时工作——咖啡馆服务生,一天八个小时,赚不到我平日一顿下午茶的费用。
每次听到有人大声嚷嚷着:“喂!桌子没擦叫本小姐怎么坐?”我就偷偷的笑。
每个人的心中都把自己当作大小姐,一定的。
每个人都把自己当作至高无上的珍宝,希望有一天出现识货的人,将自己当作和氏璧搂在怀中,不离不弃。
所以我很心甘情愿的当我的服务生,没有一丝怨言。
受了这一段爱情磨炼,我懂事不少。
每天工作劳累,回家倒头就睡,回想起自己过去的生活,时间多得用不完,居然有空站在街头顾影自怜。嘿!为赋新词强说愁,我摇头笑自己。
有这么多时间不去当义工、不去回馈社会,却跑去谈恋爱,谈得惊天动地,把自己塑造成为爱牺牲、有情有义的女人,回过头来才发现一点都不值得。
为了一个会践踏女人自尊的男人牺牲,这绝对是我这一生最差的投资。
承先去了一个多礼拜,没有任何消息,我的心静下来,渐渐忘却他的存在。
没有他,我肯定能活得更好,我对自己这么说。
我抽空打电话给海蓝,他对我的问候感到惊讶。过去的我从不会主动打电话问候亲戚,但现在的我日子太寂寞,对那些疼我的亲戚朋友充满怀念。
“最近都没有听到你的消息”海蓝的声音充满关心,这让我更加愧疚。
“还好,过得去,家里也不管我了,任由我去,把我当作青春期晚十年发作的小孩放着不管。”
“没有这回事,晓霜一天到晚念着你,担心你在外面受那混蛋的气。”到现在,我发现晓霜骂的混蛋一点也没错,我苦笑了一下。“撒先生呢?他还好吧?”
“回洛杉矶去了。”
“你们离这么远,感情维持得下去?”
“感情何必朝朝暮暮,我们互相信任,知道对方的心里有自己,这就够了。”
海蓝的语气当中带着信任,我发自心底地嫉妒他对爱情所具有的信心。
我做不到。只要承先一离开我的视线我就没有任何安全感,他就像风一样,行走迅速,我抓也抓不着,跌跌撞撞地跟着,却赶不上他的脚步。
现在的我对承先绝望了,令人庆幸的是,置之死地而后生,我开始对生命充满希望。天地这么宽广,只要有勇气,我可以一个人生存下去。
他笑:“我跟景贤都认为楷元适合你,可惜流水有意、落花无情,你没有看出他的好。”
晓霜、海蓝、还有撒先生,他们都是聪明人,晶莹剔透,什么事情都一早就知道了,只有我笨,什么都看不见。既看不见承先对我的屈辱。也看不见容楷元对我的一片深情。人总是要在事过境迁之后才懂得后悔。
“真巧,我也这么觉得。才不及卿,乃觉三十里。”我用世说新语的典故跟海蓝开玩笑。
海蓝从小在海外念书,竟不懂得我话中的含意,笑着打个哈哈。“什么意思?”
我没有回答他。
* * *
我的心情渐渐好起来,开始考虑回家去向爸妈道歉,但近乡情怯,加上打工忙,我始终没有鼓起勇气。
那天从咖啡馆下班回家,离家还有一段距离,我便看到两个人在我家门口拉扯着。
再走近点,发现两个都是我的熟人。
“承先,你又要去找她?所有空闲时间都花在她身上,跟她守在一起吵架,你喜欢这样的生活?”这是小朱的声音。
“我高兴去见她就去见她,你有什么资格抱怨?”
隐身在巷口的屋檐阴影下,我静静地听着他们争吵,我的内心虽然受到了震撼,可是生理反应很平淡,连心跳都没有加快。
“她不过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大小姐而已,你跟她在一起有什么好处?她刁钻又任性,脾气比谁都坏,永远把我们当下人看,正眼也不瞧一下。”
这就是小朱眼里的我?
原来我在小朱的眼中,跟承先在小张跟中都是一个样,难怪
可以一拍即合。
“跟我回去吧!你不是答应跟我在一起了吗?为什么要来找她?”小朱死拉着承先的手臂不放,声音当中已经带着哭音。
这不就是几个星期前我的翻版?
难怪小朱几次传密报给我,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她居中穿针引线,挑起两个女人的战争,最后真正想要承先的是她。
承先没有开口,把手用力从小朱的掌握当中抽出。
小朱恨恨的吼:“这些日子是谁跟在你身边打点一切?你的画展若没有我,能有这些成绩吗?”
“我的成功是我自己的。”
原来有这么多人争着做承先成功背后的女人,比起来,我倒是贡献最少。
我放重脚步走出去,让他们有点心里准备。果然,他们一起回过头来看我。
我对着他们微微一笑,像是在花园当中散步的时候遇见他们一样。“嗨,好久不见。”
“大小姐!”小朱慌张的喊了一句。
刚刚背地里把我说得这么难听,一照了面,却马上从狐狸精变成了一摊烂泥,这大概是看在我大小姐的地位上,不得不让我三分。
承先的脸色没变,没有对他出轨的事情愧疚,反而没表情的质问起我:“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亏得我这么晚回来,要不然我一辈子都会被你们骗得团团转。”我轻笑一声,一次又一次,我真的受够了,已经气到没有感觉。“大小姐,夜里危险,最好不要一个人在街上走。”小朱好心的说,态度就像她平常对我一般,语气卑微,打躬作揖,但我已经知道她骨子里是怎么看待我。
还好有个大小姐的头衔压着她,否则只怕她现在要反客为主的骑到我头上。
我心冷到了极点。
我居然曾经为了这样的男人哭泣,我的青春怎能这样浪费?
我越过承先。
“抱歉,我累了,我想要回家。”
我故作冷淡,心里再伤再痛也不愿意在他们面前显露出来。
没想到后面两人反应都比我激烈。
“晓月!”
“大小姐!”
我回过头来,看到小朱着急的说:“我跟承先只是玩玩而已,我从来没有想过取代你的地位,你不要误会了!”
“我有什么地位?”
“这”她被我问倒了。
承先代替她接口:“晓月,我们先坐下来谈谈。”
“有什么好谈?你教训我教训得还不够吗?你还想说什么就现在说吧。”我又是一声冷笑。
“你冷静一点。”承先静静的说。
“我发誓,现在是我这辈子最冷静的时刻,我被男友丢在台湾不闻不问十多天,痴痴守了十多天,等到他跟女人打情骂俏的场面,我没哭没叫、没泼妇骂街,你还嫌我不够冷静?我说了多少次要分手,是你不肯放我走,难道现在你要赶走她,让我光荣的继续坐在你女朋友的宝座上?”
我一席话撂下,却换不到承先太多的反应,他脸色忽晴忽暗,看来高深莫测。
我又要走,小朱冲上来拉住我,面露恳求:“大小姐,你别告诉老板娘!”
“很抱歉,以后我还想上东篱去走走,不想看到让我心烦的人。”我的话说得够清楚了吧?还不快回家去写履历另找工作!
艺文界薪水低、出头难,看她到哪里去找这种肥缺。
“晓月,我们一起上楼,我跟你谈一谈。”承先拉住我的手,用他那双刚刚抱着别的女人的手拥抱我。
我觉得恶心,用尽全身的力气甩开他,,大吼:“不要碰我!”
“承先!”小朱从后面拉住承先,不知道是要阻止他碰我,还
是要把他拉回身边。
我终于做了一个半年来最正确的判断,我伸手用力挥了承先一巴掌。
“苏承先,我但愿这一辈子都没有见过你!”
好人也做了,坏人也做了,我再也无法忍受跟他们纠缠下去,推开门一口气跑上四楼,跑得我气喘吁吁,幸好没有人追上来,否则我已经不知道怎么办。
我费尽了最后一点力气打开门,才到客厅就倒了下去。
天可怜见,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会让我遭遇到这种厄运。
为什么我竟会瞎了眼爱上这种男人!我并非伤心,而是无比的愤恨与生气。
气自己的天真与无知,只看到自己想看的,却没有去看那一切假象之后的真心。
我挥开家人的手,奔向这个男人的怀抱,这是我自愿的。自古以来,所有的悲剧都是因为主角的任性所造成,我也不例外。
如果睡美人不因为自己的好奇走上高塔,她就不会被纺车的刺刺伤、长眠不醒了。
好讽刺,我居然想起承先第二次见到我时喊我“公主”的声音。但浮现在我心头的形象,却是容楷元,他待我如公主般,不论何时都是倾尽全心全意。
他们两人的形象融成一体,我分不清我到底想的是谁。
睡美人最后是怎么醒来的?
她似乎沉睡了百年,直到王子披荆斩棘,爬上高塔给了她一吻,一百多岁的公主才找到了她的真爱。
原来真爱需要如此漫长的等待?谁会爬上高塔为我而来?
不管了、不管了,如果能让我回到一个人安安静静的日子,我可以放弃一切。
我模模糊糊的想着,趴在地上,只希望再也不要醒过来。
* * *
“晓月、快开门!”随着怒吼声,铁门又被重重地敲了几下。
别吵了啦!我抱着一包卫生纸,在心里默默地尖叫。
哭?我才没哭!谁会为了那个没良心的男人流眼泪?
卫生纸不是用来擦眼泪,而是擦鼻涕用的。在冰冷的十二月天里,躺在磁砖地上睡过一夜,得重感冒只能用“活该”两个字来形容。
我病得头晕眼花,还得承受外面的声浪。
犯错的明明是他,他有什么资格对着我大吼大叫?我觉得非常委屈。难怪有人说艺术家多半有些疯狂的成分,承先的血液当中一定流动着那些无可救药的冲动。
他守在门口整整一天一夜,为的就是找我好好谈一谈?
我不愿意。
有什么好谈的?
真相,我已经了然于心,再谈下去也只是重现昨晚种种难堪的场面,何苦来哉。
由门口的谈话声,我知道小朱曾经来过几次,劝不走承先,只好送了一些饮水、食物给他。
我打从心底为这个女人感到可怜,自己的男人守着别的女人,她却只能送茶送水,屈居老二,她算是颇有情义,肯不计代价的守在他身边。
这我绝对做不到。
一份爱情就像一份投资,如果没有红利,起码他要是我的拥有物,完完全全为我一个人所独有,我没有伟大的情操,我只是一个想要独占住爱人的女人。
我无法像小朱,即使知道自己不是承先心中的唯一,仍无怨无悔的守着他。
我想起容楷元,他对我的爱也是如此,但我一直没有发觉,了解之后已经太迟,我走上了另一条路,无法回头。
我承认我好几次动了心,想要跟着容楷元走,但却为了一份对爱情的纯真与执着留了下来。
爱情是需要忍耐、沟通的,爱情是需要经营跟坚持的,这是我过去的信念。
现在,我发现我的信念需要修正,爱情固然需要经营,但一开始入错了行,再如何经营也是赔本的生意;爱情当然需要坚持,但坚持守着一张价格大幅下滑的股票,有一天难保断头杀出的命运。
不由得同意晓雪的看法,爱情最起码要快乐,不快乐的爱情何必要苦苦守候?
如果上天让我再有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一定会会怎样?我因为生病而痛苦得无法思考。
我躺在床上挣扎,发烧更严重了,我却被困在这里无法出去就医;如果是以前,母亲早就准备好各式汤药,坐在我床前照顾我,现在只有我一人。
想起母亲的宠爱,我难过得眼泪直流。如果还有机会,我一定要跟在母亲旁边孝顺她,管她要逛多少地方、吃多少燕窝,我都绝对不会叫苦。
打电话叫警察固然是一个最普通的解决方法,但身为章家大小姐,只要有任何媒体探听到这个消息,准会好好炒作一番,我不想丢这个脸。
如果是打电话给容楷元呢?
我用力摇摇头,对自己说:“他是我的什么人呢?我如此依赖他又像什么话?平常送点心送茶水的,还利用不够他?”
对于他,我是歉疚的,很小心的不让我的歉疚沾惹多余的情感在里面,但却发现我一天比一天更依赖他。
三更半夜的,承先在外面大吵大闹起来:“晓月,你出来!我们谈一谈”
整个晚上他就只会重复这句话,几个邻居出来骂都被承先顶了回去,对骂的声音连两条街外都听得见。
我把头蒙在棉被当中假装没听到。
真丢脸,那些桥段搬到六年代的文艺爱情电影当中都嫌肉麻,何况是这个属于新世纪的年代。
当初我到底爱上他哪一点?又不是十六岁少女,居然被他迷得团团转?
我在棉被当中,跟病魔、还有自己的良心挣扎,过了大半夜才流了一身汗,痛苦的睡着。清晨醒来,发现自己的病更严重了一点。
我终于下定决心要逃出这里,门口被挡着,如果要出去,只能从后阳台。
幸好只是二楼,慢慢爬下去不难。
穿上轻便的衣服后,我撑着虚弱的身体,跳上了一楼的遮雨棚,然后脚踩上二楼突起的地方,犹豫着该用什么姿势跳下。
在两公尺多的高度上,说高并不高,可是生病的我手脚发软,实在没自信能够顺利落地。
若跳断一条腿,到时候治疗感冒之余可能要顺便看骨科医生,这个想像让我胆怯起来。我攀在那里,想跳又有点害怕,一时之间举棋不定。
“晓月!你在干嘛?”
扶着墙壁,我卡在一楼跟二楼中间,辛苦的扭着脖子往下望。是容楷元,他又来看我了。
他答应过他会再来,所以他又来了,手上还提着我最喜欢喝的蜂蜜水。
“我生病了,我要去看病。”我回答。
“要看病不会走楼梯吗?你攀在那里多危险!要是摔伤了怎么办?你这样一个娇弱的女孩,病了就应该躺在床上让人照顾,怎么反而攀岩走壁的?”
容楷元瞪着眼睛,把手上的东西统统扔在地上,双手张开向着我:“快点,跳下来,我接住你。”
“我——”
“快点啊!别怕,我会接住你。”
听了他温柔坚定的声音后,我再不犹豫的跳下去,扑进他的怀中,他连退了两步倒在地上,身体当作我的肉垫,我趴在他身上,本来因为生病就头晕,经过这一番运动后,头更是昏得站不起来,连离开容楷元的力气都没有。
好温暖的身体,我感觉到他搂住了我,很轻的,似乎不敢侵
犯我的一个轻拥。
好舒服,好温暖,我的王子终于来接我了。
他张开双手,把我从喷火的恶龙手中救出来。
“好好哦。”我轻叹着说。
“晓月,你发高烧。”他很实际的陈述了他发现到的事实。
朦胧中,我被容楷元扶了起来,像洋娃娃一般无力的倒在他怀中,他摸我的额头,又摸摸我的手。
他惊讶的说:“你到底把自己弄成什么样子!?又发烧又流鼻水,神智不清还爬在墙头卡着不动。”
别骂了,我知道我干了一堆蠢事,我已经后悔了,现在能不能闭上嘴巴,让我好好的睡一觉?
“喂!喂!你还醒着吗?”
“容楷元,你当我的王子好不好?”
连名带姓叫,就像小学生一样,一点也不懂得人情世故,我好像被谁这样骂过?
但骂我的声音已经很远;没关系,容楷元从来不介意我这般叫他。“王子?晓月,你在做梦是不是?”容楷元口气很害怕。“晓月,你病得很重,我马上送你到医院去!”
他一定以为我病得胡说八道了,不是的,不是那样的。
容楷元,每次我需要帮助的时候,你都会出现在我身边,握住我的手,告诉我我有多好,你多喜欢我的一切。
现在,再帮我一次好不好?
当我的王子,带我离开这个被监禁的高塔,我要回到属于我的地方。“我要回家。”我呢喃着说。
“好,回家!”
我的身子被他横抱起来,我觉得好温暖,他的步伐坚定轻缓,我恍若回到母亲怀中的婴孩,被轻轻晃着、晃着,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深深的睡眠当中。
在睡着之前,我心里还是有点着急的。
那瓶放在地上的蜂蜜水千万别忘了拿啊。
承先走了之后,我的日子比以前更寂寞,每天把自己晾在日光下,看影子由西向东,不知不觉又是一天。
扳着手指算算,我逃家才不过三个月,但那些富贵奢靡的生活却离我好远。
以前在几个固定的地方来来去去,每个人都会迎上来对我鞠躬哈腰,经过这一段时间后,发觉自己卑微得可怜,没有一个地方需要我,游晃在街上,只不过是芸芸众生之一。
以前还真以为自己比别人高一截呢!我笑自己。
容楷元时常来看我,但也只是站在门口说说话而已;两个人像高中生一样,站在门口说话,说了再见之后,却没有人移动脚步,找个话题重新开始,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过去,才傻笑着挥手道别。不可思议,我居然跟容楷元成了朋友,两个人有商有量。
我对着他诉苦:“离开家之后最怀念的是家里的蜂蜜水,又甜又香,特地从山上农场买下来的,还得问问管家才知道要上哪儿买。”
“我帮你想办法,下次就带来给你。”容楷元一口答应下来。我利用他对我的感情予取予求。
存折当中的储蓄已经少得可怜,我却还不打算向家里求救,只在住屋附近找了一个不用递履历的临时工作——咖啡馆服务生,一天八个小时,赚不到我平日一顿下午茶的费用。
每次听到有人大声嚷嚷着:“喂!桌子没擦叫本小姐怎么坐?”我就偷偷的笑。
每个人的心中都把自己当作大小姐,一定的。
每个人都把自己当作至高无上的珍宝,希望有一天出现识货的人,将自己当作和氏璧搂在怀中,不离不弃。
所以我很心甘情愿的当我的服务生,没有一丝怨言。
受了这一段爱情磨炼,我懂事不少。
每天工作劳累,回家倒头就睡,回想起自己过去的生活,时间多得用不完,居然有空站在街头顾影自怜。嘿!为赋新词强说愁,我摇头笑自己。
有这么多时间不去当义工、不去回馈社会,却跑去谈恋爱,谈得惊天动地,把自己塑造成为爱牺牲、有情有义的女人,回过头来才发现一点都不值得。
为了一个会践踏女人自尊的男人牺牲,这绝对是我这一生最差的投资。
承先去了一个多礼拜,没有任何消息,我的心静下来,渐渐忘却他的存在。
没有他,我肯定能活得更好,我对自己这么说。
我抽空打电话给海蓝,他对我的问候感到惊讶。过去的我从不会主动打电话问候亲戚,但现在的我日子太寂寞,对那些疼我的亲戚朋友充满怀念。
“最近都没有听到你的消息”海蓝的声音充满关心,这让我更加愧疚。
“还好,过得去,家里也不管我了,任由我去,把我当作青春期晚十年发作的小孩放着不管。”
“没有这回事,晓霜一天到晚念着你,担心你在外面受那混蛋的气。”到现在,我发现晓霜骂的混蛋一点也没错,我苦笑了一下。“撒先生呢?他还好吧?”
“回洛杉矶去了。”
“你们离这么远,感情维持得下去?”
“感情何必朝朝暮暮,我们互相信任,知道对方的心里有自己,这就够了。”
海蓝的语气当中带着信任,我发自心底地嫉妒他对爱情所具有的信心。
我做不到。只要承先一离开我的视线我就没有任何安全感,他就像风一样,行走迅速,我抓也抓不着,跌跌撞撞地跟着,却赶不上他的脚步。
现在的我对承先绝望了,令人庆幸的是,置之死地而后生,我开始对生命充满希望。天地这么宽广,只要有勇气,我可以一个人生存下去。
他笑:“我跟景贤都认为楷元适合你,可惜流水有意、落花无情,你没有看出他的好。”
晓霜、海蓝、还有撒先生,他们都是聪明人,晶莹剔透,什么事情都一早就知道了,只有我笨,什么都看不见。既看不见承先对我的屈辱。也看不见容楷元对我的一片深情。人总是要在事过境迁之后才懂得后悔。
“真巧,我也这么觉得。才不及卿,乃觉三十里。”我用世说新语的典故跟海蓝开玩笑。
海蓝从小在海外念书,竟不懂得我话中的含意,笑着打个哈哈。“什么意思?”
我没有回答他。
* * *
我的心情渐渐好起来,开始考虑回家去向爸妈道歉,但近乡情怯,加上打工忙,我始终没有鼓起勇气。
那天从咖啡馆下班回家,离家还有一段距离,我便看到两个人在我家门口拉扯着。
再走近点,发现两个都是我的熟人。
“承先,你又要去找她?所有空闲时间都花在她身上,跟她守在一起吵架,你喜欢这样的生活?”这是小朱的声音。
“我高兴去见她就去见她,你有什么资格抱怨?”
隐身在巷口的屋檐阴影下,我静静地听着他们争吵,我的内心虽然受到了震撼,可是生理反应很平淡,连心跳都没有加快。
“她不过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大小姐而已,你跟她在一起有什么好处?她刁钻又任性,脾气比谁都坏,永远把我们当下人看,正眼也不瞧一下。”
这就是小朱眼里的我?
原来我在小朱的眼中,跟承先在小张跟中都是一个样,难怪
可以一拍即合。
“跟我回去吧!你不是答应跟我在一起了吗?为什么要来找她?”小朱死拉着承先的手臂不放,声音当中已经带着哭音。
这不就是几个星期前我的翻版?
难怪小朱几次传密报给我,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她居中穿针引线,挑起两个女人的战争,最后真正想要承先的是她。
承先没有开口,把手用力从小朱的掌握当中抽出。
小朱恨恨的吼:“这些日子是谁跟在你身边打点一切?你的画展若没有我,能有这些成绩吗?”
“我的成功是我自己的。”
原来有这么多人争着做承先成功背后的女人,比起来,我倒是贡献最少。
我放重脚步走出去,让他们有点心里准备。果然,他们一起回过头来看我。
我对着他们微微一笑,像是在花园当中散步的时候遇见他们一样。“嗨,好久不见。”
“大小姐!”小朱慌张的喊了一句。
刚刚背地里把我说得这么难听,一照了面,却马上从狐狸精变成了一摊烂泥,这大概是看在我大小姐的地位上,不得不让我三分。
承先的脸色没变,没有对他出轨的事情愧疚,反而没表情的质问起我:“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亏得我这么晚回来,要不然我一辈子都会被你们骗得团团转。”我轻笑一声,一次又一次,我真的受够了,已经气到没有感觉。“大小姐,夜里危险,最好不要一个人在街上走。”小朱好心的说,态度就像她平常对我一般,语气卑微,打躬作揖,但我已经知道她骨子里是怎么看待我。
还好有个大小姐的头衔压着她,否则只怕她现在要反客为主的骑到我头上。
我心冷到了极点。
我居然曾经为了这样的男人哭泣,我的青春怎能这样浪费?
我越过承先。
“抱歉,我累了,我想要回家。”
我故作冷淡,心里再伤再痛也不愿意在他们面前显露出来。
没想到后面两人反应都比我激烈。
“晓月!”
“大小姐!”
我回过头来,看到小朱着急的说:“我跟承先只是玩玩而已,我从来没有想过取代你的地位,你不要误会了!”
“我有什么地位?”
“这”她被我问倒了。
承先代替她接口:“晓月,我们先坐下来谈谈。”
“有什么好谈?你教训我教训得还不够吗?你还想说什么就现在说吧。”我又是一声冷笑。
“你冷静一点。”承先静静的说。
“我发誓,现在是我这辈子最冷静的时刻,我被男友丢在台湾不闻不问十多天,痴痴守了十多天,等到他跟女人打情骂俏的场面,我没哭没叫、没泼妇骂街,你还嫌我不够冷静?我说了多少次要分手,是你不肯放我走,难道现在你要赶走她,让我光荣的继续坐在你女朋友的宝座上?”
我一席话撂下,却换不到承先太多的反应,他脸色忽晴忽暗,看来高深莫测。
我又要走,小朱冲上来拉住我,面露恳求:“大小姐,你别告诉老板娘!”
“很抱歉,以后我还想上东篱去走走,不想看到让我心烦的人。”我的话说得够清楚了吧?还不快回家去写履历另找工作!
艺文界薪水低、出头难,看她到哪里去找这种肥缺。
“晓月,我们一起上楼,我跟你谈一谈。”承先拉住我的手,用他那双刚刚抱着别的女人的手拥抱我。
我觉得恶心,用尽全身的力气甩开他,,大吼:“不要碰我!”
“承先!”小朱从后面拉住承先,不知道是要阻止他碰我,还
是要把他拉回身边。
我终于做了一个半年来最正确的判断,我伸手用力挥了承先一巴掌。
“苏承先,我但愿这一辈子都没有见过你!”
好人也做了,坏人也做了,我再也无法忍受跟他们纠缠下去,推开门一口气跑上四楼,跑得我气喘吁吁,幸好没有人追上来,否则我已经不知道怎么办。
我费尽了最后一点力气打开门,才到客厅就倒了下去。
天可怜见,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会让我遭遇到这种厄运。
为什么我竟会瞎了眼爱上这种男人!我并非伤心,而是无比的愤恨与生气。
气自己的天真与无知,只看到自己想看的,却没有去看那一切假象之后的真心。
我挥开家人的手,奔向这个男人的怀抱,这是我自愿的。自古以来,所有的悲剧都是因为主角的任性所造成,我也不例外。
如果睡美人不因为自己的好奇走上高塔,她就不会被纺车的刺刺伤、长眠不醒了。
好讽刺,我居然想起承先第二次见到我时喊我“公主”的声音。但浮现在我心头的形象,却是容楷元,他待我如公主般,不论何时都是倾尽全心全意。
他们两人的形象融成一体,我分不清我到底想的是谁。
睡美人最后是怎么醒来的?
她似乎沉睡了百年,直到王子披荆斩棘,爬上高塔给了她一吻,一百多岁的公主才找到了她的真爱。
原来真爱需要如此漫长的等待?谁会爬上高塔为我而来?
不管了、不管了,如果能让我回到一个人安安静静的日子,我可以放弃一切。
我模模糊糊的想着,趴在地上,只希望再也不要醒过来。
* * *
“晓月、快开门!”随着怒吼声,铁门又被重重地敲了几下。
别吵了啦!我抱着一包卫生纸,在心里默默地尖叫。
哭?我才没哭!谁会为了那个没良心的男人流眼泪?
卫生纸不是用来擦眼泪,而是擦鼻涕用的。在冰冷的十二月天里,躺在磁砖地上睡过一夜,得重感冒只能用“活该”两个字来形容。
我病得头晕眼花,还得承受外面的声浪。
犯错的明明是他,他有什么资格对着我大吼大叫?我觉得非常委屈。难怪有人说艺术家多半有些疯狂的成分,承先的血液当中一定流动着那些无可救药的冲动。
他守在门口整整一天一夜,为的就是找我好好谈一谈?
我不愿意。
有什么好谈的?
真相,我已经了然于心,再谈下去也只是重现昨晚种种难堪的场面,何苦来哉。
由门口的谈话声,我知道小朱曾经来过几次,劝不走承先,只好送了一些饮水、食物给他。
我打从心底为这个女人感到可怜,自己的男人守着别的女人,她却只能送茶送水,屈居老二,她算是颇有情义,肯不计代价的守在他身边。
这我绝对做不到。
一份爱情就像一份投资,如果没有红利,起码他要是我的拥有物,完完全全为我一个人所独有,我没有伟大的情操,我只是一个想要独占住爱人的女人。
我无法像小朱,即使知道自己不是承先心中的唯一,仍无怨无悔的守着他。
我想起容楷元,他对我的爱也是如此,但我一直没有发觉,了解之后已经太迟,我走上了另一条路,无法回头。
我承认我好几次动了心,想要跟着容楷元走,但却为了一份对爱情的纯真与执着留了下来。
爱情是需要忍耐、沟通的,爱情是需要经营跟坚持的,这是我过去的信念。
现在,我发现我的信念需要修正,爱情固然需要经营,但一开始入错了行,再如何经营也是赔本的生意;爱情当然需要坚持,但坚持守着一张价格大幅下滑的股票,有一天难保断头杀出的命运。
不由得同意晓雪的看法,爱情最起码要快乐,不快乐的爱情何必要苦苦守候?
如果上天让我再有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一定会会怎样?我因为生病而痛苦得无法思考。
我躺在床上挣扎,发烧更严重了,我却被困在这里无法出去就医;如果是以前,母亲早就准备好各式汤药,坐在我床前照顾我,现在只有我一人。
想起母亲的宠爱,我难过得眼泪直流。如果还有机会,我一定要跟在母亲旁边孝顺她,管她要逛多少地方、吃多少燕窝,我都绝对不会叫苦。
打电话叫警察固然是一个最普通的解决方法,但身为章家大小姐,只要有任何媒体探听到这个消息,准会好好炒作一番,我不想丢这个脸。
如果是打电话给容楷元呢?
我用力摇摇头,对自己说:“他是我的什么人呢?我如此依赖他又像什么话?平常送点心送茶水的,还利用不够他?”
对于他,我是歉疚的,很小心的不让我的歉疚沾惹多余的情感在里面,但却发现我一天比一天更依赖他。
三更半夜的,承先在外面大吵大闹起来:“晓月,你出来!我们谈一谈”
整个晚上他就只会重复这句话,几个邻居出来骂都被承先顶了回去,对骂的声音连两条街外都听得见。
我把头蒙在棉被当中假装没听到。
真丢脸,那些桥段搬到六年代的文艺爱情电影当中都嫌肉麻,何况是这个属于新世纪的年代。
当初我到底爱上他哪一点?又不是十六岁少女,居然被他迷得团团转?
我在棉被当中,跟病魔、还有自己的良心挣扎,过了大半夜才流了一身汗,痛苦的睡着。清晨醒来,发现自己的病更严重了一点。
我终于下定决心要逃出这里,门口被挡着,如果要出去,只能从后阳台。
幸好只是二楼,慢慢爬下去不难。
穿上轻便的衣服后,我撑着虚弱的身体,跳上了一楼的遮雨棚,然后脚踩上二楼突起的地方,犹豫着该用什么姿势跳下。
在两公尺多的高度上,说高并不高,可是生病的我手脚发软,实在没自信能够顺利落地。
若跳断一条腿,到时候治疗感冒之余可能要顺便看骨科医生,这个想像让我胆怯起来。我攀在那里,想跳又有点害怕,一时之间举棋不定。
“晓月!你在干嘛?”
扶着墙壁,我卡在一楼跟二楼中间,辛苦的扭着脖子往下望。是容楷元,他又来看我了。
他答应过他会再来,所以他又来了,手上还提着我最喜欢喝的蜂蜜水。
“我生病了,我要去看病。”我回答。
“要看病不会走楼梯吗?你攀在那里多危险!要是摔伤了怎么办?你这样一个娇弱的女孩,病了就应该躺在床上让人照顾,怎么反而攀岩走壁的?”
容楷元瞪着眼睛,把手上的东西统统扔在地上,双手张开向着我:“快点,跳下来,我接住你。”
“我——”
“快点啊!别怕,我会接住你。”
听了他温柔坚定的声音后,我再不犹豫的跳下去,扑进他的怀中,他连退了两步倒在地上,身体当作我的肉垫,我趴在他身上,本来因为生病就头晕,经过这一番运动后,头更是昏得站不起来,连离开容楷元的力气都没有。
好温暖的身体,我感觉到他搂住了我,很轻的,似乎不敢侵
犯我的一个轻拥。
好舒服,好温暖,我的王子终于来接我了。
他张开双手,把我从喷火的恶龙手中救出来。
“好好哦。”我轻叹着说。
“晓月,你发高烧。”他很实际的陈述了他发现到的事实。
朦胧中,我被容楷元扶了起来,像洋娃娃一般无力的倒在他怀中,他摸我的额头,又摸摸我的手。
他惊讶的说:“你到底把自己弄成什么样子!?又发烧又流鼻水,神智不清还爬在墙头卡着不动。”
别骂了,我知道我干了一堆蠢事,我已经后悔了,现在能不能闭上嘴巴,让我好好的睡一觉?
“喂!喂!你还醒着吗?”
“容楷元,你当我的王子好不好?”
连名带姓叫,就像小学生一样,一点也不懂得人情世故,我好像被谁这样骂过?
但骂我的声音已经很远;没关系,容楷元从来不介意我这般叫他。“王子?晓月,你在做梦是不是?”容楷元口气很害怕。“晓月,你病得很重,我马上送你到医院去!”
他一定以为我病得胡说八道了,不是的,不是那样的。
容楷元,每次我需要帮助的时候,你都会出现在我身边,握住我的手,告诉我我有多好,你多喜欢我的一切。
现在,再帮我一次好不好?
当我的王子,带我离开这个被监禁的高塔,我要回到属于我的地方。“我要回家。”我呢喃着说。
“好,回家!”
我的身子被他横抱起来,我觉得好温暖,他的步伐坚定轻缓,我恍若回到母亲怀中的婴孩,被轻轻晃着、晃着,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深深的睡眠当中。
在睡着之前,我心里还是有点着急的。
那瓶放在地上的蜂蜜水千万别忘了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