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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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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床——”

    棉被一掀,清晨的寒气钻进温暖的堡垒,惹得凯森大打喷嚏,不醒也被冷醒了。他瞥一眼肇事者,正想怒吼,却发现那个由于报复成功而得意扬扬的人,早已窜到露台上,拿起洒水壶浇起花来。

    这些日子,他的狗窝经过柏乐怡精心改造,已大变模样。餐厅里铺上了英国风情的格子花纹桌布,客厅的天花板上多了一盏光线柔和的水晶吊灯,阳台上种满了春意盎然的花花草草,有了一种“家”的感觉。而那女人此刻正哼着一苜变调的歌曲,踮着脚,浇着花,微风吹动着她随意一扎的长发和宽大的罩衫,使凯森顿时怀疑自己是否已经结婚多年,成为了一个满怀幸福又生性懒惰的丈夫,正带着宠溺观赏自己忙碌的妻子。

    这种感觉真不错。习惯了她的跑进跑出,习惯了她的恶言恶语,习惯了她脸红尴尬的模样,他几乎在考虑是否应该再想出另一损招,待合约期满后,逼她续签。

    “姓凯的,你倒逍遥!”柏乐怡发现了他坏坏的笑容,白他一眼。

    “我付了代价,享受服务,很应该。”凯森伸个懒腰,靠在床头。

    “喂,顺便问一句,茵茵那边的进展如何了?”她知道昨天他跟茵茵碰面。上帝保佑,总算让她苟延残喘了一日。

    “亏你自称跟她是好朋友,居然跑来问我?”

    “还不都是你害的!要不是在这里做牛做马,连打肫的时间都没有,我和茵茵她们会这样疏远?”整整一个星期,她们“风尘三侠”没能聚在一起喝茶聊天打牌,害她损失了不少赢钱的机会。

    “也对,”他实事求是的点了点头,并且汇报已进行中工作“放心好了,她老公昨天脸色已经发青了,估计不久的将来就能吐血身亡。喂,你们费尽心机这样整治那个可怜的男人,是想贪他遗产?唉,青竹蛇儿口,黄蜂尾后针,两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看来以后我讨老婆得当心”

    “有人愿意嫁给一个牛郎吗?”耻笑之声骤然响起“她不怕染上爱滋病?”

    “或许这位伟大的女性近在眼前。”

    “谁?”她眼珠沿着屋于转上一圈“冰箱里的老母鸡?”

    “哈哈哈!”凯森四顾大笑,对于讽刺充耳不闻,很有些自我麻醉的乐观精神。“对了,我在茵茵家还遇到了你的另一个好朋友楚楚喔,就是有偷窃癖的那个!”他继而转换话题。

    “茵茵!楚楚!”柏乐怡失声尖叫“拜托,谁允许你叫得这样亲热!”

    “她们自己呀,”他满脸无辜“本来我是叫雷太太和方小姐的,她们自己说,不要见外了,阿凯,叫我们茵茵和楚楚吧。我很听话,马上这样叫了。”

    “楚楚跑到雷家去干什么?”她决定暂时不计较,因为一个疑问勾起了她的好奇心。

    “咦?你又不知道?”讽笑的眼逼近,眨了一眨“因为她很苦恼,这回,她没偷别的却偷了一个男人的心。”

    “什么?楚楚在恋爱?”不得了!山中一日,世上千年,她得早早摆脱这家伙的纠缠,回归朋友们团聚的大家庭。

    “想知道那个男人是谁吗?哇!爆炸性新闻耶!”

    “是谁?”她迫切地想知道答案。

    “唔这个嘛,我答应她们要保密的。”凯森身子一靠,重新躺回棉被中。

    “你不想活命了?”她晃晃浇花壶里的水,打算从他头上淋下去。

    “你威胁我也没有用,本人向来一诺千金。她既然是你的好朋友,不知道自己去问吗?从我一个外人嘴里套出答案,简直玷污了你们的友谊。”不躲不闪,他笑着直视那个危险的浇花壶。

    “哼!”话被他这样堵了回来,柏乐怡也不好再问。浇花壶一丢,她气呼呼地拖地板去。

    “喂,今天暂时把家务活放一放,我们得出去。”

    床上的人边吃早餐边说话。

    “又要到哪里花天酒地?”

    “有个花园宴会,得去应酬一下。放心,只是喝酒聊天,不会让你当众出丑的。”他知道她最怕跳舞。

    “我没有那种场合穿的衣服!”又不是豪门公子,一个牛郎,也学人家参加什么花园宴会。

    “衣服在客厅桌上那个红色的大纸盒里,拆开丝带就能看见,”他早有准备“这个尺寸,你穿着应该适合。”

    “耶?”柏乐怡没料到他还有这一招,本想抵抗,但女孩子对衣服之类的东西总有着无限好感,何况那个印著名牌标志的大纸盒如此诱人,便狐疑地走过去,蝴蝶结丝带一扯,纱质的轻盈小礼服就呈现在她眼前。

    那是她喜欢的淡紫色,像雨中紫阳花的颜色,因为纱质布料在早春的季节里略显单薄,还体贴地配了件短外套,另有粉白的手套和皮鞋。

    “好漂亮。”她触摸着小礼服,心里叹道。

    “可以到浴室里试试。”凯森在一旁建议,似乎早料到她会喜欢。

    “你浴室的镜子不会是个监视器吧?”她仍然小心提防。

    “嘿嘿!”他被逗乐了“放心,我没有偷窥癖。不过你的建议很有趣,我可以考虑试装一个。”

    “呸!”将拖把往他的方向一掷,她砰地一声关上浴室大门。

    几分钟后,柏乐伯一手持着头发,一手提着裙子,愁眉苦脸地走出来。

    “怎么?不喜欢?”凯森倒没料到是这种表情,原以为她会像所有爱美的女孩一样,自信地在他面前转个圈。

    “我的头发”穿着小礼服的人愁得要掉眼泪了“昨晚洗了没整理好,睡醒后变得乱七八糟,跟这件小礼服一点也不配。”像蓬头垢面的乞丐偷穿了公主的衣服。

    “没关系的,我帮你梳个发髻。”他笑着拉她在镜子前坐定,先轻轻将那蓬乱头发梳顺,再从抽屉里摸出一支银色的簪子,替她仔仔细细盘了个法式发髻。

    “你这手艺哪学的?”她有些吃惊。温暖的指肚无意间掠过她的耳垂,唤起一种酥酥麻麻的感觉。心在那一刻有一丝软软的甜,但转念想到他一定也在别的女人头上屉示过如此的功夫,又有些微酸。

    “以前为了讨好大妈和小妈,常帮她们盘头发。”

    凯森用梳子尾尖挑下她额前几缕发丝,使她看来更形妩媚。

    “大妈小妈?”

    “我那个好色的老爸讨了两个老婆。”

    “喔”感到他的不快,她没有再问下去。回过头瞧瞧镜中那美艳又不显老沉的发髻,微酸的感觉又涌上心头“你用谁的簪子帮我盘头发?这么漂亮,她不介意吗?”

    “如果我说,这是特意买给你的,信吗?”他浅笑,又取出一条链子,绕到她脖子上“配这件小礼服刚刚好,不会太华丽,也不会太寒酸。带了粉直来吗?补个淡妆就可以出去见人了。花园宴会顾名思义是在太阳底下开,太妖娆了反倒不好。”

    柏乐怡难以置信地看着镜子中骤然变化的自己,抚抚胸前的项链。那链子跟簪子是一套,白金衬底,珍珠和莱茵石组成的碎花在颈间、发间闪着细微的光泽,虽不算太耀眼,但灵动之中婉约迷人。

    不管这首饰是否真是特意买给她的,看着这个平素大咧咧的男人认真挽着她的发,她只觉得此时自己的心情就像这细碎的光泽,有了一点微小的快乐——

    ***——

    她从来没有参加过花园宴会,先前怀着好奇,此刻一见,发现不过是一个有钱人在自家花园里开的party。许多小姐太太都认识柏乐怡,但全不敢上前与她打招呼——招呼一打,买卖仿冒首饰的事就等于不打自招了。她只好独自坐在游泳池边,远远观赏这群上流社会的男男女女。

    瞧凯森那家伙似乎忘了自己的身份,此刻竟像有钱人家子弟般,见了年长的男人便故作敬仰地喊“世伯”见了迟暮的女人便甜甜地喊“伯母”真是笑死人!包滑稽的是,那帮老人家居然也给他面子,纷纷拍拍他的肩,好像真的跟他父亲熟识多年,还把身旁的女儿推给他,难道他们不明白这是送羊入虎口吗?怪不得人家说上流社会最好骗吃骗喝,连凯森这类牛郎也混得进来,可见这一说法万分属实。

    柏乐怡并不知道凯森到此一游的目的,但他不说,她也不问。做人不宜多话,是她这些年来总结出的经验。盯着池水,托着一杯鸡尾酒,她无聊得打呵欠。这户人家的游泳池颇有趣,铺了金色的底砖,阳光一映,便变成橘色,像夕阳融在水里,比起一般的蓝色池子更能挑逗眼线。

    “倦了?”凯森看她捂着嘴,似乎摘到她在打呵欠。浅笑着走过来,坐到她边旁椅子的扶手上,伸出-只胳膊绕着她的肩。

    “你快过去吧。”柏乐怡扭扭身子,摆脱那只令她尴尬的胳膊,因为一园子的人都在朝这边瞧、有的已经开始低声议论,可能是在探讨她与这个牛郎之间的关系。

    “我再去应酬两句就可以走了。这家的主人今天过生日,他以前帮过我,所以”

    “你的事与我无关。”她语气冷冷地打断他的解释。

    “要不要吃些点心?”他转身离开,又忽然回头一问:“我帮你取些过来。”

    “我还年轻,不想这么早就变肥猪,”她蹬他,这家伙,大庭广众的,干吗搞得这么亲密?

    他耸耸肩,笑容变得有些涩了。不一会儿混入人群,但目光仍时不时朝她这边瞥一下。

    仍然没有人敢上前跟她打招呼,尽管这时她发现已经有许多名门闺秀跃跃欲试。她安静地坐着独饮,看看这些人的好奇心到底能压抑多久。

    “嗨,以前奸像没见过你,我姓温。”终于有一个人上前跟她打招呼了,不过是-个男人。

    他身材高大,挡住了园中诸人的部分视戏。柏乐怡昂起头,猜想对方的身份,也庆幸自己终于多了一道屏障。

    “你是阿凯的朋友吗?”男人仲出手与她一握“是刚从国外念书回来的吗?”

    要是告诉他自己并非进口的洋货,而是本地的土产还是极便宜的那种,不知他会不会掉头就走?

    她一笑“不是。”

    她这种模糊的回答搞得这男人十分糊涂,但又不肯承认自己理解能力差,于是继续浪费口舌“今天家父过生日,匆忙了点没准备什么节目,很无聊是吗?”

    原来他是这家的少爷!敝不得明明满脸挂着什么都不放在眼眶的神情,却又处处显示出容忍的礼貌。他是替哪位红颜知已来当探子的?总不至于对自己有意思吧?

    柏乐怡才不愿与他多搭活,迅速将目光滑开,落到不远的草地上。

    但是,这一落,使她全身骤然僵住。

    绿茵上,站着一对璧人。男的笑容温和,女的妆扮明艳。

    是他们吗?

    呵,应该不会错。虽然她尽量抹去那段记忆,但没想到事隔多年,一切还仿佛昨日,如此清晰,就连他们说话的语气、惯用的眼神也记得清清楚楚。似乎只要稍稍一闭眼,往事就像电影般,马上轰轰烈烈的播放着。

    听说,他们毕业后便订了婚。如今,他在她父亲的公司里身居要职,被风采杂志评为年度十大杰出青年,不久,等她完成海外的学业,他们将会有一场盛大的婚礼。

    他更英俊了,穿着英式手工西装,举手投足间完全洗去了昔日穷学生的土气,俨然驸马爷的气派。而她,从小就会打扮,现在又读的是时装设计,一向都是走在时代潮流的尖端,那么耀眼,如夜空里的明星。

    柏乐怡感到杯里的酒在颤抖的手间泼洒出一滴,金色的水珠溅到绿叶上,在这一瞬间,他们无意中也看到了她。

    六双眼睛交会了好几秒,不打招呼看来是不行了。

    罗珊拉着未婚夫走过来,绽放笑颜“乐乐,好久不见,最近在忙些什么?”她用手肘顶了顶未婚夫“快跟咱们的老同学问好呀!傻愣着干什么?乐乐你别见怪,他最近忙生意忙昏头了,老是犯糊涂。”

    翁家良苍白的脸上泛起一丝微笑“乐乐,你还好吗?”这苍白,不知是因为忙生意忙得累了,还是有别的原因。

    不敢多看那张昔日再熟悉不过的俊颜,只把目光投向罗珊,柏乐怡听见自己的声音像是从天外飘过来似的“珊珊,听说你出国留学了,是去美国吗?”

    “美国?”罗珊的声音一向尖厉,像饱含讽刺“开玩笑,我读时装设汁的去美国做什么?你是没见过美国学生设计的那些衣服,毫无创意可言,他们的毕业展简直比百货公司的卖场还平庸!这一科,要就不读,否则一定要去巴黎。乐乐你有时间一定要来巴黎看看,我在赛纳河畔买了幢房子,窗台边种了许多郁金香。”

    “有时间一定去。”幸好这些年到欧洲进货从未遇见过她。

    “怎么,你们都认识呀?”温大少上前凑热闹,罗珊白他一眼,并不理会。他只好讪讪地走开。

    “乐乐,这个姓温的是你的朋友!不要怪我没提醒你,他可是个没什么品味的土包子,看过他新买的跑车吗?居然是亮黄色的,把顶篷一盖,开到马路上会让人误以为是计程车。可笑吧?像不像七十年代的小太保?亏他老子还算有钱人,也不好好调教-下这个独生子,看看他们办的这是什么花园宴会!”

    罗珊从前在国内念大学的时候,就喜欢在校刊上发表批评文章,时政局势,社会潮流。见人骂人,见鬼骂鬼,笔法十分犀利,被称为“x大学文坛一把刀”

    柏乐怡摇头淡笑。“我们刚刚认识,并不熟。”

    尖锐的目光掠过她的胸口,尖厉的声音又响起“呀!乐乐,这新款项链前两天才上市的,你就戴上了?不过,也难怪,听说你最近常常跑欧洲进货,花色换得比较快也是正常的事。”罗珊两眼凑近,像在审视“唔其实用钻石和珍珠镶成花形也蛮漂亮的,珍珠的柔和、钻石的透明,兼而有之。不过,怎么总给人不够大方的感觉”

    柏乐怕一边听着没先没了的品评,一边饮着掺了酒精的饮料,眼皮有些发沉她感觉到站在旁边的翁家良跟她-样默默无言,她没望他,他也不敢望她,两人之间隔着罗珊的声音,从许多年前。这声音就像一条无形的大河,把他们曾经亲密的关系隔断了。

    什么也不能做,只能一杯接着-杯,她知道自己要醉了

    花园另-角落里的凯森,正被一群小姐太太包围得密不透风,年纪稍大的,便倚老卖老,像对待-个小男生那样摸摸他的头发,或拍拍他的脸颊。衣角也被魔爪拉得发皱——

    “凯凯,越长越帅啦,什么时候请伯母喝喜酒呀什么?还没意中人?不要紧,伯母给你介绍!我那几个侄女随你挑怎么?还在跟你爹他怄气,不肯搬回家住呀?你大妈小妈最近都瘦了一大圈喽听说你和人合资开了一间叫阿波罗的夜总会生意很好?改天请伯母们去玩玩?”

    可怜的凯森苦笑着,学习战斗中的士兵,冲过层层封锁线,待到终厅钻出人墙之后,却发现金色的水池边,伊人已不见踪影。

    “乐乐——”心中-慌,他对着附近的绿林大叫数声,不见回答,素来沉着的俊颜顿时抹上焦急的神色。

    “阿凯,我爹地请你过去切蛋糕!”毫不知情的温太少这时傻乎乎地靠近,伸出一只找死的手,搭上那个心情焦虑的人的肩,于是,焦虑的人立即变得暴跳如雷——

    “妈的,你把乐乐拐到哪里去了!说!”他揪住他的领口。

    “乐乐?谁呀?”温大少脾气好,没生气只愣愣地问。

    “就是刚刚坐在这里的那个女孩!不要跟我说你不知道,刚才只有你一个人跟她说过话,我在那边看得清清楚楚!”

    “刚刚坐在这里的”迟钝的人思索良久,终于唤醒记忆“穿紫色小礼服的那个?”

    “妈的,少跟老子装傻!”

    “我是跟她说过话,不过后来又有两个人跟她说了话,我就被其中一个女的赶走了。所以,我不是惟一一个跟她说话的。”他一本正经地表示自己的清白。

    “我管你,说!她现在人呢?她要是弄丢了,就是在你们温家弄丢的!我只找你们姓温的要人!”

    “也许她喝了太多香槟,去洗手间了。”

    “是吗?”他怀疑的看着他。

    “呃先前好像看到她往车库那边去了。”他保证着“真的,我以为她是想上洗手间但走错了方向,正想指引,可是这时一群客人把我挡住了,等我突破重围,发现她人已经不见了耶,阿凯,你要跑去哪里?我爹地在那边等你切蛋糕”

    被弄得糊里糊涂的温大少,看见凯森飞也似的向车库奔去。咦?阿凯为什么要这么紧张?只不过走丢了一个女人而已。他不是一直都说头皮屑都比女人值钱吗?他不是宁可翻箱倒柜找一条失踪的领带,也不肯理会一个为他自杀的女人?今天真是奇了!温太少掐了掐手腕,确定自己没有在做梦。

    “乐乐!”

    车库里,凯森一眼就看到了依在他车子旁边,吐得一塌糊涂的紫衣女孩。

    她的发髻松了,缕缕沾着汗水的发丝贴着发青的面颊,眼睛不知怎么地,又红又肿,像水蜜桃。一阵酸涩的痛楚弥漫了凯森的心,这种既疼痛又温柔的感觉,他从没体会过。

    “乐乐。”他走过去,环住她的腰,发现声音里有一丝哽咽。

    “凯森?”柏乐怡回头怔怔地看着他,惨淡一笑“你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再也不跟那帮-嗦鬼胡纠变缠了,我们现在就回家。你不要到处乱跑了,懂不懂?我我会担心的。”臂膀的力道紧了紧,仿佛有了前所未有的力量,让他把眼前瘦小的人儿搂在怀里,保护一辈子。

    “园子里太吵了,我想还是在车上等你比较好。幸亏我还认得你的车子。”她昏沉沉的脑袋直往下坠,搁到了他的肩上。

    “聪明!”他把肩膀移近些,方便她的依靠。嘴角由于伊人无意中亲昵的举动而隐隐-笑。拉开车门,却发现她并不上车,只低着头,仿佛要在地上寻找什么。

    “怎么了’”他不解。

    “簪子弄丢了。”柏乐怡忽然哭起来像个无助的小孩“我不知道把你的簪子丢到哪里去了。”

    “不要紧的,丢了就丢了,我们再去买更漂亮的,”他拍着她的背,给予安慰。

    直觉告诉他,她的伤心,并不是团为一只簪子。

    “我在草地上找了又找来来回回地找可就是找不到。我是不是很没用?”

    她一定喝了很多酒,连呼吸中都带着酒味。

    “谁敢说你没用?我找他算账!”凯森将她拖入怀中,揉揉她凌乱的发,用指尖轻轻梳理。

    “他说的,他说我没用,不能帮他完成学业,给不了他一个大好前程。他说我很没用。”

    他?是谁!苞她酒醉有关吗?一股无明火自心中窜起,他很想把那个“他”凑个半死。

    “我们回去找簪子好不好?我不想!不想这么没用。”柏乐怕挣扎着向前走两步,却一个踉跄扑倒在地上,膝盖骤然一撞,渗出血来。

    凯森心中一紧,也跟着跪倒在地上,小心翼翼将她包里在自己的臂弯中。手边没有帕子,焦急之中,扯裂她裙摆的一角,缠绕那伤口,止住不断渗出的血。

    从前并非没有见过血,只是从她膝盖渗出的鲜红让他感到无比痛苦,一滴滴血像一根根针,无声无息刺入他的心。

    她愣愣地看了看自己的膝盖,纵声大哭。

    “裙子破了,裙子,好贵的”脆弱在这哭泣中彻底释放。

    “不要紧,我们冉去买,买更贵的。”他吻着她的前额,哄着,劝着,用一种他自己听了都会吓-跳的温柔语音。

    语无伦次的人又哭了-阵,嘀哝了一阵,终于累了在他怀里沉沉睡去。凯森心情复杂地凝望着她,将那娇弱的身子抱至车子后座上。

    草莓型的靠垫让柏乐怡像个孩子-样睡在软绵绵的空间里,晶莹的泪珠挂在腮边,更显稚气。他不敢相信平时凶巴巴的人,此刻居然如此安静可爱,让他忍不住想偷吻她。

    她,到底是个怎样的女孩?

    抑住想吻她的冲动,他叹了口气,发动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