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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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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腾云摇摇头,“不是吧。”我走向了战壕,找到了一个罐头。阿译啊阿译,我们在南天门上被饿疯了,于是他做了团长便永远囤积着食物,阿译啊阿译。

    我把罐头打开了,狗肉知道那是为它而开的,便瘸了过来。我把罐头放在它的嘴下,摸着它瘦瘦的骨架和脏得不像话的皮毛。我小声地和狗肉哼唧:“快吃吧,吃了就走人。哦,是走狗。别跟着我,这儿不用你,这儿不用杀人。”

    牛腾云,蹲在战壕边,看着我们:“我说,你可以带着它。”我:“是野狗。”牛腾云:“是你的狗又不是老乡的狗,七连又没说不让带狗。”我有点不耐烦:“你根本不懂它!”牛腾云就很不忿:“不就是一条狗吗?”于是我同意:“对,就是一条狗。”

    我们又再度行走于中原大地,带着轻伤员和补充的兵员。我背着枪,走在中间。驴子和学者应该走在中间。七连的驴车终于可以用来拉该车拉的东西了,因为七连第六百个兵终于决定步行。

    “烦啦烦啦!”牛腾云叫着追了上来,“给两夹子给两夹子!”

    他在我本来就存货不多的****袋里掏弄着,把剩下的全拿走了。

    我说:“你也给我留一夹子吧!”

    牛腾云哼哼着说:“你是我抓的,你是我带出来的。”

    腾云驾雾现在非常得意,其一,我打仗不用枪,我的****配给全被他给开销了;其二…

    我们伏在战壕里,那边的机枪又打得轰轰烈烈。

    我开始解棉衣扣子,牛腾云看见我的动作就从射击姿势改成了仰面一躺。顺便拍着我表示赞赏,“你不错,你正经不错。我家快收麦子啦,正缺人。你来玩儿吧。”

    玩有两个意思,一是你上吧,不用打啦;二是收麦子缺人,你来帮收麦子吧。我不会收麦子。

    于是我站了起来,摊开手,让人看见我土布棉衣下的勋章。

    我远远地看着那条街道,它很军事化。街头被工事和铁丝网垒得层层叠叠,它还没有经过战争地熏燎。但就那些戒备森严对着我的枪口和后边操枪的人,一触即发的事。

    于是我预先就站住了,脱下我的棉衣。我已经不用把衣服扔在地上了,牛腾云就在我身边,我把衣服交给他,然后示意他退后。他退得信心满满。倒好像在一边望闲。

    然后我走向那条街道。

    没人跟我说话,只有人端开铁丝网让我进去。

    我走进了这条街道的纵深,这地方让我茫然,它被那样层层叠叠地把着头,纵深里却在过日子,士兵和百姓一起出没,街边支的竹竿上居然有晾晒的衣服,这不像战场,倒像是慵懒的禅达。

    我打量着街边晾的一排军装,没人管我。我看见一双女人的脚在衣服那边出没,后来小醉从那架子衣服后出来,她去端她的水盆,一个勤务兵样的莽小子立刻用冲刺速度跑过来,把那盆水从她手头上抢跑了。小醉顺手敲打了那小子的头——她大着肚子。

    然后她看着我,连诧异都没有,她开始微笑。于是我也心事重重地笑,一只脚踹上了我的屁股,够重的,还穿着大皮靴。我转过头。看着张立宪站在我的身后,又一个上校团长。

    “小子,别看我老婆。”

    我悻悻地回道:“哦。你老婆。”

    “你不要废话了,我连开口的机会都不会给你。”

    我更加悻悻,“那好啊。”

    张立宪便绽开了一半麻木一半活跃的脸笑,“久仰有个家伙巧舌如簧,而且为人很烦,所以你没开始烦我之前我已经决定投降——都安排好啦。”

    “不是投降,是投诚。“我不再悻悻地盯着他,“是去和像你一样的人拥抱。”

    张立宪看着我,“这是你常说的套话?”

    “套话也有不骗人的套话。还有,如果你从现在就是光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了,拿起枪之前先看一下,对面要是你的朋友,尽可能把你的朋友说服过来。”我说。

    “我会累死的,我的朋友可比你多。”张立宪张开手臂,“那现在和像我一样的人拥抱一下。”

    于是我们拥抱,小醉把我们的手撕开,她加入了进来。

    我们拥抱得很不惬意,因为两个粗手大脚的家伙必须小心孩子,但是那是我在整场战争中最愉快的记忆。

    后来他们走了,这条街道也空了,我默默看着空空的街道。

    他们小两口走了,去做像我一样的事情。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期望,就是能再见一次虞啸卿,我们相信能把他说服,说服他就是说服一个军。可这是个像亲手击毙竹内连山一样是个妄想,直到战打完我们也再没见过虞啸卿。

    我穿着那身已经卸掉了所有衔识的解放军军装,这年头这样穿这身的人实在太多太多,于是我也变得普通至极。

    牛腾云蹲在通铺上,眼睛红红的,看着我。

    为了安慰他,我便从我已经卷好的铺盖里掏了掏,把那一整个小布包递给他,“这个给你。你要很久啦。”

    那是我全部的再也用不上的勋章,我用它预备着把牛腾云的离情变成惊喜。

    牛腾云果然惊喜起来,“真给我啦?”

    “过日子啦,用不上啦。”我说。

    他到了窗户边的亮光处,一个个研究着那些花纹和镀金,我便趁了他不注意拿了铺盖悄悄地离开——那小子一向麻烦,非常麻烦。

    七连的第六百个始终没对六百这个数有什么特殊感情,因为他的记忆早被三千个占满,占得小醉如果和我一起生活,就是陪了三千个死人。可我不得不说我很喜欢他们,非常喜欢他们。以后属于他们。

    我的铺盖挎在肩上,拿着一个油纸包。走到一个池塘边,警惕性高一点的人一定会把我当作特务或者是贼。我压低了嗓子高高地叫:“狗肉!狗肉!”狗肉从草棵子里钻了出来,脏不拉唧瘦骨嶙峋,伤痕累累,唉,这条野狗。

    我把油纸包里的熟肉喂给它,它狼吞虎咽时,我从铺盖卷里掏出我的洁具,就着塘水给它洗澡。狗肉不大高兴,它不喜欢被人这样洗。我边洗边说:“狗肉。好狗肉,要回家啦。回家得干净点。嗯,都完了,完事啦,我们要回家啦。”

    我和狗肉,一个瘸的人,一条瘸的狗。我们行走在苍原之上,我们像蹦回湖南的不辣一样,我们一直走到我们周围的世界从沧海变成了桑田,从平原变成了滇边永远连绵的山巅。

    我还在巷子里,便听见我父亲的嘈杂,“…走一队,又来一队!偌大的中国,还放不放得下一张安静的书桌?!”

    我走出了巷子,就瞧见我父亲,在对着一队和我穿同样衣服但是还有领章的人们吵吵。我母亲一脸难堪地企图把他拉回去。我的父亲看见了我,愣一下,老脸居然发红,一声没吭就回了院子。

    我母亲站在那里,看着我。愣着,哑着,我们家人习惯压抑自己的本性。她最终还是颠颠地迎了过来时,居然在扯刚才的琐事,“你爹自己追出来吵的,人家睡在大街上。又没惹他…”

    “妈。了儿回来了。”我说,然后跪下。

    狗肉在旁边嗅着我妈。那些和我穿一样服装的家伙窃窃私语地离去,他们一定在说封建残余,但是管他呢?我这辈子从没跪得这么心甘情愿过。

    我把书桌搬到了院子里,擦擦洗洗,这事做起来很费劲,因为只有我一个人。

    我把洗干净的桌子拖进来,放进这间已经被我收拾得窗明几净的房间,还是很累,还是只我一个人。狗肉在旁边出出入入,它倒是有心,可这事它帮不上忙。

    我放好了桌子,擦了擦汗,便隔着屋子叫唤:“爹,桌子放好啦!”我爸没回应。管他呢。我拿了簸箕笤帚抹布,去打扫这个曾经居于迷龙,现在属于我的家。

    我擦着那张已经很久没有人睡过的大床,它大到要擦到中间那部分时我都得趴在上边,我只好趴在上边,然后一声巨响,床塌了。

    我哈哈大笑,它得修第四次了。我说迷龙带走了所有的幽默和笑话,是不对的。他又没掠走我们的记忆。入夜,总算把一切都搞定了,我弄了盆水,点了小灯,关上了门,在屋里给自己擦澡。我已经很脏了,真的很脏,倒是早已经习惯这种脏了,但往后的日子最好不要习惯。

    我忽然觉得背上发毛,我转过身。我父亲不知道什么进来的,伸着一只手,看得出来他是试图触摸我身上的伤口,肩头的腰间的腹部的腿上地,我身上可真是琳琅满目,他还是头遭见到。

    这我可受不了,我拿着澡布遮着下身,尽量把自己缩成一团。“爹?”我知道我叫得像是哀求。

    我父亲仍然伸手过来,碰了碰我肩上的伤口,那来自死啦死啦和我在南天门下的窥探。我父亲轻成了那样,恐怕他当那个伤口是刚打出来的。

    然后他悄没声地出去了,开了门出去,再轻轻带上房门,带房门时我看见他揩掉他的眼泪。

    家父不久就去世了,直到去世也再没说放不下书桌。我为父亲地遗体洗梳整理,家母说他这辈子也没这么慈和过。

    我的父亲安静地躺在床上,他终于安静了下来,他那颗一生都在浮躁与狂暴中跳动的心脏,确实像我母亲说的,我父亲从没这样慈和过,他甚至在微笑,但那并不是我收拾出来的功劳,是他最后终于学会了微笑。

    我很平静,我妈也很平静,生关死劫,这数年看了多少?

    我问我母亲:“妈,我以前问过爹一句话。我问他有没有为我骄傲。”

    我的母亲看着我的父亲,我知道,平静归平静,她的心灵和生命也随着那个厮守一生的人去了。我母亲说:“去打仗之前问的吧?你刚走他就说了。仗打完了我们才知道你去了打仗。”

    “爹怎么说?”

    “你爹说,每时每刻。”我轻轻亲吻了父亲宁静的额头。我走了出去,拿起了扫帚,地上又有了落叶,我弯下腰开始扫地。

    我直起了腰,我的手和我的脸像南天门之上的树皮,我已入耄耋,我已经九十岁了。我直起来腰,我看着远处云雾缭绕的南天门。

    我再没跟人说起,但我一直像我的团长那样想着,山巅上缭绕不散的云雾是三千人的灵魂。

    地扫完了,我拿起菜篮,零钱用塑料袋装着,我身体还好,虽瘸却也用不上拐杖,只是老家伙的动作总是很慢。这院子就是迷龙跟他老婆和他们家的小崽子以前住的房子,现在住满了人,我的孙子在曾经是迷龙住的房间窗口拿小野果子扔我,我捡了起来假装咬了一口,然后做出一张酸掉了牙的老脸,只是我已经没牙可掉,他笑得很开心。

    我九十了,扫完地我就得去买菜,这个点才能买到便宜菜。家母早已与家父在地下团聚,狗肉也在它十四岁那年走了,后来我有了一个家,我有了工作,后来我退了休,我的孩子又有了孩子,我孩子的孩子又有了孩子,这样很好,老头子就是看着小孩子高兴。

    唠叨完了我就得去买菜。我去买菜。我蹲在桥头的那些菜担子边,挑着小菜。没哪个菜贩子会喜欢这样一种挑选法的,他们唠唠叨叨地说,我就装作没有听见。

    要过桥才能买到便宜菜。我过了桥,桥是虞啸卿最早盖的,后来翻盖了。我讨着价,还着价,我看见南天门,想不想看见它我都得看见南天门。

    刚下的菜很新鲜,我得回家,得趁新鲜让它们进锅里。我起身,我走人,今天又有小小的胜利,我买到了又新鲜又便宜的蔬菜。

    一辆车堵在桥头,司机在鸣着喇叭,车很引人注目,因为它半个车厢里堆满了花圈,空着的半个车厢有一张椅子和一个老头,还有两个被迫陪他坐车厢的陪同。我抬起头,看见一百岁的虞啸卿。他还是那样,一百岁了还是那么有身份。我不晓得他从哪里来的,但就那些陪同看起来,他蛮有身份。

    每一个花圈上都写了名字,最大也离他最近的一个,写着我那团长的名字,旁边贴了两条:我一生愧对的挚友,我必须面对的挚友。

    我低着头,从他的脚下走过,我听着他正在那里急切地向他的陪同者发问:“真找不到一个人了吗?找不到一个我认识的人了吗?”

    我走着,脸上便泛起笑意。我抬起头,那笑意已经绽开,我尽力让它抹平,让它平和。我很想笑,我不想笑,老头子笑起来不好看。我们都有了各自要回的家,现在我要回家做饭。

    于是我与那辆车渐离渐远,我回家做饭。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