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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盗文或者跳章太多要72小时之后才能看。 那时候程老先生已经当众宣布了她的身份, 也就是在告诉所有人, 她不是程家正经的小姐, 以后也不会再享受程家给予她的便利, 如果换做以往,简朱妍哪里有胆量这样做?还不是看到她身世被揭开,程家不会再庇佑她,才对她下手。
没有程家的庇佑, 再加上她的父亲虽气愤却也还不是程家真正的接班人,也无法去和简家抗衡, 所以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
从那之后她被程家放弃, 又断了腿,她再也不是最耀眼的存在, 差点成了残废的她也再也不能做自己喜欢的事,而简朱妍,有家族的庇佑,再加上没有程雨作为比较, 她越来越耀眼,如今已经是北城数一数二的名媛了。
而她当初之所以那么憎恨陆承允不仅是因为他的背弃, 还因为他订婚的对象不是别人,就是简朱妍,为什么偏偏是简朱妍呢?他明明就知道是她将她推下楼摔断腿的!哪怕他只要稍微心疼她一些他也不会选择和简朱妍订婚。
简朱妍挽着陆承允的手臂, 笑靥如花, “我和承允再过几个月就要举行婚礼了, 到时候程雨你可得来参加哦,承允看到你来也会很高兴的。”
程雨面色并没有多大的变化,只点点头,略显敷衍的道:“先恭喜二位了,到时候我有空的话会去的。”
程雨也不想再和他们浪费时间,直接上车离开了。
回到风岚雅望,程雨将车子交给司机开进车库,她进了别墅正要上楼,看到七嫂从厨房出来,想到什么,便问了一句:“先生回来了吗?”
七嫂冲她指了指后面,“先生已经回来一会儿了,在后面锻炼。”
程雨下意识的往后院望了一眼,暗想早上才锻炼过,这会儿又锻炼,这陆云景可真是够拼的。
程雨想了想,并没有上楼,而是直接去了后院。穿过花园就到了陆云景的训练场,训练场四周围了一圈铁网,在正前方开了个门,此刻门前站着四五个人高马大的男人,这些都是陆云景的保镖,陆云景训练的时候他们都会在门口待命,当然也是为了陆云景在训练之时出了意外进去保护。
听到脚步声,这几人转头看过来,见是程雨,几人立刻冲她恭敬的颔了颔首,叫道:“太太。”
虽然她和陆云景的夫妻关系很疏离,但是作为陆云景的妻子,他手下这些人对她一向都是很尊重的。
这几个人中带头的那一个不仅是陆云景的保镖还兼职他的助理,程雨也认识他,他叫金黎阳。
不同于他老板那总是阴沉的面色,金黎阳却是个极和蔼的人,见人带着三分笑,这会儿便笑呵呵的冲程雨道:“太太怎么来这边了?”
她和陆云景的生活一向都是泾渭分明的,对于陆云景的独有地盘她从未靠近过,这也很能理解为什么金黎阳看到她出现在这里会觉得奇怪。
程雨有些尴尬,笑了笑道:“来后院散散步,正好走到这边了就来看看。”
“原来如此。”金黎阳颔首笑,随即又恭敬道:“那太太请便。”
之后金黎阳便非常知趣没有再多说什么,而程雨也松了一口气。
陆云景的训练场有点类似于军队训练场,里面设置了很多障碍,必须得在规定的时间穿过障碍,而且完了一轮之后又是一轮。
在场地里挥汗如雨的陆云景身上只穿了一条迷彩长裤,光裸的上半身肌肉结实又有力。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那个印象中瘦弱又狼狈的少年已经变成了这高大强壮的男子。当初他能一举拿过陆家大权,说明他从很早的时候就开始谋划了,而且如此强壮的体魄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练成的,也不知道他在暗地里下过多少工夫。陆家那么多精明的人竟然也没有发现,最终被他这匹突然杀出的黑马打了个措手不及,可以想象这个人的心机是多么深沉。
当然,这世上所有的东西也都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陆云景为此吃过怎样的苦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身上留下的那一道道伤疤也是他不屈服的证明。
不知不觉间陆云景又练了一个来回,他从训练场走出来,有保镖立刻帮他将浴巾披上,陆云景看到站在场外的程雨,面色倒是没什么变化,只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程雨回过神来,这才发现陆云景已经练完了,而她竟然就这样呆呆站在这里看着他一直到他结束。
程雨有点囧,干笑了两声道:“我散步到这边了,就顺便过来看看。”
陆云景倒是没有再多问,只轻轻“嗯”了一声便直接从她身边走过。
程雨转头看着他的背影,他身上肌肉虬结,所以肩膀也显得很宽,他个子很高,高大的身影更给人一种威严逼人的感觉。
实际上,刚刚在程家她之所以有那样的底气,多少也是因为她如今是陆云景的妻子。而程家人不敢把她怎么样,说白了也只是因为忌惮陆云景而已。
程思檬说得没错,她确实是狐假虎威的。
如果没有陆云景的话,她真的就什么都不是了,如今的她更不可能跟程家人抗衡。
也是因为有了陆云景,那些落井下石的人也才不会公然来她面前奚落嘲笑,也是因为有了陆云景她的养母在程家才能过得清净。
如此强大的靠山她前世竟然视而不见,不仅如此还躲他躲得远远的。当然也怪不得自己,那时候的自己已经对生活麻木,完全就是用着一种逃避的心态在生活。
可是现在,在知道自己的生命或许只是短暂的几年之后,这一次,她不想再过得迷迷糊糊了。
她要让自己的人生精彩一点,要将前世没有来得及算清的账好好清算一下,这样才不辜负自己重来一次。
既然陆云景不想离婚,何不改变一下和他的相处方式,不说和他做真正的夫妻吧,哪怕就是和他稍微缓和一下关系,她以后也会过得更好。
更何况,人家前世还救过她不是吗?
想到此处,她便开口叫住他,“云……云景。”
叫完他的名字,她紧张的拽紧了双手,陆云景前行的脚步一顿,转头向她看过来,他眉梢微蹙,深邃的目光哪怕只是静静注视也有一种逼人的力量。
“你叫我什么?”他问她。
结婚这么久,她从来没有正式叫过他,哪怕有时候不得不打招呼她也只是很客气很疏离地叫她陆先生,这还是她第一次叫他的名字,而且还叫得这么亲密……
他是如此强势又让人心生畏惧,她想说的话就这样卡在了嗓子眼,尤其被他深如星空瀚海的目光看着她便越是紧张忐忑,半晌她才找到声音试探着说道:“我……我们是夫妻,我是可以叫你的名字吧?”
他许久没有说话,而她明显发现他的目光似乎锋利了许多,他就这样盯着她,像是要将她整个人穿透。
她根本招架不住他这样的逼视,甚至想过落荒而逃。
就在她思索着要不要对她的莽撞和失礼向他道歉的时候,却见陆云景微敛了一下眸光,轻声道:“可以。”
不过她十八岁之后就没有再弹过古筝了,这古筝放在程家也已经上了灰尘。
她没想到陆云景居然让人从程家拿过来了。
程雨随手拨弄了一下,琴弦震动,只见一缕烟尘盘旋着飞舞起来,一看就知道被主人闲置了很久,不过从音色上判断,这古筝倒还是好的。
简朱妍在钢琴前坐下,便笑问道:“我们谈什么曲子?”
程雨戴上护指,并没有太在意,“就弹你拿手的小夜曲吧。”
“那怎么行呢?”简朱妍笑得一脸含蓄,“弹我拿手的,要是我胜你一筹,不是显得我胜之不武吗?”
程雨却挑了挑眉头,故作不解道:“胜?不是说只是弹一曲为老同学助兴吗?怎么原来你是想和我比一比?”
简朱妍的意思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只是没有说破而已,不过没想到简朱妍胜负欲这么强,竟不自觉的说了出来。
心里知道是一回事,不过这样直接说出来倒显得有点low了。简朱妍心头一咯噔,不过既然话已说出再否认就更显得虚伪,还不如直接承认,简朱妍便尴尬的笑了笑道:“好吧我承认,我确实有想和你比一比的意思,程雨你多才多艺是个难得的对手,只是我们同学那么多年也只被旁人拿来做比较,却没有正经的比过,今天正好有这样的机会,我也想看看我和程雨你究竟谁更胜一筹。”
如果简朱妍不多事的话,或许她们还能维持表面上的和气,见面的时候好歹还笑一笑,但是简朱妍要主动上门挑衅,那么她也没必要和她客气了。
程雨低头笑了笑,一边慢条斯理的调弦一边道:“只有棋逢对手才有趣,只有势均力敌才好玩,和你比我没什么兴致。”
言外之意就是,你不配和我做对手。
简朱妍嘴角抽了抽,程雨如此不客气,无疑就是在当众打她的脸,简朱妍好歹还是北城数一数二的名媛,被这么下了面子,心头自然也不痛快。
她还记得当初程雨身世揭露之后的样子,整天畏畏缩缩连头都抬不起来,对于这样的程雨,她真的很不屑将她当成对手,这些年她也确实没有将她放在眼中。所以那样的话就算要说也轮不到程雨来说,如果不是陆承允刚刚那一眼,不然她才懒得和她一较高下。
却没想到那个畏畏缩缩自卑又消沉的程雨就像是一夜之间变了一个人一样,不,不应该这样说,应该说她又回到了当初那个时候,做回了那个骄傲的,走到哪里都会发光的,自以为是,从不把别人放在眼中的,高傲又讨厌的程雨。
简朱妍放在身侧的双手握紧又放松,好几次之后才笑道:“我知道程雨你的能耐,也自知没办法跟你比,行吧,那就当是给同学助兴,你就随便挑一曲吧。”
程雨便认真想了想道:“那就弹‘Happy yesterday’。”
这是一首西方歌曲,对于使用西方乐器的简朱妍来说会相对容易一些,如果从要比一比的角度来说,程雨选这首曲子算是让了她一点。
不过这一次简朱妍没有再推脱,很大方的表示,“那便这首吧。”
很多人都说钢琴比古筝难学,钢琴被称为乐器之王可不是白叫的,它对左右手配合的要求很高,要弹好钢琴没有四五年的基础是不可能的。
不过,钢琴是定音乐器,它的音高是确定的,古筝是不定音乐器,它的音高需要手动拨弦来找,所以从音乐细节和整体的把握来看,古筝要难很多。而且音乐一般很讲究意境这类的东西,因为古筝在拨弄的时候快慢和音准不是统一规定的,正是因为这样让它有很大的发挥空间,所以东方乐器在音乐意境上要比西方复杂很多。【注】
虽然程雨已经很久没有弹过古筝了,但是一坐在古筝前,那种感觉似乎又回到了身上,有些东西学会了就是终生受用的,一辈子都忘不掉。
一勾一扫,琴音悠扬婉转,依然让她着迷。
Happy yesterday是音乐家写给她亡妻的曲子,曲调很悲伤,想要把曲子演奏得完美,就要把自己完全代入音乐家的感情之中,而弹奏者和乐器往往要合成一体才能达到那个境界。
意境这种东西是很微妙的,在这一方面,古典乐器比西方乐器难很多,越是高手,越是在进入境界之后不容易被打扰。
程雨没有想到,她已经很多年不弹古筝了,再一弹却还是如当初一般美妙,她很庆幸古筝没有抛弃她,也很庆幸自己还能重拾当初的自信。
一勾一扫一拨一拉,每一个音都很顺畅流利,似乎音节就凝在指尖,只是借助了琴弦发出。
简朱妍想用钢琴和她的古筝一教高下,除非她真的是那种高手,否则一旦弹古筝的人和琴达到人琴合一的境界,她根本就敌不过,而且还容易被带跑偏。
不过很显然简朱妍还不是那种高手,而且她从一开始就有很强的胜负欲,在她表现出自己胜负欲的时候她就已经输了一半了。
程雨从小和简朱妍拿来对比,从小比到大,简朱妍有几斤几两她很清楚,纵使她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弹过古筝了,但是对付简朱妍也还是绰绰有余。
所以一开始她表达出简朱妍不是她的对手并不是故意在开场之时心理压制而只是单纯的实话实说。
简朱妍胜负欲太强了,在弹奏之时完全被程雨的音色所影响,在中途就弹错了几个音,而在结尾高-潮的时候,程雨的拨勾拉扫,节奏快到人眼花缭乱,然而琴音却又如泣如诉,美妙混若天成。
相比较而言,简朱妍空有技巧没有感情,甚至在结尾的时候因为太着急又弹错了一个音。
如此一来,谁高谁低一目了然。
一曲完,周围掌声雷动,而程雨缓缓起身,向大家颔了颔首算是回礼,简朱妍坐在钢琴前却是久久没有起身,直到她闭着眼睛缓了许久才站起身来,冲程雨大方的笑了笑道:“程雨你果然厉害,我甘拜下风。”
她对简朱妍很了解,她这样说并不代表她真的甘愿服输,不得不说她很聪明,一般来说,人家自认甘拜下风,赢者都要表示谦虚以示自己的大度。
不过,她大概是太不了解她了,如果简朱妍不主动招惹她还好,可是她主动招惹了她就不想那么轻易就善罢甘休。
更何况要和她比是简朱妍自己提出来的,她以为她已经多年不碰古筝,绝对会在这里杀她个片甲不留,到时候如果处于下风的是程雨,又不知道她会是怎样的态度。
她还记得前世在毕业多年之后她被文熙拉着去了一次同学会,那时候她已经嫁给了陆云景,文熙希望她以陆太太的身份出场扬眉吐气一番,只是她让文熙失望了,她依然畏畏缩缩坐在一个人的角落里,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去凑任何热闹。
那时候同学起哄,让她去给简朱妍当伴唱,她不愿意,简朱妍却非常和善的帮她解围,她说:“程雨现在除了傻笑什么都不会了,我的伴唱还是找别人吧,大家不要为难她。”
听上去像是在提她解围的,可是话音落下却引来大家的一片哄笑声。
除了傻笑什么都不会了,连给我伴唱都不配。
重来一次,再怎么也要疯狂一下,恣意一下,既然她并不打算与她为善,那么她也并不想谦虚一场给她台阶下。
所以,她冲简朱妍笑了笑道:“简小姐你大概有所不知,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碰过古筝了,没想到我就是用几年前的技巧还是比几年后的你略胜一筹,看样子这几年简小姐你只知道纸醉金迷当名媛却不知道提高一下自己,你确实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简朱妍嘴角一抽,脸上那大方得体的笑容显得有些僵硬,她下意识向周围人群看了一眼,看到有不少人在掩嘴笑。
简朱妍双拳紧握,却还是笑道:“你说得很对,看样子我以后还得勤加练习才是。”
程雨却若无其事的笑了笑道:“偶尔弹一下提升一下还是可以的,不过勤加练习就没有必要了,你现在的技术去参加参加晚宴炫一下技出一下风头还是可以的,反正也你不当音乐家不是吗?当然啰,如果你每参加一次宴会也想跟人比一下那就另说了。”
简朱妍这些年风头出惯了,却还是第一次有人让她如此下不来台,她好歹还是简式纸业的大小姐,她程雨有什么资格?!
这样赤-裸-裸的羞辱也实在让简朱妍挂不住了,她脸上不由染上了怒意,语气中也露出压抑不住的怒火,“程雨,大家不过就是同台竞技一下,你何必如此为难与我?”
程雨微微低头,笑意也渐渐收敛,“为难?是你自己要找我比的,你比输了我给你一点建议这就叫为难了?”
说几句话就是为难?跟当初她将她推下楼摔断了腿比起来这样的为难可还远远不够!
陆云景换了一身衣服从楼上下来,他穿了一件白衬衣,一条修身的长裤,衣服裤子的设计都非常简洁,不过做工和质感都很好,穿在他身上,便透出一种特别的品味来。
他若无其事走到餐桌边坐下,坐在对面的程雨却有些紧张,好像每次都是这样,只要面对陆云景总会让她下意识感到不安,所以她和陆云景结婚之后便以工作为由,早出晚归,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她都尽量不出现。
和他坐在一起吃饭这种非常日常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也是少之又少。
不过这也不怪她,因为陆云景本身也是个非常可怕的人。
说起来她和陆云景算是从小就认识,不过那时候的两人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那时候她是程家的大小姐,骄傲优秀光芒万丈,走到哪里都是焦点,而那时候的陆云景不过只是陆家的养子,说是养子,但是圈内的人都知道这是陆老先生在外面的私生子。
自从这个私生子来到陆家之后陆老先生便对他不闻不问,而陆云景因为他那见不得光的身份,从小就受到周围许多人的冷眼和欺凌。所以那时候陆云景给她的印象就是一个沉默又孤僻的少年,脸上和身上总是带着伤痕。他在她的印象中几乎永远都是狼狈不堪的,在她所处的光鲜亮丽的世界里他几乎没有任何存在感。
只是所有人都想不到,就是这样一个受尽欺辱,看上去弱小无助的少年会成为如今这般让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陆云景此生让人刮目相看的有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被誉为旷古烁今的天才医生。陆云景大学考到了国外一所非常著名的医学院,毕业之后回国效力,他和他的团队研究出了一种新型药,这种新型药有效的解决了使用抗生素过多带来的问题,可以说这种新型药的问世为人类医学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还因此获得了多项医学类的大奖。
此为防盗章,盗文或者跳章太多要72小时之后才能看。 那时候程老先生已经当众宣布了她的身份, 也就是在告诉所有人, 她不是程家正经的小姐, 以后也不会再享受程家给予她的便利, 如果换做以往,简朱妍哪里有胆量这样做?还不是看到她身世被揭开,程家不会再庇佑她,才对她下手。
没有程家的庇佑, 再加上她的父亲虽气愤却也还不是程家真正的接班人,也无法去和简家抗衡, 所以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
从那之后她被程家放弃, 又断了腿,她再也不是最耀眼的存在, 差点成了残废的她也再也不能做自己喜欢的事,而简朱妍,有家族的庇佑,再加上没有程雨作为比较, 她越来越耀眼,如今已经是北城数一数二的名媛了。
而她当初之所以那么憎恨陆承允不仅是因为他的背弃, 还因为他订婚的对象不是别人,就是简朱妍,为什么偏偏是简朱妍呢?他明明就知道是她将她推下楼摔断腿的!哪怕他只要稍微心疼她一些他也不会选择和简朱妍订婚。
简朱妍挽着陆承允的手臂, 笑靥如花, “我和承允再过几个月就要举行婚礼了, 到时候程雨你可得来参加哦,承允看到你来也会很高兴的。”
程雨面色并没有多大的变化,只点点头,略显敷衍的道:“先恭喜二位了,到时候我有空的话会去的。”
程雨也不想再和他们浪费时间,直接上车离开了。
回到风岚雅望,程雨将车子交给司机开进车库,她进了别墅正要上楼,看到七嫂从厨房出来,想到什么,便问了一句:“先生回来了吗?”
七嫂冲她指了指后面,“先生已经回来一会儿了,在后面锻炼。”
程雨下意识的往后院望了一眼,暗想早上才锻炼过,这会儿又锻炼,这陆云景可真是够拼的。
程雨想了想,并没有上楼,而是直接去了后院。穿过花园就到了陆云景的训练场,训练场四周围了一圈铁网,在正前方开了个门,此刻门前站着四五个人高马大的男人,这些都是陆云景的保镖,陆云景训练的时候他们都会在门口待命,当然也是为了陆云景在训练之时出了意外进去保护。
听到脚步声,这几人转头看过来,见是程雨,几人立刻冲她恭敬的颔了颔首,叫道:“太太。”
虽然她和陆云景的夫妻关系很疏离,但是作为陆云景的妻子,他手下这些人对她一向都是很尊重的。
这几个人中带头的那一个不仅是陆云景的保镖还兼职他的助理,程雨也认识他,他叫金黎阳。
不同于他老板那总是阴沉的面色,金黎阳却是个极和蔼的人,见人带着三分笑,这会儿便笑呵呵的冲程雨道:“太太怎么来这边了?”
她和陆云景的生活一向都是泾渭分明的,对于陆云景的独有地盘她从未靠近过,这也很能理解为什么金黎阳看到她出现在这里会觉得奇怪。
程雨有些尴尬,笑了笑道:“来后院散散步,正好走到这边了就来看看。”
“原来如此。”金黎阳颔首笑,随即又恭敬道:“那太太请便。”
之后金黎阳便非常知趣没有再多说什么,而程雨也松了一口气。
陆云景的训练场有点类似于军队训练场,里面设置了很多障碍,必须得在规定的时间穿过障碍,而且完了一轮之后又是一轮。
在场地里挥汗如雨的陆云景身上只穿了一条迷彩长裤,光裸的上半身肌肉结实又有力。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那个印象中瘦弱又狼狈的少年已经变成了这高大强壮的男子。当初他能一举拿过陆家大权,说明他从很早的时候就开始谋划了,而且如此强壮的体魄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练成的,也不知道他在暗地里下过多少工夫。陆家那么多精明的人竟然也没有发现,最终被他这匹突然杀出的黑马打了个措手不及,可以想象这个人的心机是多么深沉。
当然,这世上所有的东西也都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陆云景为此吃过怎样的苦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身上留下的那一道道伤疤也是他不屈服的证明。
不知不觉间陆云景又练了一个来回,他从训练场走出来,有保镖立刻帮他将浴巾披上,陆云景看到站在场外的程雨,面色倒是没什么变化,只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程雨回过神来,这才发现陆云景已经练完了,而她竟然就这样呆呆站在这里看着他一直到他结束。
程雨有点囧,干笑了两声道:“我散步到这边了,就顺便过来看看。”
陆云景倒是没有再多问,只轻轻“嗯”了一声便直接从她身边走过。
程雨转头看着他的背影,他身上肌肉虬结,所以肩膀也显得很宽,他个子很高,高大的身影更给人一种威严逼人的感觉。
实际上,刚刚在程家她之所以有那样的底气,多少也是因为她如今是陆云景的妻子。而程家人不敢把她怎么样,说白了也只是因为忌惮陆云景而已。
程思檬说得没错,她确实是狐假虎威的。
如果没有陆云景的话,她真的就什么都不是了,如今的她更不可能跟程家人抗衡。
也是因为有了陆云景,那些落井下石的人也才不会公然来她面前奚落嘲笑,也是因为有了陆云景她的养母在程家才能过得清净。
如此强大的靠山她前世竟然视而不见,不仅如此还躲他躲得远远的。当然也怪不得自己,那时候的自己已经对生活麻木,完全就是用着一种逃避的心态在生活。
可是现在,在知道自己的生命或许只是短暂的几年之后,这一次,她不想再过得迷迷糊糊了。
她要让自己的人生精彩一点,要将前世没有来得及算清的账好好清算一下,这样才不辜负自己重来一次。
既然陆云景不想离婚,何不改变一下和他的相处方式,不说和他做真正的夫妻吧,哪怕就是和他稍微缓和一下关系,她以后也会过得更好。
更何况,人家前世还救过她不是吗?
想到此处,她便开口叫住他,“云……云景。”
叫完他的名字,她紧张的拽紧了双手,陆云景前行的脚步一顿,转头向她看过来,他眉梢微蹙,深邃的目光哪怕只是静静注视也有一种逼人的力量。
“你叫我什么?”他问她。
结婚这么久,她从来没有正式叫过他,哪怕有时候不得不打招呼她也只是很客气很疏离地叫她陆先生,这还是她第一次叫他的名字,而且还叫得这么亲密……
他是如此强势又让人心生畏惧,她想说的话就这样卡在了嗓子眼,尤其被他深如星空瀚海的目光看着她便越是紧张忐忑,半晌她才找到声音试探着说道:“我……我们是夫妻,我是可以叫你的名字吧?”
他许久没有说话,而她明显发现他的目光似乎锋利了许多,他就这样盯着她,像是要将她整个人穿透。
她根本招架不住他这样的逼视,甚至想过落荒而逃。
就在她思索着要不要对她的莽撞和失礼向他道歉的时候,却见陆云景微敛了一下眸光,轻声道:“可以。”
不过她十八岁之后就没有再弹过古筝了,这古筝放在程家也已经上了灰尘。
她没想到陆云景居然让人从程家拿过来了。
程雨随手拨弄了一下,琴弦震动,只见一缕烟尘盘旋着飞舞起来,一看就知道被主人闲置了很久,不过从音色上判断,这古筝倒还是好的。
简朱妍在钢琴前坐下,便笑问道:“我们谈什么曲子?”
程雨戴上护指,并没有太在意,“就弹你拿手的小夜曲吧。”
“那怎么行呢?”简朱妍笑得一脸含蓄,“弹我拿手的,要是我胜你一筹,不是显得我胜之不武吗?”
程雨却挑了挑眉头,故作不解道:“胜?不是说只是弹一曲为老同学助兴吗?怎么原来你是想和我比一比?”
简朱妍的意思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只是没有说破而已,不过没想到简朱妍胜负欲这么强,竟不自觉的说了出来。
心里知道是一回事,不过这样直接说出来倒显得有点low了。简朱妍心头一咯噔,不过既然话已说出再否认就更显得虚伪,还不如直接承认,简朱妍便尴尬的笑了笑道:“好吧我承认,我确实有想和你比一比的意思,程雨你多才多艺是个难得的对手,只是我们同学那么多年也只被旁人拿来做比较,却没有正经的比过,今天正好有这样的机会,我也想看看我和程雨你究竟谁更胜一筹。”
如果简朱妍不多事的话,或许她们还能维持表面上的和气,见面的时候好歹还笑一笑,但是简朱妍要主动上门挑衅,那么她也没必要和她客气了。
程雨低头笑了笑,一边慢条斯理的调弦一边道:“只有棋逢对手才有趣,只有势均力敌才好玩,和你比我没什么兴致。”
言外之意就是,你不配和我做对手。
简朱妍嘴角抽了抽,程雨如此不客气,无疑就是在当众打她的脸,简朱妍好歹还是北城数一数二的名媛,被这么下了面子,心头自然也不痛快。
她还记得当初程雨身世揭露之后的样子,整天畏畏缩缩连头都抬不起来,对于这样的程雨,她真的很不屑将她当成对手,这些年她也确实没有将她放在眼中。所以那样的话就算要说也轮不到程雨来说,如果不是陆承允刚刚那一眼,不然她才懒得和她一较高下。
却没想到那个畏畏缩缩自卑又消沉的程雨就像是一夜之间变了一个人一样,不,不应该这样说,应该说她又回到了当初那个时候,做回了那个骄傲的,走到哪里都会发光的,自以为是,从不把别人放在眼中的,高傲又讨厌的程雨。
简朱妍放在身侧的双手握紧又放松,好几次之后才笑道:“我知道程雨你的能耐,也自知没办法跟你比,行吧,那就当是给同学助兴,你就随便挑一曲吧。”
程雨便认真想了想道:“那就弹‘Happy yesterday’。”
这是一首西方歌曲,对于使用西方乐器的简朱妍来说会相对容易一些,如果从要比一比的角度来说,程雨选这首曲子算是让了她一点。
不过这一次简朱妍没有再推脱,很大方的表示,“那便这首吧。”
很多人都说钢琴比古筝难学,钢琴被称为乐器之王可不是白叫的,它对左右手配合的要求很高,要弹好钢琴没有四五年的基础是不可能的。
不过,钢琴是定音乐器,它的音高是确定的,古筝是不定音乐器,它的音高需要手动拨弦来找,所以从音乐细节和整体的把握来看,古筝要难很多。而且音乐一般很讲究意境这类的东西,因为古筝在拨弄的时候快慢和音准不是统一规定的,正是因为这样让它有很大的发挥空间,所以东方乐器在音乐意境上要比西方复杂很多。【注】
虽然程雨已经很久没有弹过古筝了,但是一坐在古筝前,那种感觉似乎又回到了身上,有些东西学会了就是终生受用的,一辈子都忘不掉。
一勾一扫,琴音悠扬婉转,依然让她着迷。
Happy yesterday是音乐家写给她亡妻的曲子,曲调很悲伤,想要把曲子演奏得完美,就要把自己完全代入音乐家的感情之中,而弹奏者和乐器往往要合成一体才能达到那个境界。
意境这种东西是很微妙的,在这一方面,古典乐器比西方乐器难很多,越是高手,越是在进入境界之后不容易被打扰。
程雨没有想到,她已经很多年不弹古筝了,再一弹却还是如当初一般美妙,她很庆幸古筝没有抛弃她,也很庆幸自己还能重拾当初的自信。
一勾一扫一拨一拉,每一个音都很顺畅流利,似乎音节就凝在指尖,只是借助了琴弦发出。
简朱妍想用钢琴和她的古筝一教高下,除非她真的是那种高手,否则一旦弹古筝的人和琴达到人琴合一的境界,她根本就敌不过,而且还容易被带跑偏。
不过很显然简朱妍还不是那种高手,而且她从一开始就有很强的胜负欲,在她表现出自己胜负欲的时候她就已经输了一半了。
程雨从小和简朱妍拿来对比,从小比到大,简朱妍有几斤几两她很清楚,纵使她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弹过古筝了,但是对付简朱妍也还是绰绰有余。
所以一开始她表达出简朱妍不是她的对手并不是故意在开场之时心理压制而只是单纯的实话实说。
简朱妍胜负欲太强了,在弹奏之时完全被程雨的音色所影响,在中途就弹错了几个音,而在结尾高-潮的时候,程雨的拨勾拉扫,节奏快到人眼花缭乱,然而琴音却又如泣如诉,美妙混若天成。
相比较而言,简朱妍空有技巧没有感情,甚至在结尾的时候因为太着急又弹错了一个音。
如此一来,谁高谁低一目了然。
一曲完,周围掌声雷动,而程雨缓缓起身,向大家颔了颔首算是回礼,简朱妍坐在钢琴前却是久久没有起身,直到她闭着眼睛缓了许久才站起身来,冲程雨大方的笑了笑道:“程雨你果然厉害,我甘拜下风。”
她对简朱妍很了解,她这样说并不代表她真的甘愿服输,不得不说她很聪明,一般来说,人家自认甘拜下风,赢者都要表示谦虚以示自己的大度。
不过,她大概是太不了解她了,如果简朱妍不主动招惹她还好,可是她主动招惹了她就不想那么轻易就善罢甘休。
更何况要和她比是简朱妍自己提出来的,她以为她已经多年不碰古筝,绝对会在这里杀她个片甲不留,到时候如果处于下风的是程雨,又不知道她会是怎样的态度。
她还记得前世在毕业多年之后她被文熙拉着去了一次同学会,那时候她已经嫁给了陆云景,文熙希望她以陆太太的身份出场扬眉吐气一番,只是她让文熙失望了,她依然畏畏缩缩坐在一个人的角落里,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去凑任何热闹。
那时候同学起哄,让她去给简朱妍当伴唱,她不愿意,简朱妍却非常和善的帮她解围,她说:“程雨现在除了傻笑什么都不会了,我的伴唱还是找别人吧,大家不要为难她。”
听上去像是在提她解围的,可是话音落下却引来大家的一片哄笑声。
除了傻笑什么都不会了,连给我伴唱都不配。
重来一次,再怎么也要疯狂一下,恣意一下,既然她并不打算与她为善,那么她也并不想谦虚一场给她台阶下。
所以,她冲简朱妍笑了笑道:“简小姐你大概有所不知,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碰过古筝了,没想到我就是用几年前的技巧还是比几年后的你略胜一筹,看样子这几年简小姐你只知道纸醉金迷当名媛却不知道提高一下自己,你确实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简朱妍嘴角一抽,脸上那大方得体的笑容显得有些僵硬,她下意识向周围人群看了一眼,看到有不少人在掩嘴笑。
简朱妍双拳紧握,却还是笑道:“你说得很对,看样子我以后还得勤加练习才是。”
程雨却若无其事的笑了笑道:“偶尔弹一下提升一下还是可以的,不过勤加练习就没有必要了,你现在的技术去参加参加晚宴炫一下技出一下风头还是可以的,反正也你不当音乐家不是吗?当然啰,如果你每参加一次宴会也想跟人比一下那就另说了。”
简朱妍这些年风头出惯了,却还是第一次有人让她如此下不来台,她好歹还是简式纸业的大小姐,她程雨有什么资格?!
这样赤-裸-裸的羞辱也实在让简朱妍挂不住了,她脸上不由染上了怒意,语气中也露出压抑不住的怒火,“程雨,大家不过就是同台竞技一下,你何必如此为难与我?”
程雨微微低头,笑意也渐渐收敛,“为难?是你自己要找我比的,你比输了我给你一点建议这就叫为难了?”
说几句话就是为难?跟当初她将她推下楼摔断了腿比起来这样的为难可还远远不够!
陆云景换了一身衣服从楼上下来,他穿了一件白衬衣,一条修身的长裤,衣服裤子的设计都非常简洁,不过做工和质感都很好,穿在他身上,便透出一种特别的品味来。
他若无其事走到餐桌边坐下,坐在对面的程雨却有些紧张,好像每次都是这样,只要面对陆云景总会让她下意识感到不安,所以她和陆云景结婚之后便以工作为由,早出晚归,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她都尽量不出现。
和他坐在一起吃饭这种非常日常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也是少之又少。
不过这也不怪她,因为陆云景本身也是个非常可怕的人。
说起来她和陆云景算是从小就认识,不过那时候的两人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那时候她是程家的大小姐,骄傲优秀光芒万丈,走到哪里都是焦点,而那时候的陆云景不过只是陆家的养子,说是养子,但是圈内的人都知道这是陆老先生在外面的私生子。
自从这个私生子来到陆家之后陆老先生便对他不闻不问,而陆云景因为他那见不得光的身份,从小就受到周围许多人的冷眼和欺凌。所以那时候陆云景给她的印象就是一个沉默又孤僻的少年,脸上和身上总是带着伤痕。他在她的印象中几乎永远都是狼狈不堪的,在她所处的光鲜亮丽的世界里他几乎没有任何存在感。
只是所有人都想不到,就是这样一个受尽欺辱,看上去弱小无助的少年会成为如今这般让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陆云景此生让人刮目相看的有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被誉为旷古烁今的天才医生。陆云景大学考到了国外一所非常著名的医学院,毕业之后回国效力,他和他的团队研究出了一种新型药,这种新型药有效的解决了使用抗生素过多带来的问题,可以说这种新型药的问世为人类医学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还因此获得了多项医学类的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