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大人为上,礼为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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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大人为上,礼为尊
于是,云琅再一次被太宰爷爷搬了出去,嘴巴对着夕阳,张的大大的,一只用细细的金丝编织成的小耙子再一次探进了云琅的喉咙深处。
小耙子每次出来的时候细密的小齿上就会挂着一片肉皮,直到云琅的嘴巴开始流血之后,太宰才放弃了这个莫名其妙的行为。
叹口气道:“还需自己跌落才好。”
这样的治疗实在是太粗暴,太直接了,云琅根本就来不及反应,更加无力抵抗。
看着太宰又把目光盯在他的身上,连忙快速的摆手,示意他不要太莽撞,他自己知道,身体还有很多部位依旧跟这个烧焦的壳子是连着的。
好在太宰看懂了他的手势,没有再给他做进一步的治疗,如果继续下去,云琅的性命可能不保。
“耶耶的手艺其实不错,看见了没有,这只老虎的腿断了,就是耶耶治好的。”
太宰得意的指指老虎,老虎快速的躲到云琅的另一边,看的出来,只要可能,老虎就不愿意跟太宰在一起。
拥堵的嗓子好多了,只是一层皮被太宰给扒掉了,咽口水都痛,好在云琅这些天总是被疼痛折磨,耐痛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为了分散太宰想要治疗他的欲望,云琅竭力比划着希望太宰能带他回到石屋子,相比治疗,他更加喜欢跟着太宰学习他说的那种话。
晚餐是野果子跟野兔肉,肉类两人都没吃几口,大部分给了老虎,太宰的目光在那头梅花鹿的身上停留了很久,云琅连忙用那只能动的手揽住梅花鹿的脖子,尽管梅花鹿已经没有奶水了,他一样不喜欢把这个救命恩人烤熟之后装进肚子里。
云琅的举动让太宰有些感慨,把石屋里的火焰拨的明亮一些,就尽量选择用最简单的话继续说自己家族的历史。
他似乎对此非常的执着,并且希望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自家的历史讲完,讲透,让云琅更快的进入他需要的境遇之中。
“王二十九年,被王迁怒去上邽祖地牧马的家祖再一次回到咸阳就任王的家宰。
回到咸阳之后,家里的财货房屋,奴仆全部都被别人侵占了,家父想要夺回,却被祖父给阻拦了,说一点财货无足轻重,只要能回到王的身边,就万事皆足。
家祖常言:此身属于王,在上邽地养马是为王效力,在咸阳任职家宰同样是为王效力,两者没有什么区别。
且不可咸阳繁盛就趾高气扬,也不可因上邽偏僻就垂头丧气,只要做有益于王的事情,就是我辈家臣最大的荣幸。
六月,王临幸鹿苑,命左右驱逐鹿苑里的梅花鹿,王以弓箭射杀之,一连射杀了两鹿,犹未尽兴。
时有妖人卢生进言曰:今日天光晦明,有阴神过路,需以母鹿未落地之阴胎为血食敬献阴神,将有不可言之奇妙事情发生。
王欣然从之,命家祖驱赶怀孕之母鹿供王射杀。
家祖以六月射杀怀胎之母鹿有违祖制不肯从命……王怒,随之以利箭射杀家祖,家祖不避,身中三矢……临终时告诫子孙,不可因此事对王稍有怨愤。
王听到家祖临终遗言,命家父继任家宰。
汝今日因母鹿哺乳之恩而对母鹿多加护佑,颇有家祖遗风……今后当长持此心。”
说实话,太宰讲的这个故事有违云琅的是非观。
明知会死依旧直言进谏更是与云琅的为人秉性起了巨大的冲突。
他觉得没有什么东西能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自从云婆婆过世之后,他连一个想用生命去保护的人都没有了,更别说用生命去纠正别人的错误了。
他没心思去考虑这些远不可及的东西,只是担心自己的身体能否康复,如果不能,他准备真正的自杀一次。
单手搂着梅花鹿美美的睡了一觉之后,太宰说的那个故事对他来说就真的成了一个故事,而且是一个需要警惕的反面例子。
天亮之后,用一只手吃了昨晚吃剩下的果子,有手可以用的人是幸福的,尤其是当一个人的手失而复得之后,更是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感激。
云琅再一次被太宰丢上了吊床一样的软兜,同时丢上来的还有一张厚实的熊皮。
他眼看着太宰带着老虎又离开了石屋,依旧是那副大将军出征的模样。
云琅很想知道他每天早出晚归的在干什么,却多了一个心眼从不多问。
莫说他现在还说不了话,即便是能说,他也不会问的,这个世界上死于多嘴的人如同过江之鲫。
那只母鹿不知道是被老虎吓傻了,还是有了动物斯德哥尔摩症状,竟然留在石屋不走了。
云琅在高高的软兜上,它就在软兜底下安心的吃草,即便云琅用折断的树枝丢它,它也只是抖搂一下落在身上的树枝,继续低头吃草。
鉴于此,云琅也没有办法,这家伙迟早是进老虎肚子的命。
清晨,山坳里云海蒸腾,朝阳一出云蒸霞蔚的瑰丽无常,这样的景致云琅第一次见的时候连眼睛都舍不得眨。
一连看了十几天之后,就没有什么兴致了。
人如果闲着就会干出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来。
恰好,云琅有一只宝贵的手可以用,于是,在好奇心的怂恿下,他开始用手剥身上的焦壳子。
首先照顾的是脖子,这个部位有一个厚厚的硬壳子让他每一次转动脑袋都经历一场折磨。
壳子很硬,剥开一小块之后,就很容易顺着死去肌肉的纹理一条一条的撕下来。
他做的很小心,只要稍微感到疼痛,他就会立刻停手,他只想获得一部分自由没有自虐的打算。
好在这一部分的硬壳子跟新生的肌肉已经脱离开了,这个活计他干的得心应手,且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畅快之感。
下巴上的硬壳子还没有完全脱离,云琅就放弃了继续剥除的打算,脖子上的新皮肤光洁细腻且没有任何疤痕已经让他欣喜若狂,转而开始把主意打在另一只胳膊上。
剥除左臂硬壳子的过程就是一个赌徒开筛盅的过程,不但激动而且刺激。
先是一只完美无缺的小手出现在眼前,云琅特意把两只手放在一起比划了一下,谢天谢地,两只手的大小差不多,虽然小了一些,却没有变的更加怪异。
手腕的粗细也大致相当,这样一来,剥除硬壳子就成了一种乐趣,每天剥除一点,他生命里就会多一点快乐,这是以前生命中从未享受过的快乐,他甚至不准备把这个乐趣跟太宰一起享用。
他干的是如此的细心忘我,以至于太宰都回来了,他依旧在跟膈肢洼里的一小块硬壳子做最后的斗争。
太宰跳上大树,眼看着云琅从黑漆漆的一团逐渐长出两根洁白的肉芽,也非常的为他高兴。
以前的时候,硬壳子就是云琅的衣衫,现在随着身体逐渐好转,硬壳子将逐渐变成碎片,云琅目前最需要的就是一套衣衫。
太宰似乎早就想到了,才回到石屋,他就从老虎背上的革囊里取出一套衣裳放在云琅的身边。
衣衫很明显是旧的,衣缝中间爬满的虱子证明衣衫原来的主人并不是什么高贵的人。
衣衫下摆处还有一坨巴掌大的暗红色更加证明这衣衫的来路诡异。
太宰笑道:“有人误入禁地,被我杀了。”
云琅不由自主的避开了太宰的眼神……
衣服上还散发着的血腥味告诉他,太宰为了一件衣衫真的杀人了。
在云琅的意识里,杀人是思想上的一个禁区,在他的世界里,杀人大多只挂在嘴上,只有极个别的人才会将愤怒转化为行动。
杀人这种事历来是国家机器的专利,与个人意愿相距甚远。
脑袋掉了就接不上去,云琅是这样想的,显然,太宰不是很在乎,或者说一条人命比不上为云朗弄一件遮羞的衣服重要。
云琅并没有因为不满就把这件肮脏的衣服丢进火塘里去,既然太宰能为一件衣裳杀一个人,那么,也就能为另外一件衣裳杀另一个人。
已经能够坐住的云朗将衣裳放在火塘里烤,不断地有虱子从衣裳里掉进火塘,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太宰很满意云琅的表现,用低哑的声音道:“大人为上,礼为尊!”
这个道理太宰昨晚教过云琅,他的祖父就因为遵守这一条道理,站在那里用胸膛接了始皇帝三箭。
以此类推,那个死去的庶人因为一件衣裳被高贵的太宰杀掉并无不妥。
有了双臂,一个人基本上就能移动,云琅的双臂拖着他在地上爬行,那件已经被烤的很热的衣衫被他放进了一个灰陶罐子,然后在太宰的帮助下把灰陶罐子罐子挂在火塘上。
今天的晚餐是一钵子麦饭,把麦子放在罐子里放一点盐然后煮熟的吃法,云琅还是第一次遇见。
他吃过的麦饭与面前一粒粒的麦子不同,而是精选上好的野菜,用面粉搅拌了,然后添加各种调料,最后放在蒸笼上蒸二十分钟之后的产物,非常的美味。
第五章大人为上,礼为尊
于是,云琅再一次被太宰爷爷搬了出去,嘴巴对着夕阳,张的大大的,一只用细细的金丝编织成的小耙子再一次探进了云琅的喉咙深处。
小耙子每次出来的时候细密的小齿上就会挂着一片肉皮,直到云琅的嘴巴开始流血之后,太宰才放弃了这个莫名其妙的行为。
叹口气道:“还需自己跌落才好。”
这样的治疗实在是太粗暴,太直接了,云琅根本就来不及反应,更加无力抵抗。
看着太宰又把目光盯在他的身上,连忙快速的摆手,示意他不要太莽撞,他自己知道,身体还有很多部位依旧跟这个烧焦的壳子是连着的。
好在太宰看懂了他的手势,没有再给他做进一步的治疗,如果继续下去,云琅的性命可能不保。
“耶耶的手艺其实不错,看见了没有,这只老虎的腿断了,就是耶耶治好的。”
太宰得意的指指老虎,老虎快速的躲到云琅的另一边,看的出来,只要可能,老虎就不愿意跟太宰在一起。
拥堵的嗓子好多了,只是一层皮被太宰给扒掉了,咽口水都痛,好在云琅这些天总是被疼痛折磨,耐痛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为了分散太宰想要治疗他的欲望,云琅竭力比划着希望太宰能带他回到石屋子,相比治疗,他更加喜欢跟着太宰学习他说的那种话。
晚餐是野果子跟野兔肉,肉类两人都没吃几口,大部分给了老虎,太宰的目光在那头梅花鹿的身上停留了很久,云琅连忙用那只能动的手揽住梅花鹿的脖子,尽管梅花鹿已经没有奶水了,他一样不喜欢把这个救命恩人烤熟之后装进肚子里。
云琅的举动让太宰有些感慨,把石屋里的火焰拨的明亮一些,就尽量选择用最简单的话继续说自己家族的历史。
他似乎对此非常的执着,并且希望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自家的历史讲完,讲透,让云琅更快的进入他需要的境遇之中。
“王二十九年,被王迁怒去上邽祖地牧马的家祖再一次回到咸阳就任王的家宰。
回到咸阳之后,家里的财货房屋,奴仆全部都被别人侵占了,家父想要夺回,却被祖父给阻拦了,说一点财货无足轻重,只要能回到王的身边,就万事皆足。
家祖常言:此身属于王,在上邽地养马是为王效力,在咸阳任职家宰同样是为王效力,两者没有什么区别。
且不可咸阳繁盛就趾高气扬,也不可因上邽偏僻就垂头丧气,只要做有益于王的事情,就是我辈家臣最大的荣幸。
六月,王临幸鹿苑,命左右驱逐鹿苑里的梅花鹿,王以弓箭射杀之,一连射杀了两鹿,犹未尽兴。
时有妖人卢生进言曰:今日天光晦明,有阴神过路,需以母鹿未落地之阴胎为血食敬献阴神,将有不可言之奇妙事情发生。
王欣然从之,命家祖驱赶怀孕之母鹿供王射杀。
家祖以六月射杀怀胎之母鹿有违祖制不肯从命……王怒,随之以利箭射杀家祖,家祖不避,身中三矢……临终时告诫子孙,不可因此事对王稍有怨愤。
王听到家祖临终遗言,命家父继任家宰。
汝今日因母鹿哺乳之恩而对母鹿多加护佑,颇有家祖遗风……今后当长持此心。”
说实话,太宰讲的这个故事有违云琅的是非观。
明知会死依旧直言进谏更是与云琅的为人秉性起了巨大的冲突。
他觉得没有什么东西能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自从云婆婆过世之后,他连一个想用生命去保护的人都没有了,更别说用生命去纠正别人的错误了。
他没心思去考虑这些远不可及的东西,只是担心自己的身体能否康复,如果不能,他准备真正的自杀一次。
单手搂着梅花鹿美美的睡了一觉之后,太宰说的那个故事对他来说就真的成了一个故事,而且是一个需要警惕的反面例子。
天亮之后,用一只手吃了昨晚吃剩下的果子,有手可以用的人是幸福的,尤其是当一个人的手失而复得之后,更是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感激。
云琅再一次被太宰丢上了吊床一样的软兜,同时丢上来的还有一张厚实的熊皮。
他眼看着太宰带着老虎又离开了石屋,依旧是那副大将军出征的模样。
云琅很想知道他每天早出晚归的在干什么,却多了一个心眼从不多问。
莫说他现在还说不了话,即便是能说,他也不会问的,这个世界上死于多嘴的人如同过江之鲫。
那只母鹿不知道是被老虎吓傻了,还是有了动物斯德哥尔摩症状,竟然留在石屋不走了。
云琅在高高的软兜上,它就在软兜底下安心的吃草,即便云琅用折断的树枝丢它,它也只是抖搂一下落在身上的树枝,继续低头吃草。
鉴于此,云琅也没有办法,这家伙迟早是进老虎肚子的命。
清晨,山坳里云海蒸腾,朝阳一出云蒸霞蔚的瑰丽无常,这样的景致云琅第一次见的时候连眼睛都舍不得眨。
一连看了十几天之后,就没有什么兴致了。
人如果闲着就会干出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来。
恰好,云琅有一只宝贵的手可以用,于是,在好奇心的怂恿下,他开始用手剥身上的焦壳子。
首先照顾的是脖子,这个部位有一个厚厚的硬壳子让他每一次转动脑袋都经历一场折磨。
壳子很硬,剥开一小块之后,就很容易顺着死去肌肉的纹理一条一条的撕下来。
他做的很小心,只要稍微感到疼痛,他就会立刻停手,他只想获得一部分自由没有自虐的打算。
好在这一部分的硬壳子跟新生的肌肉已经脱离开了,这个活计他干的得心应手,且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畅快之感。
下巴上的硬壳子还没有完全脱离,云琅就放弃了继续剥除的打算,脖子上的新皮肤光洁细腻且没有任何疤痕已经让他欣喜若狂,转而开始把主意打在另一只胳膊上。
剥除左臂硬壳子的过程就是一个赌徒开筛盅的过程,不但激动而且刺激。
先是一只完美无缺的小手出现在眼前,云琅特意把两只手放在一起比划了一下,谢天谢地,两只手的大小差不多,虽然小了一些,却没有变的更加怪异。
手腕的粗细也大致相当,这样一来,剥除硬壳子就成了一种乐趣,每天剥除一点,他生命里就会多一点快乐,这是以前生命中从未享受过的快乐,他甚至不准备把这个乐趣跟太宰一起享用。
他干的是如此的细心忘我,以至于太宰都回来了,他依旧在跟膈肢洼里的一小块硬壳子做最后的斗争。
太宰跳上大树,眼看着云琅从黑漆漆的一团逐渐长出两根洁白的肉芽,也非常的为他高兴。
以前的时候,硬壳子就是云琅的衣衫,现在随着身体逐渐好转,硬壳子将逐渐变成碎片,云琅目前最需要的就是一套衣衫。
太宰似乎早就想到了,才回到石屋,他就从老虎背上的革囊里取出一套衣裳放在云琅的身边。
衣衫很明显是旧的,衣缝中间爬满的虱子证明衣衫原来的主人并不是什么高贵的人。
衣衫下摆处还有一坨巴掌大的暗红色更加证明这衣衫的来路诡异。
太宰笑道:“有人误入禁地,被我杀了。”
云琅不由自主的避开了太宰的眼神……
衣服上还散发着的血腥味告诉他,太宰为了一件衣衫真的杀人了。
在云琅的意识里,杀人是思想上的一个禁区,在他的世界里,杀人大多只挂在嘴上,只有极个别的人才会将愤怒转化为行动。
杀人这种事历来是国家机器的专利,与个人意愿相距甚远。
脑袋掉了就接不上去,云琅是这样想的,显然,太宰不是很在乎,或者说一条人命比不上为云朗弄一件遮羞的衣服重要。
云琅并没有因为不满就把这件肮脏的衣服丢进火塘里去,既然太宰能为一件衣裳杀一个人,那么,也就能为另外一件衣裳杀另一个人。
已经能够坐住的云朗将衣裳放在火塘里烤,不断地有虱子从衣裳里掉进火塘,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太宰很满意云琅的表现,用低哑的声音道:“大人为上,礼为尊!”
这个道理太宰昨晚教过云琅,他的祖父就因为遵守这一条道理,站在那里用胸膛接了始皇帝三箭。
以此类推,那个死去的庶人因为一件衣裳被高贵的太宰杀掉并无不妥。
有了双臂,一个人基本上就能移动,云琅的双臂拖着他在地上爬行,那件已经被烤的很热的衣衫被他放进了一个灰陶罐子,然后在太宰的帮助下把灰陶罐子罐子挂在火塘上。
今天的晚餐是一钵子麦饭,把麦子放在罐子里放一点盐然后煮熟的吃法,云琅还是第一次遇见。
他吃过的麦饭与面前一粒粒的麦子不同,而是精选上好的野菜,用面粉搅拌了,然后添加各种调料,最后放在蒸笼上蒸二十分钟之后的产物,非常的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