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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宠物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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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是要去宠物店的,但是小丫头们对于玩具和零食的热爱超过了对小宠物的期待;张皓自然只能跟着了,他的任务就是负责买单就好。

    汐汐和悠悠都很开心,在超级市场开心的乱跑;这里有玩具、有零食,对于这两个小家伙来说是天堂。

    看着汐汐眼巴巴的望着电动车,张皓笑了,“汐汐,要不要爸爸给你买个车车?”

    汐汐纠结了很长时间,然后才问,“它跑,怕。”

    嘿嘿,小丫头也不是什么玩具都喜欢的;很多的小孩喜欢电动车,汐汐以前似乎也对电动车比较好奇。

    只是小丫头胆子小,坐在电动车里推着、拉着没问题,反正大人一定要直接的碰到车才行。至于遥控器、自动走,小丫头就很怕了,她不能离开大人的保护,胆小的小丫头需要全方位的细致保护。

    大包小包谈不上,反正张皓是拎着两大袋零食;悠悠左手拎着一个小熊,右手夹着一个芭比娃娃。汐汐开心的蹦蹦跳跳,买了个粉红色的小猪玩偶。

    去宠物店了,应该去了。

    到了宠物店,张皓有点愣住了;他觉得自己应该是那种权威的动物学专家,是很全才的那种类型。所以狗啊、猫的,那肯定是相当的了解了。

    可是现实情况有点不一样,宠物狗在宋朝时期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但是谈不上多么发达。最重要的是狗的大致生活习性差不多,可是品种的不同也会造成这些狗不一样的地方。

    张皓只是老老实实的听着,什么德国黑背、边境牧羊犬、拉布拉多等等一大堆狗,听起来介绍很不错,似乎也适合在牧场工作。大致的性格就是聪明、忠诚以及勇敢,这确实是牧场工作犬需要的基本品性。

    汐汐和悠悠开心了,两个小丫头现在看到了很多可爱的小动物;这个年纪的小孩基本上是对小动物没有啥抵御力的,更何况绝大多数动物小时候确实萌萌的很可爱。

    张皓在和宠物店店员交流,“我不是买宠物犬,我需要的是工作犬。我觉得边境牧羊犬太小了,虽然它很聪明。你知道我的意思吗,有没有更强壮、力气更大一些的狗,哪怕他们笨一点也没关系,当然不能太笨或者太暴力,我的家里还有孩子。”

    宠物店店员明白了张皓的意思,中型犬嫌小,那就大型犬好了,“先生,你可以选择大白熊犬,它们沉着耐心、责任心强、忠诚勇敢,是当今最有力量的犬种之一。它们成长起来肩高会在六十厘米以上,体重会达到五十公斤左右。”

    张皓龇牙一笑,他就是喜欢这样比较高大威猛的狗,适合张皓狂野的气质。

    既然有了一个大概的目标,也觉得大白熊犬确实让人心动,但是张皓也没有盲目的做决定;他需要继续了解一下,因为买狗可不是简单的事情。

    需要知道这样的狗是不是真的适合在牧场工作,它具不具备看家护院甚至偶尔去打猎的能力;也包括这样的狗会不会很难照顾或者脾气暴躁,张皓可不希望买条脾气暴躁不认主人的凶残斗狗。

    就在张皓听着宠物店店员的‘专业’介绍时,汐汐跑来了;小企鹅一般的小家伙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相当的开心。

    一把抱住爸爸的腿,汐汐开心的说道:“爸爸,兔子。”

    张皓朝着宠物店店员笑了笑,弯腰将宝贝女儿抱了起来问道:“大兔子在哪呢?喜欢吗,如果你喜欢大兔子我们可以带回家,但是你要答应爸爸要照顾好大兔子才行。”

    汐汐连忙点头,小手指着前面说道:“姐姐那,姐姐那。”

    张皓知道宝贝女儿这是看到了心头好了,所以只能先暂时搁置买狗的事情,去看看宝贝女儿是喜欢上了什么样的小宠物。

    看到了悠悠,小丫头笑嘻嘻的在逗着一只大耳朵的小兔子;在张皓看起来这兔子有点怪,但是确实可爱。

    本身兔子耳朵大不算是什么怪事情,但是这一只兔子的耳朵大的出奇,耳朵软趴趴的耷拉下来确实很萌很可爱。

    应该就是垂耳兔吧,很受欢迎的一种宠物兔子;店员解释这是美国垂耳兔,算是比较中型的垂耳兔。比不上体型最大的法国垂耳兔,但是比起英国垂耳兔稍微大一点;长大后三五斤左右不成问题,而且安静、胆小不太会闹事。

    看到女儿很兴奋很期待的样子,张皓自然觉得买下一只可爱的小兔子没问题;汐汐有一只小宠物照顾也是好事情,虽然小丫头现在还很小,但是有些事情可以慢慢的去学习、从小就去学习。

    虽然没有养过兔子,只不过这样的宠物店可不只是将宠物卖出去就算了;照顾小兔子的手册自然也有,各种关于垂耳兔的知识都有,只要仔细一点真的不需要太过担心这只小兔子出意外。

    两个小女孩跟着宠物店店员热情的学习着照顾小兔子,张皓自然没那么多的耐心,打算走走看看。

    虽然不是多么大的宠物店,不过宠物的品种还是蛮多的。

    忽然间,张皓愣住了;他看到了一只鸟,感觉有那么点想要买回家。

    得到的传承中,有很多比较实用的;因为皇甫端本身是一个兽医,医牛相马那叫一个拿手。后来进入到了御马监,御马监可不只是养马而已;古代的皇帝可是很奢侈的,很多的皇帝都喜欢养一些奇珍异兽。

    张皓现在好像也会养一些异兽,因为他觉得自己真的有这样的能力。

    这是一只巴掌大的鹦鹉,身体大部份为亮丽的鲜红色,但是翅膀中间部分是黄色,而翅膀的尖端是蓝色;羽色鲜艳,十分漂亮。

    张皓确实心动了,觉得养只鹦鹉也不错;鹦鹉学舌啊,据说英语学习语言的能力是很不错的。

    这只鹦鹉一看就投缘,再一细问就是五彩金刚鹦鹉;据说是相当活泼且好奇的鹦鹉,常常会嘶声大叫。如果真的成长起来体长会有八十厘米,能够有两三斤重,能活八十年左右。

    越看越心动,张皓觉得真的可以考虑买下这只鹦鹉。

    得问问女儿了,小丫头的意见很重要;将挣扎着的胖女儿抱了过来,指着漂亮的五彩金刚鹦鹉问道:“汐汐,这只鹦鹉漂亮吗?爸爸把它也带回家好不好,你也要帮爸爸照顾它。”

    汐汐立刻回答道,“好。”

    看起来汐汐对于漂亮的鹦鹉不感兴趣啊,才刚刚将她放到地上,小丫头立刻跌跌撞撞的跑去找姐姐了,她最喜欢的还是可爱的兔子,不是爸爸喜欢的这只小鸟。

    这是一次挺开心的采购,零食、玩具买了一些,这肯定是孩子们喜欢的。

    不过孩子们最开心的,自然还是小兔子了;两个小丫头根本离不开垂耳兔,上车的时候还是小心翼翼的将兔笼子扶着。

    至于张皓喜欢的鹦鹉没人在意,而在副驾驶上也摆着一个小盒子,两只圆滚滚胖乎乎的大白熊犬也带了回来。

    看到张皓回来了,看到张皓买的宠物,余秀顿时没好气。

    “怪不得说你要贷款,你才赚了几个钱就这么花钱。买鹦鹉干嘛,你买鹦鹉有什么用?”

    张皓嘿嘿的笑道:“投缘,就是觉得我不把它带回来就错过了。很玄妙的感觉,就像你逛街一样,看到了漂亮衣服就觉得适合你。”

    余秀更没好气的说道:“我看到的衣服多着呢,也没见我真的买下来,没那么多钱!”

    尴尬的抓了抓头,指着小盒子说道:“我买的两条狗,大白熊犬。力气大而且干活挺好,一公一母正好长大了能配对,没血缘关系的。”

    余秀还是不满意的说道:“怎么都是白色的?要是这两个小狗长大点帮你干活,稍微跑一下身上就脏了,到时候洗起来都麻烦。买黄狗、黑狗就好,省事不少。白狗的话,难打理。”

    被老妈批评一通,张皓顿时就郁闷了;他看起来真的不适合逛街买东西,因为买的东西总是不能让老妈满意。

    买自己的衣服,老妈嫌款式难看、老气等等;买生活用品之类的,又嫌性价比不好......

    没办法了,张皓觉得自己以后还是少逛点街,这样可能挨批评的次数要少一点。不过也可以考虑其他的办法,如果多赚些钱,那老妈肯定不会盯得这么紧了。

    不需要继续挨骂了,因为有个贴心的小棉袄。

    “奶奶,兔子!”

    悠悠和汐汐跑来了,拉着奶奶就去看她们的宝贝兔子;这个时候张皓当然轻松了,老妈被孩子们缠上了,乐滋滋的在点评可爱的兔子,哪里有心思搭理张皓。

    心气不平啊,那只兔子有啥好;长不大、没肉,还不能干活。

    我的两只狗多好,可爱、有力气,威猛、活泼;咱的鹦鹉多帅,长寿、漂亮、调皮......

    好吧,估计在老妈的眼里,张皓的宠物和张皓的待遇差不多;主人的待遇都好不到哪去,还指望宠物的待遇好。

    至于张皓的地位,长不大的孩子经常被老爸老妈批评;宝贝女儿虽然不至于是小公主但是也差不多了,反正家里人都不会惹她。

    这么一算起来,张皓真的是家里地位最低的存在了;他的宠物不受重视,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