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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她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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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不是玫姐的直系亲属,所以我只能在李警官的帮助下来到戒毒所的会见室。

    我隔着玻璃,看着戒毒所的工作人员把玫姐带了进来。

    玫姐从一进来原本平静的脸,在看见坐着的人是我后,立马表情变得狰狞起来。

    “金格,你这狗娘养的畜生,死贱人,王八蛋,你还有脸来见我!你滚,你给我滚!”她即使隔着玻璃,她那么大的声音我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她的反应比我想象中的要激烈一些,但是我还能够接受。

    我冷眼看着她疯狂的样子,她瘦了很多,黑眼圈很重,眼窝开始下陷,已经找不到当时那种让男人为之疯狂的妩媚了。

    我就这样听着她一句一句地骂着,一句话也没说,终于,她骂累了,一屁股坐在了我对面的椅子上,狠狠地瞪着我。

    我拿起面前电话的听筒,然后朝她示意了一下,让她也拿起。

    我不是她,我还要形象。

    “玫姐,好久不见。”这是我看到她时,说的第一句话。

    “好你妹,说吧,你来找我什么事?”难得她终于平静下来了,当然,我说的平静,是比起之前。

    “玫姐,看看现在的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火树银花的玫姐吗?”

    “这还不都是拜你所赐。”她每一个字都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

    “呵呵,这不叫拜我所赐,这叫做咎由自取,这叫活该!”最后两个字,我加大了声音。

    “你……”

    我继续说:“玫姐,你还记得,我第一天上班,你给我化完妆后,说的话吗?”

    我的话让她一顿,明显她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她记不记得我无所谓。

    “你应该不记得了,但是我不会忘记,那天你看着我的脸对我说是不是觉得自己很美?是不是对自己沦为这里感到不甘?告诉你,这就是命。我也曾赞同过你说的话,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但是,我金格,偏偏不是一个轻易认命的人。”

    若我认命,我就不会从孤儿院逃出来。

    若我认命,我就不会毁掉那家KTV。

    若我认命,也许我早就死在了过去的某年某天。

    我的话音一落,玫姐的脸色顿时煞白,手中的听筒掉落在桌上,沉闷的撞击声从听筒中传过来。

    我拿出包,将包里所有这些年关于我的杂志一股脑的全部倒在了桌上,那上面的我,是最顶级的化妆师化的最精致的妆容,穿的是最著名的服装设计师设计的服装,国内的,国外的,都有。

    玫姐被这一切都惊住了,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我拿出手机,将屏幕对着她的方向,将听筒放在了手机旁边。

    手机视频里播放的,是我让小丹剪辑出来的我参加各种颁奖典礼,时装秀展的视频。

    她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视频,眼角一滴又一滴的眼泪滑出。

    看着她的面如死灰,而从玻璃的反光中倒映着我的笑靥如花,用她的话来说,这就是命。

    她缓缓地站了起来,然后转身走出了会见室。

    看着她离去落寞的背影,我的心中却没有一丝胜利的喜悦。

    随着去医院的越加频繁,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

    始终,我们都没有逃脱过命运。

    我将桌上所有的杂志都扔进了垃圾桶,我是良好公民,不会乱扔垃圾。

    我没有回公司,从我出名以来,也搬出了庄临宇的别墅,庄临宇给我重新买了一栋别墅,让我搬了进去。

    但是,我也没有回那里。

    我去的,是“来吧”酒吧。

    我知道以我现在的身份,不适合出现在大街上,于是拿出一副口罩戴在脸上,遮得住多少是多少。

    我走进“来吧”,这是我两年后第一次进这里,里面的装潢布局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正值下午,酒吧里没有什么人,我看向吧台,还好,还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走了过去。

    “这位小姐,请问要来点什么?”涛子正在调酒,头也不抬地问道。

    “一杯‘回忆配毒药’。”我说。

    “对不起,我们店没有……这……种酒……。”涛子说到后面的时候,已经抬起了头,即使我戴着口罩,他也一眼认出是我,满脸的不敢相信。

    “既然没有,你为我调一杯如何?”我取下口罩,嘴角勾起习惯性的笑容。

    涛子看着我的笑容,立马看呆了过去,然后,他说了一句让我石化的话,“尼玛,我就说真人要比电视上好看吧,老赵那家伙还硬跟我争,下次这酒一定让他请。”

    好吧,我真不知道他们在我背后都干了些什么。

    “‘回忆配毒药’是吧,放心,马上就好。”涛子说完,就接着调酒,但从他手上突然加大的力度中可以看出,他内心的激动。

    很快,涛子就调好一杯酒,没有任何红黄蓝绿,而且如纯净水般清澈透明。

    我接过,轻轻地品尝了一口,入口辛辣,却回味香甜。

    在喝酒的时候,我眼角无意中看见吧台上有一本杂志,顺手拿了过来。

    “这个,是刚才两个俞艺的女大学生拿过来的,我本来想看看这上面是不是又是你,所以借她们的看看,谁知道换人了,我也就没心思看,放这儿了。”

    这本杂志是诺诺薇尔的新款杂志,我知道,每年俞艺选出来的校花校草都会上这本杂志代言服装,我本是想要随手一翻,可谁知道这一翻,却让我的目光再也离不开。

    代言女装的,那眉,那目,那轮廓,仔细算算,已经六年了,可即使过了六年,我也依然能够认出她来。

    六年了,小厘,我终于找到你的一丝消息了。

    我努力平静自己内心的激动,问涛子:“这两个代言人,你认识吗?”

    涛子看了看杂志,说:“这小子左言我倒是认识,酒吧里的常客,可这女的,好像就来过一次,不怎么熟。”

    “对了!”他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说,“我突然想起我还跟这小子提起过我认识你呢,我还说笑答应让你和他见面呢。”

    看来这涛子是把他认识我的事拿出去炫耀了,不过炫耀就炫耀吧,我朋友以我为荣,我还生气不成?

    “这两人关系怎样?”我问。

    “不知道,但肯定他们认识,记得上次这女的来的时候,就是来找左言的,不过话说回来,左言这小子帅是帅,但就是不靠谱,女人成堆。”

    他后面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关注,我主要听见了说他们认识。

    “明天,我来酒吧,请大家喝酒,唱歌,你帮我把老赵还有当时跟我来的服装店里的那些店员都叫上,我们在酒吧包厢里好好聚一聚。”我说着,然后像做了什么决定似的说,“把那叫左言的也叫上,你答应他让他见我,我金格的朋友,当然要说话算话。”

    天黑后,我找了个黑暗没人能够发现的角落坐着继续喝酒,喝到很晚才回去。

    “要不要我送你?”涛子问。

    “当然,我不能酒驾,要是我出了车祸,真不知道那些记者又会怎么写。”

    说着,我把钥匙扔给涛子。

    上车后,我告诉他我住的地址。

    在车上,我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涛子,有女朋友了没?”我问。

    “有,俞艺一个学音乐的女生,她来我们酒吧唱歌,就和她好上了。”

    他的话,又让我想起了当年的简逸。

    最初的简逸,是在西木河边为我和洛小厘唱歌的简逸。我和小厘两个人的简逸。

    之后的简逸,是在酒吧里唱歌,整个酒吧里的简逸。

    现在的简逸,是所有喜欢他的歌的,所有人的简逸。

    “好好珍惜吧。”我说。

    车来到了我住的别墅楼下,涛子停下了车,我和他下车后,却发现有人站在我家门口。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庄成枫说着朝我走过来,在闻见我身上的酒味后立马皱眉变了脸色,“金格,你又喝酒,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身体……”

    “够了!”我打断他的话,然后转过头对涛子说,“涛子,出了这里大街上就能打到的,你先走吧。”

    涛子看了看我,再看了看庄成枫,然后对庄成枫说:“对金格好点。”

    在他的印象中,庄成枫还是我男朋友。

    看着涛子离去后,我才回过头来对庄成枫说:“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金格,你怎么可以去酒吧,医生说了,你的身体不能喝酒。”

    “你是在提醒我我随时都会死吗?”我对他大吼。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你知道的,我是为你好。”

    “你说一句为我好,我就要全部接受吗?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我想什么时候死,你也管不着。”我像发疯似的对着他大吼,他都只是站在那,忍受着我的话语。

    在我骂过之后,他久久才开口:“金格,我爱你。”

    他的这句“我爱你”,在这两年里,我听过了无数遍。

    “庄成枫,你知道吗?我这一生,做过最最后悔的事情,就是让你爱上我!”

    终于,我当着他的面,把这句话了出来。

    说完,我转身打开大门,走进了别墅。

    不要说我残忍,不要说我狠心。

    我不欠他任何,爱我是他的决定,我没有要求他爱我,所以,他也没有权力要我回报。

    第二天,当我醒来时已经中午,我拉开窗帘,看见庄成枫竟然站在下面,于是又把窗帘拉上。

    下午有个通告,去给一部网络游戏拍摄宣传照片。

    我收拾好自己后,走出房子。

    “金格!”他叫我,然后朝我走过来,好像昨天晚上的事没有发生一样。

    每次都是这样,每次我和他吵完架后,他又像个没事人一样。

    “你要去哪?我送你吧。”

    我没有说话,然后打开自己的车的车门,坐上驾驶车位,然后开车。

    他竟然跟在我的车后面。

    我到了那家公司,小丹已经在里面帮我打点一些东西了,庄成枫也跟着我进去,小丹看见跟在我后面的庄成枫,也已经习惯了。

    我在拍摄的时候,庄成枫就一直坐在旁边静静地观看。

    不得不说,今年大四的他,真的好闲。

    拍摄完已经晚上八点多了,我接到了涛子的电话。

    “金大美女,你要的人我都帮你绑架好了,就等你来验货了。”他用开玩笑的语气说。

    他的语气感染了我,我也笑着说:“那就等我来发落。”

    挂了电话后,我去换衣间换衣服。

    我喜欢红色的衣服,这种血的颜色让我感觉自己依然还有生命力。

    从换衣间出来,庄成枫朝我走过来。

    “金格,我们去吃饭吧。”

    “不好意思,我有约会。”

    我从他的身边走过,无视他逐渐冷却的笑容。

    我的车开在路上,却发现庄成枫的车依然跟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