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在青楼当头牌的日子 > 第六十二章 任务

第六十二章 任务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瑞王府里,一间屋子里的明灯亮着,

    妙衣阁,是只属于明仙儿的医阁,这里不接待宾客,在王府,就连上官瑞都不会轻易踏进这里,因为他尊重明仙儿,所以上官瑞特地给了她一间医阁。

    事实上,这也仅仅是明仙儿配药的地方。

    这里藏了多少拯救世人的解药,就藏有多少毒死世人的毒药,而且,这里每一种毒药的毒性都不比五麻散要差。

    然而,其实五麻散也是从这个屋子里配制出来的。

    现在的明仙儿躺在这里面睡觉,她喜欢在这里睡觉,因为这个地方足够的安静。

    她也喜欢在这里洗澡,因为只有在她洗澡的时候才是最能坦然面对自己的时刻。

    她仔仔细细的将身子擦了一遍又一遍,她将手摸在后面的那块疤上,这种触手的感觉依旧没有变,没错,依旧是那么刻苦铭心。

    这块疤是曾经那杠梨花枪留下来的。

    这个时候,妙衣阁里竟然有个男人安静的坐在一边,他只是安静的坐着喝酒。

    他和明仙儿洗澡的距离也仅仅是隔着一个屏风。

    屏风虽大,但是却挡不住里面的春情,一滚滚白雾般的热气流了出来,带着花瓣的香气,扑进了这个男人的鼻子里。

    明仙儿伸出了手,将衣衫一件件的脱下,露出了光滑的通体,这张脸实在美的让人窒息,令人不敢直视,再配上这样的躯体,世间又有谁能抗拒?

    就算是瞎子,也能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致命的甜香,即便闻不到,也可以听到她细语荡魂的柔情。

    眼前的这个男人不是瞎子,更不是聋子,相反,他的眼睛比任何人都雪亮,耳朵也比谁都灵敏。

    他看到了,也闻到了,但是却装作看不到,也闻不到。

    这个人,正是水火判官里的火中花。

    他同样也是一个杀手,江湖里的第一杀手!

    被称之为第一杀手的人不少,莫风和水中月都是,而他们两个人的名字,自然是名扬万里。

    但是他却没有名气,不仅没有名气,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只因为自己和水中月同封为水火判官,所以,上官瑞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火中花。

    火中花现在已经忘记了以前的名字,他不记得,也不想记得,因为不重要。以前的名字连狗都不如,所以他不需要记得。

    他是上官瑞的手下,但却更是明仙儿的心腹。

    明仙儿曾经问过他“你和水中月,谁的杀人本事更高一些。”

    火中花也曾经回答过“谁本事更高我不知道,但是我没有他有名气,对于杀手而言,最不需要的正是这份名气。”

    的确,没有名气的杀手才是最好的杀手!因为他们杀人于无形,不给任何人留下线索。

    名气又有何用?前有古人荆轲纵然闻名天下,不也没能刺死秦王。

    就连名震天下的风神刀莫风,不也正是死在自己手里。

    虽然依旧没人知道是他杀死的莫风,江湖上的人都以为是水中月的杰作。

    但他不在乎,他除了不在乎自己的名字之外,也不在乎自己的名声。

    所以,名气对于杀手而言,不是美誉,而是累赘!

    明仙儿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人!

    她养育了他这么久,为的就是让他替自己铲除一切一切的阻碍。

    更多的时候,火中花只会安静的藏匿在瑞王府,他像个死人样的藏在那里,但凡上官瑞和明仙儿有吩咐,他便会立马活了过来,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火中花,江湖里的杀手,是明仙儿专为自己养的一个杀手,他就如同一个幽灵一般存在瑞王府里。

    因为常年如同幽灵一般的生存,所以他的面容看起来已经苍老了许多,虽然他现在还仅仅只有三十岁。

    三十岁的年纪,但是他杀人的经验却比六十岁的人还要丰富!

    他为明仙儿暗地里杀过不少人,他也只为明仙儿杀人,因为他的命早已经属于明仙儿。

    就连投靠瑞王府效忠于上官瑞,也仅仅是明仙儿的吩咐。

    如果现在明仙儿要他立马叛变,他便会立刻取下上官瑞的首级,当然,也包括水中月的首级。

    其实,他和水中月的关系很好,不但好,而且亲密。

    因为水中月是火中花唯一认同的朋友。

    这时,明仙儿走到火中花的身边,她刚刚从浴盆里出来,浑身的肌肤就如同一个熟透了的苹果,粉嫩粉嫩的,她慢慢的走了过来,披着一件薄薄的烟杉,在他的身边坐下,为他斟上了一杯酒。

    明仙儿笑道:“你是唯一一个可以看着我不穿衣服而不为所动的男人。”

    火中花道:“我不该对您有非分之想。”

    明仙儿道:“知道我叫你来做什么吗?”

    火中花道:“我不需要知道,您吩咐,我办事。”

    是的,他只需要做事,他只需要为她杀人,他之所以还能活到现在,就是因为还能杀人!

    他本该死去,本该被二十年前的一场大火烧死。

    但是有一个女人却偏偏让他活了下来,那个女人就是明仙儿。

    火中花十岁的时候,明仙儿十三岁。

    是明仙儿救下了火中花,当他看到眼前的熊熊大火时候,他原以为他的生命已将终结,然而,冥冥之中,他的面前却又生出了一双手。

    这双手十指纤纤,光滑如玉。这是火中花在世上见过最美丽的一双手。

    因为这双手,给了他新生。

    从此之后,十三岁明仙儿带着十岁的火中花,在兰国的医馆里讨生活。

    但其实,明仙儿最初在兰国救人的时候,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她为了在兰国立下万世流芳的名声,拯救的人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都不会收取一个铜板,因此,明仙儿在兰国不到几年的时间,就创出了医仙的名号。

    但不收钱,又哪来的钱维持医馆呢?

    这时候,火中花就成为了明仙儿的最强后盾。

    每当在白天明仙儿救济完病人之后,便会在晚上让火中花去打劫,去偷东西,甚至去杀人。

    一个还只有十岁的少年,就已经开始沾满血腥了。

    生存的方式千万种,但无论哪一种,年幼的他们要下活下去,要想扬名立万,唯有伤天害理。

    明仙儿喜欢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她喜欢偷窃,也喜欢打劫,更喜欢杀人!

    火中花也喜欢,因为他看到明仙儿偷窃,也看到了明仙儿杀人。

    他知道,现在他们吃下肚的每一粒饭都是明仙儿伤天害理换来的。

    所以,火中花认为,伤天害理没什么不好的。这世上不公平的事情本就多,是非善恶,又岂能让每个人都一样。

    有一年,兰国里闹了一场惨绝人寰的瘟疫,那场瘟疫的病毒正是明仙儿苦心研制出来的“毒娘子”,她将研制出的毒药让火中花投在兰国大大小小的井水里,人们吃了井水里的水后都在同一时间染上了瘟疫,几乎就在短短的七天,兰国就死了好几万人。

    所有的人都将希望寄托在明仙儿身上,就连兰国的先帝都曾亲自登门拜访明仙儿,祈求她能够配置出解除瘟疫的解药。

    过了三日,明仙儿将自己一早准备好的解药拿了出来,所有染上“毒娘子”瘟疫的人也都得到了拯救。

    也就是在那一天,明仙儿开始在兰国有了医仙之名。

    自己研制的毒药,也是自己配制的解药。

    时间在慢慢的过去,火中花也从一个孩子成长到了江湖顶尖的杀手,一手判官笔更是使得出神入化。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火中花杀不了的人,只要明仙儿要谁死,火中花就绝不会让那个人活。

    每当血杀看到明仙儿这双手的时候都能想到以前的大火,因为有这双美丽的手,火中花愿意就这样一直为她活下去,只为了能看到这双手。

    以前,这双手会源源不断给他送食物,有可能是一个又冷又硬的馒头,也有可能是一只香喷喷的烧鸡;而现在,这双手依然在给他送东西,送的不再是食物,而是白银,是黄金!有时候,这双手也会悄悄的丢给他一张纸条,这纸条就是明仙儿给他下达的任务。

    他的任务,就是杀死名单上的人!不管对方是谁,什么身份,只要那个人的名字出现在这张名单上,就休想再活下去。

    很显然,此刻明仙儿把他叫到“妙衣阁”里来也一定是有了新的任务。

    火中花慢慢的接过明仙儿手上的纸条,打了开来,随后他眯着眼,呆呆的望着明仙儿。

    因为,纸条上写着的是“萧红泪!”

    他才刚刚杀了一个风神刀,这次又轮到泪痕剑了吗?

    明仙儿笑着问道:“有困难?”

    火中花道:“泪痕剑,是个狠角色。”

    明仙儿道:“你怕了?”

    火中花冷冷的一笑:“怕?活人才会怕,我早就已经死了,我不会害怕!”

    明仙儿叹息一声:“记住,此事要做的极为隐蔽,绝对不能被瑞王爷知道!”

    火中花点了点头,道:“我知道。”

    明仙儿微微皱眉:“知道还不赶紧去办?”这些日子以来,她已经变得越来越不耐烦,说不出为什么,但她的确比以前要急躁很多。

    火中花道:“我知道,你爱他。”他的确能感受到明仙儿对那个男人的爱意,即使她现在要这个男人马上去死。

    明仙儿问道:“你不开心了?”

    火中花低下了头,道:“我...没有资格不开心。”是的,他没有资格,他没资格让她不嫁给上官瑞,更没资格让她别喜欢萧红泪。

    明仙儿媚笑道:“正是因为我爱他,所以我才让你去杀了他,杀他之前,告诉他孩子的事情。”

    火中花叹息道:“我不懂。”

    明仙儿道:“爱情这种东西很脏,你不需要懂。”

    火中花没有再说话,他推开门走了出去,离开后,他回过身子望了妙衣阁一眼,喃喃的道:“大姐,我可以不懂爱情,但是,我不能不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