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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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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推着满载的购物车朝她走来。

    站在生鲜食品区的怀安拿着家庭号的牛奶,回头看见他那已经快满出来的购物车,将其中三串卫生纸拿出来,递给他。

    “四串太多了,一串就够了,其他你拿回去放。”

    “为什么?你上回不是提了四串回来?难得来,一次买多一点不是比较好?”

    “那是上次在特价,现在卫生纸没特价,一串要贵二十几元,四串就差到快一百了。我们等特价时再买多一点,没特价时,买一串就好了。”

    她淡淡和他解释,一边把牛奶放进去,一边检查购物车里的其他东西,然后把那高贵很贵的刨刀也拿出来交给他“这也放回去。”

    “我以为你说家里的刨刀坏了。”他挑眉。

    “是坏了,但这东西贵的不一定好用。”她告诉他:“我之前试过,普通的反而比较好用,比百货公司卖的名牌货还好用。”

    他听话的把东西接过手,将那三串卫生纸和刨刀都放回去,当他再回来时,看见她放了两包至少十几颗的洋葱到购物车里。

    “买这么多的洋葱不会坏掉吗?”他好奇再问。

    “洋葱很耐放,只要挂在通风处保持干燥就好。”

    她眼也不眨的说,没告诉他今天难得有苦力可以用,当然要尽量带一些重一点的东西,这男人可不是天天都有空能陪她跑超市的。

    所以她接着又指使他去拿了洗衣精和米,还有酱油、醋、面粉。

    他没再多问,认分的听从指示做事,然后和她一起去结账。收银小姐结账时,她拿出两个环保购物袋给他,让他把结好帐的东西放到袋子里,自己则负责付钱。

    结完帐后,她跟在他身后走出超市,他几乎把所有的东西都塞到袋子里了,只留了那串卫生纸和一瓶酱油给她拿。那满满两袋东西又沈又重,他提起来却一点也不费力,若他没来,她八成要多跑两次才能买完这些杂货。

    老实说,刚开始把重的东西都给他提,她还会不好意思,但只要和她一起出门,他几乎是下意识的就会把重的拿去提,久了之后,她也就习惯了。

    现在想起来,过去这些日子,她总觉得她没依赖他,却早在不觉中,习惯了他的存在。

    回到家后,他拿了新买的小灯泡,拆了包装,顺手就把她抽油烟机上坏掉的小灯泡给换了新的。

    她一边整理买回来的日用品,一边看着他换那灯泡,不自觉心又暖,于是切了一颗柠檬,做了蜂蜜柠蒙汁。

    以前她无论换灯泡、修马桶、通水管,全都自己来,和他结婚之后,她再没换过一次灯泡,一开始她还以为是两人运气好,租到一间不错的公寓,后来有天她跑步回来,看见他在拆厨房的水龙头,动作利落的替那漏水的水龙头换止水垫片,她才发现只要那些东西有毛病,他几乎都会在第一时间把它们修好。

    而且不像她总是要搞半天,还会被水喷得一头一脸,他修起那些东西又快又好,不管是换个浴室的灯管,或是修理漏水的水龙头,堵塞的水管,她要花十几二十分钟,甚至半小时一小时才能弄好的东西,他三、五分钟就能解决。

    因为那对他来说太过简单容易,他在眨眼间随手就能弄好,所以她才没发现它们曾经被修理过,还以为那些偶尔会闪烁的灯管,好像有点漏水的水龙头,或塞住的水管,都是自己好的。

    说实话,她从来没真的和他抱怨过那些事,但他似乎就是会注意到,然后她才发现他其实不像外表看来那么粗枝大叶。

    纱窗坏了,不用她说,过两天就会看见那破洞被修好,遥控器的电池一定永远维持在有电的状态,家里的灯泡、灯管一定会亮,所有的门窗总是上过黄油,不会发出刺耳的嘎吱声响,就连搁在墙角生灰尘的灭火器他都没让它到期过,时间差不多到时,就会有一个全新的摆在那里备用。

    然后,她才发现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那么顺遂,不是因为运气好,而是因为他。

    她知道他大可不必如此,很多男人虽然会修东西,却不一定会在东西坏了的时候就去修,更何况他平常根本也不下厨的。

    这男人在乎她,所以让她的日子很好过。

    当他把那个灯罩片用小螺丝锁回去时,她把那杯蜂蜜柠檬汁递给他。

    他露齿一笑,接过手,一口气喝掉那杯冰凉的飮料,然后低头亲吻她。

    因为在大太阳底下走过,他身上满是热气,还渗冒着湿热的汗水,可她一点也不介意,只是伸出双手拥抱眼前这个日日夜夜、分分秒秒,都让她越来越在乎的男人。

    忙碌的五月过去了,然后六月过去了,七月也跟着过去了。

    每一天,她照样起床上班,下班后再回家煮饭、做家事,跟着洗澡睡觉。他还是会在看电视时睡着,她也总是习惯每隔两天去慢跑。

    日子真的没有什么不一样,只是一切都变得万分明亮鲜艳,像这整个世界不只变成了超高画质,还被打了柔光。

    她和他一起过日子,简单又平凡的日子。

    他越来越喜欢在早上起来时,和她一起洗澡,甚至在她还没爬下床时,就醒来帮她做和瑜珈差了十万八千里的邪恶伸展操。偶尔她晚上去慢跑,回来时会发现他已经把家事做好了,只为了能提早将她拐到床上去。

    两人之间的**,变得比以往更加火热。

    就像今天,她才刚慢跑回来,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已经将她压到了门上。

    “等等我还没洗洗澡”

    怀安瑟缩颤抖着,失去了声音,黑色的眼瞳扩散,心跳又强又快。

    “我也还没,我喜欢你和我一样,全身是汗”

    有时候,光看着他,就让她春情荡漾。

    当她动情时,他似乎总能轻易辨认出来,以往他总是尽量规矩的配合着她,回到床上才和她欢爱,最近只要他察觉她有那个念头,不管是在浴室、沙发,或餐桌上,他都会随心所欲的采取行动。

    所以也许两人这阵子像发情的兔子一样,不能单单只怪这男——

    阿峰将脸埋在她湿热的颈窝里,感觉她急促的脉动在细致的肌肤下鼓动,他张嘴含吻住那诱人的跃动,几乎恨不得能一口将她吞下。

    每回和她一起,他总觉得自己像某种毒瘾患者,虽然能得到短暂的快感,却也总是想要更多,总是觉得不够。

    然后,才赫然领悟,他需要的不只是婚姻,不只是妻子,不只是她帮他生孩子,他想要更多,从她那里得到更多。

    他要她全部都给他,心甘情愿的给,身体、头脑、情感、理智、信任,甚至喜怒哀乐、爱恨憎痴,还有心。

    他需要她没有一丝一毫的保留,把所有的一切,都给他。

    全给他。

    他抬起头,看着眼前的小女人,她双眸氤氲,唇瓣湿润,酡红的脸颊像喝了酒,小巧的鼻头上渗冒着细密的汗水,一脸羞赧迷茫的喘着气,困惑的看着他,像是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搞不清楚最好,他不要她有所防备。

    他需要她和他一样,不一定要比他多,可至少得和他一样。

    怎么样也得和他一样。

    抚着她的脸、她的唇,他低头温柔的亲吻她,然后抱着这娇小、倔强、神经质,却不知怎么迷惑了他的小妻子回房,进浴室,把自己和她都清洗干净。

    洗完澡、吹干头发之后,她又变得万分干净清爽,还套上了旧t恤、短裤当睡衣,还把头发拿鲨鱼夹,整整齐齐的夹了起来。

    她经过他身边时,他冲动的拿掉了它,让那头乌黑的发散落。

    怀安一楞,回头看他。

    “要睡觉了,老拿这夹着,你头不痛吗?”

    她今天还没记账呢,至少还得坐在床上弄半小时,可这男人拧着眉,抓着那鲨鱼夹,在她面前卡卡张合了两下,恐吓道。

    “你整天绑着头发,晚上还一直拿这东西这样抓着,老了会秃头的。”

    “胡说八道。”她好气又好笑的朝他伸手“把夹子还我。”

    “不要。”

    他说着,反手把鲨鱼夹改夹在自己围在腰的浴巾上,双手交抱在胸前,还挑起了眉,高高在上的看着她,一副她要是敢伸手拿那夹子,他就敢对她乱来的模样。

    怀安傻眼,也跟着挑眉反问:“你知道我还有别的鲨鱼夹吧?”

    他闻言只拧着眉头,垂眼瞧着她说:“你再夹我也会手痒,你老把头发夹着,你不痛,我看得头都痛了。况且,我比较喜欢你把头发放下来。”

    “为什么?”

    “很慵懒,”他眼也不眨的说:“很性感。”

    她楞住,热气蓦然上涌,让脸耳都红。

    那男人脸不红气不喘的说完,转身就走回床边,摘下他围在腰上的鲨鱼夹和浴巾,上床躺好,还拿了一本他看了一整年也没看完,厚得像砖头的恐怖小说翻看,一副这件事到此为止的样子。

    她可以再去拿另一个鲨鱼夹,但到了自己那一边,却迟疑了一下。

    她不懂,他以前似乎不介意这个,还是他一直都很介意,只是没有说?

    怀安偷偷朝他看了一眼,那男人看没几行字,已经开始在打呵欠。

    她想了想,最后还是任由过肩的长发垂在身后,然后坐上床,背靠在床头的枕头上,把账本从包包中拿出来,放在屈起的腿膝上,将今天的开销,一条一条的记录下来,并查看接下来几天要缴交的费用。

    当她回神,他早已放下那本超有效的催眠书,呼呼大睡。

    她倾身过去,帮他把书拿开,关掉他那里的床头灯,然后把账本收起来,将自己这边的灯也关掉。

    夜寂寂,城市里有好多声响,但最响的是他的心跳。

    那一夜,她作了梦,一个甜美的梦。

    在梦中,她活在一个有着五彩流光的梦幻泡泡里,和他一起飘浮在空中,被暖风吹送,越过海,越过山,降落在花开遍地的草原上。

    她为他生了许多孩子,和他一起在那梦幻的土地上,建造属于他们的家,然后在那老木屋中,一起慢慢的、慢慢的变老。

    这是个炎热的夏天。

    气温飙破了三十八度,满街的柏油仿佛要被融化了一般,踩起来甚至有些粘软。一眼看出去,街道上到处散发着氤氲的热气,无论是汽车、马路、建筑,都像热到快烧起来似的。

    下午三点十分,怀安从诊所里走出来,热气立即迎面而来,包裹着她。

    她是请假来看诊的,只为了确认一件事。

    医生证实了她的怀疑,她并不真的觉得很惊讶,她丢掉那包药时,就知道这件事迟早会发生,所以当那该来的没来,她很快就察觉了,其实来之前,她已经到药局买了测试剂测过一次,但她需要更加确定,才来看诊。

    她应该要回去工作,她只请了一个小时的假,但她走了几步,就打电话回事务所,把一个小时的假,改成了半天。

    然后她找了一间店,坐了下来,本来点了一杯咖啡,却又想起自己现在不适合吃太刺激的食物。

    咖啡算刺激吗?茶呢?她不知道。

    关于这件事,她不知道的事情好多,太多了。

    她起身退掉那杯咖啡,重新走回热气蒸腾的街上,本来试图找间书局查看,但走了几条街也没看见一间书局,到头来她还是用手机上网查询。

    话说回来,用手机上网,电磁波会不会太强?会不会不太好?

    这疑问,让她又关掉了网络。

    等回神时,她已经坐在通往他工地的捷运上。

    她其实不知道自己去找他干嘛,他现在正在工作,她不可能爬上去和他说话,也不可能要他下来和她说话,只为了告诉他这个消息。

    但是,为了她也说不明白的原因,她就是想去看看他,看看那个男人,即便她知道她就算到了工地,也不可能真的看得见他。

    捷运很快就到了站。

    她离开捷运站,远远就看见他正在盖的那栋大楼。

    那楼很高,架设在上头的塔吊更高,那辆塔式起重机正吊着一根巨大的钢筋,在缓缓移动。

    地面上很热,可她知道他在那上头的操作室更热,她从来没上去过,但她曾听那很照顾他的邦叔说过,那上头活动空间不大,夏天烈日高晒,冬天寒风猛吹,因为上下得攀爬梯太麻烦,所以他几乎就连吃饭上厕所也都全在上面解决,吃饭时间到就让人吊便当上去,想上厕所就拿宝特瓶解决。

    当塔吊操作员,看起来高高在上,实际上却比在铁皮屋里工作还辛苦。

    她一直都知道,他是个愿意吃苦耐劳的男人。

    怀安继续往前走,时不时就会抬头看向那缓慢却动作精细的巨大机械在他的操作下工作。

    有时候,眼前的建筑物会挡到那栋楼,但她继续朝它前进。当她走入巷子中,来到那工地前时,发现转角有一间有放桌椅,让人休息吃饭的便利商店。

    再一个多小时,他应该就下班了,她不想打扰他,所以决定到店里等他。

    工地里人来人往,时不时有卡车进出。

    她心神不宁的翻看着自己买来的书籍,经常就忍不住抬头往上看,虽然从这个角度,根本不可能看到他所在的操作室,但她还是无法阻止自己的行为。

    然后,终于,到了下班时间,工人们一个个走了出来,走到停车场骑车、开车,离开。

    她这时才发现这工地人很多,她可能会错过他,但就在她掏出手机想连络他时,她看见了在人群之中的他。

    那么多男人,每一个的穿著打扮都差不多,还戴着黄色的工地安全帽,她却一眼就瞧见了他。

    忽然间,就在这个时候,看着那个男人,她知道她为什么要来看他。

    她想当面看着他,亲口告诉他,让他第一个知道这个消息。

    怀安站起身,走出便利商店,快步走过去,但红绿灯阻止了她,将她挡在马路的这一边。

    她心急的看着那不动的小红人灯号,仿佛她可以用意志力让它变成可爱的走路小绿人,她看着他走去停车场,跨上了机车,她抓着手机正要拨号,屏幕却跳出入侵警告。

    她一怔,火速点进去查看,脸色在瞬间刷白。

    有个高大的男人在公寓门外,他几乎在同时发现了隐藏的摄影镜头,他仰头看着那镜头,世界消失不见,只剩那男人的脸在眼前放大,男人用蓝色的眼瞳看着她,一只蓝眼灵活生动,一只蓝眼却死板生硬,然后他露出邪恶的微笑,张嘴吐出可怕的字句。

    哈啰,艾丽斯。

    你以为游戏结束了吗?

    除非你死,它是不会结束的。

    你是我的猎物,属于我的,永远都是——

    说着,他笑着举起枪,开枪射击她。

    不,不是她,是监视镜头,但因为太过惊慌,她仍反射性的把手机丢了出去,那黑色的机子摔落马路,在眨眼间被数台驶过的汽车碾压成可怕的碎片,就像她的人生一样。

    有那么几秒,她无法动弹,惊慌得想要逃跑,立刻转身逃走,远离这一切。

    然后,她想起阿峰。

    怀安慌张抬头,看见那男人骑着车离开了停车场,上了路。

    “阿峰!阿峰!”

    她张嘴大喊,但他没听见。

    “吕奇峰——”

    她追了上去,隔着整条街,追着他跑,心慌意乱的高喊他的名字,可现在是下班时间,路上人车太多、太吵杂。

    他骑着机车,一下子消失在车阵中。

    更糟的是,相较于汽车,机车不会那么塞,她知道她就算坐出租车也追不上他。

    关于那人,阿峰什么也不知道,他如果就这样回去,绝对会被抓住,那家伙会用尽一切方式逼问他,她的下落。

    她浑身发冷,恐惧与恶寒充塞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

    直到这时,她才发现自己做了什么。

    从小,她总是被聪明能干、斯文帅气又有才华的男人吸引,所以她特别挑了一个学历不高,样貌普通,平常根本懒得思考的男人,为的就是在需要时,随时能够毫不留恋的离开。

    她以为找个男人嫁了会很安全,她以为她若被发现了,只要逃走就好,她没想到她竟然会爱上那个她一开始就打算抛弃的男人。

    她是个自私自利的婊子,没心没肺的贱人。

    她没想过他们竟然会直接放那些恶魔上街,她还以为他们对现实世界多少会有所顾忌,所以才会设置游戏的场所,所以之前才只派杀手追杀她,但显然那只是她的妄想。

    她是白痴,是傻子。

    那些人全都疯了,否则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情?既然他们会设计那些可怕又残忍的游戏,又如何会对任何事有所顾忌?

    想到他可能有的遭遇,她几乎就要吐了出来,然后她想起他不会直接回家,他会先去事务所接她。

    她冲到捷运站,可在月台上,当入城与出城都有车同时到站时,她知道自己必须做出选择,回事务所,她不一定拦得住他,可若是她先回家,她一定能比他快。

    她可以引开解决那些人,那些猎人。

    她很害怕,她知道那家伙不是唯一一个,他们从来就不会只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