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16夜未央
推荐阅读:风起龙城、第九特区、英雄联盟:我的时代、问道章、创业吧学霸大人、谋妻入局:总裁深夜来、尸姐、金钢进化、暗夜超神、尸灯鬼话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番外16 夜未央
在我被翎夜像徒长翅膀的鸟儿一样关进金丝牢笼里之后──我爱上了发呆。
发呆是一个人打发时间时最好的消遣。
穿一件及地的吊带棉布拼接长裙,像个落难的公主一样,就这样静静地、不言不语的对着华丽的四柱大床坐着,从黄昏一直坐到黎明。一动,都不动。
我的卷发披散下来,出不了门,我也懒得梳理。就让它们像这样微蜷着发尾垂绦在我的腰际慵懒的晃荡吧,再衬上我未经雕琢的素颜,不是很像小说里面所写的人物吗?
只不过那些小说里的公主虽然寂寞,但是还能唱歌来吸引王子。故事的结局永远都是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邪恶的人都有他们的报应。
但是故事毕竟是故事,我的命运却又是另外一番场景。这场景光怪陆离,以至于到最后我都不知道自己应该不应该再期待些什么翎夜对我说我的哥哥在他的手里,受了一点罪,但是性命还在。
之所以煞费苦心的从国外将他找出来,又再找到他之后狠狠的修理了一番是因为他十几年前所犯下的错事。
原来那个时候哥哥瞒着我和父母私自里利用林家的人脉跟黑社会做了军火生意,赚了一点小钱,以至于他的性格更加的得意忘形与飘飘然。熟料在这之后,一次意外的失足令他们的生意危在旦夕,据说是有人将他们之间见不得光的勾当秘密举报给了这个黑道组织的大哥──一个已经金盆洗手很久的神秘男人。
这个人似乎年纪不大,但是在管理手下上很有一套。他自己金盆洗手也命令手底下的人不许在做犯法的事,而是利用曾经漂白过的黑钱做起了正当生意。
在得知翎氏三兄弟违抗他的命令暗自走私之后,这位黑道大哥显然用门规将他们处置的元气大伤,好长时间都没有办法重整旗鼓。
事别多年,这三个人在美国休养生息,安分了许多,却也没有真的吞下狼子野心。因为翎月的出现,使他们通过侄子在美国军校建立起来的新的网络重新点起了做黑道生意的欲望,几个人很快的又游走在人鬼的边界。
你说他们如此刀口舔血的过日子是因为缺钱么?
那倒也未必──翎家现存的产业已经令他们吃七辈子都吃不完,又何须再出山。
那么也许是因为他们原本就是魔鬼,只能适应有黑暗延续的领域吧不做暗门子的生意,对他们而言就像是吸毒的人得不到可卡因一样,痛不欲生啊。
瞧,我招惹上的这些男人是多么的与众不同。
苦笑着想清楚了这一点的时候,女佣轻轻的敲了敲门,送了饭菜过来。
牛肉、青菜、鲜汤、香喷喷的白米饭每一样都是即营养又美味。但是我却淡淡的笑着,朝她挥了挥手,又摇了摇头。
不是绝食抗议,是我真的吃不下──一点胃口都没有。
天天坐在这里,不用消耗体力。想累了就睡觉,睡醒了又继续发呆,又怎么会需要食物来进补呢?
“冉小姐,您好歹吃一点吧您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再不吃身体真的会坏掉的!”见我再一次的抗拒,小女仆急红了脸,硬是将托盘放到了我面前的桌子上手忙脚乱的比划着。
“我不饿。”
“不饿也要吃一点啊您要是饿坏了,老爷、老爷他会打死我的!”见劝我不动,小女佣急得哭了起来。
呵──真是个孩子,这么一点小事也值得落泪吗?
看着女孩苹果般的小脸上滑下晶莹的泪珠,我的意识又变得朦胧了起来。
嘶──想当初我自己好像也曾是这样的女孩吧?傻傻的单纯,还很是自以为是。明明就稚嫩的要命,却总是想要学着大人的样子做一些危险的事。
勾引品学兼优的男同学上床、到群交party钓凯子找乐子、和亲生哥哥乱仑、啊还有,被看哥哥的嚣张样不顺眼的学长拖到树林子里强奸这些事都是我做过的,真是丰富多彩的人生啊──“冉小姐”见我一个人盯着空气时而轻笑,时而摇头,言行举止都已经不像是一个有情绪的正常人。小女佣吓得连哭都忘了哭,只能不知所措的看着我的脸焦急的站在原地。
“好了,知道了。饭我会吃的啊,你下去吧。”做样子拈了勺子在手心,我对着那碗比划了一个舀的动作,而后笑眯眯的望向她。
见她仍然不动,我张开唇,用尽我所有的光明给了她这些日子以来最灿烂的一个笑容。
我真的是很努力的在笑哦,为了一个一直在照顾我却不要求我以身体做为回报的陌生人。这个笑容仿似花费了我后半生全部的力气,嘴唇回到原位的那一刻,我感到了自己的虚脱。
“那、那我先走喽冉小姐,真的要吃饭,不许骗我哦。”防备的三步一回头,小女佣的谨慎让我愉悦。
“嗯嗯,知道了,你真的很罗嗦耶。就像我曾经的一个好朋友,大鱼一样。”甚至还跟她嗲声嗲气的开起了玩笑,但是桌子底下的我的手,却已经开始不由自主的颤抖。
看,人不吃饭果然是不行的啊。
“那么冉小姐,再见。”脸上终于有了点放心的笑容,小女佣的身影终于消失在了我的门口。
呼──我常常的呼出一口气,放下那精致的银勺,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疲倦。
“嗯”将汤碗里的鲜美全部都倒在地上,白色的蛋花、绿色的蔬菜覆盖在昂贵的深红地毯上有些暴殄天物。
别误会,我是说蛋花和蔬菜──这个世界上不知有多少孩子和老人连米饭是什么滋味都没尝过,更遑论喝一碗有滋有味的热汤呢。世界是不平等的,二八法则永远存在。
百分之八十的财富掌握在百分之二十的人手里,让他们得以住得起宫殿般的洋房,开嚣张的跑车,铺的满地都是这种手工编织的地毯,还能让被他们囚禁起来的野女人用力的糟蹋嘿嘿嘿──这个世界,真的挺好笑的。
地毯很软,瓷碗摔了好几次都碎不了,而我还是固执的一次又一次的去摔。终于,再一次竭尽全力的用力之后,白色的花朵四溅而开,残破的瓷片每一个都锋利无比。
“连死都是那么的不容易啊”随便捡起一片看上去比较顺眼的,我自我解嘲的笑笑。
握紧那一块利器,上面热热的,还残存着汤的温度。以至于抵在手腕上的时候,感觉还蛮舒服的,没有我想像中的那种突兀的冰凉。
自杀是需要勇气的,我曾一度这样认为。
但是也许是因为那个时候的我还不够苦,体会不到现在即将解脱的那种兴奋与期待。
电影里,一个智障的男人站在摩天大楼的顶端张开双臂学着小鸟的叫声开心的向下跳去,那一刻吗、,他体验到了什么是飞翔。
这个男人一生中最喜欢的两样东西,一个是巧克力,另一个就是能飞。
到死的那一刻,他真的做到了。所以,连他的尸体都是带着微笑的。
我怀着一种倾慕,握着瓷片向下拼命的用力──手腕传来剧痛,但是红色的血液马上就像花朵一般四溅而开,沾湿了我身上的棉布长裙开得桃花漫天。
真美啊死亡的来临。
“哈呼呼”轻盈的跌倒在地上,我蜷缩着身体,眼前一片白茫,就像是置身于雪地里一样。
眼帘之中,以往经历过的男人像过电影一般匆匆闪过,有我深爱的优君,也有亲爱的小左。但是这些我都感觉不到了,因为随后而至的恶魔翎夜沈着的对我说“冉冉冉冉你是我的,我们会结婚,从今往后你只能属于我一人”好可怕的占有欲,我发誓这令我胆颤。翎夜的爱我承受不起,我只是个平凡的女人,想有一个正常的生活。
可惜
不会有了。
所以,我想到了死。
故事难道就这么结局了么?
为什么不呢,呵呵,又不是童话──我想我的一生不过是一个连发人深省都做不到的寓言而已。用我的死,换来你们的一声唏嘘,感叹,然后转身忘记。也算是我的福气我能想象的到,看到这里的人,有的惊讶,有的难过,有的不以为然,有的愤怒生气有的、有的、有的你们看着我的戏,就像是在一场电影。曲终总需人散的,不是吗?谁说故事的女主就一定要有一个快乐的好结局。
慢慢的合上双目,我的意识随着血液的流失越来越模糊。
就说到这吧,我没有力气了我想睡了。
当魂魄轻飘飘的离我的肉身而去的那一刻,我忽然落泪。下辈子,想做个平凡的女人。也许丑一点,也许穷一点,也许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活着。
但是还能骑着一头牛儿唱唱山歌,不是吗?
番外16 夜未央
在我被翎夜像徒长翅膀的鸟儿一样关进金丝牢笼里之后──我爱上了发呆。
发呆是一个人打发时间时最好的消遣。
穿一件及地的吊带棉布拼接长裙,像个落难的公主一样,就这样静静地、不言不语的对着华丽的四柱大床坐着,从黄昏一直坐到黎明。一动,都不动。
我的卷发披散下来,出不了门,我也懒得梳理。就让它们像这样微蜷着发尾垂绦在我的腰际慵懒的晃荡吧,再衬上我未经雕琢的素颜,不是很像小说里面所写的人物吗?
只不过那些小说里的公主虽然寂寞,但是还能唱歌来吸引王子。故事的结局永远都是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邪恶的人都有他们的报应。
但是故事毕竟是故事,我的命运却又是另外一番场景。这场景光怪陆离,以至于到最后我都不知道自己应该不应该再期待些什么翎夜对我说我的哥哥在他的手里,受了一点罪,但是性命还在。
之所以煞费苦心的从国外将他找出来,又再找到他之后狠狠的修理了一番是因为他十几年前所犯下的错事。
原来那个时候哥哥瞒着我和父母私自里利用林家的人脉跟黑社会做了军火生意,赚了一点小钱,以至于他的性格更加的得意忘形与飘飘然。熟料在这之后,一次意外的失足令他们的生意危在旦夕,据说是有人将他们之间见不得光的勾当秘密举报给了这个黑道组织的大哥──一个已经金盆洗手很久的神秘男人。
这个人似乎年纪不大,但是在管理手下上很有一套。他自己金盆洗手也命令手底下的人不许在做犯法的事,而是利用曾经漂白过的黑钱做起了正当生意。
在得知翎氏三兄弟违抗他的命令暗自走私之后,这位黑道大哥显然用门规将他们处置的元气大伤,好长时间都没有办法重整旗鼓。
事别多年,这三个人在美国休养生息,安分了许多,却也没有真的吞下狼子野心。因为翎月的出现,使他们通过侄子在美国军校建立起来的新的网络重新点起了做黑道生意的欲望,几个人很快的又游走在人鬼的边界。
你说他们如此刀口舔血的过日子是因为缺钱么?
那倒也未必──翎家现存的产业已经令他们吃七辈子都吃不完,又何须再出山。
那么也许是因为他们原本就是魔鬼,只能适应有黑暗延续的领域吧不做暗门子的生意,对他们而言就像是吸毒的人得不到可卡因一样,痛不欲生啊。
瞧,我招惹上的这些男人是多么的与众不同。
苦笑着想清楚了这一点的时候,女佣轻轻的敲了敲门,送了饭菜过来。
牛肉、青菜、鲜汤、香喷喷的白米饭每一样都是即营养又美味。但是我却淡淡的笑着,朝她挥了挥手,又摇了摇头。
不是绝食抗议,是我真的吃不下──一点胃口都没有。
天天坐在这里,不用消耗体力。想累了就睡觉,睡醒了又继续发呆,又怎么会需要食物来进补呢?
“冉小姐,您好歹吃一点吧您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再不吃身体真的会坏掉的!”见我再一次的抗拒,小女仆急红了脸,硬是将托盘放到了我面前的桌子上手忙脚乱的比划着。
“我不饿。”
“不饿也要吃一点啊您要是饿坏了,老爷、老爷他会打死我的!”见劝我不动,小女佣急得哭了起来。
呵──真是个孩子,这么一点小事也值得落泪吗?
看着女孩苹果般的小脸上滑下晶莹的泪珠,我的意识又变得朦胧了起来。
嘶──想当初我自己好像也曾是这样的女孩吧?傻傻的单纯,还很是自以为是。明明就稚嫩的要命,却总是想要学着大人的样子做一些危险的事。
勾引品学兼优的男同学上床、到群交party钓凯子找乐子、和亲生哥哥乱仑、啊还有,被看哥哥的嚣张样不顺眼的学长拖到树林子里强奸这些事都是我做过的,真是丰富多彩的人生啊──“冉小姐”见我一个人盯着空气时而轻笑,时而摇头,言行举止都已经不像是一个有情绪的正常人。小女佣吓得连哭都忘了哭,只能不知所措的看着我的脸焦急的站在原地。
“好了,知道了。饭我会吃的啊,你下去吧。”做样子拈了勺子在手心,我对着那碗比划了一个舀的动作,而后笑眯眯的望向她。
见她仍然不动,我张开唇,用尽我所有的光明给了她这些日子以来最灿烂的一个笑容。
我真的是很努力的在笑哦,为了一个一直在照顾我却不要求我以身体做为回报的陌生人。这个笑容仿似花费了我后半生全部的力气,嘴唇回到原位的那一刻,我感到了自己的虚脱。
“那、那我先走喽冉小姐,真的要吃饭,不许骗我哦。”防备的三步一回头,小女佣的谨慎让我愉悦。
“嗯嗯,知道了,你真的很罗嗦耶。就像我曾经的一个好朋友,大鱼一样。”甚至还跟她嗲声嗲气的开起了玩笑,但是桌子底下的我的手,却已经开始不由自主的颤抖。
看,人不吃饭果然是不行的啊。
“那么冉小姐,再见。”脸上终于有了点放心的笑容,小女佣的身影终于消失在了我的门口。
呼──我常常的呼出一口气,放下那精致的银勺,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疲倦。
“嗯”将汤碗里的鲜美全部都倒在地上,白色的蛋花、绿色的蔬菜覆盖在昂贵的深红地毯上有些暴殄天物。
别误会,我是说蛋花和蔬菜──这个世界上不知有多少孩子和老人连米饭是什么滋味都没尝过,更遑论喝一碗有滋有味的热汤呢。世界是不平等的,二八法则永远存在。
百分之八十的财富掌握在百分之二十的人手里,让他们得以住得起宫殿般的洋房,开嚣张的跑车,铺的满地都是这种手工编织的地毯,还能让被他们囚禁起来的野女人用力的糟蹋嘿嘿嘿──这个世界,真的挺好笑的。
地毯很软,瓷碗摔了好几次都碎不了,而我还是固执的一次又一次的去摔。终于,再一次竭尽全力的用力之后,白色的花朵四溅而开,残破的瓷片每一个都锋利无比。
“连死都是那么的不容易啊”随便捡起一片看上去比较顺眼的,我自我解嘲的笑笑。
握紧那一块利器,上面热热的,还残存着汤的温度。以至于抵在手腕上的时候,感觉还蛮舒服的,没有我想像中的那种突兀的冰凉。
自杀是需要勇气的,我曾一度这样认为。
但是也许是因为那个时候的我还不够苦,体会不到现在即将解脱的那种兴奋与期待。
电影里,一个智障的男人站在摩天大楼的顶端张开双臂学着小鸟的叫声开心的向下跳去,那一刻吗、,他体验到了什么是飞翔。
这个男人一生中最喜欢的两样东西,一个是巧克力,另一个就是能飞。
到死的那一刻,他真的做到了。所以,连他的尸体都是带着微笑的。
我怀着一种倾慕,握着瓷片向下拼命的用力──手腕传来剧痛,但是红色的血液马上就像花朵一般四溅而开,沾湿了我身上的棉布长裙开得桃花漫天。
真美啊死亡的来临。
“哈呼呼”轻盈的跌倒在地上,我蜷缩着身体,眼前一片白茫,就像是置身于雪地里一样。
眼帘之中,以往经历过的男人像过电影一般匆匆闪过,有我深爱的优君,也有亲爱的小左。但是这些我都感觉不到了,因为随后而至的恶魔翎夜沈着的对我说“冉冉冉冉你是我的,我们会结婚,从今往后你只能属于我一人”好可怕的占有欲,我发誓这令我胆颤。翎夜的爱我承受不起,我只是个平凡的女人,想有一个正常的生活。
可惜
不会有了。
所以,我想到了死。
故事难道就这么结局了么?
为什么不呢,呵呵,又不是童话──我想我的一生不过是一个连发人深省都做不到的寓言而已。用我的死,换来你们的一声唏嘘,感叹,然后转身忘记。也算是我的福气我能想象的到,看到这里的人,有的惊讶,有的难过,有的不以为然,有的愤怒生气有的、有的、有的你们看着我的戏,就像是在一场电影。曲终总需人散的,不是吗?谁说故事的女主就一定要有一个快乐的好结局。
慢慢的合上双目,我的意识随着血液的流失越来越模糊。
就说到这吧,我没有力气了我想睡了。
当魂魄轻飘飘的离我的肉身而去的那一刻,我忽然落泪。下辈子,想做个平凡的女人。也许丑一点,也许穷一点,也许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活着。
但是还能骑着一头牛儿唱唱山歌,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