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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 跳楼

作者:长耳朵的兔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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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期总是短暂的,一个月长短的寒假,感觉一眨眼就过去了。

    整个春节也没有太大的乐趣,最深刻的回忆就是感受了一下蹲号子的滋味。

    除此以外,就是日复一日的吃吃喝喝,今天吃东家,明天吃西家,后天东家和西家一起来吃咱们家。

    短短一个寒假下来,我发现自己腰围长了一圈,肚子周围全是油水。

    胖子更不用说了,胖子本身就长得比较胖,过完年下来,我以为一头猪跑来找我上学,惊得我差点拨打了新闻热线,让他们来看稀奇事儿,咱们红旗村的猪都知道上学啦!

    我和胖子背起行囊,告别了家人,又回到了学校。

    回到寝室,看见那几个贱人,个把月不见,彼此之间还觉得挺亲切的。

    等104寝室的人来齐以后,我主动提出做东,请大家到学校外面的餐馆,吃了一顿开学宴。

    其实我也没有其他意思,只是单纯的想尝一尝,腰包揣着钱,然后请人吃饭喝酒用钱的快感。

    自从姚守财送我一罐子金条,我感觉自己一下子成为了土豪。

    但是这种事情也不能对外透露,更不能高调炫富,以免引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那罐子金条我并没有乱动,我只是取了其中一根金条出来,跑到县城里的金店,检验了一下金条的真假。

    金条确实是真正的金子,店员还兑换了一大笔钱给我。

    我从小到大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厚厚一沓人民币,裤兜衣兜,连鞋袜子里面都塞满了,都没把钱装完,我不得不专门买了个书包来装钱。

    不得不说,这种大把抓钱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小时候经常听人讲,说金钱有一种魔力,会让人深陷其中,欲罢不能。

    我当时不懂事,心想金钱又不是毒品,怎么会让人欲罢不能呢?

    现在长大了我才明白,金钱这东西,简直比毒品还要容易让人上瘾。

    胖子喝着酒,笑嘻嘻的问我过年去哪里发了财,怎么出手这么大方?

    我笑了笑,说今年运气好,有几个远房亲戚回来了,那几个远房亲戚都是在外面做大生意的老板,衣锦还乡,回村里炫富,给我们这些小孩发了不少红包。

    胖子说:“程哥,我真是羡慕你,又是远房亲戚,又是远房表妹的,我怎么就没有这样的亲戚表妹呢?”

    我说:“要不给你买根绳?”

    胖子摸了摸脑袋,问我给他买绳做什么。

    我告诉他,买根绳子回去,挂在房梁上,打个结,把脑袋套进去,两条腿儿一蹬,一了百了。重新投胎转世以后,也许就能有这些远房亲戚了。

    胖子气得骂我:“滚滚滚!净说些屁话!”

    吃饱喝足,回到寝室舒舒服服睡上一觉,新一期的校园生活便开始了。

    日复一日,三点一线,每天机械性的重复同样的事情,日子枯燥而又乏味。

    唯一的乐趣便是春天来了,看见学校的女同学慢慢褪下厚厚的冬装,开始换上又薄又好看的春装,衬托出年轻姣好的身材。

    我们常常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对着过往的女生评头论足,聊到兴奋的时候,抓起两张纸巾,悄悄钻进被窝,在幻想的世界里沉沦。

    所以,男生寝室里面,随时都充斥着一股很奇怪的味道,我们称之为“荷尔蒙的味道”。

    这样的日子过了两三个月,时间到了五六月份,已经是春末夏初,天气也渐渐变得炎热起来,看见校园里越来越多光脚丫的女生,男生寝室对于卫生纸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

    原本平静的校园生活,突然有一天就被打碎了。

    某天半夜,大家正在和周公约会,哦,不,正在和周公的女儿约会。

    情到浓处,正准备进一步发展的时候,就被外面的喧嚣声吵醒了。

    喧嚣声仿佛会传染,一间寝室挨着一间寝室闹腾起来,最后整栋男生宿舍楼都闹腾了起来。

    刚开始我还以为地震来了,穿着一条火内裤,搞得就像葫芦娃一样,拉开寝室房门就往外面跑,结果很快就被宿管老师赶回寝室。

    喧闹声很快就被镇压下去,但是人心惶惶,大家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过,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就有小道消息在寝室之间流传,听说半夜三更的,教学楼那边居然有人跳楼自杀。

    跳楼这种事情,发生在校园里面,肯定是爆炸性新闻,也难怪消息会传播的如此迅猛。

    胖子颇有感慨的说:“哎,年纪轻轻的,都还是雏鸡儿呢,什么事情想不开,非得要自杀呢?”

    我摇了摇头,好死不如赖活着,之前我好几次徘徊在死亡边缘,不都挣扎着活过来了吗?那么多人渴望活下去,但却偏偏有人不珍惜生命,轻易的浪费掉来人世走一遭的机会。

    第二天早上起来,昨晚有人跳楼自杀的消息已经是全校皆知了。

    教学楼下的水泥地上,拉起了警戒线,警方都来到了现场,校方这边也来了很多人,维持现场秩序,不让学生围观。

    我透过人群,趁机往里瞅了一眼,就看见地上躺了具尸体,但是看不见样子,因为尸体面上早已覆盖了一层白布,白布上都沾满了血迹。

    难以想象,白布下面,那人的死状有多么恐怖血腥。

    很快,关于死者的各种信息就在校园里流传开来。

    死者名叫刘剑,今年19岁,是高中三年级,确切的说,应该是高中四年级理科班的学生。

    什么是高中四年级呢,那是学生们对于留级生的一种称呼。

    因为每年高考结束,总有一部分考生未能考上理想中的大学,他们中的一些人不甘心失败,于是破釜沉舟,留级复读一年,争取第二年再战。

    我听说我们学校有个最牛逼的神人,曾经一口气复读了四年,真是毅力惊人。

    这个刘剑性格内向,不善交际,是班上出了名的独行侠,也是班里出了名的书呆子,因为他每天除了读书做题以外,几乎不做其他事情,可以不洗脸不漱口,甚至不吃饭,读书已经读到走火入魔的痴狂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