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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八十四章 好久不见

作者:长耳朵的兔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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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二百八十四章 好久不见

    我被震惊得半晌没有做声。

    我还没有见到真正的青铜巨树,光是在电脑上看见立体成像都如此震撼,难以想象,实物会有多么地震撼人心。

    盘古国属于一个上古古国,它的来历本就颇为神秘。

    而现在,这棵百米高的青铜巨树,更是给盘古国添加了神秘色彩,让人对这个古老的盘古国,充满了遐想和神往。

    李斐关上电脑,抱着臂膀对我说:“所以,你现在总算知道,为什么盘古国的发现会惊动最高部门了吧?”

    我点点头,难怪这里还有军队站岗保护,原来盘古国的秘密,根本不止这几个殉葬坑这般简单。

    这棵青铜巨树如果能够出土,那绝对是国之重宝,绝对是华夏民族的第一国宝。

    “有没有兴趣跟我下去看看?”李斐问我。

    “其实我个人来说,对这棵地底神树还蛮有兴趣的!”我顿了一下:“不过……”

    “我知道!”李斐笑了笑:“这次有女朋友跟着,不太方便是吧?”

    李斐是个聪明的女人,一句话就点穿了我的心思,我笑了笑,没有说话。

    这趟我带着谢一鸣,还有青青一起来广州,本来就是为了给八爷处理事情的,现在八爷的事情已经处理完毕了,我也不想节外生枝,这种专业考古队做的事情,我也没有必要跟着去,这不属于我的业务范畴。

    我现在只想好好放松放松,带着谢一鸣和青青到处玩玩,然后找丁明他们叙叙旧。

    李斐颔首道:“好吧!既然你佳人相伴,那我就不勉强了,有缘再聚吧!”

    李斐说出这句“有缘再聚”的时候,口吻有些酸溜溜的,就跟吃了溜溜梅一样。

    虽然我能感受到李斐的心思,但我也不能多说什么,只能抱歉地冲李斐笑了笑,叮嘱她注意安全。

    我正准备离开的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一个精壮汉子。

    这个汉子身高将近一米九,高大魁梧,面容刚毅,棱角分明,穿着迷彩军衣,一身的腱子肉高高鼓起,非常霸气,男人味十足。

    这个大高个走到李斐面前,敬了一个军礼,嗓音粗犷地对李斐说道:“报告李教授,特战护卫队已经准备就绪,等候你的命令!”

    李斐点点头:“好!这样吧啊,一个钟头之后出发!”

    “是!”大高个点点头,转身领命而出,步伐矫健,精气神十足。

    “这是个特种兵吧?”我问。

    李斐说:“是的!上级部门对这棵地底神树非常重视,专门派遣了一支特战队来保护我们考古队的安全!”

    我哦了一声,放心了不少,这支特战护卫队全是百里挑一的精英特种兵,战斗能力非常强悍,就拿刚刚那个大高个来说,以他的块头,单对单几乎没有任何敌手,考古队有这样一支特战队保护,应该是非常安全的。

    我又跟李斐聊了几句,然后李斐将我送出营地。

    我冲李斐挥手道别,回到山脚下的工地。

    看见我回来,胖子丢下手里的烟头,一脸贼兮兮地笑着问我:“程哥,你怎么去了那么久?我看上面好大一顶帐篷……”

    我冲胖子笑了笑,牙缝里挤出两个字:“秘密!”

    我也不是故弄玄虚,那棵青铜巨树绝对是国家机密,我当然不会出来到处传播消息。

    谢强走过来对我说:“杨程,丁半仙回来了,听说你来了广州,他非常激动,今晚特意在他的大别墅里面设宴,要给你接风洗尘!”

    “丁半仙?”突然听闻这个名字,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谢强补充说道:“就是丁明啊!现在我们都叫他丁半仙!”

    我哦了一声,不由自主地笑了笑,以前我们一起开公司的时候,丁明只能负责洽谈生意,偶尔给我打打下手,没想到我离开的这十年,丁明一个人单干,还混出了名堂,现在住着大别墅,开着豪车,是广东香港这边富豪圈里,赫赫有名的丁半仙,谁家有个红白喜事,公司开业、工地选址,办公楼装修,都要请丁明出马,出场费全都是七位数起。

    我们离开了工地,开着车,高高兴兴地往丁明的大别墅驶去。

    丁明的大别墅坐落在广州市郊区,这里是广州最出名的富人聚集地。

    别墅区里的环境非常优美,安保很严,进进出出全是各式各样的豪车,看得人眼花缭乱。

    谢强开的大奔,在外面还能炫耀一下,但是在这里,简直毫不起眼。

    别墅区里面很大,前靠水,后挨山,取其“青龙吸水”的风水布局,住在里面的人,自然是财运亨通,事业蒸蒸日上。

    大奔在一座别墅前面停下,我们走下车,就连谢一鸣这种来自大上海的纨绔子弟,在看见这座大别墅的时候,都忍不住发出哇的一声惊叹。

    这座别墅足有三层楼高,前面是一个宽大的庭院,有草坪,有喷泉,种满了花花草草,清香怡人。

    别墅背后还有一个后院,后院有私人游泳池,别墅顶上还有屋顶花园。

    一个身穿中山服,扎着丸子头的男人站在别墅门口迎接我们,岔眼一看,我竟然没有认出眼前这个男人。

    直到这个男人激动地跟我打招呼,我才恍然,眼前这个男人,居然是丁明!

    我上上下下打量丁明,这老小子现在一副仙风道骨的打扮。

    复古风格的中山服,丸子头,手腕上还戴着天珠,脖子上挂着玉佩,留着一撮山羊胡,往那里一杵,一股浓浓的“大师”气息扑面而来。

    “杨程,好久不见!”丁明微笑着跟我打了个招呼,然后张开双臂迎了上来。

    我和丁明也算是亲密无间的挚友,我们相识于大学时代,从大学出来以后,又一起在广州开公司,也一起经历过生死,可以说,我和丁明之间的革命友谊,那是非常深厚的。

    虽然十年未见,但并不影响我和丁明的感情。

    当我们四目相对的一刹那,兄弟之情犹如烈火般燃烧,丁明非常激动地扑上来,和我紧紧抱在一起。

    我拍了拍丁明的肩膀,也对他说了声:“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