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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偷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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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声琴音好像触发了什么……

    “眼花了,是不是昨晚看动作片看的太晚了。”

    门卫是俩帅气高大的保安,都是刚退伍的精锐军人。

    此刻这俩都揉揉眼睛,其中一个还下意识的嘟囔了一句,因为他们感觉好像这听耳楼别墅,这只耳朵——私下保安们都这么称呼它,忽然如被夏日烈焰下的高温气浪包裹一样,他们眼里这听耳楼,起了昂昂的气,然后微微如一只耳朵摇了摇。

    耳朵楼会动?!

    没有啊,应该是幻觉。

    揉眼完定睛一看,眼花了,青山绿水的,听耳楼别墅静静的矗立在那里。

    根本就是幻觉,对望一眼,收回目光,俩又笔挺的站直身子,他们可不想被贾总看见,刚才的一幕。

    这份工作薪水高的出奇,贾总也不是小家子气之人,不过对底下员工的管理挺严厉的,所以他们自觉的又挺立在大门岗亭两侧。

    这是私人别墅,蜿蜒的小路早被平整成宽敞的双车道,即便如此,也不该有闲人到此的,更何况这是贾总的别墅。

    可是此刻不远处,远远的转角,好像是个乞丐,居然带着一副奇怪的墨镜,穿着奇怪褴褛的衣裳,恍如街上捡烟嘴的奇葩流浪汉,无意间流荡到这里。

    虽然有邋遢的一口胡须,依旧看不出这人的年纪,也看不出表情,墨镜可以遮盖一切。不过可以看出的,他此时很安静的在凝望,凝望这听耳楼,尤其那个虚幻的瞬间颤动,好像他还顿了下,接着身影便消失不见了。

    这是路过的流浪汉还是心怀不轨者?无从知道,因为保安根本没看见这个神秘之人。

    贾全发的发迹很神秘,神秘的足够传奇,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谁不想成功和富贵,可是成功和富贵需要勇气冒险,更重要的便是运气,好像老天在江夏镇把运气都给了贾全发了。

    按照贾全发对外谦虚的说法,那是他小时候就比别人多了领导和勇敢的气质,所以才能成功。

    这话是有一定道理,可是为何让一个没读多少书、没啥根基的人成功呢,老天爷是不是不公平呢?天下大把人比贾全发勇敢,也比他更具领导力。

    江夏镇,比他坏的人倒下了,比他好的人也倒下了,就他奇迹的越做越大,是何原因,私下这话题成了江夏的饭后闲话。

    日久,随着贾全发的势不可挡,如今已是确认了在江夏的江湖地位,人们接受不接受,这都是事实,对于事实,反而人们不去议论,转而便是恭维和羡慕。

    人便如此,憎人富贵嫌人贫是一种常见的心态,你没成功前是草,成功便是宝,从草到宝,贾全发只短短的用了不到三年,满巴掌不到的时间,便成了江夏镇的首富。

    人发了富贵,窥觑者自然就免不了,加上平日这商场上的结怨,谁也说不准危险会从哪个方向来。

    ……

    豪华的冲凉房里,贾全发浑身涂满了洗澡液,洗的很愉快,刚才的释放如入了天堂,在这尔虞我诈的世界里,江小凤便是他觉得最放松的港湾,是他如一条鱼畅游的江河,他现在很满足,哼着小黄歌,平素的正经威严不见一丝。

    诺大的镜子倒影着他满是泡沫的身体,这身体明显锻炼的很强壮,丝毫没一丝中年的油腻,可见身躯的主人极强的生命力和自我管控的生活习惯。

    哗,最后一声清凉的浇灌声后,贾全发舒坦的擦洗干净身子,穿了衣裤,迈出了冲凉房,水的雾气遮盖了身后的镜子,镜子里朦胧里一片油绿的颜色。

    “小凤~”贾全发轻轻唤了声,他随手还拿着一条浴巾,边走边擦着头发,望见江小凤坐在古琴前,便随口喊了声。

    “你怎么了?”

    忽然,贾全发察觉有些不对,好像江小凤走神的没听见他的亲昵。

    “宝贝,你怎么了?”丢了浴巾,双手从江小凤的身后环住她,环住了敏感的地方,不老实的轻柔的爱抚着。

    只穿着肚兜的美人,如花如画,在“绕梁”古琴前,可餐~

    “哎呀~”江小凤好像,突然被吓到,一下直了身体,后脑便狠狠的撞在贾全发的鼻梁上,顿时把贾全发撞得眼泪直流,火热滚烫的骚包欲望在这一撞里消失殆尽。

    “你,这是怎么了!”半闭眼睛,贾全发此刻很享受,江小凤的纤手揉摸,是鼻子很享受还是呐,江小凤淡淡体香对鼻子的抚慰,他,面对眼前雪白晃动的躯体,身体再次有了反应。

    大概察觉到了贾全发的反应了。

    “去,没事就好,我去洗澡了。”转身,啪,那条浴巾就搭在贾全发的面上,扭动腰肢,一晃就去了冲凉房。

    “搞什么鬼?”一把扯掉面上的浴巾,贾全发嘟囔了句。

    今天他的谋划,便是邪恶一天,要整整邪恶一天,所以他推掉了所有的商业活动,甚至连自己靠山的宴会也借口身体不舒服给推掉了。

    江小凤,刚才怎么有那么奇怪的反常举动?

    望了下那古琴,江小凤的余香还残留着,凳子还有个屁股的印记呢,再移动目光到那古琴,他看见了琴弦上,有一沁红的星点,似朵花。

    这把古琴,陡然出现了异状,琴弦上开了一朵花?

    贾全发好奇心起来,起身近前一看,是一滴血滴在了那,冰丝蚕弦上。不用问,是江小凤的血。

    她,为何要滴血在上面?

    谁都没看见,贾全发的耳朵居然能抖动,好像传说中的精怪顺风耳就长在了他身上,他凝视着那滴血,轻轻伸出了手,抚摸着,闭着眼珠。

    忽然,他睁开了眼睛,眼睛里有了笑意。

    他在笑意里咬破了自己的食指,同样的位子,那朵花又被褥染,奇怪的表现,奇怪的琴弦,因为冰丝蚕丝是不沾水珠的,也就是说,居然,这琴的冰蚕丝吸纳了俩人的一滴血。

    这是一具多么神奇的古琴,居然吸纳融化了俩人的一滴血。

    人与人、人与物之间总是在可能不可能间演绎着,他们的悲欢离合。

    “或者,真的和他说的一样,是情还是劫,都是在所难逃的天意?”看看古琴,望望冲凉房方向,贾全发穿好衣服,摸出一支烟,他知道江小凤讨厌烟味,拉开窗帘,走到阳台。

    点燃香烟美美的吸了一口,在烟雾里,他望向了远处,虽然看不见啥,但是他望的方向,正是他事业的命根子的地方:全发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