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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秋天,我上大学了。

    高考的成绩并不十分理想,我填报了一所本科线内的艺术院校,选了听起来很有意思的戏剧文学系。结果,向来没有考试运的我,这次居然很幸运地被录取了。

    开学的第一天,我走在新校园最宽广的一条大道上(有趣的是,这条大道虽然叫做“光华大道”却一点儿都不光滑。)。看着黄叶铺满一地,踩在脚下发出干而脆的响声。没想到,秋天才刚开始,凄凉的味道就这么深重了呢。

    在这样的气氛里,我的同学们大多脸色忧郁。他们都是搞艺术的孩子,而艺术的本质就是忧郁吧。太快乐的艺术,想必是很难成功的。

    而我,却一直很快乐。因为老姐答应我,只要考上大学,就可以做两件事情:一是写言情小说,二是谈恋爱。

    所以我决定,等到寝室里买了电脑,我就要开始——写文了!现在的我,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在日记本上涂一些琐碎的文字,或者潦草地画一画男女主角的样子。处女作酝酿中,敬请期待哟。

    至于谈恋爱嘛嘻嘻,其实,我已经在恋爱了——很用心的哦,可不是玩过家家酒。

    只是,被我爱上的那个人,或许已经不记得我是谁了呢。

    秦瑶二x年九月二十一日

    ps.这是私人日记,偷看者大学四年内交不到男朋友!

    清晨六点,布置得温馨柔美的粉紫色调的少女卧室里,咯咯鸡闹钟震天响起来。“咯咯咯,咯咯咯”这是催命的叫声。

    而陷在绵软被褥里的秦瑶还在赖床。其实,她已经被吵醒了。她也知道今天是星期一,而半个小时以后,她就要搭乘地铁去这个城市的另一端——回到她可爱的校园里去。

    在报考大学时,她特意选了一所本市内的高校,因为这样就能每个星期回家一趟——把寝室里的脏衣服带回家洗,把家里的零食带回学校吃。可是这样一来,每个星期一的早晨,就成为一种酷刑。向来最爱睡懒觉的她,被迫要在天刚蒙蒙亮时起床出门,真是痛苦。

    “啊——”秦瑶大喊一声,双手用力把棉被一掀,终于坐起身来。然而,傻呆呆地坐了三秒钟之后,她又闭起眼睛“咚”的一声,整个身子向枕头的方向歪倒了下去。

    所谓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就是这个道理。好困,好困讨厌的星期一,讨厌的学校,讨厌的闹钟!她还想睡觉啊!

    奈何这时,却有人要不遂她的意了——闹钟的鸡叫声刚停,敲门声便紧跟着响了起来,还夹杂着姐姐秦珂的暴吼声:“小瑶,快点儿起来!你今天早上第一节有课!”

    秦瑶躺在床上扭动身体,哀号着:“别管我,我要逃课啦”大学又不经常点名,睡觉比较重要,逃课当然是家常便饭。

    “不可以!快起来,你姐夫已经把车开出来了,他会送你去地铁站。”秦珂索性推开门闯进来,冲到妹妹床前,一把扯下她蒙头的棉被“我老公为了你这么早起床去热车,你敢再睡一秒钟试试看?”口气轻柔却透着威胁。

    秦瑶不情不愿地坐起身子,小声嘟囔:“你就知道心疼老公,都不心疼我。”的确,自从姐姐结婚以来,她这个做妹妹的就彻底被忽视了。每次看到姐姐和姐夫两个人像连体婴儿似的粘在一起卿卿我我,她就忍不住自怜地想:什么时候,她也可以和“他”这样亲密呢?什么时候“他”能真正注意到她,而不只是把她当作好哥们儿家的亲戚小妹妹?

    呵呵,又在做白日梦了。她心里的那个“他”可是贵人事多忙得很,想必早就忘了她这个不起眼的小丫头了吧。

    “发什么呆?你圆寂了哦?”一件碎花衬衫和一条棉布百褶a字裙丢到秦瑶头上,打断了她的自怜情绪“快穿衣服,我去帮你把早餐包起来,来不及了,路上吃吧。”秦珂说完就转身出了卧室。虽然已经嫁为人妇,她那张毫不留情的嘴却依然十年如一日地毫不留情。

    一刻钟后,秦瑶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换好了衣服,背上驮着个硕大的书包,手里拎着早餐袋出了门。她脸蛋红扑扑,眼眸晶晶亮,梳着两条如松鼠尾巴般蓬松的长辫子,这模样看起来既可爱又卡通。

    一直以来,都是姐姐叫她穿什么,她就穿什么。所以,她绝对不是故意要走纯情路线的哦,只是衣橱里塞满了娃娃衫和色调粉嫩的花边短裙,别无选择的她,只好继续装可爱下去。

    姐夫唐仲行倚在门口的车库前等她。结了婚的他,依旧蓄着遮眉长发,俊朗帅气。看见秦瑶像蜗牛一样慢吞吞地爬出来,他忍不住笑了“带这么多零食干什么?想吃可以在学校里买啊,这样太重了。”他接过秦瑶的大背包,把她塞进车里。

    “我带去给室友一起吃啦。她们大都是外地的,平常回不了家;我要让她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嘛。”秦瑶系好安全带,扭头冲唐仲行一笑“谢谢姐夫,这么早还要麻烦你送我。”

    “这是什么话?一家人呐!”唐仲行怜爱地抚了抚秦瑶的头。撇去爱屋及乌这个因素不谈,他很喜欢这个小妹妹,因为她的可爱之处绝不仅仅是长得漂亮而已。她很懂礼貌,被姐姐教得很好,而且非常善良纯真,没有心眼。

    这么可爱的丫头,到了大学里,想必会有一堆男生们为她打破头了。唐仲行笑笑地想着,把车子驶上高架。这时候,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起来。

    他将耳机挂在耳朵上“喂?”

    “总监,是我。”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清清淡淡的女声。唐仲行愣了一下,然后认出这个声音来自于公司里的一名女职员,叫做谭芸蕙的。可是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屏幕,却发现上面有三个字在跳动——肖亚诺。

    唐仲行立刻皱起眉头,在心中叹气。

    肖亚诺“弗洛森”的财务副总监,单身帅哥一名,也算是他小唐的多年酒友兼好兄弟了。年过三十还没结婚,是因为人家的外号叫做“肖公子”——只因爱慕他的女人实在太多,他便春风得意,大大地襥起来了,抱定不婚主义不肯松口。

    而此刻打电话过来的谭芸蕙,则是肖公子的私人助理兼现任女友,一个没什么特色的中等美女。肖公子之所以会选她,八成是因为吃窝边草比较不费力。

    想到这里,唐仲行没好气地问电话那头的谭芸蕙:“怎么是你?肖公子他人呢?”

    一听到“肖公子”三个字,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秦瑶,神情突然绷紧了。她用手偷偷抓住身上的安全带,屏息倾听着。

    “他昨晚喝醉了,现在还在睡。总监,今天我们都晚到一点儿可以吗?我担心他待会儿醒过来头会很疼,没办法开车。”谭芸蕙的声音依旧不紧不慢。这一点令唐仲行很佩服,对于一个即将生擒黄金单身汉的女人来说,她的表现可谓冷静至极——或者说得难听一点,是太有心计。

    不过,这个女朋友是肖公子自己选的,别人没有置喙的余地。唐仲行撇了撇嘴“这种事情不需要向我报告,我又不是你的直属上司,如果肖公子他自己觉得迟到没问题的话,我当然没什么可说的。”他一直不喜欢谭芸蕙面对他时那种接近讨好的态度,这个女人那么急切地想打入他、大唐和肖公子的三人小圈子,自以为这样就可以把肖太太的宝座提前收入囊中。其实,她的那些伎俩都毫无意义。唐仲行十分清楚:肖公子心里头装着的那个女人,根本就不是谭芸蕙。

    挂下电话,唐仲行一转头,却见到秦瑶的脸色郁郁寡欢。

    “怎么了?”他问。这小丫头刚才还笑嘻嘻的,这会儿突然就变脸。

    “没什么啦,只是起得太早了,现在头有点晕。”秦瑶垂下眼,嗫嚅着。

    “哦。”唐仲行点点头,关切地道:“下次晚上别再熬夜看小说了。学生嘛,念书比较重要。别学你老姐,她是夜猫子。”

    “嗯。”秦瑶很乖地应声,没让精明的姐夫发现她眼底的落寞。也是,她的心情那么卑微,谁会发现呢?谁会相信呢?谁又能想到19岁的她,竟然偷偷地喜欢上了一个年纪比她长一旬的白领男子?

    是了,她暗恋的那个人,正是叫做肖亚诺。他是姐夫的大学学弟,如今的同事好友,非常英俊又爱笑的一个男人。那张脸和那双眼,她看过一次就不能忘,深深烙在心口的位置,像胎记那样鲜明。

    秦瑶至今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肖亚诺时的情形。那是一年多以前,她因为闯了大祸而被揪到“弗洛森”集团的顶楼会客室里,那时还不是她姐夫的小唐好言好语地安慰她,而这个被人称作“肖公子”的俊美男子,则是在她即将离开之际,小小地跟她嬉闹了一下。

    当时,他把手搭上她的肩头,戏谑地笑着冲她眨眼“小姑娘长得很漂亮哦。”那只修长的手轻抚她的肩头,只是零点零一秒的短暂停留,却让她如同被火烫到一样惊慌失措。在那一刻,她甚至不敢抬头看这个男人好看深邃的黑眼睛,便像傻瓜似的红了脸,低头逃出门去。

    从那一天的那一秒钟开始,她确定自己恋爱了——一个人的单恋,没有他的参与,傻乎乎的,也很孤单。然而每晚的梦中,都会闯入那个叫肖亚诺的男人的影子,身着灰白西装,戴银边眼镜,有微卷的黑发和带笑的眉眼。再后来,白天闲下来的时候也会不时想起他;在课堂里做习题、背单词的空隙,常会突然就神情恍惚起来,把他对她说过的唯一一句话,在脑海里倒带千万遍,久久地回味。

    就这样,她迷恋上一个只和自己打过一回照面的男人,而那男人甚至记不得她的名字。秦瑶自己也知道:这种感情非常幼稚,她只是肤浅地喜爱他出色的外表和潇洒的气度罢了。可是,就是这样幼稚而不切实际的迷恋——她停不下来,没办法戒掉。

    后来,小唐和姐姐开始恋爱了;圈子里的朋友一起出来玩的时候,她也得以陆陆续续见了肖亚诺几次。肖亚诺自然是不知道她的心思的,他把她当小妹妹,对她很温柔,时不时地也爱逗逗她,故意惹她生气;可是她呢——每次和他说话,与他对视,都紧张得手心沁汗。她怕自己会舌头打结,被他取笑;更怕自己会脸泛红潮,惹他怀疑。

    有那么几次,他们单独在一起时,她望着他俊朗而深刻的容颜,一个冲动之下,险些就要向他告白了。可是每次话到嘴边,她自己就先笑了起来。的确,19岁的思春期小女生喜欢一个年过而立的、事业有成的、换过女友无数的情场老手?呵呵,这样的告白,更像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而且,如果老姐知道了,一定会把她骂到臭头的。姐姐至今对大多数男人没好感,而像肖亚诺这样面容俊俏、口甜舌滑的公子哥,则是她最不感冒的类型。

    所以还是不要了。她只要默默地单恋着他就好,没有别的奢求,也不敢有。

    “小瑶?”唐仲行的唤声在耳边响起。

    秦瑶猛地一抬头“啊?到了吗?”她连忙向窗外张望,果然看到绿底红字的地铁标示就横亘在眼前。

    “到很久了。小瑶,你再不下车,交警要开我罚单了。”唐仲行笑着道“想什么想得这么入神?”

    “没没想什么,我只是发呆。”秦瑶红着脸回答。

    “好了,快下去吧。周末要回家记得提前打电话,我去接你。”身为姐夫的这个男人很有自觉性,冒着被开罚单的危险也下了车,帮着秦瑶把书包扛到地铁的入闸口,再替她买了票,送她入站。

    “嗯,知道了,姐夫再见!”秦瑶挥手。

    “再见。”

    唐仲行回到自己停车的地方,不意外地发现车窗上被人贴上了一张罚单。他叹了口气,掏出手机打给老婆诉苦:“老婆,我又被罚了”一个西装革履的堂堂大男人,对着手机讲了很久,还不时压低嗓子不知说些什么暧昧的话语,引得路人侧目。

    而电话那端的秦珂似乎也很会哄老公。她没说两句话,唐仲行就立刻低笑起来,柔声应道:“是,你欠我一次。”

    至于秦珂到底欠了他什么,让他这么高兴——外人就不得而知喽。

    关上了莲蓬头,又在腰间围了一条浴巾,肖亚诺浑身湿答答地从浴室里走出来,第一眼就看到谭芸蕙挺腰端坐的背影。她已经穿好了衣服,正坐在梳妆台前化妆,手里抓着hypnose睫毛膏。

    肖亚诺撇了撇嘴,走过去坐在床头“刚睡醒?”他问着,声音里没什么感情。

    “是啊。”谭芸蕙回过头来,冲他甜甜一笑。

    肖亚诺又问:“刚才没电话找我?”

    “没有啊。”谭芸蕙回答得非常坦荡,还奇怪地扬起眉“为什么这么问?”

    “没什么。”肖亚诺应着,站起身来,走到壁橱前穿衣服。他套上卡其色衬衫和同色系长裤,又抽出一条赭色丝制领带系上,明知道身后那个女人在盯着他看,他动作却故意慢吞吞,一板一眼地仿佛在享受穿衣的过程。

    直到女人的一双藕臂如同水蛇一般缠了上来,绕住他的颈项“小唐说我们今天可以迟到一点。”暧昧低回的女声含着暗示的意味,刚涂上盈亮唇膏的嘴唇在他的耳垂上摩挲。

    肖亚诺没有推开她,只是微微皱起了眉“下次,不要自作主张打给小唐。”还有一句话他没说出口:小唐很讨厌不熟的人叫他“小唐”

    “我是见你昨晚喝得太醉,怕你开车不安全嘛。”谭芸蕙停下挑逗的动作,委屈地、娇柔地说着“而且,小唐也没有生气啊,他说只要你觉得ok就ok了。”

    肖亚诺叹了口气。当初会选这个女人作为交往对象,是因为觉得她够懂事,也够听话,是个令人满意的好助理。可是一旦助理升级成了女友,一切就都不同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谭芸蕙变得不再聪明了?这些并不高明的小手腕,看得人心烦。

    又或许,是自己喜新厌旧的本性又发作了吧?和谭芸蕙正式交往近半年,已创下他和历任女友之间走得最长的纪录;可是现在,他有些厌了。

    当初会决定交女朋友,是因为在最近的这一年里头,大唐小唐相继成了家,和他一起厮混的时间少了;而他虽然不想结婚,但是每天下了班没人陪他玩的滋味也是挺孤独的。何况一个事业成功的大男人没个固定女伴在身边,个人生活是会一团糟的。

    恰巧那个时候,谭芸蕙向他表白。这个安分做了他两年私人助理的温婉女子,在某个加班后的深夜流着泪抱住他,悲泣地说:“让我爱你吧,哪怕只有一晚也好。”那一瞬间,他心软了;也正好身边没人,便接受了她。

    正式交往了以后,也不是没快乐过,也不是故意不想认真。只是,谭芸蕙似乎总是少了某些能令他心动的特质,使他无法投入,更不曾痴迷。他和她在一起,权当是消磨时间而已,日子过得不咸不淡,无甚特别意义。

    也许,是因为曾经亲历过疯狂迷恋一个女人的滋味;所以现在的他,再也提不起精神去关注另一个女人,罔论痴迷,更罔论真爱。

    他那本就为数不多的真情,早就在数年前那一个月的热恋情狂之际,被消耗殆尽了啊发现不愉快的回忆袭上心头,肖亚诺有些郁闷地吐了一口气,抓开脖颈上谭芸蕙的手臂,语气寡淡地道:“你再多睡一会吧,我早上约了几个下属谈话,先走一步。”

    谭芸蕙脸色一黯,但很快地扬起了柔美笑容,开口道:“你不睡,我这个做助理的又怎么好意思睡?你再等十分钟,我做早餐给你,吃了再走。”此时的她倒是表现得很明智,幽幽的一声“助理”堵住了肖亚诺的嘴。

    她都这么说了,他又能说什么?肖亚诺在料理台前坐了下来,心不在焉地拿起一叠报纸翻看。而谭芸蕙见他情绪不佳,也不敢多去招惹,连忙闪进厨房。

    这个女人终究不至于笨得离谱;她很清楚自己在肖亚诺心中的分量,是以从来不敢去碰触他的底线。嫁给他,衣食不愁,生活富裕,与他相安无事地过一辈子——她的要求就这么简单。

    爱情这东西,她明白自己从肖亚诺身上要不到,也就从不费力去要。

    十分钟后,肖亚诺大致翻完报纸的财经版和体育版,热腾腾的腌肉吐司也上了桌。他默默地吃着,谭芸蕙很殷勤地为他倒咖啡、递纸巾,她脸上温柔似水的微笑弄得他有些内疚。

    吃完两片吐司,他决定把自己的内疚化为行动“上次你不是在parkson看中一款施华洛世奇的水晶手链?我的副卡在你那里,喜欢就买下来。”

    “嗯。”谭芸蕙点头,笑得甜美“谢谢你,我一直很喜欢那个呢。”她不会故作矜持地推拒,这一点倒让肖亚诺省心。

    “我吃饱了。”肖亚诺用纸巾擦了擦嘴,站起身来。

    谭芸蕙连忙迎上去,替他整整领带,顺势在他脸上轻吻了一下,柔情万千地低语:“昨天晚上我很开心,谢谢你陪我。”

    “嗯。”肖亚诺回应似的也吻了吻她,抓起桌上手机转身要走。就在这个时候,那手机嘹亮地在他掌中响了起来。

    “喂?”他漫不经心地接起,还以为是小唐打来骂他了。可是电话那头浅浅笑着的女声却在一瞬间掠夺了他的呼吸——

    “arnold。”女人唤着他的英文名字,声音如玫瑰花瓣般柔软酥甜。

    肖亚诺浑身一震,没发现自己直觉地推开了谭芸蕙粘靠上来的柔美身躯。后者神色一僵,但仍是乖乖地站到三步以外,摆出不打算偷听的明理姿态。

    肖亚诺抓着手机的手指有些颤抖,心中浮起某种情绪,令他呼吸急促。他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个声音和它的主人。就是电话那头的这个女人,让他生平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尝到失恋的痛楚

    而他,也曾经像个傻瓜似的深爱过她

    只是——分开了这么久“她”为什么会突然打来?

    “diana?是你?”他的声音犹疑不定。不会是听错了吧?记忆中,diana从来就不是会吃回头草的女人;正如当初她甩他时,是那样的潇洒、不留情面。

    “唔,还记得我呀?果然是念旧情的好男人呢。”电话那头格格娇笑起来,语气带着暧昧的轻扬“arnold,快救救我吧,我现在——状况很悲惨呢。”

    “怎么了?出了什么事吗?”他发现自己的思绪正被她牵着走——一如当年那样失去了主张。

    谭芸蕙立在他身旁,脸色并不好看。她从没见过肖亚诺这样仓皇的表情;她可以确定这不是一个寻常的电话,而这个叫“diana”的——更不是寻常女子。

    diana她似乎在哪儿听过这个名字?谭芸蕙蹙起眉,努力地回想。

    这时,只听肖亚诺匆匆说了一句:“你等着,我马上到。”然后,他挂下电话,飞快地端起咖啡一饮而尽,对谭芸蕙吩咐道“早上的会面替我取消,我有些事情要处理,会晚一点进公司。”

    这个时候,她又恢复一个助理的身份了。在肖亚诺脸上,看不到一丝一毫对女朋友的温情。谭芸蕙忍下腹中升腾的怒火,点头道:“嗯,我知道了。”

    他是要去见那个diana吧?果然是不寻常的女人啊,她的一个电话,就轻易让他失了魂谭芸蕙不自觉地捏紧了拳,指甲陷进手心里,那疼痛分明提醒着她:自己是个多么可悲的女人。

    然而,她的自怜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肖亚诺已经等不及要出门了。在他离开之前,她仍是尽责地迎了上去,给了他一个告别吻,轻抚他衬衫的前襟要他工作别太辛苦。

    虽然这个男人的吻有些潦草,可是此时此刻,他——依然是属于她的呵。谭芸蕙这样想着,分不清心中的感觉是庆幸多一些还是苦涩多一些。

    早晨八点半,路况很糟糕,淮海路上堵成了一条长龙。肖亚诺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终于奋力杀出车阵。他泊好车,走进parkson对面的星巴克,不知道是因为赶得太急还是因为紧张,居然出了一头的汗。

    这时,他听到一个女人用带着异国腔的清甜声音唤他:“arnold。”

    他循声转过头,看见乳白色大沙发里陷着一个身材瘦削的女子。黑如夜色一般的长长卷发,小麦色皮肤,狭长的丹凤眼,高颧骨,厚嘴唇。

    他的心脏立刻轻微地抽痛了一下。

    diana。两年未见,她没有太大变化;头发依旧乱蓬蓬地披着,眯眼笑看他。这份并不真正美丽的风情,像一柄锋利的剑,瞬间刺中他。

    他走过去,在她对面的沙发中坐下,尽量维持着声音的平静“看你的样子,并不像过得很凄惨。”

    diana微微一笑,指了指桌面“expresso,替你叫了。”

    肖亚诺没有去接那杯咖啡,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面前这个全名叫做程黛娜的女子。严格说来,她一点儿也称不上漂亮,细眼高颧,长得像个越南女人;可是,她就是有一种鸦片似的诡异魅力,使很多男人为她着迷。

    想当初,他也未能幸免。两年前,他与她曾密集交往过一个月;本以为是露水姻缘,双方都有默契,随时准备好聚好散。可是真正在一起了以后,他居然舍不得放她走了。她像一味蛊毒,不知不觉入侵他的心脏,让他神魂颠倒,冲动起来的时候,甚至想过向她求婚。这种企望长久相守的心态,如今想来连他自己都觉得异常荒谬。

    可是当时,她是怎么说的来着?肖亚诺永远都忘不了那个场景:那夜,diana坐在他的床头涂指甲油,小麦色的脚趾上闪着幽幽银光。听到他说“不如,我们定下来”的那一刻,她当即笑翻了,然后走过来抱住他的腰娇滴滴地说:“arnold太可爱了。”

    那时他还未来得及体味这句话的深意,她的唇就堵了上来。他被她吻着,心志昏沉,无法去想更多。

    然后,她给了他美好的最后一夜。那天晚上,他把她当成手心的珍宝那样疼爱,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今生挚爱。然而第二天一早醒来,却发现她不见了。浴室里的镜子上用玫瑰紫色唇膏留了一行字:你真的吓到我了,bye-bye!

    从那天起,打给她的电话全部转接到语音信箱;去她公司找她,也总是助理出来倒茶敷衍。于是肖亚诺知道,自己被甩了,被彻底踢出她的生活,被从此列为拒绝往来户——这一切,只因他动了真心。

    那种屈辱的感觉,至今难以忘怀。他没料到自己也会有栽在女人手里的一天,更没料到在分手的两年后,他见着了她的模样——心中依旧波涛汹涌,难以平静。

    肖亚诺有些郁闷地扯了扯脖子上的领带。星巴克里冷气的温度很适宜,可是他却突然感到热。因为diana正冲他妩媚地笑着,轻启红唇道:“arnold,我失业了。不如你收留我吧。”

    好直接的话语,好坦率的要求。看来他这个前度男友,还是有些用的。肖亚诺自嘲地笑了笑,然后正色问道:“怎么会突然失业呢?我记得你一向是模范员工。”

    “还不是我那变态的更年期女上司,管不住自己的男人,倒来怪我。”程黛娜柔柔抱怨着,倾身靠向他的座位“那天在酒吧里我喝得太醉,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和一个看起来还不错的男人吻在一起了。”

    “而那个男人是有妇之夫?”肖亚诺不赞同地挑着眉。两年了,年过三十的diana一点儿都没变;对待感情事,依旧任性而放肆。

    “不是啦。”程黛娜无奈地把手一摊“他是我老板的‘那位’,小白脸一个。其实换作平时,我根本不沾这一型的,那天我还不是喝醉了吗?”她的声音蓦然娇甜起来。

    肖亚诺神情一顿,感觉桌子底下有只滑腻的小脚伸了过来,一寸一寸爬上他的裤管。

    不用想也知道,那是diana。莫非她以为他对她至今余情未了吗?

    但——可悲的是,她的“以为”是正确的。直到今天,面对她刻意的勾挑,他依旧无法平心静气。

    肖亚诺叹了口气,不自在地移开目光,不想与那双勾魂眼对视“把你的简历e给我,我会向hr进行推荐。凭你的资历,到哪里都不是问题。”说着,他试图把脚往后移。

    可是她却不依不饶地再度缠上来,脚趾很技巧地钻入他裤管内,在他小腿上轻划着圈,娇笑道:“或者不用这么麻烦,你可以请我做你的私人助理啊。”

    私人助理?肖亚诺一怔,想起了谭芸蕙,表情顿时变得尴尬。他现任的私人助理是他的女友,工作很尽责,几乎没有什么可挑的;可是diana她是他心底关于爱情的唯一一块伤疤,虽然结了痂,却从来不曾彻底痊愈。

    “你也知道,我很强的哦。怎么样,请我试试看?你并不会有任何损失。”diana眨着眼,继续说服他。

    肖亚诺默然。他知道以diana哥伦比亚大学emba的资历,做个小小的助理非但不成问题,而且简直是屈才。可是,他能够让她重回他身边吗?她是那么危险而又难以抗拒的女人呵,他真的有把握能单纯与她共事而不心生他念吗?

    再则,如果他真这样做了,他又将谭芸蕙置于何地?

    见他脸色犹疑,diana率先优雅地站起了身“我也不想给你压力。这样吧,你先考虑一下,有答案了再找我。你有我的电话哦!”说完,她轻轻地倾身向他,在他脸上轻啄了一下,然后——巧笑倩兮地退开,走出门去。

    她今天是来找工作的,却比任何求职者都要骄傲。因为她心中有那份笃定:肖亚诺迷恋她,绝对舍不得拒绝她。所以,她走得毫不留恋,留下那个心乱如麻的男人在星巴克里独坐,expresso的苦涩香味也拯救不了他此刻内心的苦恼。

    肖亚诺不知道:他该拿怎样的毅力和勇气,去拒绝一个曾经深爱过的女子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