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传奇之金狮王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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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凉的夜晚,万籁俱寂的时候,少林寺后山的小树林里,每每就有个着灰色僧袍的老僧安然地坐着。说是老僧,但头发却也未曾剃掉,根根如刺地覆在头顶上,映射着月亮银白色的光华。他的空洞的双眼显然瞎掉了,苍茫地注视着那小林。但听得有风吹过,枝叶飒飒地响,他揉搓着自己的萧然的白发,便开始了他长长的独白:
唉,他一声叹——他的独白总是以一声长长的叹息开始的。那叹,仿似包含着人生最无尽的失意。忧伤孤独哀苦落寞全在了那里面。——说起我金毛狮王,只怕江湖上还是无人不知的。这都拜一个叫做金庸的老头子所赐。不过当他写那个叫做倚天屠龙记的江湖的时候,也还正是我当年一样的狂傲的年纪的吧?正是这个据说家喻户晓的小说,让谢逊这两个字出了名。很多年以后,我已经在这里出了家,我才读到这小说。那个时候,我的眼睛已经瞎了好几年了。那书,是服侍我的一个小僧念给我听的。他很解我的意,每在我觉到孤独寂寞的时候,就把这书给念上两页。我每每沉浸在那个倚天屠龙的江湖里,就忘却了自己的寂寞和孤独。但每念完,却又从血液里生发出更强烈的寂寞和孤独,将我生生包裹。我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我参悟不透。
那个小僧现在已经不在了。他走了。还了俗,说是去实现他的人生抱负去了。他不甘心整个的生命都消耗在这幽森的山林寂寞的长风里。我任由他去了,没有告诉他,我已经悟透他的前生今世。他总有一天会回来的。因为他是另外的一个金毛狮王。怀了满腔的抱负和热情,结果也只会换来永久的消沉和死灭。回到这里,青灯古佛,了其一生。
很久没有人念倚天屠龙的江湖给我听了。但我都记得。记得那个成昆,记得那个张无忌,记得那个金毛狮王,记得那个金毛狮王是怎样地在少室山脱除了自己的满腔抱负浑身功夫,脱除了自己一生的爱与恨,而成为一个佛门弟子的。佛门弟子,英国人称buddhist,我翻译了过来,称自己作步蒂斯。
那个叫做金庸的人确实很厉害,他将我的一生模拟得太逼真。逼真得我自己几乎都相信了。但毕竟只是几乎,而没有完全地相信。因为有一点他错了。他永远也理解不了我是怎样地从昔日的金毛狮王变成今日的步蒂斯的。其实何止他,很多个试图解释这个原因的人们,几乎没有一个能够解释得正确而清楚的。
我还记得在那个步蒂斯——也就是那个念书给我听的那个小僧了;我管天下的僧人都叫步蒂斯——念给我听的倚天屠龙的江湖里,金庸那个老头子是这么说的,谢逊文武全才,于诸子百家之学无所不窥,一旦得渡厄点化,立悟佛家精义,自此归于佛门,终成一代大德高僧。其实不是,自古以来的和尚们所以出家,并不是因为他们大彻大悟。他们并没有悟道,并没有如别人解释般地看破红尘。其实他们出家,正是为了自己并没有能够看破红尘。他们投身佛门,希冀着借助佛法来促使自己看破红尘,在这之前,他们并没有。
在很多年以前,那个时候我的双眼还是很好的,我读过一个美国人的文章,他叫雅士培,他发明了一个很有名的词语,叫做极限情境,用他们的语言叫做limitsituation的就是。他说,极限情境包括了爱情、罪孽、冲突、生死等人生最大的困境,认为人只有在面临这个困境时,才能获得在平常状况下不可想象的自我觉悟。后来的好多作家们都相信了这个说法,也就都被这个说法给误导了。他们总是设置了这样的一个情境,然后让他们的笔下的那个人物来获得自我觉悟而悟道成佛。那个金庸也正是这么来写我的,他让我经历了人生的种种大困境之后把我关到了少林寺的一个地牢里,让我在那里听了少林寺里三个老和尚的讲法,最终而大彻大悟,终成一代大德高僧。其实他错了,我并没有彻悟,我一点都没有悟。正是为了悟,所以我才要出家。
很多年以前,我还是个不名文人。那个时候的我很狂傲。他们送了我一个金毛狮王的绰号。唉,那个时候我还是很年轻的吧,写了很多的文,怀了很大的抱负。我的文很有可读的价值,很多见了我的文的人都这么说。我以此很是骄傲,对自己的文也怀了很大的自信。见了当时很多的所谓名家的著述,我只会冷冷地一笑。因为各方面看起来,我都不比他们差。我曾经用了自己的一枝笔杀死了很多的人,包括当时的文坛领袖,一个被人们当作在世神仙而膜拜的人,他叫做空见。他一直被神仙般地膜拜着。我最看不得这种膜拜,便将他杀了。接连一十三篇文章,一点不曾手软地将他杀掉了。这个文坛上的神仙就这样地死去了。杀死他,在我用的是最光明正大的文字,只在最后的一篇文字里略用了些须小计。他不还手,不写文章来回驳,这却不关我的事了。
我知道,当时的我,所欠缺的,只是所谓名气。在那个世界上,文人本来有有名和无名的两种。有名的,他的一口唾沫,一点鼻涕都是有名的,都有着被人顶礼膜拜的理由;无名的,再好的文也只是无名。当时有很多的人建议我去投稿,我确实去投了,但一次次地如泥牛入海,没了一点音讯。同时便见到我所投稿的那文刊上,一篇篇的文章出来了。看见的人都说,并不能和我的相比。但是却仍然地被太多的人去膜拜着。于是我只好拿了自己的狂傲去嘲笑着,嘲笑着这世界上充斥着的不断吐出大堆的垃圾的一张张嘴。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有多少年,我已经不记得了。反正是在那很多年以后,我的双眼瞎掉了。其实它早该瞎了。我不需要这样的一双眼,也没有人需要。在那些年里,我仍然是个不名一文的文人。但当年的一身狂傲,却已经渐被打磨得消亡了。当年的棱角,只被磨砺得平滑了。我终于自觉着我已经老了。很多年以后,有一个很是嫉妒我的文坛小人,派了她门下的一个走狗,叫做静照的,口中唾沫里含了一枚枣核钢钉向我射了过来。我分明听见了。但只苦苦地一笑,已经不屑于去闪避了。但那一次我并没有死。有一个和我同样不名一文的文人,来自终南山后活死人墓的女子打掉了那枚枣核钢钉。然后仅仅只用了半篇文章,将她杀败了,再也没有露面。
但在那以后,我就出家了。因为有好多的事情我看不透。我想借助于佛法的高深来帮助我弄明白。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参悟得明白。佛说,大智慧者大痛苦,这句话我倒是弄明白了。好多年了,我只会每晚坐在这幽森的山林寂寞的长风里,去参悟着。彻悟,我是一点也没有的。大德高僧,不是我。
唉,谁能告诉我,人生为什么是这样?这一场遥遥无涯的生啊。
秋凉的夜晚,万籁俱寂的时候,少林寺后山的小树林里,每每就有个着灰色僧袍的老僧安然地坐着。说是老僧,但头发却也未曾剃掉,根根如刺地覆在头顶上,映射着月亮银白色的光华。他的空洞的双眼显然瞎掉了,苍茫地注视着那小林。但听得有风吹过,枝叶飒飒地响,他揉搓着自己的萧然的白发,便开始了他长长的独白:
唉,他一声叹——他的独白总是以一声长长的叹息开始的。那叹,仿似包含着人生最无尽的失意。忧伤孤独哀苦落寞全在了那里面。——说起我金毛狮王,只怕江湖上还是无人不知的。这都拜一个叫做金庸的老头子所赐。不过当他写那个叫做倚天屠龙记的江湖的时候,也还正是我当年一样的狂傲的年纪的吧?正是这个据说家喻户晓的小说,让谢逊这两个字出了名。很多年以后,我已经在这里出了家,我才读到这小说。那个时候,我的眼睛已经瞎了好几年了。那书,是服侍我的一个小僧念给我听的。他很解我的意,每在我觉到孤独寂寞的时候,就把这书给念上两页。我每每沉浸在那个倚天屠龙的江湖里,就忘却了自己的寂寞和孤独。但每念完,却又从血液里生发出更强烈的寂寞和孤独,将我生生包裹。我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我参悟不透。
那个小僧现在已经不在了。他走了。还了俗,说是去实现他的人生抱负去了。他不甘心整个的生命都消耗在这幽森的山林寂寞的长风里。我任由他去了,没有告诉他,我已经悟透他的前生今世。他总有一天会回来的。因为他是另外的一个金毛狮王。怀了满腔的抱负和热情,结果也只会换来永久的消沉和死灭。回到这里,青灯古佛,了其一生。
很久没有人念倚天屠龙的江湖给我听了。但我都记得。记得那个成昆,记得那个张无忌,记得那个金毛狮王,记得那个金毛狮王是怎样地在少室山脱除了自己的满腔抱负浑身功夫,脱除了自己一生的爱与恨,而成为一个佛门弟子的。佛门弟子,英国人称buddhist,我翻译了过来,称自己作步蒂斯。
那个叫做金庸的人确实很厉害,他将我的一生模拟得太逼真。逼真得我自己几乎都相信了。但毕竟只是几乎,而没有完全地相信。因为有一点他错了。他永远也理解不了我是怎样地从昔日的金毛狮王变成今日的步蒂斯的。其实何止他,很多个试图解释这个原因的人们,几乎没有一个能够解释得正确而清楚的。
我还记得在那个步蒂斯——也就是那个念书给我听的那个小僧了;我管天下的僧人都叫步蒂斯——念给我听的倚天屠龙的江湖里,金庸那个老头子是这么说的,谢逊文武全才,于诸子百家之学无所不窥,一旦得渡厄点化,立悟佛家精义,自此归于佛门,终成一代大德高僧。其实不是,自古以来的和尚们所以出家,并不是因为他们大彻大悟。他们并没有悟道,并没有如别人解释般地看破红尘。其实他们出家,正是为了自己并没有能够看破红尘。他们投身佛门,希冀着借助佛法来促使自己看破红尘,在这之前,他们并没有。
在很多年以前,那个时候我的双眼还是很好的,我读过一个美国人的文章,他叫雅士培,他发明了一个很有名的词语,叫做极限情境,用他们的语言叫做limitsituation的就是。他说,极限情境包括了爱情、罪孽、冲突、生死等人生最大的困境,认为人只有在面临这个困境时,才能获得在平常状况下不可想象的自我觉悟。后来的好多作家们都相信了这个说法,也就都被这个说法给误导了。他们总是设置了这样的一个情境,然后让他们的笔下的那个人物来获得自我觉悟而悟道成佛。那个金庸也正是这么来写我的,他让我经历了人生的种种大困境之后把我关到了少林寺的一个地牢里,让我在那里听了少林寺里三个老和尚的讲法,最终而大彻大悟,终成一代大德高僧。其实他错了,我并没有彻悟,我一点都没有悟。正是为了悟,所以我才要出家。
很多年以前,我还是个不名文人。那个时候的我很狂傲。他们送了我一个金毛狮王的绰号。唉,那个时候我还是很年轻的吧,写了很多的文,怀了很大的抱负。我的文很有可读的价值,很多见了我的文的人都这么说。我以此很是骄傲,对自己的文也怀了很大的自信。见了当时很多的所谓名家的著述,我只会冷冷地一笑。因为各方面看起来,我都不比他们差。我曾经用了自己的一枝笔杀死了很多的人,包括当时的文坛领袖,一个被人们当作在世神仙而膜拜的人,他叫做空见。他一直被神仙般地膜拜着。我最看不得这种膜拜,便将他杀了。接连一十三篇文章,一点不曾手软地将他杀掉了。这个文坛上的神仙就这样地死去了。杀死他,在我用的是最光明正大的文字,只在最后的一篇文字里略用了些须小计。他不还手,不写文章来回驳,这却不关我的事了。
我知道,当时的我,所欠缺的,只是所谓名气。在那个世界上,文人本来有有名和无名的两种。有名的,他的一口唾沫,一点鼻涕都是有名的,都有着被人顶礼膜拜的理由;无名的,再好的文也只是无名。当时有很多的人建议我去投稿,我确实去投了,但一次次地如泥牛入海,没了一点音讯。同时便见到我所投稿的那文刊上,一篇篇的文章出来了。看见的人都说,并不能和我的相比。但是却仍然地被太多的人去膜拜着。于是我只好拿了自己的狂傲去嘲笑着,嘲笑着这世界上充斥着的不断吐出大堆的垃圾的一张张嘴。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有多少年,我已经不记得了。反正是在那很多年以后,我的双眼瞎掉了。其实它早该瞎了。我不需要这样的一双眼,也没有人需要。在那些年里,我仍然是个不名一文的文人。但当年的一身狂傲,却已经渐被打磨得消亡了。当年的棱角,只被磨砺得平滑了。我终于自觉着我已经老了。很多年以后,有一个很是嫉妒我的文坛小人,派了她门下的一个走狗,叫做静照的,口中唾沫里含了一枚枣核钢钉向我射了过来。我分明听见了。但只苦苦地一笑,已经不屑于去闪避了。但那一次我并没有死。有一个和我同样不名一文的文人,来自终南山后活死人墓的女子打掉了那枚枣核钢钉。然后仅仅只用了半篇文章,将她杀败了,再也没有露面。
但在那以后,我就出家了。因为有好多的事情我看不透。我想借助于佛法的高深来帮助我弄明白。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参悟得明白。佛说,大智慧者大痛苦,这句话我倒是弄明白了。好多年了,我只会每晚坐在这幽森的山林寂寞的长风里,去参悟着。彻悟,我是一点也没有的。大德高僧,不是我。
唉,谁能告诉我,人生为什么是这样?这一场遥遥无涯的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