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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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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日子,沈云秀依然过着独行侠的生活,手上拿着心爱的书本穿梭在校园里。

    但是杜默就不同了,和高中时一样,无论他走到哪里,出现在什么地方,永远都是众人注目的焦点。

    他就像灿烂的阳光,吸引着万物的崇拜与仰望。

    虽然沈云秀一向是独来独往,但杜默席卷而起的旋风连她都深深感受到了。

    听说,他用三年的时间就在美国修完了欧洲历史学与地球科学硕士,目前还在攻读教育科学博士的学位,会回到台湾教书,是因为学校的校长和他父亲是至交,特意邀聘这名优秀人才回国任教,并且答应给他足够的权限和自由研究、撰写他的博士论文,这才令他动心。

    再听说,他的课堂堂爆满,旁听的学生都挤到走廊上,他讲课既生动又幽默,充满了浓浓的学术专业风格,却又教人听得津津有味,因此就算他不点名,也从没有人想跷课。

    又听说,他目前还是单身,没有固定交往的女朋友,学酗的女老师和女学生无不鼓足了精神,极力地毛遂自荐连追带求,就是希望能得到他的青睐,有朝一日跃身成为杜副教授夫人。

    还听说

    校园就像是个缩小的社会,处处充满了口耳相传的流言和情报消息,所以沈云秀完全不用打听,关于他的一切就会自动进入耳里。

    思及他那么优秀,她忍不住满心的惭愧,不敢承认她就是他的高中同学,他花了短短三年的时间就达到了几乎是巅峰的成就,而她还在这里慢吞吞地啃着书,相形之下,她实在挥卩了。

    不过话说回来,天才毕竟是少数的。

    好想、好想选修他的课,也好想偷偷旁听,可是相见争如不见啊。

    不见,是那样,可见了,又能怎么样呢?

    尽管内心深深渴望能够再见到他,她还是本能地躲避着他,以免自惭形秽与浓烈的情感日日啃蚀着、拉扯着她的自制力。

    沈云秀,你真是个胆小表!她曾不只一次地骂着自己,痛谴着自己的胆怯和无能,可是她又能怎么样呢?

    “唉”坐在树荫底下,她抱着膝盖,白色上衣和紫色长裙在绿意中点缀出一抹清新可人的淡雅,但她却是傻傻地发着呆。

    就连风儿轻轻拂过身旁“阅微草堂笔记”一页页的薄纸,她也浑然未觉。

    “我跟你说喔,昨天我约的那个网友简直就是侏罗纪的恐龙再世”

    两名打扮娇媚,染着丹红色长发的时髦女学生吱吱喳喳地嘻笑走过,这才惊醒了沈云秀的思绪。

    “不会吧?你不是说他长得很像贝克汉吗?”

    “都是他自己在吹牛!他啊,连贝克汉的一根脚毛都比不上!充其量是史瑞克真人版。”

    “哈哈哈有这么夸张?”

    “唉,还是找学校的帅哥谈恋爱好了,至少可以先打听清楚。”

    “说到帅哥,你知道教欧洲近代史的杜副教授吗?”

    她俩同时双眼一亮,露出垂涎的表情。

    “那才是极品啊!”沈云秀忍不住微笑了起来。

    她很是羡慕她们那般敢爱敢恨,仿佛青春当头就什么也不怕,有挥洒不完的热情和冲劲和她们怒放的青春相比,她这朵花是未开已先蜷了。

    有时候她也很讨厌自己畏畏缩缩,凡事三思而后行的个性不不,她岂止三思?她是四思、五思过后,还是犹豫着能不能行。

    连自己都不欣赏的性情,又怎么会有旁人欣赏她呢?更别说那如灿亮阳光的杜默会注意到她了。

    沈云秀拾起落在身边草地上的“阅微草堂笔记”缓缓起身,拍了拍裙后的草屑。

    莫名其妙被文妮拉入诗社,还硬安上了个“顾问”的头衔,让她无缘无故也成了个不自由身。

    虽然她很喜欢诗词,也很喜欢文妮学妹。

    “学姐,你还在这里做什么?开会啦!”文妮绑着马尾,一身红t恤和白色七分裤,看起来青春奔放极了。

    一看到她,沈云秀更自觉像个生锈的老家伙,连动作都不禁迟钝起来了。

    “我正要去。”她连忙解释自己并非想落跑。

    文妮亲热地一把攀住她,硬把她往社团教室方向拖,嘴里还叨念道:“你可是我们诗社的大招牌呢,上次谈起红楼梦里的咏菊诗,大家记得七零八落的,幸亏你记性好,十首都背得全,你真是太了不起了,小y还说下次要考你金陵十二曲呢。”

    “我不过是个书蠢虫,脑袋瓜里尽装这些东西,还不如你们的灵活变通。”她自认反应奇慢,容易陷入深思,也就是属于恐龙那一型的,三个小时前被踩到脚趾,经过三小时后脑子才会感觉到痛。

    上次文妮在社团里讲了个笑话,逗得全场笑得东倒西歪,只有她还傻傻地苦思文妮句子里的每个字,等到大家都笑完了,她才突然领略出这个笑话的含意,忍不住噗哧笑出声,大家反而愣住地看她,然后随即哄堂大笑。

    真糗!

    虽然大家还以为她故意搞笑,唉。

    “拜托,这年头人人会说冷笑话,这就叫灵活变通啊?”文妮知道她又想起上一次开会时的事,不禁摇头道:“学姐,不是我说你,你对自己顶没信心耶。”

    她讪讪地一笑“被你发现了。”

    “你可是我们学校有名的才女,这样还没自信,那你叫我们怎么办?干脆看哪边的墙壁硬,去撞一撞还比较快。”

    她有一丝愕然“有这么严重?”

    文妮瞥了她紧张的表情一眼,情不自禁大笑起来,大力地拍着她的背“噢!拜托,跟你开玩笑的啦,你以为是真的哦?天啊,我要昏倒了。”

    “对不起。”她有一丝怨叹。

    她并不是故意搞不清楚状况的呀。

    “学姐,你真好玩耶,不过也就是这样,所以你才可以过得悠然自在吧。”文妮突然陷入了浅浅的忧郁中,闷声道:“真好,我真羡慕你。”

    “羡慕我?”沈云秀眨眨眼,有点不解与惊讶。

    她多么希望能够有洋溢在文妮全身上下十分之一的活力,现在听到文妮居然羡慕起她羡慕她什么?羡慕她像木头人,还是书呆子,抑或是老古董?

    “是啊,如果我能像你这样,该有多好。”文妮放慢脚步,有一下没一下地踢着地上的小石子,显得心事重重。

    “你有心事吗?”沈云秀神情温和地凝视着她。

    文妮抬起头,欲言又止,眉眼间尽是落寞。

    “怎么了?”她一脸关怀地轻问道“愿意说给我听吗?或许有什么忙我能帮得上的。”

    文妮眼眶微微一红,嘟起嘴巴道:“学姐,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会这么痛苦呢?喜欢应该是快乐的,不是吗?可是为什么我现在心里好难受?”

    这话深深地勾动了沈云秀内心深处纠缠多年的情结,令她的眸光有些迷蒙“是啊,喜欢一个人应该是快乐的,但是爱多数时候还是苦多乐少吧。”

    也许这世上本就苦多于乐,想要的得不到,得到的却不想要,不是自己的,纵使用尽心机也是惘然。人生充满了矛盾,而爱更是最难以拥有的一种缘分。

    “对呀,学姐。”文妮咬着下唇,明亮的大眼里有着掩不住的抑郁。“尤其是喜欢上一个永远不会看上自己的人,我真的很讨厌这种感觉,但我莫名其妙就是陷下去了,再也无法自拔”

    沈云秀心有戚戚焉地看着她,眼神深思而温柔“我能体会你的心情。”

    “你真的能体会吗?”文妮有点不相信地摇摇头,神色忧郁地说:“学姐,你总是这么文静洒脱,这么镇定飘逸,像是活在诗里的人,无论外头多么乌烟瘴气,都丝毫不能够影响你,我真的好羡慕好羡慕你。”

    是吗?这就是别人眼中的她吗?;

    文静洒脱、镇定飘逸好美的八个字,只可惜她并没有真正到达这八个字的境界,这八个字应该是天上无情无欲、无牵无挂的仙人,才能够拥有的吧?

    沈云秀微微一笑,语气温和地道:“其实我并不像你想的那样没有烦恼。”

    文妮一愣“可是你看起来一点都没有烦恼的样子,见到每个人总是笑咪咪的,而且功课总是名列前茅”

    “那并不能代表什么。”沈云秀的微笑里有一丝涩意。“再说,我功课名列前茅也可以解释成我的人生除了课业外别无色彩,私生活更是乏善可陈,你想变成我这样吗?”

    文妮愕然地看着她,突然感觉到,学姐或许并没有她想像中的那么快乐和惬意。

    她真的羡慕她,想成为像她那样单调纯粹的人吗?

    文妮瞥了沉默的沈云秀一眼,不禁跟着沉默了起来。

    盛夏的季节,阳光好耀眼,可是在叶荫底下,却有那么一丝淡淡的凉意。

    好似秋意上心头呀!

    杜默坐在桌前,双眸专注地盯着面前的银色笔记型电脑萤幕,修长手指如飞,在键盘上错落飞舞。

    片刻后,他摘下了细框钛金眼镜,缓缓地揉了揉疲涩的眉间。

    这时,电话响起,他伸手拿起话筒。

    “嗨,春婷。”他的声音温柔了起来。

    远在异国的那一端,女子清脆的声音透过话筒清晰地传入他耳里,也温暖了他的心。

    “瑞克,我好想你,你究竟什么时候才要回美国?”李春婷娇嗔道。

    “你知道我接下教书的工作,至少一年后才能回去,不过我会回去过耶诞节,届时我们就可以见面了。”他微笑道,把玩着手上的眼镜。

    春婷是他在美国指导教授的女儿,个子娇小模样甜美,虽然有些千金小姐的骄气,却是个善良可爱的女郎。

    他们双方的家长都期许这段交往与感情,他也不置可否,一切随缘。

    所以他们的关系目前是处于既像情人又像是朋友,没有承诺也没有句点。

    “可是我好想你,你就不能挪个假回来吗?”说到这里,她的声音变得低沉诱惑甜腻起来“难道你一点都不想我?”

    他的小肮本能地掠过一阵騒动。春婷有着雪白柔嫩的肌肤,在曲意承欢时更是勾魂摄魄,只是在单纯的男欢女爱外,他还是会觉得有种奇异的空虚和失落感。

    心底深处有个地方空荡荡的,并不是肉体欢爱就可以填补得了。

    但究竟是什么?他也不明白。

    也因为这份疑惑和迷惘,所以他迟迟未能决定与春婷定下来,他知道她不乏男人追求,也知道她很享受被男人宠爱逢迎的感觉,对此,他竟出奇地没有一丝嫉妒感。

    爱情,除了热力渴望和欢愉外,应该还要有烈火般狂炽的占有欲吧?

    很可惜,对于春婷,他没有丝毫的占有欲。

    “春婷,我真的走不开,你可以找罗勃、杰斯、哈里逊他们陪你,他们一向是你的裙下臣,对于你的偶尔施以柔情定会大喜过望的。”他微笑的建议。

    “你在吃醋吗?”李春婷沾沾自喜起来,声音也越形娇媚。“我知道你一定吃醋了。哎呀,人家跟他们不过是玩玩罢了,你知道我唯一真心爱着的只有你,除了你以外,我什么人也不要。”

    杜默轻叹一口气,对于她的骄纵在宠溺之余也不禁有一丝严肃“春婷,你年纪也不小了,是该成熟点看清自己的未来,和男人玩玩,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

    “你是说你自己吗?”她敏感地察觉出他话中未说明的意思。“你会令我受伤?”

    他沉默了两秒钟,才开口道:“是,包括我在内。我也是个男人,向往着自由无拘束的生活,我是不可能安定下来的,所以我不能给你任何承诺,至少现在不行。”

    男人有时自私得可以,他不得不承认。

    “我明白,一开始你就说得很清楚,可是我以为经过这一年,你的想法至少有点改变了。”李春婷咬着下唇,愀然不乐地说:“你好坏,干嘛没事跟我说这些?我不想知道也不想听,我只要你回来。”

    “春婷”他捂着额头,有些头疼。

    她就像一头慵懒爱撒娇的小猫,你如何能期待向来受人疼爱的宠物变得成熟且懂得思考?

    “你是不是交了女朋友?”她开始尖叫。

    “没有。”他的耳膜都快被她的叫声穿破了,不得不制止她的尖叫声,他低沉断然地道:“好了,难道你打这通国际长途电话是来向我尖叫的吗?”

    李春婷一惊,随即泪汪汪好不委屈“讨厌,你明知道我想听你的声音。”

    他的语气柔和了下来“春婷,你不要胡思乱想,我现在还没有成家安定下来的念头,无论对你还是对其他人,你现在烦恼这个未免太多余了。”

    “谁教你迟迟不愿意做我正式的男朋友。”她气恼的回了句。

    他不禁笑了起来“好了,别再耍脾气了,乖,我还有很多报告要看,有空再打给你。”

    “哼,你总是这么说,没良心的家伙,回去半年打没几通电话,平均一个月还不到一通。”

    “我保证,有空就打。”

    说好说歹,他总算得以挂上电话,就在这时,笔记型电脑突然当机了,他只好关掉电脑,等待一分钟后重新开机。

    他是个闲不住的人,随手取饼桌上最新出版的校刊。

    天文学社有几个学生的文章刊出来了,身为指导教授的他自然很高兴,便趁此空档翻阅起校刊。

    看完了几篇文笔青涩却用心考究的投稿,他满意地微笑,顺手又翻过一页,忽地几行文字跃进他眼底

    相思是一种最香甜的苦涩,梦里梦外,欲醒还醉想了是心痛,忘了是心伤,几次挣扎,却依然逃脱不了,如果可能,我愿世上有失忆水,单只忘情还不够,我要统统把你忘记了,不只是对你的情,还有你的笑容,你的呼吸,你飞扬的发梢,你身上那淡淡阳光的温暖味道一寸一寸的记忆,全部忘了

    他被这短短的文字震慑得几乎无法回神也无力思考,胸口像是被什么力量重重一捶,心脏紧紧地悸跳了起来。

    好一种缠绵入骨的相思滋味,醉也不是醒也不是他不禁揣想起写下这短短诗文的人,究竟有过什么样的一番苦恋故事?

    是个女孩子吧,笔触如此细腻,连他都有些为之心恻恻了。

    出自探究与本能,他好奇地搜寻着作者的姓名。

    沈云秀。

    他脑海像是闪过一丝什么,隐隐约约模模糊糊的记忆。

    片刻后,杜默摇摇头,他遇过太多的人与事,一时半刻要搜索也难以搜索起,不过

    “沈云秀,这名字怎么好耳熟?”他有些迟疑的微蹙起眉,哺喃自语“沈云秀?”

    唉,罢了,那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