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恰红妆 > 第71章 唐家不需要情种

第71章 唐家不需要情种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砚哥,心情不好?”

    黎岚将一杯香槟酒端给唐砚华,然后坐在了他的对面,深情地看着扶着额头坐在沙发上的男人。

    这个男人,是她的,整个上海滩,不知道有多少女人恨死了她黎岚的幸运。

    只不过,黎岚却很清楚,她不过是唐砚华的刚好罢了,说真的,他的年纪也该成婚了,到时候,她甚至连一个唐公馆姨太太的身份都捞不到。

    到时候,只怕她黎岚要成为整个十里洋场的笑柄吧。

    黎岚并没有很在乎虚名,也从来不作妖,唐砚华很喜欢她的听话,不然她早该被甩了。

    只是,她千不该万不该的是,爱上了这样薄情的男人。

    唐砚华,绝对会是一个薄情的男人,跟他的第一天,她就知道了。

    她也曾经自私过,也幻想过自己能飞上枝头变凤凰,可是年过一年,现实总是在打她的脸。

    再然后,她真的仅仅满足于当唐砚华的红颜知己这个身份了。

    解语花,怎么也是暂时不可替代的一个存在角色。

    再者,她的歌声让唐砚华着迷,这是她最自豪的一件事。

    “其臻他……搬出去住了,依然不愿意承认履行和宋允宜的婚约。估计,这件事得暂时搁置下来。”

    “三少爷的确是个有想法的,也许他是一时半会儿还没能接受自己失去记忆这个事实。难免会在心理上产生一些叛逆的情绪,砚哥你也不要过于担心了。”

    黎岚其实很看好唐其臻,不过却不喜欢宋允宜,她见的人多了,能够从宋允宜的身上看出一种比较造作的东西来。

    这不是女人之间的妒忌,而是一种很直接的感觉。

    在她内心深处是觉着宋允宜配不上唐其臻,无关家世和相貌,而单纯是给人的感觉以及性格方面。

    在唐砚华面前,黎岚自然不会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她知道唐砚华心内要促进唐宋两家的联姻这个决定是十分强烈的。

    她再乖,再喜欢提醒唐砚华,也不敢拿这个事情出来说。

    唐砚华笑了,带着些许的嗤笑,在黎岚还看不太清楚他是怎么一个意思的时候,他已经仰头将酒一饮而尽,转头伸手就将站在一边的黎岚拉进了怀里。

    “整个上海滩的人都说你是我的解语花,我现在,倒是有了这么感觉。你这张嘴,唱歌甜,说话也甜,我唐砚华是不是捡到宝贝了?”

    唐砚华鲜少用这样带着些许轻佻的语气和黎岚说话,甚至可以说,唐砚华比较喜欢用行动表达自己的意思,而不是用所谓的话语。

    这么一下,黎岚是懵的,不太明白唐砚华是怎么一个意思。

    唐砚华看着怀里的女人,伸手把玩了一下她的头发,然后伏在了她的怀里,两个人相依偎着。

    “也许,有时候我把他逼得太紧了。从他出生开始,我就知道长兄如父的责任。有些时候,我感觉自己把自己逼成了宛如我父亲一般执着的人。”

    “我的心是偏航了吧,我不希望我那个骄傲的弟弟娶一个孤女,娶一个他愿意付出生命去爱的女人。我们唐家的男人,不需要当也不能当一个为了所谓的爱情而死去活来的情种。”

    黎岚听到这话的时候,心忍不住颤抖。

    她原本以为自己看清楚了许多,这会儿其实却还是忍不住心痛,试着伸手拍他的后背,抚慰难过时候的他,也安慰自己。

    她心疼他,也很心疼自己。

    果然,她爱的男人觉得一个不想要当情种的男人。

    她这辈子就栽在这个薄情看不见爱的男人的眼里了吧,也许他认为,为了爱而为一个人付出生命,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哪怕唐砚华说这话的时候稍微流露出了一丝丝的伤感,却也只是很短时间内的事情。

    他抓住黎岚拍着自己背的手,看着她的眼神逐渐变得热烈起来。

    他来找黎岚,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心理上的不适,更是希望能够从生理上纾解他的郁闷和烦躁。

    黎岚看清这个事实,曾经很难过,释然后还是蛮开心的,起码,她有能让他留恋的身体。

    事后,看着沉沉睡去并没有着急离开的男人,黎岚心里一阵的安宁。

    她单手支着自己,侧着头看着熟睡的男人,忍不住伸手轻轻地碰了碰他的眉头和鼻子,心里不禁感慨血缘关系的神奇。

    ……

    唐砚华习惯早起,这天却是一觉差不多睡到了中午时分。

    他厌恶自己当一个懒惰的人,不过偶尔一次,给他的感觉似乎还挺好的。

    黎岚已经不在房间,他穿好衣服之后便出了卧室,在厨房找到了打扮得和平时不太一样的黎岚。

    唐砚华认识的黎岚,是妖娆的,她的旗袍和妆容,雍容华贵,看起来摄人心魂。

    第一次见到不施粉黛的她,唐砚华好一会儿都没回过神来,甚至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阿岚?你……”

    “砚哥,你怎么起来了,我还没来得及化妆,你等我一会儿,这个粥快好了,我让秦妈来看一下。”

    黎岚是苦人家的孩子,所以她自小什么都会,挑水砍柴做饭,手艺也还算是不错的。

    不过唐砚华不是一般人,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一般她不敢亲自下厨给他弄吃的,因为他口味非常挑剔。

    不过,今儿早上起来,她却是一时兴起,想要亲自给他做一顿早餐,佣人秦妈指导了一个早上,她才勉强觉得能端上桌。

    可是,她看到唐砚华站在门口,突然想起自己还没化妆和换衣服,不施粉黛站在唐砚华面前,她十分不自在,低着头就要小跑出去。

    “不用,就这样挺好。把粥端过来吧,我在饭厅等你。”

    唐砚华皱着眉头,拉住了低着头就要往外跑的女人,丢下一句话,自己反倒先走了出去。

    黎岚愣在了原地,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好一会儿都没回过神来。

    他说,就这样挺好吗?

    他不是喜欢将自己打扮得十分精致的女人吗?

    当初如果不是他,可能她也不会刻意去打扮自己,让自己在大众眼里成为妖娆的女人。

    果然,唐砚华的心,她黎岚是没有办法摸得清的。

    她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了,美人迟暮,她也会老,所以她见到唐砚华过来的时候不免慌张。

    既然他说这样挺好,她是不是也不应该过于纠结?

    唐砚华坐在饭厅,一边等着早餐一边看着早上的沪报,看到穿着一件睡衣的黎岚走了过去,手里端着一锅粥,看上去似乎很不好意思,一直低着头没看他。

    唐砚华来了兴趣,这样的黎岚,他记得自己见过,不过却是她刚刚跟着自己的时候吧。

    后来,她变了,变成了自己曾经喜欢的女人的一般样子。

    这会儿,他甚至有些怀念那个动不动脸红的女人。

    眼前这个因为不施粉黛而不愿意抬头的女人,也可爱。

    唐砚华把手上的沪报搁下了,饶有兴趣地看着认识给他盛粥的黎岚。

    有个女人为自己洗手作羹汤,其实感觉也挺好。

    不过可惜的是,他只是需要一个妻子,不需要为自己做羹汤的女人。

    他是唐家的长子,只能也只会娶一个对自己的事业和身份家庭有利益的女人。

    爱情这种东西,不适合他。

    就算只是随便玩一玩,他也并不是很有兴趣。

    “砚哥,你试一试这个粥的味道,看看合不合你的口味。”

    “好。你也过来坐吧,陪我吃。”

    唐砚华语气比较温柔,让黎岚感觉到了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也乖乖地坐在一旁和他一起用早餐。

    在正午时分用完早餐之后,唐砚华也没有急着去做事,而是赖在小公馆听留声机,听的还是黎岚最近的新歌,后者更是摸不着头脑了。

    她知道唐砚华喜欢她的歌,可是还不至于大白天的不去工作在这里悠闲地听歌。

    “过来陪我坐一会儿。”

    “砚哥,你不用去码头和洋行看看吗?”

    黎岚疑惑地开口,哪怕她私心里恨不得他一直留在小公馆陪着自己,能看到他总是好的。

    “花钱请了那么多人干什么吃的,如果我就不在一天能乱套,那么证明我该换人了。”

    唐砚华皱起眉头,似乎很不耐烦在这个悠闲的时刻听她说这些。

    黎岚也识趣地住口,没有再说话,而是安静地在他怀里。

    唐砚华伸手摸着她的秀发,轻声开口。

    “新歌很好听,我让人给你写了新歌,看你喜不喜欢,到时候第一个唱给我听?”

    这会儿,他的声音带着一种魅惑的感觉,黎岚鬼使神差的,甚至没听清他话里说的什么就已经乖乖地点头了。

    “今晚在百乐门上台吗?”

    “嗯,差不多每天都去。”

    “我去给你撑场子?”

    “谢谢砚哥。”

    “我比较喜欢我的女人用别的方式感谢我,而不是这种不痛不痒的口头感谢。”

    唐砚华也不知道自己今天是怎么样了,就特别想要逗一逗黎岚,她真的和往常不太一样,也激起了他的兴趣。

    黎岚听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细声地嗯了一声,随后想起些什么,便再开口。

    “砚哥,我有件事想和你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