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盗墓比武大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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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喊出她的名字,地宫变得死寂,女鬼看着他的双眼,微微一怔……
天竺王舍城有佛出世,五百人赴庆祝大会,途中遇一怀孕女子。不料女子中途流产,五百人皆舍她而去。女子发毒誓,来世投胎王舍城,食尽城中小儿。下一世,她化为鬼子母神,在王舍城生下五百儿女。为履行复仇誓言,她每日捕捉城中小儿食之。释迦闻此事,藏匿鬼子母神一子,劝诫她将心比心,毋食人子。鬼子母神遂痛改前非,成为护法诸天之一。
不过,眼前的鬼子母神,既不是鬼,也不是神,更不是佛,而是镇墓兽。
鬼子母神镇墓兽。
她和她膝下的小鬼们,都是为保护地宫和墓主人而生。她再度向小木张开双臂,想要抱住他,吃掉他……
小木向前挪动几步。就当鬼子母神充满血腥味的手臂,伸到自己眼前时,他从怀中掏出个包袱,就像个婴儿的襁褓,放在鬼子母神的手掌心。
他同时拉开燃烧的引线,在地上后退滚了几圈。
鬼子母神镇墓兽以为包袱里是个婴儿,将它抱在胸口,先哄哄孩子,然后张开嘴,将他(她)吞下。
包袱里是炸药,小木专门用来对付镇墓兽的。
“趴下!”
小木一声令下,年轻的土夫子们倒地,只听到震耳欲聋的巨响,头顶擦过破碎的钢铁、石头、泥灰、木屑还有人体残肢……
爆炸的冲击波撕碎衣服,地宫犹如一场地震,不断有砖块砸落。但没有一个受重伤,更没有缺胳膊断腿的。小木脚底打晃地爬起来,再也看不到鬼子母神与小鬼儿,只有漂浮不定的尘埃,鬼魂般忽隐忽现。
他用洛阳铲保护自己胸前,相信这锋利的铲头对付小鬼没问题。果然,有个被炸成两半的小鬼,嘤嘤地拽住他的裤腿。小木立时送下洛阳铲,切断小鬼的头颈。
破碎的地砖上,散落镇墓兽的各个部分。鬼子母神的头颅已不见,乳房是两块完整的青铜,刚被吃掉的盗墓贼们包括狼哥的尸块与鲜血横流。他还看到不计其数的齿轮、皮带、发条以及镇墓兽的小零部件……
超出小木的想象,炸药劈开镇墓兽坚硬的外壳,从鬼子母神最柔软的口腔内部将其撕裂。
“杀光这些小鬼。”
在小木的指挥下,盗墓贼们用各种工具,消灭了苟延残喘的小鬼们。
最后,他们发现青铜碎片中裹着一块焦黑的灵石,发出灼热的温度,滋滋冒泡,好似刚从油锅捞上来。小木严禁任何人碰这块石头,谁碰将来谁死得快。
绕过鬼子母神镇墓兽的灵石,年轻的盗墓贼们往地宫深处而去,见到一块被爆炸震出许多裂缝的石椁。
“我自己来。”小木冷冷地补充一句,“放心,我不会独吞宝贝的。凡是跟着我的人,见者有份。”
他挥舞一把锤子,没费多少力气就砸碎石椁。里头是具梓木棺材,比白鹿原唐朝大墓的棺椁略小。但这副棺材保存度不高,已有多处开裂腐朽。他伸手触摸棺木脱落的表面,仿佛触摸到墓主人的尸体……
当小木触摸着一千两百年前的棺材,想起自己十三岁那年,他跟随父亲和表哥在山西挖墓——打开棺材,死人保存完好。那是个年轻男人,穿着清朝官袍,据说是非常优秀的读书人,二十岁金榜题名,衣锦还乡路上遭遇强盗被杀。墓主人仿佛睁开眼睛,对小木微微一笑,朗诵四书五经之乎者也圣贤书八股文……
小木是个冷淡无味的人。很多人说,他的皮肤就像个死人。但他的嗅觉天生灵敏,别说是闻到死人腐烂的气味,就是家里死了只老鼠或蟑螂,都能迅速地找到。谁家死了人,不用哭丧声,他仅凭味道就能分辨出是谁?
他喜欢尸体。
正常人只喜欢活着的人,活着的女人、男人、朋友、孩子,包括动物。但在小木眼中,世界上并不存在生命,所有人都是某种物体,无生命的物质。你活着,也只是短暂的现象,人终究一死。活着只有几十年,死后的坟墓或骨骸却有几百年上千年。任何人不过是骨头与血肉的集合,灵魂也是可以剥离的。小木眼里的人就是一堆移动的肉,某种古怪的物质,跟一块雕像,一块骨头,一个墓碑没有区别。
中国人为什么要建造豪华的阴宅?为什么要躺在奢侈的棺材里?为什么人间的金银财宝要给死人陪葬?因为占有,这就是人的核心意义,而不是灵魂——小木就是这么想的,从很小的时候。
也许是诞生在汉朝古墓里的缘故,他占有古墓里的东西,从棺材到陪葬品到尸体,世界才是有意义的。某种程度来说,古墓成为他存在的一种证明,是他灵魂的全部,而不是财富或物质。土夫子这份职业之于小木,正如空灵的山水之于画家,宇宙间的真理之于禅师,火焰之于飞蛾……
中秋节,咸阳唐朝地宫。
小木满心欢喜地劈开木棺,光线射穿腐烂的木头与纺织品的烟雾,让他窥到这位被鬼子母神保护的墓主人。
不出所料,她是一个女人。
躺在唐朝棺椁里的女人,并不是想象中的枯骨一堆,而是一具保存完好的尸蜡。
贵妇人,也许三十岁,也许四十岁?她穿着唐朝衣冠,袒露肥厚的抹胸。她很漂亮,额头贴着一朵鲜艳的梅花,似是唐朝流行的某种妆容。
尸蜡颈部有道细细的红线,周围密布线头——这并非某种装饰,而是斩首之后,重新将人头与身体缝合的针线,在砍头如切菜的北洋中国颇为常见,缝合尸体是一种专门的职业。
很少见到一千年以前的尸蜡,通常这种东西容易成精……
碰到这种诡异的情况,盗墓贼偶尔会选择奸尸。有的因为是打光棍娶不到老婆,纯粹的生理需求的发泄;有的并不缺乏女人,而只是出于某种愚昧的迷信,认为与千年女尸发生关系,可以延年益寿采阴补阳。
小木的辞典里,并不存在“爱”,以及这个字所代表的意思。
他从小被人欺负,不是欺负上半身,就是欺负下半身。到了军队,他依然被战友与军官们欺负。他打不过别人,也没有勇气反抗,在所有活生生的人类的面前,他就是一只虫子,一只骨灰坛,随时被人踩死,被人打碎。
他害怕未来,或者说,未来的每一天都是地狱。
唯有面对墓主人的尸体,他才重新拥有未来。面对活人,他是被操控的。面对死人,则完全相反,他成为拥有无限权力的操控者。他喜欢做一个盗墓贼,不仅因为这是与生俱来的职业,也因为他可以成为主人——曾经是帝王、后妃、公主、将军、大臣……但在盗墓贼面前,死人无力反抗,任人宰割,成为被侮辱与被损害,或者被爱的对象。
在这种时刻,小木感觉自己异常强大,甚至拥有帝王般的权利,但他选择放过这具唐朝贵妇人的尸蜡。
小木喊出她的名字,地宫变得死寂,女鬼看着他的双眼,微微一怔……
天竺王舍城有佛出世,五百人赴庆祝大会,途中遇一怀孕女子。不料女子中途流产,五百人皆舍她而去。女子发毒誓,来世投胎王舍城,食尽城中小儿。下一世,她化为鬼子母神,在王舍城生下五百儿女。为履行复仇誓言,她每日捕捉城中小儿食之。释迦闻此事,藏匿鬼子母神一子,劝诫她将心比心,毋食人子。鬼子母神遂痛改前非,成为护法诸天之一。
不过,眼前的鬼子母神,既不是鬼,也不是神,更不是佛,而是镇墓兽。
鬼子母神镇墓兽。
她和她膝下的小鬼们,都是为保护地宫和墓主人而生。她再度向小木张开双臂,想要抱住他,吃掉他……
小木向前挪动几步。就当鬼子母神充满血腥味的手臂,伸到自己眼前时,他从怀中掏出个包袱,就像个婴儿的襁褓,放在鬼子母神的手掌心。
他同时拉开燃烧的引线,在地上后退滚了几圈。
鬼子母神镇墓兽以为包袱里是个婴儿,将它抱在胸口,先哄哄孩子,然后张开嘴,将他(她)吞下。
包袱里是炸药,小木专门用来对付镇墓兽的。
“趴下!”
小木一声令下,年轻的土夫子们倒地,只听到震耳欲聋的巨响,头顶擦过破碎的钢铁、石头、泥灰、木屑还有人体残肢……
爆炸的冲击波撕碎衣服,地宫犹如一场地震,不断有砖块砸落。但没有一个受重伤,更没有缺胳膊断腿的。小木脚底打晃地爬起来,再也看不到鬼子母神与小鬼儿,只有漂浮不定的尘埃,鬼魂般忽隐忽现。
他用洛阳铲保护自己胸前,相信这锋利的铲头对付小鬼没问题。果然,有个被炸成两半的小鬼,嘤嘤地拽住他的裤腿。小木立时送下洛阳铲,切断小鬼的头颈。
破碎的地砖上,散落镇墓兽的各个部分。鬼子母神的头颅已不见,乳房是两块完整的青铜,刚被吃掉的盗墓贼们包括狼哥的尸块与鲜血横流。他还看到不计其数的齿轮、皮带、发条以及镇墓兽的小零部件……
超出小木的想象,炸药劈开镇墓兽坚硬的外壳,从鬼子母神最柔软的口腔内部将其撕裂。
“杀光这些小鬼。”
在小木的指挥下,盗墓贼们用各种工具,消灭了苟延残喘的小鬼们。
最后,他们发现青铜碎片中裹着一块焦黑的灵石,发出灼热的温度,滋滋冒泡,好似刚从油锅捞上来。小木严禁任何人碰这块石头,谁碰将来谁死得快。
绕过鬼子母神镇墓兽的灵石,年轻的盗墓贼们往地宫深处而去,见到一块被爆炸震出许多裂缝的石椁。
“我自己来。”小木冷冷地补充一句,“放心,我不会独吞宝贝的。凡是跟着我的人,见者有份。”
他挥舞一把锤子,没费多少力气就砸碎石椁。里头是具梓木棺材,比白鹿原唐朝大墓的棺椁略小。但这副棺材保存度不高,已有多处开裂腐朽。他伸手触摸棺木脱落的表面,仿佛触摸到墓主人的尸体……
当小木触摸着一千两百年前的棺材,想起自己十三岁那年,他跟随父亲和表哥在山西挖墓——打开棺材,死人保存完好。那是个年轻男人,穿着清朝官袍,据说是非常优秀的读书人,二十岁金榜题名,衣锦还乡路上遭遇强盗被杀。墓主人仿佛睁开眼睛,对小木微微一笑,朗诵四书五经之乎者也圣贤书八股文……
小木是个冷淡无味的人。很多人说,他的皮肤就像个死人。但他的嗅觉天生灵敏,别说是闻到死人腐烂的气味,就是家里死了只老鼠或蟑螂,都能迅速地找到。谁家死了人,不用哭丧声,他仅凭味道就能分辨出是谁?
他喜欢尸体。
正常人只喜欢活着的人,活着的女人、男人、朋友、孩子,包括动物。但在小木眼中,世界上并不存在生命,所有人都是某种物体,无生命的物质。你活着,也只是短暂的现象,人终究一死。活着只有几十年,死后的坟墓或骨骸却有几百年上千年。任何人不过是骨头与血肉的集合,灵魂也是可以剥离的。小木眼里的人就是一堆移动的肉,某种古怪的物质,跟一块雕像,一块骨头,一个墓碑没有区别。
中国人为什么要建造豪华的阴宅?为什么要躺在奢侈的棺材里?为什么人间的金银财宝要给死人陪葬?因为占有,这就是人的核心意义,而不是灵魂——小木就是这么想的,从很小的时候。
也许是诞生在汉朝古墓里的缘故,他占有古墓里的东西,从棺材到陪葬品到尸体,世界才是有意义的。某种程度来说,古墓成为他存在的一种证明,是他灵魂的全部,而不是财富或物质。土夫子这份职业之于小木,正如空灵的山水之于画家,宇宙间的真理之于禅师,火焰之于飞蛾……
中秋节,咸阳唐朝地宫。
小木满心欢喜地劈开木棺,光线射穿腐烂的木头与纺织品的烟雾,让他窥到这位被鬼子母神保护的墓主人。
不出所料,她是一个女人。
躺在唐朝棺椁里的女人,并不是想象中的枯骨一堆,而是一具保存完好的尸蜡。
贵妇人,也许三十岁,也许四十岁?她穿着唐朝衣冠,袒露肥厚的抹胸。她很漂亮,额头贴着一朵鲜艳的梅花,似是唐朝流行的某种妆容。
尸蜡颈部有道细细的红线,周围密布线头——这并非某种装饰,而是斩首之后,重新将人头与身体缝合的针线,在砍头如切菜的北洋中国颇为常见,缝合尸体是一种专门的职业。
很少见到一千年以前的尸蜡,通常这种东西容易成精……
碰到这种诡异的情况,盗墓贼偶尔会选择奸尸。有的因为是打光棍娶不到老婆,纯粹的生理需求的发泄;有的并不缺乏女人,而只是出于某种愚昧的迷信,认为与千年女尸发生关系,可以延年益寿采阴补阳。
小木的辞典里,并不存在“爱”,以及这个字所代表的意思。
他从小被人欺负,不是欺负上半身,就是欺负下半身。到了军队,他依然被战友与军官们欺负。他打不过别人,也没有勇气反抗,在所有活生生的人类的面前,他就是一只虫子,一只骨灰坛,随时被人踩死,被人打碎。
他害怕未来,或者说,未来的每一天都是地狱。
唯有面对墓主人的尸体,他才重新拥有未来。面对活人,他是被操控的。面对死人,则完全相反,他成为拥有无限权力的操控者。他喜欢做一个盗墓贼,不仅因为这是与生俱来的职业,也因为他可以成为主人——曾经是帝王、后妃、公主、将军、大臣……但在盗墓贼面前,死人无力反抗,任人宰割,成为被侮辱与被损害,或者被爱的对象。
在这种时刻,小木感觉自己异常强大,甚至拥有帝王般的权利,但他选择放过这具唐朝贵妇人的尸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