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的城乡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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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毛是一条名贵的狗,全身上下的毛是纯金黄色的,被女主人的精心疏理下,发着闪闪的光芒,两只长长的耳朵耷拉在脑袋后,眼睛又大又温和,它是狗中的公主,用女主人的口吻说,金毛是狗中的极品。女主人在宠物市场里第一眼就看中它,以2000元的人民币交易后,将它带回家中。从此,金毛跟着女主人享受着人间的荣华富贵,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金毛吃德国生产的狗粮,女主人吃进口红提,它也吃红提,只要女主人吃什么,它就能与她分享什么,它有特别的沐浴液,女主人每天为它冲洗一次,完后用电吹风帮它吹干,再喷上香水,它常常跳上女主人的怀里,以示对主人的感激。金毛有一间15平方米的漂亮卧室,粉红色的墙纸、米黄色的灯光营造一个非常浪漫的环境,它敢说,它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狗。
每次,金毛跟着女主人去小区散步,人们热烈地赞美它,抚摸它,它就象当红的名星一样受人欢迎,唯一不同的是,它比名星要有修养多了,名星对粉丝的态度骄傲,而金毛对每一个摸它的爱慕者都报以相同的热情。小区的其它狗忌妒得两眼发红,骂道:“有什么好得意呢?你的女主人如果有一天失宠,你就会变成一只丑陋的流浪狗,看你还能不能如此嚣张?狗眼看人低!”女主人在金毛的眼中是个神,如果不是女主人的百般呵护,它哪有今天的荣誉呢?隐隐约约中,它也担心,女主人会不会真的丢弃它呢?如果真有哪天的到来,它宁愿死掉,也不当流浪狗。
男主人一个星期来住三晚,每逢周末,女主人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出门去,深夜三点才回家,金毛独自呆在狗房里,听到女主人的脚步声,它飞快地冲出门口,扑到女主人的怀里,又摇尾又舔她红朴朴的脸蛋。只有见到女主人回来,它才放心地睡眠。
这段时间,男主人很少出现,女主人除了在小区散步,几乎足不出户。有一天,金毛看到女主人在房里呜呜地哭起来,凭狗独特的灵敏,它知道女主人一定遇上不开心的事,她第一次哭!金毛在女主人的脚边趴着,温和地望着她。
“他又有新女人了!如果仅仅是一种交易,我拥有一套200平方的大房子,算是赚到了,他走了,我应开心才是。可是,他走了,我难过得想死。一间大房子一个人住,你知有多孤独吗?金毛!”女主人泣不成声。金毛从浴室叼来一条毛布,女主人感动得抱着它亲了又亲,情绪慢慢平缓下来:“现在只有你对我最好了,如果你能听懂我的话就好了。”金毛的眼睛一闪一闪,它又低下头舔女主人的脚丫儿。
昔日,女主人有说不完的话题,金毛也跟着蹦蹦跳跳,快活极了。现在女主人沉默不言,金毛也小心翼翼,它的情绪和女主人是联系在一起的,女主人快乐,她也快乐,女主人伤心,它也伤心。
这样沉闷的日子过了大半年,女主人终于作出了决定,她要出去工作了,面壁思过,她想通了,女人的幸福不是来于男人的恩赐,而是来自工作。一个不工作的女人就象寄生虫一样,寄生在男人的臂弯里,没有人生方向和目标,她的欣赏价值就会随着年纪的增大而消失,而一个在工作上有能力的女人会随着年纪的增大而散发出动人的魅力。她决定放弃以前醉生梦死般的生活,可是金毛送给谁呢?如果送给朋友,金毛随时会被弃之门外,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爱狗之心,现在的人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可以残害,何况是一只动物呢?经过反反复复的思考,打算将金毛送到乡下,只有自己的父母才信得过。
“这只狗很漂亮。”乡下的大人小孩都跑过来看热闹,连行动不便的老人家也不例外。女主人带金毛回到乡下,瞬间引起了爆破般轰动。女主人在乡亲们的称赞下,又一次得到巨大的满足感。
“女儿,你不要给我添麻烦,我做不到,你带走它,我家已有一只黑狗了,供你读大学已不容易了,现在还要我帮你养狗。”老妈一听到女儿将狗放在乡下养,脸上露出难看的神色,多一只狗就意味着多吃一盘饭,狗吃得比人吃得还多。最气人的是,还要帮它沐浴,这样的荒唐事,老人家还是第一次听到,她本人一个星期才沐浴三次,帮狗洗澡这样的事让乡下人知道,岂不笑死人?
“你不和它冲凉就算了,我每个月都给你们寄钱,你帮我照顾好金毛。”女主人看穿了母亲的心思。
“这样说话才有商量的余地。”老母亲的脸转晴,爽快地答应了。金毛听不明他们说什么,他们不是说广东话,湖南话它听不明白。突然,金毛看到人群中有一条黑狗,黑狗也目不转睛地望着它。这样纠缠的眼神告诉它,对方是一条雄性的公狗,它气势不凡,毛黑得发亮,虽是普通的家狗,却表现出来的威猛姿态,金毛看得入了神,完全忘记自己是一条名贵的狗。黑狗从未见过如此高贵的公主,心急不可待,脚步却小心翼翼地向金毛方向移动,金毛简直就是天仙下凡,所有雌性的狗在黑狗的眼中黯然失色。村中其它的雄性狗只是远远地望着,不敢作出行动。
它们竟然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它们恨不得找个隐蔽的地方,避过所有狗的目光,畅快地谈谈情,说说爱,只有两个狗独处的空间里,爱情才可以进行得淋漓尽致。两只被热情巨浪冲晕了头的狗不知不觉进入一片一望无际的田野。
“黑哥,我想天天和你在一起,天天见到你。”金毛痴痴在望着黑哥。
“我一见到你就喜欢你了。其实在一个星期前,我就知道你要来这里了。他们在电话里提起你。”黑狗舔着金毛闪闪发光的长毛,在它的耳边轻轻地说。它们依偎地坐在一块石板上,眼前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夏日的热风阵阵地吹送过来,稻花在微风中摆舞,散发出淡淡的香味,金毛看到小鱼儿在稻田里游来游去,水剪刀这种虫子在水面上行走,如滑雪高手般做着花样的动作。有两只绿蜻蜓停留在池塘中央的荷花上调情,它们毫无顾忌地交配。幸福啊!就是和心爱的人走在乡间,感受夏日浓浓的气息,让愉快的心情散发在一望无际的田野上。此刻的心啊!只是属于你我。
它们聊了几个小时后才忆起回家,天渐渐黑了。“走,再迟一些,我们就没饭吃了。老女人脾气很坏。”黑哥拉着金毛,飞快地跑回家。当它们走近村边,金毛听到了熟悉的小车声渐行渐远,它发疯一样追着:“女主人,还有我未上车”黑哥费了很大的劲才追上去,早已累得气喘吁吁。
“我的小金金,请不要追了。上个星期,你的女主人打电话回来,说要将你送到这里养。听说,她想出去工作,照顾不了你才送你回来的。有我在,你不会寂寞的。”黑哥安慰伤心欲绝的金毛。
“我的女主人不要我了,她丢下我在乡下的地方,以后也不来探我了。”金毛趴在地上痛哭起来。黑哥舔干金毛的眼泪,等它哭够了,才慢慢地回家。夜幕降临,归巢的小鸟在欢叫,门庭若市,一派热非凡的迹象,池溏的蛙声此起彼伏。村口传来母亲的吆喝声,她们在等孩子回家吃饭。
金毛无精打彩地跟着黑哥回到家中,门口已放着两盘白粥。黑哥看了,一步冲上去,它早已饿得晕头转向了,一下子忘记仪态,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不到5分钟就把晚餐吃得一干二净。金毛目瞪口呆“这也叫晚餐吗?我吃不下去。”“我天天都吃这个,如果遇上老女人心情不好,还没得吃之余,还被她踢呢?”黑哥的话让金毛从天堂掉下地狱。
“你知吗?我每天吃一罐德国进口的狗粮,50元一罐,女主人怕我胃承受不了,才限制我少吃。”金毛呜咽道,它忍不住回忆以前风光的日子。
“你真的不吃吗?等会儿老女人出来会拿去喂鸡的。”黑哥忧虑极了,善意地提醒金毛,它无法想象金毛在城里的尊贵,也未进过城,金毛美好的描述,对它来说还有点象天方夜谭呢?
金毛低下头,准备接受黑哥的建议,狗钵四周布满点点的斑迹,一群苍蝇飞舞了一会儿,停留在狗钵边缘,扑面而来的酸馊味令它的胃翻天覆地。
“我饿死也不吃,你喜欢你吃吧?”金毛望着远方发呆,巨大的失落感笼罩在心头,它忍不住呜咽起来。黑狗听到金毛这么一说,以风卷残叶般的速度吃完另一盘。金毛不敢相信眼前的这只粗俗不堪的狗就是它倾慕的对象,它对黑哥刚建立起来的好感瞬间化为乌有。黑哥没有高贵的血统,它是一个大老粗,吃相一点也不斯文,口水不停地流下来,吃完后,很满足地躺在地方抓虱子,捉到一只就吃一只,黑哥吃得津津有味,仿佛象人们在吃饭后果。
金毛一言不发,独自坐在门口的另一角,它耷拉着脑袋,黑哥热情的问候让它不胜其烦,黑哥自讨没趣,趴在门口的另一个角头,每隔几分钟就偷偷地望金毛一眼。夜色越来越浓,乡下的人们未到9点就上床睡觉了。黑哥和金毛各守着一边的门口,这是乡下做狗的职责,主人家不能让你白吃,哪怕是一盘发馊的食物。金毛饿得两眼发黑,它以前是睡在15平方的粉红色房子里,每个角落都有布娃娃装饰,温馨得象宝宝房。现在它睡在冰凉的水泥板上,饿得连幻想的力量都没有了。
第二天,饿得眼冒金星的金毛见到白粥,也象黑哥一样冲上去,顾不上风度和仪态。养尊处优的生活才能保持好的仪态,如果温饱都保证不了,何谈气质?再美貌的面容也在生活的重担下黯淡,渐渐变成了一个面容枯萎的老太太。金毛也象农妇一样,美丽迅速地消失,同时,它也变得粗壮起来。
“只要适应了乡下的生活,你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开心。”黑哥不怨其烦地安慰道“你想想,这里自由自在,天是蓝的,水是清的。到处有花香鸟语,又不用天天冲凉。你看,我没肉吃,不便秘,不需要排毒,所以我的身不臭,毛也发亮。这叫天然美,你们城里的狗一天不冲凉就臭不可闻,我们一世不冲凉也不臭。”黑哥的表情很自豪。
金毛心里再不喜欢,也没有退路了,女主人已不要它了。它想了许多问题,最后它然想通了,首先要生存下去,才有资格追求物质上和精神上的享受。
金毛也学会抓虱子,还躺在阳光下懒洋洋地睡觉,它不需推测主人家的心情,想去散步就去散步,想在什么地方撒尿就在什么地方撒尿,只要不撒在老女人的床上就绝对安全。最痛快的是不用天天套上绳子,被主人牵着走路,走快一步或走慢一步都害怕主人骂。现在的物质生活是远远不如过去,但它真真正正恢复了狗的本性和快乐,它觉悟过来,已不怀念城里的日子了。
金毛有一晚追一个贼被打跛了右脚,它走路一拐一拐,它不再是那个美丽的狗公主了,毛失去了光泽,眼神无力,一到夜里就呜咽起来,肉体的痛与心里的绝望互相交织,让它彻夜难眠。夜里,老女人正在发梦,看到自己在农田里挖到一罐金,高兴得手舞足蹈,金毛发出来的声音惊醒了老妇,她恼怒地骂道:“再吵明天就将你卖给狗贩子。”
“她真的会卖了我吗?”金毛听到老女人的话,心有余悸。
“当然不会卖你,就算卖也先卖我,我是菜狗,而你是一只宠物狗,人们最爱吃菜狗的肉。”黑哥沉思了一会儿,回答了金毛的问题。
“如果你被她卖了,我也不想活了。这个世上,只有你最关心我。”金毛已将黑哥当成了唯一的亲人。
“你还爱我吗?黑哥,我已变成这个样子!”金毛的眼神是忧伤的。
“我爱你,只要我还活着,我的小金金。我第一次看到你就喜欢你了,看到你的脚跛了,我难过得睡不着,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跛的那个是我。你是那么脆弱,却要承受如此多的痛苦。”黑哥舔着金毛受伤的脚,心一阵阵地绞痛,它继续说:“我明白捉田鸡给你吃,农村的人说田鸡可以治骨伤。”
“你这样说我很感动,可我配不起你了,我已不能生孩子了,女主人怕我长大发情给她添麻烦,她带我去动物医院阉了我。我生不了孩子,黑哥,我做不了一个母亲,你看邻居的那些小狗多爱”金毛忍不住哭了起来,它的完美形象已全线崩溃了。
“对于我们狗来说,不能生孩子是好事,它们的孩子大了,残忍的人们会拿它们的孩子去卖,它们就要骨肉分离,那样的痛苦你承受得了吗?睡吧?我的宝贝,没有孩子,你还有一个忠诚的情人!”黑哥的头挨着金毛的头睡着了,金毛也沉睡了,它第一次睡得如此踏实。
田鸡真的让金毛的脚好起来了,金毛欣喜若狂,搂着黑哥亲个不停,它又恢复了往日的快乐。
秋天的某一天,黑哥心情沉重地说:“你的女主人明天就回家,听说想带你回城里生活。”
“不,我不想生活在笼里,我只想陪着你,天天听你说话。”金毛听到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
女主人的出现并没有给金毛带来喜悦,它远远地看着她。
“金毛,过来,让我好好看看你,你的毛还象以前一样美,身体也壮了,看来,我的老妈照顾得你挺好。”女主人喜出望外。
金毛慢慢地走到女主人的面前,舔了舔她的脚。
“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已成了一个白领,也找到男朋友了。咱们回家好吗?”女主人指指小车。
金毛飞快地跑回黑哥的跟前,女主人终于明白,原来她的金毛已找到了爱情,她走过去,一边抚着金毛,一边亲切说:“我不带走你了,看到你和黑哥在一起,我也放心了。”
秋天的凉风吹得人们无比舒适,黑哥和金毛又坐在村口的石板上说着悄悄话。
“后悔留下吗?”黑哥问。
“不后悔。”金毛从黑哥的身上捉到一只虱子,送进嘴里,想不到虱子的味道还有点象进口的狗粮呢?
金毛是一条名贵的狗,全身上下的毛是纯金黄色的,被女主人的精心疏理下,发着闪闪的光芒,两只长长的耳朵耷拉在脑袋后,眼睛又大又温和,它是狗中的公主,用女主人的口吻说,金毛是狗中的极品。女主人在宠物市场里第一眼就看中它,以2000元的人民币交易后,将它带回家中。从此,金毛跟着女主人享受着人间的荣华富贵,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金毛吃德国生产的狗粮,女主人吃进口红提,它也吃红提,只要女主人吃什么,它就能与她分享什么,它有特别的沐浴液,女主人每天为它冲洗一次,完后用电吹风帮它吹干,再喷上香水,它常常跳上女主人的怀里,以示对主人的感激。金毛有一间15平方米的漂亮卧室,粉红色的墙纸、米黄色的灯光营造一个非常浪漫的环境,它敢说,它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狗。
每次,金毛跟着女主人去小区散步,人们热烈地赞美它,抚摸它,它就象当红的名星一样受人欢迎,唯一不同的是,它比名星要有修养多了,名星对粉丝的态度骄傲,而金毛对每一个摸它的爱慕者都报以相同的热情。小区的其它狗忌妒得两眼发红,骂道:“有什么好得意呢?你的女主人如果有一天失宠,你就会变成一只丑陋的流浪狗,看你还能不能如此嚣张?狗眼看人低!”女主人在金毛的眼中是个神,如果不是女主人的百般呵护,它哪有今天的荣誉呢?隐隐约约中,它也担心,女主人会不会真的丢弃它呢?如果真有哪天的到来,它宁愿死掉,也不当流浪狗。
男主人一个星期来住三晚,每逢周末,女主人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出门去,深夜三点才回家,金毛独自呆在狗房里,听到女主人的脚步声,它飞快地冲出门口,扑到女主人的怀里,又摇尾又舔她红朴朴的脸蛋。只有见到女主人回来,它才放心地睡眠。
这段时间,男主人很少出现,女主人除了在小区散步,几乎足不出户。有一天,金毛看到女主人在房里呜呜地哭起来,凭狗独特的灵敏,它知道女主人一定遇上不开心的事,她第一次哭!金毛在女主人的脚边趴着,温和地望着她。
“他又有新女人了!如果仅仅是一种交易,我拥有一套200平方的大房子,算是赚到了,他走了,我应开心才是。可是,他走了,我难过得想死。一间大房子一个人住,你知有多孤独吗?金毛!”女主人泣不成声。金毛从浴室叼来一条毛布,女主人感动得抱着它亲了又亲,情绪慢慢平缓下来:“现在只有你对我最好了,如果你能听懂我的话就好了。”金毛的眼睛一闪一闪,它又低下头舔女主人的脚丫儿。
昔日,女主人有说不完的话题,金毛也跟着蹦蹦跳跳,快活极了。现在女主人沉默不言,金毛也小心翼翼,它的情绪和女主人是联系在一起的,女主人快乐,她也快乐,女主人伤心,它也伤心。
这样沉闷的日子过了大半年,女主人终于作出了决定,她要出去工作了,面壁思过,她想通了,女人的幸福不是来于男人的恩赐,而是来自工作。一个不工作的女人就象寄生虫一样,寄生在男人的臂弯里,没有人生方向和目标,她的欣赏价值就会随着年纪的增大而消失,而一个在工作上有能力的女人会随着年纪的增大而散发出动人的魅力。她决定放弃以前醉生梦死般的生活,可是金毛送给谁呢?如果送给朋友,金毛随时会被弃之门外,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爱狗之心,现在的人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可以残害,何况是一只动物呢?经过反反复复的思考,打算将金毛送到乡下,只有自己的父母才信得过。
“这只狗很漂亮。”乡下的大人小孩都跑过来看热闹,连行动不便的老人家也不例外。女主人带金毛回到乡下,瞬间引起了爆破般轰动。女主人在乡亲们的称赞下,又一次得到巨大的满足感。
“女儿,你不要给我添麻烦,我做不到,你带走它,我家已有一只黑狗了,供你读大学已不容易了,现在还要我帮你养狗。”老妈一听到女儿将狗放在乡下养,脸上露出难看的神色,多一只狗就意味着多吃一盘饭,狗吃得比人吃得还多。最气人的是,还要帮它沐浴,这样的荒唐事,老人家还是第一次听到,她本人一个星期才沐浴三次,帮狗洗澡这样的事让乡下人知道,岂不笑死人?
“你不和它冲凉就算了,我每个月都给你们寄钱,你帮我照顾好金毛。”女主人看穿了母亲的心思。
“这样说话才有商量的余地。”老母亲的脸转晴,爽快地答应了。金毛听不明他们说什么,他们不是说广东话,湖南话它听不明白。突然,金毛看到人群中有一条黑狗,黑狗也目不转睛地望着它。这样纠缠的眼神告诉它,对方是一条雄性的公狗,它气势不凡,毛黑得发亮,虽是普通的家狗,却表现出来的威猛姿态,金毛看得入了神,完全忘记自己是一条名贵的狗。黑狗从未见过如此高贵的公主,心急不可待,脚步却小心翼翼地向金毛方向移动,金毛简直就是天仙下凡,所有雌性的狗在黑狗的眼中黯然失色。村中其它的雄性狗只是远远地望着,不敢作出行动。
它们竟然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它们恨不得找个隐蔽的地方,避过所有狗的目光,畅快地谈谈情,说说爱,只有两个狗独处的空间里,爱情才可以进行得淋漓尽致。两只被热情巨浪冲晕了头的狗不知不觉进入一片一望无际的田野。
“黑哥,我想天天和你在一起,天天见到你。”金毛痴痴在望着黑哥。
“我一见到你就喜欢你了。其实在一个星期前,我就知道你要来这里了。他们在电话里提起你。”黑狗舔着金毛闪闪发光的长毛,在它的耳边轻轻地说。它们依偎地坐在一块石板上,眼前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夏日的热风阵阵地吹送过来,稻花在微风中摆舞,散发出淡淡的香味,金毛看到小鱼儿在稻田里游来游去,水剪刀这种虫子在水面上行走,如滑雪高手般做着花样的动作。有两只绿蜻蜓停留在池塘中央的荷花上调情,它们毫无顾忌地交配。幸福啊!就是和心爱的人走在乡间,感受夏日浓浓的气息,让愉快的心情散发在一望无际的田野上。此刻的心啊!只是属于你我。
它们聊了几个小时后才忆起回家,天渐渐黑了。“走,再迟一些,我们就没饭吃了。老女人脾气很坏。”黑哥拉着金毛,飞快地跑回家。当它们走近村边,金毛听到了熟悉的小车声渐行渐远,它发疯一样追着:“女主人,还有我未上车”黑哥费了很大的劲才追上去,早已累得气喘吁吁。
“我的小金金,请不要追了。上个星期,你的女主人打电话回来,说要将你送到这里养。听说,她想出去工作,照顾不了你才送你回来的。有我在,你不会寂寞的。”黑哥安慰伤心欲绝的金毛。
“我的女主人不要我了,她丢下我在乡下的地方,以后也不来探我了。”金毛趴在地上痛哭起来。黑哥舔干金毛的眼泪,等它哭够了,才慢慢地回家。夜幕降临,归巢的小鸟在欢叫,门庭若市,一派热非凡的迹象,池溏的蛙声此起彼伏。村口传来母亲的吆喝声,她们在等孩子回家吃饭。
金毛无精打彩地跟着黑哥回到家中,门口已放着两盘白粥。黑哥看了,一步冲上去,它早已饿得晕头转向了,一下子忘记仪态,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不到5分钟就把晚餐吃得一干二净。金毛目瞪口呆“这也叫晚餐吗?我吃不下去。”“我天天都吃这个,如果遇上老女人心情不好,还没得吃之余,还被她踢呢?”黑哥的话让金毛从天堂掉下地狱。
“你知吗?我每天吃一罐德国进口的狗粮,50元一罐,女主人怕我胃承受不了,才限制我少吃。”金毛呜咽道,它忍不住回忆以前风光的日子。
“你真的不吃吗?等会儿老女人出来会拿去喂鸡的。”黑哥忧虑极了,善意地提醒金毛,它无法想象金毛在城里的尊贵,也未进过城,金毛美好的描述,对它来说还有点象天方夜谭呢?
金毛低下头,准备接受黑哥的建议,狗钵四周布满点点的斑迹,一群苍蝇飞舞了一会儿,停留在狗钵边缘,扑面而来的酸馊味令它的胃翻天覆地。
“我饿死也不吃,你喜欢你吃吧?”金毛望着远方发呆,巨大的失落感笼罩在心头,它忍不住呜咽起来。黑狗听到金毛这么一说,以风卷残叶般的速度吃完另一盘。金毛不敢相信眼前的这只粗俗不堪的狗就是它倾慕的对象,它对黑哥刚建立起来的好感瞬间化为乌有。黑哥没有高贵的血统,它是一个大老粗,吃相一点也不斯文,口水不停地流下来,吃完后,很满足地躺在地方抓虱子,捉到一只就吃一只,黑哥吃得津津有味,仿佛象人们在吃饭后果。
金毛一言不发,独自坐在门口的另一角,它耷拉着脑袋,黑哥热情的问候让它不胜其烦,黑哥自讨没趣,趴在门口的另一个角头,每隔几分钟就偷偷地望金毛一眼。夜色越来越浓,乡下的人们未到9点就上床睡觉了。黑哥和金毛各守着一边的门口,这是乡下做狗的职责,主人家不能让你白吃,哪怕是一盘发馊的食物。金毛饿得两眼发黑,它以前是睡在15平方的粉红色房子里,每个角落都有布娃娃装饰,温馨得象宝宝房。现在它睡在冰凉的水泥板上,饿得连幻想的力量都没有了。
第二天,饿得眼冒金星的金毛见到白粥,也象黑哥一样冲上去,顾不上风度和仪态。养尊处优的生活才能保持好的仪态,如果温饱都保证不了,何谈气质?再美貌的面容也在生活的重担下黯淡,渐渐变成了一个面容枯萎的老太太。金毛也象农妇一样,美丽迅速地消失,同时,它也变得粗壮起来。
“只要适应了乡下的生活,你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开心。”黑哥不怨其烦地安慰道“你想想,这里自由自在,天是蓝的,水是清的。到处有花香鸟语,又不用天天冲凉。你看,我没肉吃,不便秘,不需要排毒,所以我的身不臭,毛也发亮。这叫天然美,你们城里的狗一天不冲凉就臭不可闻,我们一世不冲凉也不臭。”黑哥的表情很自豪。
金毛心里再不喜欢,也没有退路了,女主人已不要它了。它想了许多问题,最后它然想通了,首先要生存下去,才有资格追求物质上和精神上的享受。
金毛也学会抓虱子,还躺在阳光下懒洋洋地睡觉,它不需推测主人家的心情,想去散步就去散步,想在什么地方撒尿就在什么地方撒尿,只要不撒在老女人的床上就绝对安全。最痛快的是不用天天套上绳子,被主人牵着走路,走快一步或走慢一步都害怕主人骂。现在的物质生活是远远不如过去,但它真真正正恢复了狗的本性和快乐,它觉悟过来,已不怀念城里的日子了。
金毛有一晚追一个贼被打跛了右脚,它走路一拐一拐,它不再是那个美丽的狗公主了,毛失去了光泽,眼神无力,一到夜里就呜咽起来,肉体的痛与心里的绝望互相交织,让它彻夜难眠。夜里,老女人正在发梦,看到自己在农田里挖到一罐金,高兴得手舞足蹈,金毛发出来的声音惊醒了老妇,她恼怒地骂道:“再吵明天就将你卖给狗贩子。”
“她真的会卖了我吗?”金毛听到老女人的话,心有余悸。
“当然不会卖你,就算卖也先卖我,我是菜狗,而你是一只宠物狗,人们最爱吃菜狗的肉。”黑哥沉思了一会儿,回答了金毛的问题。
“如果你被她卖了,我也不想活了。这个世上,只有你最关心我。”金毛已将黑哥当成了唯一的亲人。
“你还爱我吗?黑哥,我已变成这个样子!”金毛的眼神是忧伤的。
“我爱你,只要我还活着,我的小金金。我第一次看到你就喜欢你了,看到你的脚跛了,我难过得睡不着,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跛的那个是我。你是那么脆弱,却要承受如此多的痛苦。”黑哥舔着金毛受伤的脚,心一阵阵地绞痛,它继续说:“我明白捉田鸡给你吃,农村的人说田鸡可以治骨伤。”
“你这样说我很感动,可我配不起你了,我已不能生孩子了,女主人怕我长大发情给她添麻烦,她带我去动物医院阉了我。我生不了孩子,黑哥,我做不了一个母亲,你看邻居的那些小狗多爱”金毛忍不住哭了起来,它的完美形象已全线崩溃了。
“对于我们狗来说,不能生孩子是好事,它们的孩子大了,残忍的人们会拿它们的孩子去卖,它们就要骨肉分离,那样的痛苦你承受得了吗?睡吧?我的宝贝,没有孩子,你还有一个忠诚的情人!”黑哥的头挨着金毛的头睡着了,金毛也沉睡了,它第一次睡得如此踏实。
田鸡真的让金毛的脚好起来了,金毛欣喜若狂,搂着黑哥亲个不停,它又恢复了往日的快乐。
秋天的某一天,黑哥心情沉重地说:“你的女主人明天就回家,听说想带你回城里生活。”
“不,我不想生活在笼里,我只想陪着你,天天听你说话。”金毛听到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
女主人的出现并没有给金毛带来喜悦,它远远地看着她。
“金毛,过来,让我好好看看你,你的毛还象以前一样美,身体也壮了,看来,我的老妈照顾得你挺好。”女主人喜出望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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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已成了一个白领,也找到男朋友了。咱们回家好吗?”女主人指指小车。
金毛飞快地跑回黑哥的跟前,女主人终于明白,原来她的金毛已找到了爱情,她走过去,一边抚着金毛,一边亲切说:“我不带走你了,看到你和黑哥在一起,我也放心了。”
秋天的凉风吹得人们无比舒适,黑哥和金毛又坐在村口的石板上说着悄悄话。
“后悔留下吗?”黑哥问。
“不后悔。”金毛从黑哥的身上捉到一只虱子,送进嘴里,想不到虱子的味道还有点象进口的狗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