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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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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小姐,我找到了一个新的去处!”我兴奋地跟我的编辑说。

    “安迪,这段时间你去哪里死了?!稿子写完没?”作为女性杂志情感专栏的编辑,我知道她现在心急如焚,对我脱口大骂。

    “密斯龚,我被感情所困。”我如实道来。

    “放屁!稿子拿来!”她对我落井下石,我痛不欲生。

    干练的女人。我想。

    “蛇口海滨广场的露天酒吧,你晚上开车来,我给你稿子!”我黑社会交易般的语气。

    盖上电话,在想象密斯龚张牙舞爪的模样。我尝试骗一个女人,骗我的米饭班主。嘿,我真够胆!

    我知道,走向蓝天,或者,走向黑夜,都能自我解脱。那些有的,无的,终究将远离我的原始状态,我会为我的过去与将来感到无比的欣慰,因为我不敢看我的现在。

    人的脆弱之处在于,明知是死,亦无惧心口写着个勇字,一往无前,粉身碎骨。爱情,是一种信仰,管你走到哪里,都在托钵。

    “你个死人,跑这地方来,海风这么大,不知道今年是‘千年寒流’吗?平时有没看新闻的?”龚小姐下车即返回车内披了一件黑色的风衣“幸亏我早有准备!”

    “若是我平时有时间看新闻,哪来的时间给你交稿子,我可不是圣人。”我嗫嚅道。

    被骗,是一种福分。我只会骗女人,不善与女人争吵。我曾经与她断了许久许久的联系,原以为密斯龚对我已绝望。

    人,总要忠诚一次;我们是知己,是同事,是哥们;与风韵无比的女人做哥们,是需要非凡的定力。可是如果有信仰般的意念,轻而易举。

    “稿子呢?”她摊摊手,兴冲冲地问。

    “何时变得如此市侩?”我有点不满“先叫东西吃。”

    密斯龚摆手唤服务员“阿弟,来诺条比酒?”转过身低声说“你看我的潮汕话如何?”笑意盈盈之状。

    “比之我的西安话,惨烈百倍。”

    会意而笑,笑容中有挥不去的忧伤。你我同是在围墙里打转,挣扎,逃离,出不去的人。何必用笑声来掩饰自己的失落?!

    我是个怕冷的人,据说,怕冷的人,上天会派一个“丘比特”之类的神来守护他,给他温暖。我就像一个小孩一般,被“据说”骗了,于是,我至今仍旧怕冷。

    “嘿,对了,安迪,我拍拖了!”密斯龚突然大声说。仿佛在向全世界挥霍自己的幸福。

    “呵。是嘛。”我对她恋爱毫无兴趣,甚至习以为常。

    写文字的女人,时常感情泛滥,并一发不可收拾。

    “恭喜你。”我说。

    “安迪——”她压低了声音。她透彻地了解男人:表面花心的男人,会躲起来流泪。

    我们是知己,她知道我,我不必向她倾诉;我们是多年的合作关系,我们是好得要死的黄金搭档。

    “密斯龚,男人,是不是应该坚持,执着地对自己喜欢的人?”

    “是的。这样才会幸福。”她睁大眼睛“安迪,你恋爱了?!”

    我是人类,我不能恋爱吗?!我知道,她坚持“爱情无用论”人类,不如动物活得潇洒,它们有需要了就随地交配,人,却还搭上感情二字,凄凉一世,牵连一生。

    “女人总有一天,会感动的,对吗?”我对她的疑问不置可否,拿起杯跟她喝老青岛。

    我喝了七八年的这种酒,像谈了一辈子的恋爱。

    “不坚持,她从你身边走开的时候”果然是个精明的女人,看人的脸色说话,且有余意。

    “走开的时候?那会怎样?”我竟然有点急切想知道答案。

    “便是你开始后悔之时!”

    “不坚持,就会后悔,对吗?”

    “是这样!男人不比女人,男人需要极大地主动性,不要坐以待毙,女人,需要等——”

    她停顿了一下,向海边看去。

    晚上撩动秀发,菲拉格慕香气四溢。

    我知道,她沉浸在她的回忆中,回忆中,她的他是那么美好,怎忍割舍。

    音响中传来伊戈尔克鲁托伊的neyanbhbin。逝去的便是无,我们还活着,活在别处吧,或许,大概,活着这里好。

    “从前的很久之前,我一直在等待。”嘻哈的谈吐,掩不住内心的愁。

    “你一直在等待?”我好奇“女人,都在等自己的男人来,对吗?”

    “后来,放弃了。”

    “为什么?”

    “看不到希望。”

    等待,需要勇气;希望,是走在拐角的偶遇,比在售lv包的商场里踩中狗屎更罕有。

    “密斯龚,女人在什么情况下,会把自己曾经喜欢的男人当‘朋友’?”我想把我的苦水一次性吐完。

    “拥有了真正爱的人时候!”密斯龚皱起眉头“别被我言中!”

    当然,我憎恨这个答案!

    “一个女人,会不会在两个同时喜欢自己的男人中作出选择;选择其中之一,然后对另一个说,我们只是‘朋友’?”

    “女人,也是人!”她并不偏袒她的知己“又或者,她还有别的苦衷,亦无可厚非,终究是爱得不够!”

    “那说明女人也自私,是吗?”

    “人,都是相对自私的,不是吗?”

    “因为,女人曾经爱过这个男人?才愿要跟他做‘朋友’?”

    “一个是在结婚前,一个是在结婚后;结婚前是为自己,结婚后是为丈夫与子女。这个,你大可自己体会。”

    “至少,她曾经爱过他,对吗?”

    我是否在确认些什么,我也不知道。

    密斯龚不说话,默默喝酒,示意我陪同。看她如此深情,我有愧意,早知道,就不作邀请;悲伤,无需“众乐乐”不需要分享。

    “诶,也对,爱过就好,那也无憾了,也许这样说比较容易宽慰自己。”我想。

    密斯龚曾经对我说过,如果她的男人,有一天他不再爱她,她不会去挽留,只会悄悄的离开,并且,希望有人会比她更加爱他。

    她真伟大!爱,竟然可以拱手相让,拿来拍卖,送得开心。巨大的错误!那些余热,只应自然散去,不该强行夺走。否则,那过往的一把热情,你我又于心何忍呢。

    “你觉得我应该坚持吗?”我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似的问。

    我忘记了我是“感情专栏”的写手;人总是如此,写别人的故事,尽是娓娓道来,生离死别,无关风月,只需对着读者来信或邮件信手拈来即可。一旦自身出了问题,便回到三岁小孩的智商,求救无门。

    “安迪,如果真的爱,就坚持,别让自己有遗憾!”她作最后的回答。

    “爱到无路可退的时候,也就没有了遗憾,对吗?”

    “喏,安迪!”密斯龚点着了两根摩尔,递我一根“是的,毕竟争取过!”

    我一直没有忘记我是个为爱情托钵的人:缘起时起,缘尽还无。我知道,她仍在等我;我向着蓝天,向着黑夜走去。她仍在荼蘼中等我。仍在等我

    2010年11月10日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