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我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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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生的旭阳挂在东侧的群山之上,它的光芒并不特别刺眼,伴随着秋日微凉的清风,给人以闲适闲暇的感觉,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停下脚步,随处坐一坐。
一个穿着白衣的男人坐在露天咖啡厅下,他有一张妖孽非常的俊脸,拿着今晨的早报随意地翻阅着,手边还放着一杯没有动过一口的咖啡。
这是一个可以魅惑世间生灵的男人。
坐在路边铁质的长椅上的女孩,双手捧着自己的脸颊,如此想道。
离开学校以后,容华就横穿了校门前的柏油路,穿越了青葱中夹杂着些许枯黄的大片草地,沿着不知名的小路一直走。当她走到这一处安静的街道时,不禁坐了下来,开始享受这片刻的宁静。
洛锦庭当然发现有人在看他,而当他抬起眼皮望过去的时候,那先前看着自己的女孩已经转过了头,欣赏起别的事物了。
女孩有一头柔顺的长发,乌黑亮丽,同样黑色迷人的,还有她的那一双眼眸,时而幽深,时而清澈。她的鼻子很小巧,好像自己的一根食指就能完全遮住。她的小嘴有着火红蔷薇的颜色,娇艳得仿佛正邀人采撷。她穿着单薄的衬衫和白色的棉裤,手里紧紧抓着一个手机,赤着双脚,白嫩的脚掌似乎已经被地面的灰尘和泥土给弄脏。
这是一个轻轻一笑就能颠倒众生的女人。
当洛锦庭看着女孩左右望了望,然后吐吐小舌头,抿着小嘴儿将双脚给抱了起来放在长椅上时,他想到了这样一句话。
是的,颠倒众生,怎么不是呢?就连自己,也为了她的容颜而失神许久。
这是昨天在拳击场看见过的那个女拳击手,他记得当时她得到了第二名的成绩。不过可惜的是,他那时候没有问一问好友,这小美人的名字。
或许昨天他还对这个女孩没有兴趣,觉得不过是花瓶一只而已,但今天,他的心脏因为她的这一个勾唇而颤了颤。这种感觉很奇妙,带着一点失控的危险,却也透着罂粟的诱惑,让他忍不住去触碰,去深深地感受。
他就像是着了魔似的站起了身,报纸落在地上发出了轻响后,他才回过神来。
洛锦庭皱紧眉头,看着那个让自己心神不定的女人,心头不悦。他不允许一个女人对他产生这样大的影响,这是不理智,并且在他看来很可笑的行为。
那一边,容华也发现了洛锦庭的注视,有些不自在地扭了扭小屁屁,摸了摸冰凉的脚背,最终还是将双脚给放了下来。
她知道,自己的脚底已经变得脏兮兮的了,所以踩在长椅上,是种不好的行为,可是她忍不住,因为实在太冷太酸麻了。这样想着,她就觉得有些委屈。自己到底是干什么要这样光脚走这么长的一段路?可是等她回过神的时候,她就已经走了很久了。
洛锦庭正要离开,却见容华那双水眸直直地看了自己一眼,眼底的委屈和坚强瞬间射入了他的心里,他的胸腔一震,呼吸都停滞了几秒。
他不知道容华为什么会委屈,难道只是自己看了她一会儿?
突然觉得需要发挥一下绅士风度的男人扬了扬眉,叫来了服务生点了一杯牛奶。等服务生将牛奶送来后,他才将那温热的牛奶端在手里,慢慢朝着已经低下头的容华走去。
容华心里恹恹的,已经不想再走了,想着就留在这里吧,等着二哥来找自己,可转念又想,连她都不知道这是哪里,二哥真的能找到她吗?这时候,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握着一杯牛奶递到了自己面前。
女孩抬起头,用一双迷茫的眼睛看着洛锦庭,她眨了眨双眼,然后微微张开了小口,一脸“原来是他”的表情。
这种恍然大悟的神情让洛锦庭很想抽一抽,全天下会对他有这种表情的女人,恐怕也就她一个了!到底是脑子蠢所以记性不好,还是因为他魅力不够所以完全无视了他?洛锦庭坚决认为是前者。
“喝吧,你看起来像一只迷途的小猫,这一路一定受了寒。”洛锦庭并不爱笑,多数时候是冷笑或嘲笑,他一贯的态度也不算谦和,在对待同僚的态度上,比袁绍还要冷淡上几分。不过对着容华,他给予的温和连他自己都觉得诧异。
“谢谢。”容华将牛奶接了过来,她的确需要这杯牛奶,一大早她只喝过一杯温水,现在已经有点饿了。牛奶不会有问题,因为她和这个男人的相遇是偶然,而他也是刚刚才让人端了牛奶出来。
她慢慢喝完了一整杯牛奶后,满足地叹了口气,抬起头说道:“不过我认为,迷途的羔羊,会是比较‘官方’的形容。”
“可美丽的小姐,你看起来的确像一只小猫。”洛锦庭微微扬起右边的唇角,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表情有那么一点傲慢。
如果是别人,恐怕会觉得洛锦庭的神情不讨喜,甚至会让人产生疏离或者敬畏的感觉。可容华看了,却觉得挺可爱的,和她家里的三只兄弟很像。
洛锦庭在容华身边坐了下来,优雅自然,仿佛这不是路边的长椅,而是舒适的真皮沙发。
“那么,我是否有幸听一听美丽的小姐今早遇到了什么事情,以至于让你在如此清冷的早晨,光着双脚出来散步?”洛锦庭顿了顿,加了一句“看在一杯牛奶的份上。”
这个男人问话很有技巧,即便是容华,也没能生一点气,或产生丝毫不悦。她甚至低声笑了笑,一早上因为感情的事情而难受煎熬的心也舒服了一些。
她扭头看了洛锦庭一眼,发现他也正一瞬不瞬地看着自己,不禁想道,果然是个妖孽男,很有迷惑人的能力呢。
“因为”容华咬了咬下唇,似乎是在组织措辞,她看着前方咖啡厅的招牌,声音有些飘忽:“如果有两样东西,他们对你都很重要,重要到已经无法失去,而你却只能从中选一样,你会怎么办?”
洛锦庭想了想,还是反问道:“这很难抉择,你觉得呢?”
“是的,很难。”容华点点头,苦笑道:“我很贪心,所以想将它们都抓在手里。可我害怕,我是否可以真的都抓住。我更害怕,我可不可以照顾好它们。我甚至怀疑,如果我两者都放弃,才是最好的结果。”
“可你不是说,它们对你已经重要到无法失去了?如果都放弃,你会怎么样?”洛锦庭好奇,没办法想象出容华说的到底是哪两样东西。
“反正不会死。”容华沉默了很久,才说出了这样五个字。她说了这句话后,就闭上了嘴。她突然发现,人总是更愿意,并更轻易地和一个陌生人吐露心声。
她想,大概是因为人们都太在乎熟悉的人的感觉和对自己的看法,所以说话都有所顾忌,而面对陌生人的时候,他们就更容易放下顾虑,更加随意,因为人们不会在乎一个陌生人对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洛锦庭仔细想了一下,说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如果硬要全都拿在手里,你就必须花费很多的心思和力气去守住。这是得到与付出的恒等式,你得为自己的收获付出相应的代价。而且,既然已经得到了,那为什么要放弃呢?你要做的是努力经营,哪怕费尽心思,也要抓住它们并且照顾好它们。”
“是这样吗?”容华觉得被洛锦庭一说,心里就升起了一股奇异的感觉,就好像醍醐灌顶,瞬间理清了思路,平和了心情。
“是这样。”洛锦庭肯定地说:“放弃是懦夫的行为。只有拼命去得到并保有,才是你的勇气。”
容华好像就这样被点醒了似的,她怔了一会儿,慢慢闭上了微张的小嘴,拉开唇角,灿烂地笑了起来。
她用力地点了点头,开心地说道:“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谢谢你。”
“如果有帮上你,那么我接受道谢。”洛锦庭微愣了一下,他发现,原来这才是真正开心时的她,那样甜美的笑容,娇俏的表情,醉得人只能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他回过神,淡笑着如此回了一句。
“当然有!”容华笑着摇了摇已经空荡荡的牛奶杯,她调皮地眨了眨双眼“至少它安慰了我饥肠辘辘的肚子。我该走了,拜拜。”说完,她将牛奶杯塞进了男人的怀里。
“等等!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吗?”洛锦庭见容华要离开,一着急竟然直接问了联系方式。这不是他一贯的做事风格,如果是平常的洛少,他一定只会问一个名字,然后回去慢慢将这人的祖宗十八代都查个遍。
容华的心思已经飞到了那两个男人身上,所以也没多想什么,在洛锦庭身上找了一圈,从他胸口的袋子里拿出了银色的钢笔,拉过他的大手,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然后挥挥手转身离开。
直到容华慢慢跑远,洛锦庭才恍然发现,他看着那个女孩的背影已经太久了。而自己竟然没有问一问她的名字,他惯常的行为被他方才的焦急给打破了,只是这会儿想起来,他也没有想要去彻查容华的身份。
这种感觉很特别,他想把容华当做特殊的存在,希望亲自将裹在她身上的面纱一层一层扯去,而不是借助他的手下。
容华沿着来时的路走着,双脚已经酸痛得不行,特别是一路上那些细小的石子,刺得她脚底生疼,可是避开了这颗石子,还有下一颗等着自己,如此一来,她干脆自暴自弃全部踩上去了。
“楚楚!”袁毅听袁林说容华没有穿鞋子,就知道她一定走不远,所以立马就去了学校,问了门口的警卫她离开的方向后,一路找来。
容华正烦恼不知道该不该打电话给袁绍让他来接自己的时候,就听到了袁毅的声音。她抬头看去,那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正站在草地上,温柔地看着自己。
对,就是这种温柔。明明不是一个柔情似水的男人,明明性格阴沉,为人冷酷,却偏生要对她这般出奇的好。就是这种令人难以抗拒的温柔和安全感将自己拉入了他编织的情网当中,再也无处逃生!
当袁毅靠近自己的时候,容华嗅了嗅,又皱了皱鼻子,嫌弃道:“你怎么满身酒味儿?”她说完,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袁毅穿的,还是昨晚那件衣服,看起来潮潮的,就好像在告诉自己,这个该死的,令人心疼的男人淋了一夜的雨。
袁毅看容华的表情就知道,她一定猜到了一些事实,所以这时候再说谎也是没用的。他昨天开着车回了家,拿了一箱子的烈酒去了天台,淋了一夜的雨,喝了一夜的酒。直到今天早上才昏昏沉沉地睡着。
随即,他就被袁绍的电话吵醒,被告知了楚楚愿意和他们两人在一起这样天大的喜讯。
而他来不及高兴哪怕一秒钟!袁绍就告诉他,如果自己在今天之内找不到容华,容华就再也不会理他!他当时就吓得立马跳了起来,衣服也不换,拿上车钥匙就出了门。
容华仰着头,看着这个一脸平静的男人,不争气地酸了眼眶,落了泪。她看着他因为自己的哭泣而打破了平静开始慌乱无措,终于忍不住扑进了这个满身酒味的胸膛。
她重重地举起拳头,又轻轻地落在了他的身上,骂道:“你以为你这样折磨自己,我就会心疼了吗?我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心疼,一点也不!”
袁毅听了女孩的话,只是慢慢将双手收紧,好像要把她的身体都嵌入自己的胸怀中,骨血里。他将嘴贴在女孩的耳边,轻轻地,认真地说道:“楚容华,袁毅很爱很爱你。”
容华不敢张口说一个字,她怕自己一出声就会哭出来。好一会儿,她也只有力气点点头“嗯”了一声。
袁绍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两个相拥的人的身后,面色阴沉地看着抱在一起的他们。果然,自己还是很难忍受这种事情,可凭良心说,哪一个人会愿意和别人分享爱人呢?若不是太爱她,天之骄子的自己,如何会做这种事情?
“楚楚。”袁绍终于还是忍不住,喊了心爱的人的名字。
袁绍只是一出声,容华便离开了袁毅的怀抱,她看着站在另一边的自己的爱人,不禁通红了脸颊,一会儿又成了惨白。她这样红白交错的小脸,看得袁绍心里一揪,顿时没能舍得。
他叹了口气,扬起了笑脸,伸出手说道:“还不过来,我们回家。”
容华愣了愣,然后看看袁毅,又看看袁绍,慢慢向前走了几步,然后小跑着伸出手抓住了袁绍宽大的手掌,粗糙但温暖的手掌。
她跟着袁绍走了几步,然后回过头,看着袁毅也伸出了手,说道:“我们回家。”
袁毅抿了抿唇,大步上前,紧紧地、紧紧地握紧了女孩的小手,他侧头看向另一边的大哥,颔了颔首。
渐渐变得耀眼的阳光下,三人的影子交织在一起,随着草坪因风形成的绿色波浪慢慢起伏。
三人决定在一起以后,就最先告诉了柳芸和袁烨,柳芸只是诧异了一下,然后就高兴地手舞足蹈了起来,在她想来,这才是最圆满的结局,两个儿子都不会伤心,女儿也不会左右为难,真好。
袁烨倒是皱紧了眉头,他抱着女儿的双肩,一遍遍地问她是不是真的喜欢袁绍和袁毅,他要她不要勉强。而当他得到女儿数次的肯定回答时,再怎么觉得不合规矩也终是点了点头。只要女儿高兴,那什么规矩的,通通去死。
大厅里,一家五口其乐融融,而袁林站在二楼的长廊上,看着楼下的情况,沉下了眉眼。他知道容华并没有喜欢上自己,这时候他出去搅和,必得不到好,他能做的,只是等待,然后在不知不觉中渗入容华的生活,让她开始慢慢依赖自己。
即使袁绍不想承认,但事实是,自从三个人在一起后,他的确轻松了许多,他可以不必每天都在军部和学校之间奔波。可同时,他的福利也少了一半!以往想抱抱容华,那是多么容易的事情,可现在,他必须将拥有容华的时间一分为二,将一半拱手让人!
容华也觉得轻松了许多,因为以前几乎每晚,袁绍那只饿狼都会要自己,整得她经常腰酸背痛。现在有一半的夜晚是由袁毅陪着的,而她也不愿意立刻就和袁毅发生一些那啥,所以她一直都是和袁毅盖棉被纯聊天来着。
袁毅其实忍得挺辛苦,不过他知道容华心里还有那么一点疙瘩,所以一直安静地等着,忍耐那积聚得越来越多的*。
初生的旭阳挂在东侧的群山之上,它的光芒并不特别刺眼,伴随着秋日微凉的清风,给人以闲适闲暇的感觉,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停下脚步,随处坐一坐。
一个穿着白衣的男人坐在露天咖啡厅下,他有一张妖孽非常的俊脸,拿着今晨的早报随意地翻阅着,手边还放着一杯没有动过一口的咖啡。
这是一个可以魅惑世间生灵的男人。
坐在路边铁质的长椅上的女孩,双手捧着自己的脸颊,如此想道。
离开学校以后,容华就横穿了校门前的柏油路,穿越了青葱中夹杂着些许枯黄的大片草地,沿着不知名的小路一直走。当她走到这一处安静的街道时,不禁坐了下来,开始享受这片刻的宁静。
洛锦庭当然发现有人在看他,而当他抬起眼皮望过去的时候,那先前看着自己的女孩已经转过了头,欣赏起别的事物了。
女孩有一头柔顺的长发,乌黑亮丽,同样黑色迷人的,还有她的那一双眼眸,时而幽深,时而清澈。她的鼻子很小巧,好像自己的一根食指就能完全遮住。她的小嘴有着火红蔷薇的颜色,娇艳得仿佛正邀人采撷。她穿着单薄的衬衫和白色的棉裤,手里紧紧抓着一个手机,赤着双脚,白嫩的脚掌似乎已经被地面的灰尘和泥土给弄脏。
这是一个轻轻一笑就能颠倒众生的女人。
当洛锦庭看着女孩左右望了望,然后吐吐小舌头,抿着小嘴儿将双脚给抱了起来放在长椅上时,他想到了这样一句话。
是的,颠倒众生,怎么不是呢?就连自己,也为了她的容颜而失神许久。
这是昨天在拳击场看见过的那个女拳击手,他记得当时她得到了第二名的成绩。不过可惜的是,他那时候没有问一问好友,这小美人的名字。
或许昨天他还对这个女孩没有兴趣,觉得不过是花瓶一只而已,但今天,他的心脏因为她的这一个勾唇而颤了颤。这种感觉很奇妙,带着一点失控的危险,却也透着罂粟的诱惑,让他忍不住去触碰,去深深地感受。
他就像是着了魔似的站起了身,报纸落在地上发出了轻响后,他才回过神来。
洛锦庭皱紧眉头,看着那个让自己心神不定的女人,心头不悦。他不允许一个女人对他产生这样大的影响,这是不理智,并且在他看来很可笑的行为。
那一边,容华也发现了洛锦庭的注视,有些不自在地扭了扭小屁屁,摸了摸冰凉的脚背,最终还是将双脚给放了下来。
她知道,自己的脚底已经变得脏兮兮的了,所以踩在长椅上,是种不好的行为,可是她忍不住,因为实在太冷太酸麻了。这样想着,她就觉得有些委屈。自己到底是干什么要这样光脚走这么长的一段路?可是等她回过神的时候,她就已经走了很久了。
洛锦庭正要离开,却见容华那双水眸直直地看了自己一眼,眼底的委屈和坚强瞬间射入了他的心里,他的胸腔一震,呼吸都停滞了几秒。
他不知道容华为什么会委屈,难道只是自己看了她一会儿?
突然觉得需要发挥一下绅士风度的男人扬了扬眉,叫来了服务生点了一杯牛奶。等服务生将牛奶送来后,他才将那温热的牛奶端在手里,慢慢朝着已经低下头的容华走去。
容华心里恹恹的,已经不想再走了,想着就留在这里吧,等着二哥来找自己,可转念又想,连她都不知道这是哪里,二哥真的能找到她吗?这时候,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握着一杯牛奶递到了自己面前。
女孩抬起头,用一双迷茫的眼睛看着洛锦庭,她眨了眨双眼,然后微微张开了小口,一脸“原来是他”的表情。
这种恍然大悟的神情让洛锦庭很想抽一抽,全天下会对他有这种表情的女人,恐怕也就她一个了!到底是脑子蠢所以记性不好,还是因为他魅力不够所以完全无视了他?洛锦庭坚决认为是前者。
“喝吧,你看起来像一只迷途的小猫,这一路一定受了寒。”洛锦庭并不爱笑,多数时候是冷笑或嘲笑,他一贯的态度也不算谦和,在对待同僚的态度上,比袁绍还要冷淡上几分。不过对着容华,他给予的温和连他自己都觉得诧异。
“谢谢。”容华将牛奶接了过来,她的确需要这杯牛奶,一大早她只喝过一杯温水,现在已经有点饿了。牛奶不会有问题,因为她和这个男人的相遇是偶然,而他也是刚刚才让人端了牛奶出来。
她慢慢喝完了一整杯牛奶后,满足地叹了口气,抬起头说道:“不过我认为,迷途的羔羊,会是比较‘官方’的形容。”
“可美丽的小姐,你看起来的确像一只小猫。”洛锦庭微微扬起右边的唇角,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表情有那么一点傲慢。
如果是别人,恐怕会觉得洛锦庭的神情不讨喜,甚至会让人产生疏离或者敬畏的感觉。可容华看了,却觉得挺可爱的,和她家里的三只兄弟很像。
洛锦庭在容华身边坐了下来,优雅自然,仿佛这不是路边的长椅,而是舒适的真皮沙发。
“那么,我是否有幸听一听美丽的小姐今早遇到了什么事情,以至于让你在如此清冷的早晨,光着双脚出来散步?”洛锦庭顿了顿,加了一句“看在一杯牛奶的份上。”
这个男人问话很有技巧,即便是容华,也没能生一点气,或产生丝毫不悦。她甚至低声笑了笑,一早上因为感情的事情而难受煎熬的心也舒服了一些。
她扭头看了洛锦庭一眼,发现他也正一瞬不瞬地看着自己,不禁想道,果然是个妖孽男,很有迷惑人的能力呢。
“因为”容华咬了咬下唇,似乎是在组织措辞,她看着前方咖啡厅的招牌,声音有些飘忽:“如果有两样东西,他们对你都很重要,重要到已经无法失去,而你却只能从中选一样,你会怎么办?”
洛锦庭想了想,还是反问道:“这很难抉择,你觉得呢?”
“是的,很难。”容华点点头,苦笑道:“我很贪心,所以想将它们都抓在手里。可我害怕,我是否可以真的都抓住。我更害怕,我可不可以照顾好它们。我甚至怀疑,如果我两者都放弃,才是最好的结果。”
“可你不是说,它们对你已经重要到无法失去了?如果都放弃,你会怎么样?”洛锦庭好奇,没办法想象出容华说的到底是哪两样东西。
“反正不会死。”容华沉默了很久,才说出了这样五个字。她说了这句话后,就闭上了嘴。她突然发现,人总是更愿意,并更轻易地和一个陌生人吐露心声。
她想,大概是因为人们都太在乎熟悉的人的感觉和对自己的看法,所以说话都有所顾忌,而面对陌生人的时候,他们就更容易放下顾虑,更加随意,因为人们不会在乎一个陌生人对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洛锦庭仔细想了一下,说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如果硬要全都拿在手里,你就必须花费很多的心思和力气去守住。这是得到与付出的恒等式,你得为自己的收获付出相应的代价。而且,既然已经得到了,那为什么要放弃呢?你要做的是努力经营,哪怕费尽心思,也要抓住它们并且照顾好它们。”
“是这样吗?”容华觉得被洛锦庭一说,心里就升起了一股奇异的感觉,就好像醍醐灌顶,瞬间理清了思路,平和了心情。
“是这样。”洛锦庭肯定地说:“放弃是懦夫的行为。只有拼命去得到并保有,才是你的勇气。”
容华好像就这样被点醒了似的,她怔了一会儿,慢慢闭上了微张的小嘴,拉开唇角,灿烂地笑了起来。
她用力地点了点头,开心地说道:“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谢谢你。”
“如果有帮上你,那么我接受道谢。”洛锦庭微愣了一下,他发现,原来这才是真正开心时的她,那样甜美的笑容,娇俏的表情,醉得人只能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他回过神,淡笑着如此回了一句。
“当然有!”容华笑着摇了摇已经空荡荡的牛奶杯,她调皮地眨了眨双眼“至少它安慰了我饥肠辘辘的肚子。我该走了,拜拜。”说完,她将牛奶杯塞进了男人的怀里。
“等等!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吗?”洛锦庭见容华要离开,一着急竟然直接问了联系方式。这不是他一贯的做事风格,如果是平常的洛少,他一定只会问一个名字,然后回去慢慢将这人的祖宗十八代都查个遍。
容华的心思已经飞到了那两个男人身上,所以也没多想什么,在洛锦庭身上找了一圈,从他胸口的袋子里拿出了银色的钢笔,拉过他的大手,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然后挥挥手转身离开。
直到容华慢慢跑远,洛锦庭才恍然发现,他看着那个女孩的背影已经太久了。而自己竟然没有问一问她的名字,他惯常的行为被他方才的焦急给打破了,只是这会儿想起来,他也没有想要去彻查容华的身份。
这种感觉很特别,他想把容华当做特殊的存在,希望亲自将裹在她身上的面纱一层一层扯去,而不是借助他的手下。
容华沿着来时的路走着,双脚已经酸痛得不行,特别是一路上那些细小的石子,刺得她脚底生疼,可是避开了这颗石子,还有下一颗等着自己,如此一来,她干脆自暴自弃全部踩上去了。
“楚楚!”袁毅听袁林说容华没有穿鞋子,就知道她一定走不远,所以立马就去了学校,问了门口的警卫她离开的方向后,一路找来。
容华正烦恼不知道该不该打电话给袁绍让他来接自己的时候,就听到了袁毅的声音。她抬头看去,那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正站在草地上,温柔地看着自己。
对,就是这种温柔。明明不是一个柔情似水的男人,明明性格阴沉,为人冷酷,却偏生要对她这般出奇的好。就是这种令人难以抗拒的温柔和安全感将自己拉入了他编织的情网当中,再也无处逃生!
当袁毅靠近自己的时候,容华嗅了嗅,又皱了皱鼻子,嫌弃道:“你怎么满身酒味儿?”她说完,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袁毅穿的,还是昨晚那件衣服,看起来潮潮的,就好像在告诉自己,这个该死的,令人心疼的男人淋了一夜的雨。
袁毅看容华的表情就知道,她一定猜到了一些事实,所以这时候再说谎也是没用的。他昨天开着车回了家,拿了一箱子的烈酒去了天台,淋了一夜的雨,喝了一夜的酒。直到今天早上才昏昏沉沉地睡着。
随即,他就被袁绍的电话吵醒,被告知了楚楚愿意和他们两人在一起这样天大的喜讯。
而他来不及高兴哪怕一秒钟!袁绍就告诉他,如果自己在今天之内找不到容华,容华就再也不会理他!他当时就吓得立马跳了起来,衣服也不换,拿上车钥匙就出了门。
容华仰着头,看着这个一脸平静的男人,不争气地酸了眼眶,落了泪。她看着他因为自己的哭泣而打破了平静开始慌乱无措,终于忍不住扑进了这个满身酒味的胸膛。
她重重地举起拳头,又轻轻地落在了他的身上,骂道:“你以为你这样折磨自己,我就会心疼了吗?我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心疼,一点也不!”
袁毅听了女孩的话,只是慢慢将双手收紧,好像要把她的身体都嵌入自己的胸怀中,骨血里。他将嘴贴在女孩的耳边,轻轻地,认真地说道:“楚容华,袁毅很爱很爱你。”
容华不敢张口说一个字,她怕自己一出声就会哭出来。好一会儿,她也只有力气点点头“嗯”了一声。
袁绍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两个相拥的人的身后,面色阴沉地看着抱在一起的他们。果然,自己还是很难忍受这种事情,可凭良心说,哪一个人会愿意和别人分享爱人呢?若不是太爱她,天之骄子的自己,如何会做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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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绍只是一出声,容华便离开了袁毅的怀抱,她看着站在另一边的自己的爱人,不禁通红了脸颊,一会儿又成了惨白。她这样红白交错的小脸,看得袁绍心里一揪,顿时没能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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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华愣了愣,然后看看袁毅,又看看袁绍,慢慢向前走了几步,然后小跑着伸出手抓住了袁绍宽大的手掌,粗糙但温暖的手掌。
她跟着袁绍走了几步,然后回过头,看着袁毅也伸出了手,说道:“我们回家。”
袁毅抿了抿唇,大步上前,紧紧地、紧紧地握紧了女孩的小手,他侧头看向另一边的大哥,颔了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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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决定在一起以后,就最先告诉了柳芸和袁烨,柳芸只是诧异了一下,然后就高兴地手舞足蹈了起来,在她想来,这才是最圆满的结局,两个儿子都不会伤心,女儿也不会左右为难,真好。
袁烨倒是皱紧了眉头,他抱着女儿的双肩,一遍遍地问她是不是真的喜欢袁绍和袁毅,他要她不要勉强。而当他得到女儿数次的肯定回答时,再怎么觉得不合规矩也终是点了点头。只要女儿高兴,那什么规矩的,通通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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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华也觉得轻松了许多,因为以前几乎每晚,袁绍那只饿狼都会要自己,整得她经常腰酸背痛。现在有一半的夜晚是由袁毅陪着的,而她也不愿意立刻就和袁毅发生一些那啥,所以她一直都是和袁毅盖棉被纯聊天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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