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有名为七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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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有名为七杀
娥子说的法子其实简单到了极点。甚至有点可笑。
说白了就是有多大的家当就办多大的宴席。
在刀把村的时候,哪年不是精打细算的过日子?可家里的粮食还是不够。不要说是坚持到来年收获季节,就是能支撑过年的时候都不多。
庄户人家自然是有庄户人家的法子,大活人怎么也不能给尿憋死。
娥子一家人好几口子,一年的嚼裹少不得要十石八石的,再也不能少了。可这十几年来,到了秋后,能剩下五石粮食就是绝对的丰年,值得庆贺一番。
一家子过日子,总是要吃饭的,那剩下的那点窟窿如何填补?
这就体现出中国农民所特有的智慧了。
家里有三石粮食还是五石粮食,都不是最紧要的。最关键的是在这些粮食的支撑之下要做些什么。
秋后就是冬闲,可庄户人家什么时候也没有真正的闲下来过。
家里的男人们都是怀里揣上几个干粮,就钻了深山老林子,不管是提着叉子捕猎还是用篓子围塘鱼,反正就是不能闲着。在山里碰到啥就吃啥,不仅节省了家里的粮食,更主要是创造了收入。
收获回来的皮筒子和兽肉干鱼都不是庄户人自己享用的,稍微处理之后就可以拿到城里变卖了,换成粗粮继续维持。一张不算特别坏的獾皮,能换小半口袋高粱哩。要是能猎住个狐子什么的。可就是烧高香了,起码能顶俩月的嚼裹。
要是能碰到去口外的老客,那就更简单了。
跟着这些来往于长城内外的商贩们往来一回,连一个干粮饼子也不必揣,就是跟着人家做些搬搬抬抬的力气活,几个月不会饿肚子不说,等开了春儿回来的时候,口袋里还能多一角半角的银子……
这么浅显的道理其实就是在说两件事情:
其一就是把不是必需的物品转化成为必需品。
其二就是让有能力创造价值的那一部分人口,为另外一部分没有能力创造价值的人口创造出维持生计的口粮。
完全没有必要把眼光放在盯着一个地方不放。
赴死军还是可以拿出一些精巧的玩意儿的,自然有法子把这里多人口中相当一部分利用起来。
李四已经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行,娥子算是给我提了个醒儿,我晓得以后怎么办了。”李四笑呵呵的称赞一声,旋即说道:“我估摸着镇南那小子挨揍也挨饱了,让他先送你回去吧,我还要做事情呢……”
“我再坐一会儿才走,”娥子也是憨脾气,不找那些花俏的借口,直接就说自己不想走:“我哥还晓得陪我嫂子和侄儿哩,我咋就不能在四叔这里坐会儿?刚才那个顶让人讨厌的魏老鼠就和你絮叨了老半天,也没有见四叔撵他走,怎我一来就要撵哩?”
李四大笑:“原来魏无牙和我说话的时候你就在外面了……”
“是呐,把外头的蚊子喂饱了”娥子指着自己脸上的肿包说道:“七月的蚊子是铁嘴儿,八月的蚊子是钢腿儿。四叔看看,这都是蚊子咬的哩……”
“哈哈,魏老鼠……很适合魏无牙呢,哈哈,这样的名字也只有你才想的出来,你为何厌他?”
“这个魏老鼠,总没有个正形,还有顺手牵羊的毛病,去年还偷过我家的腊肉,叫我娘追了好几条街……”娥子气呼呼的说道:“他可不就是一只老鼠么?老鼠还有不惹人厌的?”
无论是个人形象,还是做事风格,魏无牙确实有点象见不得光的地鼠。只不过李四很清楚老神棍是怎么样的一只老鼠,这只老鼠绝对是一只牙尖爪利的硕鼠……
“行,随便你吧,我忙我的,你坐你的,啥时候你要做坐不住了,就自己回家去。”
手头上大大小小的事情也不知道有多少,和这个丫头絮叨几句也就算是休息了。李四也不拿娥子当什么外人,径直忙自己的事情。
终究是孩子心性,看着四叔忙碌了一会儿,她自己也就坐不住了,忍不住的没话儿找话儿:“我娘说让我学认字儿哩,还找了几本书给我,可我就是学不进去,这都好几天才学会一句……”
“哦,学会了哪一句?”李四头也没有抬的随口一问。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的意思就是说这人呐。在开始的时候都是好的……”
“哈哈,你甭给我说文解字儿了,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比你知道,”三字经啥的都是几岁孩子的启蒙之书,娥子现在才学会了这么一句,李四大笑着问道:“记住了就好,可会写了?”
“会在沙上写个‘人’字儿,在纸上就写不出了。我娘连一个字也不认的,却逼着我学……”
“哈哈,你这脾气就不是能坐下来读书的那种人,”这个时代,穷人家的孩子,尤其是女孩子,能认字的百中无一。至于通读《孝经》《女儿经》这类简单读物,甚至能活用其中经典者,就绝对是四里八乡的才女了:“你要是真的想认字读书,那就学一学,若是不想学,也就罢了。这个时代,读书的未必就真懂什么大道理……”
“对哩,对哩,”娥子赶紧附和四叔的这个观点,小脑袋瓜子点的如同鸡啄碎米一般,嘿嘿笑着说道:“我根本就不想认什么字儿读什么书,又当不得饭吃。一见到书本那些劳什子的物件儿,我就犯瞌睡。今天四叔都这么说了,以后我就拿四叔的话堵我娘的嘴……”
“哈哈,你这丫头,是拿我当挡箭牌了。”对于这种小孩子的把戏,李四也只是置之一笑而已。
“四叔现在是大英雄了,是大元帅了。是岳爷爷一般的人物……”
一说起岳武穆岳爷爷,娥子的眼睛里都带着异样的身材。
李四心中不住叹息。
也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所走的道路和岳爷爷其实是不一样的,根本也没有想过如岳武穆那般留名青史。现在的人们还是把自己看成是国朝的岳武穆,等到了最后,不是遗臭万年就已经是很知足了……
以自己的所作所为,注定是留不下什么好名声的。每当有人这么说起的时候,李四心头总是泛起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恶魔身影……
“别拿我和岳爷爷相比,比不得,”李四面色之上都是肃穆神色:“以后都不要这么说了。”
娥子正说的眉飞色舞,忽然看见四叔这般神色,俏皮的把脖子一缩:“不管和谁比,四叔都是大元帅了。这个天下的大将军里头,掰着手指头也数不出第二个四叔这样的。我娘说四叔现在的名望和身份,身边的人儿要不就是能征惯战的猛将,要不就是知书达理的清贵。我这样大字不识……只认一个字儿的丫头会降了四叔的身份……”
李四明白路大嫂在顾虑什么。
要说和岳武穆相比,李四就是羞死也不敢。可关于这件事情,还是敢拍胸脯子的:“不管你娘怎么想,就是泰山平了,东海干了,四叔说过的话儿也是绝对算数的……”
娥子绕了好几个圈子,等的就是这句话。
李四亲口说出,心里也是着实欢喜,脸上腾腾的烧,眉目之间都是满满奕奕的,忍不住站起身想要抱一抱这个四叔,终究是没有敢做。只是低着脑袋如蚊子叫唤一般的小声说道:“我就晓得四叔不会看我不起的,俺信得过四叔。四叔,你说过三年的哦,现如今还有两年多一点,四叔可莫忘记了……”
李四到底是年岁大了许多,伸手摸摸娥子的头发,轻声说道:“四叔记的很清楚呢,只怕到时候娥子你看四叔不起。到时候你若是悔了,四叔也不怨你……”
“俺才不会悔,绝不会悔……”娥子鼓足了勇气在李四身边微微靠了一靠,又不敢有什么温存的举动,满面欢喜的说道:“四叔是大英雄呢。俺欢喜的紧了,真的是很欢喜……”
在这个最为温馨的时刻,李四总是感觉自己是个骗子,骗了这么多的人。
用各种手段和心计一手打造了赴死军,让这么多人付出莫大的牺牲,让全天下把自己当成了英雄……
在这个狗日的世道,如果这些手段是必需的话,还不算是太牵强。可真正的目的是什么?只有李四一个人知道。
每当想起这个最终目标,连李四自己也有毛骨悚然的感觉。
甚至有无数次的怀疑:这么做是不是赌的太大了。是不是值得?当所有带着血腥味道的筹码押上之后,自己也就成了……
打鞑子回老家?以现有的实力,以自己的能力,最多三年,甚至连三年也用不了,李四就有和满清硬碰的能力。李四所想可不是仅把鞑子打回老家这么简单,若是仅仅如此,当时就留在南都了。
若是小皇帝不行,就是改朝换代,也不是很困难的事情,再有五年的发展,应该可以实现。
以李四现有的实力和发展速度,无论是反清还的覆明,都不是很大的问题。
迄今为止,赴死军的高速发展都是依靠李四本人对于大势的把握,每一次大变都利益到了极限,终于成就就今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赴死军。
但是蝴蝶翅膀底下已经是改天换地的风雷,但李四已经成了气候,正式登上了这个时代的大舞台,以后完全可以依靠自己了。
“若仅仅是反清,亦或仅仅是覆明,这该多好,多简单……”
……
仅仅隔了没有几日。由都帅李四亲自签书的捐爵令就崭新出炉了。
花钱买官儿这种勾当由来已久,据说是始自秦朝,不过也没有人关心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反正无论唐宋,就是大明国朝也有捐款纳官者,朝廷里还专门有捐科衙门。
卖官鬻爵的事情哪朝也没有少过,尤其是在南北两都附近,那些个有身价的大户哪个不是有这样那样的官衔儿在身?
当然能不能补实缺,什么时候才能补上,那就是另外一说了。
在这样的年月,正经科举出身受朝廷重用的官儿也不老少,这些根子正牌子硬的官儿还朝不保夕呢,捐来的候补官儿也没有几个人真就当回子事情。
要说捐官儿的也不少,真正的豪门可不在乎这个。也只有那些有钱没有地方花的暴发户,才想着花点银子捐个官老爷的头衔儿,然后三辈子也等不到放实缺。更多的一部分则是给家里故去的老人们捐个一官半职,要不然墓碑上还是一介白身,看着也不光彩。
在宋元明三代,给死人捐官儿的事情占了不小的比例,这种事情最受双方欢迎了。
反正也是花银子买面子而已,只要白花花的银子洒出去,就能换回来一官半职,无论是老人的墓碑还是家里的族谱上,都有光鲜亮丽的一笔。至于卖官的也喜欢,官都卖给死人了,也不必想着再放什么缺,也简单省事儿不是?
不过淮西李帅放出的捐爵令和以前的多有不同。
在淮西李帅的地盘上,真正的大官实官,是不准备卖的。以前的捐官令都是花出了银子,买回来实实在在的官职,哪怕就是个永远也补不了缺的虚衔,起码朝廷里有这个职位。
可李四李大都帅弄出来的这些官职,看着就让人赶到匪夷所思。
譬如说府下的通判一职吧,从来就是无定员的正六品,说有实权就有实权,要想让你没有实权还真就一点儿没有,属于上下都够不到的那种。
这通判本身就是个副职,可李四倒好,又弄出了个副职当中的副职——同知通判。
从史书有载以来,就从来也没有听说过通判里头还有什么同知的,就是国朝也没有这个官衔,究竟是几品几级,又享受什么样的待遇,谁也搞不明白。
说白了就是府下的跑腿儿手下的那种跑腿儿呗,大伙儿也不知道这么理解对不对,可字面儿上就是这么个意思。
就这么一个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官职,价码儿可不低。
每年两千六百两纹银,或者一千两百石精米,都行。你要是一下子捐五年的任期,还可以打折。
捐官本来就是一次性的终身买断,哪里听说过分年付款的?我掏那么多银子买了这么个副职里头的副职,除了跑腿儿之外没有任何的权利,下的本钱也捞不回来呀?而且还是冤大头的价格。更主要的是还需要每年掏钱买,万一明年我要不想买了,连这个双重副职的空头官职都没有了。
庐州府下各州各县,都在腹诽李四的这种捐爵方式,这哪里是买卖?和明抢也差不多了。
这简直就是糊弄傻子的嘛,只有真正的傻脑壳才会去买。
可这种傻脑壳的家伙还就真有,而且数目不在少数。
最让人惊奇的就是,这种傻人还有扎堆儿的趋势。整个庐州这样的傻子也没有出几个,十好几个同知通判都出在凤阳府了,难道太祖的龙兴之地就出这种连账也算不清楚的傻子?
按照捐爵令捐来的官爵,赴死军会极力保护其财产和田地,并且保护其人身安全。当都帅府宣布出这点的时候,大伙儿总算是明白了。
淮西南部是赴死军新收进来的地盘儿,又是大明朝的龙兴所在,各种豪富之家还能少了?这种人家可都是地方上的大族,家底雄厚着呢,也根本就不在乎这种可有可无的所谓官职。之所以心甘情愿的掏出白花花的银子买一个狗屁也不是的官职,就是害怕赴死军重施故技。
赴死军对于地方上的豪强大族,一向都是用绳子加刀子的方法来处理,说清理还是轻的,基本上就是清洗。轻者抄没家财,重者连脑袋也保不住。赴死军一路走来,身后留下的可是一一串儿带着血的脚印子。
谁的血?
都是地方士绅大户的血呗。
赴死军的杀伐之气从来就没有软下去过,几十万的清军都杀干净了,差一点连南都都进去,还忌惮这些地方上的大户?
眼看着呜洋呜洋的流民进来,大伙儿都在担心一件事情:赴死军为了让这些流民活下来,在淮扬都杀的血流成河了,要是粮食等物资不够,根本就不介意再一次在内部强行分配一次。
至于怎么分配?大伙儿心里都有数。
那些个贫苦人家不怕赴死军,这些豪富大族可就真是坐在火炉子上了。每天都是关门闭户的吃斋念佛,唯恐哪一天门口就出现身穿土黄色军装的赴死军战士。
因为熟知道赴死军的政策,这些大户一想到土黄色军装,腿肚子都转筋。
家里就是有几个私兵,谁敢和赴死军叫板?赶紧把尾巴夹紧了吧。
成箱成柜的银子可转移出去,一车又一车的粮米可以偷运出去,田产房舍总搬不走吧?
好在这个时候出了这么个捐爵令,让许多人看到了希望。
只要捐了官儿,名单在李大都帅的手里这么一放,就算是赴死军的自己人了。朝廷肯定不会在这种无可无不可的狗屁官职任命上和李四过不去,根本就不算什么官儿嘛。
可这个时候,谁还在乎什么朝廷的认可?只要名单上去了,哪怕是捏在他李四的手中,根本就没有给朝廷报,大伙儿也不在乎了。只要你承认我也是赴死军的自己人就是烧高香。
钱粮我是按你李四说的出了,分量也不少,你总不能翻脸不认账回头再和我们为难的吧?
说白了,就是大伙儿交的保护费。
为了保住合家平安,为了自己的财产,就当是交保护费了吧。
一年两千多两银子,说起来是不少,可对于真正的大户来说,也就是每天少摆一回花酒的钱。花点钱买个踏实买个平安,值得。
尤其是李四亲自签书的后续补充条例,说明捐来的官儿也是官儿,属于淮西体系之内,赴死军有义务保护其财产和安全之后,大伙儿是真的踏实了。
保护不保护的就不奢望了,你李四不打我们的主意就已经是万福。
这么一弄,大伙儿算是彻底算明白这笔帐了,仅仅几天工夫,光凤阳府下的同知通判就猛增到了好几十个。
这些新任的同知通判老爷根本就不管自己买来的官究竟有多大,任命文书一签,连坐也不坐就走。看那架势,肯本就没有指望要坐什么衙管什么事情……
如此一来,大户买大官儿,小户买小官儿,反正大家都没有真的想当这个官儿,买的就是个平安而已。
从比较高级的府下同知通判到县下的副巡检,哇呀哇呀的都有许多副职,就是县里头的典使、协办这些根本就入不了品级的微末小吏,也给安排了无数的副手……
反正这些副手既不当值也不管事,有也就当没有了。
这些钱财粮米很快就集中起来,交由各地的赴死军接管,暂时还没有分发下去。而是由赴死军中的那些人物统一调度,然后按照人头计算配给。
百十万失去家园的乡亲,大伙跟着赴死军过来,图的就是个生存下去的希望。所有都很清楚这么多人到底是怎么样巨大的一个包袱,这个沉重的包袱也就只有忠诚伯李大都帅能扛起来。
当初舍着命都救下来了,肯定会一管到底的。
绝大部分人家带出来的存粮已经消耗枯竭,就是还有富余的也不剩下多少。好在赴死军一直在按照人头分发配给,以保证不会有饿死人的事情发生。
都到了这个时候,真要饿死人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赴死军才几个人?这是在吐血反哺呢,大伙儿还能不明白?谁还计较是干的稀的?有口吃的就已经是不错了。
赴死军名下的那些土地田产,很大一部分已经拿出来给这些人种。种子农具啥的都是现成,只要坚持过了这几个月,到秋后的时候好歹也能有点守成,到那时候也能把这口气儿缓过来。
从现在开始,很多人已经是赴死军的佃户了,至于租子占几成,自己能留下几成,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章程。不过一般都是在默默遵循对半开的比例,就是在比较富庶的江南,五成的租子也算是比较划算的了,起码不会真的饿肚皮。
这么多人,还真就爆发出惊人的生产力。
这才多大点工夫?原来的佃户们就已经把新苗浇过了水,有条件的还用了一遍肥。就是地边儿地畔上,也下了苗子,绝不留下一点儿空闲。
禾苗已经能望出陇了,嫩绿嫩绿的实在喜人。尤其是二茬的番薯,这东西是二十几年前才开始栽种的,耐旱耐涝不说,关键是产量高,一直能长到霜下来的时节。
这些可都是活命的希望,是未来的希望。
只要有了希望,一切就都会有的。
而赴死军还在不断的招募扩张,有手艺的匠人那是不必说的,无论泥瓦水石,还是铁木矿火,只要有点儿手艺,就是抢手货。一律跟着赴死军到大山里头去,据说那里头才是赴死军真正的老窝儿。那些战士手里的叉子,腰里的铁黄瓜,甚至每一件军装,每一套被服,都是从大山里头转出来的。
就是那些没有是手艺的,只要有把子力气舍得下温柔的婆姨,也能跟着过去。别的不会,搬搬抬抬的力气活儿还能不会?最不济的,手艺不会力气也没有的,磨箭杆子黏箭尾巴总会吧?
据招人的赴死军战士说,大山里头的东西多了去了,光是羽箭就堆的象山一样。
这些箭要是射出去,还不得把天上的日头都遮蔽了?
只要过去了,能给家里的婆姨娃娃剩下口饭不说,还能赚几个辛苦钱使使,过年的时候就能攥下几个,置办些像样的东西。
这样的账是个人都会算。
随着江北大量丁壮的涌入,大山深处的基地再次全速运转起来。
不管怎么说,局面算是暂时安稳下来了。这种局面能支撑多少时间还不大好说,可李四很有信心。
这淮西,这江南,亿兆民众创造出的财富可不算少,这么些年积累下来,绝对是一个大的不可想象的数字。这些财富绝对不会消失,只是转移到了少部分人的手中,李四有绝对的把握一点儿一点儿把这些东西掏出来化为自己的资源。
只要最开始的这口气缓过来了,以后就是大肆展布的局面,只要手腕好实力足,什么样的火焰山也挡不住赴死军的脚步。
随着工匠数目的增多,和赴死军对于火器尤其是大型爆裂时火器的应运,许多技术已经出现革新的苗头。从量变到质变,所需要的仅仅是时间而已。
尤其是面前这种火雷车,已经呈现出大规模杀伤的恐怖威力。
整个火雷车,从外形上来看,也就是一架手推小车而已,但却是一个整体型的特大号铁黄瓜。
火药的配比问题李四一再提及,但是依旧没有任何突破。铸造这个问题李四是半点也不摸门儿,更难有什么大的进步。
火药的铸造这个两个问题是限制爆炸物的瓶颈,在这两个问题解决之前,不可能有新型的真正近代化杀伤武器出现。
但是这些技术瓶颈造成的缺陷可以用密集的人工来弥补,这个物件儿就是个典型。
火器绝对是要朝着精细化和小巧化的方向发展的,但是在无力突破技术限制的时候,就用多的可怕的人工来填补。
既然火药的威力无法提高,就用多装药这种老土的法子。既然铸造水平有局限,那就不理会铸造工艺,而在粗糙的成品上下后天的水磨功夫。
无数精巧的工匠,拿出雕刻的功夫。在庞大如多半个水缸一样的火雷车上,硬生生用手工开凿出一道道密如蛛网的花纹,然后用厚漆抹上,为的就是追求更大杀伤效果。
这种东西太过笨拙,在野战当中实用价值不大。因为成本过于高昂,也不可能实现量产,但是在即将展开的特种战中,肯定是惊艳绝伦的效果。
无数工匠花费了一个多月的工夫,才弄出了仨,刚才试验就用去一个,真正能够派上用场的也就眼前的这俩了。
可大伙儿谁不激动万分?刚才大伙都见到了这物件儿惊天动地的一爆,隔着十丈远的木板都打成了筛子,爆出一个房基那大的深坑。这要是用在鞑子身上……
想想就让人浑身颤抖!
武器是好东西,关键的还是人。
眼前的这四百人,是从整个赴死军中千挑万选才摘出来的,经过这么些时日的训练,终于算是有所成就。
这就是赴死军中最小的一个营:七杀营。
“为什么要叫七杀营而不叫特战营?”李四笑眯眯的问面前这个战士。
“报告大帅,执行七杀令,所以叫七杀营。”
“好,很好,就是这么个意思。“李四拍拍这个战士的肩膀:“你原来是哪个营的?叫什么名字”
“报告大帅,庚字营队官鲁识字,现任七杀营队官。”
鲁识字的吼声把他自己的耳朵都震的嗡嗡直响。
跟着赴死军转战千里,身负重创而不下战场,鲁识字也算是老兵了。还头一回和忠诚伯本人距离如此相近,头一回和忠诚伯本人说话。
李四就是天下的希望,是汉人的救星,神仙佛爷一般的存在。是李四一手打造出了名动天下的赴死军,在每一个战士心中,他本人就是一股不可战胜的信仰。
如天一般的威信,如妖一般的智慧,李四本人已成为赴死军战士心中的一个神。
无所不能无往不利的神。
而七杀营的训练教程是李四亲自安排,并且亲自监督的,又抽调各营精锐,不难看出,对七杀营寄于的希望之大。
个人崇拜,至少在这个时代,是一个很重要东西。
李四似乎也很满意,对着鲁识字和所有七杀营的战士们大声道:“赴死军中,七杀营最小。但是……”
“诸位都是从各营抽调出来的绝对精英,各种训练都是我亲自把关,是我一手打造了七杀营。”
“我赴死军曾面对二十万清军,曾歼灭多铎狗贼,这些都过去了。”
“现在,我要你们这四百人,面对整个北地,面对所有的鞑子,是几十万或者更多的敌人。”
“我们曾经在战场上面对多铎,现在——你们要面对整个建奴,你们的战场就是神州三万里河山。”
“我要你们做的就是打垮鞑子的士气,让鞑子知道咱们汉人的反击。”
“我要你们做的就是让天下的同胞知道,还有我们,至少还有我们是在反抗。”
“鞑子以剃发令易我衣冠屠我同胞,就是为了奴役我大汉子孙千百万年。今天,我把你们提出来,就是要用七杀令对抗鞑子的剃发令。我要把你们撒到处处是敌的北方,你们——”李四的调门猛然提高,如在呐喊一般:“怕不怕?”
“愿为忠诚伯一效死命。”呼喊的脑门子上的青筋都爆出来。
李四微微摇头:“你们不是为我,是在为你们自己,为你们的子孙,为这个民族效死,明白没有?”
“明白!”
“我把最好的装备给了你们,把最大的心血给了你们,你们要为这个民族去死。”李四遥指北方:“咱们的民族在受人欺凌,咱们的同胞在受人屠杀,咱们的姐妹在屈辱中苟活,等的就是你们的声音。”
“为民族效死。”
李四大吼:“孩儿兵,出列。”
整整三十个孩儿兵齐刷刷的站了出来,只属于李四本人不属于赴死军的孩儿兵,早就已经名动天下,他们的杀气和疯狂早已经是令敌我双方毛骨悚然的恐怖力量。
李四一个个看过这些十几岁的孩子,个头还没有长起来呢。或许他们还不明白什么才是民族,但是他们知道亲爹需要他们,这就足够了。
“这些孩子,和你们七杀营同时行动,你们这些百战精英也好好想一想,是你们强,还是他们悍。是锄奸团厉害还是七杀营威猛,我很想看看。”
“锄奸团天下无敌。”
“七杀营不孬。”
若是让这些半大的孩子比下去了,大伙儿也不必回来,直接找个没人儿的地方撞死算了。
“李七斤,向前三步。”
七斤迈步而出,小胸脯子挺的有半天高。
“知道你为什么姓李么?”
“因为亲爹是李四。”
“好孩儿,好兵。”李四大赞一声:“莫坠了我李四的威名。”
“是!”七斤把嗓子都喊痛了。
一直作为锄奸团总头领的镇南在后面张了张嘴,什么也没有说。脸上一块儿青一块肿的挨打痕迹还没有完全消褪,眼里的都泛着水光呢,把厚厚的嘴唇抿的紧紧,就那么直挺挺的站着。
“一会儿有文书官过来,会记下你们的遗言。”李四说道:“有什么想说的,想做的,都说出来。你们要是回不来,不论是什么遗言我都会替你们完成。”
“报告亲爹,孩儿兵没有遗言。”
文书官一个个计下七杀营战士最后的嘱托,当轮到鲁识字的时候,这个以前是队官现在还是队官的小伙子避开众人,小声对书记官说道:“南都城,花子巷,有个叫林千金的女子救过我,若我回不来,让忠诚伯替我谢他一回……”
准备完毕,之后,七杀营和锄奸团齐齐出发。
李四看着北方,沉声说道:“自此之后,七杀营将成为每一个敌人的噩梦。”
第150章 有名为七杀
娥子说的法子其实简单到了极点。甚至有点可笑。
说白了就是有多大的家当就办多大的宴席。
在刀把村的时候,哪年不是精打细算的过日子?可家里的粮食还是不够。不要说是坚持到来年收获季节,就是能支撑过年的时候都不多。
庄户人家自然是有庄户人家的法子,大活人怎么也不能给尿憋死。
娥子一家人好几口子,一年的嚼裹少不得要十石八石的,再也不能少了。可这十几年来,到了秋后,能剩下五石粮食就是绝对的丰年,值得庆贺一番。
一家子过日子,总是要吃饭的,那剩下的那点窟窿如何填补?
这就体现出中国农民所特有的智慧了。
家里有三石粮食还是五石粮食,都不是最紧要的。最关键的是在这些粮食的支撑之下要做些什么。
秋后就是冬闲,可庄户人家什么时候也没有真正的闲下来过。
家里的男人们都是怀里揣上几个干粮,就钻了深山老林子,不管是提着叉子捕猎还是用篓子围塘鱼,反正就是不能闲着。在山里碰到啥就吃啥,不仅节省了家里的粮食,更主要是创造了收入。
收获回来的皮筒子和兽肉干鱼都不是庄户人自己享用的,稍微处理之后就可以拿到城里变卖了,换成粗粮继续维持。一张不算特别坏的獾皮,能换小半口袋高粱哩。要是能猎住个狐子什么的。可就是烧高香了,起码能顶俩月的嚼裹。
要是能碰到去口外的老客,那就更简单了。
跟着这些来往于长城内外的商贩们往来一回,连一个干粮饼子也不必揣,就是跟着人家做些搬搬抬抬的力气活,几个月不会饿肚子不说,等开了春儿回来的时候,口袋里还能多一角半角的银子……
这么浅显的道理其实就是在说两件事情:
其一就是把不是必需的物品转化成为必需品。
其二就是让有能力创造价值的那一部分人口,为另外一部分没有能力创造价值的人口创造出维持生计的口粮。
完全没有必要把眼光放在盯着一个地方不放。
赴死军还是可以拿出一些精巧的玩意儿的,自然有法子把这里多人口中相当一部分利用起来。
李四已经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行,娥子算是给我提了个醒儿,我晓得以后怎么办了。”李四笑呵呵的称赞一声,旋即说道:“我估摸着镇南那小子挨揍也挨饱了,让他先送你回去吧,我还要做事情呢……”
“我再坐一会儿才走,”娥子也是憨脾气,不找那些花俏的借口,直接就说自己不想走:“我哥还晓得陪我嫂子和侄儿哩,我咋就不能在四叔这里坐会儿?刚才那个顶让人讨厌的魏老鼠就和你絮叨了老半天,也没有见四叔撵他走,怎我一来就要撵哩?”
李四大笑:“原来魏无牙和我说话的时候你就在外面了……”
“是呐,把外头的蚊子喂饱了”娥子指着自己脸上的肿包说道:“七月的蚊子是铁嘴儿,八月的蚊子是钢腿儿。四叔看看,这都是蚊子咬的哩……”
“哈哈,魏老鼠……很适合魏无牙呢,哈哈,这样的名字也只有你才想的出来,你为何厌他?”
“这个魏老鼠,总没有个正形,还有顺手牵羊的毛病,去年还偷过我家的腊肉,叫我娘追了好几条街……”娥子气呼呼的说道:“他可不就是一只老鼠么?老鼠还有不惹人厌的?”
无论是个人形象,还是做事风格,魏无牙确实有点象见不得光的地鼠。只不过李四很清楚老神棍是怎么样的一只老鼠,这只老鼠绝对是一只牙尖爪利的硕鼠……
“行,随便你吧,我忙我的,你坐你的,啥时候你要做坐不住了,就自己回家去。”
手头上大大小小的事情也不知道有多少,和这个丫头絮叨几句也就算是休息了。李四也不拿娥子当什么外人,径直忙自己的事情。
终究是孩子心性,看着四叔忙碌了一会儿,她自己也就坐不住了,忍不住的没话儿找话儿:“我娘说让我学认字儿哩,还找了几本书给我,可我就是学不进去,这都好几天才学会一句……”
“哦,学会了哪一句?”李四头也没有抬的随口一问。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的意思就是说这人呐。在开始的时候都是好的……”
“哈哈,你甭给我说文解字儿了,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比你知道,”三字经啥的都是几岁孩子的启蒙之书,娥子现在才学会了这么一句,李四大笑着问道:“记住了就好,可会写了?”
“会在沙上写个‘人’字儿,在纸上就写不出了。我娘连一个字也不认的,却逼着我学……”
“哈哈,你这脾气就不是能坐下来读书的那种人,”这个时代,穷人家的孩子,尤其是女孩子,能认字的百中无一。至于通读《孝经》《女儿经》这类简单读物,甚至能活用其中经典者,就绝对是四里八乡的才女了:“你要是真的想认字读书,那就学一学,若是不想学,也就罢了。这个时代,读书的未必就真懂什么大道理……”
“对哩,对哩,”娥子赶紧附和四叔的这个观点,小脑袋瓜子点的如同鸡啄碎米一般,嘿嘿笑着说道:“我根本就不想认什么字儿读什么书,又当不得饭吃。一见到书本那些劳什子的物件儿,我就犯瞌睡。今天四叔都这么说了,以后我就拿四叔的话堵我娘的嘴……”
“哈哈,你这丫头,是拿我当挡箭牌了。”对于这种小孩子的把戏,李四也只是置之一笑而已。
“四叔现在是大英雄了,是大元帅了。是岳爷爷一般的人物……”
一说起岳武穆岳爷爷,娥子的眼睛里都带着异样的身材。
李四心中不住叹息。
也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所走的道路和岳爷爷其实是不一样的,根本也没有想过如岳武穆那般留名青史。现在的人们还是把自己看成是国朝的岳武穆,等到了最后,不是遗臭万年就已经是很知足了……
以自己的所作所为,注定是留不下什么好名声的。每当有人这么说起的时候,李四心头总是泛起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恶魔身影……
“别拿我和岳爷爷相比,比不得,”李四面色之上都是肃穆神色:“以后都不要这么说了。”
娥子正说的眉飞色舞,忽然看见四叔这般神色,俏皮的把脖子一缩:“不管和谁比,四叔都是大元帅了。这个天下的大将军里头,掰着手指头也数不出第二个四叔这样的。我娘说四叔现在的名望和身份,身边的人儿要不就是能征惯战的猛将,要不就是知书达理的清贵。我这样大字不识……只认一个字儿的丫头会降了四叔的身份……”
李四明白路大嫂在顾虑什么。
要说和岳武穆相比,李四就是羞死也不敢。可关于这件事情,还是敢拍胸脯子的:“不管你娘怎么想,就是泰山平了,东海干了,四叔说过的话儿也是绝对算数的……”
娥子绕了好几个圈子,等的就是这句话。
李四亲口说出,心里也是着实欢喜,脸上腾腾的烧,眉目之间都是满满奕奕的,忍不住站起身想要抱一抱这个四叔,终究是没有敢做。只是低着脑袋如蚊子叫唤一般的小声说道:“我就晓得四叔不会看我不起的,俺信得过四叔。四叔,你说过三年的哦,现如今还有两年多一点,四叔可莫忘记了……”
李四到底是年岁大了许多,伸手摸摸娥子的头发,轻声说道:“四叔记的很清楚呢,只怕到时候娥子你看四叔不起。到时候你若是悔了,四叔也不怨你……”
“俺才不会悔,绝不会悔……”娥子鼓足了勇气在李四身边微微靠了一靠,又不敢有什么温存的举动,满面欢喜的说道:“四叔是大英雄呢。俺欢喜的紧了,真的是很欢喜……”
在这个最为温馨的时刻,李四总是感觉自己是个骗子,骗了这么多的人。
用各种手段和心计一手打造了赴死军,让这么多人付出莫大的牺牲,让全天下把自己当成了英雄……
在这个狗日的世道,如果这些手段是必需的话,还不算是太牵强。可真正的目的是什么?只有李四一个人知道。
每当想起这个最终目标,连李四自己也有毛骨悚然的感觉。
甚至有无数次的怀疑:这么做是不是赌的太大了。是不是值得?当所有带着血腥味道的筹码押上之后,自己也就成了……
打鞑子回老家?以现有的实力,以自己的能力,最多三年,甚至连三年也用不了,李四就有和满清硬碰的能力。李四所想可不是仅把鞑子打回老家这么简单,若是仅仅如此,当时就留在南都了。
若是小皇帝不行,就是改朝换代,也不是很困难的事情,再有五年的发展,应该可以实现。
以李四现有的实力和发展速度,无论是反清还的覆明,都不是很大的问题。
迄今为止,赴死军的高速发展都是依靠李四本人对于大势的把握,每一次大变都利益到了极限,终于成就就今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赴死军。
但是蝴蝶翅膀底下已经是改天换地的风雷,但李四已经成了气候,正式登上了这个时代的大舞台,以后完全可以依靠自己了。
“若仅仅是反清,亦或仅仅是覆明,这该多好,多简单……”
……
仅仅隔了没有几日。由都帅李四亲自签书的捐爵令就崭新出炉了。
花钱买官儿这种勾当由来已久,据说是始自秦朝,不过也没有人关心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反正无论唐宋,就是大明国朝也有捐款纳官者,朝廷里还专门有捐科衙门。
卖官鬻爵的事情哪朝也没有少过,尤其是在南北两都附近,那些个有身价的大户哪个不是有这样那样的官衔儿在身?
当然能不能补实缺,什么时候才能补上,那就是另外一说了。
在这样的年月,正经科举出身受朝廷重用的官儿也不老少,这些根子正牌子硬的官儿还朝不保夕呢,捐来的候补官儿也没有几个人真就当回子事情。
要说捐官儿的也不少,真正的豪门可不在乎这个。也只有那些有钱没有地方花的暴发户,才想着花点银子捐个官老爷的头衔儿,然后三辈子也等不到放实缺。更多的一部分则是给家里故去的老人们捐个一官半职,要不然墓碑上还是一介白身,看着也不光彩。
在宋元明三代,给死人捐官儿的事情占了不小的比例,这种事情最受双方欢迎了。
反正也是花银子买面子而已,只要白花花的银子洒出去,就能换回来一官半职,无论是老人的墓碑还是家里的族谱上,都有光鲜亮丽的一笔。至于卖官的也喜欢,官都卖给死人了,也不必想着再放什么缺,也简单省事儿不是?
不过淮西李帅放出的捐爵令和以前的多有不同。
在淮西李帅的地盘上,真正的大官实官,是不准备卖的。以前的捐官令都是花出了银子,买回来实实在在的官职,哪怕就是个永远也补不了缺的虚衔,起码朝廷里有这个职位。
可李四李大都帅弄出来的这些官职,看着就让人赶到匪夷所思。
譬如说府下的通判一职吧,从来就是无定员的正六品,说有实权就有实权,要想让你没有实权还真就一点儿没有,属于上下都够不到的那种。
这通判本身就是个副职,可李四倒好,又弄出了个副职当中的副职——同知通判。
从史书有载以来,就从来也没有听说过通判里头还有什么同知的,就是国朝也没有这个官衔,究竟是几品几级,又享受什么样的待遇,谁也搞不明白。
说白了就是府下的跑腿儿手下的那种跑腿儿呗,大伙儿也不知道这么理解对不对,可字面儿上就是这么个意思。
就这么一个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官职,价码儿可不低。
每年两千六百两纹银,或者一千两百石精米,都行。你要是一下子捐五年的任期,还可以打折。
捐官本来就是一次性的终身买断,哪里听说过分年付款的?我掏那么多银子买了这么个副职里头的副职,除了跑腿儿之外没有任何的权利,下的本钱也捞不回来呀?而且还是冤大头的价格。更主要的是还需要每年掏钱买,万一明年我要不想买了,连这个双重副职的空头官职都没有了。
庐州府下各州各县,都在腹诽李四的这种捐爵方式,这哪里是买卖?和明抢也差不多了。
这简直就是糊弄傻子的嘛,只有真正的傻脑壳才会去买。
可这种傻脑壳的家伙还就真有,而且数目不在少数。
最让人惊奇的就是,这种傻人还有扎堆儿的趋势。整个庐州这样的傻子也没有出几个,十好几个同知通判都出在凤阳府了,难道太祖的龙兴之地就出这种连账也算不清楚的傻子?
按照捐爵令捐来的官爵,赴死军会极力保护其财产和田地,并且保护其人身安全。当都帅府宣布出这点的时候,大伙儿总算是明白了。
淮西南部是赴死军新收进来的地盘儿,又是大明朝的龙兴所在,各种豪富之家还能少了?这种人家可都是地方上的大族,家底雄厚着呢,也根本就不在乎这种可有可无的所谓官职。之所以心甘情愿的掏出白花花的银子买一个狗屁也不是的官职,就是害怕赴死军重施故技。
赴死军对于地方上的豪强大族,一向都是用绳子加刀子的方法来处理,说清理还是轻的,基本上就是清洗。轻者抄没家财,重者连脑袋也保不住。赴死军一路走来,身后留下的可是一一串儿带着血的脚印子。
谁的血?
都是地方士绅大户的血呗。
赴死军的杀伐之气从来就没有软下去过,几十万的清军都杀干净了,差一点连南都都进去,还忌惮这些地方上的大户?
眼看着呜洋呜洋的流民进来,大伙儿都在担心一件事情:赴死军为了让这些流民活下来,在淮扬都杀的血流成河了,要是粮食等物资不够,根本就不介意再一次在内部强行分配一次。
至于怎么分配?大伙儿心里都有数。
那些个贫苦人家不怕赴死军,这些豪富大族可就真是坐在火炉子上了。每天都是关门闭户的吃斋念佛,唯恐哪一天门口就出现身穿土黄色军装的赴死军战士。
因为熟知道赴死军的政策,这些大户一想到土黄色军装,腿肚子都转筋。
家里就是有几个私兵,谁敢和赴死军叫板?赶紧把尾巴夹紧了吧。
成箱成柜的银子可转移出去,一车又一车的粮米可以偷运出去,田产房舍总搬不走吧?
好在这个时候出了这么个捐爵令,让许多人看到了希望。
只要捐了官儿,名单在李大都帅的手里这么一放,就算是赴死军的自己人了。朝廷肯定不会在这种无可无不可的狗屁官职任命上和李四过不去,根本就不算什么官儿嘛。
可这个时候,谁还在乎什么朝廷的认可?只要名单上去了,哪怕是捏在他李四的手中,根本就没有给朝廷报,大伙儿也不在乎了。只要你承认我也是赴死军的自己人就是烧高香。
钱粮我是按你李四说的出了,分量也不少,你总不能翻脸不认账回头再和我们为难的吧?
说白了,就是大伙儿交的保护费。
为了保住合家平安,为了自己的财产,就当是交保护费了吧。
一年两千多两银子,说起来是不少,可对于真正的大户来说,也就是每天少摆一回花酒的钱。花点钱买个踏实买个平安,值得。
尤其是李四亲自签书的后续补充条例,说明捐来的官儿也是官儿,属于淮西体系之内,赴死军有义务保护其财产和安全之后,大伙儿是真的踏实了。
保护不保护的就不奢望了,你李四不打我们的主意就已经是万福。
这么一弄,大伙儿算是彻底算明白这笔帐了,仅仅几天工夫,光凤阳府下的同知通判就猛增到了好几十个。
这些新任的同知通判老爷根本就不管自己买来的官究竟有多大,任命文书一签,连坐也不坐就走。看那架势,肯本就没有指望要坐什么衙管什么事情……
如此一来,大户买大官儿,小户买小官儿,反正大家都没有真的想当这个官儿,买的就是个平安而已。
从比较高级的府下同知通判到县下的副巡检,哇呀哇呀的都有许多副职,就是县里头的典使、协办这些根本就入不了品级的微末小吏,也给安排了无数的副手……
反正这些副手既不当值也不管事,有也就当没有了。
这些钱财粮米很快就集中起来,交由各地的赴死军接管,暂时还没有分发下去。而是由赴死军中的那些人物统一调度,然后按照人头计算配给。
百十万失去家园的乡亲,大伙跟着赴死军过来,图的就是个生存下去的希望。所有都很清楚这么多人到底是怎么样巨大的一个包袱,这个沉重的包袱也就只有忠诚伯李大都帅能扛起来。
当初舍着命都救下来了,肯定会一管到底的。
绝大部分人家带出来的存粮已经消耗枯竭,就是还有富余的也不剩下多少。好在赴死军一直在按照人头分发配给,以保证不会有饿死人的事情发生。
都到了这个时候,真要饿死人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赴死军才几个人?这是在吐血反哺呢,大伙儿还能不明白?谁还计较是干的稀的?有口吃的就已经是不错了。
赴死军名下的那些土地田产,很大一部分已经拿出来给这些人种。种子农具啥的都是现成,只要坚持过了这几个月,到秋后的时候好歹也能有点守成,到那时候也能把这口气儿缓过来。
从现在开始,很多人已经是赴死军的佃户了,至于租子占几成,自己能留下几成,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章程。不过一般都是在默默遵循对半开的比例,就是在比较富庶的江南,五成的租子也算是比较划算的了,起码不会真的饿肚皮。
这么多人,还真就爆发出惊人的生产力。
这才多大点工夫?原来的佃户们就已经把新苗浇过了水,有条件的还用了一遍肥。就是地边儿地畔上,也下了苗子,绝不留下一点儿空闲。
禾苗已经能望出陇了,嫩绿嫩绿的实在喜人。尤其是二茬的番薯,这东西是二十几年前才开始栽种的,耐旱耐涝不说,关键是产量高,一直能长到霜下来的时节。
这些可都是活命的希望,是未来的希望。
只要有了希望,一切就都会有的。
而赴死军还在不断的招募扩张,有手艺的匠人那是不必说的,无论泥瓦水石,还是铁木矿火,只要有点儿手艺,就是抢手货。一律跟着赴死军到大山里头去,据说那里头才是赴死军真正的老窝儿。那些战士手里的叉子,腰里的铁黄瓜,甚至每一件军装,每一套被服,都是从大山里头转出来的。
就是那些没有是手艺的,只要有把子力气舍得下温柔的婆姨,也能跟着过去。别的不会,搬搬抬抬的力气活儿还能不会?最不济的,手艺不会力气也没有的,磨箭杆子黏箭尾巴总会吧?
据招人的赴死军战士说,大山里头的东西多了去了,光是羽箭就堆的象山一样。
这些箭要是射出去,还不得把天上的日头都遮蔽了?
只要过去了,能给家里的婆姨娃娃剩下口饭不说,还能赚几个辛苦钱使使,过年的时候就能攥下几个,置办些像样的东西。
这样的账是个人都会算。
随着江北大量丁壮的涌入,大山深处的基地再次全速运转起来。
不管怎么说,局面算是暂时安稳下来了。这种局面能支撑多少时间还不大好说,可李四很有信心。
这淮西,这江南,亿兆民众创造出的财富可不算少,这么些年积累下来,绝对是一个大的不可想象的数字。这些财富绝对不会消失,只是转移到了少部分人的手中,李四有绝对的把握一点儿一点儿把这些东西掏出来化为自己的资源。
只要最开始的这口气缓过来了,以后就是大肆展布的局面,只要手腕好实力足,什么样的火焰山也挡不住赴死军的脚步。
随着工匠数目的增多,和赴死军对于火器尤其是大型爆裂时火器的应运,许多技术已经出现革新的苗头。从量变到质变,所需要的仅仅是时间而已。
尤其是面前这种火雷车,已经呈现出大规模杀伤的恐怖威力。
整个火雷车,从外形上来看,也就是一架手推小车而已,但却是一个整体型的特大号铁黄瓜。
火药的配比问题李四一再提及,但是依旧没有任何突破。铸造这个问题李四是半点也不摸门儿,更难有什么大的进步。
火药的铸造这个两个问题是限制爆炸物的瓶颈,在这两个问题解决之前,不可能有新型的真正近代化杀伤武器出现。
但是这些技术瓶颈造成的缺陷可以用密集的人工来弥补,这个物件儿就是个典型。
火器绝对是要朝着精细化和小巧化的方向发展的,但是在无力突破技术限制的时候,就用多的可怕的人工来填补。
既然火药的威力无法提高,就用多装药这种老土的法子。既然铸造水平有局限,那就不理会铸造工艺,而在粗糙的成品上下后天的水磨功夫。
无数精巧的工匠,拿出雕刻的功夫。在庞大如多半个水缸一样的火雷车上,硬生生用手工开凿出一道道密如蛛网的花纹,然后用厚漆抹上,为的就是追求更大杀伤效果。
这种东西太过笨拙,在野战当中实用价值不大。因为成本过于高昂,也不可能实现量产,但是在即将展开的特种战中,肯定是惊艳绝伦的效果。
无数工匠花费了一个多月的工夫,才弄出了仨,刚才试验就用去一个,真正能够派上用场的也就眼前的这俩了。
可大伙儿谁不激动万分?刚才大伙都见到了这物件儿惊天动地的一爆,隔着十丈远的木板都打成了筛子,爆出一个房基那大的深坑。这要是用在鞑子身上……
想想就让人浑身颤抖!
武器是好东西,关键的还是人。
眼前的这四百人,是从整个赴死军中千挑万选才摘出来的,经过这么些时日的训练,终于算是有所成就。
这就是赴死军中最小的一个营:七杀营。
“为什么要叫七杀营而不叫特战营?”李四笑眯眯的问面前这个战士。
“报告大帅,执行七杀令,所以叫七杀营。”
“好,很好,就是这么个意思。“李四拍拍这个战士的肩膀:“你原来是哪个营的?叫什么名字”
“报告大帅,庚字营队官鲁识字,现任七杀营队官。”
鲁识字的吼声把他自己的耳朵都震的嗡嗡直响。
跟着赴死军转战千里,身负重创而不下战场,鲁识字也算是老兵了。还头一回和忠诚伯本人距离如此相近,头一回和忠诚伯本人说话。
李四就是天下的希望,是汉人的救星,神仙佛爷一般的存在。是李四一手打造出了名动天下的赴死军,在每一个战士心中,他本人就是一股不可战胜的信仰。
如天一般的威信,如妖一般的智慧,李四本人已成为赴死军战士心中的一个神。
无所不能无往不利的神。
而七杀营的训练教程是李四亲自安排,并且亲自监督的,又抽调各营精锐,不难看出,对七杀营寄于的希望之大。
个人崇拜,至少在这个时代,是一个很重要东西。
李四似乎也很满意,对着鲁识字和所有七杀营的战士们大声道:“赴死军中,七杀营最小。但是……”
“诸位都是从各营抽调出来的绝对精英,各种训练都是我亲自把关,是我一手打造了七杀营。”
“我赴死军曾面对二十万清军,曾歼灭多铎狗贼,这些都过去了。”
“现在,我要你们这四百人,面对整个北地,面对所有的鞑子,是几十万或者更多的敌人。”
“我们曾经在战场上面对多铎,现在——你们要面对整个建奴,你们的战场就是神州三万里河山。”
“我要你们做的就是打垮鞑子的士气,让鞑子知道咱们汉人的反击。”
“我要你们做的就是让天下的同胞知道,还有我们,至少还有我们是在反抗。”
“鞑子以剃发令易我衣冠屠我同胞,就是为了奴役我大汉子孙千百万年。今天,我把你们提出来,就是要用七杀令对抗鞑子的剃发令。我要把你们撒到处处是敌的北方,你们——”李四的调门猛然提高,如在呐喊一般:“怕不怕?”
“愿为忠诚伯一效死命。”呼喊的脑门子上的青筋都爆出来。
李四微微摇头:“你们不是为我,是在为你们自己,为你们的子孙,为这个民族效死,明白没有?”
“明白!”
“我把最好的装备给了你们,把最大的心血给了你们,你们要为这个民族去死。”李四遥指北方:“咱们的民族在受人欺凌,咱们的同胞在受人屠杀,咱们的姐妹在屈辱中苟活,等的就是你们的声音。”
“为民族效死。”
李四大吼:“孩儿兵,出列。”
整整三十个孩儿兵齐刷刷的站了出来,只属于李四本人不属于赴死军的孩儿兵,早就已经名动天下,他们的杀气和疯狂早已经是令敌我双方毛骨悚然的恐怖力量。
李四一个个看过这些十几岁的孩子,个头还没有长起来呢。或许他们还不明白什么才是民族,但是他们知道亲爹需要他们,这就足够了。
“这些孩子,和你们七杀营同时行动,你们这些百战精英也好好想一想,是你们强,还是他们悍。是锄奸团厉害还是七杀营威猛,我很想看看。”
“锄奸团天下无敌。”
“七杀营不孬。”
若是让这些半大的孩子比下去了,大伙儿也不必回来,直接找个没人儿的地方撞死算了。
“李七斤,向前三步。”
七斤迈步而出,小胸脯子挺的有半天高。
“知道你为什么姓李么?”
“因为亲爹是李四。”
“好孩儿,好兵。”李四大赞一声:“莫坠了我李四的威名。”
“是!”七斤把嗓子都喊痛了。
一直作为锄奸团总头领的镇南在后面张了张嘴,什么也没有说。脸上一块儿青一块肿的挨打痕迹还没有完全消褪,眼里的都泛着水光呢,把厚厚的嘴唇抿的紧紧,就那么直挺挺的站着。
“一会儿有文书官过来,会记下你们的遗言。”李四说道:“有什么想说的,想做的,都说出来。你们要是回不来,不论是什么遗言我都会替你们完成。”
“报告亲爹,孩儿兵没有遗言。”
文书官一个个计下七杀营战士最后的嘱托,当轮到鲁识字的时候,这个以前是队官现在还是队官的小伙子避开众人,小声对书记官说道:“南都城,花子巷,有个叫林千金的女子救过我,若我回不来,让忠诚伯替我谢他一回……”
准备完毕,之后,七杀营和锄奸团齐齐出发。
李四看着北方,沉声说道:“自此之后,七杀营将成为每一个敌人的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