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北国风光文集 > 安全与责任

安全与责任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行祸天下史上最强帝后超凡兵王清明上河图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近几年由于各地小煤窑乱开滥挖违章作业等,不断传来惊人消息,恶性爆炸事故接连发生。其次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此外还有食品中毒、化妆品中毒、环境污染事故也逐年增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经常播报。仅从去年到今年,就有接二连三的火灾事故,这些事故刚刚处理完,又有安徽劣质奶粉致死小孩事故,以及大量的“大头儿子”的出现;但凡这类事故涉及人数众多、危害之大、范围之广,令人惋惜,令人痛恨,令人疑虑,令人不安。

    诸如此类事故的不断发生,不禁使人发出感叹:为什么在法律、法规如此健全的今天,同一类型的事故会在各地相继发生?甚至在同一省市重复上演相似的悲剧?事故的关键原因、形成的条件以及它的背境是什么?事故的责任者是哪些人?更重要一点是谁或什么部门,应立即对其采取有效手段进行关卡、惩处、扼制,对同一性质的作业层面进行强制性检查、教育、规范。从根源上杜绝事故的苗头和隐患。

    无论古今中外,伤人受处、害人偿命、违法领罪本应是法所言明、律所定论的,可在一些重大事故的处理执行中,却出现了不少绕开法律、撇开规章制度藐视法规的怪现象:出了不安全事情后,有的人欺上瞒下,蒙蔽受害人,用“小人”的拙技逃避应承担的责任;有的人则找门路、托关系,行贿受贿,为其解说,拖延时间,不了了之;有的人则用几个钱私下了案;有的人四面说情,请出大后台,对其责任者百般庇护,实行愚民政策,而且对整个过程的处理弃重就轻,尤其是涉及到一些领导责任时更是官官相护,把责任推到九霄云之外“法”便不为法了“律”便不为律了“章”也便不为章了。说到底,当事故责任牵扯到他们时,便以“工作中不足”、“意外失误”之理推卸责任,从而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了。

    按有关规定,重大事故要在3个月内结案,但人们注意到过去发生的一些损失大影响面广的事故,至今尚未听到个最终“说法”事故处理的拖延,以及责任者得不到应有的追究,对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是一种极大的亵渎。同时对人们以前车为鉴,教育为本的目的,无疑会产生负面效应。我国古代都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 的道理,而如今总有些干部的七亲八姑驰骋在强大的保护伞下,只剩下“知法犯法”“唯不犯罪不发财”“唯不犯法办不成大事”的所作所为了。

    在一些人的意识里,杀人恐吓是犯罪,强奸偷盗是犯罪,贩卖人口是犯罪,贪污受贿是犯罪,对以上这些人进行惩处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而对生产搞不上去,则认为是失职,尤其是当某些人忽视安全引发了重大事故,要对其追究责任进行惩处时,人们就觉得不是非惩罚不可的事情,或者说有些于心不忍了。

    但是,一些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有的导致几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伤亡,有的导致重要设备损坏,其经济损失相当惨重,直接影响社会意识形态和国际声誉,政治影响也相当大。像这样的事故,对其责任者不处理怎能平民愤?

    事故警钟频敲,而安全形势仍处严峻境地,原因自然有多种,但人们安全意识淡薄,对一些事故处理不力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党的一贯作风是实事求是、奖惩分明。对事故责任者依法查处,有利于人们从中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因此对事故一要查明原因,二要分清责任,三要对责任者进行及时处理,与此同时还要用这些事故教育大家,以提醒人们重视关系到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每一件大事,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从根源上杜绝不安全事例和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