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恋消失在逝去的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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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惊天动地的见面在这样凡俗的对话中结束了,我甚至没有等到明天,而是买了当夜的机票飞回了北京。
有一种东西真是可怕。
一
我永远记得1997年的那个夏天,有人从我身边经过,骑车的速度极快,我还来不及躲闪,就被绊倒。
结果我看到了宋末末。
长相薄凉,眼神清澈却不流俗的男孩宋末末,他的车子也倒了,车筐里的书倒了出来,是卡尔维诺的文集,还有一本叫[局外人]的小说,加缪的,我刚刚读过。
我的裙子被挂破了,他不好意思地说,要不,明天还在这里,我赔你裙子?
我有些结巴地说,那倒不必了,不如,借本书我看吧?
也许有些烂俗的故事的结局都是相似的,我们伸然遇到,撞了车,然后我借了他的书,再去还,接下来的发展应该提到好感,或者暖味,再往下,也许是爱情。
一切恰恰不是。
在这所艺术学院里,爱情泛滥成灾,宋末末也没有例外,我遇见他的时候,他和一个舞蹈系的女孩正在热恋之中。去不书时,在楼道里,我看到两个人影正在厮扯。
我叫了一声,宋末末。
他们一起回过头来。他问,你是谁?
我有些尴尬,他忘记了我。我举了举手里的书说,我是来还书的,我是央夏。
我的中庸之姿完全对莫小湖构不成威胁,她高挑艳丽,还是舞蹈系的领舞,那时中央电视台的好些伴舞都来我们学校找人,而她当然是首选。
和她比起来,我这个计算机关系的女生是多么寡味,尽管我喜欢读卡尔维诺,而她感兴趣的是雅诗兰黛。
我唯一可以和宋末末沟通的方式是借书还书,我那时只读了加缪,可为了接近他,我要读卡尔维诺,因为,当他想找人交流时,他总是给我发短信说,央夏,来,我们一起到楼顶上一起说说卡维诺吧。
二
我永远记得那些楼顶,女生们把白被子晾晒到上面去,穿过一个个白被子,我会见到穿着牛仔裤白衬衣的男子。他的黑发在风中飘荡着,有种落败之美。这时他是孤单的,因为莫小湖去演出了,或者出去排练了,即使和我说卡尔维诺时,他也有些心不在焉。
莫小湖的生日快到了,宋末末说,我想送她一件礼物。
我出了主意,香水,口红,丝袜
如果我的生日呢?我的心忽地疼了一下。我想,他也许一辈子也不会买礼物给我吧,尽管我说过,我的生日是这样好记。元旦,1月1日
他没有采纳我的建设,而是说,央夏,我想买件特别的礼物给她。
买什么?
内衣。
不知为何,我的脸突然红透了。他说,我不方便去,我给你钱,你去买。
可我不知道她的尽寸啊。
我知道。
这声“我知道”更是要了我的命。
36b。好么?央夏,你总是这样害羞,其实,当你爱上一个人,眼睛就是尺子了。
我想,宋末末说得对,因为,仅凭我的眼睛,我就知道他的腰围是二尺四寸半,他穿43码鞋。
黑色的,雷丝的,莫小湖喜欢神秘他细心地嘱咐着。我说,好的,我一定会认真去选。
亲爱的宋末末,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而做这样的事情,于我而言,已经是天大的委屈。
三
可更大的委屈还在后面。
不久,莫小湖和一个法国男子缠在一起。宋末末去和那个男子打架,结果,鼻梁被打断了。我去看他时,他茫然地看着秋天的窗外,看到我,他委屈地抱着我,哭了。
我是第一次看到宋末末的脆弱,他问我,莫小湖为什么这样对我?我拍着他的肩,发现他的确象个孩子。
在宋末末失恋的日子,我带着他去那些胡同里玩,旧的胡同,灰的墙,低矮的房子,还有旧时北京的尘烟。对于一个夏门人来说,这些的确充满了魅力,当我讲故事的时候,宋末末看着我说,你真像一个在北京住了一百年的女子。
有时我也陪宋末末喝酒。
他失恋后一直特别能喝酒,常常醉,醉了就拉着我跑长安街。北京的长安街总是灯火辉煌,当我和宋末末路过北京天安门,我扭头看到毛主席像时,我在心里对宋末末说,我向毛主席保证我爱你。
12月31日,我们坐在东安市场的一个小酒店里喝酒,我们喝的是那种牛栏山二锅头的酒,一人一瓶,一人半斤,此时是深夜十一点,我的生日了。
钟声响起的时候,宋末末说,我送你一件生日礼物。
原来他记得的。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了。
闭上眼,他说。
打开手,他说。
我闭上眼睛,我打开了手。手,被他轻轻握住,眼睛,被一张热热的唇吻住,我正慌张,只感觉得自己被搂得紧,然后,是我冰凉的嘴被轻轻一碰。
眼泪混在眼泪,在这新年的钟声里,我收到了这永生难忘的礼物。
那天,我们牵着手走了一夜,没有人提爱,没有人提不爱。
天很冷,风刮着,在北京的冬天里,我的心里燃着火,烧着,烧着。
而这虚幻的一切只有一夜,第二天,我接到宋末末的短信,他说,走,跟我去机场接莫小湖,他回来了。
四
曾经,宋末末当着我的面把莫小湖的东西扔了又扔,把她骂了又骂,可是,她的一个电话,他便拉着我去机场接她。
这次,我拒绝了,我说,对不起,宋末末,我发烧了,你去接她吧。
接下来,我又看到金童玉女出现在校园里,她尖叫着,坐在宋末末的单车前,穿过四月那些杨花,我一个人躲在那些晒满了白被子的楼顶上,吹着箫,看着卡尔维诺。
此时,离毕业还有三个月。我办着去英国的手续,莫小湖办着去美国的手续,只有宋末末,他黯然地对我说,你们都要走了,你们真狠心。
不,不是我们狠心。
如果他用对待莫小湖十分之一的爱对待我,我就不会走。爱一个人,怎样会舍得?如果他说,留下来,我是不会走的。
可是直到他送我上飞机,他还是笑着说,你一个人到外面要珍重,你回来时,咱们还去喝酒。
原来,他只当我是酒友。
我轻轻笑着,你能抱我一下吗?
那次午夜的拥抱,是我和他全醉,如今我想清醒着,让他抱一次
他哈哈笑着抱了我,叫我小破孩,说我总穿得这么中性,男人怎会喜欢?说这话的时候,他一脸忧伤。他的忧伤来自于他的爱情,而我的忧伤来自于他。
在我进安检的时候的那个刹那,我问了他一句话:宋末末,你有没有,有没有一丝喜欢我?当时,好几个人望着我,空气好像理止一样,是的,我很想知道。
我们静静相对,我终于明白,什么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五
我读完书,在英国一个公司里做到高层,之后,被派到中国任总监。
彼时,我仍然一个人,偶尔陪在英国居住的姑姑喝咖啡,或者去剑桥划船。
回国后,我驻北京,每天和形形色色的老总打交道。他们要代理我们的产品,这其中,包括一个温州男子。
因为他身边的女子,我便记得他叫徐生,这个四十岁的男人大概因为有了钱,又能哄女人开心,所以,他脸上浮现出动人的颜色,却非常浅薄。
他身边的女人是莫小湖。隔了多年,我依然能认出了她。她还是那样轻浮艳丽,着装风格一直延续到今天。
他们请我吃饭,进门的一刹那,我们都呆了。她先尖叫了起来,然后蝴蝶一样飞过来抱我。我以为,她或者出国,或者已经与宋末末结了良缘,万万不能想到,她与这样的老男人混在一起。
莫小湖告诉我,宋末末去了广州多年。他给了我他的手机号,然后说,他常常提起你,你们是知音呢,一起读过什么卡尔维诺。
坐最早的航班,我飞抵广州。是的,我再也等不及了,我要去看旧人。在花都机场,我打电话给旧人。
你是,宋末末已经听不出她的声。
呵,央夏,你在哪里?
再见,是在广州的天河城门口,他说,这是广州最热闹的地方,我希望可以穿过红蓝绿女看到你。
过了多年,他依然这样文艺。
我以为我会很激动,或者掉眼泪,但是没有。他接过我的包说,回来了?然后,牵我的手去珠江边上看夜景,珠江的水流着,星海音乐厅里有琴音传来,我们并肩走着,我说,这么多年,这么多年过来了。
有谁说过,旧人不适合相见。
他胖了,有小富即安的动人颜色,他说话带了广东腔,有些话我听不懂。夜深了,我们开车,行进在滨江路上,榕树一棵接着一棵,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榕树,这些高大的榕树在北方是被种在盆景里的。
从北方到南方,从那些胡同到这些高大的榕树,我们一起走过的时光里,我们之间纠缠了多少爱情呢?
他接了电话,说,好,我一会就回去,你们先睡。他回过头,是我太太,广州人,娇小玲珑,没有我,她睡不着的。
我轻笑,然后让他早点回去,我只说来广州办事,明天还要赶往上海,我说谎说得这样从容,以至于我怀疑自己说的是真的。他说决定明天早上请我喝早茶,我笑笑说,谢谢。
我以为惊天动地的见面在这样凡俗的对话中结束,我甚至没有等到明天,而是买了当夜的飞机票飞回了北京。
有一种东西真是可怕。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我说的是光阴。
我以为惊天动地的见面在这样凡俗的对话中结束了,我甚至没有等到明天,而是买了当夜的机票飞回了北京。
有一种东西真是可怕。
一
我永远记得1997年的那个夏天,有人从我身边经过,骑车的速度极快,我还来不及躲闪,就被绊倒。
结果我看到了宋末末。
长相薄凉,眼神清澈却不流俗的男孩宋末末,他的车子也倒了,车筐里的书倒了出来,是卡尔维诺的文集,还有一本叫[局外人]的小说,加缪的,我刚刚读过。
我的裙子被挂破了,他不好意思地说,要不,明天还在这里,我赔你裙子?
我有些结巴地说,那倒不必了,不如,借本书我看吧?
也许有些烂俗的故事的结局都是相似的,我们伸然遇到,撞了车,然后我借了他的书,再去还,接下来的发展应该提到好感,或者暖味,再往下,也许是爱情。
一切恰恰不是。
在这所艺术学院里,爱情泛滥成灾,宋末末也没有例外,我遇见他的时候,他和一个舞蹈系的女孩正在热恋之中。去不书时,在楼道里,我看到两个人影正在厮扯。
我叫了一声,宋末末。
他们一起回过头来。他问,你是谁?
我有些尴尬,他忘记了我。我举了举手里的书说,我是来还书的,我是央夏。
我的中庸之姿完全对莫小湖构不成威胁,她高挑艳丽,还是舞蹈系的领舞,那时中央电视台的好些伴舞都来我们学校找人,而她当然是首选。
和她比起来,我这个计算机关系的女生是多么寡味,尽管我喜欢读卡尔维诺,而她感兴趣的是雅诗兰黛。
我唯一可以和宋末末沟通的方式是借书还书,我那时只读了加缪,可为了接近他,我要读卡尔维诺,因为,当他想找人交流时,他总是给我发短信说,央夏,来,我们一起到楼顶上一起说说卡维诺吧。
二
我永远记得那些楼顶,女生们把白被子晾晒到上面去,穿过一个个白被子,我会见到穿着牛仔裤白衬衣的男子。他的黑发在风中飘荡着,有种落败之美。这时他是孤单的,因为莫小湖去演出了,或者出去排练了,即使和我说卡尔维诺时,他也有些心不在焉。
莫小湖的生日快到了,宋末末说,我想送她一件礼物。
我出了主意,香水,口红,丝袜
如果我的生日呢?我的心忽地疼了一下。我想,他也许一辈子也不会买礼物给我吧,尽管我说过,我的生日是这样好记。元旦,1月1日
他没有采纳我的建设,而是说,央夏,我想买件特别的礼物给她。
买什么?
内衣。
不知为何,我的脸突然红透了。他说,我不方便去,我给你钱,你去买。
可我不知道她的尽寸啊。
我知道。
这声“我知道”更是要了我的命。
36b。好么?央夏,你总是这样害羞,其实,当你爱上一个人,眼睛就是尺子了。
我想,宋末末说得对,因为,仅凭我的眼睛,我就知道他的腰围是二尺四寸半,他穿43码鞋。
黑色的,雷丝的,莫小湖喜欢神秘他细心地嘱咐着。我说,好的,我一定会认真去选。
亲爱的宋末末,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而做这样的事情,于我而言,已经是天大的委屈。
三
可更大的委屈还在后面。
不久,莫小湖和一个法国男子缠在一起。宋末末去和那个男子打架,结果,鼻梁被打断了。我去看他时,他茫然地看着秋天的窗外,看到我,他委屈地抱着我,哭了。
我是第一次看到宋末末的脆弱,他问我,莫小湖为什么这样对我?我拍着他的肩,发现他的确象个孩子。
在宋末末失恋的日子,我带着他去那些胡同里玩,旧的胡同,灰的墙,低矮的房子,还有旧时北京的尘烟。对于一个夏门人来说,这些的确充满了魅力,当我讲故事的时候,宋末末看着我说,你真像一个在北京住了一百年的女子。
有时我也陪宋末末喝酒。
他失恋后一直特别能喝酒,常常醉,醉了就拉着我跑长安街。北京的长安街总是灯火辉煌,当我和宋末末路过北京天安门,我扭头看到毛主席像时,我在心里对宋末末说,我向毛主席保证我爱你。
12月31日,我们坐在东安市场的一个小酒店里喝酒,我们喝的是那种牛栏山二锅头的酒,一人一瓶,一人半斤,此时是深夜十一点,我的生日了。
钟声响起的时候,宋末末说,我送你一件生日礼物。
原来他记得的。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了。
闭上眼,他说。
打开手,他说。
我闭上眼睛,我打开了手。手,被他轻轻握住,眼睛,被一张热热的唇吻住,我正慌张,只感觉得自己被搂得紧,然后,是我冰凉的嘴被轻轻一碰。
眼泪混在眼泪,在这新年的钟声里,我收到了这永生难忘的礼物。
那天,我们牵着手走了一夜,没有人提爱,没有人提不爱。
天很冷,风刮着,在北京的冬天里,我的心里燃着火,烧着,烧着。
而这虚幻的一切只有一夜,第二天,我接到宋末末的短信,他说,走,跟我去机场接莫小湖,他回来了。
四
曾经,宋末末当着我的面把莫小湖的东西扔了又扔,把她骂了又骂,可是,她的一个电话,他便拉着我去机场接她。
这次,我拒绝了,我说,对不起,宋末末,我发烧了,你去接她吧。
接下来,我又看到金童玉女出现在校园里,她尖叫着,坐在宋末末的单车前,穿过四月那些杨花,我一个人躲在那些晒满了白被子的楼顶上,吹着箫,看着卡尔维诺。
此时,离毕业还有三个月。我办着去英国的手续,莫小湖办着去美国的手续,只有宋末末,他黯然地对我说,你们都要走了,你们真狠心。
不,不是我们狠心。
如果他用对待莫小湖十分之一的爱对待我,我就不会走。爱一个人,怎样会舍得?如果他说,留下来,我是不会走的。
可是直到他送我上飞机,他还是笑着说,你一个人到外面要珍重,你回来时,咱们还去喝酒。
原来,他只当我是酒友。
我轻轻笑着,你能抱我一下吗?
那次午夜的拥抱,是我和他全醉,如今我想清醒着,让他抱一次
他哈哈笑着抱了我,叫我小破孩,说我总穿得这么中性,男人怎会喜欢?说这话的时候,他一脸忧伤。他的忧伤来自于他的爱情,而我的忧伤来自于他。
在我进安检的时候的那个刹那,我问了他一句话:宋末末,你有没有,有没有一丝喜欢我?当时,好几个人望着我,空气好像理止一样,是的,我很想知道。
我们静静相对,我终于明白,什么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五
我读完书,在英国一个公司里做到高层,之后,被派到中国任总监。
彼时,我仍然一个人,偶尔陪在英国居住的姑姑喝咖啡,或者去剑桥划船。
回国后,我驻北京,每天和形形色色的老总打交道。他们要代理我们的产品,这其中,包括一个温州男子。
因为他身边的女子,我便记得他叫徐生,这个四十岁的男人大概因为有了钱,又能哄女人开心,所以,他脸上浮现出动人的颜色,却非常浅薄。
他身边的女人是莫小湖。隔了多年,我依然能认出了她。她还是那样轻浮艳丽,着装风格一直延续到今天。
他们请我吃饭,进门的一刹那,我们都呆了。她先尖叫了起来,然后蝴蝶一样飞过来抱我。我以为,她或者出国,或者已经与宋末末结了良缘,万万不能想到,她与这样的老男人混在一起。
莫小湖告诉我,宋末末去了广州多年。他给了我他的手机号,然后说,他常常提起你,你们是知音呢,一起读过什么卡尔维诺。
坐最早的航班,我飞抵广州。是的,我再也等不及了,我要去看旧人。在花都机场,我打电话给旧人。
你是,宋末末已经听不出她的声。
呵,央夏,你在哪里?
再见,是在广州的天河城门口,他说,这是广州最热闹的地方,我希望可以穿过红蓝绿女看到你。
过了多年,他依然这样文艺。
我以为我会很激动,或者掉眼泪,但是没有。他接过我的包说,回来了?然后,牵我的手去珠江边上看夜景,珠江的水流着,星海音乐厅里有琴音传来,我们并肩走着,我说,这么多年,这么多年过来了。
有谁说过,旧人不适合相见。
他胖了,有小富即安的动人颜色,他说话带了广东腔,有些话我听不懂。夜深了,我们开车,行进在滨江路上,榕树一棵接着一棵,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榕树,这些高大的榕树在北方是被种在盆景里的。
从北方到南方,从那些胡同到这些高大的榕树,我们一起走过的时光里,我们之间纠缠了多少爱情呢?
他接了电话,说,好,我一会就回去,你们先睡。他回过头,是我太太,广州人,娇小玲珑,没有我,她睡不着的。
我轻笑,然后让他早点回去,我只说来广州办事,明天还要赶往上海,我说谎说得这样从容,以至于我怀疑自己说的是真的。他说决定明天早上请我喝早茶,我笑笑说,谢谢。
我以为惊天动地的见面在这样凡俗的对话中结束,我甚至没有等到明天,而是买了当夜的飞机票飞回了北京。
有一种东西真是可怕。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我说的是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