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时我们不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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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一盆水仙花,绿绿的叶子,啊,那点点绿色,又把我的视线引到了窗外,窗外是一片荒芜,一片枯黄绿色代表什么?有人说它给人一种恬静的感觉,是春天和大自然的色彩。也有人说它象征着生命,象征着青春和初恋,还是这个人说的有点意思,我的青春中的那一片绿色啊,我的生活,我的道路,我的初恋
上高中的时候,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在清晨夹一本书,倚在校园里一棵大杨树上,静静地背。那是校园里树叶飘零的时候,金黄色的落叶落得到处都是,脚踩上去沙沙作响,有种柔软的奇异的感觉,天气好极了,蓝天显得澄净悠远,空气寒冷而又新鲜。这时我才感到生活真的很美好。忽然有一天,我远远地便看见一个潇洒的身影靠在那棵树上,当我走近一看,只见一个男孩子身穿一件银灰色的中山装,手拿一本英语书,正在全神贯注地背着单词,姿态那么优美,我站在那儿,一声不响地望他,我知道他叫志,是我们的班长兼体育委员,每天上间操时,他总是很精神地站在前面,志长的很帅气,个子又高,短短的头发,一张英气勃勃的脸,是班级女生的偶像。上间操,也许是全班女生最兴奋的一件事了,因为大家可以毫无顾忌的注视着他。
深秋早晨很凉,也许他一个姿式站了很久了,不觉地打了个寒战,抬起了头,便看见傻呆呆的我,冲我微微一笑问道:“怎么,有事吗?”
“不,其实每天我都在这儿背书的。”
“是吗?是我夺人之美地,真不好意思,报歉,报歉。”他有些不安了。
“没什么,其实一个人在这里读书,也挺寂寞的。”
“那我们一起背好吗?”
“当然好了。”
从那天开始,我们象是约好的似的,一起来到那棵树下,一个提问,一个解答,书背的特别好。期中考试,我竟考了第一,他也考了第二。
我想我们的心中已经升起了爱的风帆,却从来没有表白过心迹,可是我们又彼此知道各自心中所想。这种美好终于被一件事情打破了。
我们班级有一位班花艳红,艳红是我在班级里唯一的好朋友,因为长的漂亮,便会有很多的麻烦,很多社会上的不三不四的小流氓,便在放学的路上截她,有一次,她被几个小流氓截走,两个小时后才放了她,我和艳红是最好的朋友,我知道其实那天他们并没有把艳红怎么样,只是想让艳红入伙,被艳红拒绝了。这件事情在学校里传开了,都说艳红被他们怎样怎样了,很难听,艳红受不了,吃药自杀。
那天艳红来的很早,把一封信交给我以后,就回到她的座位上,然后就趴在了桌子上,我迅速地读了一遍信,是一封遗书,主要是说,人言可畏,生不如死之类的话,我赶紧去叫艳红,想阻止她,可是已经晚了,她已经睡着了,我想她可能吃的是安眠药,就就慌了,这时老师还没有来,只好找志,并把信给看了,他说赶紧送医院,就这样在他的指挥下,同学们把艳红及时送到了医院,并且得到了抢救。艳红出院后,她的父母为了感谢我们,请我们还有志的一位好友雄去吃饭,那天我们很开心,四个人聊了很多,并即兴结了拜,那时侯男生女生是不能公开来往的,从此我们四人只能私下称兄道弟。
从此,在艳红的嘴里多了一个人的名字--志。在我们交谈时,志也就成了我们的话题,艳红更是直言不讳地告诉我,她爱上了志,而且她也很自信地猜想,志一定也喜欢她,只是不敢表达而已,因为她是美女。也难怪,我们都只有15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志又是一个如此出色的男孩,怎么不会叫人心动呢?面对每日神采飞扬的艳红,我无法说出我心中的秘密。把对志的感情深深地埋在心底,每日装做很有兴致地听艳红的心事。艳红为了能够得和志多在一起,想尽了一切办法,总是以结拜兄妹的名义,搞出很多节目,尤其是假日,总是被排得满满的,我和雄总是作为其中的一员被拉来参加聚会。
天一天比一天的凉了,秋天很快就过去了,随着第一雪的来临,冬季到了,我和志结束了晨读。
很快艳红的十六岁生日到了,她的父母为我们准备了一桌丰盛的宴席,就回避了。我想艳红的父母一直认为我们救过艳红的命,便也对我们疼爱有加,所以对我们的交往也有些纵容。艳红是那种长相很张扬的美丽,让人一眼就会难以忘记的美丽。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一条兰色的牛仔裤,配着她那白皙的皮肤,大大的眼睛,眼神总是流露出一种无辜的神情,楚楚可怜,又楚楚动人,真是美极了。不要说男孩喜欢她,我都喜欢的很。
艳红举起装满红酒的杯,对我们说:“我很感谢你们,要是没有你们,我也许已经长眠不醒了,为了我今天还能做在你们的面前,干杯。”
我们无法拒绝,喝了。
她又举起酒杯:“在今天我能拥有你们三个好朋友,我真地好开心,尤其是现在的中学生男女是不能在一块玩地,而我们还能结拜,多么幸福,我们可这是八十年代地新一辈,我提议为了我们的友谊,干杯。”
我们又喝了。
就这样我们一杯一杯地,都喝多了,最后艳红突然宣布:“我要告诉你们一件事,那就是从今天起,我要和志谈恋爱了,为了我们的勇敢,喝一杯。”
雄很支持艳红的决定:“对,你们太相配了,帅男美女,绝配,绝配。”
艳红醉眼迷朦地望着志:“我知道你也爱我,可是你不敢说,是不是?你怕我不同意?那我今天就告诉你吧,我同意了。”
志说:“艳红,你喝醉了。”
“我没醉,我就是没醉,我高兴,我接受你的爱了,你是不是也高兴呀?你说,你说呀。。”
志很幽怨地看了我一眼。接着又去哄艳红了。我的眼里流出了绝望的眼泪,只是大家谁也没有注意我的表情,我想我永远失去了志。
从此在我们四个人在一起地时候,大家很自然地把他们想做一对,雄也总是不厌其烦和我说,他们这是天生的一对。我的话越来越少,每次总是静静地看着他们说呀,笑呀,而每次我都看见,志不时地偷偷关注着我的表情。
春天来到了,到处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在志的倡议下,一个假日,我们背起行囊开始踏青。天蒙蒙亮,我们每人骑了一辆单车上路了。在路上我的自行车突然坏了,志提议,他用他的车后座载我,雄除了骑自己的车以外,还要带着我的自行车。大家都表示同意,我们继续上路了。我是第一次做在男生的自行车上,尤其是做在志的车上,心里一阵阵暖流涌上来。一路上,志和雄高唱着那时最流行的歌:年轻的朋友来相会。在志的歌声中,我真的希望这条路永远也没有终点
我们很快就来到了我们的目的地——山里。我和艳红开始把带来的塑料单铺好,整理物品,志和雄就把事先做好的字条分别藏起来,然后大家在一定的范围内去寻宝。开始的时候,我们还比较集中,距离都不算太远,走着走着,就只剩下了我和志,志一边找宝一边给讲解,这找宝的秘诀,我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后,这时,他突然大喊:“若雨,小心,这有个坑”我还没有反映过来,我们两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还好坑不算太深,可是我的脚却崴了,动弹不了。志赶紧脱了我的鞋和袜子,就开始给我揉。边揉边说:“如果不赶紧揉的话,很容易落下后遗症的。”我知道他在吓唬我,不过我的脚在他的怀里,虽然很痛,但是也舒服极了。
揉着揉着,他突然停了下来,定定地看着我说:
“小雨,其实你知道的,你知道我喜欢的是你,可是,你为什么不反对艳红,我没有拒绝她,是怕她受到伤害,我怕她还去自杀,可是我的心里只有你呀。”说着,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我的眼泪又开始无法控制地流了下来。
后来他告诉我,为什么会喜欢参加艳红倡议地各种活动,那是因为,活动中有我。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呀,我们都不想伤害艳红。我们就这样在哪个大坑里,说呀说呀直到艳红和雄找到了我们。志和雄轮换着把我背回了我们的驻足地,由于我脚的原因,下面的活动取消了,我们吃过野餐后,就踏上了回家的路,为了不怕艳红起疑心,我坚决坐在了雄的自行车后座上。
在以后的日子,我和志又恢复了晨读,我们偷偷地沉浸在我们的世界里,疯狂的初恋迷醉了我们,我们忘了这个世界,可是我一看见艳红我的心就沉进了谷底,我陷入了一种迷乱的绝望的情绪中,仿佛自己已经陷入深深的井坑里,四周一片黑暗,大水从四面八方呼啸着涌上来,涌上来,眼看着就要把我淹没,我没有挣扎,也没有呼救,我觉得倾刻之间自己就要在这个世界上消失,踪影全无。我拼命地告戒自己,不要在走下去了,绝不能伤害我的好朋友。
可是每天早晨我又会鬼使神差地去校园,就这样我和志都陷进了这种欲罢不能地泥潭。我们都怕伤害艳红,而瞒着她。于是这种心灵被扭曲的感情折磨着我们。学习成绩急速下降,老师也开始找不断找我们谈话,让我们总结原因。
于是,我们开始了无休止地相互指责,然后又发誓要相依为命,而又互不相信,我们的足迹曾遍布了田野雪地。这痛苦的初恋啊!我想,那根本不是什么爱情,那只是青春的冲动,只是因孤独、冷寞,而引起的空谷回音。既然这样,我就该当是春天浓郁的树荫下做的那个绿色的梦,时过境迁,就会梦回人醒的。当我们再次相见时,含泪分了手,便各奔前程了。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我们太年轻,幼稚的早恋,让我们失去了太多太多,这是一种稚气而又矛盾的感情。
可是艳红还是发现了我们的恋情,她无法控制自己,她恨恨地对我说:“亏我把你当做最知心的朋友,你竟然釜底抽薪,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在一个黄昏,艳红留下了:“我什么都不相信”几个字的遗书,卧轨自杀了。一个那么美丽的女孩,因为偏执只活了16岁。其实她根本不知道我和志是先于她相爱的,就这样艳红成了我们心中永远的痛。
我想在我们每个人前行的路上,大约都会有一个人或者某些事成为我们人生的界碑。倘若一个人时时回首,怀念着那块界碑,那么很可能此时此刻他或她正在体味着一种失落或者情感的伤痛。我的初恋真的很纯洁,纯洁到我们只是拉过手而已,我的初恋又很轰轰烈烈,竟然结束在一片血色里。我终于明白:其实许多人都是坐在相同的寂寞里,谁人都不可能成为自己的人格范型,当我明白的时候,青春已经开始泛黄
桌上一盆水仙花,绿绿的叶子,啊,那点点绿色,又把我的视线引到了窗外,窗外是一片荒芜,一片枯黄绿色代表什么?有人说它给人一种恬静的感觉,是春天和大自然的色彩。也有人说它象征着生命,象征着青春和初恋,还是这个人说的有点意思,我的青春中的那一片绿色啊,我的生活,我的道路,我的初恋
上高中的时候,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在清晨夹一本书,倚在校园里一棵大杨树上,静静地背。那是校园里树叶飘零的时候,金黄色的落叶落得到处都是,脚踩上去沙沙作响,有种柔软的奇异的感觉,天气好极了,蓝天显得澄净悠远,空气寒冷而又新鲜。这时我才感到生活真的很美好。忽然有一天,我远远地便看见一个潇洒的身影靠在那棵树上,当我走近一看,只见一个男孩子身穿一件银灰色的中山装,手拿一本英语书,正在全神贯注地背着单词,姿态那么优美,我站在那儿,一声不响地望他,我知道他叫志,是我们的班长兼体育委员,每天上间操时,他总是很精神地站在前面,志长的很帅气,个子又高,短短的头发,一张英气勃勃的脸,是班级女生的偶像。上间操,也许是全班女生最兴奋的一件事了,因为大家可以毫无顾忌的注视着他。
深秋早晨很凉,也许他一个姿式站了很久了,不觉地打了个寒战,抬起了头,便看见傻呆呆的我,冲我微微一笑问道:“怎么,有事吗?”
“不,其实每天我都在这儿背书的。”
“是吗?是我夺人之美地,真不好意思,报歉,报歉。”他有些不安了。
“没什么,其实一个人在这里读书,也挺寂寞的。”
“那我们一起背好吗?”
“当然好了。”
从那天开始,我们象是约好的似的,一起来到那棵树下,一个提问,一个解答,书背的特别好。期中考试,我竟考了第一,他也考了第二。
我想我们的心中已经升起了爱的风帆,却从来没有表白过心迹,可是我们又彼此知道各自心中所想。这种美好终于被一件事情打破了。
我们班级有一位班花艳红,艳红是我在班级里唯一的好朋友,因为长的漂亮,便会有很多的麻烦,很多社会上的不三不四的小流氓,便在放学的路上截她,有一次,她被几个小流氓截走,两个小时后才放了她,我和艳红是最好的朋友,我知道其实那天他们并没有把艳红怎么样,只是想让艳红入伙,被艳红拒绝了。这件事情在学校里传开了,都说艳红被他们怎样怎样了,很难听,艳红受不了,吃药自杀。
那天艳红来的很早,把一封信交给我以后,就回到她的座位上,然后就趴在了桌子上,我迅速地读了一遍信,是一封遗书,主要是说,人言可畏,生不如死之类的话,我赶紧去叫艳红,想阻止她,可是已经晚了,她已经睡着了,我想她可能吃的是安眠药,就就慌了,这时老师还没有来,只好找志,并把信给看了,他说赶紧送医院,就这样在他的指挥下,同学们把艳红及时送到了医院,并且得到了抢救。艳红出院后,她的父母为了感谢我们,请我们还有志的一位好友雄去吃饭,那天我们很开心,四个人聊了很多,并即兴结了拜,那时侯男生女生是不能公开来往的,从此我们四人只能私下称兄道弟。
从此,在艳红的嘴里多了一个人的名字--志。在我们交谈时,志也就成了我们的话题,艳红更是直言不讳地告诉我,她爱上了志,而且她也很自信地猜想,志一定也喜欢她,只是不敢表达而已,因为她是美女。也难怪,我们都只有15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志又是一个如此出色的男孩,怎么不会叫人心动呢?面对每日神采飞扬的艳红,我无法说出我心中的秘密。把对志的感情深深地埋在心底,每日装做很有兴致地听艳红的心事。艳红为了能够得和志多在一起,想尽了一切办法,总是以结拜兄妹的名义,搞出很多节目,尤其是假日,总是被排得满满的,我和雄总是作为其中的一员被拉来参加聚会。
天一天比一天的凉了,秋天很快就过去了,随着第一雪的来临,冬季到了,我和志结束了晨读。
很快艳红的十六岁生日到了,她的父母为我们准备了一桌丰盛的宴席,就回避了。我想艳红的父母一直认为我们救过艳红的命,便也对我们疼爱有加,所以对我们的交往也有些纵容。艳红是那种长相很张扬的美丽,让人一眼就会难以忘记的美丽。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一条兰色的牛仔裤,配着她那白皙的皮肤,大大的眼睛,眼神总是流露出一种无辜的神情,楚楚可怜,又楚楚动人,真是美极了。不要说男孩喜欢她,我都喜欢的很。
艳红举起装满红酒的杯,对我们说:“我很感谢你们,要是没有你们,我也许已经长眠不醒了,为了我今天还能做在你们的面前,干杯。”
我们无法拒绝,喝了。
她又举起酒杯:“在今天我能拥有你们三个好朋友,我真地好开心,尤其是现在的中学生男女是不能在一块玩地,而我们还能结拜,多么幸福,我们可这是八十年代地新一辈,我提议为了我们的友谊,干杯。”
我们又喝了。
就这样我们一杯一杯地,都喝多了,最后艳红突然宣布:“我要告诉你们一件事,那就是从今天起,我要和志谈恋爱了,为了我们的勇敢,喝一杯。”
雄很支持艳红的决定:“对,你们太相配了,帅男美女,绝配,绝配。”
艳红醉眼迷朦地望着志:“我知道你也爱我,可是你不敢说,是不是?你怕我不同意?那我今天就告诉你吧,我同意了。”
志说:“艳红,你喝醉了。”
“我没醉,我就是没醉,我高兴,我接受你的爱了,你是不是也高兴呀?你说,你说呀。。”
志很幽怨地看了我一眼。接着又去哄艳红了。我的眼里流出了绝望的眼泪,只是大家谁也没有注意我的表情,我想我永远失去了志。
从此在我们四个人在一起地时候,大家很自然地把他们想做一对,雄也总是不厌其烦和我说,他们这是天生的一对。我的话越来越少,每次总是静静地看着他们说呀,笑呀,而每次我都看见,志不时地偷偷关注着我的表情。
春天来到了,到处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在志的倡议下,一个假日,我们背起行囊开始踏青。天蒙蒙亮,我们每人骑了一辆单车上路了。在路上我的自行车突然坏了,志提议,他用他的车后座载我,雄除了骑自己的车以外,还要带着我的自行车。大家都表示同意,我们继续上路了。我是第一次做在男生的自行车上,尤其是做在志的车上,心里一阵阵暖流涌上来。一路上,志和雄高唱着那时最流行的歌:年轻的朋友来相会。在志的歌声中,我真的希望这条路永远也没有终点
我们很快就来到了我们的目的地——山里。我和艳红开始把带来的塑料单铺好,整理物品,志和雄就把事先做好的字条分别藏起来,然后大家在一定的范围内去寻宝。开始的时候,我们还比较集中,距离都不算太远,走着走着,就只剩下了我和志,志一边找宝一边给讲解,这找宝的秘诀,我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后,这时,他突然大喊:“若雨,小心,这有个坑”我还没有反映过来,我们两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还好坑不算太深,可是我的脚却崴了,动弹不了。志赶紧脱了我的鞋和袜子,就开始给我揉。边揉边说:“如果不赶紧揉的话,很容易落下后遗症的。”我知道他在吓唬我,不过我的脚在他的怀里,虽然很痛,但是也舒服极了。
揉着揉着,他突然停了下来,定定地看着我说:
“小雨,其实你知道的,你知道我喜欢的是你,可是,你为什么不反对艳红,我没有拒绝她,是怕她受到伤害,我怕她还去自杀,可是我的心里只有你呀。”说着,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我的眼泪又开始无法控制地流了下来。
后来他告诉我,为什么会喜欢参加艳红倡议地各种活动,那是因为,活动中有我。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呀,我们都不想伤害艳红。我们就这样在哪个大坑里,说呀说呀直到艳红和雄找到了我们。志和雄轮换着把我背回了我们的驻足地,由于我脚的原因,下面的活动取消了,我们吃过野餐后,就踏上了回家的路,为了不怕艳红起疑心,我坚决坐在了雄的自行车后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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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每天早晨我又会鬼使神差地去校园,就这样我和志都陷进了这种欲罢不能地泥潭。我们都怕伤害艳红,而瞒着她。于是这种心灵被扭曲的感情折磨着我们。学习成绩急速下降,老师也开始找不断找我们谈话,让我们总结原因。
于是,我们开始了无休止地相互指责,然后又发誓要相依为命,而又互不相信,我们的足迹曾遍布了田野雪地。这痛苦的初恋啊!我想,那根本不是什么爱情,那只是青春的冲动,只是因孤独、冷寞,而引起的空谷回音。既然这样,我就该当是春天浓郁的树荫下做的那个绿色的梦,时过境迁,就会梦回人醒的。当我们再次相见时,含泪分了手,便各奔前程了。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我们太年轻,幼稚的早恋,让我们失去了太多太多,这是一种稚气而又矛盾的感情。
可是艳红还是发现了我们的恋情,她无法控制自己,她恨恨地对我说:“亏我把你当做最知心的朋友,你竟然釜底抽薪,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在一个黄昏,艳红留下了:“我什么都不相信”几个字的遗书,卧轨自杀了。一个那么美丽的女孩,因为偏执只活了16岁。其实她根本不知道我和志是先于她相爱的,就这样艳红成了我们心中永远的痛。
我想在我们每个人前行的路上,大约都会有一个人或者某些事成为我们人生的界碑。倘若一个人时时回首,怀念着那块界碑,那么很可能此时此刻他或她正在体味着一种失落或者情感的伤痛。我的初恋真的很纯洁,纯洁到我们只是拉过手而已,我的初恋又很轰轰烈烈,竟然结束在一片血色里。我终于明白:其实许多人都是坐在相同的寂寞里,谁人都不可能成为自己的人格范型,当我明白的时候,青春已经开始泛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