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真的结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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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这个案子我已经推测的八九不离十,但唯独刘成,是一个完全排除在案件之外的人。是什么人杀了他,又因为什么杀了他,随着案件的完结,我心中的疑惑瞬间从心中涌出。
当初选择警察这个行业除了想要惩恶扬善之外,还是因为我对未解之谜的好奇心所致,这么说可能不恰当,我非常享受在案件中追逐真相的快感。
但在近十年的警察生涯中,这种斗志早已被磨灭成莹莹烛火,如今在这个案子里,我心中的火焰仿佛又燃烧了起来。
刘成的死绝对不是一个意外,从凶手的作案手法就能看出这是一场蓄意谋杀,凶手手法老练,干净利落,现场不留痕迹,种种迹象表明我们的对手是一个狠辣,果敢,狡猾的人。
他抓住临时夫妻命案的时间点,引出刘成将其杀害,如果不是刘丹提醒,我可能真的会将这两个案子并到一起。因为无论怎么看,王秀都有杀害刘成的动机,不只是王秀,张成才,周华,都有不得不杀刘成的理由。
从这里足以看出背后凶手的狡猾程度,能够在案发这么短的时间内,想出这样一个周密的计划,说实话,我很佩服。
在我看来,现场留下的铁丝凶器就是他给我下达的战书,赤裸裸的挑衅,也可以看出凶手很自信,认为我们没有能力抓到他们。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刚接下战书我就已经失败了,不知道为什么,孙队就是不同意将这个案子交给我调查。我申请了很多次,办案能力也有目共睹,毕竟孙队才是刑警队的队长,只用辛苦了,给你放个假就给我堵了回来。
我很不甘心,可不甘心也没有办法,案子已经被孙队交下去了。
我呢,被放了半个月的假,这段时间除了吃喝玩乐,就是和刘丹煲电话粥。偶尔郑欣也会来找我,拉着我出去吃饭唱歌,用她的话说就是别总宅在家里,不然要变傻了。
盛安大厦临时夫妻的案子也已经结案,周华和王秀两个人聊完后就将事情全都交代了。张成才,周琴确实是王秀杀的,周华在这里面只是一个帮凶的角色,其实连帮凶都算不上,最多就是判一个包庇罪犯。
休假的第二天傍晚,郑欣警服都没换就来到了我家,进屋后东瞅瞅,西看看:“陈哥,你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不害怕吗?”
我伸出手指弹了一下她的额头:“人民警察每天都和邪恶势力打交道,有什么可害怕的?”
“哼!”她瞪了我一眼,作势要打我:“陈哥,难怪你这么大岁数了还没有女朋友,就知道欺负人。”
我和她干瞪眼,从某个角度来说她说的没错,我无力反驳。
我给她洗了点水果,就开始聊家常,后来不知道怎么就扯到了案子上。
“陈哥,这个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王秀要杀了张成才和周琴?”郑欣歪着头,一脸不解。
“想知道?”
“嗯嗯!”她用力点头。
我撇过头:“就不告诉你。”
“哎呀,陈哥,你就告诉我嘛,你最好了。”她开始撒娇,不过我不吃这一套。
见软的不行,她坐直身体:“陈哥,你要不告诉我我就去找孙队,说你藏拙。”
她说完后我顿时就怂了,我这个人吧天不怕地不怕,最怕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孙队,还有一个……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英姿飒爽的身影。
“好吧,那我就和你说说这个案子。”
案发当天,王秀约了张成才出来谈话,地点就在搅拌机附近。王秀让张成才把钱还回去,然后报警刘成强奸,张成才因为把三万块钱给了周琴,所以打算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王秀不同意,于是两个人就吵了起来,张成才这个人比较孤僻,当晚又喝了不少酒,就因为王秀说了句你是不是有病然后就扇了她一巴掌。王秀气急之下随手拿起搅拌机附近从水泥袋子上拆下来的绳子,就这样把张成才勒死了。
失手杀死张成才后王秀蒙了,她害怕被人看到,于是就将张成才的尸体扔到了搅拌机里。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工人们并不知道,直到搅拌机启动时,才发觉里面有个人,于是就有了事情开始的一幕。
王秀这些年和张成才攒了二十多万,放在一张卡里,但是她不敢自己去取这个钱。王秀的反侦查意识还不错,张成才刚死,她自知自己取钱会被当做怀疑对象,于是找到了周琴。
她和周琴说,这是她和张成才这些年的积蓄,这张卡给她,就不要再纠缠张成才了。周琴当时也是财迷心窍,就答应了下来,王秀将银行卡的密码告诉她,就离开了。
但她并没有真正的离开,而是一直跟踪周琴,当周琴取款结束后,冲上前将其勒死,然后将她拖到附近的小巷中,伪装成被抢劫。她刻意从张成才的钱包里拿出一百块钱塞到周琴的手中,为的就是误导警方的视线,事实上我也真的就被误导了。
杀死周琴后,她找到刘成,用报警的事情威胁他假扮张成才晚上到工棚里找他。因为她和张成才以前行房的时候有过录音,加上二者的体型也差不多,所以才一直被误认为是张成才的鬼魂。
至于跛脚,王秀还真没考虑那么多,只是上次张成才去找刘成的时候将他的腿打伤,误打误撞之下,让工头信以为真。
从我开始怀疑她的那一刻,她就想方设法的转移我的视线,首先是将我的目光引向她的丈夫周华,但失败了。后来引到刘成身上,只是天意弄人,刘成被杀,最后那没办法,王秀才编造了被追杀的那个谎言。
实际上在我们全城搜捕的时候,她就已经回到了村子,将那笔钱给了周华。周华这个人说不好听点,就是懦弱,王秀将事情一五一十和他说了,他反倒没劝王秀自首,反而想办法帮她脱身。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她的计划足够完美,最后却败在那个旅店老板身上,可能她也没想到,不然也不会在看到我们的时候露出惊慌之色。
这个案子并不复杂,涉及到的人却很广,无形之中增加了很多难度。不过好在还是抓到了王秀,在天亮之前,完成了孙队交给我的任务,也算是圆满了吧。
我讲完后,见郑欣双手拄在茶水桌上,托着腮直直的盯着我。我被看的有些发毛,伸出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小欣?”
“啊?”她惊了一下,拍拍胸脯,长舒一口气,然后说道:“陈哥,你好厉害。”
“好了,别夸我,再厉害也被人赶回家了。”
“那是孙队让你好好休息。”
提到孙队,我想起一件事,问道:“小欣,你有没有觉得孙队最近有些奇怪?”
“哪里奇怪了?”郑欣不解的看着我。
“算了,也许是我的错觉”
晚上和郑欣出去随便吃了点,吃过后送她回家,想了想,决定去看看刘丹。
我直接开车去警局,这个时间她应该还在加班,刘丹什么都好,就是太拼命,不然……咳咳,没有不然。
路过花店的时候,我买了一束百合,我曾经问过她喜欢什么花,她说百合,我问为什么不喜欢玫瑰,她说玫瑰太扎人。可是她却不知道,她本身就是个玫瑰,让人想要接近,又不敢接近。
到了警局,恰好看到了王猛,他见到我后快步走过来:“老陈,你这是干嘛,见女朋友?”
“去。”我用手肘怼了他一下:“别瞎说,让她听到了你又要挨揍。”
“哦?”吴猛故意拉长音,神情猥琐:“是去看刘丹吧。”
我点点头:“她在里面吗?”
“不在。”吴猛回道:“很不幸,你来晚了,就在刚刚,一辆兰博基尼呼啸而过……”
“说人话!”
“咳咳,一个男的接她去吃饭了,看样子很有钱,也很帅。”吴猛说完后就一直盯着我看,想要在我脸上看到什么不一样的反应。
我“哦”了一声:“那好吧,我改天在来。”
说完就要离开,吴猛拉住我:“你就不想知道追她的是谁吗?”
“不想知道,没兴趣。”
“老陈,你这样可不行,我看得出来刘丹对你也有意思,你努努力早就追到了。”他恨铁不成钢的说道,看样子比我还着急。
嘴里说着不在意,实际心里却很失落,我转过身摇摇头:“走了。”
“那个男的是市长的儿子,我听那个他说要去千江公园。”吴猛在后面喊道。
市长的儿子我还是知道的,名叫陆明川,从小名声就不太好,据说和很多女生有染。
尽管知道刘丹不可能喜欢上这种人,但还是忍不住去想,人有时候吧就是贱,有机会的时候不抓紧,喜欢玩那种若即若离的感觉。
我看着躺在副驾驶座位的百合花,一咬牙,在下个路口猛打方向盘,朝着千江的方向开过去。
可以说这个案子我已经推测的八九不离十,但唯独刘成,是一个完全排除在案件之外的人。是什么人杀了他,又因为什么杀了他,随着案件的完结,我心中的疑惑瞬间从心中涌出。
当初选择警察这个行业除了想要惩恶扬善之外,还是因为我对未解之谜的好奇心所致,这么说可能不恰当,我非常享受在案件中追逐真相的快感。
但在近十年的警察生涯中,这种斗志早已被磨灭成莹莹烛火,如今在这个案子里,我心中的火焰仿佛又燃烧了起来。
刘成的死绝对不是一个意外,从凶手的作案手法就能看出这是一场蓄意谋杀,凶手手法老练,干净利落,现场不留痕迹,种种迹象表明我们的对手是一个狠辣,果敢,狡猾的人。
他抓住临时夫妻命案的时间点,引出刘成将其杀害,如果不是刘丹提醒,我可能真的会将这两个案子并到一起。因为无论怎么看,王秀都有杀害刘成的动机,不只是王秀,张成才,周华,都有不得不杀刘成的理由。
从这里足以看出背后凶手的狡猾程度,能够在案发这么短的时间内,想出这样一个周密的计划,说实话,我很佩服。
在我看来,现场留下的铁丝凶器就是他给我下达的战书,赤裸裸的挑衅,也可以看出凶手很自信,认为我们没有能力抓到他们。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刚接下战书我就已经失败了,不知道为什么,孙队就是不同意将这个案子交给我调查。我申请了很多次,办案能力也有目共睹,毕竟孙队才是刑警队的队长,只用辛苦了,给你放个假就给我堵了回来。
我很不甘心,可不甘心也没有办法,案子已经被孙队交下去了。
我呢,被放了半个月的假,这段时间除了吃喝玩乐,就是和刘丹煲电话粥。偶尔郑欣也会来找我,拉着我出去吃饭唱歌,用她的话说就是别总宅在家里,不然要变傻了。
盛安大厦临时夫妻的案子也已经结案,周华和王秀两个人聊完后就将事情全都交代了。张成才,周琴确实是王秀杀的,周华在这里面只是一个帮凶的角色,其实连帮凶都算不上,最多就是判一个包庇罪犯。
休假的第二天傍晚,郑欣警服都没换就来到了我家,进屋后东瞅瞅,西看看:“陈哥,你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不害怕吗?”
我伸出手指弹了一下她的额头:“人民警察每天都和邪恶势力打交道,有什么可害怕的?”
“哼!”她瞪了我一眼,作势要打我:“陈哥,难怪你这么大岁数了还没有女朋友,就知道欺负人。”
我和她干瞪眼,从某个角度来说她说的没错,我无力反驳。
我给她洗了点水果,就开始聊家常,后来不知道怎么就扯到了案子上。
“陈哥,这个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王秀要杀了张成才和周琴?”郑欣歪着头,一脸不解。
“想知道?”
“嗯嗯!”她用力点头。
我撇过头:“就不告诉你。”
“哎呀,陈哥,你就告诉我嘛,你最好了。”她开始撒娇,不过我不吃这一套。
见软的不行,她坐直身体:“陈哥,你要不告诉我我就去找孙队,说你藏拙。”
她说完后我顿时就怂了,我这个人吧天不怕地不怕,最怕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孙队,还有一个……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英姿飒爽的身影。
“好吧,那我就和你说说这个案子。”
案发当天,王秀约了张成才出来谈话,地点就在搅拌机附近。王秀让张成才把钱还回去,然后报警刘成强奸,张成才因为把三万块钱给了周琴,所以打算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王秀不同意,于是两个人就吵了起来,张成才这个人比较孤僻,当晚又喝了不少酒,就因为王秀说了句你是不是有病然后就扇了她一巴掌。王秀气急之下随手拿起搅拌机附近从水泥袋子上拆下来的绳子,就这样把张成才勒死了。
失手杀死张成才后王秀蒙了,她害怕被人看到,于是就将张成才的尸体扔到了搅拌机里。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工人们并不知道,直到搅拌机启动时,才发觉里面有个人,于是就有了事情开始的一幕。
王秀这些年和张成才攒了二十多万,放在一张卡里,但是她不敢自己去取这个钱。王秀的反侦查意识还不错,张成才刚死,她自知自己取钱会被当做怀疑对象,于是找到了周琴。
她和周琴说,这是她和张成才这些年的积蓄,这张卡给她,就不要再纠缠张成才了。周琴当时也是财迷心窍,就答应了下来,王秀将银行卡的密码告诉她,就离开了。
但她并没有真正的离开,而是一直跟踪周琴,当周琴取款结束后,冲上前将其勒死,然后将她拖到附近的小巷中,伪装成被抢劫。她刻意从张成才的钱包里拿出一百块钱塞到周琴的手中,为的就是误导警方的视线,事实上我也真的就被误导了。
杀死周琴后,她找到刘成,用报警的事情威胁他假扮张成才晚上到工棚里找他。因为她和张成才以前行房的时候有过录音,加上二者的体型也差不多,所以才一直被误认为是张成才的鬼魂。
至于跛脚,王秀还真没考虑那么多,只是上次张成才去找刘成的时候将他的腿打伤,误打误撞之下,让工头信以为真。
从我开始怀疑她的那一刻,她就想方设法的转移我的视线,首先是将我的目光引向她的丈夫周华,但失败了。后来引到刘成身上,只是天意弄人,刘成被杀,最后那没办法,王秀才编造了被追杀的那个谎言。
实际上在我们全城搜捕的时候,她就已经回到了村子,将那笔钱给了周华。周华这个人说不好听点,就是懦弱,王秀将事情一五一十和他说了,他反倒没劝王秀自首,反而想办法帮她脱身。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她的计划足够完美,最后却败在那个旅店老板身上,可能她也没想到,不然也不会在看到我们的时候露出惊慌之色。
这个案子并不复杂,涉及到的人却很广,无形之中增加了很多难度。不过好在还是抓到了王秀,在天亮之前,完成了孙队交给我的任务,也算是圆满了吧。
我讲完后,见郑欣双手拄在茶水桌上,托着腮直直的盯着我。我被看的有些发毛,伸出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小欣?”
“啊?”她惊了一下,拍拍胸脯,长舒一口气,然后说道:“陈哥,你好厉害。”
“好了,别夸我,再厉害也被人赶回家了。”
“那是孙队让你好好休息。”
提到孙队,我想起一件事,问道:“小欣,你有没有觉得孙队最近有些奇怪?”
“哪里奇怪了?”郑欣不解的看着我。
“算了,也许是我的错觉”
晚上和郑欣出去随便吃了点,吃过后送她回家,想了想,决定去看看刘丹。
我直接开车去警局,这个时间她应该还在加班,刘丹什么都好,就是太拼命,不然……咳咳,没有不然。
路过花店的时候,我买了一束百合,我曾经问过她喜欢什么花,她说百合,我问为什么不喜欢玫瑰,她说玫瑰太扎人。可是她却不知道,她本身就是个玫瑰,让人想要接近,又不敢接近。
到了警局,恰好看到了王猛,他见到我后快步走过来:“老陈,你这是干嘛,见女朋友?”
“去。”我用手肘怼了他一下:“别瞎说,让她听到了你又要挨揍。”
“哦?”吴猛故意拉长音,神情猥琐:“是去看刘丹吧。”
我点点头:“她在里面吗?”
“不在。”吴猛回道:“很不幸,你来晚了,就在刚刚,一辆兰博基尼呼啸而过……”
“说人话!”
“咳咳,一个男的接她去吃饭了,看样子很有钱,也很帅。”吴猛说完后就一直盯着我看,想要在我脸上看到什么不一样的反应。
我“哦”了一声:“那好吧,我改天在来。”
说完就要离开,吴猛拉住我:“你就不想知道追她的是谁吗?”
“不想知道,没兴趣。”
“老陈,你这样可不行,我看得出来刘丹对你也有意思,你努努力早就追到了。”他恨铁不成钢的说道,看样子比我还着急。
嘴里说着不在意,实际心里却很失落,我转过身摇摇头:“走了。”
“那个男的是市长的儿子,我听那个他说要去千江公园。”吴猛在后面喊道。
市长的儿子我还是知道的,名叫陆明川,从小名声就不太好,据说和很多女生有染。
尽管知道刘丹不可能喜欢上这种人,但还是忍不住去想,人有时候吧就是贱,有机会的时候不抓紧,喜欢玩那种若即若离的感觉。
我看着躺在副驾驶座位的百合花,一咬牙,在下个路口猛打方向盘,朝着千江的方向开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