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问诗歌公约》的几点个人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行祸天下、史上最强帝后、超凡兵王、清明上河图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刚才在天涯诗社,看到“[访谈]天问诗歌公约发起者集体做客天涯诗会(现场)讨论”非常激烈,就签名一事,谈点个人观点:
个人认为:
1 行为:
这种行为方式值得赞赏,说明了我们的大多数人诗人,文人的协同与一致性;
2 内容:
作为诗人们撰写的条例,个人认为比较抽象,在语义上表达不细。因此,她有失我们文人的水准。但是,个人还是比较认同这些含混的条例;
3 关于签名:
这是一种自愿的行为,如果赞成的,他不签名,从内心讲也会根据自我的要求去创作。因此,这种行为的意义更多地是反映了我们诗人的一种态度,与当今诗潮的一种责任与方式。是具极积影响的,特别是有名诗人的参与;
4 诗歌的定义:
是广泛的,不是一两位诗人或几位诗人能主宰。诗歌的诗性如同人性,千百不一相同。而与此同时,产生出来的诗歌才有了无穷的魅力。相反,如果诗性、诗趣、诗理接近,是不是少了诗歌乐趣与欣赏的价值;
5 我赞成这种行为:
这种在良莠不齐,诗歌处境混乱的情况下我们的有名诗人的大义行为。他们敢于对诗歌的邪恶展开搏斗,他们用他们的方式在唤醒更多的良知,可他们的力量又是有限的;
6 关于斗争:
有了开局就有斗争,有正就有邪。俗说“邪不压正,”在此,我们争议的焦点是关于谁正谁邪。因此,签名行为一出来,便会引起效应与恐慌。按理说,这种义举应该很积极参与,可是行为的方式触痛了某些人。这就是负面影响,我相信这种斗争仍会长期进行下去;
7 我看好这场斗争:
有斗争说明我们的诗人在护各自的法,这说明我们的诗歌还是有人在坚定不移地钟爱着,为什么说她死了?死的反义是复生,诗歌的斗争历来就有,不是当今。在顶盛时期的唐朝,诗歌也有派系之争,也会有各种的诗歌理论,也在据理评说。宋朝也一样,斗争从来就没有终止过。
8 争议的焦点:
如果各种计论是围绕学术,诗歌艺术,文艺动态,各种流派,那样的讨论就有积极性。问题是:我们的出发点错了,我们的方向错了;文学的基本特征与诗歌的本性错了?问题是:我们不知道错。人性与诗性是一致的,一个诗人的作品反映的就是诗人本体。你是什么人,写出的就是什么?无论你怎么变,其根本不会改变。举例:如下身派,你的作品反映的是下身的,你的生活也是这样吗?你本人的本质也是这样吗?当然,你会说:这是文学,一种借下身来充分反映人性的学说。这是对的,难道非要用或者说那些违背良心道德的列举才更有说明力吗?你列举的真正目的是在渲染什么?性?吸引眼球?诗歌的力量与诗歌的方式是有限的,为什么不用小说?那样的读者更多。
9 诗歌的变化:
从来就没有改变过,诗歌的本质与诗性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变化。诗经的“在水一方”至今人们都喜欢“大江东去、”“千里共婵娟”、“红豆生南国”这些诗歌的力量至今仍在。这些反映诗人个性与境界的诗,至今令人神往。而改变的只是形式,从诗经只有4字,至唐代的五言,七绝,再到宋词,现阶段的白话诗。这都很符合历史发展,也与当朝的语言流行有相当的关系。我的诗人们?你们在吵什么?
10 对于课本教育:
有人说这是当今的错误,要改变教科书。我笑了,是吗?改了,就能让历史记住你吗?唐代有名的诗集唐诗三百首不止是在唐朝流行,在宋朝一样,也包括我们现在的教科书。你改吧,最好从宋朝就开始改,屈原的行为演变成一种习俗人们来记念他,他的诗,他的境界,你改吧。你能改现在,却改不了历史。诗歌的发展自有其规律,不是说你改就能改的,也绝不是一两个人的事。
11 目前状况:
我们当前的诗歌在国际上的名声非常不好,诗人却在窝里斗法,夜郎自大。为什么不能弘扬我们的传统,借我们古人的优秀来承传下去?
12 我们需要做的:
去加强,是一种责任、一种诗人的境界、一种对社会的良知、一种感动别人、启发别人、歌颂人性的目的。诗歌才有意义!“我曾把诗人分作三个层界︰抒小我之情的层界,抒大我之情的层界,和抒无我之情的层界。”这是台湾诗评家瘂弦说的。
13 关于技巧:
为什么说签名的条例很抽象,技巧只是后人对前人的一种总结,我的诗人,你的诗歌写好了,各种技巧发挥无形,这就是最高境界,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其技巧已经化为无形。让别人来总结你,你还谈什么技巧,你的技巧就是诗歌,你的技巧就是生活,你的生活就是诗歌。
背景资料之一:
天问诗歌公约
第一条每个诗人都应该维护诗歌的尊严。
第二条诗人天生理想,我们反对诗歌无节制的娱乐化。
第三条诗人必定是时代的见证。
第四条一个坏蛋不可能写出好诗。
第五条语言的魅力使我们敬畏,我们唾弃对母语丧失
敬畏的人。
第六条没有技艺的书写不是诗歌。
第七条到了该重新认知传统的时候了!传统是我们血。
第八条诗人是自然之子。一个诗人必须认识24种以上的
植物。我们反对转基因。
车前子叶匡政冯 晏芒 克老 巢宋 琳
张清华树 才梁小斌莫 非桑 克默 默
潇 潇潘洗尘(以姓氏笔划为序)
二七年一月二十七日于哈尔滨
刚才在天涯诗社,看到“[访谈]天问诗歌公约发起者集体做客天涯诗会(现场)讨论”非常激烈,就签名一事,谈点个人观点:
个人认为:
1 行为:
这种行为方式值得赞赏,说明了我们的大多数人诗人,文人的协同与一致性;
2 内容:
作为诗人们撰写的条例,个人认为比较抽象,在语义上表达不细。因此,她有失我们文人的水准。但是,个人还是比较认同这些含混的条例;
3 关于签名:
这是一种自愿的行为,如果赞成的,他不签名,从内心讲也会根据自我的要求去创作。因此,这种行为的意义更多地是反映了我们诗人的一种态度,与当今诗潮的一种责任与方式。是具极积影响的,特别是有名诗人的参与;
4 诗歌的定义:
是广泛的,不是一两位诗人或几位诗人能主宰。诗歌的诗性如同人性,千百不一相同。而与此同时,产生出来的诗歌才有了无穷的魅力。相反,如果诗性、诗趣、诗理接近,是不是少了诗歌乐趣与欣赏的价值;
5 我赞成这种行为:
这种在良莠不齐,诗歌处境混乱的情况下我们的有名诗人的大义行为。他们敢于对诗歌的邪恶展开搏斗,他们用他们的方式在唤醒更多的良知,可他们的力量又是有限的;
6 关于斗争:
有了开局就有斗争,有正就有邪。俗说“邪不压正,”在此,我们争议的焦点是关于谁正谁邪。因此,签名行为一出来,便会引起效应与恐慌。按理说,这种义举应该很积极参与,可是行为的方式触痛了某些人。这就是负面影响,我相信这种斗争仍会长期进行下去;
7 我看好这场斗争:
有斗争说明我们的诗人在护各自的法,这说明我们的诗歌还是有人在坚定不移地钟爱着,为什么说她死了?死的反义是复生,诗歌的斗争历来就有,不是当今。在顶盛时期的唐朝,诗歌也有派系之争,也会有各种的诗歌理论,也在据理评说。宋朝也一样,斗争从来就没有终止过。
8 争议的焦点:
如果各种计论是围绕学术,诗歌艺术,文艺动态,各种流派,那样的讨论就有积极性。问题是:我们的出发点错了,我们的方向错了;文学的基本特征与诗歌的本性错了?问题是:我们不知道错。人性与诗性是一致的,一个诗人的作品反映的就是诗人本体。你是什么人,写出的就是什么?无论你怎么变,其根本不会改变。举例:如下身派,你的作品反映的是下身的,你的生活也是这样吗?你本人的本质也是这样吗?当然,你会说:这是文学,一种借下身来充分反映人性的学说。这是对的,难道非要用或者说那些违背良心道德的列举才更有说明力吗?你列举的真正目的是在渲染什么?性?吸引眼球?诗歌的力量与诗歌的方式是有限的,为什么不用小说?那样的读者更多。
9 诗歌的变化:
从来就没有改变过,诗歌的本质与诗性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变化。诗经的“在水一方”至今人们都喜欢“大江东去、”“千里共婵娟”、“红豆生南国”这些诗歌的力量至今仍在。这些反映诗人个性与境界的诗,至今令人神往。而改变的只是形式,从诗经只有4字,至唐代的五言,七绝,再到宋词,现阶段的白话诗。这都很符合历史发展,也与当朝的语言流行有相当的关系。我的诗人们?你们在吵什么?
10 对于课本教育:
有人说这是当今的错误,要改变教科书。我笑了,是吗?改了,就能让历史记住你吗?唐代有名的诗集唐诗三百首不止是在唐朝流行,在宋朝一样,也包括我们现在的教科书。你改吧,最好从宋朝就开始改,屈原的行为演变成一种习俗人们来记念他,他的诗,他的境界,你改吧。你能改现在,却改不了历史。诗歌的发展自有其规律,不是说你改就能改的,也绝不是一两个人的事。
11 目前状况:
我们当前的诗歌在国际上的名声非常不好,诗人却在窝里斗法,夜郎自大。为什么不能弘扬我们的传统,借我们古人的优秀来承传下去?
12 我们需要做的:
去加强,是一种责任、一种诗人的境界、一种对社会的良知、一种感动别人、启发别人、歌颂人性的目的。诗歌才有意义!“我曾把诗人分作三个层界︰抒小我之情的层界,抒大我之情的层界,和抒无我之情的层界。”这是台湾诗评家瘂弦说的。
13 关于技巧:
为什么说签名的条例很抽象,技巧只是后人对前人的一种总结,我的诗人,你的诗歌写好了,各种技巧发挥无形,这就是最高境界,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其技巧已经化为无形。让别人来总结你,你还谈什么技巧,你的技巧就是诗歌,你的技巧就是生活,你的生活就是诗歌。
背景资料之一:
天问诗歌公约
第一条每个诗人都应该维护诗歌的尊严。
第二条诗人天生理想,我们反对诗歌无节制的娱乐化。
第三条诗人必定是时代的见证。
第四条一个坏蛋不可能写出好诗。
第五条语言的魅力使我们敬畏,我们唾弃对母语丧失
敬畏的人。
第六条没有技艺的书写不是诗歌。
第七条到了该重新认知传统的时候了!传统是我们血。
第八条诗人是自然之子。一个诗人必须认识24种以上的
植物。我们反对转基因。
车前子叶匡政冯 晏芒 克老 巢宋 琳
张清华树 才梁小斌莫 非桑 克默 默
潇 潇潘洗尘(以姓氏笔划为序)
二七年一月二十七日于哈尔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