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初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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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初见钟情
吕布人生中第一次尝到被抛弃的滋味,恼恨之际他甚至发誓,再次见到赤兔马一定二话不说烤了它!怎么能扔下主人,自顾自跑了呢?!又过了些日子,吕布长吁短叹也累了,也开始怀疑赤兔马是否真正存在过。
吕布明白,义父丁原邀约的目的无非是开解自己。但是这种事,不是说几句咸的淡的,就当没发生过。吕布回复得特别快:“不去!”他还让手下人编个理由,说自己忙于兵器的整理也好,专心兵士的训练也罢,总之没空。
吕布是并州军中最闪耀的明星,最值得尊敬的偶像,现在打仗,几乎不用做战前动员,只要吕布托着长戟翻身上马,士兵们便热血沸腾,争先恐后。不管吕布有多厉害,他内心未必同样成熟、强大,偶像是需要呵护的,丁原在这方面心态甚好,他才不会计较吕布日常生活中的孤高不羁,礼节都是虚的,令自己的并州军立于不败之地才是硬道理。
于是老丁又差人告诉吕布,自己第二天登门去看看他。吕布不置可否,总之我是没空远接高迎的,爱来就来吧!
第二天一早,丁原带着几个随从悄悄来到吕布府中。来到大门口,吕布当然没来迎接,老丁二话不说,带人直奔马棚。果然,吕布拿着超大刷子,正给白马刷鬃毛。赤兔马不见了,好在白马有良心,整日低眉顺眼跟着吕布。吕布把情感转而倾注在白马身上,甚至不让它上战场,每天和它待一会儿便十分满足。
丁原第一时间没招呼“爱子”,而是静静站在一旁。他当然没工夫详细“欣赏”这个轴货干儿子,只是让身后的貂蝉看一看,这就是她日后要“侍奉”的男人。
吕布今天没穿花袍,在府中比较随意地穿着一身青色常服。那时,因为战乱频繁,服饰较东汉时更紧身,窄衣裤子的大量出现,圆领内衣堪比如今内衣款式。
吕布穿着的青色常服虽不如王宫贵胄的长袖飘飘,潇洒张扬,然而大方、简约,尤其是非常紧身,将体型完美展现在众人眼前。吕布高于常人半个头,细腰乍臂,双肩抱拢,骨架坚实、背阔胸宽,肌肉隐在布衣之下,若有似无,整体看来无一丝赘肉,阳刚气息铺面袭来。
细看面容,皮肤细腻透白,润中透嫩;不太对称的龙凤眉,斜插入鬓;双眼黑白分明,眼角略略下垂,配合着薄薄的双唇,显得蛮有心机;鼻梁高悬,山根偏窄,太阳穴努着,一看便知武功不凡;他黑发束于头顶,插着一根白色木簪,造型古拙,甚是雅致。
外人并不知道,吕布用的束发簪并非木质,而是一段形状不错的骨头——马骨!这就是吕布之前被毒死的那匹白马身上的一小段骨头。吕布当年含泪将中毒的白马焚化,留下一段形状大小都合适的骨头,带着头上以示纪念。
这行为听上去蛮变态,却饱含吕布难得的怀旧心意。
其实,马骨本身是一味药材,首载于《食疗本草》,之后《纲目》及《中药大辞典》等都将其收作药用。马头骨微寒,可以止邪疟,清热解毒。所以说,吕布带着马骨装饰品,泻火安神,还是挺有保健作用的!
吕布无心打扮,确有审美天赋,一身青衣低调平凡,但是搭配腰中一巴掌宽的五彩丝鸾带便格外潇洒,足下藏青色飞云缎靴;肋下佩带一口短剑,绿鲨鱼皮鞘,金什件,金吞口。完全就是无敌精致又霸气的配饰啊!
一袭青衣一匹白马,远观如诗,近看如画。居然把养马这样臭烘烘的事情搞得如此诗情画意,也亏得主人颜值够高!
不要说女子,男人们都看得流口水。丁原不由得心下暗赞:“都是武将,其他人都是大腹便便,油腻透顶,要么臭气熏天,邋遢狼狈!我儿吕布也挺能吃啊,肥肉难道都长到狗身上了!就凭这一点,也够他嘚瑟的!”
吕布正从马耳畔将鬃毛梳向一边,梳到打结的特别难梳的地方,便从毛发根部开始一点一点的向末端缓缓梳理,不徐不疾,不慌不忙,似乎搭进这辈子时光也无所谓。很多凡人把马当做兄弟,甚至看做君子之交,平淡中泛着浓烈。
貂蝉也喜欢马,且颇有心得。她以为马都是忧郁的,也许正应为马的灵性,以及和凡人相互依存的关系,使得它们更客观。从古至今,马看到太多人类的奋发、残暴以及悲伤,而内心里的温情,却只能在暗夜静思中回溯。凡间的马无法通过语言抒发,只能将一切忧伤都只能集中在自己的目光里。
此时无声胜有声,空气清冷,白马身上散发的热气和吕布的体温混杂,这才是属于人世最真诚的气息吧……貂蝉眼见吕布完全沉浸在属于自己和马的“二人世界”中,丝毫没发觉不远处站着一队被自己“圈粉”的男男女女们。
魔界高颜值的男子太多了,而且有魔君阿罗作为样板,就算美成奇迹也未必能拨动暖暖公主的心弦。吕布只是一个凡人,此时身在臭烘烘的马棚里,确有和奇香绝美的魔界男性媲美之实力。貂蝉没有记忆,却有赏析美的本能。
貂蝉关注点并不在颜值、身材,她第一眼看到的是吕布的神情。从小到大,貂蝉见过的男子不计其数,但是从未看到有人如此凝神投入地做一件事。
心动很奇妙,它是瞬间产生的,有趣的是,人类居然破解了这一神奇的“密码”。最基本的爱情物质称为“phenyl ethylamine”,简称PEA 。无论是一见钟情也好,或者日久生情也好,只要让头脑中产生足够多的PEA,那么爱情也就产生了,“来电”也好,“心动”也罢,其实是PEA的杰作。
无论是凡人还是阿修罗,不论来自凡间还是来自魔界,终究是芸芸众生。即使如阿修罗公主暖暖这样的奇女子,在某一瞬,脑子里也会冒出PEA。
一个武夫,有此境界实在不易,一个人爱马都能爱成这样,何况去爱一个人!
貂蝉暗下决心:就他了!
清晨风高露重,丁原不在乎,却不能不为娇滴滴的美人着想!于是张口将吕布叫了过来。
吕布很享受每天和马儿坐骑相处的时光,被人打断相当不爽,但是老丁一大早过来也不好给人家甩脸子。他急忙放下手中鬃毛刷,拍了拍马背以示安抚,然后快步来到丁原深施一礼:“义父,这么早过来,怎么也不让人通禀一声,我好出去迎接。”
丁原心道:我每次来也没见你出去迎接,说这等便宜话!
“不碍事,我就随便转转,顺便过来看看你!”
吕布虽然知道丁原一大早过来必定有缘故,但也懒得多想,点头道:“外面太冷,义父赶紧随我喝杯热茶!”
丁原点头向客堂走去,眼神有意无意瞥了一眼身后。吕布见他行为有异,抬眼向后望去。
丁原身后不远处一女子身披绛色长袍,款式简朴单调,宽大得看不出形状,然而长袍包裹下的女子,竟然——
吕布不由自主打了个喷嚏,心跳如同擂鼓一般!
吕布是个不折不扣的直男,且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本应做梦脑袋周围都飞满美人的!但是吕布出生地不论自然环境还是人文环境,都不足以产生美女。偶尔也有些女子轮廓清丽秀雅,但是北风一吹,又没有好的防护霜打底,很快就灰头土脸,与环境融为一体。恶略环境对美色的摧残毫不留情,唯一的优点便是安全!吕布自幼见过最好看的女子,便是娘亲黄氏夫人。吕布作为男性,到了似熟非熟的年纪,看到身材窈窕的背影也想奋不顾身扑上去,然而这种冲动往往随着背影主人回眸一笑而终止。黄氏为了孩子择偶一事也不无遗憾。
年少时的吕布也有过浪漫,曾有位看着还过得去的姑娘,名作阿曼,原本是母亲的侍女,虽然高了一点胖了一些,细目阔鼻,好在长期养在染布坊中,皮肤平整光洁,在边疆里简直算得上出水芙蓉了!所以,尽管阿曼时不时主动勾搭小鲜肉吕布,别人也不去阻止。
那段感情来得快去得更快,一则阿曼年纪大了,发觉吕布帅得不成人样,心生忌惮,很快就另择身强力壮的伴侣,十分想得开地嫁了出去;二则吕布随着年龄增长,审美有了认知,对年少荒唐付之一笑。
之后,就再也没有之后了!吕布专注征战虽然是骨子里的基因,但是私生活确实为零,不是太检点,而是没地方不检点!
这样一个日光灰败、月黑风高之地,如何无端端冒出一个如此绝色神女?吕布看到貂蝉第一眼,就在心中将其定位为女神,并且认定这样的绝色,世间绝无仅有!或者说,根本不是凡间的“产物”!
直男心中的女神,颜值高肯定是跑不了的,但是除却第一眼看上去的惊艳,若想“封神”还有几个必备条件。
首先,就是皮肤要好到令人发指。白皙的皮肤能让人第一眼就能留下很好的印象。这里所说的“白皙”不仅要白,还要细腻,不仅要细腻,还不能有瑕疵。皮肤粗糙但五官精致的女人,即便化妆后很美,也难以逃脱男人们的法眼。所以说直男永远是白嫩美人的死忠粉,有了好皮肤,就有了素颜的本钱。素颜美从古至今都是斩男最大利器;
与皮肤并列第一的,便是眼睛。如果用好看来定义貂蝉的眼睛,未免有些太对付了。貂蝉眼睛的形状不但精致,且深有韵味。时而魅惑天成、时而楚楚可怜、时而若即若离……总之这双妙目能道尽千言万语。与众不同的是,貂蝉眼尾比较平且垂,最尾部微微上翘,有一种似醉非醉的迷离。
中国传统观念中,美女标配必须有“唇红齿白,樱桃小口”。貂蝉双唇适中,既不像樱桃那样小气,也不大得害人, 在小巧的面容上占有的比例不大,淡淡的胭脂纯色恰到好处地凸显了特色,柔软诱人。
貂蝉身体包裹在宽大厚重的披风里,只能感觉到她的娇小,然而邪恶的北方不时“突袭”,看似不经意地勾勒出她的曲线,清瘦与丰腴居然能如此和谐地并存,引得吕布浑身热血乱窜。
男人们的最初心动经历,大都喜欢清纯的女子,然而太清纯有不免呆板无趣,最好可清纯、可妖娆,充满了不确定性。正想着,貂蝉一缕黑发不经意垂下,一抹风情随之荡漾开来。
吕布目不转睛地看着貂蝉,十足的侵略性,仿佛用目光能看穿一切,好久没有这种冲动了,他只想将这个眼前这个美如仙子的女人拥在怀中……
“这是何人?”吕布问得很直白,听上去挺不客气。丁原却不在意,吕布越是失态,说明今天的事情干得越漂亮。丁原将貂蝉简略介绍几句,但是看得出来,吕布根本就没听见。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互相旁若无人地注视对方,丁原大大松了一口气,忍住笑说道:“外面风大,我们在哪里喝茶?”说道第三遍的时候,家人看不下去看了,机灵地带招呼其他访客们走向客堂。貂蝉嘴角微微一动,转身紧随其后。
吕布小跑几步拉住丁原:“义父大恩必当重谢!这女子我收下了——”
丁原尬笑道:“那个,这次是人不是马,得走个形式啊!既然你满意——”
吕布点点头:“那就明天!”
“这女子家世虽然普通,毕竟是宫中出来的,待我择良辰吉日——”
“她来我这儿,何时都是良辰吉日,改日不如撞日,干脆今天!”
第三十九章 初见钟情
吕布人生中第一次尝到被抛弃的滋味,恼恨之际他甚至发誓,再次见到赤兔马一定二话不说烤了它!怎么能扔下主人,自顾自跑了呢?!又过了些日子,吕布长吁短叹也累了,也开始怀疑赤兔马是否真正存在过。
吕布明白,义父丁原邀约的目的无非是开解自己。但是这种事,不是说几句咸的淡的,就当没发生过。吕布回复得特别快:“不去!”他还让手下人编个理由,说自己忙于兵器的整理也好,专心兵士的训练也罢,总之没空。
吕布是并州军中最闪耀的明星,最值得尊敬的偶像,现在打仗,几乎不用做战前动员,只要吕布托着长戟翻身上马,士兵们便热血沸腾,争先恐后。不管吕布有多厉害,他内心未必同样成熟、强大,偶像是需要呵护的,丁原在这方面心态甚好,他才不会计较吕布日常生活中的孤高不羁,礼节都是虚的,令自己的并州军立于不败之地才是硬道理。
于是老丁又差人告诉吕布,自己第二天登门去看看他。吕布不置可否,总之我是没空远接高迎的,爱来就来吧!
第二天一早,丁原带着几个随从悄悄来到吕布府中。来到大门口,吕布当然没来迎接,老丁二话不说,带人直奔马棚。果然,吕布拿着超大刷子,正给白马刷鬃毛。赤兔马不见了,好在白马有良心,整日低眉顺眼跟着吕布。吕布把情感转而倾注在白马身上,甚至不让它上战场,每天和它待一会儿便十分满足。
丁原第一时间没招呼“爱子”,而是静静站在一旁。他当然没工夫详细“欣赏”这个轴货干儿子,只是让身后的貂蝉看一看,这就是她日后要“侍奉”的男人。
吕布今天没穿花袍,在府中比较随意地穿着一身青色常服。那时,因为战乱频繁,服饰较东汉时更紧身,窄衣裤子的大量出现,圆领内衣堪比如今内衣款式。
吕布穿着的青色常服虽不如王宫贵胄的长袖飘飘,潇洒张扬,然而大方、简约,尤其是非常紧身,将体型完美展现在众人眼前。吕布高于常人半个头,细腰乍臂,双肩抱拢,骨架坚实、背阔胸宽,肌肉隐在布衣之下,若有似无,整体看来无一丝赘肉,阳刚气息铺面袭来。
细看面容,皮肤细腻透白,润中透嫩;不太对称的龙凤眉,斜插入鬓;双眼黑白分明,眼角略略下垂,配合着薄薄的双唇,显得蛮有心机;鼻梁高悬,山根偏窄,太阳穴努着,一看便知武功不凡;他黑发束于头顶,插着一根白色木簪,造型古拙,甚是雅致。
外人并不知道,吕布用的束发簪并非木质,而是一段形状不错的骨头——马骨!这就是吕布之前被毒死的那匹白马身上的一小段骨头。吕布当年含泪将中毒的白马焚化,留下一段形状大小都合适的骨头,带着头上以示纪念。
这行为听上去蛮变态,却饱含吕布难得的怀旧心意。
其实,马骨本身是一味药材,首载于《食疗本草》,之后《纲目》及《中药大辞典》等都将其收作药用。马头骨微寒,可以止邪疟,清热解毒。所以说,吕布带着马骨装饰品,泻火安神,还是挺有保健作用的!
吕布无心打扮,确有审美天赋,一身青衣低调平凡,但是搭配腰中一巴掌宽的五彩丝鸾带便格外潇洒,足下藏青色飞云缎靴;肋下佩带一口短剑,绿鲨鱼皮鞘,金什件,金吞口。完全就是无敌精致又霸气的配饰啊!
一袭青衣一匹白马,远观如诗,近看如画。居然把养马这样臭烘烘的事情搞得如此诗情画意,也亏得主人颜值够高!
不要说女子,男人们都看得流口水。丁原不由得心下暗赞:“都是武将,其他人都是大腹便便,油腻透顶,要么臭气熏天,邋遢狼狈!我儿吕布也挺能吃啊,肥肉难道都长到狗身上了!就凭这一点,也够他嘚瑟的!”
吕布正从马耳畔将鬃毛梳向一边,梳到打结的特别难梳的地方,便从毛发根部开始一点一点的向末端缓缓梳理,不徐不疾,不慌不忙,似乎搭进这辈子时光也无所谓。很多凡人把马当做兄弟,甚至看做君子之交,平淡中泛着浓烈。
貂蝉也喜欢马,且颇有心得。她以为马都是忧郁的,也许正应为马的灵性,以及和凡人相互依存的关系,使得它们更客观。从古至今,马看到太多人类的奋发、残暴以及悲伤,而内心里的温情,却只能在暗夜静思中回溯。凡间的马无法通过语言抒发,只能将一切忧伤都只能集中在自己的目光里。
此时无声胜有声,空气清冷,白马身上散发的热气和吕布的体温混杂,这才是属于人世最真诚的气息吧……貂蝉眼见吕布完全沉浸在属于自己和马的“二人世界”中,丝毫没发觉不远处站着一队被自己“圈粉”的男男女女们。
魔界高颜值的男子太多了,而且有魔君阿罗作为样板,就算美成奇迹也未必能拨动暖暖公主的心弦。吕布只是一个凡人,此时身在臭烘烘的马棚里,确有和奇香绝美的魔界男性媲美之实力。貂蝉没有记忆,却有赏析美的本能。
貂蝉关注点并不在颜值、身材,她第一眼看到的是吕布的神情。从小到大,貂蝉见过的男子不计其数,但是从未看到有人如此凝神投入地做一件事。
心动很奇妙,它是瞬间产生的,有趣的是,人类居然破解了这一神奇的“密码”。最基本的爱情物质称为“phenyl ethylamine”,简称PEA 。无论是一见钟情也好,或者日久生情也好,只要让头脑中产生足够多的PEA,那么爱情也就产生了,“来电”也好,“心动”也罢,其实是PEA的杰作。
无论是凡人还是阿修罗,不论来自凡间还是来自魔界,终究是芸芸众生。即使如阿修罗公主暖暖这样的奇女子,在某一瞬,脑子里也会冒出PEA。
一个武夫,有此境界实在不易,一个人爱马都能爱成这样,何况去爱一个人!
貂蝉暗下决心:就他了!
清晨风高露重,丁原不在乎,却不能不为娇滴滴的美人着想!于是张口将吕布叫了过来。
吕布很享受每天和马儿坐骑相处的时光,被人打断相当不爽,但是老丁一大早过来也不好给人家甩脸子。他急忙放下手中鬃毛刷,拍了拍马背以示安抚,然后快步来到丁原深施一礼:“义父,这么早过来,怎么也不让人通禀一声,我好出去迎接。”
丁原心道:我每次来也没见你出去迎接,说这等便宜话!
“不碍事,我就随便转转,顺便过来看看你!”
吕布虽然知道丁原一大早过来必定有缘故,但也懒得多想,点头道:“外面太冷,义父赶紧随我喝杯热茶!”
丁原点头向客堂走去,眼神有意无意瞥了一眼身后。吕布见他行为有异,抬眼向后望去。
丁原身后不远处一女子身披绛色长袍,款式简朴单调,宽大得看不出形状,然而长袍包裹下的女子,竟然——
吕布不由自主打了个喷嚏,心跳如同擂鼓一般!
吕布是个不折不扣的直男,且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本应做梦脑袋周围都飞满美人的!但是吕布出生地不论自然环境还是人文环境,都不足以产生美女。偶尔也有些女子轮廓清丽秀雅,但是北风一吹,又没有好的防护霜打底,很快就灰头土脸,与环境融为一体。恶略环境对美色的摧残毫不留情,唯一的优点便是安全!吕布自幼见过最好看的女子,便是娘亲黄氏夫人。吕布作为男性,到了似熟非熟的年纪,看到身材窈窕的背影也想奋不顾身扑上去,然而这种冲动往往随着背影主人回眸一笑而终止。黄氏为了孩子择偶一事也不无遗憾。
年少时的吕布也有过浪漫,曾有位看着还过得去的姑娘,名作阿曼,原本是母亲的侍女,虽然高了一点胖了一些,细目阔鼻,好在长期养在染布坊中,皮肤平整光洁,在边疆里简直算得上出水芙蓉了!所以,尽管阿曼时不时主动勾搭小鲜肉吕布,别人也不去阻止。
那段感情来得快去得更快,一则阿曼年纪大了,发觉吕布帅得不成人样,心生忌惮,很快就另择身强力壮的伴侣,十分想得开地嫁了出去;二则吕布随着年龄增长,审美有了认知,对年少荒唐付之一笑。
之后,就再也没有之后了!吕布专注征战虽然是骨子里的基因,但是私生活确实为零,不是太检点,而是没地方不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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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男心中的女神,颜值高肯定是跑不了的,但是除却第一眼看上去的惊艳,若想“封神”还有几个必备条件。
首先,就是皮肤要好到令人发指。白皙的皮肤能让人第一眼就能留下很好的印象。这里所说的“白皙”不仅要白,还要细腻,不仅要细腻,还不能有瑕疵。皮肤粗糙但五官精致的女人,即便化妆后很美,也难以逃脱男人们的法眼。所以说直男永远是白嫩美人的死忠粉,有了好皮肤,就有了素颜的本钱。素颜美从古至今都是斩男最大利器;
与皮肤并列第一的,便是眼睛。如果用好看来定义貂蝉的眼睛,未免有些太对付了。貂蝉眼睛的形状不但精致,且深有韵味。时而魅惑天成、时而楚楚可怜、时而若即若离……总之这双妙目能道尽千言万语。与众不同的是,貂蝉眼尾比较平且垂,最尾部微微上翘,有一种似醉非醉的迷离。
中国传统观念中,美女标配必须有“唇红齿白,樱桃小口”。貂蝉双唇适中,既不像樱桃那样小气,也不大得害人, 在小巧的面容上占有的比例不大,淡淡的胭脂纯色恰到好处地凸显了特色,柔软诱人。
貂蝉身体包裹在宽大厚重的披风里,只能感觉到她的娇小,然而邪恶的北方不时“突袭”,看似不经意地勾勒出她的曲线,清瘦与丰腴居然能如此和谐地并存,引得吕布浑身热血乱窜。
男人们的最初心动经历,大都喜欢清纯的女子,然而太清纯有不免呆板无趣,最好可清纯、可妖娆,充满了不确定性。正想着,貂蝉一缕黑发不经意垂下,一抹风情随之荡漾开来。
吕布目不转睛地看着貂蝉,十足的侵略性,仿佛用目光能看穿一切,好久没有这种冲动了,他只想将这个眼前这个美如仙子的女人拥在怀中……
“这是何人?”吕布问得很直白,听上去挺不客气。丁原却不在意,吕布越是失态,说明今天的事情干得越漂亮。丁原将貂蝉简略介绍几句,但是看得出来,吕布根本就没听见。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互相旁若无人地注视对方,丁原大大松了一口气,忍住笑说道:“外面风大,我们在哪里喝茶?”说道第三遍的时候,家人看不下去看了,机灵地带招呼其他访客们走向客堂。貂蝉嘴角微微一动,转身紧随其后。
吕布小跑几步拉住丁原:“义父大恩必当重谢!这女子我收下了——”
丁原尬笑道:“那个,这次是人不是马,得走个形式啊!既然你满意——”
吕布点点头:“那就明天!”
“这女子家世虽然普通,毕竟是宫中出来的,待我择良辰吉日——”
“她来我这儿,何时都是良辰吉日,改日不如撞日,干脆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