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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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杜若琳一路尖叫着跑进浴室,看到镜子里映照出的模样,叫得更凄厉了。
稻草般蓬松的乱发,活像被揍两拳的可怕黑眼圈,超幼稚还洗到泛黄的米老鼠睡衣她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如此邋遢,而且还少根筋的站在一个帅到无法无天的美男子面前。
这时,摆在床头的手机又发出铃声。
她迅速扑到床上,接通手机,立刻哇哇乱叫“妮妮,怎么办?怎么办?”
“什什么东西?发生什么事了?”编辑严妮妮本来想骂人,却被她慌张的语气吓到了。
“我好难过”杜若琳扁着红唇。
“到底怎么了?遇到坏人了吗?你刚才不是在赶稿吗?”
“不是坏人,是大帅哥,一个超级帅,比我的男主角还要帅的大帅哥,可是我竟然像个乞丐一样的站在他的面前,我真是不敢相信,呜呜呜”
好半晌,电话线的那头保持沉默。
“妮妮,你有听到吗?我说我”
“我知道,不用重复一遍。”严妮妮很冷静的回应。
“那你怎么还不安慰我?”她是真的好伤心啊!要知道,她活了二十四年,写了无数的俊俏男主角,也不曾在真实人生里遇到如此撼动她内心的美男啊!
“安慰你?”严妮妮冷哼一声,认为她根本是无病呻/吟。“我问你,稿子写完了没?”
“写完了啦!”快给她安慰啊!
“为什么我没收到?”
“因为我还没寄啊!哎哟!先不管那个啦!妮妮,我跟你说,刚才那个男人真的超帅的,那双眼睛、那个鼻子、那张嘴巴跟我小说里的男主角好像啊!”“杜若琳,你还没清醒,在作梦吗?”
“我也很希望自己是在作梦啊!真无法相信我竟然会这样丑丑的面对他可是我又不想是在作梦,因为他真的好帅”
“杜若琳,你给我闭嘴,限你一分钟之内把稿子寄给我,不然我就诅咒你下次见到他的时候,正好被狗追咬,掉进水沟里,外加满脸狗屎。”严妮妮忍无可忍,用力挂断电话。
听见嘟嘟的声音,杜若琳惊恐的盯着手机,脑海里立刻浮现严妮妮诅咒的画面,吓得赶紧扔开手机,用最快的速度插上电脑的插头,将稿子寄了出去。
她打死都不想再次丢脸了!
杜若琳觉得自己好像变成偷窥狂了。
她租赁的屋子在二楼,帅哥开的餐厅就在她家对面的一楼,只要走到阳台上,就能将餐厅的门面一览无遗。
帅哥给她的纸袋里还放了一张名片,上面写着“秘密?人文餐馆”几个大字,还有帅哥老板的名字叫张澈,她总觉得这名字有点熟悉。
虽然有一大叠餐券等着她去白吃白喝,但是只要想到自己给人家的第一印象如此邋遢随便,她就少了点勇气踏进餐厅大门。
于是,只要是不写稿的时间,她几乎都耗在阳台上,也有了一些发现。
虽然经过大翻修跟整顿,但是餐厅似乎只有一层楼,一般刚开幕的餐厅都会做些优惠活动、打打广告,秘密?人文餐馆却显得异常低调,不但没有广告,也没看到祝贺的花圈花篮,地点位在巷子内,本来就不太显眼,几天下来,光临的顾客更是少得可怜。
这时,天空下起蒙蒙细雨,放眼望去是一片灰色,杜若琳摸了摸平坦的肚子,感觉有些饥饿,不过实在不想骑着小绵羊出去觅食。
突然,她又想起张澈那张完美的俊颜,内心莫名的感到紧张。
“杜若琳,你真是一个好色的女人!”她好笑的嘲弄自己,少女怀春的幻想终究不敌饥肠辘辘,站起身,穿上及膝的针织宽洋装,套上短靴,提起笔电,走出家门。
秘密?人文餐馆里头连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一张桌子旁坐着一名女服务生跟金俊元,两人的面前各摆了一台笔电,玩得不亦乐乎。
“金大叔,今天的生意还是一样的差耶!”晓芹是店里唯一的服务生,同时兼顾吧台和厨房的工作,她忙不过来的时候,金俊元会帮忙,只可惜开张这几天,能干的她一个人就绰绰有余了。
“没差啦!老板很有钱。”金俊元明了张澈开这家餐厅根本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接近某人的手段。
不过他不明白的是,以张澈的条件,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只消勾勾手指,大家都抢着飞扑,又何必迂回的开餐厅,等待对方靠近呢?
“是吗?这几天老板的脸都很臭。”晓芹没遇过像张澈这样的老板,当初她来应征的时候,只抱着小小的希望,没想到老板给的薪水超优渥,而且上班时间也很弹性,如果她赶着上课的话,就直接关上店门,搞得好像她才是老板。
不追求食物美味,也不执着生意兴隆,这家餐厅变成了她念书、练习调饮跟厨艺的地方,工作环境极佳,惬意得不得了。
“张澈的脸哪时候和善过了?他是标准的面恶心善。”金俊元哈哈大笑。
“金大叔,你的中文造诣还真是好得超出我的想象。”晓芹不可思议的盯着他那张正统的韩国人脸孔。
“当然,我从张澈十岁那年就认识他,当然要好好的学习中文罗!”金俊元很骄傲,为了成为优秀的经纪人,他可是精通各国语言呢!
“十岁?”晓芹啧啧称奇,眼角余光瞄到门口似乎有人影,立刻雀跃的跳起来,主动上前打开门。“欢迎光临,快请进。”
“呃谢谢。”杜若琳抱着笔电走进餐厅,在落地窗旁的角落位置坐下。
虽然没有其他客人,但是她喜欢这里简单洁净的装潢,天花板的艺术水晶灯照耀出微黄的光线,深咖啡色的木桌和米色同款座椅给人很舒适的感受。
她尤其喜欢看着行人走来走去,平常写作的时候也有中途发呆的习惯,这家餐厅给了她十分贴近的舒服感,她想,以后应该会经常光顾这里。
“小姐,这是我们的菜单。”晓芹笑吟吟的说,递上菜单跟一壶柠檬水。“需要点餐的时候,可以叫我喔!”
“那个”杜若琳从口袋里掏出餐券“请问一下,这是否有使用范围?”
“这是什么?”晓芹接过那叠餐券,露出迷惘的神情。“你是不是弄错了?我们店里目前没有”
金俊元跑过来,用**把她撞到一旁。
“小姐,你好,这本餐券适用全餐厅,没有任何限制,请你慢慢的看菜单。”
终于来了!他的眼瞳熠熠生辉,随即将不明所以的晓芹带到吧台里。
“金大叔,店里什么时候有出餐券?”晓芹不解的问。
“你差点露馅了。”金俊元笑得很诡异“我告诉你,拥有这本餐券的人可是老板很重要的贵宾,你要好好的款待,以后只要这位小姐来,记得都要用心服务,知道吗?”
“欸?难不成是老板的”晓芹的手指在胸前比划出一个爱心。
“真是聪明!老板可是千里迢迢从韩国飞来台湾寻找真爱,你得想尽办法留住这位贵宾,让她爱上这里,以后才会常来。”
晓芹天生没什么浪漫细胞,只能傻傻的颔首,表示了解,看着金俊元开怀的冲上楼,准备将这个大好消息告诉老板,突然觉得自己的责任好重大。
如果杜若琳懂得张澈的心,就会知道要当个真正的偷窥狂,还得跟他多学习才行。
她从自家阳台上关注的是秘密?人文餐馆的门面,却没发现餐厅二楼的阳台上也有个男人时时刻刻的注意着她。
从几天前被她关在门外之后,他的心情一直很差,反复思索着,自己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差错?是他出现得太突兀?还是她不喜欢他送的点心?她突然关上门,让他有种被拒绝的失落感。
当年她遗落的手机,他一直都带在身边。
老实说,他从来没见过哪个女人比她更鲁莽,刚开始他无意强占她的手机,是手机没电关机,后来他替手机充足了电,开机之后,却发现自己再也不愿物归原主了。
看得出来她很喜欢自拍,相簿里全是她的照片,各种俏丽的表情都很吸引人,她甚至将私人部落格和私人信箱的密码都记录在手机里,这其实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却也表示她一定很健忘,才会有这样的举动。
刚开始吸引他注意的是储存在记忆体里的mp3,音乐名称是他演奏过的曲目,播放之后,才发现那根本是他演奏的版本,是否表示她也是他的粉丝?
但是她没有认出他,就算他戴着墨镜,如果真心喜欢一个人,她不可能认不出来当时,或许是因为这点小小的幼稚负气心态,他找到了她的部落格,发现她的职业,还有她的心情日记。
然后他发现自己爱上了她文字的魔力,看着她的照片,突然觉得她可爱无比,一天又一天,对她越来越在意,堆积出想见她的强大力量。
现在,杜若琳就在楼下,金大叔通知他之后,便拿着雨伞,开心的跑出去溜达,大概是想将空间留给他们。
对,他很紧张,却不想错失这个机会,内心的挣扎让他有些慌,直到晓芹用电话告诉他要去上课了,他只好让她先走,亲自顾店。
从楼上走下来,他从她身边经过,也不见她抬起头,似乎是沉浸在创作的世界里,完全不受撼动。
突然,他灵光一闪,踱进吧台
“啊”杜若琳一路尖叫着跑进浴室,看到镜子里映照出的模样,叫得更凄厉了。
稻草般蓬松的乱发,活像被揍两拳的可怕黑眼圈,超幼稚还洗到泛黄的米老鼠睡衣她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如此邋遢,而且还少根筋的站在一个帅到无法无天的美男子面前。
这时,摆在床头的手机又发出铃声。
她迅速扑到床上,接通手机,立刻哇哇乱叫“妮妮,怎么办?怎么办?”
“什什么东西?发生什么事了?”编辑严妮妮本来想骂人,却被她慌张的语气吓到了。
“我好难过”杜若琳扁着红唇。
“到底怎么了?遇到坏人了吗?你刚才不是在赶稿吗?”
“不是坏人,是大帅哥,一个超级帅,比我的男主角还要帅的大帅哥,可是我竟然像个乞丐一样的站在他的面前,我真是不敢相信,呜呜呜”
好半晌,电话线的那头保持沉默。
“妮妮,你有听到吗?我说我”
“我知道,不用重复一遍。”严妮妮很冷静的回应。
“那你怎么还不安慰我?”她是真的好伤心啊!要知道,她活了二十四年,写了无数的俊俏男主角,也不曾在真实人生里遇到如此撼动她内心的美男啊!
“安慰你?”严妮妮冷哼一声,认为她根本是无病呻/吟。“我问你,稿子写完了没?”
“写完了啦!”快给她安慰啊!
“为什么我没收到?”
“因为我还没寄啊!哎哟!先不管那个啦!妮妮,我跟你说,刚才那个男人真的超帅的,那双眼睛、那个鼻子、那张嘴巴跟我小说里的男主角好像啊!”“杜若琳,你还没清醒,在作梦吗?”
“我也很希望自己是在作梦啊!真无法相信我竟然会这样丑丑的面对他可是我又不想是在作梦,因为他真的好帅”
“杜若琳,你给我闭嘴,限你一分钟之内把稿子寄给我,不然我就诅咒你下次见到他的时候,正好被狗追咬,掉进水沟里,外加满脸狗屎。”严妮妮忍无可忍,用力挂断电话。
听见嘟嘟的声音,杜若琳惊恐的盯着手机,脑海里立刻浮现严妮妮诅咒的画面,吓得赶紧扔开手机,用最快的速度插上电脑的插头,将稿子寄了出去。
她打死都不想再次丢脸了!
杜若琳觉得自己好像变成偷窥狂了。
她租赁的屋子在二楼,帅哥开的餐厅就在她家对面的一楼,只要走到阳台上,就能将餐厅的门面一览无遗。
帅哥给她的纸袋里还放了一张名片,上面写着“秘密?人文餐馆”几个大字,还有帅哥老板的名字叫张澈,她总觉得这名字有点熟悉。
虽然有一大叠餐券等着她去白吃白喝,但是只要想到自己给人家的第一印象如此邋遢随便,她就少了点勇气踏进餐厅大门。
于是,只要是不写稿的时间,她几乎都耗在阳台上,也有了一些发现。
虽然经过大翻修跟整顿,但是餐厅似乎只有一层楼,一般刚开幕的餐厅都会做些优惠活动、打打广告,秘密?人文餐馆却显得异常低调,不但没有广告,也没看到祝贺的花圈花篮,地点位在巷子内,本来就不太显眼,几天下来,光临的顾客更是少得可怜。
这时,天空下起蒙蒙细雨,放眼望去是一片灰色,杜若琳摸了摸平坦的肚子,感觉有些饥饿,不过实在不想骑着小绵羊出去觅食。
突然,她又想起张澈那张完美的俊颜,内心莫名的感到紧张。
“杜若琳,你真是一个好色的女人!”她好笑的嘲弄自己,少女怀春的幻想终究不敌饥肠辘辘,站起身,穿上及膝的针织宽洋装,套上短靴,提起笔电,走出家门。
秘密?人文餐馆里头连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一张桌子旁坐着一名女服务生跟金俊元,两人的面前各摆了一台笔电,玩得不亦乐乎。
“金大叔,今天的生意还是一样的差耶!”晓芹是店里唯一的服务生,同时兼顾吧台和厨房的工作,她忙不过来的时候,金俊元会帮忙,只可惜开张这几天,能干的她一个人就绰绰有余了。
“没差啦!老板很有钱。”金俊元明了张澈开这家餐厅根本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接近某人的手段。
不过他不明白的是,以张澈的条件,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只消勾勾手指,大家都抢着飞扑,又何必迂回的开餐厅,等待对方靠近呢?
“是吗?这几天老板的脸都很臭。”晓芹没遇过像张澈这样的老板,当初她来应征的时候,只抱着小小的希望,没想到老板给的薪水超优渥,而且上班时间也很弹性,如果她赶着上课的话,就直接关上店门,搞得好像她才是老板。
不追求食物美味,也不执着生意兴隆,这家餐厅变成了她念书、练习调饮跟厨艺的地方,工作环境极佳,惬意得不得了。
“张澈的脸哪时候和善过了?他是标准的面恶心善。”金俊元哈哈大笑。
“金大叔,你的中文造诣还真是好得超出我的想象。”晓芹不可思议的盯着他那张正统的韩国人脸孔。
“当然,我从张澈十岁那年就认识他,当然要好好的学习中文罗!”金俊元很骄傲,为了成为优秀的经纪人,他可是精通各国语言呢!
“十岁?”晓芹啧啧称奇,眼角余光瞄到门口似乎有人影,立刻雀跃的跳起来,主动上前打开门。“欢迎光临,快请进。”
“呃谢谢。”杜若琳抱着笔电走进餐厅,在落地窗旁的角落位置坐下。
虽然没有其他客人,但是她喜欢这里简单洁净的装潢,天花板的艺术水晶灯照耀出微黄的光线,深咖啡色的木桌和米色同款座椅给人很舒适的感受。
她尤其喜欢看着行人走来走去,平常写作的时候也有中途发呆的习惯,这家餐厅给了她十分贴近的舒服感,她想,以后应该会经常光顾这里。
“小姐,这是我们的菜单。”晓芹笑吟吟的说,递上菜单跟一壶柠檬水。“需要点餐的时候,可以叫我喔!”
“那个”杜若琳从口袋里掏出餐券“请问一下,这是否有使用范围?”
“这是什么?”晓芹接过那叠餐券,露出迷惘的神情。“你是不是弄错了?我们店里目前没有”
金俊元跑过来,用**把她撞到一旁。
“小姐,你好,这本餐券适用全餐厅,没有任何限制,请你慢慢的看菜单。”
终于来了!他的眼瞳熠熠生辉,随即将不明所以的晓芹带到吧台里。
“金大叔,店里什么时候有出餐券?”晓芹不解的问。
“你差点露馅了。”金俊元笑得很诡异“我告诉你,拥有这本餐券的人可是老板很重要的贵宾,你要好好的款待,以后只要这位小姐来,记得都要用心服务,知道吗?”
“欸?难不成是老板的”晓芹的手指在胸前比划出一个爱心。
“真是聪明!老板可是千里迢迢从韩国飞来台湾寻找真爱,你得想尽办法留住这位贵宾,让她爱上这里,以后才会常来。”
晓芹天生没什么浪漫细胞,只能傻傻的颔首,表示了解,看着金俊元开怀的冲上楼,准备将这个大好消息告诉老板,突然觉得自己的责任好重大。
如果杜若琳懂得张澈的心,就会知道要当个真正的偷窥狂,还得跟他多学习才行。
她从自家阳台上关注的是秘密?人文餐馆的门面,却没发现餐厅二楼的阳台上也有个男人时时刻刻的注意着她。
从几天前被她关在门外之后,他的心情一直很差,反复思索着,自己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差错?是他出现得太突兀?还是她不喜欢他送的点心?她突然关上门,让他有种被拒绝的失落感。
当年她遗落的手机,他一直都带在身边。
老实说,他从来没见过哪个女人比她更鲁莽,刚开始他无意强占她的手机,是手机没电关机,后来他替手机充足了电,开机之后,却发现自己再也不愿物归原主了。
看得出来她很喜欢自拍,相簿里全是她的照片,各种俏丽的表情都很吸引人,她甚至将私人部落格和私人信箱的密码都记录在手机里,这其实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却也表示她一定很健忘,才会有这样的举动。
刚开始吸引他注意的是储存在记忆体里的mp3,音乐名称是他演奏过的曲目,播放之后,才发现那根本是他演奏的版本,是否表示她也是他的粉丝?
但是她没有认出他,就算他戴着墨镜,如果真心喜欢一个人,她不可能认不出来当时,或许是因为这点小小的幼稚负气心态,他找到了她的部落格,发现她的职业,还有她的心情日记。
然后他发现自己爱上了她文字的魔力,看着她的照片,突然觉得她可爱无比,一天又一天,对她越来越在意,堆积出想见她的强大力量。
现在,杜若琳就在楼下,金大叔通知他之后,便拿着雨伞,开心的跑出去溜达,大概是想将空间留给他们。
对,他很紧张,却不想错失这个机会,内心的挣扎让他有些慌,直到晓芹用电话告诉他要去上课了,他只好让她先走,亲自顾店。
从楼上走下来,他从她身边经过,也不见她抬起头,似乎是沉浸在创作的世界里,完全不受撼动。
突然,他灵光一闪,踱进吧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