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背负所有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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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扫帚轻轻放下来,悄无声息地从衣袋里扯出一根钢丝来。
这不是一根普通的钢丝,这是吉他的第三根弦,两端牢牢地缠好了捏手用的铁块。坚固,柔韧,美观大方,超值耐用,每个乐器店都有卖,老少咸宜,童叟无欺。三块八,不二价。我的敌人,将会象音符一样在这条琴弦上颤动。我会让他优雅地死去,尽管他的性命绝对污秽。
只要能够杀他,我不在意侮辱我的工具。
门吱地一声,打开了。
我的凶器已经停留在刘从军脑袋的后上方,随着门响,钢丝迅速下沉,准确无误地套中他的脖子。与此同时,我半侧身子,胯部猛地顶住他的腰,然后两手同时发力。命运之弦瞬间绷紧,刘从军,就象一条上了钩的鱼,扑啦啦地腾空而起,跃出水面,而我,就是那个钓者。此刻他的性命,就在我的手上。
这家伙有点重,挣扎的动作也很大,不过这一点我早有预判,没有超出我的估计。我弯着腰,以胯部作为支点,我把他吊在我的肩膀上。我猛地车转身,把一只脚伸进楼道门里。
楼道安全门正在自动往回弹,但是被我的腿挡住了,没有关上,然后我脚上一用力,把它荡开了,我背着刘从军,一头钻进楼道里。
哐当一声,楼道安全门,在我身后,关上了。
我的喉头发出一声低低的嘶吼,很兴奋,象野兽的嚎叫。是的,应该兴奋,计划成功了,很完美,现在,我安全了,我可以安全地把背上这条坏鱼送去它的归宿。
这就是我的杀人行动。完美。
事实上,除开前奏,我的杀人行动只需要最关键的3秒钟—也就是身后这条门从开启到关闭的时间,在这个时间段里,我必须把刘从军这条鱼扛到肩上,然后进入楼道,慢慢弄死他。
我不会站在外面,站在青天白日之下杀他,我不知道杀死一个人究竟需要多久,我不喜欢意外,我不想跟这条肮脏的狗同归于尽—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完成,我要安全地杀死他,然后全身而退。我还要继续逃亡,我要告诉人们,我战斗了,反抗了,我杀了这条凶恶的狗,我为云菲菲报了仇。我还要告诉人们,怯懦的死亡绝不是战斗,殊死的反抗,就应该这样!
现在,我成功了—一半。因为刘从军还没有死,他依然在我的背上挣扎,他巨大的身躯拼命弹动,我能感受到他强烈的救生意志。但是我想告诉他的是:同志,请尊重科学,你的所有抵抗,都没有意义,都只能让你死得更快更难看。
我半侧着身子,我把腿别在刘从军的裆下。他的手脚在空中挥舞,乱打乱捞,但是他什么都得不到。他的对手处于他的反关节位置,他没有任何部位能够接触到。刘从军身上曾经让人侧目而视的力量,现在只能虚掷于自己面前的空气里。
被杀者应该很难受,因为喉头受到致命切割,他根本无法发出声音。刘从军拼命地抓挠自己的脖子,但是完全无能为力。优雅的凶器,因为我们两人完全相反的作用力,已经深深地陷入到他颈部的肌肉里,而在这个时候,琴弦就象一把锋利的刀,刘从军挣扎得越猛烈,钢丝就拉扯得越得力,他受到的伤害也就越惨重。
我听说过七种武器,我不记得中间有没有包含我手上这条美妙无比的琴弦。可能没有吧,但是我想向所有人推介一下,这种武器,真的完美,性价比是相当的高,真正的物超所值,值得分享,它能让你得到一次最曼妙的快感,最华美的高潮。
血,终于流了下来,哗啦啦地流,从我身子上方,淌进了我的脖子,这让我想起云菲菲。所以我觉得还不够,血太少了。我在想,背上的这条狗,喉管应该已经被切断,他现在已经跟食物永别了。下一条要切断的,将会是他的气管,他将会跟他的声音永别,再下一条,是主动脉,到那个时候,血才会更多一点,不是这样的小水流,而是井喷,象喷泉那样,那样高,那样美。他会在华丽的喷泉里,跟自己的生命挥手道别—挥手从兹去,萧萧班马鸣,嗯嗯,好诗!
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杀人的时候,老想吟诗,可能我天生就是一个风流自赏的杀手吧!一到这种时候,本性就会暴露无遗?嗯嗯,有意思。杀手?我记得有位前辈作家把这种职业描写得很棒—剑气满天花满楼,天外飞仙叶孤城—太好了,如果让我选择,我肯定是花满楼,多诗情多画意啊!什么?他不是杀手?只是个瞎子?唉唉,真失败。
脑袋里想着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与我的狂放不羁的思维截然相反的是我的姿势—我静静地站立在这里,就象海岸边傲然耸立的一块岩石,不管风狂浪骤,我自岿然不动。我的杀人姿势无师自通,堪称完美。我的手上其实无需用太大的劲道,我只要稳定保持我的完美姿势就可以了,我在等待结果的呈现,只需要多花一点时间而已。
我的脑子里又开始盘旋很多往事,我想起自己曾经挨过的那一招挂死猪。现在,轮到我把这头猪背着挂起来了,毫无疑问,在下一个时间,它将成为一头死猪。我笑了,我又想,这个世界,原来果然存在报应—举头三尺有神明,此言诚不我欺也,哈哈!
又想唱歌了,噢噢噢,让我背负所有的错,哦哦哦!杀人犯,就是我!好象差不多!
是差不多了,背上的物体已经停止了无谓的挣扎,刘从军的手终于摊开了。
嗯,人杀到这样子,应该差不多了吧?我手上一抖,把他从肩头卸了下来,扑通一声,他巨大的身躯落到了地上,象一头死猪。有点遗憾,没有看见血雾冲天的美妙场景。
刘从军仰天躺着,一动不动,他的脚在抽搐,一下一下。
我知道该现象属于神经末梢的本能反应,跟他的死活无关。他肯定死了,不存在什么问题。现在我成功地把这条狂犬改造成为一个死者,一个被杀者。
而我,终于得偿所愿,当上了杀人犯!正宗不打折的!
我把扫帚轻轻放下来,悄无声息地从衣袋里扯出一根钢丝来。
这不是一根普通的钢丝,这是吉他的第三根弦,两端牢牢地缠好了捏手用的铁块。坚固,柔韧,美观大方,超值耐用,每个乐器店都有卖,老少咸宜,童叟无欺。三块八,不二价。我的敌人,将会象音符一样在这条琴弦上颤动。我会让他优雅地死去,尽管他的性命绝对污秽。
只要能够杀他,我不在意侮辱我的工具。
门吱地一声,打开了。
我的凶器已经停留在刘从军脑袋的后上方,随着门响,钢丝迅速下沉,准确无误地套中他的脖子。与此同时,我半侧身子,胯部猛地顶住他的腰,然后两手同时发力。命运之弦瞬间绷紧,刘从军,就象一条上了钩的鱼,扑啦啦地腾空而起,跃出水面,而我,就是那个钓者。此刻他的性命,就在我的手上。
这家伙有点重,挣扎的动作也很大,不过这一点我早有预判,没有超出我的估计。我弯着腰,以胯部作为支点,我把他吊在我的肩膀上。我猛地车转身,把一只脚伸进楼道门里。
楼道安全门正在自动往回弹,但是被我的腿挡住了,没有关上,然后我脚上一用力,把它荡开了,我背着刘从军,一头钻进楼道里。
哐当一声,楼道安全门,在我身后,关上了。
我的喉头发出一声低低的嘶吼,很兴奋,象野兽的嚎叫。是的,应该兴奋,计划成功了,很完美,现在,我安全了,我可以安全地把背上这条坏鱼送去它的归宿。
这就是我的杀人行动。完美。
事实上,除开前奏,我的杀人行动只需要最关键的3秒钟—也就是身后这条门从开启到关闭的时间,在这个时间段里,我必须把刘从军这条鱼扛到肩上,然后进入楼道,慢慢弄死他。
我不会站在外面,站在青天白日之下杀他,我不知道杀死一个人究竟需要多久,我不喜欢意外,我不想跟这条肮脏的狗同归于尽—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完成,我要安全地杀死他,然后全身而退。我还要继续逃亡,我要告诉人们,我战斗了,反抗了,我杀了这条凶恶的狗,我为云菲菲报了仇。我还要告诉人们,怯懦的死亡绝不是战斗,殊死的反抗,就应该这样!
现在,我成功了—一半。因为刘从军还没有死,他依然在我的背上挣扎,他巨大的身躯拼命弹动,我能感受到他强烈的救生意志。但是我想告诉他的是:同志,请尊重科学,你的所有抵抗,都没有意义,都只能让你死得更快更难看。
我半侧着身子,我把腿别在刘从军的裆下。他的手脚在空中挥舞,乱打乱捞,但是他什么都得不到。他的对手处于他的反关节位置,他没有任何部位能够接触到。刘从军身上曾经让人侧目而视的力量,现在只能虚掷于自己面前的空气里。
被杀者应该很难受,因为喉头受到致命切割,他根本无法发出声音。刘从军拼命地抓挠自己的脖子,但是完全无能为力。优雅的凶器,因为我们两人完全相反的作用力,已经深深地陷入到他颈部的肌肉里,而在这个时候,琴弦就象一把锋利的刀,刘从军挣扎得越猛烈,钢丝就拉扯得越得力,他受到的伤害也就越惨重。
我听说过七种武器,我不记得中间有没有包含我手上这条美妙无比的琴弦。可能没有吧,但是我想向所有人推介一下,这种武器,真的完美,性价比是相当的高,真正的物超所值,值得分享,它能让你得到一次最曼妙的快感,最华美的高潮。
血,终于流了下来,哗啦啦地流,从我身子上方,淌进了我的脖子,这让我想起云菲菲。所以我觉得还不够,血太少了。我在想,背上的这条狗,喉管应该已经被切断,他现在已经跟食物永别了。下一条要切断的,将会是他的气管,他将会跟他的声音永别,再下一条,是主动脉,到那个时候,血才会更多一点,不是这样的小水流,而是井喷,象喷泉那样,那样高,那样美。他会在华丽的喷泉里,跟自己的生命挥手道别—挥手从兹去,萧萧班马鸣,嗯嗯,好诗!
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杀人的时候,老想吟诗,可能我天生就是一个风流自赏的杀手吧!一到这种时候,本性就会暴露无遗?嗯嗯,有意思。杀手?我记得有位前辈作家把这种职业描写得很棒—剑气满天花满楼,天外飞仙叶孤城—太好了,如果让我选择,我肯定是花满楼,多诗情多画意啊!什么?他不是杀手?只是个瞎子?唉唉,真失败。
脑袋里想着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与我的狂放不羁的思维截然相反的是我的姿势—我静静地站立在这里,就象海岸边傲然耸立的一块岩石,不管风狂浪骤,我自岿然不动。我的杀人姿势无师自通,堪称完美。我的手上其实无需用太大的劲道,我只要稳定保持我的完美姿势就可以了,我在等待结果的呈现,只需要多花一点时间而已。
我的脑子里又开始盘旋很多往事,我想起自己曾经挨过的那一招挂死猪。现在,轮到我把这头猪背着挂起来了,毫无疑问,在下一个时间,它将成为一头死猪。我笑了,我又想,这个世界,原来果然存在报应—举头三尺有神明,此言诚不我欺也,哈哈!
又想唱歌了,噢噢噢,让我背负所有的错,哦哦哦!杀人犯,就是我!好象差不多!
是差不多了,背上的物体已经停止了无谓的挣扎,刘从军的手终于摊开了。
嗯,人杀到这样子,应该差不多了吧?我手上一抖,把他从肩头卸了下来,扑通一声,他巨大的身躯落到了地上,象一头死猪。有点遗憾,没有看见血雾冲天的美妙场景。
刘从军仰天躺着,一动不动,他的脚在抽搐,一下一下。
我知道该现象属于神经末梢的本能反应,跟他的死活无关。他肯定死了,不存在什么问题。现在我成功地把这条狂犬改造成为一个死者,一个被杀者。
而我,终于得偿所愿,当上了杀人犯!正宗不打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