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为将莫要丧智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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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手中的长枪或是刺在一个己被火铳打成重伤的马匪身上,或是几根长枪同时刺入某个马匪的体内,长枪轻易破开了他们身上的重甲,或是刺入他们眼睛咽喉等要害位
置。
丛林虎卫虽然是山地作战的部队,但是他们的杀敌训练,也是一等一刻苦的。尤其是在加入了朱振的科学训练法之后,士兵体能日益强大,作战技术也得到了很高的提升,在加上他们经常去剿匪杀敌,遇到马匪这等弱旅,自然是以泰山压顶之势镇
之。
常茂与父亲的书信交流中,就经常自傲,自己手下百人可破父亲五百人的队伍,那可不是单纯的吹嘘,而是有他的底气在里面的。
那些马匪临死前抱着深深刺入体内的枪杆,巨大的痛苦让他们痛不欲生地跪倒在地。在长枪兵拔出自己长枪时,那些马匪的鲜血连同内肠一起从伤口内涌了出来。
朱标从一个披甲马匪的咽喉内拔出自己的长枪,鲜血从他的喉管内喷出来,有些还射到朱标的脸上,唇上。
他下意识地舔了舔唇上的鲜血,惨烈的杀戮让他心中热血沸腾,他己经没有了丝毫的惧意,心头只有一个字:“杀!”
或许男人真的如朱振说的那般,天生就有杀戮的血液!
这种感觉真的爽啊。
比起在应天每日苦读的日子,真的是畅快的人生。
朱标此时甚至有一种幻觉,那就是父亲脾气变得那么暴虐,是不是因为不能上战场上杀敌憋得。
听母亲大人提起,父亲当年在红巾军那也是一等一的好汉。虽然说是自己入了军中,自己要听从常茂的命令,但是常茂不会真的将朱标生死于不顾,他得到了一身铁甲,手中的单刀早就扔到了一边儿,换做了一杆长枪。而且身边
还有数个卫士保护自己。
不过正因为如此,朱标感觉常茂损伤了他的尊严。
自己是朱元璋的儿子,如何需要别人保护,所以他再次没有听从常茂的命令,而是奋不顾身冲到了最前线。
此时的朱标正是十几岁,热血沸腾的年纪。躲在后方看热闹可不是他的风格,拿着手里的长矛肆意搏杀,才是真正的热血人生。
在他击杀敌人的那一刻,他感觉整个人的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简单离开了这个世间。
朱标看了他眼神里的不甘,有一刹那他也产生了仁慈的念头,但是想起那些无辜的百姓,他没有留情。
而是迅速补上了一枪,让那濒死的马匪不至于继续承受痛苦。
不消片刻,他甲上到处是敌军的鲜血,他拔枪后,斜睨了前方的马匪一眼,看他这如恶狼一般的目光,他面前的马匪都是心头涌起寒意,有几个还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
身旁的弟兄也逐渐认可了这个半路加入的奶娃子,这个应天来的家伙,可不是什么好想与的货色,几息的功夫已经杀了四五个马匪了。
那些在他身边负责保护他的卫士,也松了一口气,逐渐放下心来,加入战团。
这等功夫,便是到了虎卫,也是一等一的硬汉。
在军中,有实力的人,一向是受人尊敬的。朱标以其高超的武艺和悍不畏死的作战风格,瞬间赢得了其他袍泽的认可。其余马匪己经注意到这群士兵的与众不同,他们的胸口位置,会有一枚金质勋章,勋章摸样像是一支在丛林之中咆哮的猛虎,搏战时格外凶悍,枪术分外的狠辣,己方己
经有多人死在他们的枪下。
此时己经进入午后,阳光己不是那么猛烈,不过空气中那股硝烟与鲜血的味道却更浓了。
“弓箭手,上!”那几个弓箭手射完后,搏战外侧的左侧的一名唤作常威的小旗一挥长刀,立时又有一伍的弓箭手填了上去,弓箭手身旁的数个铁甲长枪兵则是虎视眈眈,他们挺着枪,只
要弓箭手一打完,立时又是冲上去搏杀。
战场上的丛林虎卫弓箭手与长枪兵配合越来越熟练,他们步步紧逼,面前的马匪则是面如死灰,步步后退。此时最前线的马匪己是不多,特别甲兵更是一扫而空,不过那些马匪老甲兵凶悍非常,除了最开始被火铳打翻的数个甲兵外,为了杀余下的那些甲兵,己方己经有三、四
个军士伤亡。现在最前方已经剩下不足二十马匪,由两个副百人队首领,各率领仅剩下的十余个山寨老人,个个狼狈不堪,多人身上挂彩。他们在军山弓箭手与长枪兵的合攻下,眼见
勇士们一个个伤亡,他们却是丝毫办法也没有。
这些丛林虎卫最狼辣就是先用弓箭手射击,打死打伤己方多个勇士后,长枪兵紧随着冲上来,一波一波的攻击浪潮,屡试不爽。
而那些马匪,因为落魄,不单单兵器没有对方锋利,铠甲更是差了一天一地,很多人只穿着最单薄的衣服。
在军山将士的武器面前,比白纸都脆弱。
远处指挥战斗的常茂,表情也逐渐变得轻松起来。
对付这些废物,动用丛林虎卫真的有一种杀鸡用牛刀的感觉。不过常茂并未松懈,因为今日的事情,从头至尾,都透着一股诡异的气息。
他不相信,今日连检校都卷进来了,敌方会只动用这支废物一般的马匪队伍。
所以后面肯定会有大规模的交锋。那些马匪见两侧的丛林虎卫越逼越近,两端弓箭手又是对准抬起,一个一窝蜂的老人呐喊道:“兄弟们,今日无论如何都逃不了死了,临死前一定要带走他们几个人,到了
阎王爷那里,也不至于赔本!”
他们大声呐喊,刺耳的弓箭声又再次响起,间中夹着金铁交击声,临死前双方大声惨叫声。
两个副百人队首领被打翻在地,十余个马匪被军山弓箭手长枪兵所杀,最后余下的马匪耐不住内心的恐惧,他们纷纷逃窜。
在逃跑的过程中,他们中又有数人被城上的弓箭手及长枪兵所杀,那些摔倒马匪们,不死也伤。
一窝蜂的队伍,也被凌厉的攻势顷刻间覆灭,大多数人丧失了战斗力。
看着从最前线狼狈逃下或是摔下的己方军士们,后方的马匪都是目瞪口呆。他们都是不敢相信,当初笑傲山林的一窝蜂好汉,竟然会有一天落得如此下场。
那些逃命的勇士个个神情惊恐,他们完全顾不得身后的的敌人,一个念头就是逃命,因此而摔断腿也在所不惜。
看着奔下几个残兵,那一窝蜂首领双目无神地看着前线,自己失败了,而且是惨败!就算那一窝蜂首领不愿意接受,事实也告诉了他这一点。从被对方的弓箭手伏击开始,自己的勇士便与对方的伏击队伍交手,算上自己补充的兵马,最前线交锋人数超过二百人,可还没等到自己组织其他人冲上前线,二百人已
经尽数遇难。
自己带来的五百余人,在这对面看起来不过百余人的队伍面前,竟然那么脆弱。
另还有多个心腹和百人队副首领的死难,损失如此惨重,让那一窝蜂首领悲从中来,痛哭流涕,他可以想象就算是今天自己活下来,未来的处境该如何的悲凉。
不过他却是没有自尽的勇气,他选择了逃亡。
一窝蜂的首领悄无声息的消失在战场之上,其他人失去了组织,根本没有能力继续与丛林虎卫交锋,顷刻间便被绞杀一空。
剩下位数不多的俘虏,被围困在圈里。
最后经过盘查,除了王三良和一窝蜂不知所踪之外,大多数人倒在血泊之中,或者惨死,或者哀嚎。
一群民夫听闻山上的战斗,竟然带着各式农具从山上冲了下来,这些民夫本来是派下山来砍树木的,听闻这边儿有战斗,就直接赶了过来。
军山对待百姓恩重如山,这些百姓早就将军山当成了自己的家园,保护家园是每个男儿的责任。
“叫你们来袭击军山!”
“乡亲们,帮军爷们弄死他们!”
莫看乡亲们多是些种田出力的民夫,但是对于这为祸乡里的一窝蜂可是痛恨的很,很多民夫根本没有胆怯那么一说,手里的锄头雨点儿一样的落下。
这痛打落水狗的机会太难得了。
那些躺在血泊里苟延残喘的马匪瞬间被砸的头破血流,脑浆迸裂。
朱标一脸振奋,难怪军山能有今日之强大,军民上下戮力同心,什么样的敌人不能战胜!
只不过在朱标振奋不已的时候,丛林虎卫和常茂的脸色却异常难看。
“常威,赶紧让乡亲们回山!谁让他们来这里的!”
“常茂,你这是做什么?乡亲们愿意出一份力,那是咱们的荣幸啊!”朱标刚才手刃了几个贼人,此时感觉自己说话也硬气了不少。
在他看来,常茂并未必比自己强多少,真正厉害的是这些丛林虎卫。
如果让自己做这支队伍的首领,自己一定比常茂做的要好。
起码他不会赶出驱赶这些百姓,让百姓寒心的事情。“滚蛋,你个奶娃子懂个屁,别以为刚才的战事简单,就完事儿了。”常茂直接呵斥朱标,同时一边洒出斥候,一边儿命人立刻安排这些百姓转移。
他们手中的长枪或是刺在一个己被火铳打成重伤的马匪身上,或是几根长枪同时刺入某个马匪的体内,长枪轻易破开了他们身上的重甲,或是刺入他们眼睛咽喉等要害位
置。
丛林虎卫虽然是山地作战的部队,但是他们的杀敌训练,也是一等一刻苦的。尤其是在加入了朱振的科学训练法之后,士兵体能日益强大,作战技术也得到了很高的提升,在加上他们经常去剿匪杀敌,遇到马匪这等弱旅,自然是以泰山压顶之势镇
之。
常茂与父亲的书信交流中,就经常自傲,自己手下百人可破父亲五百人的队伍,那可不是单纯的吹嘘,而是有他的底气在里面的。
那些马匪临死前抱着深深刺入体内的枪杆,巨大的痛苦让他们痛不欲生地跪倒在地。在长枪兵拔出自己长枪时,那些马匪的鲜血连同内肠一起从伤口内涌了出来。
朱标从一个披甲马匪的咽喉内拔出自己的长枪,鲜血从他的喉管内喷出来,有些还射到朱标的脸上,唇上。
他下意识地舔了舔唇上的鲜血,惨烈的杀戮让他心中热血沸腾,他己经没有了丝毫的惧意,心头只有一个字:“杀!”
或许男人真的如朱振说的那般,天生就有杀戮的血液!
这种感觉真的爽啊。
比起在应天每日苦读的日子,真的是畅快的人生。
朱标此时甚至有一种幻觉,那就是父亲脾气变得那么暴虐,是不是因为不能上战场上杀敌憋得。
听母亲大人提起,父亲当年在红巾军那也是一等一的好汉。虽然说是自己入了军中,自己要听从常茂的命令,但是常茂不会真的将朱标生死于不顾,他得到了一身铁甲,手中的单刀早就扔到了一边儿,换做了一杆长枪。而且身边
还有数个卫士保护自己。
不过正因为如此,朱标感觉常茂损伤了他的尊严。
自己是朱元璋的儿子,如何需要别人保护,所以他再次没有听从常茂的命令,而是奋不顾身冲到了最前线。
此时的朱标正是十几岁,热血沸腾的年纪。躲在后方看热闹可不是他的风格,拿着手里的长矛肆意搏杀,才是真正的热血人生。
在他击杀敌人的那一刻,他感觉整个人的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简单离开了这个世间。
朱标看了他眼神里的不甘,有一刹那他也产生了仁慈的念头,但是想起那些无辜的百姓,他没有留情。
而是迅速补上了一枪,让那濒死的马匪不至于继续承受痛苦。
不消片刻,他甲上到处是敌军的鲜血,他拔枪后,斜睨了前方的马匪一眼,看他这如恶狼一般的目光,他面前的马匪都是心头涌起寒意,有几个还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
身旁的弟兄也逐渐认可了这个半路加入的奶娃子,这个应天来的家伙,可不是什么好想与的货色,几息的功夫已经杀了四五个马匪了。
那些在他身边负责保护他的卫士,也松了一口气,逐渐放下心来,加入战团。
这等功夫,便是到了虎卫,也是一等一的硬汉。
在军中,有实力的人,一向是受人尊敬的。朱标以其高超的武艺和悍不畏死的作战风格,瞬间赢得了其他袍泽的认可。其余马匪己经注意到这群士兵的与众不同,他们的胸口位置,会有一枚金质勋章,勋章摸样像是一支在丛林之中咆哮的猛虎,搏战时格外凶悍,枪术分外的狠辣,己方己
经有多人死在他们的枪下。
此时己经进入午后,阳光己不是那么猛烈,不过空气中那股硝烟与鲜血的味道却更浓了。
“弓箭手,上!”那几个弓箭手射完后,搏战外侧的左侧的一名唤作常威的小旗一挥长刀,立时又有一伍的弓箭手填了上去,弓箭手身旁的数个铁甲长枪兵则是虎视眈眈,他们挺着枪,只
要弓箭手一打完,立时又是冲上去搏杀。
战场上的丛林虎卫弓箭手与长枪兵配合越来越熟练,他们步步紧逼,面前的马匪则是面如死灰,步步后退。此时最前线的马匪己是不多,特别甲兵更是一扫而空,不过那些马匪老甲兵凶悍非常,除了最开始被火铳打翻的数个甲兵外,为了杀余下的那些甲兵,己方己经有三、四
个军士伤亡。现在最前方已经剩下不足二十马匪,由两个副百人队首领,各率领仅剩下的十余个山寨老人,个个狼狈不堪,多人身上挂彩。他们在军山弓箭手与长枪兵的合攻下,眼见
勇士们一个个伤亡,他们却是丝毫办法也没有。
这些丛林虎卫最狼辣就是先用弓箭手射击,打死打伤己方多个勇士后,长枪兵紧随着冲上来,一波一波的攻击浪潮,屡试不爽。
而那些马匪,因为落魄,不单单兵器没有对方锋利,铠甲更是差了一天一地,很多人只穿着最单薄的衣服。
在军山将士的武器面前,比白纸都脆弱。
远处指挥战斗的常茂,表情也逐渐变得轻松起来。
对付这些废物,动用丛林虎卫真的有一种杀鸡用牛刀的感觉。不过常茂并未松懈,因为今日的事情,从头至尾,都透着一股诡异的气息。
他不相信,今日连检校都卷进来了,敌方会只动用这支废物一般的马匪队伍。
所以后面肯定会有大规模的交锋。那些马匪见两侧的丛林虎卫越逼越近,两端弓箭手又是对准抬起,一个一窝蜂的老人呐喊道:“兄弟们,今日无论如何都逃不了死了,临死前一定要带走他们几个人,到了
阎王爷那里,也不至于赔本!”
他们大声呐喊,刺耳的弓箭声又再次响起,间中夹着金铁交击声,临死前双方大声惨叫声。
两个副百人队首领被打翻在地,十余个马匪被军山弓箭手长枪兵所杀,最后余下的马匪耐不住内心的恐惧,他们纷纷逃窜。
在逃跑的过程中,他们中又有数人被城上的弓箭手及长枪兵所杀,那些摔倒马匪们,不死也伤。
一窝蜂的队伍,也被凌厉的攻势顷刻间覆灭,大多数人丧失了战斗力。
看着从最前线狼狈逃下或是摔下的己方军士们,后方的马匪都是目瞪口呆。他们都是不敢相信,当初笑傲山林的一窝蜂好汉,竟然会有一天落得如此下场。
那些逃命的勇士个个神情惊恐,他们完全顾不得身后的的敌人,一个念头就是逃命,因此而摔断腿也在所不惜。
看着奔下几个残兵,那一窝蜂首领双目无神地看着前线,自己失败了,而且是惨败!就算那一窝蜂首领不愿意接受,事实也告诉了他这一点。从被对方的弓箭手伏击开始,自己的勇士便与对方的伏击队伍交手,算上自己补充的兵马,最前线交锋人数超过二百人,可还没等到自己组织其他人冲上前线,二百人已
经尽数遇难。
自己带来的五百余人,在这对面看起来不过百余人的队伍面前,竟然那么脆弱。
另还有多个心腹和百人队副首领的死难,损失如此惨重,让那一窝蜂首领悲从中来,痛哭流涕,他可以想象就算是今天自己活下来,未来的处境该如何的悲凉。
不过他却是没有自尽的勇气,他选择了逃亡。
一窝蜂的首领悄无声息的消失在战场之上,其他人失去了组织,根本没有能力继续与丛林虎卫交锋,顷刻间便被绞杀一空。
剩下位数不多的俘虏,被围困在圈里。
最后经过盘查,除了王三良和一窝蜂不知所踪之外,大多数人倒在血泊之中,或者惨死,或者哀嚎。
一群民夫听闻山上的战斗,竟然带着各式农具从山上冲了下来,这些民夫本来是派下山来砍树木的,听闻这边儿有战斗,就直接赶了过来。
军山对待百姓恩重如山,这些百姓早就将军山当成了自己的家园,保护家园是每个男儿的责任。
“叫你们来袭击军山!”
“乡亲们,帮军爷们弄死他们!”
莫看乡亲们多是些种田出力的民夫,但是对于这为祸乡里的一窝蜂可是痛恨的很,很多民夫根本没有胆怯那么一说,手里的锄头雨点儿一样的落下。
这痛打落水狗的机会太难得了。
那些躺在血泊里苟延残喘的马匪瞬间被砸的头破血流,脑浆迸裂。
朱标一脸振奋,难怪军山能有今日之强大,军民上下戮力同心,什么样的敌人不能战胜!
只不过在朱标振奋不已的时候,丛林虎卫和常茂的脸色却异常难看。
“常威,赶紧让乡亲们回山!谁让他们来这里的!”
“常茂,你这是做什么?乡亲们愿意出一份力,那是咱们的荣幸啊!”朱标刚才手刃了几个贼人,此时感觉自己说话也硬气了不少。
在他看来,常茂并未必比自己强多少,真正厉害的是这些丛林虎卫。
如果让自己做这支队伍的首领,自己一定比常茂做的要好。
起码他不会赶出驱赶这些百姓,让百姓寒心的事情。“滚蛋,你个奶娃子懂个屁,别以为刚才的战事简单,就完事儿了。”常茂直接呵斥朱标,同时一边洒出斥候,一边儿命人立刻安排这些百姓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