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四章种马文女主的觉醒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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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蘅一把勾住顾晓晓的脖子,另一只手在她面前晃,低下头笑嘻嘻的说:“快猜,快猜。”
顾晓晓被她勒的难受,轻轻推了开了些她的胳膊,然后狐疑的问到:“又从谁手里讨来的宝贝,稀罕成这样子。”
“哼,才不是问人讨的。嘻,雪娇你看这是新出的胭脂,名叫雪里红,跟你名字重了一个字呢。看着漂亮极了,我为你涂一下。”
胭脂,雪里红,别致的名字让顾晓晓产生了不祥的预感。她别过头,躲过了青蘅作怪的手,笑着说:“别闹了,我不爱涂这个,你让我瞧下这到底是什么稀罕物,入了你的眼。”
青蘅也不藏私,大方的将胭脂盒往顾晓晓手里一扣,豪气的说:“喏,看吧,尽管用,这胭脂成色真的极好的。”
冰凉的盒子握在掌心,顾晓晓不用打开就看出了这出自温易之手笔。只因,她回师门前,温易之曾双手奉上胭脂,被她拒绝了。为了确认心中所想,顾晓晓将瓷瓶倒过来,底部果然有如梦字样。
温易之作为现代人十分具有生意头脑,他为了让自己的产品打出名气,所以给不同的胭脂水粉起了不同的系列名字。雪里红恰好属于如梦系列,顾晓晓在心底感慨温易之着实有手段,细细打量着眼前胭脂。
殷红的胭脂周边是如玉般的莹白色,好似红梅卧雪一般,敞开盖子后馨香四溢沁人心脾。单从质量和香味上说。温易之的手艺着实不错。
“成色是极好的,只是你现在年纪小,细皮嫩肉的。这种东西用多了会伤皮肤的。百草经中有云——”
不等顾晓晓说下去,青蘅垮了脸,嗔怪道:“好啦,好啦,你也不比我大多少怎么说话老气横秋的。说的那么吓人,我都不敢用了,香梨师姐刚好想要。我干脆让给她得了。”
“嗯,胭脂水粉用多了,都对皮肤不好。你要喜欢这些。最好到成年后再用。”
青蘅用崇拜又艳羡的目光望着顾晓晓,有些夸张的说:“雪娇,你好厉害,什么都懂还天生丽质。我要是和你一样生的这么美。才不用胭脂水粉呢。”
女人都爱美。青蘅和齐雪娇交好,看着一起长大的小伙伴,出落的亭亭玉立,在美人如云的百花门也能称得上绝色。青蘅若在山下也算小家碧玉,但在山上却难以出彩。
面对青蘅的恭维,顾晓晓将胭脂还到手中:“红粉骷髅,一切皆是梦幻泡影。”
她的回答,让青蘅哭笑不得埋怨道:“你啊你。人家夸你一句,你还要提骷髅。多吓人。”
“这胭脂是哪里来的?”
“呀,雪娇你竟然也对这些鸡毛蒜皮感兴趣。不过说起这胭脂来,我可听人说,这是山下一个俊俏的小郎君送来的。如果师姐妹们喜欢,他愿意将上品胭脂只供给我们百花门。”
听到俊俏小郎君这一称呼,顾晓晓嘴角不自觉的勾起一抹冷笑,温易之这人生意头脑倒是好。
两人又说了会儿话,急性子的青蘅便拿着胭脂去找梨香师姐,将手中胭脂转手给她了。青蘅看似毛躁大大咧咧,但是她十分听人劝。顾晓晓说年纪太小擦胭脂不好,她就把受好不容易得来的胭脂退了。
温易之的胭脂水粉在百花门成了香饽饽,采买见状和他联系了下一次交易时候。温易之难得邂逅了齐雪娇那样身世好气质佳的小萝莉,不舍得离开,修书一封让手下带着货赶来,自己则在百花门附近租了间民宅,靠着嘴甜面善跟百花门中女弟子套着近乎。
这一切,顾晓晓看在眼里恼在心中,也不知是不是原主的情绪在作怪。温易之日子过的多姿多彩,她就心烦气躁,想提剑上门跟他斗个高下。
许是温易之功法未成,年纪又小,所以他一直表现的彬彬有礼含蓄内敛,渐渐赢得了百花门中不少弟子的喜欢。
当然这种喜欢,只是姐姐对弟弟的喜欢照拂,而非情人之间的喜爱。
照这个势头下去,顾晓晓只怕再过几年,温易之要在百花门交下多位红颜知己。为了断绝温易之财路,顾晓晓到山下买了一些胭脂水粉,然后按照古书上以及现代配方改良着,做出了成色能与温易之相媲美的成品。
顾晓晓只为给温易之添堵,并不是以此谋财,她将自己做成的胭脂连同方子,卖给了山下被温易之抢了生意,存在近百年的老胭脂铺。得了顾晓晓的提点,山下胭脂铺很快就研制出了比温易之所贩售品相更好的胭脂水粉。
温易之打着物以稀为贵的名头,千里迢迢的将货一点点送到万霞山。山下的胭脂铺却靠着量多优惠,很快又将流失的顾客给揽了回来。
完全不知哪里出了问题的温易之,这一局输的灰头土脸。他在生意上失了利,决定打道回府,找找别的发财途径。离开前,温易之鬼使神差的想要见齐雪娇一面。他难以解释心中的那抹悸动,每次只要想到齐雪娇沉寂如冰雪的容颜,他都有种她的笑容只能为他一个人展现,她将会是他未来妻子的错觉。
在这种情绪的推动下,温易之难免有些自作多情。他自诩为穿越者,来自更先进的文明,这个朝代的人对于他来说,都是未开化的人种。哪怕是美丽无暇如齐雪娇,在温易之眼中,也只能勉强和他相配。
当顾晓晓拐弯抹角的接到了温易之的书信后,展开一看,几乎被他气疯了。信纸上缠绵悱恻的诗句,盗用的全是后面朝代的大诗人作品,一句句催人心肝,好像两人是私定终身的恋人。
古代男女七岁不同席,虽然顾晓晓年纪尚小,但若被人看到这封书信,她亦将百口莫辩。顾晓晓匆匆扫到信的末尾,底下是温易之辞行,以及邀请她在离别前再见一面的话语:万望四日后戌时相聚,百花门外二里凉亭。
顾晓晓简直被温易之给气乐时,本想反手撕了这封信,又顿住了。
青蘅一把勾住顾晓晓的脖子,另一只手在她面前晃,低下头笑嘻嘻的说:“快猜,快猜。”
顾晓晓被她勒的难受,轻轻推了开了些她的胳膊,然后狐疑的问到:“又从谁手里讨来的宝贝,稀罕成这样子。”
“哼,才不是问人讨的。嘻,雪娇你看这是新出的胭脂,名叫雪里红,跟你名字重了一个字呢。看着漂亮极了,我为你涂一下。”
胭脂,雪里红,别致的名字让顾晓晓产生了不祥的预感。她别过头,躲过了青蘅作怪的手,笑着说:“别闹了,我不爱涂这个,你让我瞧下这到底是什么稀罕物,入了你的眼。”
青蘅也不藏私,大方的将胭脂盒往顾晓晓手里一扣,豪气的说:“喏,看吧,尽管用,这胭脂成色真的极好的。”
冰凉的盒子握在掌心,顾晓晓不用打开就看出了这出自温易之手笔。只因,她回师门前,温易之曾双手奉上胭脂,被她拒绝了。为了确认心中所想,顾晓晓将瓷瓶倒过来,底部果然有如梦字样。
温易之作为现代人十分具有生意头脑,他为了让自己的产品打出名气,所以给不同的胭脂水粉起了不同的系列名字。雪里红恰好属于如梦系列,顾晓晓在心底感慨温易之着实有手段,细细打量着眼前胭脂。
殷红的胭脂周边是如玉般的莹白色,好似红梅卧雪一般,敞开盖子后馨香四溢沁人心脾。单从质量和香味上说。温易之的手艺着实不错。
“成色是极好的,只是你现在年纪小,细皮嫩肉的。这种东西用多了会伤皮肤的。百草经中有云——”
不等顾晓晓说下去,青蘅垮了脸,嗔怪道:“好啦,好啦,你也不比我大多少怎么说话老气横秋的。说的那么吓人,我都不敢用了,香梨师姐刚好想要。我干脆让给她得了。”
“嗯,胭脂水粉用多了,都对皮肤不好。你要喜欢这些。最好到成年后再用。”
青蘅用崇拜又艳羡的目光望着顾晓晓,有些夸张的说:“雪娇,你好厉害,什么都懂还天生丽质。我要是和你一样生的这么美。才不用胭脂水粉呢。”
女人都爱美。青蘅和齐雪娇交好,看着一起长大的小伙伴,出落的亭亭玉立,在美人如云的百花门也能称得上绝色。青蘅若在山下也算小家碧玉,但在山上却难以出彩。
面对青蘅的恭维,顾晓晓将胭脂还到手中:“红粉骷髅,一切皆是梦幻泡影。”
她的回答,让青蘅哭笑不得埋怨道:“你啊你。人家夸你一句,你还要提骷髅。多吓人。”
“这胭脂是哪里来的?”
“呀,雪娇你竟然也对这些鸡毛蒜皮感兴趣。不过说起这胭脂来,我可听人说,这是山下一个俊俏的小郎君送来的。如果师姐妹们喜欢,他愿意将上品胭脂只供给我们百花门。”
听到俊俏小郎君这一称呼,顾晓晓嘴角不自觉的勾起一抹冷笑,温易之这人生意头脑倒是好。
两人又说了会儿话,急性子的青蘅便拿着胭脂去找梨香师姐,将手中胭脂转手给她了。青蘅看似毛躁大大咧咧,但是她十分听人劝。顾晓晓说年纪太小擦胭脂不好,她就把受好不容易得来的胭脂退了。
温易之的胭脂水粉在百花门成了香饽饽,采买见状和他联系了下一次交易时候。温易之难得邂逅了齐雪娇那样身世好气质佳的小萝莉,不舍得离开,修书一封让手下带着货赶来,自己则在百花门附近租了间民宅,靠着嘴甜面善跟百花门中女弟子套着近乎。
这一切,顾晓晓看在眼里恼在心中,也不知是不是原主的情绪在作怪。温易之日子过的多姿多彩,她就心烦气躁,想提剑上门跟他斗个高下。
许是温易之功法未成,年纪又小,所以他一直表现的彬彬有礼含蓄内敛,渐渐赢得了百花门中不少弟子的喜欢。
当然这种喜欢,只是姐姐对弟弟的喜欢照拂,而非情人之间的喜爱。
照这个势头下去,顾晓晓只怕再过几年,温易之要在百花门交下多位红颜知己。为了断绝温易之财路,顾晓晓到山下买了一些胭脂水粉,然后按照古书上以及现代配方改良着,做出了成色能与温易之相媲美的成品。
顾晓晓只为给温易之添堵,并不是以此谋财,她将自己做成的胭脂连同方子,卖给了山下被温易之抢了生意,存在近百年的老胭脂铺。得了顾晓晓的提点,山下胭脂铺很快就研制出了比温易之所贩售品相更好的胭脂水粉。
温易之打着物以稀为贵的名头,千里迢迢的将货一点点送到万霞山。山下的胭脂铺却靠着量多优惠,很快又将流失的顾客给揽了回来。
完全不知哪里出了问题的温易之,这一局输的灰头土脸。他在生意上失了利,决定打道回府,找找别的发财途径。离开前,温易之鬼使神差的想要见齐雪娇一面。他难以解释心中的那抹悸动,每次只要想到齐雪娇沉寂如冰雪的容颜,他都有种她的笑容只能为他一个人展现,她将会是他未来妻子的错觉。
在这种情绪的推动下,温易之难免有些自作多情。他自诩为穿越者,来自更先进的文明,这个朝代的人对于他来说,都是未开化的人种。哪怕是美丽无暇如齐雪娇,在温易之眼中,也只能勉强和他相配。
当顾晓晓拐弯抹角的接到了温易之的书信后,展开一看,几乎被他气疯了。信纸上缠绵悱恻的诗句,盗用的全是后面朝代的大诗人作品,一句句催人心肝,好像两人是私定终身的恋人。
古代男女七岁不同席,虽然顾晓晓年纪尚小,但若被人看到这封书信,她亦将百口莫辩。顾晓晓匆匆扫到信的末尾,底下是温易之辞行,以及邀请她在离别前再见一面的话语:万望四日后戌时相聚,百花门外二里凉亭。
顾晓晓简直被温易之给气乐时,本想反手撕了这封信,又顿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