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俗套的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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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休息了一天之后,次日就来到了巡防司。
现在他可以说是已经准备妥当,再没别的什么需要准备,与其待在旅馆里面发呆,不如到巡防司来报到。最起码这里应该包食宿,而且食宿条件大概还不会差。
接待他的不是之前那个年轻的骑士,而是一个有些上了年纪的骑士。他的头盔下露出不少白发,脸上有明显的皱纹,也有几条不显眼的伤疤,显得十分干练。
这个骑士仔细打量着熊猫,过了一会儿,说:“你的相貌很特别。”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熊猫回答。
“这相貌……应该不是什么畸形,而是种族天生的吧?”
熊猫笑了笑,反问:“你见过长我这样的熊人?”
“没见过,但我就有这个感觉。”年纪怕是已经跨入老年阶段的骑士说,“江湖混得久了,渐渐就会积累出一些经验之外的见识。直觉告诉我,你不是普通的熊人。”
熊猫问:“你见过多少熊人?”
“不算很多,大概也就千儿八百。”老骑士说,“我年轻时候,王国和草原起了冲突,当时我是草原那边的,战友里面有一群熊人。他们作战勇敢,本领也很高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每过几十年,兽人各族就会举行大规模的聚会。在聚会上,各个部落的精英会较量本领,表现优秀的,自然就能得到人们的尊敬。自古以来,表现最抢眼的第一档次,一般都是狮人、虎人和熊人,所以并称三强。”老骑士说,“但就算是我当初认识的那些熊人,他们怕是也没办法驯服青牙马王。”
“青牙马并不像你说的那么强。”
“它是龙种,龙种的傲气,是到死也不会消磨的。”老骑士说,“要打死青牙马王,不算很难。但想要驯服它,谈何容易!”
熊猫微微一愣——他之前还真没意识到这一点。
龙种的骄傲,是尽人皆知的事情。想要驯服龙种,不仅需要强大的力量,往往还需要特别的手段,或者是强大的血脉。
比方说,如果你也是龙种,那驯服龙种就容易多了。
青龙多半认不出熊猫的种族,但它的本能会告诉它,面前这个相貌古怪的熊人体内蕴含着强大的血脉,并不是那种力量强大但血脉寻常的冒险者。
熊猫之所以能够驯服青龙,恐怕不仅仅有力量强大的缘故,也因为他是熊猫人,是传奇种族。
他这么想着,脸上不由得就流露出了几分若有所思。老骑士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验证了他的身份银章,就让侍者陪同他前往住所。
正如他想的那样,巡防司给雇佣冒险者们安排的住所条件不错,一个院子,正面和左右各有两间屋子,一间是卧室,一间是客厅,中间的院子空荡荡的,却有安置着各种木质武器的武器架,显然是作为练武场使用的。
这样一个院子里面,会安排三位冒险者居住。熊猫被安排的那个院子里面已经住进了两位,此刻正在院子之中比武。
这两人身材都相当高大,一个使用盾牌和斧子,另一个使用长矛。他们的武艺简单明了,虽然使用的是木质武器,却杀气腾腾,显然都是刀头舔血多年的人物。
看到熊猫被侍者领进来,两人皱了皱眉,不约而同地停手,左右让开。
侍者显然有些紧张,稍稍说了两句就走了,好像有谁在背后追杀似的,走得很快。熊猫有些疑惑地看着那两个冒险者,不明白侍者为什么紧张。
“又来人了。”一个大胡子的冒险者说,“正好,这下人凑齐了,咱们可以好好地分出高低来!”
“分出高低?有必要吗?”熊猫纳闷地问。
“当然有必要!”另一个小胡子的冒险者说,“这院子里面三套屋子,谁都想要住正对着门的那一套,这是正屋,左右两间先天就低人一头。咱们出来混江湖的,谁不要面子?谁不想住正屋?大家都想住,你不服我,我不服你,当然只能打出个高低来。”
熊猫看了看那三套屋子,怎么也看不出有什么分别,摇摇头,问:“你们现在分别住在哪里?”
他注意到左右两间屋子都有住过人的痕迹,门口的脚印凌乱,十分明显,唯独中间那间门口没什么脚印,想来是还没住过人。
两人注意到他的目光,同时上来,拦住了他的去路。
“你想要住进中间的正屋,先露一手再说!”
“没错!打得赢我们,才能住进去!”
熊猫叹了口气,说:“我对于这个所谓的正屋没什么兴趣,你们谁想要住的,尽管把东西搬过去,我不介意住你们的屋子。”
两个冒险者愣了一下,面面相觑。
“但是请你们快点,我总不能提着行李在这边等吧!”
两个冒险者犹豫了一下,大胡子刚想要出手,小胡子却大声说:“谁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说不定你想要趁我们打得精疲力尽的时候跳出来捡便宜!”
大胡子立刻后退两步,谨慎地看着熊猫,一副全神戒备的样子。
熊猫哭笑不得,无奈地说:“我们混江湖都讲究个信用,吐出来的吐沫就是钉出去的钉子,哪有说话不算数的!你们这不是搞笑嘛!”
但两人不为所动,依然一副“我们不会上当”的样子。
看着这两个人如同斗鸡一般的警惕模样,熊猫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摇摇头,将行李搁在旁边,活动了一下身体。
“好言相劝没用,你们这是非要打不可?既然你们想要打的话,我奉陪!”
说完,他脚步一跨,已经冲到离他比较近的小胡子面前,也不问三七二十一,出拳就打。
小胡子使用的是长矛,这种兵器很讲究距离,一旦被人逼近就会很吃亏。眼看熊猫说打就打,速度快如刮风,他吓了一跳,急忙后退,却哪里来得及!
只听碰的一声,熊猫一拳头就打在他的下巴上,打得他顿时脚下虚浮眼前发黑,踉踉跄跄转了一圈,终究还是站立不稳,倒在了地上。
一拳放倒了小胡子,熊猫转头看向大胡子。
大胡子吓了一跳,急忙用盾牌护住身体,不求有功先求无过。按照他的经验,这时候要小心戒备敌人绕过盾牌,但熊猫却没有绕过盾牌的意思,而是直接冲过去,身体微微一矮,用肩膀狠狠地撞在了盾牌上。
轰隆一声,大胡子被连人带盾牌撞了出去,干脆利索地摔倒在地。
“我打赢你们了,现在我可以回房休息了吧?”熊猫说着,也不等他们回答,就回到行李旁边,提起来,径直走进了正屋。
走着走着,他突然忍不住笑了。
“这桥段,还真特么俗套!”
熊猫休息了一天之后,次日就来到了巡防司。
现在他可以说是已经准备妥当,再没别的什么需要准备,与其待在旅馆里面发呆,不如到巡防司来报到。最起码这里应该包食宿,而且食宿条件大概还不会差。
接待他的不是之前那个年轻的骑士,而是一个有些上了年纪的骑士。他的头盔下露出不少白发,脸上有明显的皱纹,也有几条不显眼的伤疤,显得十分干练。
这个骑士仔细打量着熊猫,过了一会儿,说:“你的相貌很特别。”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熊猫回答。
“这相貌……应该不是什么畸形,而是种族天生的吧?”
熊猫笑了笑,反问:“你见过长我这样的熊人?”
“没见过,但我就有这个感觉。”年纪怕是已经跨入老年阶段的骑士说,“江湖混得久了,渐渐就会积累出一些经验之外的见识。直觉告诉我,你不是普通的熊人。”
熊猫问:“你见过多少熊人?”
“不算很多,大概也就千儿八百。”老骑士说,“我年轻时候,王国和草原起了冲突,当时我是草原那边的,战友里面有一群熊人。他们作战勇敢,本领也很高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每过几十年,兽人各族就会举行大规模的聚会。在聚会上,各个部落的精英会较量本领,表现优秀的,自然就能得到人们的尊敬。自古以来,表现最抢眼的第一档次,一般都是狮人、虎人和熊人,所以并称三强。”老骑士说,“但就算是我当初认识的那些熊人,他们怕是也没办法驯服青牙马王。”
“青牙马并不像你说的那么强。”
“它是龙种,龙种的傲气,是到死也不会消磨的。”老骑士说,“要打死青牙马王,不算很难。但想要驯服它,谈何容易!”
熊猫微微一愣——他之前还真没意识到这一点。
龙种的骄傲,是尽人皆知的事情。想要驯服龙种,不仅需要强大的力量,往往还需要特别的手段,或者是强大的血脉。
比方说,如果你也是龙种,那驯服龙种就容易多了。
青龙多半认不出熊猫的种族,但它的本能会告诉它,面前这个相貌古怪的熊人体内蕴含着强大的血脉,并不是那种力量强大但血脉寻常的冒险者。
熊猫之所以能够驯服青龙,恐怕不仅仅有力量强大的缘故,也因为他是熊猫人,是传奇种族。
他这么想着,脸上不由得就流露出了几分若有所思。老骑士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验证了他的身份银章,就让侍者陪同他前往住所。
正如他想的那样,巡防司给雇佣冒险者们安排的住所条件不错,一个院子,正面和左右各有两间屋子,一间是卧室,一间是客厅,中间的院子空荡荡的,却有安置着各种木质武器的武器架,显然是作为练武场使用的。
这样一个院子里面,会安排三位冒险者居住。熊猫被安排的那个院子里面已经住进了两位,此刻正在院子之中比武。
这两人身材都相当高大,一个使用盾牌和斧子,另一个使用长矛。他们的武艺简单明了,虽然使用的是木质武器,却杀气腾腾,显然都是刀头舔血多年的人物。
看到熊猫被侍者领进来,两人皱了皱眉,不约而同地停手,左右让开。
侍者显然有些紧张,稍稍说了两句就走了,好像有谁在背后追杀似的,走得很快。熊猫有些疑惑地看着那两个冒险者,不明白侍者为什么紧张。
“又来人了。”一个大胡子的冒险者说,“正好,这下人凑齐了,咱们可以好好地分出高低来!”
“分出高低?有必要吗?”熊猫纳闷地问。
“当然有必要!”另一个小胡子的冒险者说,“这院子里面三套屋子,谁都想要住正对着门的那一套,这是正屋,左右两间先天就低人一头。咱们出来混江湖的,谁不要面子?谁不想住正屋?大家都想住,你不服我,我不服你,当然只能打出个高低来。”
熊猫看了看那三套屋子,怎么也看不出有什么分别,摇摇头,问:“你们现在分别住在哪里?”
他注意到左右两间屋子都有住过人的痕迹,门口的脚印凌乱,十分明显,唯独中间那间门口没什么脚印,想来是还没住过人。
两人注意到他的目光,同时上来,拦住了他的去路。
“你想要住进中间的正屋,先露一手再说!”
“没错!打得赢我们,才能住进去!”
熊猫叹了口气,说:“我对于这个所谓的正屋没什么兴趣,你们谁想要住的,尽管把东西搬过去,我不介意住你们的屋子。”
两个冒险者愣了一下,面面相觑。
“但是请你们快点,我总不能提着行李在这边等吧!”
两个冒险者犹豫了一下,大胡子刚想要出手,小胡子却大声说:“谁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说不定你想要趁我们打得精疲力尽的时候跳出来捡便宜!”
大胡子立刻后退两步,谨慎地看着熊猫,一副全神戒备的样子。
熊猫哭笑不得,无奈地说:“我们混江湖都讲究个信用,吐出来的吐沫就是钉出去的钉子,哪有说话不算数的!你们这不是搞笑嘛!”
但两人不为所动,依然一副“我们不会上当”的样子。
看着这两个人如同斗鸡一般的警惕模样,熊猫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摇摇头,将行李搁在旁边,活动了一下身体。
“好言相劝没用,你们这是非要打不可?既然你们想要打的话,我奉陪!”
说完,他脚步一跨,已经冲到离他比较近的小胡子面前,也不问三七二十一,出拳就打。
小胡子使用的是长矛,这种兵器很讲究距离,一旦被人逼近就会很吃亏。眼看熊猫说打就打,速度快如刮风,他吓了一跳,急忙后退,却哪里来得及!
只听碰的一声,熊猫一拳头就打在他的下巴上,打得他顿时脚下虚浮眼前发黑,踉踉跄跄转了一圈,终究还是站立不稳,倒在了地上。
一拳放倒了小胡子,熊猫转头看向大胡子。
大胡子吓了一跳,急忙用盾牌护住身体,不求有功先求无过。按照他的经验,这时候要小心戒备敌人绕过盾牌,但熊猫却没有绕过盾牌的意思,而是直接冲过去,身体微微一矮,用肩膀狠狠地撞在了盾牌上。
轰隆一声,大胡子被连人带盾牌撞了出去,干脆利索地摔倒在地。
“我打赢你们了,现在我可以回房休息了吧?”熊猫说着,也不等他们回答,就回到行李旁边,提起来,径直走进了正屋。
走着走着,他突然忍不住笑了。
“这桥段,还真特么俗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