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河南服装行业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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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资料显示,到2003年,郑州市服装从业人员(含商业)达到30万人,生产企业达到2150个,初具生产规模的有520个,拥有生产线、设备超过百台/套的有210个,年销量收入突破60亿元,出口创汇4200万美元。服装流通企业1。5万个,年营业额400亿元。已形成23个服装批发市场,12个大型百货商场,1500多个专营店。资料表明,郑州已成为继广东、福建、江浙、东北和石家庄之后的第六大服装生产基地,服装业已成了河南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然而,河南服装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的一些问题。服装从业人员的生活水平依旧在一个较低的线上徘徊,童工问题,超时加班问题等依旧是河南服装企业乃至全国服装行业所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
本着对服装行业发展现状以及服装从业人员生存状况、生活水平等问题关注的目的,笔者日前走访了郑州市几家服装厂,在一定范围里进行了一次调查,但是从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却是多种多样的,有些问题甚至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现将服装行业所反映出的这些问题例举如下,希望广大市民和业界人士各抒己见,对其展开充分讨论。以期得到更多人和有关部门的关注,群策群力,从中找到解决办法!
一、童工问题。
服装行业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人员需求量大,这在一定的程度和范围内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也吸纳和安排了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一定程度上也缓解和减轻了社会的就业压力,为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部分服装厂在经营的过程中,为了降低工人工资,充分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还大批招揽16岁以下的儿童进厂工作。这部分人,因为年龄小,学历低,相对容易管理,工资水平也普遍偏低。当然,这里边可能会有一部分甚至是大多数人都是自愿进厂工作的。甚至于工厂同意他们进厂上班,这部分人都还心怀感激。也许有人就要说,既然是两相情愿,也就无可厚非了。但是,或许这从人情等角度来说是合理的,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确是不合法的。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明文规定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为个人)使用童工。
二、超时工作问题。
据有关资料显示,服装行业普遍存在超时加班工作的问题,据了解,服装工厂一般每天工作达到15个小时以上,并且每周也几乎没有什么休息日,甚至于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服装工厂几乎也从来没有给工人们放过假。每周从周一到周日。每天均需加班五小时之久,工厂不仅不发加班费,反而对偶尔请事假的职工扣发“事假”工资,每天次50元人民币。这些都于国家有关规定是相违背的。笔者在走访中发现有很多服装厂每天都工作到深夜11:30左右,对此,我国劳动法和相关的法律文件都有明确规定。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国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规定,是从保护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角度出发,是维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必要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违反上述法律规定,侵害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如因特殊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也必须遵守相应的程序和限度规定。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且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对此,厂家认为:服装行业一般都有淡季和忙季之分,淡季工人们每周都上不了几天班,但是忙季,工作任务来了,定单下来了就要加班加点地去完成任务,让工人们加班也是没有办法的,况且全国几乎所有的服装厂,甚至是电子厂等都普遍存在这种现象。“服装行业6月以后是淡季,目前旺季加班是很正常的。来料加工的企业为赶订单,普遍都存在加班超时的情况。”
计件工认为:因为计件工所有的工资待遇高低直接与其工作生产出来的服装件数密切相关。所以工厂加班工作,他们虽然工作累了点,辛苦一点,但是加班时间越长,他们就能够拿到更高的工资,所以他们有的时候也是非常乐意加班的。
普通工人认为:因为服装厂里普通工人的工资基本上是固定的,所以,工厂超时加班,他们打心眼里是不乐意的,但是为了维持他们微薄的基本工资,他们又不得不和计件工人一样每天晚上工作到11:30左右。
三、食宿问题
服装行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一般的工厂都是安排食宿的,但是笔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服装厂员工的伙食条件十分的差,很多服装厂的普通员工一个月也不一定能吃到一次荤菜,整天都是萝卜、青菜、小米稀饭等。并且不少服装厂的住宿条件也十分不好,据笔者了解不少服装厂都是两个人一张单人床。
这些都是河南服装行业乃至全国服装行业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但是在河南服装行业迅猛发展的今天,这些问题却日益彰显在世人面前。这些问题大都是不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这些问题提高认识,更加重视起来。督促和监督服装企业从一定程度上改善员工待遇和生活状况。也许在发展的过程中,厂家有厂家的难处,但是,随着服装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工人的待遇和生活条件应该也必须有所改善和提高。也许随着工人待遇和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工人的工作积极性才能更加充分的发挥,河南的服装业才能走的更远!中国的服装行业才能够走的更远!
据有关资料显示,到2003年,郑州市服装从业人员(含商业)达到30万人,生产企业达到2150个,初具生产规模的有520个,拥有生产线、设备超过百台/套的有210个,年销量收入突破60亿元,出口创汇4200万美元。服装流通企业1。5万个,年营业额400亿元。已形成23个服装批发市场,12个大型百货商场,1500多个专营店。资料表明,郑州已成为继广东、福建、江浙、东北和石家庄之后的第六大服装生产基地,服装业已成了河南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然而,河南服装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的一些问题。服装从业人员的生活水平依旧在一个较低的线上徘徊,童工问题,超时加班问题等依旧是河南服装企业乃至全国服装行业所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
本着对服装行业发展现状以及服装从业人员生存状况、生活水平等问题关注的目的,笔者日前走访了郑州市几家服装厂,在一定范围里进行了一次调查,但是从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却是多种多样的,有些问题甚至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现将服装行业所反映出的这些问题例举如下,希望广大市民和业界人士各抒己见,对其展开充分讨论。以期得到更多人和有关部门的关注,群策群力,从中找到解决办法!
一、童工问题。
服装行业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人员需求量大,这在一定的程度和范围内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也吸纳和安排了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一定程度上也缓解和减轻了社会的就业压力,为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部分服装厂在经营的过程中,为了降低工人工资,充分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还大批招揽16岁以下的儿童进厂工作。这部分人,因为年龄小,学历低,相对容易管理,工资水平也普遍偏低。当然,这里边可能会有一部分甚至是大多数人都是自愿进厂工作的。甚至于工厂同意他们进厂上班,这部分人都还心怀感激。也许有人就要说,既然是两相情愿,也就无可厚非了。但是,或许这从人情等角度来说是合理的,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确是不合法的。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明文规定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为个人)使用童工。
二、超时工作问题。
据有关资料显示,服装行业普遍存在超时加班工作的问题,据了解,服装工厂一般每天工作达到15个小时以上,并且每周也几乎没有什么休息日,甚至于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服装工厂几乎也从来没有给工人们放过假。每周从周一到周日。每天均需加班五小时之久,工厂不仅不发加班费,反而对偶尔请事假的职工扣发“事假”工资,每天次50元人民币。这些都于国家有关规定是相违背的。笔者在走访中发现有很多服装厂每天都工作到深夜11:30左右,对此,我国劳动法和相关的法律文件都有明确规定。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国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规定,是从保护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角度出发,是维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必要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违反上述法律规定,侵害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如因特殊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也必须遵守相应的程序和限度规定。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且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对此,厂家认为:服装行业一般都有淡季和忙季之分,淡季工人们每周都上不了几天班,但是忙季,工作任务来了,定单下来了就要加班加点地去完成任务,让工人们加班也是没有办法的,况且全国几乎所有的服装厂,甚至是电子厂等都普遍存在这种现象。“服装行业6月以后是淡季,目前旺季加班是很正常的。来料加工的企业为赶订单,普遍都存在加班超时的情况。”
计件工认为:因为计件工所有的工资待遇高低直接与其工作生产出来的服装件数密切相关。所以工厂加班工作,他们虽然工作累了点,辛苦一点,但是加班时间越长,他们就能够拿到更高的工资,所以他们有的时候也是非常乐意加班的。
普通工人认为:因为服装厂里普通工人的工资基本上是固定的,所以,工厂超时加班,他们打心眼里是不乐意的,但是为了维持他们微薄的基本工资,他们又不得不和计件工人一样每天晚上工作到11:30左右。
三、食宿问题
服装行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一般的工厂都是安排食宿的,但是笔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服装厂员工的伙食条件十分的差,很多服装厂的普通员工一个月也不一定能吃到一次荤菜,整天都是萝卜、青菜、小米稀饭等。并且不少服装厂的住宿条件也十分不好,据笔者了解不少服装厂都是两个人一张单人床。
这些都是河南服装行业乃至全国服装行业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但是在河南服装行业迅猛发展的今天,这些问题却日益彰显在世人面前。这些问题大都是不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这些问题提高认识,更加重视起来。督促和监督服装企业从一定程度上改善员工待遇和生活状况。也许在发展的过程中,厂家有厂家的难处,但是,随着服装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工人的待遇和生活条件应该也必须有所改善和提高。也许随着工人待遇和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工人的工作积极性才能更加充分的发挥,河南的服装业才能走的更远!中国的服装行业才能够走的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