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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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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老家,有句育儿谚语:岁半岁半,捞壶捞罐。即是说,长至一岁半的孩子,开始在家里不分清红皂白,见什么捞什么玩儿的现象。我想,这就是个体生命,最早试着用自己的身体,去接触认识自然,发现规律的过程吧。 

    这时,需要有家长和保姆的看护,不让孩子因不知物体是否能直接用手触摸,而让身心受到伤害。但事实上,无论你怎么看管,孩子在捞、跑、玩乐、戏耍的过程中,总会发生或大或小的事故。  

    家里带电的电源插座孔,是根本不能触碰的。在儿子喜捞物品时期,我将家里所有电源插座孔,用一层硬纸糊住。并在他产生好奇试着接触时,告诉他,那地方不能用手指触碰。但因强烈的好奇心理驱使,孩子仍在我不注意的情况下,将手指伸进了插孔。一天,正做家务的我,听到孩子在客厅哇地一声大哭,急忙跑到孩子面前,见孩子已吓得面色灰白,哭着将手指向那个插孔。我明白,他触电了。那么小的孩子,不可能责罚,我看看没有实质性的伤害,极力安慰后再一次告诫他,那是个千万不能触碰的地方,这一次,不用多说,他乖多了。有了这一次教训,我再也不担心孩子还会去以身试电了。  

    还有个现象,就是走路,按照成人的习惯,当然以走好路,走平路既省力又舒服为原则。可是,孩子走路就不一样,他专门挑难捡的地儿走,无论你怎么担心他摔跤,拉住他的手。他就是不听,那沟沟坎坎,有水、有坡的地方,他都要去走一走,跳一跳,踏一踏。为了让他顺利地通过沟坎而不跌跤,我们只能跟在他身后,不喝斥。偶儿跌倒,我扶上一把或让他自己爬起来。一直到儿子学骑童车,自行车,喜欢用尽全身力气踩上坡路,大人几乎没教,他便掌握了松手和平衡。尔后借惯性,舒服地享受从上往下附冲的快感。  上述生命现象,是不是为了追求自我价值?显然不是。因为这个时期的孩子,并没有自我意识,还没有套上有魔力的红舞鞋。孩子大些,会慢慢按照家庭、学校、社会故有的传统习惯,选择哪些事情该作为或不作为。但是,生命生存的本义,人对未知世界奥秘探微的好奇心理,并不因司空见惯的常规而消失。只会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中日渐积累,趋于成熟。  

    这一现象,延展转移到渴望探寻外部未知世界的朦胧美;通过努力可以达到,而又不太容易得到的追求美。令人的思想形成这样一种概念,那就是太容易得到的,得到即失去。为什么?因为太容易得到的,如同那平路,不好奇,不刺激,得到后没有价值感。而费过九牛二虎之力得到的,那种被认为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获得,远比平淡获得后所具有的成就感,要多得多。  

    就象美国首富比尔盖茨,他明明知道获得那么多的财富,死的时候不能带走一分一毫,可他仍然在努力、在追求。生命就是这样,在一次又一次超越自己的追求中,获得欢悦的。这跟孩子不走平路,探寻奥秘的心理完全相同。所以,我们每个人,不论穿不穿红舞鞋都有上述生命现象。不同的,只是我们看问题的视角而已。  

    在人生的舞台上,上述本真的生命现象,足以形成复杂情节的原始动力。加上我们赖以生存的全部基础是转瞬逝的现存,这个不容更改的事实。更令我们每个人在人生的道路上,象一个朝着山下跑的人,由于惯性而无法停住脚步,又象一个根在手指上保持平衡的竹杆或一颗卫星样,一旦终止其轨道运行,就可能与其他绕之旋转的行星相撞。  

    生活本身并没有实际的内在价值,假如仅生存就能够满足我们,我们所有的人将别无他求。除非在我们为某物斗争或争取时才会感到欢悦。那种克服困难,消除厌烦情绪时的快乐,会让你渴望达到目的,让自己得到了满足,但当你真正达到它时,它便消失了。这是人对任何奇异和非凡事物追寻的自然进程。  

    尽管,人类生命相对个体来说,虽是一种虚无。有时,我们以站在历史高度的视角,看人们在狭小的空间为生活奔忙,或争夺而战斗时,会捧腹大笑。但是人类生命恰恰又是这样,在一次又一次探寻奥秘和超越自己的活动中,完成世代相续的。

    2006-2-18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