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我的金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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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君尧拿着酒壶,淡淡地看她喝完一杯,然后便接过空杯子,继续给她倒。
“还有两杯,你若是酒量不好,可以不用喝。”某人闲闲地说了一句。
初见瞪了瞪眼,怒吼道:“谁酒量不好了!我赢得的酒,自然会全部喝完!”
三杯加一杯,四杯酒下肚,初见只觉得眼睛都清明了不少,看看周围的人,也更加清晰了。这说明,她压根没醉对不对?酒量真好嘿嘿嘿嘿嘿。
“嗝,喝完了。四杯。”初见伸出爪子比了一个四,然后把杯子丢回了渠道里。
良辰满脸黑线地看着她,摇头道:“杯子不能丢回去,沈初见你醉了。”
“才没有。”初见很正常地看了良辰一眼,神色那叫一个从容,也算是她这一辈子活到现在脸上第一次出现这样高深莫测的表情,一副“天下皆醉、老子独醒”的模样。
赫连君尧低笑一声,抬头看向渠道的源头,又有酒下来了。
这次是皇子殿下亲自动手,一盏酒顺当当地停在了初见面前。
“哎?又有,真好!”初见笑嘻嘻地端过来就喝,还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啪。”空酒杯被人豪气万丈地一摔,碎在了地上。众人呆愣地看着那站起来的人,他双颊微红,一双桃花眼带了些媚意,站得不稳,却是极有气势的模样。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
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好!——”众人齐声喝彩,不少人最开始对初见还有些不满,现在也是满满的心悦诚服。这小子运气好勾上了三皇子,但是实力也的确不俗,这几首诗词,无一不会成为千古绝唱啊。
“好么?那就还有三杯!”初见笑着低头,看向一旁坐着的赫连君尧,摇摇晃晃地去拿他手里的酒壶。
皇子殿下处变不惊,一手按住初见乱抓的手,一手拿起酒壶往旁边小厮端着的杯子里倒酒。
“三杯三杯又三杯,金笔之主还是谁?”初见乐呵呵地笑着,喝完又将杯子给碎了。
这败家孩子,杯子也贵着呢!她这一砸不知道砸碎了几个鸡腿。等她清醒过来不悔死才怪!
“沈兄文采运气都有呢。”纳兰绝温柔地笑着,看着第三杯酒从源头流下来,很自觉地就使了气力往初见那边推。
“那是,我的金笔呢……嗝。”初见眼前好像越来越迷蒙,但是也越喝越开心,撒欢儿似地边喝边背古诗。
于是,在五位大人的齐心合力下,流下来的酒一杯不少地,全数进了初见的肚子。众人那叫一个郁闷啊,等了半天就看着那杯子跟长了眼睛一样地往沈初见那边走。
那小子醉醺醺的,偏生作出来的诗都无一不让人拍案叫绝。楼太傅已经在初见身后安了一张桌子,专门记录她所吟诵的诗。边记边抹眼泪儿。
人才啊,他这一辈子能遇上这么一个人才,夫复何求啊。当真是没有看走眼,没有看走眼。
如果历史就这样发展下去,那么咱们现在的小学课本上,就可以看见沈初见三个大字,并注明:永元诗人,喜好吃,所写之诗气势磅礴,被后人称为诗仙诗圣。
可是眼前,喝完整整一壶酒的初见同学显然已经到了极限了。左摇右摆地走到楼太傅面前,一拍桌子冲着他吼道:“老子的金笔呢!”
楼太傅嘴角一抽,看着笔下刚记好的一首绝唱,想了想还是忍住了,没拿戒尺抽她,倒让人把金笔给了她。
“嘻嘻,拿到了。”初见打了个饱嗝。看着手里的金笔,高兴地转身,四处寻找一个人。
好不容易找到了,赫连君尧的脸却都看不太清楚了,啧啧,看不清楚也好,免得流鼻血。初见嘟囔着,跌跌撞撞地往那像是发着光一样的人身上扑。
皇子殿下防备不及,被这醉鬼扑了满怀。雕花酒的香气混着不知名的气息,缓缓地染上了他的呼吸。
时间再一次静止,对面的良辰绷紧了身子看着,沐卿忍不住捂住了眼睛。楚云起还是事不关已,纳兰绝的神色倒是有些耐人寻味。
“你真好看。”喝高了不怕死的初见同学抬头看着赫连君尧,色眯眯地捏着他的下巴,笑道:“金笔给你当聘礼,你嫁给我吧。”
说着,将手里的金笔一把塞进了赫连君尧半晌开的衣襟里。
赫连君尧拿着酒壶,淡淡地看她喝完一杯,然后便接过空杯子,继续给她倒。
“还有两杯,你若是酒量不好,可以不用喝。”某人闲闲地说了一句。
初见瞪了瞪眼,怒吼道:“谁酒量不好了!我赢得的酒,自然会全部喝完!”
三杯加一杯,四杯酒下肚,初见只觉得眼睛都清明了不少,看看周围的人,也更加清晰了。这说明,她压根没醉对不对?酒量真好嘿嘿嘿嘿嘿。
“嗝,喝完了。四杯。”初见伸出爪子比了一个四,然后把杯子丢回了渠道里。
良辰满脸黑线地看着她,摇头道:“杯子不能丢回去,沈初见你醉了。”
“才没有。”初见很正常地看了良辰一眼,神色那叫一个从容,也算是她这一辈子活到现在脸上第一次出现这样高深莫测的表情,一副“天下皆醉、老子独醒”的模样。
赫连君尧低笑一声,抬头看向渠道的源头,又有酒下来了。
这次是皇子殿下亲自动手,一盏酒顺当当地停在了初见面前。
“哎?又有,真好!”初见笑嘻嘻地端过来就喝,还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啪。”空酒杯被人豪气万丈地一摔,碎在了地上。众人呆愣地看着那站起来的人,他双颊微红,一双桃花眼带了些媚意,站得不稳,却是极有气势的模样。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
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好!——”众人齐声喝彩,不少人最开始对初见还有些不满,现在也是满满的心悦诚服。这小子运气好勾上了三皇子,但是实力也的确不俗,这几首诗词,无一不会成为千古绝唱啊。
“好么?那就还有三杯!”初见笑着低头,看向一旁坐着的赫连君尧,摇摇晃晃地去拿他手里的酒壶。
皇子殿下处变不惊,一手按住初见乱抓的手,一手拿起酒壶往旁边小厮端着的杯子里倒酒。
“三杯三杯又三杯,金笔之主还是谁?”初见乐呵呵地笑着,喝完又将杯子给碎了。
这败家孩子,杯子也贵着呢!她这一砸不知道砸碎了几个鸡腿。等她清醒过来不悔死才怪!
“沈兄文采运气都有呢。”纳兰绝温柔地笑着,看着第三杯酒从源头流下来,很自觉地就使了气力往初见那边推。
“那是,我的金笔呢……嗝。”初见眼前好像越来越迷蒙,但是也越喝越开心,撒欢儿似地边喝边背古诗。
于是,在五位大人的齐心合力下,流下来的酒一杯不少地,全数进了初见的肚子。众人那叫一个郁闷啊,等了半天就看着那杯子跟长了眼睛一样地往沈初见那边走。
那小子醉醺醺的,偏生作出来的诗都无一不让人拍案叫绝。楼太傅已经在初见身后安了一张桌子,专门记录她所吟诵的诗。边记边抹眼泪儿。
人才啊,他这一辈子能遇上这么一个人才,夫复何求啊。当真是没有看走眼,没有看走眼。
如果历史就这样发展下去,那么咱们现在的小学课本上,就可以看见沈初见三个大字,并注明:永元诗人,喜好吃,所写之诗气势磅礴,被后人称为诗仙诗圣。
可是眼前,喝完整整一壶酒的初见同学显然已经到了极限了。左摇右摆地走到楼太傅面前,一拍桌子冲着他吼道:“老子的金笔呢!”
楼太傅嘴角一抽,看着笔下刚记好的一首绝唱,想了想还是忍住了,没拿戒尺抽她,倒让人把金笔给了她。
“嘻嘻,拿到了。”初见打了个饱嗝。看着手里的金笔,高兴地转身,四处寻找一个人。
好不容易找到了,赫连君尧的脸却都看不太清楚了,啧啧,看不清楚也好,免得流鼻血。初见嘟囔着,跌跌撞撞地往那像是发着光一样的人身上扑。
皇子殿下防备不及,被这醉鬼扑了满怀。雕花酒的香气混着不知名的气息,缓缓地染上了他的呼吸。
时间再一次静止,对面的良辰绷紧了身子看着,沐卿忍不住捂住了眼睛。楚云起还是事不关已,纳兰绝的神色倒是有些耐人寻味。
“你真好看。”喝高了不怕死的初见同学抬头看着赫连君尧,色眯眯地捏着他的下巴,笑道:“金笔给你当聘礼,你嫁给我吧。”
说着,将手里的金笔一把塞进了赫连君尧半晌开的衣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