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烈火凤凰第二十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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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春的夜晚仍是那么的寒冷,月亮隐隐露出半张脸,透过一层薄雾似的淡云,将冷冷的、模糊的光亮洒在幽暗的街道上,使得漆黑的街道显得愈发的寒冷,冷清清的街道上看不见一个人,街道两边的店铺也早已关门,只有少数店铺的窗户还透出昏黄的灯光。威武肃穆的扬州府衙也紧闭大门,只有那两个高高挂起的灯笼,将那府衙门楣上挂着的匾额照得惨白。
忽然,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打破了街道的平静,伴随着脚步声,两个黑影由远至近,渐渐的接近了扬州府衙门。从两人的跑步姿势来看,他们中的一人似乎有些瘸。两人终于气喘嘘嘘的跑到了衙门口,借着府衙门口挂着的那两盏白纱灯笼,可以分辨出他们均是十四五岁的少年。那腿有些瘸的少年一瘸一拐的走到衙门边的鼓旁,拿起鼓锤就要敲鼓。这时,另一名少年跑上几步,抢下他手里的鼓锤,说道:“别敲鼓,免得惊动了坏人!咱们还是敲门吧!”那瘸腿的少年这才醒悟过来,便与那少年一起来到门前,用力的拍击大门。
往常这个时候,扬州府衙里一定是漆黑一片了,但此时,衙门最西边的一间厢房里却还亮着灯,厢房的门口站着三十几名士兵,他们正面朝外,手端快枪,成扇形散开。厢房的里面,林清华右手端着盏油灯,正与史可法和阎尔梅聚精会神的研究着一张地图,三人不时在地图上指指点点,而史德威则坐在一张太师椅上,借着另一盏油灯,仔细的把玩着一支精致的手枪,在他身边的一张茶几上,则放着一支已经大卸八块的快枪。
林清华用左手指着地图,低声说道:“根据我得到的消息,郑芝龙水师至少拥有大小舰船两百余艘,实力不可小视,如果他也与潞王勾结在一起的话,那么我们就很难渡过江去了。”
史可法道:“依我看,郑芝龙深受大明皇恩,应该不会与那些奸险小人一样忘恩负义。当年若不是朝廷给他一条活路,将他招安的话,恐怕他早就被朝廷水师剿灭了。”
阎尔梅道:“大人未免太过托大。想那郑芝龙不过是海盗出身,杀人放火,谋财害命的事可没少干,当年他之所以会向朝廷投降,实在是因为走投无路,再也无法继续与朝廷水师相抗。对于这种人,千万不可太过信任。还是按照我的办法,从刘良佐的小儿子身上下手,那可是他的心头肉,不怕他不从。”
史可法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朝廷用了他,就不能再疑神疑鬼,况且自从他受了朝廷的招安后,为朝廷剿灭了不少的水寇海盗,可见其人堪用。至于刘良佐那边,可以双管齐下,以确保万无一失!”
史德威听到这里,站起来,走到三人身边,将手枪还给林清华,说道:“义父所言极是!前几年朝廷派我去福建协助剿灭海盗时,我曾与郑芝龙的儿子郑森同在一个军营住过半年,也经常见到那郑芝龙。虽说郑芝龙是海盗出身,可他对朝廷还是很感恩的,经常把感恩的话挂在嘴上,几乎每见我一面,他都要唠唠叨叨的罗嗦半天,搞得我耳朵里都快磨出茧来了!”
阎尔梅还想再说,但被史可法制止了。史可法说道:“阎兄的意思我知道,但事已至此,若不冒险的话,那么就很难再有机会了。我已经决定了,就按照德威的话去做,派他潜往郑芝龙水师,想办法联络上郑森和郑芝龙,把他们拉到我们这边,共同勤王!”说完,他转身望着史德威,双手搭在史德威的肩膀上,说道:“德威,你所肩负的使命重大,事关皇上生死、社稷兴衰,千万不可马虎,一定要办的妥妥当当!”
史德威道:“义父放心!孩儿一定谨记义父的教诲,决不让义父失望!”看到史可法欲言又止,史德威继续说道:“孩儿深受义父教诲多年,虽说无法像岳武穆那样轰轰烈烈的干一番大事业,但这精忠报国的念头却是有的,此次前去联络,成功最好,但若不成功,孩儿也决不给义父丢脸!孩儿必定杀身成仁!”
史可法并不再多说话,他只是挥了挥手,简单的说了句:“快回屋准备准备!等会儿拿着侯爷的手令出城。我等你的好消息!”
史德威正想转身离去,林清华却喊住了他,说道:“史兄别急,你此去险地,实在是很危险,身上还需带上些防身的利器。不如把我这两支手枪带去,虽说起不了大的作用,但总比没有强。等你回来后,这两支枪就算是我送你的见面礼好了!”说完,他便从腰上解下熟牛皮制成的武装带,将随身所带的两支手枪和二十发子弹一并交给了史德威。
史德威接过武装带,将其系好,向着林清华抱拳道:“多谢侯爷赐枪!史某定不负侯爷重托!”
史德威刚离开没多久,林清华他们就听见从门口隐隐传来敲门声,林清华吩咐卫兵前去查看。不多时,一名卫兵便走进厢房,向三人行了个军礼,说道:“报告!门外有两个小孩儿,他们说有要紧的事要禀报!我问他们何事,但他们却不肯说,只说要见威毅侯身边的亲信。”
林清华道:“哦?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呢?你去把他们带进屋来,我要问他们话!”
两个少年很快就进了屋,看起来他们有些紧张,但又有些好奇,不时的用眼睛东张西望。那卫兵说道:”你们不是要向威毅侯禀报吗?站在你们面前的就是!还不快把要说的话说出来!“
望着面前站着的三个人,两人一起跪下,其中一人道:“小人赵俞洪拜见威毅侯大人!”说完便开始磕头,并用手拧了一下另一个少年。那少年被他一拧,方才醒悟过来,于是也开口道:“小人小人小瘸子拜见威毅侯大人!”说完也开始磕头。
林清华忙走上前去,扶起二人,道:“我最受不了别人给我下跪,快起来!”
待二人站起,林清华才问道:“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小瘸子用胳膊肘捅了捅赵俞洪,赵俞洪回过神来,说道:“小人是来向大人告发坏人的!有人想要谋害威毅侯大人!”
听到这话,三人均是一楞,对望一眼之后,林清华说道:“是谁要害我?你们怎么知道的?”
赵俞洪立即把他在酒馆里偷听到的话一字不漏的讲了出来,直听得厢房里的人大惊失色。待他讲完,林清华立刻吩咐一脸惊讶的卫兵:“你快去传达命令!从现在开始,这里所有的人都不许吃东西,也不许喝水,同时派人把厨房、水井、粮仓严密的看管起来,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许靠近这些地方,而且也不许离开衙门!”
史可法接口道:“还需派人保护扬州知府,以免被人所害。”
林清华点点头,转头向卫兵说道:“你再派十名卫兵,到后院保护吴知府全家。”
阎尔梅皱着眉,说道:“‘血滴子’?是什么东西?”
林清华道:“好象是多尔衮成立的一个暗杀组织,好象是为了杀我而专门成立的,我已经躲过一次暗杀了。”
史可法道:“事不宜迟,应该趁着歹人还没觉察,立即出动兵马,将歹人一举拿下!”
林清华与阎尔梅点头齐道:“正是!”夜更黑了,天更冷了。负责守卫扬州南门的丁把总惬意的站在城门洞外撒了泡尿,他扎好裤带,并将腰上的腰刀紧了紧,随后立即转身跑回城门洞,一边用力挤向那堆篝火,一边嚷嚷道:“快给老子让让!才离开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你们就把老子的位置给占了,想让老子冻死啊?”
一名小兵向一侧挪了挪,说道:“把总坐这儿吧,我这里稍微宽敞点。”
丁把总满意的坐了下来,拍着那小兵的肩膀,说道:“不错!跟了老子才不到半年,就这么体贴上司,你小子有前途!赶明儿老子去逛窑子的时候,一定把你带上,让你这个童子开开眼!”
坐在丁把总对面的一名络腮胡子的老兵摸着胡子说道:“丁把总,你还是别带他去了吧,他一个十五岁的小毛孩子懂个啥?万一染上花柳病,我可怎么向他爹交代?”
那小兵不服气,说道:“老舅,我可不是小毛孩子了!你看,我嘴上的胡子又长了一点儿。”
丁把总哈哈大笑,道:“是啊,是啊!小毛身上的毛是长了不少,不过我猜你别处的毛可能更多一些吧?”
听到丁把总这样说,围坐在篝火边的十几个士兵一起哄笑起来,你一言我一语的和那小兵开玩笑。众人说笑了一阵,才渐渐平静下来,那络腮胡子的老兵问道:“丁把总,你说这威毅侯为什么把咱们又调回来守城门?”
丁把总道:“这个嘛,依我看不外乎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因为现在已无战事,北边的刘泽清已经人头落地,再也不能来这扬州宿娼,而那南边的朝廷军队则被黄将军挡在长江以南,所以咱们扬州可以说固若金汤;另一个原因嘛,我听说鞑子又再蠢蠢欲动,好象要进攻山东,李成栋将军在山东的人马不多,虽说黄将军在山东也驻扎了几万兵马,但兵力还是略显单薄,所以威毅侯才会命镇虏军重新集结在一起,准备择日北上,支援山东,这样一来,这守城门的活不就又落回咱们弟兄们肩膀上了吗?”
小毛插嘴道:“这样也好,我就喜欢守城门,又不累,又时不时的有些油水可捞!前些天可把我给累坏了,早上天不亮就起来跑操,晚上天黑了还要跑操,被子叠不好还要再罚跑操,这镇虏军的军官可真是厉害!”
丁把总伸出右手,在小毛后脑勺上拍了一下,说道:“你个小毛孩子懂什么?这叫‘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威毅侯说的!这跑步可不是白跑的,别的不说,万一打败了,你也可以跑得快点儿啊!大家说是不是?你还别抱怨,要搁平时,那镇虏军还懒得管你呢!要不是前些日子刘泽清南犯扬州,形势危急,威毅侯才不会命令镇虏军来训练你们这群兵痞呢!”
小毛揉着后脑勺,咕哝道:“我不是说了吗,我不是小毛孩子了!丁把总,你平时不是最看不起当官儿的吗?为什么你对威毅侯这么看得起?”
丁把总道:“你还别说,我丁海风现在最佩服的就是威毅侯了!他老人家不仅轻轻松松的打败了刘泽清那老匹夫,而且还把这乱哄哄的扬州城治理的井井有条,那些当官的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落腮胡子的老兵又摸了摸胡子,说道:“我看今天镇虏军似乎又平静下来了,好象又不打算向北开拔了,却不知是什么原因?”
丁把总摇了摇头,说道:“我也不太清楚,大概是缺少粮草补给吧。哎,我说老张头儿,你一个小小的火头军打听这些军情干什么?你只要把你那野菜老鼠马肉汤做好就行了,昨天我觉得那汤里的盐似乎放得少了,咱们这离那盐场可不远,你可别吝啬。”
老张头儿正想分辩,众人却听到一阵脚步声传来,他们抬头一望,借着城门边插着的那些火把的亮光,看见一群镇虏军士兵正全副武装的向他们跑来,离城门已不过十余丈。
众人傻楞楞的站起来,看着那些士兵跑进城门洞。
一名镇虏军的军官跑到丁把总身边,先敬了个军礼,然后说道:“我是近卫旅一团一营的副营长,奉威毅侯手令,由我们接管城门的防御,你们也别离开,就在这里协助我们。这是威毅侯的手令,请过目。”说完,从衣服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纸,递给丁把总。
丁把总唯唯诺诺的接过手令,说道:“长官有什么吩咐尽管说,兄弟们一定照办。”他看也不看那手令,反正也不识字,想来那镇虏军也不是假冒的。
就在这支镇虏军部队接管扬州城南门的时候,扬州城的其它城门也同时被镇虏军部队接管,而驻扎于城内的镇虏军则在军官的带领下,从军营倾巢而出,一共两千余人,向着城东快速移动,与林清华亲自率领的五百近卫旅部队合兵一处,一同向城北开进。
此时的扬州城北的“老酒缸酒铺”里却是一片安静,掌柜的已经睡下,整个店面漆黑一片,只有后院的几间屋子里仍然亮着灯。
崔总管坐在太师椅上,身子斜靠在椅子背上,左手拿着个桂花糕,右手则端着一杯清茶,一边嚼着那美味的桂花糕,一边品尝着沁人心脾的香茶。在他的跟前,刘风清则不停的走来走去,一刻也不得安静。
崔总管吸了一口茶,用力的漱着口,同时把半个没吃完的桂花糕和空了的茶杯放到桌子上,然后仰起头,将口中的茶水一口咽下,从袖管中掏出块手帕,仔细的擦了擦嘴。他望着走来走去的刘风清,缓缓的说道:“风清啊,你别像个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走来走去好不好,看得咱家的眼都花了,快坐下来,品一杯清茶,吃几个花糕,好好的享受享受。”
刘风清停下来,转身望着崔总管,抱拳道:“总管经的风浪比风清多得多,自然能做到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让风清好生佩服!”
崔总管嘿嘿冷笑几声,说道:“你们这些小猴儿崽子,就是不能安下心来,看来还要多历练历练。咱家你们就先别学了吧,你们还是先学学那些倭人武士吧,别的不说,光他们那手活吃生鱼的本领就够你们学上些时候的!”
刘风清压下心中涌起的厌恶感,走上几步,低声说道:“那些倭人靠得住嘛?”
崔总管道:“这你就别操心了,主子的好几个对手都是他们干掉的,当真是干净利落,没露半点马脚。这次若是那下药的计策起不了作用,就全靠他们了!当然了,还有那些北边来的人。”
天上的乌云又浓了起来,将月亮完全遮住了,原本还有些光亮的街道上顿时变得漆黑一片。城北的一条东西走向的街道上,两只白纱灯笼一东一西向一起靠拢,灯笼的光将那两个提灯笼的衙役那有些发青的脸照得煞白,他们两人均是一步一回头,要不是跟在他们身后的镇虏军军官们的低声呵斥,恐怕他们已经丢下灯笼逃之夭夭了。
一段不到两百丈的街道,两名提灯笼的衙役硬是走了一柱香的时间才走到一起。两盏灯笼的光使得周围亮了起来,一身戎装的林清华在灯光下暴露无疑。他拉着另外六名衙役,说道:“你们给我听好了!你们悄悄的走到这酒馆周围的民居边,轻轻的敲门,把百姓们都给我转移到别处,一定要给我小心,绝对不能弄出一点响声!”
那六名衙役的脸色显然比那两个提灯笼的好不了多少,但他们也只能压住心中的恐惧,口中连连应合。林清华见他们仍有些害怕,于是安慰他们道:“别害怕,只要不发出响声,就没事,况且你们身后还有士兵跟着呢,一旦有事,他们会保护你们的。只要你们完成了任务,我就给你们一人发五十两银子做奖赏。”
不知是林清华的安慰起了效果,还是那五十两银子的赏格起了作用,六人的脸色渐渐的平静下来,其中一人拍着胸脯低声说道:“请侯爷放心!小的们一定将此事办妥!”
林清华道:“很好!你叫什么名字?这里的居民你全认识吗?”
那衙役道:“小人名叫张燔,这里的居民小人认得一大半,其他的兄弟们也认得不少。”
林清华道:“那好,你们现在就去吧,记住,一定不要发出任何声音!”
六人随即将手中的小灯笼点燃,在镇虏军士兵的保护下,分头去疏散附近的居民。
阎尔梅来到林清华身边,看着那些衙役们的背影,说道:“阎某对侯爷真是佩服万分,侯爷无时无刻不将百姓放在心上,实在是难得的青天!只是这样一来,若是让那些歹人得到风声,恐怕于抓捕不利。”
林清华道:“那些歹人若是跑了,那也没什么,像我这样的人,得罪的人很多,随时都有人想谋害的,消灭了这伙人,自然还有下一伙人。若是将他们逼急了,恐怕会狗急跳墙,附近的百姓就遭殃了,所以这个险必须冒!”
听完这些话,阎尔梅低头不语,他用眼角瞥瞥身边的林清华,又想想平日里在南京官场上见到的那些官老爷们,心思激荡,暗暗想道:“此人既会打仗,也能爱护百姓,若是大明的官员都像他一样,何愁鞑虏不灭?何愁天下不安?何愁百姓们不安居乐业?”
张燔走到一家住户门前,轻轻的敲了敲门,低声说道:“沈寡妇,快开门啊!”屋子里的灯亮了起来,里面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谁呀?这么晚了,想干什么?”
张燔道:“是我,张燔!”
屋子里的人显然靠上了门板,将那门板碰出一声轻响,那女人说道:“哎呀!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你这个死鬼!你不是说今晚不来吗?为什么现在又跑过来了?是不是被哪个小骚蹄子从被窝里赶出来了!”
张燔尴尬的笑了笑,转头望着身边的那六名士兵,但他却发现那些士兵们的脸上却没有一丝的异样,他只好轻轻的咳嗽了两声,以掩盖自己的尴尬。他望着那些士兵们手上的枪,心里寻思:“听说这枪挺厉害,眨眼的工夫就能打出好几发子弹,打败刘泽清就全仗着这玩意儿了!”他又伸手摸了摸袖管里的那个金元宝,暗自庆幸幸亏自己今晚不打算动手,而是带上了十两金子,想到那翠红楼摆摆威风,不然的话,连这十两金子也别想带出衙门。
想到这里,张燔已经在心里暗暗的打定了主意,他又敲了敲门,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给我扮骚!快开门!要不然我以后就不来了!你的豆腐房也就等着那些青皮来砸吧!”
门“咯吱”一声开了,屋子里出来个二十已过、三十不到的女人,她下身穿着红棉裤,上身则只披了件碎花棉袄,粉红的肚兜露出了一大半,胸前两团白花花的肉若隐若现。她本来是满脸的媚笑的,但当她看清眼前的景象时,仍是忍不住张开嘴尖叫。幸亏张燔有先见之明,不等女人叫出声来,就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同时低声呵道:“别喊!再喊就把你军法从事!”
那女人点了点头,用一双还算好看的丹凤眼望着张燔身后的那六名士兵,但让她有些奇怪的是,那些士兵眼观鼻,鼻观心,就像是她并不存在一样,与她平日里见到的那些兵痞截然不同。
疏散行动开始时进行的很顺利,众人由远至近,将百姓们都转移到了两条街以外,当衙役和士兵们向百姓们讲明情况后,百姓们也比较的配合,毕竟打仗可不是闹着玩的,先保住小命要紧。但最终还是出现了混乱,先是一些小孩子哭了起来,接着一些狗也叫了起来,顿时周围乱成一片。
见此情景,林清华知道再也不能悄悄的行动了,他将手一挥,命令身边的几名军官:“快!全都给我冲上去!把酒馆给我围起来!你率领四百近卫旅士兵上房顶!其他人留在地面,并协助衙役们疏散百姓!”
当张燔正在安慰沈寡妇的时候,崔总管正斜靠在太师椅上,品尝着盘子里的金丝蜜枣。他毫不将身边刘风清那古怪的眼神放在眼里,只是一颗接一颗的将蜜枣扔向空中,然后再准确的用嘴接住。他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到现在为止,他已经这样吃了十几个蜜枣了,没有一个落到地上。
刘风清再也忍不住了,他打了个哈欠,小心翼翼的问道:“总管若是无事,小人就去睡了。不如小人先服侍总管安歇?”
崔总管停下动作,手里捏着个蜜枣,说道:“你去睡吧,别管咱家了。每当咱家要替主子除去对手的前几天,咱家都不会在夜里睡觉的,这是咱家的习惯。”
刘风清抱拳作揖道:“那小人就先去睡了,总管若有什么吩咐,就派亲随去喊小人!”说完,他转身去开门,而崔总管则继续抛蜜枣。
刘风清的手还没碰着门,外面就响起一阵狗叫声,两人均是一惊,崔总管嘴里含着个蜜枣,含混的说道:“怎么回事儿?你出去看看!”
刘风清刚走到天井中,还没到后院的门口,从院子外便冲进来一个亲随,将他撞了个满怀,那亲随却并不停步,而是急匆匆的冲进崔总管的屋子。一进屋子,那亲随就喊道:“总管,不好了,我们被人给包围了!”
崔总管刚把一颗蜜枣咽到一半,听到这话,他心中一惊,那颗蜜枣立刻卡在喉管中,进也不是,出也不是,直噎得他连翻白眼。
刘风清跑过来,又是拍后背,又是抠喉咙,好不容易才将快要咽气的崔总管救了过来。崔总管吐出那颗蜜枣,狠狠的用脚踩了几脚,接着“啪”的一声给了那亲随一个耳光,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你个小猴儿崽子!跟你说多少次了?遇事不可惊慌!你倒好,差点让咱家噎死!”
刘风清继续拍着崔总管的后背,问那亲随:“别楞着了!快说,什么人把我们包围了?有多少人?”
亲随捂着脸,说道:“外面太黑,看不清,但似乎人不少,总有上千人的样子。我正在院子边值夜,听到狗叫,就跑出去看,结果看见这附近的百姓都在往外跑,同时有不少人却从远处向我们这里冲来,手里似乎还拿着家伙!”
崔总管跳过去,又扇了那亲随一个耳光,道:“那你还不快去把人都叫过来!快传咱家的命令,所有的人全都拿家伙,一定要保护好咱家!”
酒馆附近的混乱终于结束了,人们的喊叫声和犬吠声渐渐远去,而士兵们也已经各就各位,就等着林清华一声令下了。
一名镇虏军的军官站在最靠近酒馆的一间民居的房顶上,双手成喇叭状拢在嘴边,向酒馆里高声喊着:“酒店里边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镇虏军包围了!不想死的就快把兵器扔掉,高举双手,慢慢的走出来!给你们一柱香的时间,若到时候你们不出来,我们就进攻了!”
崔总管强自镇定,他召集部下,命令他们分成三组向外冲,而他自己则在几名亲随的护卫下,跟在其中一组后面突围。
那镇虏军军官见酒馆中无人应话,只得又再向里边喊话:“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再不出来我们就进攻了!”话音刚落“啪”的一声枪响,一颗子弹呼啸着从他耳边飞过,吓得他猛的蹲下身子。
随着这一声枪响,酒馆内外的枪声顿时响成一片,包围酒馆的镇虏军士兵从房顶、屋脚和周围的民居中向酒馆中开枪,而崔总管的部下则从酒馆的窗户和围墙上向外射击。虽然四周漆黑一片,双方均是盲目射击,但伤亡仍是不可避免的出现了。
崔总管随着一组人刚冲到酒馆的门口,就被一阵乱枪打回,他只得率领众人龟缩在后院,凭借着手中的火器负隅顽抗。他命令部下从围墙上翻过去,但除了在墙脚留下一堆尸体之外,一无所获。
林清华见酒馆店面中的敌方火力消失,猜测敌人可能已退往后院,遂命令部队开始突入店中。近卫旅的一个排顺利的冲进了店内,但随后就被敌人的猛烈火力挡在了店面与后院之间的一扇院门后,无法继续向前突击。
见到敌人的火力如此之猛,林清华心里暗暗吃惊,因为从火力的强度来判断,他估计敌人最少有两三百人之多,但根据那两个少年的情报来看,这里的人最多只有七八十人而已。“莫非他们又来了援军?”林清华心里嘀咕着。站在他身边的洪熙官说道:“不如放火烧吧!”
林清华摇头道:“若是放火把店里的人都烧死了,恐怕得不到有用的情报。依我看,还是再打一阵再说,最好是能抓几个活口。”
战斗仍然进行的十分艰难,虽然打头阵的都是近卫旅中的士兵,他们手中的快枪装填子弹的速度比燧发枪快的多,火力也猛的多,但敌人手里的枪似乎也不差,双方真正是棋逢对手。
林清华只好改变策略,他命令店外的士兵分成两组靠近围墙,一组负责掩护,一组负责向后院扔手榴弹,以掩护进攻的近卫旅士兵。
此招一出,很快就见效了,后院中的敌人被身边不时爆炸的手榴弹炸得鬼哭狼号,他们手中火器的火力立刻减弱了不少,店面中的近卫旅士兵则迅速利用这个机会,推倒一段内墙,蹲在只剩下半截的墙后,向角落里的敌人猛烈开火。
崔总管蹲在由几名亲随组成的人墙后,双手抱头,在“嗖嗖”呼啸飞行着的子弹中瑟瑟发抖,他口中不断的念叨着:“大慈大悲,观音菩萨,玉皇大帝,太上老君,东海龙王,王母娘娘,托塔天王,如来佛祖”不等他把自己编的这段“经文”念完,站在他身边的三名亲随接连发出几声惨叫,并向后扑倒,其中一人正好倒在崔总管的肩膀上。
崔总管发出一声怪叫,双手抱头,连滚带爬的向离自己最近的一间黑漆漆的屋子奔去,一头撞开虚掩着的房门,便再也不出来了。此时他的部下只剩下了三十几人,他们见到崔总管已经跑进了屋子里,便再也顾不得开枪还击,也跟着向屋子里跑,但只有十余人跑了进去,剩下的则在如雨的子弹的攒射下,做了枪下之鬼。
刘风清最后一个跑进屋子里,他转身“砰”的一声将门关上,把门栓插好。屋子里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到众人那沉重的喘息声。刘风清喘了几口气,然后蹲了下来,咽了口吐沫,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崔崔总管,你还好吗?”
一个同样气喘嘘嘘的声音答道:“咱家没事,你们快想主意,让咱家生离此地!”
这时,酒馆的掌柜说道:“不如投降了吧!”
他的话刚落“噗”的一声,掌柜发出“啊”的一声惨叫,接着便是人倒地的声音,一个破锣般的嗓音震得众人耳膜直响:“谁再说投降的话,我马宁儿立即送他归西!”
崔总管呵道:“好你个马宁儿!不经咱家同意,你竟敢把咱家的属下杀死,你好大的胆子!”
马宁儿冷笑道:“嘿嘿!他心里想得美的很,他跟那林清华没什么过节,若是他投降,或许还可以逃过一命,但我可不行了,我与林清华势不两立,他肯定饶不了我!所以,我只好把他杀了,也免得他动摇军心!”
刘风清道:“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我们还是想想怎么活着出去吧!”
屋子里沉默了下来,只有屋子外面那仍响个不停的枪声还在刺激着众人的神经。崔总管定了定神,说道:“依咱家看,好汉不吃眼前亏,我们还是投降了吧!”说完,他从袖管中拿出个火捻子,将桌子上的油灯点燃,然后走到窗户边,半蹲下身子,用手将窗户揭开一点,高声喊道:“别打了!我们投降!”连喊了三遍,外面的枪声终于渐渐的稀疏了下来,并最终停下,周围又恢复了平静。
崔总管舒了口气,他转过身子,望着屋子里的人,却发现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不一样,马宁儿满脸怒容的与三名部下站在屋子的最西边,恨恨的盯着他,而刘风清则看着马宁儿脚边的酒馆掌柜的尸体,脸上阴晴不定,而那十个倭人则站在屋子的东边,聚在一起窃窃私语。
马宁儿冷笑一声,说道:“总管是拿定了主意了?那就莫怪我辣手无情了!”他将手一挥,带着三名部下,手中高举腰刀,向崔总管扑来。
崔总管尖叫道:“你们敢!”他眼睁睁看着四把大刀向着自己的脑袋砍来,而自己剩下的两名亲随却抱着头缩在墙脚,他心中万念俱恢,只得闭上了眼睛。
“啪啪啪啪”四声枪响,崔总管又睁开了眼睛,他看到马宁儿的部下已经倒地,而马宁儿本人则手捂右胸,两眼直楞楞的盯着那些倭人,口中喃喃道:“你们你们”不等他说完,一名倭人走到他前面,抽出腰间的倭刀,双手握持,一刀将他劈死。
崔总管激动的抱住那倭人,说道:“小犬太君,多谢你的救命之恩!咱家若能活着回去,咱家一定向主子为您邀功!”
那叫小犬的倭人推开崔总管,用比较生硬的汉话说道:“你真是已经决定投降?”
崔总管道:“是啊!诸位与林清华并无过节,若是投降的话也许还有一线生机,我这也是为诸位着想啊!”小犬道:“我带着三十九名手下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完成主公交代的任务,现在任务已经失败,所以我已决定切腹自裁。不过在我自裁之前,我一定要把主公交给我的第二个任务完成!”
崔总管心中升起一丝异样的感觉,他迷惑的望着小犬,问道:“不知你主公交给你的第二个任务是什么?”
小犬望着手中的倭刀,缓缓说道:“主公交给我的第二个任务,就是在第一个任务失败的情况下,将所有的知情者全部亲手杀死!”
崔总管目瞪口呆的望着小犬,结结巴巴的说道:“你你”不等他说出第三个“你”字,小犬反手一刀,将崔总管的喉咙割断。崔总管难以致信的望着小犬,右手捂住喉咙上那发出嘶嘶声的伤口,左手拉着小犬的袖子,慢慢的倒了下去,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只有那两只死鱼眼还死死的盯着房顶。
见到突变乍起,刘风清急忙转身,想夺门而出,但他的手刚碰到门栓,就被小犬从背后砍了一刀,他惨叫一声,向前扑倒。小犬的这一刀正砍在刘风清的腰椎上,刘风清的腰椎断成两段,但一时
却又死不了。
小犬看了看倒在地上的刘风清,本想上前补上一刀,将他砍死,但他随即又改变了主意。小犬脸带阴笑,一脚踏在刘风清的腰上,狠狠的踩了几脚。每当他踩一脚,刘风清就发出一声惨叫,而小犬就会大笑一声。折腾了片刻,看到差不多了,小犬双手高举倭刀,左边一刀,右边一刀,将刘风清从腰部砍为两段,然后后退几步,得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
刘风清已经没有力气惨叫了,他的脸向着屋子内侧,大口大口的喘气,两只眼睛求助的望着崔总管的那两名亲随,像是在企求他们快来帮自己一把,好让自己早一点摆脱这种痛苦。
但那两名亲随早已被另外的那些倭人抓住,他们被摁在地上,双腿跪在沾满血污的地面上,而身子则被死死的按住,向前探出。
小犬走上前去,举起倭刀“咳咳”两声暴呵,便将两人的人头砍下。小犬提着两颗人头,走到刘风清身边,将人头放在他的背上,然后将刘风清的头拨起来看了看,并满意的点了点头。
此时的刘风清已经接近死亡的边缘了,他的视觉和听觉已经很模糊了,但小犬接下来的话还是被他听见了。小犬提着刘风清的耳朵,大声说道:“主公说得不错,你们这些支那人只配让我们大和武士来练刀!我相信,在我们精明的主公的带领下,我们大和民族一定会统治全世界!不仅朝鲜是我们的,而且支那也是我们的!我们要奉天皇定都北京!你们这些支那男人将永远做我们大和的奴隶!你们支那女人将永远在大和武士的胯下呻吟!哈哈哈!”小犬笑了几声后,声音一变,说道:“今天你很幸运,因为你将是第一个看到大和武士切腹自裁的支那人!你快睁大眼睛好好的看着吧!”
小犬后退几步,用日语向着那些倭人下达了命令,接着他们便跪坐成两排,放下手中的倭刀,又从腰间抽出短刀,将短刀恭敬的放在身前的地上。小犬又下达了一个命令,那些倭人就纷纷解开上衣,然后从地上拿起短刀,对准自己的腹部。小犬深深的吸了口气,接着下达了第三个命令,同时猛得将短刀刺向自己的腹部,而那些倭人则跟在他的后面,用同样的方法切腹自裁。
钻心的疼痛使得小犬大叫一声,他咬着牙,用力的把短刀向下划去,当刀到达肚脐下方时,小犬又吸了一口气,但气还没到他的肺中就被痉挛着的胸腔压了出来,他知道自己已经挺不住了,于是不再等候,用尽最后的一点力气,将刀柄向左侧转动,使刀锋偏向左腰,接着用力将刀向左边拉。让小犬感到遗憾的是,刀只向左边划了两指宽就再也动不了了。他心中暗暗叹气,想道:“没办法了,看来我还是不能像先贤那样把刀拉到腰边啊!不过,这样也不错了!起码也让支那人见识见识大和武士的视死如归的精神!”他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抬起头,望向刘风清,想看看他的惊异的表情,但让他失望的是,刘风清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死了,只有那两只死不瞑目的眼睛还死死的盯着他,脸上似乎还带着一丝古怪的笑容,像是在嘲笑他的愚蠢。
激战过后的春夜显得那么的寂静,月亮仍旧躲在乌云里,不肯露面。林清华在一群近卫旅士兵的簇拥下进了后院,他来到一间亮着灯的屋子外边,借着一盏卫兵提着的灯笼,看着那屋子门缝中流出的血。
一名近卫旅的军官向林清华报告:“刚才就是这间屋子里发出的投降的声音,我听到声音,就命令士兵们停止射击,等他们出来投降。但等了很久也没见有人出来,不过,后来从屋子里传出来几声惨叫,接着就是一片安静。我不敢擅自做主,所以就派人去向您请示。”
林清华道:“大家后退,你带领五名士兵把门撞开!”
待林清华他们后退了十步之后,五名身强力壮的士兵走上前来,轮流撞门,终于将房门撞开。等他们进去搜索一阵之后,那军官又跑到林清华跟前,说道:“报告!屋子里的人已经全部死了!不过他们的死状有些奇怪!”
林清华带着阎尔梅走进屋子,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众人不得不捂着鼻子,仔细查看屋子里的尸体。
屋子里那些倭人的尸体立刻证实了林清华的预感,他走到一具倭人尸体边,蹲下身子,看着插在那尸体腹部的短刀。阎尔梅在他身后弯下腰,道:“侯爷为何对这些尸体这么在意?”
林清华回头望了一眼阎尔梅,然后指着那短刀,说道:“这种刀叫‘肋差’,是日本武士专门用来切腹自杀用的,所以我看这些人很可能是倭人,你再仔细看看他们腹部的伤口,先是一刀拉下来,接着再向左划一刀,这正是倭人武士典型的自杀方式。”
阎尔梅道:“哦?这么说来,侯爷刚才猜得没错了。”
林清华点点头,随后站起身子,走到屋子西边的一具光头尸体旁,对洪熙官道:“洪兄,你看看他是谁?”
洪熙官从刘风清的尸体边站起身来,走到林清华身边,看着那地上的尸体,惊讶的说道:“果然是马宁儿!真没想到,他竟然会死在这里?”
最后一个走进屋子的方世玉将一具倭人尸体的上衣剥下,仔细看了看,接着又把另一具倭人尸体的上衣剥下,他喊道:“快来看哪!这些倭人的肩膀上都有奇怪的文身!”
林清华与洪熙官走了过去,顺着方世玉的手指,看着两个倭人尸体肩膀上的文身。只见在两人的右臂肩膀上均纹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龙,不过这龙既不是金色的,也不是青色的,而是黑色的!
林清华又命人将其他倭人尸体的上衣剥下,发现这些倭人均有这样的黑龙文身。林清华看着那些黑龙,心念闪动,心中似乎像是抓住了点什么,但一时又想不起来。当他冥思苦想之时,思绪却被阎尔梅的喊声打断:“侯爷,你看这些枪,似乎一点也不比镇虏军中最好的快枪差呢!”
林清华接过阎尔梅递过来的一支短枪,他皱着眉头看了看,十分熟练的拉开了这支枪的枪栓。阎尔梅道:“侯爷请看,此枪的外观虽与快枪不同,长度也只有一尺多,但其子弹好象也是从后面装填的。不过它的子弹却与快枪完全不同,好象完全是纸做的!”他顺手递给林清华一发子弹。
林清华接过子弹,熟练的把子弹塞进枪膛,然后再把枪栓推回去。看着他熟练的操作,阎尔梅道:“侯爷好象对此枪十分熟悉啊!”林清华当然熟悉这种枪,对于他这个枪迷来说,大名鼎鼎的“德雷泽击针枪”怎么能不认识?不过德雷泽击针枪是一种步枪,是由普鲁士枪械设计师德雷泽于十九世纪中叶发明的,后来被普鲁士军队秘密装备,并在随后的普奥战争和普法战争中大显身手,是后世“枪机旋转后拉式步枪”的鼻祖。虽然林清华手里拿着的这种短枪只有一尺多长,与德雷泽击针枪的外观差别很大,但枪的结构和子弹的外形完全一样,根本就是德雷泽击针枪的缩小版!
想到这里,林清华迅速拉开枪栓,用扳机护圈前方的一个小钩子将枪膛内的子弹勾出,然后小心翼翼的把子弹外面的纸壳剥开,将火药倒掉,露出前端的铅弹头。他仔细的用手轻轻摸了摸弹头底部,发现那上面贴着一张纸,而纸的里面似乎还包着一些东西。“没错,这就是底火!”林清华心里暗暗想道。德雷泽击针枪所用的子弹为纸壳,纸壳里包着火药,但与后世步枪子弹不同的是,它的底火不在弹壳底部,而是位于弹头的底部,击发时,长长的击针必须先刺破纸壳,穿过纸壳中的火药,然后再撞击弹头的底部,使底火爆燃,点燃火药,弹头才能被发射出去。正因为如此,所以这种枪的击针必须做得很长,而且头部必须很尖,以便刺破纸弹壳,因此这种枪被形象的称为“针枪”
林清华不明白,为什么历史上记载的清清楚楚的十九世纪的枪会出现在这个时代。他看着手里的短枪,又看了看那些倭人尸体上的黑龙文身,越发的糊涂了“难道历史上的这个时代,已经有人发明了实用的后装枪?”他的心里冒出了这个古怪的念头。
早春的夜晚仍是那么的寒冷,月亮隐隐露出半张脸,透过一层薄雾似的淡云,将冷冷的、模糊的光亮洒在幽暗的街道上,使得漆黑的街道显得愈发的寒冷,冷清清的街道上看不见一个人,街道两边的店铺也早已关门,只有少数店铺的窗户还透出昏黄的灯光。威武肃穆的扬州府衙也紧闭大门,只有那两个高高挂起的灯笼,将那府衙门楣上挂着的匾额照得惨白。
忽然,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打破了街道的平静,伴随着脚步声,两个黑影由远至近,渐渐的接近了扬州府衙门。从两人的跑步姿势来看,他们中的一人似乎有些瘸。两人终于气喘嘘嘘的跑到了衙门口,借着府衙门口挂着的那两盏白纱灯笼,可以分辨出他们均是十四五岁的少年。那腿有些瘸的少年一瘸一拐的走到衙门边的鼓旁,拿起鼓锤就要敲鼓。这时,另一名少年跑上几步,抢下他手里的鼓锤,说道:“别敲鼓,免得惊动了坏人!咱们还是敲门吧!”那瘸腿的少年这才醒悟过来,便与那少年一起来到门前,用力的拍击大门。
往常这个时候,扬州府衙里一定是漆黑一片了,但此时,衙门最西边的一间厢房里却还亮着灯,厢房的门口站着三十几名士兵,他们正面朝外,手端快枪,成扇形散开。厢房的里面,林清华右手端着盏油灯,正与史可法和阎尔梅聚精会神的研究着一张地图,三人不时在地图上指指点点,而史德威则坐在一张太师椅上,借着另一盏油灯,仔细的把玩着一支精致的手枪,在他身边的一张茶几上,则放着一支已经大卸八块的快枪。
林清华用左手指着地图,低声说道:“根据我得到的消息,郑芝龙水师至少拥有大小舰船两百余艘,实力不可小视,如果他也与潞王勾结在一起的话,那么我们就很难渡过江去了。”
史可法道:“依我看,郑芝龙深受大明皇恩,应该不会与那些奸险小人一样忘恩负义。当年若不是朝廷给他一条活路,将他招安的话,恐怕他早就被朝廷水师剿灭了。”
阎尔梅道:“大人未免太过托大。想那郑芝龙不过是海盗出身,杀人放火,谋财害命的事可没少干,当年他之所以会向朝廷投降,实在是因为走投无路,再也无法继续与朝廷水师相抗。对于这种人,千万不可太过信任。还是按照我的办法,从刘良佐的小儿子身上下手,那可是他的心头肉,不怕他不从。”
史可法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朝廷用了他,就不能再疑神疑鬼,况且自从他受了朝廷的招安后,为朝廷剿灭了不少的水寇海盗,可见其人堪用。至于刘良佐那边,可以双管齐下,以确保万无一失!”
史德威听到这里,站起来,走到三人身边,将手枪还给林清华,说道:“义父所言极是!前几年朝廷派我去福建协助剿灭海盗时,我曾与郑芝龙的儿子郑森同在一个军营住过半年,也经常见到那郑芝龙。虽说郑芝龙是海盗出身,可他对朝廷还是很感恩的,经常把感恩的话挂在嘴上,几乎每见我一面,他都要唠唠叨叨的罗嗦半天,搞得我耳朵里都快磨出茧来了!”
阎尔梅还想再说,但被史可法制止了。史可法说道:“阎兄的意思我知道,但事已至此,若不冒险的话,那么就很难再有机会了。我已经决定了,就按照德威的话去做,派他潜往郑芝龙水师,想办法联络上郑森和郑芝龙,把他们拉到我们这边,共同勤王!”说完,他转身望着史德威,双手搭在史德威的肩膀上,说道:“德威,你所肩负的使命重大,事关皇上生死、社稷兴衰,千万不可马虎,一定要办的妥妥当当!”
史德威道:“义父放心!孩儿一定谨记义父的教诲,决不让义父失望!”看到史可法欲言又止,史德威继续说道:“孩儿深受义父教诲多年,虽说无法像岳武穆那样轰轰烈烈的干一番大事业,但这精忠报国的念头却是有的,此次前去联络,成功最好,但若不成功,孩儿也决不给义父丢脸!孩儿必定杀身成仁!”
史可法并不再多说话,他只是挥了挥手,简单的说了句:“快回屋准备准备!等会儿拿着侯爷的手令出城。我等你的好消息!”
史德威正想转身离去,林清华却喊住了他,说道:“史兄别急,你此去险地,实在是很危险,身上还需带上些防身的利器。不如把我这两支手枪带去,虽说起不了大的作用,但总比没有强。等你回来后,这两支枪就算是我送你的见面礼好了!”说完,他便从腰上解下熟牛皮制成的武装带,将随身所带的两支手枪和二十发子弹一并交给了史德威。
史德威接过武装带,将其系好,向着林清华抱拳道:“多谢侯爷赐枪!史某定不负侯爷重托!”
史德威刚离开没多久,林清华他们就听见从门口隐隐传来敲门声,林清华吩咐卫兵前去查看。不多时,一名卫兵便走进厢房,向三人行了个军礼,说道:“报告!门外有两个小孩儿,他们说有要紧的事要禀报!我问他们何事,但他们却不肯说,只说要见威毅侯身边的亲信。”
林清华道:“哦?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呢?你去把他们带进屋来,我要问他们话!”
两个少年很快就进了屋,看起来他们有些紧张,但又有些好奇,不时的用眼睛东张西望。那卫兵说道:”你们不是要向威毅侯禀报吗?站在你们面前的就是!还不快把要说的话说出来!“
望着面前站着的三个人,两人一起跪下,其中一人道:“小人赵俞洪拜见威毅侯大人!”说完便开始磕头,并用手拧了一下另一个少年。那少年被他一拧,方才醒悟过来,于是也开口道:“小人小人小瘸子拜见威毅侯大人!”说完也开始磕头。
林清华忙走上前去,扶起二人,道:“我最受不了别人给我下跪,快起来!”
待二人站起,林清华才问道:“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小瘸子用胳膊肘捅了捅赵俞洪,赵俞洪回过神来,说道:“小人是来向大人告发坏人的!有人想要谋害威毅侯大人!”
听到这话,三人均是一楞,对望一眼之后,林清华说道:“是谁要害我?你们怎么知道的?”
赵俞洪立即把他在酒馆里偷听到的话一字不漏的讲了出来,直听得厢房里的人大惊失色。待他讲完,林清华立刻吩咐一脸惊讶的卫兵:“你快去传达命令!从现在开始,这里所有的人都不许吃东西,也不许喝水,同时派人把厨房、水井、粮仓严密的看管起来,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许靠近这些地方,而且也不许离开衙门!”
史可法接口道:“还需派人保护扬州知府,以免被人所害。”
林清华点点头,转头向卫兵说道:“你再派十名卫兵,到后院保护吴知府全家。”
阎尔梅皱着眉,说道:“‘血滴子’?是什么东西?”
林清华道:“好象是多尔衮成立的一个暗杀组织,好象是为了杀我而专门成立的,我已经躲过一次暗杀了。”
史可法道:“事不宜迟,应该趁着歹人还没觉察,立即出动兵马,将歹人一举拿下!”
林清华与阎尔梅点头齐道:“正是!”夜更黑了,天更冷了。负责守卫扬州南门的丁把总惬意的站在城门洞外撒了泡尿,他扎好裤带,并将腰上的腰刀紧了紧,随后立即转身跑回城门洞,一边用力挤向那堆篝火,一边嚷嚷道:“快给老子让让!才离开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你们就把老子的位置给占了,想让老子冻死啊?”
一名小兵向一侧挪了挪,说道:“把总坐这儿吧,我这里稍微宽敞点。”
丁把总满意的坐了下来,拍着那小兵的肩膀,说道:“不错!跟了老子才不到半年,就这么体贴上司,你小子有前途!赶明儿老子去逛窑子的时候,一定把你带上,让你这个童子开开眼!”
坐在丁把总对面的一名络腮胡子的老兵摸着胡子说道:“丁把总,你还是别带他去了吧,他一个十五岁的小毛孩子懂个啥?万一染上花柳病,我可怎么向他爹交代?”
那小兵不服气,说道:“老舅,我可不是小毛孩子了!你看,我嘴上的胡子又长了一点儿。”
丁把总哈哈大笑,道:“是啊,是啊!小毛身上的毛是长了不少,不过我猜你别处的毛可能更多一些吧?”
听到丁把总这样说,围坐在篝火边的十几个士兵一起哄笑起来,你一言我一语的和那小兵开玩笑。众人说笑了一阵,才渐渐平静下来,那络腮胡子的老兵问道:“丁把总,你说这威毅侯为什么把咱们又调回来守城门?”
丁把总道:“这个嘛,依我看不外乎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因为现在已无战事,北边的刘泽清已经人头落地,再也不能来这扬州宿娼,而那南边的朝廷军队则被黄将军挡在长江以南,所以咱们扬州可以说固若金汤;另一个原因嘛,我听说鞑子又再蠢蠢欲动,好象要进攻山东,李成栋将军在山东的人马不多,虽说黄将军在山东也驻扎了几万兵马,但兵力还是略显单薄,所以威毅侯才会命镇虏军重新集结在一起,准备择日北上,支援山东,这样一来,这守城门的活不就又落回咱们弟兄们肩膀上了吗?”
小毛插嘴道:“这样也好,我就喜欢守城门,又不累,又时不时的有些油水可捞!前些天可把我给累坏了,早上天不亮就起来跑操,晚上天黑了还要跑操,被子叠不好还要再罚跑操,这镇虏军的军官可真是厉害!”
丁把总伸出右手,在小毛后脑勺上拍了一下,说道:“你个小毛孩子懂什么?这叫‘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威毅侯说的!这跑步可不是白跑的,别的不说,万一打败了,你也可以跑得快点儿啊!大家说是不是?你还别抱怨,要搁平时,那镇虏军还懒得管你呢!要不是前些日子刘泽清南犯扬州,形势危急,威毅侯才不会命令镇虏军来训练你们这群兵痞呢!”
小毛揉着后脑勺,咕哝道:“我不是说了吗,我不是小毛孩子了!丁把总,你平时不是最看不起当官儿的吗?为什么你对威毅侯这么看得起?”
丁把总道:“你还别说,我丁海风现在最佩服的就是威毅侯了!他老人家不仅轻轻松松的打败了刘泽清那老匹夫,而且还把这乱哄哄的扬州城治理的井井有条,那些当官的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落腮胡子的老兵又摸了摸胡子,说道:“我看今天镇虏军似乎又平静下来了,好象又不打算向北开拔了,却不知是什么原因?”
丁把总摇了摇头,说道:“我也不太清楚,大概是缺少粮草补给吧。哎,我说老张头儿,你一个小小的火头军打听这些军情干什么?你只要把你那野菜老鼠马肉汤做好就行了,昨天我觉得那汤里的盐似乎放得少了,咱们这离那盐场可不远,你可别吝啬。”
老张头儿正想分辩,众人却听到一阵脚步声传来,他们抬头一望,借着城门边插着的那些火把的亮光,看见一群镇虏军士兵正全副武装的向他们跑来,离城门已不过十余丈。
众人傻楞楞的站起来,看着那些士兵跑进城门洞。
一名镇虏军的军官跑到丁把总身边,先敬了个军礼,然后说道:“我是近卫旅一团一营的副营长,奉威毅侯手令,由我们接管城门的防御,你们也别离开,就在这里协助我们。这是威毅侯的手令,请过目。”说完,从衣服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纸,递给丁把总。
丁把总唯唯诺诺的接过手令,说道:“长官有什么吩咐尽管说,兄弟们一定照办。”他看也不看那手令,反正也不识字,想来那镇虏军也不是假冒的。
就在这支镇虏军部队接管扬州城南门的时候,扬州城的其它城门也同时被镇虏军部队接管,而驻扎于城内的镇虏军则在军官的带领下,从军营倾巢而出,一共两千余人,向着城东快速移动,与林清华亲自率领的五百近卫旅部队合兵一处,一同向城北开进。
此时的扬州城北的“老酒缸酒铺”里却是一片安静,掌柜的已经睡下,整个店面漆黑一片,只有后院的几间屋子里仍然亮着灯。
崔总管坐在太师椅上,身子斜靠在椅子背上,左手拿着个桂花糕,右手则端着一杯清茶,一边嚼着那美味的桂花糕,一边品尝着沁人心脾的香茶。在他的跟前,刘风清则不停的走来走去,一刻也不得安静。
崔总管吸了一口茶,用力的漱着口,同时把半个没吃完的桂花糕和空了的茶杯放到桌子上,然后仰起头,将口中的茶水一口咽下,从袖管中掏出块手帕,仔细的擦了擦嘴。他望着走来走去的刘风清,缓缓的说道:“风清啊,你别像个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走来走去好不好,看得咱家的眼都花了,快坐下来,品一杯清茶,吃几个花糕,好好的享受享受。”
刘风清停下来,转身望着崔总管,抱拳道:“总管经的风浪比风清多得多,自然能做到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让风清好生佩服!”
崔总管嘿嘿冷笑几声,说道:“你们这些小猴儿崽子,就是不能安下心来,看来还要多历练历练。咱家你们就先别学了吧,你们还是先学学那些倭人武士吧,别的不说,光他们那手活吃生鱼的本领就够你们学上些时候的!”
刘风清压下心中涌起的厌恶感,走上几步,低声说道:“那些倭人靠得住嘛?”
崔总管道:“这你就别操心了,主子的好几个对手都是他们干掉的,当真是干净利落,没露半点马脚。这次若是那下药的计策起不了作用,就全靠他们了!当然了,还有那些北边来的人。”
天上的乌云又浓了起来,将月亮完全遮住了,原本还有些光亮的街道上顿时变得漆黑一片。城北的一条东西走向的街道上,两只白纱灯笼一东一西向一起靠拢,灯笼的光将那两个提灯笼的衙役那有些发青的脸照得煞白,他们两人均是一步一回头,要不是跟在他们身后的镇虏军军官们的低声呵斥,恐怕他们已经丢下灯笼逃之夭夭了。
一段不到两百丈的街道,两名提灯笼的衙役硬是走了一柱香的时间才走到一起。两盏灯笼的光使得周围亮了起来,一身戎装的林清华在灯光下暴露无疑。他拉着另外六名衙役,说道:“你们给我听好了!你们悄悄的走到这酒馆周围的民居边,轻轻的敲门,把百姓们都给我转移到别处,一定要给我小心,绝对不能弄出一点响声!”
那六名衙役的脸色显然比那两个提灯笼的好不了多少,但他们也只能压住心中的恐惧,口中连连应合。林清华见他们仍有些害怕,于是安慰他们道:“别害怕,只要不发出响声,就没事,况且你们身后还有士兵跟着呢,一旦有事,他们会保护你们的。只要你们完成了任务,我就给你们一人发五十两银子做奖赏。”
不知是林清华的安慰起了效果,还是那五十两银子的赏格起了作用,六人的脸色渐渐的平静下来,其中一人拍着胸脯低声说道:“请侯爷放心!小的们一定将此事办妥!”
林清华道:“很好!你叫什么名字?这里的居民你全认识吗?”
那衙役道:“小人名叫张燔,这里的居民小人认得一大半,其他的兄弟们也认得不少。”
林清华道:“那好,你们现在就去吧,记住,一定不要发出任何声音!”
六人随即将手中的小灯笼点燃,在镇虏军士兵的保护下,分头去疏散附近的居民。
阎尔梅来到林清华身边,看着那些衙役们的背影,说道:“阎某对侯爷真是佩服万分,侯爷无时无刻不将百姓放在心上,实在是难得的青天!只是这样一来,若是让那些歹人得到风声,恐怕于抓捕不利。”
林清华道:“那些歹人若是跑了,那也没什么,像我这样的人,得罪的人很多,随时都有人想谋害的,消灭了这伙人,自然还有下一伙人。若是将他们逼急了,恐怕会狗急跳墙,附近的百姓就遭殃了,所以这个险必须冒!”
听完这些话,阎尔梅低头不语,他用眼角瞥瞥身边的林清华,又想想平日里在南京官场上见到的那些官老爷们,心思激荡,暗暗想道:“此人既会打仗,也能爱护百姓,若是大明的官员都像他一样,何愁鞑虏不灭?何愁天下不安?何愁百姓们不安居乐业?”
张燔走到一家住户门前,轻轻的敲了敲门,低声说道:“沈寡妇,快开门啊!”屋子里的灯亮了起来,里面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谁呀?这么晚了,想干什么?”
张燔道:“是我,张燔!”
屋子里的人显然靠上了门板,将那门板碰出一声轻响,那女人说道:“哎呀!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你这个死鬼!你不是说今晚不来吗?为什么现在又跑过来了?是不是被哪个小骚蹄子从被窝里赶出来了!”
张燔尴尬的笑了笑,转头望着身边的那六名士兵,但他却发现那些士兵们的脸上却没有一丝的异样,他只好轻轻的咳嗽了两声,以掩盖自己的尴尬。他望着那些士兵们手上的枪,心里寻思:“听说这枪挺厉害,眨眼的工夫就能打出好几发子弹,打败刘泽清就全仗着这玩意儿了!”他又伸手摸了摸袖管里的那个金元宝,暗自庆幸幸亏自己今晚不打算动手,而是带上了十两金子,想到那翠红楼摆摆威风,不然的话,连这十两金子也别想带出衙门。
想到这里,张燔已经在心里暗暗的打定了主意,他又敲了敲门,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给我扮骚!快开门!要不然我以后就不来了!你的豆腐房也就等着那些青皮来砸吧!”
门“咯吱”一声开了,屋子里出来个二十已过、三十不到的女人,她下身穿着红棉裤,上身则只披了件碎花棉袄,粉红的肚兜露出了一大半,胸前两团白花花的肉若隐若现。她本来是满脸的媚笑的,但当她看清眼前的景象时,仍是忍不住张开嘴尖叫。幸亏张燔有先见之明,不等女人叫出声来,就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同时低声呵道:“别喊!再喊就把你军法从事!”
那女人点了点头,用一双还算好看的丹凤眼望着张燔身后的那六名士兵,但让她有些奇怪的是,那些士兵眼观鼻,鼻观心,就像是她并不存在一样,与她平日里见到的那些兵痞截然不同。
疏散行动开始时进行的很顺利,众人由远至近,将百姓们都转移到了两条街以外,当衙役和士兵们向百姓们讲明情况后,百姓们也比较的配合,毕竟打仗可不是闹着玩的,先保住小命要紧。但最终还是出现了混乱,先是一些小孩子哭了起来,接着一些狗也叫了起来,顿时周围乱成一片。
见此情景,林清华知道再也不能悄悄的行动了,他将手一挥,命令身边的几名军官:“快!全都给我冲上去!把酒馆给我围起来!你率领四百近卫旅士兵上房顶!其他人留在地面,并协助衙役们疏散百姓!”
当张燔正在安慰沈寡妇的时候,崔总管正斜靠在太师椅上,品尝着盘子里的金丝蜜枣。他毫不将身边刘风清那古怪的眼神放在眼里,只是一颗接一颗的将蜜枣扔向空中,然后再准确的用嘴接住。他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到现在为止,他已经这样吃了十几个蜜枣了,没有一个落到地上。
刘风清再也忍不住了,他打了个哈欠,小心翼翼的问道:“总管若是无事,小人就去睡了。不如小人先服侍总管安歇?”
崔总管停下动作,手里捏着个蜜枣,说道:“你去睡吧,别管咱家了。每当咱家要替主子除去对手的前几天,咱家都不会在夜里睡觉的,这是咱家的习惯。”
刘风清抱拳作揖道:“那小人就先去睡了,总管若有什么吩咐,就派亲随去喊小人!”说完,他转身去开门,而崔总管则继续抛蜜枣。
刘风清的手还没碰着门,外面就响起一阵狗叫声,两人均是一惊,崔总管嘴里含着个蜜枣,含混的说道:“怎么回事儿?你出去看看!”
刘风清刚走到天井中,还没到后院的门口,从院子外便冲进来一个亲随,将他撞了个满怀,那亲随却并不停步,而是急匆匆的冲进崔总管的屋子。一进屋子,那亲随就喊道:“总管,不好了,我们被人给包围了!”
崔总管刚把一颗蜜枣咽到一半,听到这话,他心中一惊,那颗蜜枣立刻卡在喉管中,进也不是,出也不是,直噎得他连翻白眼。
刘风清跑过来,又是拍后背,又是抠喉咙,好不容易才将快要咽气的崔总管救了过来。崔总管吐出那颗蜜枣,狠狠的用脚踩了几脚,接着“啪”的一声给了那亲随一个耳光,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你个小猴儿崽子!跟你说多少次了?遇事不可惊慌!你倒好,差点让咱家噎死!”
刘风清继续拍着崔总管的后背,问那亲随:“别楞着了!快说,什么人把我们包围了?有多少人?”
亲随捂着脸,说道:“外面太黑,看不清,但似乎人不少,总有上千人的样子。我正在院子边值夜,听到狗叫,就跑出去看,结果看见这附近的百姓都在往外跑,同时有不少人却从远处向我们这里冲来,手里似乎还拿着家伙!”
崔总管跳过去,又扇了那亲随一个耳光,道:“那你还不快去把人都叫过来!快传咱家的命令,所有的人全都拿家伙,一定要保护好咱家!”
酒馆附近的混乱终于结束了,人们的喊叫声和犬吠声渐渐远去,而士兵们也已经各就各位,就等着林清华一声令下了。
一名镇虏军的军官站在最靠近酒馆的一间民居的房顶上,双手成喇叭状拢在嘴边,向酒馆里高声喊着:“酒店里边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镇虏军包围了!不想死的就快把兵器扔掉,高举双手,慢慢的走出来!给你们一柱香的时间,若到时候你们不出来,我们就进攻了!”
崔总管强自镇定,他召集部下,命令他们分成三组向外冲,而他自己则在几名亲随的护卫下,跟在其中一组后面突围。
那镇虏军军官见酒馆中无人应话,只得又再向里边喊话:“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再不出来我们就进攻了!”话音刚落“啪”的一声枪响,一颗子弹呼啸着从他耳边飞过,吓得他猛的蹲下身子。
随着这一声枪响,酒馆内外的枪声顿时响成一片,包围酒馆的镇虏军士兵从房顶、屋脚和周围的民居中向酒馆中开枪,而崔总管的部下则从酒馆的窗户和围墙上向外射击。虽然四周漆黑一片,双方均是盲目射击,但伤亡仍是不可避免的出现了。
崔总管随着一组人刚冲到酒馆的门口,就被一阵乱枪打回,他只得率领众人龟缩在后院,凭借着手中的火器负隅顽抗。他命令部下从围墙上翻过去,但除了在墙脚留下一堆尸体之外,一无所获。
林清华见酒馆店面中的敌方火力消失,猜测敌人可能已退往后院,遂命令部队开始突入店中。近卫旅的一个排顺利的冲进了店内,但随后就被敌人的猛烈火力挡在了店面与后院之间的一扇院门后,无法继续向前突击。
见到敌人的火力如此之猛,林清华心里暗暗吃惊,因为从火力的强度来判断,他估计敌人最少有两三百人之多,但根据那两个少年的情报来看,这里的人最多只有七八十人而已。“莫非他们又来了援军?”林清华心里嘀咕着。站在他身边的洪熙官说道:“不如放火烧吧!”
林清华摇头道:“若是放火把店里的人都烧死了,恐怕得不到有用的情报。依我看,还是再打一阵再说,最好是能抓几个活口。”
战斗仍然进行的十分艰难,虽然打头阵的都是近卫旅中的士兵,他们手中的快枪装填子弹的速度比燧发枪快的多,火力也猛的多,但敌人手里的枪似乎也不差,双方真正是棋逢对手。
林清华只好改变策略,他命令店外的士兵分成两组靠近围墙,一组负责掩护,一组负责向后院扔手榴弹,以掩护进攻的近卫旅士兵。
此招一出,很快就见效了,后院中的敌人被身边不时爆炸的手榴弹炸得鬼哭狼号,他们手中火器的火力立刻减弱了不少,店面中的近卫旅士兵则迅速利用这个机会,推倒一段内墙,蹲在只剩下半截的墙后,向角落里的敌人猛烈开火。
崔总管蹲在由几名亲随组成的人墙后,双手抱头,在“嗖嗖”呼啸飞行着的子弹中瑟瑟发抖,他口中不断的念叨着:“大慈大悲,观音菩萨,玉皇大帝,太上老君,东海龙王,王母娘娘,托塔天王,如来佛祖”不等他把自己编的这段“经文”念完,站在他身边的三名亲随接连发出几声惨叫,并向后扑倒,其中一人正好倒在崔总管的肩膀上。
崔总管发出一声怪叫,双手抱头,连滚带爬的向离自己最近的一间黑漆漆的屋子奔去,一头撞开虚掩着的房门,便再也不出来了。此时他的部下只剩下了三十几人,他们见到崔总管已经跑进了屋子里,便再也顾不得开枪还击,也跟着向屋子里跑,但只有十余人跑了进去,剩下的则在如雨的子弹的攒射下,做了枪下之鬼。
刘风清最后一个跑进屋子里,他转身“砰”的一声将门关上,把门栓插好。屋子里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到众人那沉重的喘息声。刘风清喘了几口气,然后蹲了下来,咽了口吐沫,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崔崔总管,你还好吗?”
一个同样气喘嘘嘘的声音答道:“咱家没事,你们快想主意,让咱家生离此地!”
这时,酒馆的掌柜说道:“不如投降了吧!”
他的话刚落“噗”的一声,掌柜发出“啊”的一声惨叫,接着便是人倒地的声音,一个破锣般的嗓音震得众人耳膜直响:“谁再说投降的话,我马宁儿立即送他归西!”
崔总管呵道:“好你个马宁儿!不经咱家同意,你竟敢把咱家的属下杀死,你好大的胆子!”
马宁儿冷笑道:“嘿嘿!他心里想得美的很,他跟那林清华没什么过节,若是他投降,或许还可以逃过一命,但我可不行了,我与林清华势不两立,他肯定饶不了我!所以,我只好把他杀了,也免得他动摇军心!”
刘风清道:“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我们还是想想怎么活着出去吧!”
屋子里沉默了下来,只有屋子外面那仍响个不停的枪声还在刺激着众人的神经。崔总管定了定神,说道:“依咱家看,好汉不吃眼前亏,我们还是投降了吧!”说完,他从袖管中拿出个火捻子,将桌子上的油灯点燃,然后走到窗户边,半蹲下身子,用手将窗户揭开一点,高声喊道:“别打了!我们投降!”连喊了三遍,外面的枪声终于渐渐的稀疏了下来,并最终停下,周围又恢复了平静。
崔总管舒了口气,他转过身子,望着屋子里的人,却发现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不一样,马宁儿满脸怒容的与三名部下站在屋子的最西边,恨恨的盯着他,而刘风清则看着马宁儿脚边的酒馆掌柜的尸体,脸上阴晴不定,而那十个倭人则站在屋子的东边,聚在一起窃窃私语。
马宁儿冷笑一声,说道:“总管是拿定了主意了?那就莫怪我辣手无情了!”他将手一挥,带着三名部下,手中高举腰刀,向崔总管扑来。
崔总管尖叫道:“你们敢!”他眼睁睁看着四把大刀向着自己的脑袋砍来,而自己剩下的两名亲随却抱着头缩在墙脚,他心中万念俱恢,只得闭上了眼睛。
“啪啪啪啪”四声枪响,崔总管又睁开了眼睛,他看到马宁儿的部下已经倒地,而马宁儿本人则手捂右胸,两眼直楞楞的盯着那些倭人,口中喃喃道:“你们你们”不等他说完,一名倭人走到他前面,抽出腰间的倭刀,双手握持,一刀将他劈死。
崔总管激动的抱住那倭人,说道:“小犬太君,多谢你的救命之恩!咱家若能活着回去,咱家一定向主子为您邀功!”
那叫小犬的倭人推开崔总管,用比较生硬的汉话说道:“你真是已经决定投降?”
崔总管道:“是啊!诸位与林清华并无过节,若是投降的话也许还有一线生机,我这也是为诸位着想啊!”小犬道:“我带着三十九名手下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完成主公交代的任务,现在任务已经失败,所以我已决定切腹自裁。不过在我自裁之前,我一定要把主公交给我的第二个任务完成!”
崔总管心中升起一丝异样的感觉,他迷惑的望着小犬,问道:“不知你主公交给你的第二个任务是什么?”
小犬望着手中的倭刀,缓缓说道:“主公交给我的第二个任务,就是在第一个任务失败的情况下,将所有的知情者全部亲手杀死!”
崔总管目瞪口呆的望着小犬,结结巴巴的说道:“你你”不等他说出第三个“你”字,小犬反手一刀,将崔总管的喉咙割断。崔总管难以致信的望着小犬,右手捂住喉咙上那发出嘶嘶声的伤口,左手拉着小犬的袖子,慢慢的倒了下去,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只有那两只死鱼眼还死死的盯着房顶。
见到突变乍起,刘风清急忙转身,想夺门而出,但他的手刚碰到门栓,就被小犬从背后砍了一刀,他惨叫一声,向前扑倒。小犬的这一刀正砍在刘风清的腰椎上,刘风清的腰椎断成两段,但一时
却又死不了。
小犬看了看倒在地上的刘风清,本想上前补上一刀,将他砍死,但他随即又改变了主意。小犬脸带阴笑,一脚踏在刘风清的腰上,狠狠的踩了几脚。每当他踩一脚,刘风清就发出一声惨叫,而小犬就会大笑一声。折腾了片刻,看到差不多了,小犬双手高举倭刀,左边一刀,右边一刀,将刘风清从腰部砍为两段,然后后退几步,得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
刘风清已经没有力气惨叫了,他的脸向着屋子内侧,大口大口的喘气,两只眼睛求助的望着崔总管的那两名亲随,像是在企求他们快来帮自己一把,好让自己早一点摆脱这种痛苦。
但那两名亲随早已被另外的那些倭人抓住,他们被摁在地上,双腿跪在沾满血污的地面上,而身子则被死死的按住,向前探出。
小犬走上前去,举起倭刀“咳咳”两声暴呵,便将两人的人头砍下。小犬提着两颗人头,走到刘风清身边,将人头放在他的背上,然后将刘风清的头拨起来看了看,并满意的点了点头。
此时的刘风清已经接近死亡的边缘了,他的视觉和听觉已经很模糊了,但小犬接下来的话还是被他听见了。小犬提着刘风清的耳朵,大声说道:“主公说得不错,你们这些支那人只配让我们大和武士来练刀!我相信,在我们精明的主公的带领下,我们大和民族一定会统治全世界!不仅朝鲜是我们的,而且支那也是我们的!我们要奉天皇定都北京!你们这些支那男人将永远做我们大和的奴隶!你们支那女人将永远在大和武士的胯下呻吟!哈哈哈!”小犬笑了几声后,声音一变,说道:“今天你很幸运,因为你将是第一个看到大和武士切腹自裁的支那人!你快睁大眼睛好好的看着吧!”
小犬后退几步,用日语向着那些倭人下达了命令,接着他们便跪坐成两排,放下手中的倭刀,又从腰间抽出短刀,将短刀恭敬的放在身前的地上。小犬又下达了一个命令,那些倭人就纷纷解开上衣,然后从地上拿起短刀,对准自己的腹部。小犬深深的吸了口气,接着下达了第三个命令,同时猛得将短刀刺向自己的腹部,而那些倭人则跟在他的后面,用同样的方法切腹自裁。
钻心的疼痛使得小犬大叫一声,他咬着牙,用力的把短刀向下划去,当刀到达肚脐下方时,小犬又吸了一口气,但气还没到他的肺中就被痉挛着的胸腔压了出来,他知道自己已经挺不住了,于是不再等候,用尽最后的一点力气,将刀柄向左侧转动,使刀锋偏向左腰,接着用力将刀向左边拉。让小犬感到遗憾的是,刀只向左边划了两指宽就再也动不了了。他心中暗暗叹气,想道:“没办法了,看来我还是不能像先贤那样把刀拉到腰边啊!不过,这样也不错了!起码也让支那人见识见识大和武士的视死如归的精神!”他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抬起头,望向刘风清,想看看他的惊异的表情,但让他失望的是,刘风清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死了,只有那两只死不瞑目的眼睛还死死的盯着他,脸上似乎还带着一丝古怪的笑容,像是在嘲笑他的愚蠢。
激战过后的春夜显得那么的寂静,月亮仍旧躲在乌云里,不肯露面。林清华在一群近卫旅士兵的簇拥下进了后院,他来到一间亮着灯的屋子外边,借着一盏卫兵提着的灯笼,看着那屋子门缝中流出的血。
一名近卫旅的军官向林清华报告:“刚才就是这间屋子里发出的投降的声音,我听到声音,就命令士兵们停止射击,等他们出来投降。但等了很久也没见有人出来,不过,后来从屋子里传出来几声惨叫,接着就是一片安静。我不敢擅自做主,所以就派人去向您请示。”
林清华道:“大家后退,你带领五名士兵把门撞开!”
待林清华他们后退了十步之后,五名身强力壮的士兵走上前来,轮流撞门,终于将房门撞开。等他们进去搜索一阵之后,那军官又跑到林清华跟前,说道:“报告!屋子里的人已经全部死了!不过他们的死状有些奇怪!”
林清华带着阎尔梅走进屋子,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众人不得不捂着鼻子,仔细查看屋子里的尸体。
屋子里那些倭人的尸体立刻证实了林清华的预感,他走到一具倭人尸体边,蹲下身子,看着插在那尸体腹部的短刀。阎尔梅在他身后弯下腰,道:“侯爷为何对这些尸体这么在意?”
林清华回头望了一眼阎尔梅,然后指着那短刀,说道:“这种刀叫‘肋差’,是日本武士专门用来切腹自杀用的,所以我看这些人很可能是倭人,你再仔细看看他们腹部的伤口,先是一刀拉下来,接着再向左划一刀,这正是倭人武士典型的自杀方式。”
阎尔梅道:“哦?这么说来,侯爷刚才猜得没错了。”
林清华点点头,随后站起身子,走到屋子西边的一具光头尸体旁,对洪熙官道:“洪兄,你看看他是谁?”
洪熙官从刘风清的尸体边站起身来,走到林清华身边,看着那地上的尸体,惊讶的说道:“果然是马宁儿!真没想到,他竟然会死在这里?”
最后一个走进屋子的方世玉将一具倭人尸体的上衣剥下,仔细看了看,接着又把另一具倭人尸体的上衣剥下,他喊道:“快来看哪!这些倭人的肩膀上都有奇怪的文身!”
林清华与洪熙官走了过去,顺着方世玉的手指,看着两个倭人尸体肩膀上的文身。只见在两人的右臂肩膀上均纹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龙,不过这龙既不是金色的,也不是青色的,而是黑色的!
林清华又命人将其他倭人尸体的上衣剥下,发现这些倭人均有这样的黑龙文身。林清华看着那些黑龙,心念闪动,心中似乎像是抓住了点什么,但一时又想不起来。当他冥思苦想之时,思绪却被阎尔梅的喊声打断:“侯爷,你看这些枪,似乎一点也不比镇虏军中最好的快枪差呢!”
林清华接过阎尔梅递过来的一支短枪,他皱着眉头看了看,十分熟练的拉开了这支枪的枪栓。阎尔梅道:“侯爷请看,此枪的外观虽与快枪不同,长度也只有一尺多,但其子弹好象也是从后面装填的。不过它的子弹却与快枪完全不同,好象完全是纸做的!”他顺手递给林清华一发子弹。
林清华接过子弹,熟练的把子弹塞进枪膛,然后再把枪栓推回去。看着他熟练的操作,阎尔梅道:“侯爷好象对此枪十分熟悉啊!”林清华当然熟悉这种枪,对于他这个枪迷来说,大名鼎鼎的“德雷泽击针枪”怎么能不认识?不过德雷泽击针枪是一种步枪,是由普鲁士枪械设计师德雷泽于十九世纪中叶发明的,后来被普鲁士军队秘密装备,并在随后的普奥战争和普法战争中大显身手,是后世“枪机旋转后拉式步枪”的鼻祖。虽然林清华手里拿着的这种短枪只有一尺多长,与德雷泽击针枪的外观差别很大,但枪的结构和子弹的外形完全一样,根本就是德雷泽击针枪的缩小版!
想到这里,林清华迅速拉开枪栓,用扳机护圈前方的一个小钩子将枪膛内的子弹勾出,然后小心翼翼的把子弹外面的纸壳剥开,将火药倒掉,露出前端的铅弹头。他仔细的用手轻轻摸了摸弹头底部,发现那上面贴着一张纸,而纸的里面似乎还包着一些东西。“没错,这就是底火!”林清华心里暗暗想道。德雷泽击针枪所用的子弹为纸壳,纸壳里包着火药,但与后世步枪子弹不同的是,它的底火不在弹壳底部,而是位于弹头的底部,击发时,长长的击针必须先刺破纸壳,穿过纸壳中的火药,然后再撞击弹头的底部,使底火爆燃,点燃火药,弹头才能被发射出去。正因为如此,所以这种枪的击针必须做得很长,而且头部必须很尖,以便刺破纸弹壳,因此这种枪被形象的称为“针枪”
林清华不明白,为什么历史上记载的清清楚楚的十九世纪的枪会出现在这个时代。他看着手里的短枪,又看了看那些倭人尸体上的黑龙文身,越发的糊涂了“难道历史上的这个时代,已经有人发明了实用的后装枪?”他的心里冒出了这个古怪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