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我真的记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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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子长叹:“因为在崖下没找到尸体,我们也就一直没放弃过寻找,只是,找了那么多年,来骗赏钱的遇到不少,就从没得到过有用的音信,后来,还被一个与姐姐有五分相像的女人给骗了一回,我们也就慢慢的死了心,谁承想,两年前,我的一位朋友,突然说在龙熙国一个小镇上看到我姐姐了!”
“龙熙?”沈千寻内心狂跳,“你们找到她了?”
“若找到的话,怎么还会再让她和女儿流落他乡?”三公子懊恼的摇头,“我们在朋友的指引下,到了那个小镇,可去到朋友说的那个地方,出来的一对母女,却根本不是我姐姐,只是身形有些相似罢了!当时跟你不算熟悉,又见母亲老缠着你,生怕你着恼,这才说那些话来诓你,就是想激起你的同情,陪她聊会儿!”
“原来是这样!”沈千寻想到宛夫人,心中一阵恻然。
三公子突然又问:“对了,你娘有没有带你见过外公家的人?”
“这个……我真的记不清了!”沈千寻费力的想了想,脑中闪过一些细碎的画面,只是十分模糊。
也许是占据这具身体太久,前身的记忆在一点点消失,当然,曾经过她大脑的讯息一直保存着,但是,有一些不曾触碰过的信息,以前明明是存在的,比如说,关于宛真身世的一些支离破碎的碎片,但这会儿再想,却只剩一些模糊的影子。
她尽量将这些影像说出来:“依稀记得,娘以前经常带我去看一位老婆婆,她还称那老婆婆叫娘!让我叫外婆,后来,外婆死了,也是她披麻戴孝埋了的!”
“那当时你们在哪里?是在大宛,还是龙熙?”三公子急急问。
“龙熙京郊的一个小村庄,叫胡楼!”沈千寻笃定的答,这个倒一直留存在前身的记忆里,因为古代沈千寻在那里住了好多年。
“这么说来,确实是我想多了!”三公子说,“既是披麻戴孝,必是自己的亲娘!而所住之地,又离大宛那么远,姐姐孤身一人带着孩子,如何能长途跋涉到那里,看来,真的不过是一个跟姐姐一样命苦的女子罢了!”
“在你们这个时代,这样的苦命女子,应该还有很多吧?”沈千寻大为感慨,古代男尊女卑,女人就出不得半点差错,一旦跟错了人,根本就没有翻盘的机会,就像当年的宛真,为了养活女儿,到最后仍不得不操起那皮肉生意,因为除了卖自己的身体,没别的路好走,不像现代女人,就算被弃,依然有地方赚钱。
“你们这个时代,是什么意思?”三公子不解的看着她,“你这样说,好像你跟我不处一个时代似的!你是天外飞仙吗?”
“口误!”沈千寻摆摆手掩饰过去,“我是想说,女人被限制,不能抛头露面做事,衣食所需均要伸手向男人讨要,同样为人,无形中便矮了一层,若是女子也可以像男子那样,出仕为官,为商作贾,那日子就好过多了,男人不好,就踢到一边去,反正又不指着他们吃喝,谁怕谁啊?”
她是有感而发,同时,也是提醒自己,不要忘记自己是现代女性,独立坚强,断不能为一时情伤,便这么萎靡不振,可她没有意识到,自己说出的这番话,在这个异时代来说,有多么悚人听闻。
三公子结口结舌,半晌才道:“寻丫头,你这番话,真是……”
“怎么了?”沈千寻沉浸在自己的小情绪里,没发现任何不妥。
“没什么。”三公子轻咳一声,说:“我突然发现,刚刚我的那番假想,纯粹就是胡思乱想,我姐姐一手带大的女儿,断不会像你这样的性格!你和姐姐在容貌上有五六分相似,但在性格上却是天地之别啊!”
“嗯,说的不错,你姐姐若是我这样的性格,死的肯定是那负心男了!”沈千寻轻哧。
“那是一定的!”三公子点头,“可惜,我母亲那样的人,也养不出你这种性格的女儿!”
“我觉得干娘很有主见啊!”沈千寻说,“也够强硬!”
“那是因为姐姐离世,她才改变的!”三公子说,“以前她再温顺不过,父亲若瞪一下眼,她便连一句话也不敢说了!可姐姐的死,令她颠狂愤怒,再不将父亲瞧在眼里,以前她连跟父亲吵架都不敢,可是后来,敢拿着刀子跟父亲拼命!唉,这么多年,总算吵够了,母亲一度精神崩溃,到现在也没完全康复呢!”
“我瞧她好像没什么问题啊!”沈千寻说,“头脑清晰,手脚麻利,跟我说话时,有条有理,很正常啊!”
“正常的人,哪有那么多话啊?”三公子苦笑,“她没发现,她是个话痨吗?严重的时候,就算对着花草树木锅碗瓢盆,她也得说上一整天呢!姐姐的事,她都不知跟人讲了多少遍了!那些邻居的耳朵都听得起了茧,后来人家见到她就跑,她便扯着我和父亲说,还说大家都不愿意听她说话!”
沈千寻叹息:“竟然是这样!”
“怎么?你总不会没发现吧?”三公子问。
“没太注意。”沈千寻说,“我平日很少说话,听她唠叨,倒也不觉得烦,反觉得有趣!”
“看来,这倒真是你们的缘份了!”三公子笑,“我是他的儿子,都受不了她那唠叨劲儿!好了,不说了,我来做菜,你到外头休息一会儿,等她回来,便可以吃晚饭了!”
沈千寻说了这会儿话,也觉得有些乏,便去外头小憩了一会儿,隐约觉得有点冷,便把三公子的夹袍裹在身上,这时有人上门看病,见沈千寻穿着医馆的衣服,便坐到她面前倾诉病痛之苦,沈千寻本身就是大夫,自然也对症下药,等那个病人抓了药走掉,她这才回过神来。
“那个……对不起!”她向三公子道歉,“我刚刚帮你坐了一回诊!”
“这有什么对不起的?”三公子笑,“我正说要招个伙计来帮忙,如今你既然来了,若不嫌弃的话,就在我这小医馆屈就几天如何?也省得你整日神思恍惚的晃荡!”
沈千寻眨眨眼,半晌,缓缓回道:“是个好主意!”
三公子长叹:“因为在崖下没找到尸体,我们也就一直没放弃过寻找,只是,找了那么多年,来骗赏钱的遇到不少,就从没得到过有用的音信,后来,还被一个与姐姐有五分相像的女人给骗了一回,我们也就慢慢的死了心,谁承想,两年前,我的一位朋友,突然说在龙熙国一个小镇上看到我姐姐了!”
“龙熙?”沈千寻内心狂跳,“你们找到她了?”
“若找到的话,怎么还会再让她和女儿流落他乡?”三公子懊恼的摇头,“我们在朋友的指引下,到了那个小镇,可去到朋友说的那个地方,出来的一对母女,却根本不是我姐姐,只是身形有些相似罢了!当时跟你不算熟悉,又见母亲老缠着你,生怕你着恼,这才说那些话来诓你,就是想激起你的同情,陪她聊会儿!”
“原来是这样!”沈千寻想到宛夫人,心中一阵恻然。
三公子突然又问:“对了,你娘有没有带你见过外公家的人?”
“这个……我真的记不清了!”沈千寻费力的想了想,脑中闪过一些细碎的画面,只是十分模糊。
也许是占据这具身体太久,前身的记忆在一点点消失,当然,曾经过她大脑的讯息一直保存着,但是,有一些不曾触碰过的信息,以前明明是存在的,比如说,关于宛真身世的一些支离破碎的碎片,但这会儿再想,却只剩一些模糊的影子。
她尽量将这些影像说出来:“依稀记得,娘以前经常带我去看一位老婆婆,她还称那老婆婆叫娘!让我叫外婆,后来,外婆死了,也是她披麻戴孝埋了的!”
“那当时你们在哪里?是在大宛,还是龙熙?”三公子急急问。
“龙熙京郊的一个小村庄,叫胡楼!”沈千寻笃定的答,这个倒一直留存在前身的记忆里,因为古代沈千寻在那里住了好多年。
“这么说来,确实是我想多了!”三公子说,“既是披麻戴孝,必是自己的亲娘!而所住之地,又离大宛那么远,姐姐孤身一人带着孩子,如何能长途跋涉到那里,看来,真的不过是一个跟姐姐一样命苦的女子罢了!”
“在你们这个时代,这样的苦命女子,应该还有很多吧?”沈千寻大为感慨,古代男尊女卑,女人就出不得半点差错,一旦跟错了人,根本就没有翻盘的机会,就像当年的宛真,为了养活女儿,到最后仍不得不操起那皮肉生意,因为除了卖自己的身体,没别的路好走,不像现代女人,就算被弃,依然有地方赚钱。
“你们这个时代,是什么意思?”三公子不解的看着她,“你这样说,好像你跟我不处一个时代似的!你是天外飞仙吗?”
“口误!”沈千寻摆摆手掩饰过去,“我是想说,女人被限制,不能抛头露面做事,衣食所需均要伸手向男人讨要,同样为人,无形中便矮了一层,若是女子也可以像男子那样,出仕为官,为商作贾,那日子就好过多了,男人不好,就踢到一边去,反正又不指着他们吃喝,谁怕谁啊?”
她是有感而发,同时,也是提醒自己,不要忘记自己是现代女性,独立坚强,断不能为一时情伤,便这么萎靡不振,可她没有意识到,自己说出的这番话,在这个异时代来说,有多么悚人听闻。
三公子结口结舌,半晌才道:“寻丫头,你这番话,真是……”
“怎么了?”沈千寻沉浸在自己的小情绪里,没发现任何不妥。
“没什么。”三公子轻咳一声,说:“我突然发现,刚刚我的那番假想,纯粹就是胡思乱想,我姐姐一手带大的女儿,断不会像你这样的性格!你和姐姐在容貌上有五六分相似,但在性格上却是天地之别啊!”
“嗯,说的不错,你姐姐若是我这样的性格,死的肯定是那负心男了!”沈千寻轻哧。
“那是一定的!”三公子点头,“可惜,我母亲那样的人,也养不出你这种性格的女儿!”
“我觉得干娘很有主见啊!”沈千寻说,“也够强硬!”
“那是因为姐姐离世,她才改变的!”三公子说,“以前她再温顺不过,父亲若瞪一下眼,她便连一句话也不敢说了!可姐姐的死,令她颠狂愤怒,再不将父亲瞧在眼里,以前她连跟父亲吵架都不敢,可是后来,敢拿着刀子跟父亲拼命!唉,这么多年,总算吵够了,母亲一度精神崩溃,到现在也没完全康复呢!”
“我瞧她好像没什么问题啊!”沈千寻说,“头脑清晰,手脚麻利,跟我说话时,有条有理,很正常啊!”
“正常的人,哪有那么多话啊?”三公子苦笑,“她没发现,她是个话痨吗?严重的时候,就算对着花草树木锅碗瓢盆,她也得说上一整天呢!姐姐的事,她都不知跟人讲了多少遍了!那些邻居的耳朵都听得起了茧,后来人家见到她就跑,她便扯着我和父亲说,还说大家都不愿意听她说话!”
沈千寻叹息:“竟然是这样!”
“怎么?你总不会没发现吧?”三公子问。
“没太注意。”沈千寻说,“我平日很少说话,听她唠叨,倒也不觉得烦,反觉得有趣!”
“看来,这倒真是你们的缘份了!”三公子笑,“我是他的儿子,都受不了她那唠叨劲儿!好了,不说了,我来做菜,你到外头休息一会儿,等她回来,便可以吃晚饭了!”
沈千寻说了这会儿话,也觉得有些乏,便去外头小憩了一会儿,隐约觉得有点冷,便把三公子的夹袍裹在身上,这时有人上门看病,见沈千寻穿着医馆的衣服,便坐到她面前倾诉病痛之苦,沈千寻本身就是大夫,自然也对症下药,等那个病人抓了药走掉,她这才回过神来。
“那个……对不起!”她向三公子道歉,“我刚刚帮你坐了一回诊!”
“这有什么对不起的?”三公子笑,“我正说要招个伙计来帮忙,如今你既然来了,若不嫌弃的话,就在我这小医馆屈就几天如何?也省得你整日神思恍惚的晃荡!”
沈千寻眨眨眼,半晌,缓缓回道:“是个好主意!”