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强杀游民反劫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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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收获感与物品的档次关联不大,反倒是跟付出的努力有关。
徐长卿当初在那个前往万仙殿的、拥有许多奇花灵草的洞天中采撷了不少珍贵的材料,也没觉得如何。
现在得了一条别人穿过的、不怎么合身的女士牛仔裤,却感觉不错,有收获感,就是这个道理。
搜刮了两层楼,才找到这么条裤子,并且是在大抽屉的夹缝里,稀缺,来的意外,也付出了足够的努力,满足了这三条,收获感有了。
另外他找到了两瓶塑料桶包装的饮料。
这种饮料的地位跟本源世界的可口可乐差不多,全球销售,也是迄今为止少量几种还有塑料瓶包装的,其他饮料都已经是纸包装。
如今这种塑料瓶就是水壶,没有它,带水都不方便。
除此之外,他还获得一根四米多长,小指粗细的尼龙绳,它的用处之广就更不用说了,看过几级贝爷求生系列的都知道绳子的价值。
连同一把小锤子,这都是在商务大厦的杂物间找到的,很明显当初搜刮的人收获丰厚,也就没有在意一点半点遗留,结果现在便宜了他。
小锤子、尼龙绳、木矛、再找点铁皮,木矛就能升级成包铁枪头,比原来强了一些。
商务大厦可不止两层,他这次搜刮的是其中快捷酒店的两层客房,走过的每个房间,能开窗都要开窗,尽量通风,然后今天就到这里了,主要是空气质量太差,不宜久滞,他可不想得烂病。
从大厦出来,习惯性的观察街道,就见南边的路上行来四个人。
只看着装就知道是劫掠者,他想躲起来,但已经晚了,街道上没什么障物,对方也看到了他。
“哈,有人,是个娘们儿!”
“你啥眼神?光头,是个男的。”
“裤子上有闪光片,那是女人衣服。”
“穿女人衣服不等于女人!”
“管球他,反正细皮嫩肉的,能当女人。”
砰!四人中沉默不言的那个已然开枪。
“你他妈有病?就这么个弱鸡还用枪?子弹不要钱啊?”
枪手嘿笑:“赶他到大厦中,玩捉迷藏,看,他进去了。”
徐长卿确实冲回了酒店,对方举枪他就立刻卧倒,然后打个横滚,这一连串动作让他成功躲过了对方百米开外的第一枪,随后他毫不犹豫,爬起来就冲回了大厦。
四名劫掠者加快了脚步,其中两人边走边继续大声说笑。
为首者道:“都打起精神,别阴沟翻船。”
说笑的劫掠者之一不以为意,哈哈笑:“早就吓的尿裤子了,这种龟缩男见的还少?”
另一个道:“猜猜这回躲在几楼。”
“不如猜躲在哪里,我猜是通风道。”
“我觉得是电梯井。”……
说话间,路就甩在了身后,四个人其实昂扬的冲进商厦。
就在四人边适应商厦内光线黯淡的环境,边四下打量的事后,徐长卿猛烈的从斜侧面发动攻击,一枪就刺穿了先前开枪那人的脖颈刺穿。
各个击破一般都是从软柿子捏起,但如果是突袭,最好的策略却是斩将夺胆,就是把对方的指挥官,或最镇定的,最凶狠的先干掉,让对方胆气大落。
徐长卿根本就没有往内里和楼上跑,而是一边准备,一边抓紧时间观察。
按照他的想法,对付人,跟对付野兽恰好相反。
不要想着跟人玩花巧,尤其是对方人多的情况下。
跟一帮人玩花招,很容易聪明反被聪明误,一个不慎,或运气差点就会被反算。
要发挥快准狠,并且利用思维误区,甘冒奇险,就算计一次,一次算计死。
这个思路这回就见了奇效。
他就半蹲在门后的斜侧面,如果内中光源充沛,劫掠者再小心些,很容易就看到。
可惜他们根本没想到徐长卿不但不怂,还意外的疯狂,眼睛适应环境的功夫就被袭击了。
徐长卿捅刺之后,立刻松手,直接摸上准备在身侧的碎玻璃,当飞刀一般投掷。
他可是有艺业在身的,虽然比不得小李飞刀那么神,却也却对是专业级。甚至超专业级。
超越的地方就在于,他很懂得凝聚精气神、配合呼吸,暴起发难。
可以说,只要给他准备时间,他的爆发可以让综合能力在一瞬间达到一个翻将近两番的峰值。
在这样的爆发面前,最优秀的特种兵都稍显逊色。
当然,这种爆发的持续时间也就是十多秒,维持时间短,并且是直跌而下,这就是力量放的太尽的后果。
十秒,在徐长卿看来,十秒钟对付四个普通成年男人,完全有富余。
事实也证明了他确实不是在吹。
玻璃飞刀上脸,三名劫掠者立刻就惊乱了。
反应最靠谱的那人是从胸前的快拔套拔手枪。
但他慌里慌张丢分太多,徐长卿甩了一波飞刀,人就冲了过去,牛仔布包裹的玻璃刀直接割喉。
这牛仔布正是那件齐屁短裤的布料,挑选形状较好的碎玻璃,以布料缠,再用断线缠,构成握柄,一把趁手的玻璃刀就制成了,切割皮肤动脉,完全没有问题。
当试图拔枪的那位颈动脉沙沙喷血的时候,徐长卿已经挤到了其身后,从后斜侧面,捅刺挑割另一劫掠者的脖颈,同时一脚蹬踹,让另外一个向前扑出,随后再度起脚,让被枪捅了的那个最后的一点挣扎都变成了徒劳。
紧跟着扑出去,在被踢的前扑的那个起身前,将之彻底扑到,在其左右脖颈擦擦两刀,随即翻身一滚,躲开那个后颈被捅刺的劫掠者十分勉强的攻击,抬腿又一脚将之踹到,助跑膝撞,将颈动脉沙沙喷血的那个顶的飞摔了出去。
这回,这家伙就再也起不来了。
现实跟影视不同,哪怕是颈动脉被隔断,想要彻底丧时气力,也需要那么几秒,而不是这边一划,那边就立刻无力软倒,总是要挣扎几秒,甚至会十分激烈。
于是才有了这番致命伤之后的补刀,死已经成了必然,干扰其动作,不要让其得逞即可。一般人这段时间已经彻底慌乱,也做不了个啥,但就怕万一,被濒死的反扑所伤或拉了垫背,就是说这种情况。
三十秒后,激烈的挣扎陆续停止了,血洒溅的到处都是,血腥味刺鼻。
爆发之后的徐长卿大口的呼吸着污浊难闻的空气,手脚都在颤抖。
但他的神情十分冷峻镇定,并且没有拖沓迟疑,立刻取出特意收集的草木灰,洒在血液上。
这是用来掩盖气味的,能让血腥味变成恶臭味。
但即便如此,也只是争取到一些些时间。
他开始迅速的操作,先把未沾血或沾血少的剥离拿开,然后就是帮死人脱衣。
再然后将血衣晾扔在那里,只挑血少的并且最为有价值的器物拿。
前后也就十多分钟,其中多一半时间用在死人剥衣上,之后将次重要的、带血的物件往角落里一扔,拿着核心收获,迅速离开了大厦。头也不回的直奔老巢而去。
徐长卿离开连十分钟都没有,狗人再次光临,这回是三头,它们很快发现了四名劫掠者尚温的尸体,其中一头跑出去像狼一样嚎叫,又唤来两头,一齐大块朵颐。
狗人虽然很凶狠,却算不得优秀的捕猎能手,它们是畸形产物,另外,它们有些像是雄狮,雄狮的长项是魁梧的体格、凶悍的战力,主要是守卫领地的,狮子是群体捕猎,主要的猎手是雌狮。
因此,狗人虽然往往是一个地区的食物链顶端,却经常饿肚皮,它们甚至跟变异鼠抢食物,饿的厉害还食腐。
正是因为知道这些,徐长卿明白那一家狗人绝对不会错过四名劫掠者,只要在它们的地盘,血腥味够重,又被它们闻到了,它们九成以上会到。
徐长卿不想招惹这几头狗人,一个是招惹不起,另外一个,它们存在对稳定地区的生态有益。他可不愿自己千辛万苦将狗人都干掉了,结果大量变异鼠和蟑螂涌现。
俗话说,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
很多时候,劫掠的确去暴富紧密关联。
想这次,四名劫掠者劫掠不成反被劫,光是核心收获的价值,就远远超过了徐长卿这些天所获得的物资价值总和。
在他看来,最具价值的并非那把三手的34版高斯步枪,也不是带快拔套的辉煌99式手枪,而是一个缺少了三分之一功能件的工具包。
具体的说,它是五金工具家用套装组合,虽然少了一些功能件,却也算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他的学习从未终端过,近来为了适应新的需要、也为了打发时间,学习时间的比例长了不少,学习内容也从仙道术法,转向了民科,民用级别的科学技术,这么个民科。
目前主要是在啃电工、机械和建筑这三个门类,以应用为切入点的基础级知识。
感谢他那略带下载癖的习惯。所谓下载癖就是不管看不看,也不管自己又没有那个时间或消化知识的能力如何,觉得好就先下载下来,久而久之形成习惯以及一堆积压的打包资料。
这些储存在记忆中的资料,还是早年满脑袋想入非非时录入的。
那时他是先天后期,那时他想过装逼打脸各种叼,那时他考虑以全能型姿态进入俗世历练,当然也是为了装逼打脸各种叼。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的正经学历是高二辍学,当时确实有这么做的充分理由,但事后想想,这是人生污点。
堂堂仙人竟然是高中没毕业的文盲,太LOW,野鸡大学、捐钱挂名啥的就算了,咱不屑要那种虚名,咱要实打实的技术打脸,高中学历比你博士后都牛逼……
后来意识到,有这种想法本身就很LOW,修仙你就好好修你的仙,搞毛的霸道总裁又或超级蓝领,莫非还想玩打工皇帝?这得是有多奇葩的思维,才较这个真?
未曾想,山水有相逢,多年之后(连带穿越,已经是二十年后了),竟然有转回来了,一切似乎都没变,一切又都变了,初衷变了,不为显摆,不为争一口气,而就是为用,就是为了证明,不靠仙道,也能风生水起,踩到地下,照样有上升通路。
学以致用,光学理论也不成,得动手,动手需要最基本的工具,如今,工具有了。不全,但至少能将就着开工了。
这个好,这比什么长枪大炮的更对他的胃口。
纵观他入世以来,战斗就从未间断过,大打小打,杀人放火,可这些经历的越多,他就越是意识到,创造比破坏更重要。
很多时候,收获感与物品的档次关联不大,反倒是跟付出的努力有关。
徐长卿当初在那个前往万仙殿的、拥有许多奇花灵草的洞天中采撷了不少珍贵的材料,也没觉得如何。
现在得了一条别人穿过的、不怎么合身的女士牛仔裤,却感觉不错,有收获感,就是这个道理。
搜刮了两层楼,才找到这么条裤子,并且是在大抽屉的夹缝里,稀缺,来的意外,也付出了足够的努力,满足了这三条,收获感有了。
另外他找到了两瓶塑料桶包装的饮料。
这种饮料的地位跟本源世界的可口可乐差不多,全球销售,也是迄今为止少量几种还有塑料瓶包装的,其他饮料都已经是纸包装。
如今这种塑料瓶就是水壶,没有它,带水都不方便。
除此之外,他还获得一根四米多长,小指粗细的尼龙绳,它的用处之广就更不用说了,看过几级贝爷求生系列的都知道绳子的价值。
连同一把小锤子,这都是在商务大厦的杂物间找到的,很明显当初搜刮的人收获丰厚,也就没有在意一点半点遗留,结果现在便宜了他。
小锤子、尼龙绳、木矛、再找点铁皮,木矛就能升级成包铁枪头,比原来强了一些。
商务大厦可不止两层,他这次搜刮的是其中快捷酒店的两层客房,走过的每个房间,能开窗都要开窗,尽量通风,然后今天就到这里了,主要是空气质量太差,不宜久滞,他可不想得烂病。
从大厦出来,习惯性的观察街道,就见南边的路上行来四个人。
只看着装就知道是劫掠者,他想躲起来,但已经晚了,街道上没什么障物,对方也看到了他。
“哈,有人,是个娘们儿!”
“你啥眼神?光头,是个男的。”
“裤子上有闪光片,那是女人衣服。”
“穿女人衣服不等于女人!”
“管球他,反正细皮嫩肉的,能当女人。”
砰!四人中沉默不言的那个已然开枪。
“你他妈有病?就这么个弱鸡还用枪?子弹不要钱啊?”
枪手嘿笑:“赶他到大厦中,玩捉迷藏,看,他进去了。”
徐长卿确实冲回了酒店,对方举枪他就立刻卧倒,然后打个横滚,这一连串动作让他成功躲过了对方百米开外的第一枪,随后他毫不犹豫,爬起来就冲回了大厦。
四名劫掠者加快了脚步,其中两人边走边继续大声说笑。
为首者道:“都打起精神,别阴沟翻船。”
说笑的劫掠者之一不以为意,哈哈笑:“早就吓的尿裤子了,这种龟缩男见的还少?”
另一个道:“猜猜这回躲在几楼。”
“不如猜躲在哪里,我猜是通风道。”
“我觉得是电梯井。”……
说话间,路就甩在了身后,四个人其实昂扬的冲进商厦。
就在四人边适应商厦内光线黯淡的环境,边四下打量的事后,徐长卿猛烈的从斜侧面发动攻击,一枪就刺穿了先前开枪那人的脖颈刺穿。
各个击破一般都是从软柿子捏起,但如果是突袭,最好的策略却是斩将夺胆,就是把对方的指挥官,或最镇定的,最凶狠的先干掉,让对方胆气大落。
徐长卿根本就没有往内里和楼上跑,而是一边准备,一边抓紧时间观察。
按照他的想法,对付人,跟对付野兽恰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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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半蹲在门后的斜侧面,如果内中光源充沛,劫掠者再小心些,很容易就看到。
可惜他们根本没想到徐长卿不但不怂,还意外的疯狂,眼睛适应环境的功夫就被袭击了。
徐长卿捅刺之后,立刻松手,直接摸上准备在身侧的碎玻璃,当飞刀一般投掷。
他可是有艺业在身的,虽然比不得小李飞刀那么神,却也却对是专业级。甚至超专业级。
超越的地方就在于,他很懂得凝聚精气神、配合呼吸,暴起发难。
可以说,只要给他准备时间,他的爆发可以让综合能力在一瞬间达到一个翻将近两番的峰值。
在这样的爆发面前,最优秀的特种兵都稍显逊色。
当然,这种爆发的持续时间也就是十多秒,维持时间短,并且是直跌而下,这就是力量放的太尽的后果。
十秒,在徐长卿看来,十秒钟对付四个普通成年男人,完全有富余。
事实也证明了他确实不是在吹。
玻璃飞刀上脸,三名劫掠者立刻就惊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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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慌里慌张丢分太多,徐长卿甩了一波飞刀,人就冲了过去,牛仔布包裹的玻璃刀直接割喉。
这牛仔布正是那件齐屁短裤的布料,挑选形状较好的碎玻璃,以布料缠,再用断线缠,构成握柄,一把趁手的玻璃刀就制成了,切割皮肤动脉,完全没有问题。
当试图拔枪的那位颈动脉沙沙喷血的时候,徐长卿已经挤到了其身后,从后斜侧面,捅刺挑割另一劫掠者的脖颈,同时一脚蹬踹,让另外一个向前扑出,随后再度起脚,让被枪捅了的那个最后的一点挣扎都变成了徒劳。
紧跟着扑出去,在被踢的前扑的那个起身前,将之彻底扑到,在其左右脖颈擦擦两刀,随即翻身一滚,躲开那个后颈被捅刺的劫掠者十分勉强的攻击,抬腿又一脚将之踹到,助跑膝撞,将颈动脉沙沙喷血的那个顶的飞摔了出去。
这回,这家伙就再也起不来了。
现实跟影视不同,哪怕是颈动脉被隔断,想要彻底丧时气力,也需要那么几秒,而不是这边一划,那边就立刻无力软倒,总是要挣扎几秒,甚至会十分激烈。
于是才有了这番致命伤之后的补刀,死已经成了必然,干扰其动作,不要让其得逞即可。一般人这段时间已经彻底慌乱,也做不了个啥,但就怕万一,被濒死的反扑所伤或拉了垫背,就是说这种情况。
三十秒后,激烈的挣扎陆续停止了,血洒溅的到处都是,血腥味刺鼻。
爆发之后的徐长卿大口的呼吸着污浊难闻的空气,手脚都在颤抖。
但他的神情十分冷峻镇定,并且没有拖沓迟疑,立刻取出特意收集的草木灰,洒在血液上。
这是用来掩盖气味的,能让血腥味变成恶臭味。
但即便如此,也只是争取到一些些时间。
他开始迅速的操作,先把未沾血或沾血少的剥离拿开,然后就是帮死人脱衣。
再然后将血衣晾扔在那里,只挑血少的并且最为有价值的器物拿。
前后也就十多分钟,其中多一半时间用在死人剥衣上,之后将次重要的、带血的物件往角落里一扔,拿着核心收获,迅速离开了大厦。头也不回的直奔老巢而去。
徐长卿离开连十分钟都没有,狗人再次光临,这回是三头,它们很快发现了四名劫掠者尚温的尸体,其中一头跑出去像狼一样嚎叫,又唤来两头,一齐大块朵颐。
狗人虽然很凶狠,却算不得优秀的捕猎能手,它们是畸形产物,另外,它们有些像是雄狮,雄狮的长项是魁梧的体格、凶悍的战力,主要是守卫领地的,狮子是群体捕猎,主要的猎手是雌狮。
因此,狗人虽然往往是一个地区的食物链顶端,却经常饿肚皮,它们甚至跟变异鼠抢食物,饿的厉害还食腐。
正是因为知道这些,徐长卿明白那一家狗人绝对不会错过四名劫掠者,只要在它们的地盘,血腥味够重,又被它们闻到了,它们九成以上会到。
徐长卿不想招惹这几头狗人,一个是招惹不起,另外一个,它们存在对稳定地区的生态有益。他可不愿自己千辛万苦将狗人都干掉了,结果大量变异鼠和蟑螂涌现。
俗话说,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
很多时候,劫掠的确去暴富紧密关联。
想这次,四名劫掠者劫掠不成反被劫,光是核心收获的价值,就远远超过了徐长卿这些天所获得的物资价值总和。
在他看来,最具价值的并非那把三手的34版高斯步枪,也不是带快拔套的辉煌99式手枪,而是一个缺少了三分之一功能件的工具包。
具体的说,它是五金工具家用套装组合,虽然少了一些功能件,却也算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他的学习从未终端过,近来为了适应新的需要、也为了打发时间,学习时间的比例长了不少,学习内容也从仙道术法,转向了民科,民用级别的科学技术,这么个民科。
目前主要是在啃电工、机械和建筑这三个门类,以应用为切入点的基础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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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储存在记忆中的资料,还是早年满脑袋想入非非时录入的。
那时他是先天后期,那时他想过装逼打脸各种叼,那时他考虑以全能型姿态进入俗世历练,当然也是为了装逼打脸各种叼。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的正经学历是高二辍学,当时确实有这么做的充分理由,但事后想想,这是人生污点。
堂堂仙人竟然是高中没毕业的文盲,太LOW,野鸡大学、捐钱挂名啥的就算了,咱不屑要那种虚名,咱要实打实的技术打脸,高中学历比你博士后都牛逼……
后来意识到,有这种想法本身就很LOW,修仙你就好好修你的仙,搞毛的霸道总裁又或超级蓝领,莫非还想玩打工皇帝?这得是有多奇葩的思维,才较这个真?
未曾想,山水有相逢,多年之后(连带穿越,已经是二十年后了),竟然有转回来了,一切似乎都没变,一切又都变了,初衷变了,不为显摆,不为争一口气,而就是为用,就是为了证明,不靠仙道,也能风生水起,踩到地下,照样有上升通路。
学以致用,光学理论也不成,得动手,动手需要最基本的工具,如今,工具有了。不全,但至少能将就着开工了。
这个好,这比什么长枪大炮的更对他的胃口。
纵观他入世以来,战斗就从未间断过,大打小打,杀人放火,可这些经历的越多,他就越是意识到,创造比破坏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