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孽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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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的阿卡迪亚音乐广场上,竖琴悠扬灵动的琴声犹如一条无形的丝带飘荡在上空,落叶梧桐下的人工喷泉时不时的喷出水珠子来,叮叮咚咚的发出悦耳的声响,洋洋洒洒的落在行人的脸上,莫名的有些沁凉,喷溅在空中,还浮现出几分彩虹的影子来,几个金发碧眼的少女
我寂寥的坐在广场旁的石凳上,身上披着军大衣,大衣里面是一件样式普通的衬衫,领口袖口那里被汗渍浸得有些发黄,胸前那里还蹭了好大的一块番茄酱,头发乱糟糟的,眼窝深陷,活脱脱的一副流浪汉模样。
谁又能想象得到,昔日也曾在西江郡风光一时的陶家大少,会落魄到如今这般的地步?
叭嚓!
一声脆响,惊扰了久坐在石凳上的我。
我不由得茫然抬头,却见是个圆润的大胖子,胳膊下面夹着个公文包,行色匆匆的模样,身上穿着特大号的西装,明明已经特别订做的特大款了,穿在他的身上,依旧显得有些紧巴巴的。
以我这么多年的眼光来看,对方这一身西装,是从街边最便宜的那种小店里,用最低廉的手工和布匹做的,显然胖子也不是那种富裕人家……但偏偏对方脖子上戴着的一个挂坠,上面的坠子是个老翡翠的戒面,绿汪汪的一片,若是能把这个戒指卖了,足够他衣食无忧一辈子的。
可偏偏,胖子将这么贵重的戒指戴在脖子上,却又是一副普通小职员的模样,宁肯汗流浃背的在外面奔波,也不愿意把这个戒指卖了。
“龙国人?”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将自己丢在石板路上的硬币捡了起来,放到了我的手边,“哥们,收着吧,天底下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我诧异的打量了一眼这个胖子,忽然扯了扯嘴角,“你怎么知道我是龙国人的?”
“嘿嘿,猜的。”胖子露出一抹极为猥琐的笑容来,从自己的公文包里掏出一瓶水,咕咚咕咚的灌了大半瓶,这才坐到我的身边,“就是感觉……你肯定是龙国人,老乡见老乡嘛!”
我看了一眼胖子递过来的硬币,也不知道是觉得好笑,抑或是震惊,只是短暂的楞了一下,这才摊开自己的手,任由着对方将那枚硬币放在我的手心里,——很明显,胖子是把我当成乞丐或是流浪汉了。
胖子瞧我的模样,嘿嘿的笑了笑,似乎有些觉得尴尬,“你也别嫌少啊,我现在成天给人跑腿,也不过是勉强温饱……比照你的境况,我没比你好哪去。”
“那是你自己不愿意……你若是真有心的话,远不会过得这么奔波。”我微微抬起头,手上把玩着胖子递给我的那枚硬币。
胖子显然没太明白我话语里的意思,懵住了。
我指了指他脖子上戴着的那个戒指挂坠。
胖子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脖子,赶紧将坠子塞进了衣服里面,随即露出一抹不好意思的笑容来,“想不到兄弟你居然还是个行家,能看出我这个坠子的不凡来……不过,这个坠子虽然值钱,我却是宁肯饿死都不会卖的。”
我一声不吭的坐在那里,静静地聆听着胖子接下来的故事。
“这是我们金家的家主戒指,爷爷留给我的,去世前,他老人家紧攥着我的手,拼了命的叮嘱我……家业败了也就罢了,家主戒指是家族的象征,也是家族底蕴之所在,万万不可丢弃,兴许哪一天,我们金家还有东山再起的那一天,我们这一辈的人已经把祖宗的基业给折腾没了,不能连家族最后的爷爷一点象征都留不住。”
胖子的语速缓慢,声音虽然异常的稳重而诚恳,带着一种历经沧桑的味道。
“金?”
我下意识的拧紧眉头,“你姓金?”
“对啊,”胖子不好意思的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我叫金元宝,以前家里也是北方一地的豪门,后拉家族遭了人的暗算,我自己的亲姐姐硬生生的把偌大家族给折腾没了,爷爷就带着我拿上家族最后一点积蓄,溜出了过门,跑到国外来了。”
“边北郡金家?当年叶氏发迹的那个地方?”我面露诧异。
金胖子猛的一拍大腿,“擦!你也知道?”
我苦笑不语:岂止是知道?就是我,最后往叶妩的背后,捅了一刀,好吗?
金胖子好像很久都没有找人聊过天了,一时间还真有些拉不住话匣子,絮絮叨叨的苦笑道,“说起来,也是我这个做孙子的没用,爷爷带着我出国之后,因为家族的败落,也很快的……临死前特意替我安排好了舒舒服服的后半辈子。”
“那你还……”我有些不解的看着金胖子。
“落到今天这种地步,是我自找的。”胖子漫不经心的夹紧了自己的公文包,舔了舔干涸的嘴唇,“自以为很了不起,被人怂恿唆使了几句,就不知道天高地厚,拿着爷爷留给我的那笔遗产,将爷爷生前的叮嘱抛之脑后,不知天高地厚,成天的想搞点自己的事业,却也不拿块镜子照照自己——我有那个本事和能力吗?自以为交到了几个好朋友,又找到了真爱我的女人,被他们骗光了钱财之后,我自己差点连命都没保住……幸亏遇上了一位故人,帮我还了债,还替我找了一份工作,如今虽然辛苦,却也挺踏实的。”
“故人?”我难得的起了几分好奇心,“不如说说看,兴许我也知道呢。”
金胖子抖了抖脸上的肥肉,说出来的话与,却如平地惊雷,“以前也是我们边北郡的,郭家家主——郭超。”
话音落,我蹭的一下子站起身,一把抓住金胖子的衣领,“你说是谁?!”
金胖子显然被我的态度吓得够呛,磕磕绊绊的道,“是、是郭超啊……”
——郭超?!
我不由得再度拽进了金胖子的衣领,“你什么时间看到他的?!快说,在哪里看见他……他现在在做什么!”
金胖子有点被我的态度吓坏了,吓得两条腿都有些发软,好不容易扶着石凳,这才道,“我是在两年前遇上他的,那会……他好像是在谈生意……帮过我那次后,我还偶尔能碰见他……他现在好像是个挺有名的画家……”
“画家?”
我的心脏,扑通扑通的狂跳着,几乎抑制不住自己的那份激动与惶恐,带着几分小心翼翼口吻的问道,“那、那你知不知道,他现在住在哪里?”
是的,我在害怕,害怕金胖子已经失去了那个人的消息,害怕对方不知道那个人现在身在哪里……
当年的那件事情过后,无论是司凛,抑或是叶妩,都未曾惩罚过我分毫,可我已经却已经因为那件事情而得到了这个世间最严重的惩罚——郭超就消失在我的世界里。
从一开始,我就骗了他,我根本就不是什么劳什子的陶家大少,我是见不得光的缪家继承人——缪胜凡。
或是是因为隐瞒,或许是因为背叛,或许是因为绝望,郭超将郭家现有的一切全权转交到别人的手上,只等着他的儿子长大成人后,便会将这一切交到他儿子手里,反正有叶妩这座大佛在,根本不会惧怕别人侵吞他们郭家的产业……而他自己,则彻底消失了,杳无音信。
我发了疯似的满龙国的寻找着他的下落,最后求到了容叙的头上,还是容叙利用他手上的情报点醒了我,郭超出国了,签证办的是弗朗西国。
得到消息的第二天,我便带上点钱,毅然决然的追了过来,几乎将整个弗朗西国翻了个底朝天,却一点都没有找到过郭超的踪迹,有那么个瞬间,我几乎以为容叙是故意串通了郭超来骗我。
从一开始的疯狂,到最后的绝望,绝望与疯狂之下,我选择了我自放逐,——放弃了一切曾经的奢华生活,做个最简单的流浪汉,没有锦衣玉食,没有衣香鬓影,有的只是最简陋的风餐露宿。
或许只有这样,我才能得以灵魂的平静与安详。
但即便是这样,我依旧没有放弃过对郭超的寻找……
直至今天,这么一个意外惊喜等着我。
金胖子勉强的挣脱开我的手,有些心虚的摸了摸脑袋,“当然知道他现在住哪,前两个月我还看见他了呢……”
我强行压抑着自己心里的一切冲动,双手紧紧地攥住拳头,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只是急促的呼吸与飞快的语速泄露了这份迫不及待,“快点告诉我!告诉我……他现在在哪里……我要去找他……我必须要找到他!”
金胖子的眉眼间,带着几分打量和审度,好像在看个骗子一般,语气不善的追问道,“你是谁啊!郭超可是我的恩人,你要是不说清楚找他有什么事,我可不会告诉你……我不会允许任何人害他!”
“我、我是陶胜,”我颤抖般的说出自己的名字,然后犹豫了一下,紧接着道,“是他的爱人。”
“谁的爱人?”金胖子懵了一下,显然根本就未曾回忆起“陶胜”这个名字是谁。
“郭超的爱人……我跟他是一对,他是为了躲我,才离开的。”我垂头苦笑,“是我对不起他。”
金胖子几乎是一蹦三尺高,立刻跳离远处,那双绿豆眼死死地等着我,震惊得无以复加,“开什么玩笑!你们两个是男人啊……”
我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坦然而坚定地看向对方:我不会因为世俗的眼光而有所忌讳,两个人已经浪费了这么多年,不能再为了所谓的他人眼光和面子而将这件事情隐瞒下去。
我爱他,哪怕他是个男人,哪怕他恨我。
------题外话------
陶胜与郭超的番外。
今天就这三千字一更了,咳咳,作者菌要去外地给人家当伴娘,赶时间,更的少,求原谅!
黄昏的阿卡迪亚音乐广场上,竖琴悠扬灵动的琴声犹如一条无形的丝带飘荡在上空,落叶梧桐下的人工喷泉时不时的喷出水珠子来,叮叮咚咚的发出悦耳的声响,洋洋洒洒的落在行人的脸上,莫名的有些沁凉,喷溅在空中,还浮现出几分彩虹的影子来,几个金发碧眼的少女
我寂寥的坐在广场旁的石凳上,身上披着军大衣,大衣里面是一件样式普通的衬衫,领口袖口那里被汗渍浸得有些发黄,胸前那里还蹭了好大的一块番茄酱,头发乱糟糟的,眼窝深陷,活脱脱的一副流浪汉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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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由得茫然抬头,却见是个圆润的大胖子,胳膊下面夹着个公文包,行色匆匆的模样,身上穿着特大号的西装,明明已经特别订做的特大款了,穿在他的身上,依旧显得有些紧巴巴的。
以我这么多年的眼光来看,对方这一身西装,是从街边最便宜的那种小店里,用最低廉的手工和布匹做的,显然胖子也不是那种富裕人家……但偏偏对方脖子上戴着的一个挂坠,上面的坠子是个老翡翠的戒面,绿汪汪的一片,若是能把这个戒指卖了,足够他衣食无忧一辈子的。
可偏偏,胖子将这么贵重的戒指戴在脖子上,却又是一副普通小职员的模样,宁肯汗流浃背的在外面奔波,也不愿意把这个戒指卖了。
“龙国人?”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将自己丢在石板路上的硬币捡了起来,放到了我的手边,“哥们,收着吧,天底下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我诧异的打量了一眼这个胖子,忽然扯了扯嘴角,“你怎么知道我是龙国人的?”
“嘿嘿,猜的。”胖子露出一抹极为猥琐的笑容来,从自己的公文包里掏出一瓶水,咕咚咕咚的灌了大半瓶,这才坐到我的身边,“就是感觉……你肯定是龙国人,老乡见老乡嘛!”
我看了一眼胖子递过来的硬币,也不知道是觉得好笑,抑或是震惊,只是短暂的楞了一下,这才摊开自己的手,任由着对方将那枚硬币放在我的手心里,——很明显,胖子是把我当成乞丐或是流浪汉了。
胖子瞧我的模样,嘿嘿的笑了笑,似乎有些觉得尴尬,“你也别嫌少啊,我现在成天给人跑腿,也不过是勉强温饱……比照你的境况,我没比你好哪去。”
“那是你自己不愿意……你若是真有心的话,远不会过得这么奔波。”我微微抬起头,手上把玩着胖子递给我的那枚硬币。
胖子显然没太明白我话语里的意思,懵住了。
我指了指他脖子上戴着的那个戒指挂坠。
胖子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脖子,赶紧将坠子塞进了衣服里面,随即露出一抹不好意思的笑容来,“想不到兄弟你居然还是个行家,能看出我这个坠子的不凡来……不过,这个坠子虽然值钱,我却是宁肯饿死都不会卖的。”
我一声不吭的坐在那里,静静地聆听着胖子接下来的故事。
“这是我们金家的家主戒指,爷爷留给我的,去世前,他老人家紧攥着我的手,拼了命的叮嘱我……家业败了也就罢了,家主戒指是家族的象征,也是家族底蕴之所在,万万不可丢弃,兴许哪一天,我们金家还有东山再起的那一天,我们这一辈的人已经把祖宗的基业给折腾没了,不能连家族最后的爷爷一点象征都留不住。”
胖子的语速缓慢,声音虽然异常的稳重而诚恳,带着一种历经沧桑的味道。
“金?”
我下意识的拧紧眉头,“你姓金?”
“对啊,”胖子不好意思的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我叫金元宝,以前家里也是北方一地的豪门,后拉家族遭了人的暗算,我自己的亲姐姐硬生生的把偌大家族给折腾没了,爷爷就带着我拿上家族最后一点积蓄,溜出了过门,跑到国外来了。”
“边北郡金家?当年叶氏发迹的那个地方?”我面露诧异。
金胖子猛的一拍大腿,“擦!你也知道?”
我苦笑不语:岂止是知道?就是我,最后往叶妩的背后,捅了一刀,好吗?
金胖子好像很久都没有找人聊过天了,一时间还真有些拉不住话匣子,絮絮叨叨的苦笑道,“说起来,也是我这个做孙子的没用,爷爷带着我出国之后,因为家族的败落,也很快的……临死前特意替我安排好了舒舒服服的后半辈子。”
“那你还……”我有些不解的看着金胖子。
“落到今天这种地步,是我自找的。”胖子漫不经心的夹紧了自己的公文包,舔了舔干涸的嘴唇,“自以为很了不起,被人怂恿唆使了几句,就不知道天高地厚,拿着爷爷留给我的那笔遗产,将爷爷生前的叮嘱抛之脑后,不知天高地厚,成天的想搞点自己的事业,却也不拿块镜子照照自己——我有那个本事和能力吗?自以为交到了几个好朋友,又找到了真爱我的女人,被他们骗光了钱财之后,我自己差点连命都没保住……幸亏遇上了一位故人,帮我还了债,还替我找了一份工作,如今虽然辛苦,却也挺踏实的。”
“故人?”我难得的起了几分好奇心,“不如说说看,兴许我也知道呢。”
金胖子抖了抖脸上的肥肉,说出来的话与,却如平地惊雷,“以前也是我们边北郡的,郭家家主——郭超。”
话音落,我蹭的一下子站起身,一把抓住金胖子的衣领,“你说是谁?!”
金胖子显然被我的态度吓得够呛,磕磕绊绊的道,“是、是郭超啊……”
——郭超?!
我不由得再度拽进了金胖子的衣领,“你什么时间看到他的?!快说,在哪里看见他……他现在在做什么!”
金胖子有点被我的态度吓坏了,吓得两条腿都有些发软,好不容易扶着石凳,这才道,“我是在两年前遇上他的,那会……他好像是在谈生意……帮过我那次后,我还偶尔能碰见他……他现在好像是个挺有名的画家……”
“画家?”
我的心脏,扑通扑通的狂跳着,几乎抑制不住自己的那份激动与惶恐,带着几分小心翼翼口吻的问道,“那、那你知不知道,他现在住在哪里?”
是的,我在害怕,害怕金胖子已经失去了那个人的消息,害怕对方不知道那个人现在身在哪里……
当年的那件事情过后,无论是司凛,抑或是叶妩,都未曾惩罚过我分毫,可我已经却已经因为那件事情而得到了这个世间最严重的惩罚——郭超就消失在我的世界里。
从一开始,我就骗了他,我根本就不是什么劳什子的陶家大少,我是见不得光的缪家继承人——缪胜凡。
或是是因为隐瞒,或许是因为背叛,或许是因为绝望,郭超将郭家现有的一切全权转交到别人的手上,只等着他的儿子长大成人后,便会将这一切交到他儿子手里,反正有叶妩这座大佛在,根本不会惧怕别人侵吞他们郭家的产业……而他自己,则彻底消失了,杳无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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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开始的疯狂,到最后的绝望,绝望与疯狂之下,我选择了我自放逐,——放弃了一切曾经的奢华生活,做个最简单的流浪汉,没有锦衣玉食,没有衣香鬓影,有的只是最简陋的风餐露宿。
或许只有这样,我才能得以灵魂的平静与安详。
但即便是这样,我依旧没有放弃过对郭超的寻找……
直至今天,这么一个意外惊喜等着我。
金胖子勉强的挣脱开我的手,有些心虚的摸了摸脑袋,“当然知道他现在住哪,前两个月我还看见他了呢……”
我强行压抑着自己心里的一切冲动,双手紧紧地攥住拳头,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只是急促的呼吸与飞快的语速泄露了这份迫不及待,“快点告诉我!告诉我……他现在在哪里……我要去找他……我必须要找到他!”
金胖子的眉眼间,带着几分打量和审度,好像在看个骗子一般,语气不善的追问道,“你是谁啊!郭超可是我的恩人,你要是不说清楚找他有什么事,我可不会告诉你……我不会允许任何人害他!”
“我、我是陶胜,”我颤抖般的说出自己的名字,然后犹豫了一下,紧接着道,“是他的爱人。”
“谁的爱人?”金胖子懵了一下,显然根本就未曾回忆起“陶胜”这个名字是谁。
“郭超的爱人……我跟他是一对,他是为了躲我,才离开的。”我垂头苦笑,“是我对不起他。”
金胖子几乎是一蹦三尺高,立刻跳离远处,那双绿豆眼死死地等着我,震惊得无以复加,“开什么玩笑!你们两个是男人啊……”
我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坦然而坚定地看向对方:我不会因为世俗的眼光而有所忌讳,两个人已经浪费了这么多年,不能再为了所谓的他人眼光和面子而将这件事情隐瞒下去。
我爱他,哪怕他是个男人,哪怕他恨我。
------题外话------
陶胜与郭超的番外。
今天就这三千字一更了,咳咳,作者菌要去外地给人家当伴娘,赶时间,更的少,求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