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各有所图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赫尔冷冷地看着阿姆·林格,等到对方签下一张支票,平静地接在手里,随意地塞进了裤兜,既没有一夜暴富的惊喜,也没有因为对方的诚意而有半点的感激。
当年凭着一手出神入化的枪法硬生生闯进了枪榜前十,稳坐在那第五的位置上,原本想着也能够像后辈卡斯林格那样,凭着一人的威望,硬生生带出一个家族的繁荣,只不过机缘巧合之下在一处古城堡内得到了那本血族的修炼法诀后,就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
以吞噬精血转化为的精神力,直接让他的实力飞速上升,几乎没有任何阻碍地从驱物境初期一路飙升到了驱物境巅峰,又极快地冲破了炼神境的瓶颈。
实力的上升,带来的是野心的膨胀,一个枪榜第五的位置已经无法满足他的骄傲,而枪榜第三、第四的轻松逾越,也让他的自信越来越强。
而且,他惊讶地发现,吞噬精神力修炼者的精血,竟然能够让他的实力更为快速的提升,那踩在自己头上的两人,也自然被他视为了盘中的美味。
只是,一个人爬得越高,摔得也就越疼,甚至到了一定的高度,再掉下来就会万劫不复。
心高气傲的他,似乎已经将这枪榜当成了自己的囊中物,但真的遇到了那个只是比自己高出了一个位次的叶神官,他才知道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那把金色转轮才刚握在手上,就被一颗子弹穿透了腕关节,之所以打在手腕而不是眉心,只是因为那个穿着花裤衩踩在拖鞋的家伙赶着去与美人赴约,不想沾上半点杀气。
捂着手腕看着那条大花裤衩远去的身影,赫尔发现自己心中那膨胀的野心刹那间炸裂了开来,比手腕残废更可怕的是意志消沉,心灰意冷的赫尔从此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好在那个从来没有被自己看过一眼的黑胖丫头始终不离不弃地陪着他,笑眯眯地说右手废了不是还有左手吗,练成了一样能够杀人,而且还能让一直注意自己右手的对方猝不及防,退一万步讲,哪怕是练不成左手,哪个修炼出了精神力的高手杀人还需要用枪?你不是还有血族的修炼法诀吗,需要血,那成,只要你的心不死,老娘就天天给你去杀人。
看着那个笑的无比残忍的黑丫头,赫尔的心不知怎么又活了起来,可是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开始修炼,才发现那颗子弹不但打断了自己的手腕,那附着在子弹上的精神力,还顺带着摧毁了右手臂上的经脉,让他的境界从炼神境八重一口气跌落到了炼神境三重。
只是,几次的大起大落,要么就是让人直接崩溃,要么就是让人越发坚强,好不容易重新活过来的赫尔,这一次不用黑胖丫头的鼓气,自己就咬着牙勇敢地站了起来,从东部一直杀到西部,喝着精血一边修复那残损的经脉,一边在心中诅咒那个大花裤衩不得好死。
等到境界终于开始有了稳定重升的迹象时,黑胖丫头已经不知不觉地杀成了一个彪悍的婆娘,但赫尔却再没有生出半点嫌弃,跟着她一起在这荒漠中建了这座小小的天堂旅店。
天堂……天堂……
可不是当真为了那些暴死在这里的家伙们提供灵魂慰藉港湾的,而是让他赫尔不要忘记自己曾经从天堂之门跌落地狱的可耻经历。
卡斯林格来找过他,心知肚明那个表面温文尔雅其实是满肚子坏水的混蛋,绝不是为了当年的指点之情,而是想让他去做一条为林格家看门的狗。
只是,好不容易心死而重活的赫尔,又怎么会甘心去做一条看门狗?
既然重新站了起来,那枪榜上的排名,不换不行啊!
这么多年浪迹天涯隐居大漠,用一条条人命一滴滴鲜血渐渐恢复起来的自信,可不只是为了苟延残喘余生的!
毕竟,当年让教廷都谈之变色的血族,可真没几个了,而他赫尔,怎么着也能算一个了吧!
以一张能够在任何银行随时兑换一百万的支票都没能换来赫尔半点好脸色的阿姆·林格,此刻再也拉风不起来了,这次带了这么多人来这里,甚至从哥哥卡斯林格那里借来一个据说修炼出了精神力的神枪手,可不仅仅是为了带走那个傻小子的脑袋的,真正的目的,还是希望能够说服眼前这个家伙为林格家效力啊!
看到赫尔拿了支票转身就要返回旅店,阿姆·林格的脸色越发有些难看起来,在心中权衡是不是拿出来的诚意还不够,还得拿出多少才能填饱这个残废家伙的胃口。
不过,要真是说服不了这个残废,那其实也没什么,毕竟连哥哥卡斯林格都请不动,自己被拒绝了也不算是丢人,倒是那楼上的傻小子,今天必须要带走。
否则,如此兴师动众,到头来什么都捞不着,回去之后不被赶出家门才怪!
毕竟,那个非洲部落酋长大儿子拿出来的那几块宝石虽然稀罕,但还真不值得林格家冒这么大的风险,几十个土著加上十几个雇佣兵,要是一个疏忽被人拿住了把柄,就算能够动用所有关系压下来,估计也要让林格家伤筋动骨。
真正让林格家心动的,还是“噬”那个杀手组织的允诺,那可是全世界最为神秘的几个杀手组织,传闻这些年与风头日盛的教廷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如此急迫地想要那傻小子死,而且跟这种杀手组织打交道无异于与虎谋皮,但在卡斯林格的坚持下,林格家最终还是接下了这单买卖。
而卡斯林格的坚持,只是因为教廷的人找到了他,允诺以傻小子一条命,换他一个尼斯城红衣主教的身份。
芸芸众生,杀人放火也好,沽名钓誉也罢,无非都是为了名利二字。
林格家要名,所以卡斯林格宁愿与最神秘的杀手组织打交道,也要不惜一切披上那件象征着权利和名望的血红长袍。
赫尔曾经要名,所以他才会一路朝着枪榜上的位置杀去,现在他依然要名,所不同的是,在要名之前,他还要吸干旅店里那个来自东方的黄皮小子的精血。
那小子要是识趣自己带着傻小子走出旅店那是最好,也省的自己动手,要是死活赖在楼上,相信自己的婆娘估计现在已经在给他放血了。
想到那一身旺盛无比的精血,快要走进旅店的赫尔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有些干枯的嘴唇。
但就在这时,一道黑影突然从楼上飞落,重重地砸在了赫尔的面前。
一瞬间,赫尔的头猛地抬起头,浑身爆发出狂猛的杀机。
赫尔冷冷地看着阿姆·林格,等到对方签下一张支票,平静地接在手里,随意地塞进了裤兜,既没有一夜暴富的惊喜,也没有因为对方的诚意而有半点的感激。
当年凭着一手出神入化的枪法硬生生闯进了枪榜前十,稳坐在那第五的位置上,原本想着也能够像后辈卡斯林格那样,凭着一人的威望,硬生生带出一个家族的繁荣,只不过机缘巧合之下在一处古城堡内得到了那本血族的修炼法诀后,就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
以吞噬精血转化为的精神力,直接让他的实力飞速上升,几乎没有任何阻碍地从驱物境初期一路飙升到了驱物境巅峰,又极快地冲破了炼神境的瓶颈。
实力的上升,带来的是野心的膨胀,一个枪榜第五的位置已经无法满足他的骄傲,而枪榜第三、第四的轻松逾越,也让他的自信越来越强。
而且,他惊讶地发现,吞噬精神力修炼者的精血,竟然能够让他的实力更为快速的提升,那踩在自己头上的两人,也自然被他视为了盘中的美味。
只是,一个人爬得越高,摔得也就越疼,甚至到了一定的高度,再掉下来就会万劫不复。
心高气傲的他,似乎已经将这枪榜当成了自己的囊中物,但真的遇到了那个只是比自己高出了一个位次的叶神官,他才知道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那把金色转轮才刚握在手上,就被一颗子弹穿透了腕关节,之所以打在手腕而不是眉心,只是因为那个穿着花裤衩踩在拖鞋的家伙赶着去与美人赴约,不想沾上半点杀气。
捂着手腕看着那条大花裤衩远去的身影,赫尔发现自己心中那膨胀的野心刹那间炸裂了开来,比手腕残废更可怕的是意志消沉,心灰意冷的赫尔从此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好在那个从来没有被自己看过一眼的黑胖丫头始终不离不弃地陪着他,笑眯眯地说右手废了不是还有左手吗,练成了一样能够杀人,而且还能让一直注意自己右手的对方猝不及防,退一万步讲,哪怕是练不成左手,哪个修炼出了精神力的高手杀人还需要用枪?你不是还有血族的修炼法诀吗,需要血,那成,只要你的心不死,老娘就天天给你去杀人。
看着那个笑的无比残忍的黑丫头,赫尔的心不知怎么又活了起来,可是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开始修炼,才发现那颗子弹不但打断了自己的手腕,那附着在子弹上的精神力,还顺带着摧毁了右手臂上的经脉,让他的境界从炼神境八重一口气跌落到了炼神境三重。
只是,几次的大起大落,要么就是让人直接崩溃,要么就是让人越发坚强,好不容易重新活过来的赫尔,这一次不用黑胖丫头的鼓气,自己就咬着牙勇敢地站了起来,从东部一直杀到西部,喝着精血一边修复那残损的经脉,一边在心中诅咒那个大花裤衩不得好死。
等到境界终于开始有了稳定重升的迹象时,黑胖丫头已经不知不觉地杀成了一个彪悍的婆娘,但赫尔却再没有生出半点嫌弃,跟着她一起在这荒漠中建了这座小小的天堂旅店。
天堂……天堂……
可不是当真为了那些暴死在这里的家伙们提供灵魂慰藉港湾的,而是让他赫尔不要忘记自己曾经从天堂之门跌落地狱的可耻经历。
卡斯林格来找过他,心知肚明那个表面温文尔雅其实是满肚子坏水的混蛋,绝不是为了当年的指点之情,而是想让他去做一条为林格家看门的狗。
只是,好不容易心死而重活的赫尔,又怎么会甘心去做一条看门狗?
既然重新站了起来,那枪榜上的排名,不换不行啊!
这么多年浪迹天涯隐居大漠,用一条条人命一滴滴鲜血渐渐恢复起来的自信,可不只是为了苟延残喘余生的!
毕竟,当年让教廷都谈之变色的血族,可真没几个了,而他赫尔,怎么着也能算一个了吧!
以一张能够在任何银行随时兑换一百万的支票都没能换来赫尔半点好脸色的阿姆·林格,此刻再也拉风不起来了,这次带了这么多人来这里,甚至从哥哥卡斯林格那里借来一个据说修炼出了精神力的神枪手,可不仅仅是为了带走那个傻小子的脑袋的,真正的目的,还是希望能够说服眼前这个家伙为林格家效力啊!
看到赫尔拿了支票转身就要返回旅店,阿姆·林格的脸色越发有些难看起来,在心中权衡是不是拿出来的诚意还不够,还得拿出多少才能填饱这个残废家伙的胃口。
不过,要真是说服不了这个残废,那其实也没什么,毕竟连哥哥卡斯林格都请不动,自己被拒绝了也不算是丢人,倒是那楼上的傻小子,今天必须要带走。
否则,如此兴师动众,到头来什么都捞不着,回去之后不被赶出家门才怪!
毕竟,那个非洲部落酋长大儿子拿出来的那几块宝石虽然稀罕,但还真不值得林格家冒这么大的风险,几十个土著加上十几个雇佣兵,要是一个疏忽被人拿住了把柄,就算能够动用所有关系压下来,估计也要让林格家伤筋动骨。
真正让林格家心动的,还是“噬”那个杀手组织的允诺,那可是全世界最为神秘的几个杀手组织,传闻这些年与风头日盛的教廷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如此急迫地想要那傻小子死,而且跟这种杀手组织打交道无异于与虎谋皮,但在卡斯林格的坚持下,林格家最终还是接下了这单买卖。
而卡斯林格的坚持,只是因为教廷的人找到了他,允诺以傻小子一条命,换他一个尼斯城红衣主教的身份。
芸芸众生,杀人放火也好,沽名钓誉也罢,无非都是为了名利二字。
林格家要名,所以卡斯林格宁愿与最神秘的杀手组织打交道,也要不惜一切披上那件象征着权利和名望的血红长袍。
赫尔曾经要名,所以他才会一路朝着枪榜上的位置杀去,现在他依然要名,所不同的是,在要名之前,他还要吸干旅店里那个来自东方的黄皮小子的精血。
那小子要是识趣自己带着傻小子走出旅店那是最好,也省的自己动手,要是死活赖在楼上,相信自己的婆娘估计现在已经在给他放血了。
想到那一身旺盛无比的精血,快要走进旅店的赫尔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有些干枯的嘴唇。
但就在这时,一道黑影突然从楼上飞落,重重地砸在了赫尔的面前。
一瞬间,赫尔的头猛地抬起头,浑身爆发出狂猛的杀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